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龙盛: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二O 二O年三月三十日目录一、程序文件1、大会会议议程 (2)2、大会会议须知 (4)二、提交股东审议表决的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5)2、《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6)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8)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10)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大会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14:40时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3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大会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大会介绍----1、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并宣布大会开始2、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情况3、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大会会议须知----会议议案报告----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4、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审议、表决----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3、会议主持人宣布计票、监票人名单(其中股东代表两名、监事代表一名;会议以鼓掌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选)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投票表决----休会----1、计票、监票人统计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2、工作人员上传现场表决结果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宣布现场会议结果----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1、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股东大会决议2、见证律师发表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3、主持人宣布会议闭会----会后事宜---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旺能环境: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公告编号:2020-47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2: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芮勇先生主持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4日(星期四)7、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0年5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8、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股东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6,541,1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8273%。
其中: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6,237,9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7552%;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3,2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21%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03,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21% 。
润禾材料: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公告编号:2020-026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北路2号科创中心17楼)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剑平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4,869,710股,占公司总股本126,880,000股的66.8897%。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4,853,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76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0%。
阳光电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公告编号:2020-048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3人,代表股份513,245,522股,占公司总股本35.2307%(公司总股本1,456,812,850股)。
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490,193,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48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3,052,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2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2人,代表股份62,237,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2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太阳电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公告编号:2020-027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截至2020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600982宁波热电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相关事项的公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公告编号:临2020-068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事项的公告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1、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2月24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19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热电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0-07-22 大连热电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公告编号:2020-015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1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阳先生主持。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仅一项议案且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英舜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晓炜、赵思琦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2日。
宁波热电: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公告编号:临2019-065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军苗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结合,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银江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公告编号:2020-013银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2月28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09:15至下午15:00。
现场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43,618,4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00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43,005,5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06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1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35%;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5人,所持股份6,432,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80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才君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3,616,473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表决结果为通过。
ST圣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公告编号:2020-034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公司独立董事张彦博先生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3位股东),代表股份29,37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7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1人(代表1位股东),代表股份29,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50%。
2、网络投票参与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2位股东),代表股份37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9,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25%;反对37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天通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主持人:董事长潘建清先生会议议程:一、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及代表股份数二、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三、审议会议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在审议时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四、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3分钟)五、进行现场投票表决1)指定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2)投票;3)休会检票。
六、休会,下午15:30继续开会七、由监票人宣读表决统计结果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九、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会议资料: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年产70万片新型压电晶片项目”,对“年产2亿只智能移动终端和汽车电子领域用无线充电磁心项目”进行结项。
具体如下:一、本次拟终止或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一)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1、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截至2020年2月29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本项目计划依托公司在蓝宝石材料生产上的丰富经验,加大投资开发移动终端应用蓝宝石材料产品,在浙江海宁公司生产基地实施建设年产1,500万片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从而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宁波热电: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公告编号:临2020-006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除项目贷款外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涉及到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津市宁能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项目贷款担保期以项目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
新城控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公告编号:2020-017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19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 座公司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吕小平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吕小平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曹建新、陈松蹊、陈文化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董事王晓松、曲德君、梁志诚、陈德力、袁伯银因公务和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陆忠明现场出席会议,监事汤国荣、张国华因公务和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鹏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管有冬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及更换授权人士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议案1至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卫星石化: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公告编号:2020-022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集人: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10:00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公司201会议室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主持人:董事长兼总裁杨卫东先生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29,238,7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04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19,620,9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1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617,7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0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0,219,6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5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1,9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617,7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025%。
金杯电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公告编号:2020-008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20日14:00;(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1,186,7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827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0,717,8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744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30%。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23,2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49%。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了以下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90,834,6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158%;反对35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600982宁波热电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公告编号:临2020-072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宁波热电: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公告编号:临2020-034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顾剑波、周兆惠、马驹、马奕飞、诸南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高垚、张志旺、任国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同意聘任诸南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俊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届期。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公司股东宁波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为公司子公司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融资按65%:35%的比例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按比例收取担保的实际提款金额万分之五的担保费用。
若能源集团担保能力不足,则由其母公司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签署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冯辉先生和马驹先生回避表决。
宁波热电: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982 公司简称:宁波热电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一、重要提示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顾剑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雪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海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2.1主要财务数据公司2019年度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98.9312%股权、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51.49 %股权,上述企业合并入本公司前后均受开投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本公司对2019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三、重要事项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1.1资产负债表项目5 / 73.1.2利润表项目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单位:元币种:人民币6 / 7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2019年12月19日,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暂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年12月3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次收购涉及标的资产为大股东开投集团间接持有的万华热电35%股权、中海油工业气体35%股权和国电三发1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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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2证券简称:宁波热电公告编号:2020-037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
至2020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一在2020年0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其他议案在2020年05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和2020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
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26日-27日(9:30-11:30,13:00-15:3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7F,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夏雪玲沈琦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
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
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