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限的规定
【规定】灭火器的报废规定及维修条件(14页)
灭火器的报废规定以及维修条件和技术一、报废规定1、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1)水基型灭火器——6年;(2)干粉灭火器——10年;(3)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4)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2、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1)筒体、器头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2)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3)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4)筒体严重变形的;(5)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6)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7)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8)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9)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10)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11)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12)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13)被火烧过的灭火器;(14)按GA402的规定应予报废的1211灭火器;(15)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16)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3、报废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确认内部无压力的情况下,对灭火器筒体或贮气瓶进行打孔、压扁或锯切,报废情况应有记录,并通知送修单位。
二、灭火器维修条件1、维修用房(1)维修用房总使用面积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要求,且不得少于80m²。
(2)维修场地、设备、环境应满足生产工艺及有关环境保护、卫生和劳动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应独立设置水压试验室、灌装充压室、零部件仓库和成品仓库,维修场地布局应合理。
(4)储存和灌装干粉灭火剂的区域必须和水压试验、气密试验区完全隔离。
2、维修设备(1)维修设备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需要且符合下表的要求。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定
灭火器维修检查与报废规定1.外观检查规定灭火器的外观检查应做到每月一次,主要是对压力表进行检查,当压力表的指针低于绿线区的时候,就应该及时的进行充压维修;2.维修检查规定根据《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①灭火器维修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灭火器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该规定。
②在检查中发现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都需要送到灭火器生产企业或灭火器专业维修单位,及时地进行维修。
③只要达到或超过维修期限,即使灭火器未曾使用过,也应送修。
④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3.报废与回收处置规定根据《灭火器维修GA95-2015》:①下列类型的灭火器应报废:a.酸碱型灭火器;b.化学泡沫型灭火器;c.倒置使用型灭火器;d.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e.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a.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b.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c.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d.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e.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f.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g.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h.被火烧过。
③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表2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
表2 灭火器的报废期限④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4.灭火剂检验与回收处理规定①为防止维修中清除的灭火剂对环境造成污染,应对清除的灭火剂进行分类回收处理。
②干粉灭火剂的回收处理要求如下:a.从喷射过的干粉灭火器内淸除的剩余灭火剂应按ABC干粉和BC干粉灭火剂分别进行回收储存,且应防止两类不同灭火剂混杂后产生污染。
这类灭火剂不应用于再充装。
b.从未喷射过的干粉灭火器内清除的灭火剂应按灭火器铭牌标志上标明的灭火剂成分分别进行回收。
灭火器年检及报废规定(正式)
灭火器年检及报废规定(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灭火器的年检检查1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2.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 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4.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5.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报废规定7.1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a) 水基型灭火器——6 年;b) 干粉灭火器——10 年;c) 洁净气体灭火器——10 年;d)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 年;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灭火器报废标准
灭火器报废标准灭火器是一种常见的消防设备,用于灭火和防止火灾发生。
为了确保灭火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灭火器的报废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些与灭火器报废标准相关的参考内容。
1. 灭火器的出厂日期:灭火器在出厂时会标注生产日期,一般来说,灭火器的使用寿命为10年。
因此,如果灭火器的出厂日期超过10年,即使没有使用过,也应该报废。
2. 检查期限:每个灭火器都应该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状态良好、有效性可靠。
通常,灭火器的检查周期为一年,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灭火器有任何破损、泄漏或其他损坏情况,应立即报废。
3. 压力指示器:大部分灭火器都配备有压力指示器,用于检测灭火器内部压力是否正常。
如果压力指示器显示异常,例如过低或过高的压力,灭火器可能无法正常工作,应该立即报废。
4. 外观检查:定期检查灭火器的外观是否有明显的破损、锈蚀、变形等情况。
如果发现灭火器外壳有任何破损,可能会影响其正常使用和防止进一步的损坏。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及时报废。
5. 重量检查:灭火器中装有灭火剂,一般为干粉、二氧化碳或泡沫。
定期检查灭火器的重量是否正常,以确保其内部的灭火剂含量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灭火器的重量超过或低于标准范围,可能意味着灭火剂被泄漏或失效,应该报废。
6. 运输和使用环境:灭火器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受到一些外界因素的影响,如高温、潮湿、震动等。
如果灭火器在运输或使用过程中暴露于这些不适宜的环境中,灭火器的性能可能会受到损害。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进行详细的检查,并决定是否报废。
7. 维护记录:对于每个灭火器,应该保留完整的维护记录,包括维修、维护和检查的日期、维护内容等。
如果没有详细和完整的维护记录,可能无法确认灭火器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这也可能会导致无法确保其正常工作和有效性,应该报废。
总之,灭火器是一项重要的消防设备,为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灭火器的报废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定期的检查、维护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报废失效或无法正常工作的灭火器,以确保消防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灭火器年检及报废规定
灭火器年检及报废规定前言灭火器是一种常见的消防设备,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灭火器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灭火器的年检及报废规定。
灭火器年检规定年检时间灭火器的年检周期为一年,即每隔一年需要进行一次年检。
例如,2019年进行了年检,下一次年检时间应为2020年。
具体的年检时间可以根据灭火器购买时间进行计算。
年检内容灭火器的年检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检测灭火器壳体是否完好无损,无变形、裂痕等瑕疵。
2.检查喷头是否被堵塞或受到损坏,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3.检查刻度是否清晰可见,是否需要更换压力表。
4.检测灭火剂的种类、品牌、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5.测试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
6.检查灭火器中的零部件是否损坏或破损。
年检时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检测,例如消防工程师或消防站的工作人员。
如果年检结果为合格,则可以继续使用灭火器。
如果发现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灭火器报废规定灭火器的寿命有限,不能无限制使用。
如果超出了灭火器的寿命,将会出现危险。
因此,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时间灭火器的使用寿命为8-10年,这个时间是根据灭火器的材料、结构、质量、使用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得出的。
如果超出了使用寿命,将会出现安全隐患,需要报废。
报废处理进行灭火器报废处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首先,需要将灭火器排除在火灾源附近,避免造成二次事故。
2.其次,需要将灭火器中的灭火剂全部释放,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最后,需要进行分类处理。
如果是可回收的,可以进行回收再利用。
如果是不可回收的,需要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结论灭火器的年检及报废规定对于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
除了以上介绍的规定,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灭火器长时间曝晒在阳光下。
2.避免灭火器长时间贮存在潮湿环境中。
3.避免灭火器受到撞击或者摔倒。
只有合理使用和管理灭火器,才能发挥它们最大的作用。
灭火器维修及报废期限
灭火器维修及报废期限现在怎么算近期一个服务的客户电话咨询问,灭火器有效期是几年,是不是有新标准施行了,是不是改3年了,这个问题一般问的就是灭火器首次出厂的维修期限,关于灭火器有效期的问题,被问得也是一头雾水,之前灭火器维修期限都是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第5.3.2条执行的,干粉灭火器是5+2(干粉灭火器使用比较多,比较普遍,本文统一用干粉灭火器来举例说明),就是出厂满5年进行首次维修,维修以后管2年。
然后报废期限是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第5.4.3执行,干粉灭火器是出厂满10年。
但是《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2023年3月1日施行后废止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一些强制条款,其中就包括5.3.2和5.4.3条,因此就有些人就不知道还要不要执行《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关于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和报废期限的规定了,而且恰好有一份团体标准在2023年3月15日发布了,而且2023年3月16日就开始实施(真及时啊,哈哈),这个团体标准就是《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T_CPQS XF003-2023),这个标准里面第4.4.2条规定了:灭火器自出厂之日起,使用期限满3年应进行首次维修,不分什么类型灭火器,统一规定为出厂满3年(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都由5年改为同水基灭火器一样的3年),维修后有效期限同《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一样没有变化,干粉灭火器还是2年。
然后报废年限也同《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的规定一样,干粉灭火器出厂满10年,其他灭火器也都没有变化。
问题就在这里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2023年3月1日施行后废止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的第5.3.2和5.4.3条,是不是条款就作废了,就要执行这个团体标准《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T_CPQS XF003-2023)呢?在这里说明一下如何执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官方有回复说明:就是说被《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废止的相应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在相关标准未修订的衔接阶段,只废除其强制性,当原标准条文与规范不重复、不矛盾或不低于规范规定时,保留原条文,但为推荐性条文;当原标准条文与规范条文重复时,在修订相关技术标准时直接引用通用规范或删除;当规范条文为多条原标准条文改造而来时,原条文应改造为实现规范要求的技术措施和技术要求,并为推荐性条文;当原条文与规范矛盾、不一致或低于规范规定时,原条文废止。
灭火器报废年限标准
灭火器报废年限标准
灭火器报废是指灭火器由于使用寿命到达一定标准而不得不剔除的行为,归类到报废
灭火器的从三方面:安全原因、消防器材检验合格后有限应用期限过期或灭火器已经报废
停止使用,都属于报废灭火器。
一、安全原因:
1、灭火器因受到老化、锈蚀、损坏等原因,出现活动不灵、装配型号变化,或者工
作压力降低,达不到有效灭火能力,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或火灾,都需要更换灭火器报废。
2、灭火器装载不稳定、受撞击较大或安装场地条件不具备,导致灭火器脱落而造成
的严重火灾。
3、灭火器的活塞口、灭火剂、阀门外表等出现异样,像暗黑斑点、变质、硬化等现象,均需要更换灭火器报废。
二、消防器材检验合格后有限应用期限过期
1、灭火器报废根据消防安全法规,一般消防器材检验合格后,有限期应该在6年内
更换新用品报废。
2、消防Product Institute规定的合格使用期,一般为:湿式灭火器10年、干式灭
火器20年、泡沫式灭火器15年、填料式灭火器30年,期满以后,将以报废灭火器处理。
三、灭火器已经报废停止使用:
1、当灭火器运行中发现有节能漏气、冷却过热或机械器件受撞击、断裂而不可维修时,应当及时报废更换新的灭火器。
2、当超过灭火器安装规定的位置时或者将灭火器用作临时存放物品场所时,也必须
停止使用并报废。
3、当灭火器被损坏或已失效时,将不可再修补,也应当报废。
灭火器报废对安全是十分重要的,报废的灭火器不可重新使用,也不可带离作其他用途。
此外,有关受撞击等原因导致灭火器无法再次使用,都应及时报废,以确保火灾处置
能够执行至最后。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一、引言灭火器作为消防安全的重要设备,对于预防和控制火灾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灭火器也会面临损坏和老化的问题,因此,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灭火器维修与报废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二、灭火器维修规程1. 定期检查与保养灭火器的定期检查与保养是保证其正常工作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环节。
每个灭火器均应定期进行内外部的检查和保养,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外部检查:检查灭火器外部是否有明显的损坏或变形,如果有,则需立即更换。
(2)压力检查:通过灭火器上的压力表检查灭火器内部压力是否正常,如压力偏低或偏高,应立即处理。
(3)安全销检查:检查灭火器的安全销是否完好,能否正常工作。
(4)管道检查:检查灭火器的喷嘴和管道是否堵塞或破损,如有问题,应及时清理或更换。
(5)密封圈检查:检查灭火器的密封圈是否老化或破损,如有问题,应立即更换。
(6)外观清洁:灭火器应保持外观干净整洁,不得沾染油污或其他脏物。
2. 维修与更换部件当灭火器出现各种故障或部件损坏时,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其正常使用。
维修和更换部件的步骤如下:(1)故障诊断:通过检查灭火器的表现和使用情况,确定故障原因。
(2)维修处理:根据故障原因,对灭火器进行维修处理,确保其功能完好。
(3)部件更换:如果某些部件无法维修,就需要进行更换。
更换时,需要选用与原件相同或相兼容的部件。
(4)功能测试:维修和更换完成后,进行功能测试,确保灭火器能正常使用。
3. 记录和归档在维修过程中,需要对每次维修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以备后续查询和参考。
维修记录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维修时间和地点。
(2)维修人员的姓名和工号。
(3)维修内容和维修过程的详细描述。
(4)维修所用的工具、材料和配件。
(5)维修结果和灭火器的使用状况。
三、灭火器报废规程1. 报废标准根据灭火器的使用寿命和状态,确定其是否需要报废。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灭火器的使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一、灭火器的配备1.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合理配置灭火器,必须保证满足实际需要。
2.灭火器应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电气设备中心、办公区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且位置明显、易于寻找和取用。
3.灭火器的型号、数量、位置等信息应张贴在突出位置,方便员工了解。
4.灭火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要定期进行,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
二、灭火器的使用1.对于已取得相关证书的员工,应定期进行灭火器的操作培训和考核,确保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和技巧。
2.在发生火灾时,员工应迅速判断火灾规模和性质,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3.灭火器使用时,需要注意站在风向上,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4.灭火器使用完毕后,要对其进行检查和修复,确保下次使用时能正常工作。
5.灭火器使用后,要将其放回原位,并保持位置明显,以备下次使用。
三、灭火器的维护保养1.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至少每年检查一次,确保其技术性能的可靠性。
2.维护保养人员需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对灭火器内部结构进行检查、清洁和涂漆。
3.对于有损坏、老化和失效情况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或修复。
4.灭火器的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和潮湿。
5.灭火器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日期、维护内容、操作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
四、灭火器的报废与更新1.灭火器的使用寿命为8-10年,超过这个寿命的灭火器应予报废。
2.灭火器在使用中出现损坏、丢失、失效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废并更换。
3.灭火器更新时,要审查其生产日期、技术性能等,确保新灭火器的质量和可靠性。
4.更新后的灭火器应重新配置位置和标识,并将相关信息通知员工。
五、灭火器的培训和应急演练1.针对单位员工,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能力。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1. 目旳为加强对企业灭火器旳维护管理,使灭火器保持良好旳状态,保证在发生火情时能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旳应急效能。
2. 范围合用于企业所辖公共区域内配置旳各类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如下统称灭火器)3. 权责3.1 灭火器按照划分旳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旳属地管理原则。
3.2 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科全面负责企业灭火器旳维护、管理工作,并明确专人监管、贯彻,实行有效旳管理。
1)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消防规范规定,对灭火器类型选择、配置数量、合理布置进行确定。
2)每年组织各单位对灭火器进行两次定期排查、清理,统一编号和登记造册,建立维护、管理档案。
3)不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对企业配置旳灭火器旳维护保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保证消防安全工作贯彻到位。
3.3 各单位详细负责组织实行本单位灭火器旳维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或定人管理制度,保证其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辖区内旳灭火器,对所辖灭火器逐一进行《灭火器使用状况登记表》登记造册,建立本单位灭火器使用台帐,如实记明灭火器类型、生产厂家、出厂日期、钢瓶编号、设置部位、维修或报废等信息和维护管理负责人。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旳原则,对灭火器平常维护和管理做到“一不准”(即不准将灭火器挪作他用),“三勤”(即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三定”(即定位、定人、定责),保证灭火器处在良好备用状态。
3)制定本单位灭火器年度维修计划和更新购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行。
对维修或新采购更换旳灭火器应在五日内更新台帐,并报主管部门立案。
4)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班组岗位对各个区域旳灭火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5)专职人员对灭火器旳使用、检查状况进行平常监督检查,对达不到原则规定旳灭火器及时更换或维修。
3.4 灭火器只容许在(只限于)火警发生时灭火使用。
非消防用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私自移位、停用,严禁占用或随意动用灭火器。
灭火器的维修和灭火器的报废年限要求
灭火器的维修和灭火器的报废年限要求灭火器维修和报废的依据是:《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1 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2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3+1、5+2)灭火器的维修期限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重新充装。
灭火器用户应按GB 50444的规定对在用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符合维修要求的灭火器应及时送生产企业维修部门或其授权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
根据相关规定:经维修灭火器按照《灭火器维修》(GA95-2015)的制定标准在瓶体加贴维修合格证,合格证应包括以下内容:1.维修编号;2.维修企业的负责人和维检人员盖章;3.灭火器总质量;4.维修日期;5.维修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不应随意添加灭火器维修有效期。
灭火器符合以下情形时报废:1 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年限的,应报废:a) 水基型灭火器——6年;b) 干粉灭火器——10年;c) 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d)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2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a) 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b) 气瓶(筒体)被火烧过;c) 气瓶(筒体)有严重变形;d) 气瓶(筒体)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气瓶(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e) 气瓶(筒体)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f) 气瓶(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g) 气瓶(筒体)内部有锈屑或内表面有腐蚀的凹坑;h)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i) 气瓶(筒体)的联接螺纹有损伤;j) 气瓶(筒体)水压试验不符合6.5.2的要求;k)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l) 由不合法的维修机构维修过的;m) 法律或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
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限的规定
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年限的规定一、灭火器的检查和保养一灭火器的检查: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2、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规定期限,虽未经使用,仍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1、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2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3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二灭火器的维护保养时间及次数:根据二连油田原油生产、储存、运输以及气候环境等实际情况,分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单位对所管辖区重点部位、岗位配备的灭火器材检查、维护及保养次数统一定为每季度一次,每年检查、维护及保养四次;灭火器材的检查、维护及保养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有检查、维护及保养记录.二、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1、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色、变形、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2、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和击碎.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5、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三、灭火器的报废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1、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2、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3、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丝和固定螺丝的.4、筒体严重变形的.5、结构不合理如筒体平底的;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体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6、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7、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8、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四、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1、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2、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3、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5、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6、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7、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8、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9、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10、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11、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12、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公安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二0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国家对灭火器的年检规定
国家对灭火器的年检规定
根据《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灭火器年检规定:
一、使用过的灭火器必须送到有灭火器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对灭火器进行检查,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二、灭火器不管是否使用过,超过出厂的保质期限时,必须送到灭火器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三、《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四、《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五、《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六、外观检查发现有筒体严重锈蚀、筒体严重变形、结构不合理、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等情况的灭火器必须作废品处理。
北京焱嘉恒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希望各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年检,以防发生危险。
2020年灭火器年检及报废规范
2020年灭火器年检及报废规范
灭火器年检及报废规范引用规范标准、
GA 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GB -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4351-1997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灭火器年检标准
依据GA95-2007规定无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年检
1:水基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维修以后每满1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灌),并标明试验日期。
2: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维修以后每满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灌),并标明试验日期。
3:ABC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2年,维修以后每满1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灌),并标明试验日期。
按规定灭火器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主要检查压力表.当压力表出现以下异常时须送维修单位进行年检
灭火器压力表有红色、黄色、绿色三种区域颜色。
红色表示:灭火器瓶内压力小,无法正常喷出使用;
黄色透露表现:灭火器瓶内压力太大,易发生爆破、爆炸等危险;
(黄色指针未跨越压力值2.5属可观察范围)
绿色透露表现:灭火器压力一般,可以一般使用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依据GA95-2007规定,灭火器使用到一定时间和有损坏锈蚀等情况的必须报废1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水基型灭火器——6年;
b)干粉灭火器——10年;
c)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d)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2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a)筒体、器头按8.2.1、8.2.2举行水压试验分歧格的;
b)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8.2.4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灭火器年检规定
灭火器年检规定根据《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灭火器年检规定:1、使用过的灭火器必须送到有灭火器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对灭火器进行检查,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2、灭火器不管是否使用过,超过出厂的保质期限时,必须送到灭火器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4、《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5、《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6、外观检查发现有筒体严重锈蚀、筒体严重变形、结构不合理、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等情况的灭火器必须作废品处理。
灭火器年检的时间1、灭火器每年送检灌气送检一次。
2、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4、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5、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灭火器年检价格灭火器年检价格大概花20元左右,当然跟每个城市也不一样,小城市的自然要贵一点,毕竟能做这个检修的单位少,干粉灭火器一般在10元左右一公斤的样子就可以了。
灭火器的检查方法1、检查灭火器压力指数灭火器压力表分三个区域:红色区域:表示灭火器内干粉压力较小,有无法喷出的可能或已经失效。
绿色区域:表示压力正常,灭火器可以正常使用。
黄色区域:表示灭火器内的压力过大,可以正常使用。
但有爆破、爆炸的危险。
2、检查灭火器瓶体检查灭火器瓶体有无生锈、破裂和红色油漆是否过淡。
国家对灭火器的年检规定三篇
国家对灭火器的年检规定三篇篇一:国家对灭火器的年检规定根据《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灭火器年检规定:一、使用过的灭火器必须送到有灭火器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对灭火器进行检查,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二、灭火器不管是否使用过,超过出厂的保质期限时,必须送到灭火器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三、《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四、《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五、《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六、外观检查发现有筒体严重锈蚀、筒体严重变形、结构不合理、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等情况的灭火器必须作废品处理。
XXX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希望各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年检,以防发生危险。
篇二:国家对灭火器的年检规定一、灭火器年检的时间和内容灭火器年检的时间:(1)灭火器每年送检灌气送检一次。
(2)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4)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5)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灭火器年检的内容:(1)每半年卸下气瓶,称量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
手提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气瓶的泄漏量大于额定重量的5%或7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大于10%时,应按规定充足。
(2)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简体密封是否严密,灭火器盖是否紧固。
(3)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吸湿结块(干粉受潮的烘干可继续使用),若有结块应及时更换。
国家对灭火器年检规定
国家对灭火器年检规定
国家对灭火器的年检规定
根据《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灭火器年检规定:
一、使用过的灭火器必须送到有灭火器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对灭火器进行检查,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二、灭火器不管是否使用过,超过出厂的保质期限时,必须送到灭火器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三、《、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四、《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五、《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六、外观检查发现有筒体严重锈蚀、筒体严重变形、结构不合理、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等情况的灭火器必须作废品处理
北京焱嘉恒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希望各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年检,以防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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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
废限的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年限的规定
一、灭火器的检查和保养
(一)灭火器的检查:
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2、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规定期限,虽未经使用,仍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2)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二)灭火器的维护保养时间及次数:
根据二连油田原油生产、储存、运输以及气候环境等实际情况,分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单位对所管辖区(重点部位)、岗位配备的灭火器材检查、维护及保养次数统一定为每季度一次,每年检查、维护及保养四次;灭火器
材的检查、维护及保养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有检查、维护及保养记录。
二、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1、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
变色、变形、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2、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
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
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和击碎。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三、灭火器的报废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1、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
2、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3、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丝和固定螺丝的。
4、筒体严重变形的。
5、结构不合理(如筒体平底的;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体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6、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7、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8、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四、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1、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2、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3、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5、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6、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7、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8、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9、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10、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11、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12、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公安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二0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