市北区天怡景园C区A地块电梯项目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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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2023-11-05•引言•事故调查过程•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与教训•预防措施与建议目•结论与展望录01引言该事故发生于某市一栋商业大楼的电梯系统中。

该大楼是一座集办公、商业和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大楼,共有20层,其中地下1层,地上19层。

该电梯系统由一家知名的电梯制造商制造,并已投入使用约10年。

在事故发生前,该电梯系统一直正常运行,未出现任何故障或异常情况。

事故背景介绍事故发生于2023年3月12日上午9点30分左右。

此时正是上班高峰期,许多员工和市民正在使用电梯。

事故地点位于该大楼的5层与6层之间的电梯门处。

据目击者称,当时电梯门正在关闭,突然听到一声巨响,随后电梯门破裂,大量乘客被困。

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当时电梯内共有10人,其中包括8名乘客和2名工作人员。

被困的乘客中,有3人受伤,但伤势较轻。

其余被困人员均未受伤。

事故相关人员02事故调查过程现场勘查观察和记录现场情况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观察和记录,包括电梯的状态、损坏程度、是否有异常的痕迹或气味等。

拍摄照片和视频需要对现场进行拍照和录像,以便在后续的调查中作为证据使用。

确定事故现场的安全性在调查开始前,首先要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以防止对现场造成进一步的损害或对调查人员造成伤害。

目击者是事故的第一见证人,他们的描述和证言对于了解事故发生的全过程非常重要。

询问相关人员询问目击者需要询问与事故有关的人员,包括电梯的使用者、维护人员、其他相关人员等,以了解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和可能的原因。

询问相关人员需要详细记录目击者和相关人员的证言和证词,以便后续的分析和调查。

记录证言和证词收集证据检查维护记录需要检查电梯的维护记录,以了解电梯的维护情况和历史故障记录,这对于判断事故的原因非常重要。

收集其他证据可能还需要收集其他证据,如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相关的文件和记录等,以便更全面地了解事故情况。

检查电梯设备需要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电梯的控制面板、电气系统、机械部件等,以确定是否存在设备故障或缺陷。

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chǔlǐ)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2022年7月28日下午16时04分左右(zuǒyòu),在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顺河高架南延施工现场山东鲁进建筑工程发生一起(yīqǐ)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5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进行了公示。

根据(gēnjù)《山东省生产平安(píng ān)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方法》〔鲁安发〔2022〕15号〕有关规定,山东鲁进建筑工程“7.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2022年9月30日,市中区政府批复同意由区应急局牵头,组织公安市中分局、区总工会、区市政设施运行中心、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评估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察委、区检察院派员参加。

依据《山东鲁进建筑工程“7·2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以下简称“7.28〞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2022年10月26日,评估组召开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7.28〞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区政府关于《山东鲁进建筑工程“7·2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山东鲁进建筑工程“7·2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区应急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山东鲁进建筑工程给予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分。

责成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济南德鑫恒利建筑劳务、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山东恒信建设监理作出书面深刻检查。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滕州市安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4月24日12时40分左右,滕州市安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包装车间提升机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4万元(不包括事故罚款)。

4月2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安监部门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程序>的通知》(鲁安监发〔2017〕33号),滕州市安监局向滕州市人民政府请示成立事故调查组,经市政府批准成立滕州市安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确定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官桥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为调查组成员单位,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4月28日,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对该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当事人、查阅有关证件和资料以及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滕州市安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镇水泥),位于滕州市官桥镇火车站南,成立于1998年10月27日,为民营企业,现有职工39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倪士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4811699187141,经营范围为销售粉磨水泥及水泥制品,营业期限至2020年10月27日。

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08-001-05689,有效期至2018年4月26日。

市北区“3.0”青岛盛泰电梯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装人员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市北区“3.0”青岛盛泰电梯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装人员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市北区“3.10”青岛盛泰电梯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装人员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3月10日14点50分左右,青岛盛泰电梯有限公司在市北区重庆南路209号青岛德宝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装电梯(特种设备)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市北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区监察局、公安市北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北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取得了一致意见:一、事故相关单位及现场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情况1、电梯安装施工单位:青岛盛泰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电梯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黄岛区北江路18号2单元102室,法定代表人曹友桥,注册资本:陆佰万元整,营业期限:2006年7月31日至2056年7月30日,经营范围:乘客电梯安装、载货电梯安装等,具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且有效的乘客电梯安装B级许可证和载货电梯C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照齐全。

2、电梯采购单位:青岛德宝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宝佳汽车公司,原名称:青岛胜驰宝宝马4S店,于2017年3月6日变更企业名称),类型:杜世岩,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住所: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209号,经营范围:汽车销售等。

3、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德宝佳汽车公司于2016年11月12日与盛泰电梯公司签订了《电梯设备买卖安装合同》,约定盛泰电梯公司为德宝佳汽车销公司提供并安装2台货梯、1台客梯,电梯设备及安装总价款为75.17万元,并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4、郑德峰,盛泰电梯公司安装队长,负责德宝佳汽车销公司的电梯安装现场劳务工作。

5、滕召聚,无工作单位,该起事故电梯安装施工、安全负责人,未与盛泰电梯公司签订作业合同及安全协议,长期带领9人左右的劳务队伍从事电梯安装工作,持有电梯机械安装维修的“特种设备操作证”,。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近日,公司发生了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为了深入了解事故原因,我们组成了调查小组,对此事故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以下是我们对事故的调查报告。

一、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在公司新建楼房的施工现场,一名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不慎坠落,导致严重受伤。

据目击者描述,当时工人正在进行搭设脚手架的工作,由于操作不慎,失足坠落至地面。

事故发生后,立即有工作人员进行了紧急救援,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1. 安全意识不强,事故发生时,工人在高空作业时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其他防护装备,对高空作业的风险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

2. 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高空作业的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人的安全违规行为。

3. 作业操作不规范,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操作不规范,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导致失足坠落。

三、事故处理措施。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施工现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2. 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规范执行,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违规行为。

3. 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人在高空作业时能够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装备。

四、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我们将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 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 强化安全监督,加强对高空作业的安全监督,确保工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3. 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加大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结语。

通过此次事故调查,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意识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篇一:电梯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报告书调查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事故调查组成员(具实名)有不同意见,详见附页。

篇二:电梯事故调查报告武汉致19死工地电梯坠落事故28名责任人被处理近日,省政府批复了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杨凡等28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对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2012年9月13日13时10分许,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景园还建楼(以下简称“东湖景园”)c区7-1号楼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造成19人死亡的重大建筑施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

东湖景园项目位于东湖风景区东湖村,分为a、b、c 三个区,2011年5月18日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

c区地块(60亩)为东湖村集体土地,至事故发生时尚未办理完成建设用地转用和供地手续。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湖北省重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武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9月14日,省政府成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省安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住建厅和省质监局等单位人员参加,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聘请7名专家参与现场勘察取证、技术分析等工作,并委托武汉理工大学和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对事故施工升降机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发生时,事故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第66和67节标准节连接处的4个连接螺栓只有左侧两个螺栓有效连接,而右侧(受力边)两个螺栓的螺母脱落,无法受力。

上海市--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一)

上海市--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一)

上海市--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一)上海市--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近日,上海市一起发生的般高处坠落事故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本次事故造成多名施工人员受伤,情况危急。

为了了解事故发生原因,我们积极展开调查和分析。

一、事故背景本次事故发生在上海市开发区一座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工地上。

该建筑工地被纵贯其中的一条河流一分为二。

该建筑工地位于河流的一侧,河流两岸的距离近百米,并长时间进行深基坑挖掘和支护。

在挖掘施工过程中,施工公司聘请的外部外挂起重机械进行吊装,而其所在的大型起重机悬挂钢丝绳贯穿该河流,依靠钢支撑悬空吊装。

受到特殊施工环境的限制,当天存在大风天气,并未进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造成该重型机械起吊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二、事故原因(1)质量问题经过现场化验及检测分析,涉事机械因操作不当造成了其吊装电机受损、钢丝绳出现撕裂和绝缘破损、安全控制系统自动关闭等情况,造成了工作质量的下降,从而使得整个吊装过程存在了较大安全隐患。

(2)设备使用不当该建筑工地的重型机械许可批复情况和相关操作手册未被认真审核,机器设备管理不到位,生产和施工行业的信息化技术没有得到充分应用,使得构建了许多不必要的障碍,导致操作时流程繁琐。

(3)人为失误施工作业人员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施工作业,并未对作业地点和施工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和检查,没有能够发现事故隐患和提前消除风险。

三、重点改进措施(1)加强现场管理建筑工地内应该设置明显的标识牌,随时注意高空作业风险等管制措施,并及时发布操作规范,并设立权威机构,实行施工资质许可证制度和管理标准,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和安全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重大安全隐患。

(2)合理使用设备建筑工地内的重型机械和设备,要求其完善的工作记录和性能检测,按时进行维修检修,使用过程中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并定期开展各项维修保养工作。

(3)强化培训教育要加强对建筑工地作业人员、施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如规范化操作、安全意识教育、危机意识教育等,强化其施工技能和安全防范技能,提高其执行规范和管理要求的意识和技能。

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高处坠落坠落亡人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10月6日17时许,xxxx居民小区19号楼外墙维保暴发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准则》、《生产调查报告突发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交通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和xx乡政府组成的xx居民小区10.6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团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

调查组在妥善处理抗洪抢险救灾以后,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火情随意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罪责,提出了对事故阐明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情况1.xx市龙福置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xx市xx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黄某;注册资金:贰仟万;成立日期:2021年9月1日;营业期限: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霍某(死者),女,汉族,47岁,1972年3月5日出生,家住********,身份证号:342***********26。

3.姚某,男,52岁,系xx集团亚杰建设项目有限责任公司xxxx居民小区18、19号楼总承包人。

20XX年10月24日该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保修期截止2021年10月24日。

4.朱某,xx工程部经理,男,57岁,家住:xx*****,身份证号码:342**********3x.联系电话139****9785二、事故经过及应急救援紧急状况1.事故经过:2021年10月6日下午16时20分左右,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朱某安排的控股有限公司外墙维修工人霍某,独自一人在xx居民小区19号楼2单元准备成功进行外墙模块维修施工作业时,在没有彻底做好下定决心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慎踩空,从18层楼位置坠落至2层楼的雨棚上。

7湖北武汉“913”电梯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7湖北武汉“913”电梯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目录1 单位概况 (1)2 事故发生经过 (2)3 事故救援经过 (3)4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4)5 施工升降机平安事故原因分析和对策 (5)5.1平安装置 (5)5.2附着 (5)5.3垂直度 (6)5.4导轨架 (7)6 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性质 (7)6.1直接原因 (7)6.2间接原因 (11)6.3事故性质 (12)7 事故的责任分析 (12)8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2)8.1 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 (13)8.2 切实履行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平安监督管理职责 (13)8.3 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平安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14)湖北武汉“9.13〞电梯坠落事故调查报告1 单位概况建设单位:武汉万嘉置业责任武汉万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全过程代建、房地产运营管理的企业,具有房地产工程从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实施到销售招商、物业运营全过程管理能力,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

施工单位: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成立于1992年8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

董事长刘维宏为公司法定代表,总经理刘松,党委书记易少启。

曾连续多年荣获“湖北省建筑综合实力二十强企业〞、“平安零事故单位〞、“最有爱心企业〞等多种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湖北省、武汉市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其多项工程还曾获黄鹤杯奖、优质工程奖和平安文明样板工程奖。

监理公司:武汉博特监理公司武汉博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武汉宏图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世纪建设监理、湖北新员工程建设监理等多家监理及咨询企业合并重组的BOT 型监理企业,并经建设部核准,批准为房屋建筑甲级监理企业,公司是省、市监理协会会员,省、市招投标中心会员。

施工升降机厂家:武汉中汇机械公司武汉中汇机械设备于2007年12月14日在武汉湖北省洪山区珞瑜路20号阜华大厦-B-1902注册成立,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注册的企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景园工地“9·13”重大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景园工地“9·13”重大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景园工地“9·13”重大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9.21•【文号】安委办[2012]47号•【施行日期】2012.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景园工地“9·13”重大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2年9月13日13时许,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景园还建楼工程C区7-1楼建筑工地,一台SCD200/200型施工升降机的一侧机笼升至约100米处时发生坠落,造成机笼内的19名作业人员死亡。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提醒各地毫不放松地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这起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力、监督检查不细致,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混乱,以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一、迅速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的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是否具备产权备案手续;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完成后是否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维护保养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日常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规程操作等问题。

对于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督促施工企业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工地电梯安全事故报告范文

工地电梯安全事故报告范文

工地电梯安全事故报告范文
近日,我公司发生了一起工地电梯安全事故。

为了汲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特将此次事故进行了详细报告,以供全体员工学习借鉴。

事故发生在6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位于工地A区域的电梯发生了故障。

据了解,当时电梯内共有三名工人,包括工程师小李、技术员小王和工人张三。

电梯突然发出异响,并开始下降速度加快,导致三人惊慌失措。

在电梯下降的过程中,小李第一时间采取了正确的紧急措施,将电梯停在了临近楼层,成功避免了更严重的事故发生。

经过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电梯维护不及时,导致电梯设备出现了故障。

其次,工人对电梯的使用方法不熟悉,缺乏相应的紧急处理经验。

最后,工地管理人员对电梯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其次,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电梯安全使用的意识和技能;最后,加强现场管理,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电梯安全可靠。

总之,工地电梯安全事故是一起非常严重的事件,我们必须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
全体员工能够牢记此次事故经验教训,时刻关注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墨。

高处坠落自查自纠报告

高处坠落自查自纠报告

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根据北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目前我公司在北仑区的在建工程有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建项目一期1标段工程,现处于装饰施工阶段;宁波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工程(太阳能热水及光伏照明系统项目),现处于基础阶段。

金辉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处于竣工扫尾阶段。

公司安排专人对各项目的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生产进行了狠抓落实。

各项目部与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的建筑渣土处置单位、商品混凝土供应、运输单位等单位中的分包合同(材料购销合同)中明确了安全责任协议;各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危险源进行识别,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审批程序符合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了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项目部为作业人员提供了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正确佩戴和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需要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办理了审批手续,落实专人监护并在事后及时恢复;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一般常用工具放在工具袋内,且不随手乱放,未发现从高处往下抛掷建筑材料、杂物、建筑垃圾或向上递送作业工具;起重吊装时,有专人指挥,按“十不吊”规定执行;拆除作业时,设专人指挥、监护,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并严禁抛掷。

我公司下步工作会紧紧围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展开各项工作。

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7月8日。

电梯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电梯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电梯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电梯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尊敬的领导:我公司于****年**月**日在*****项目进行电梯施工工作时,发生了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经初步调查,该事故是由于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所导致的。

以下是事故详细描述及原因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以期引起重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发生时,我公司派遣了五名施工人员进行电梯安装工作。

在进行吊装过程中,由于吊装绳索的固定不牢固,导致电梯突然下坠,造成一名施工人员受伤,幸好伤情不严重。

经现场勘察和询问相关人员得知,事故发生前没有进行足够的安全工作交底和检查,施工人员也没有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这起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施工人员对吊装绳索固定的工作程序不够熟悉,没有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导致固定不牢固;其次,施工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帽和防护手套等必要的防护装备,缺乏对安全意识的重视;最后,施工前没有进行足够的安全工作交底和检查,没有明确安全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针对这起事故,我司已经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首先,对施工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所有从事高风险作业的员工必须参加安全操作培训;其次,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方案;最后,加强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增加了安全防护设备的投入,并要求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二是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三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四是加强对施工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在此,我代表公司向相关部门报告该起安全生产事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同时,我也向所有员工发出警示,要求大家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电梯事故调查报告电梯事故调查报告引言:电梯作为现代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偶尔发生的电梯事故也给人们的安全带来了威胁。

为了更好地了解电梯事故的原因和解决方案,我们进行了一次电梯事故的调查。

一、事故概述在某高层住宅小区,一台位于17楼的电梯发生了一起事故。

据目击者描述,当电梯到达17楼时,突然出现了剧烈的晃动,随后电梯停止运行。

幸运的是,没有人员伤亡,但该事件引起了居民们的广泛关注。

二、事故原因分析1. 设备老化经过初步调查,我们发现该电梯已经使用了超过20年。

设备老化可能导致电梯机械部件磨损,进而影响其正常运行。

因此,设备维护和定期检查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2. 维护不到位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该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不完善。

维保人员并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维护和检修。

这种维护不到位可能导致电梯存在隐患,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3. 电梯超载根据居民的反馈,事故发生时电梯内乘客数量较多,可能超过了电梯的承载能力。

电梯超载会导致电梯设备运行不稳定,加剧了事故的发生。

4. 紧急制动系统故障据目击者描述,电梯在事故发生前出现了剧烈的晃动。

这可能是紧急制动系统故障导致的。

紧急制动系统在电梯运行过程中起到重要的安全保护作用,一旦出现故障,将给乘客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三、事故后续处理1. 电梯停用为了确保居民的安全,小区物业决定立即停用该电梯,并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

直到问题解决后,电梯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2. 加强设备维护小区物业决定加强电梯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维护和检修。

同时,建立完善的维保记录,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保养。

3. 提升安全意识小区物业计划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通过教育和培训,居民将更加了解电梯使用规范和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结论:电梯事故的发生往往与设备老化、维护不到位、超载以及紧急制动系统故障等因素有关。

市北区12.31天怡景园C区(A地块)电梯项目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市北区12.31天怡景园C区(A地块)电梯项目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don't give up and don't give in.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市北区12.31天怡景园C区(A地块)电梯项目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12月31日9点10分左右,市北区开平路与台柳路交界处天怡景园C区(A地块)电梯安装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市北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安监局、公安市北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事故救援,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相关规定,市北区人民政府依法组成由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区监察局、公安市北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现场、事故相关单位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市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城投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尖山路16号五层、六层;法定代表人:纪家汉;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于2007年9月7日成立。

市北城投公司于2014年8 月29日与青岛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设备买卖及安装合同》,由该公司作为电梯安装施工的总承包单位。

2、电梯安装单位:青岛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奥公司”),住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7号港澳大厦东楼一楼,法定代表人:何圣忠,注册资本:叁佰伍拾万元整,经营范围:载货电梯、杂物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乘客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等,具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资质有效期至2016年2月22日。

于2002年1月11日成立,营业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

电梯井操作平台坍塌事故分析

电梯井操作平台坍塌事故分析

一起电梯井钢管支撑操作平台坍塌事故分析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夏贞勇近年来,随着城市华进程不断推进和发展,高层、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电梯使用也就比较多,剪力墙结构的电梯井设计非常普遍,施工企业大多采用钢管支撑方式施工,支撑操作平台坍塌事故时有发生,这类事故大多是搭设方式不规范以及人员违章操作引起的。

下面这起电梯井钢管支撑操作平台坍塌事故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一、操作平台超负荷酿事故由上海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了某开发区C-15地块住宅工程,该工程结构主体为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33层,有10#、11#楼两栋33层高层,共有8个电梯井,10#楼4个电梯井为框架梁结构,11#楼4个电梯井全为剪力墙结构。

2009年12月23日上午8事50分左右,作业人员李某、吴某在进行11#楼20层电梯井道支模施工时,钢管支撑作业平台突然坍塌,从20层直接坠落冲破电梯井道脚手片硬隔离防护至底层,造成李某、吴某两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7.5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一)设计方案不合理。

该项目电梯井内支撑操作平台设计方案,对电梯井操作平台进行受力计算,能承受的最大力为14.7kN;方案规定:“下部斜杆由四根钢管做成,仅允许三人同时施工,禁止堆载”。

扣件从方案设计分析,该工程总承包单位对电梯井内操作平台方案设计时,没有考虑实际施工时,操作平台还承受电梯井内模板的钢管重量,操作人员在安装、调整内模时,受力点均在操作平台架的钢管上,产生很大的支点力,而最大受力点由扣件承担,钢管横向受力承载能力是最小的,扣件主要是保证稳定性,只要一只扣件造破坏,整个操作平台受力系统就会失稳而坍塌。

设计方案本身就不合理,给事故也埋下隐患。

(二)操作人员违章操作。

作业人员李某、吴某安全意识淡薄,在作业中将40根长度2-3米的钢管堆放在操作平台上,按平均2.5米计算,重量≈40*2.5米*3.84Kg/米=384Kg,产生的力≈3.76KN>1.47KN。

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汇报人:文小库 2023-12-18
目录
• 引言 • 事故经过与现场情况 • 电梯设备与系统检查 • 事故原因分析与责任认定 • 预防措施与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为了查明电梯事故原因,提出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以及明确相关责 任和改进措施。
背景
随着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电梯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 具。然而,电梯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 患。
度和自我保护意识。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使用不当
电梯设备可能存在机械故障、电气故 障或控制系统故障,导致电梯无法正 常运行。
乘客或使用人员可能违反安全规定, 使用电梯不当,如超载、强行扒门等 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维护保养不当
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不到位,可能 导致电梯部件磨损、老化,增加事故 发生的风险。
责任方认定依据
设备故障
如果电梯设备本身存在故障或缺 陷,相关责任方应对此负责。
建立档案
对电梯设备进行档案管理,记录设备运行状况、维修记录等信息, 便于追溯和管理。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建立应急救援机制
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流程和责任人。
加强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反应速 度。
配备等,确保救援 工作顺利进行。
原因。
维保人员立即展开紧急救援,安 抚乘客情绪,并联系物业管理人
员协助处理。
在救援过程中,电梯突然恢复正 常运行,乘客安全撤离电梯。
03
电梯设备与系统检查
电梯设备基本情况
01
02

电梯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培训

电梯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培训

工人没有特种设备方面安全知识培训、无证上岗,领导安全素质低,
对安全工作管理不利,是发生这起较大责任事故的主要原因。
3
● 三、防范措施 ● (1)新海市政府要以此次事故为教训,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特种设
备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 ● (2)宏图工贸有限公司要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所有在岗的特种作
业人员进行一次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验合格后持证上岗 ● (3)宏图工贸有限公司要立即对公司所有单位进行一次深入彻底
● ——刘××、张××、王××,鉴于此三人已在事故中 死亡,故不再 予以追究。
● ——黄××,胜利商厦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 ——李××,胜利商厦经理
,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 ——马××,宏图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给予行政 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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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电白梯演坠示落事故 调 查 报 告 培 训 单 击 输 入 您 的 封 面 副 标 题
案例分析:某商业大厦电梯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 况和事故发生经过
2
● 二、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原因


事故的主要原因:

该单位在维修电梯前没有按规定制订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吊装前未对受力构件和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凭经验蛮干,
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凡不符合规定和规程要求的设施、设备、场所, 制定整改计划,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 (4)胜利商厦的1号、2号货梯在没有经过白山市职业安全卫生检 测检验机构按电梯检测验收合格前,要停止使用。
4

四、事故处理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责任分析,经省政府同意,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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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天怡景园C区A 地块电梯项目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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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12.31天怡景园C区(A地块)电梯项目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12月31日9点10分左右,市北区开平路与台柳路交界处天怡景园C区(A地块)电梯安装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市北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安监局、公安市北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事故救援,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相关规定,市北区人民政府依法组成由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区监察局、公安市北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现场、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市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城投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尖山路16号五层、六层;法定代表人:纪家汉;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于2007年9月7日成立。

市北城投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与青岛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设备买卖及安装合同》,由该公司作为电梯安装施工的总承包单位。

2、电梯安装单位:青岛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奥公司”),住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7号港澳大厦东楼一楼,法定代表人:何圣忠,注册资本:叁佰伍拾万元整,经营范围:载货电梯、杂物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乘客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等,具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资质有效期至2016年2月22日。

于2002年1月11日成立,营业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10日,西奥公司填报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对所负责安装的本项目16部电梯向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告知。

伤者具备电梯安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档案编号:
TS0207109,无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事故现场及作业前安全措施情况
1、事故现场位于市北区开平路与台柳路交界处天怡景园C区(A地块)1号楼东单元1号电梯井。

1号楼共16层,两个单元共4部电梯,每个单元2部。

事发前,安装工人正在电梯井16层自行搭建的简易作业平台上安装电梯钢丝绳。

2、简易作业平台用钢管支撑,钢管上方铺设三根直径约8厘米、相隔约30厘米的木方,木方上固定与之连接的木板,安装工人在钢管、木方、木板组成的平台上作业,作业平台长约2米、宽约0.8米,由安装工人
自行搭建,未经技术鉴定或检证;电梯井内未设置安全网;井内安装工人未佩戴安全带。

3、施工现场负责人沈高林不在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巡查、管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经调查了解并综合分析:2014年12月31日上午9点多,西奥公司员工杨小庆、李玉山、刘海涛三人在1号楼安装电梯钢丝绳,杨小庆负责在16层井内的自行搭建操作平台上安装钢丝绳,李玉山负责在16层电梯井外向井内的杨小庆传递工具,刘海涛负责在16层上方天台上固定钢丝绳头。

9点10分左右,杨小庆安装完第二根钢丝绳后,李玉山打开电梯井的防护栏杆向杨小庆传递工具,此时操作平台的木板断裂,杨小庆随即向下坠落,正在井外传递给杨小庆工具的李玉山随之被带到井内并向下坠落,两人均坠落至负一层电梯井底。

刘海涛发现后立即喊人并赶到电梯井底救人。

李玉山经抢救无效死亡,杨小庆轻伤。

三、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主要用于李玉山死亡赔偿。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2、违规作业。

李玉山、杨小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李玉山在无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打开临边防护栏杆进行工具传递,导致事故扩大。

(二)间接原因
2、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西奥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开始进场进行电梯安装操作,对工人未佩戴安全带、作业平台违规搭建、电梯井未设置安全网等隐患未及时发现并制止。

3、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施工现场负责人沈高林不在现场,再无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巡查、管理。

(三)事故性质
经过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由于作业平台搭建不牢、违规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建议
1、西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督促教育从业人员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到位,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青岛市市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2、西奥公司主要负责人何圣忠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到位,属于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

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四项。

建议青岛市市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3、西奥公司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负责人沈高林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进行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电梯安装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教育警示从业人员按规范安全操作,并从以下三个方面落实整改:
1、切实健全完善涵盖作业全过程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相关单位要从上到下要下大气力堵塞漏洞,切实加强规章、制度、规程的建设,尤其要认真研究制定涵盖作业全过程的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要通过努力,尽快建立起一套适合现场实际需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简明适用的各级各岗位作业规范,实现全面覆盖、不留缺项、不留死角,并要针对新情况、新变化、新条件、新要求,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创新和提升,使之更加全面、严谨、严格,堵塞各种漏洞。

2、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

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机构设置职责规定,全面明确管理层、作业层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完善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制度,形成完善的“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目的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技能、水平,尤其是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要进一步修订并建立健全各类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事故的等级、严重程度、响应程序、责任分工等,完
善并严格执行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工作流程,切实把减少人员伤亡放在首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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