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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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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最低工资应考虑的因素 •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 3)劳动生产率 • 4)就业状况 • 5)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 • 一般而言,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社会救济金和失业
保险金标准,低于当地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 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 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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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账户形式 1、社会统筹账户 2、个人账户
(1)不得提前支取 (2)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3)免征利息税 (4)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时,个人账户储 蓄额一次性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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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期:3—24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
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
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
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 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 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 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 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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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 1、岗位限制: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 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程序限制: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 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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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
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 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禁止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思考题
1、什么是劳动法律关系?它与劳动关系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2、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第三章 劳动就业
一、劳动就业概述 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4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 改善劳动条件,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者报酬和福利。 (一)劳动就业的定义 广义: 狭义:
(二)劳动就业的特征
1、劳动者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 公民;
2、劳动者必须有就业愿望; 3、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社会职业,即是合法劳动。 4、劳动者所从事的社会职业是有一定的劳动报酬
或经营收入,能够用以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 一定的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5、劳动者必须有劳动行为。
D、劳动关系的存在,必须以劳动为目的,内容以 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
即其目的在于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 品提供服务-------劳动关系兼具人身关系属性和 财产关系属性。
E、劳动关系必须具有有偿性特征 F、劳动关系既具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
这种关系的隶属性。 G、劳动关系的范围上多种所有制性质的劳动关系
六、劳动合同的内容
必备条款:
合同期限(不违法前提下,可自行约定)
工作内容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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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第一部分: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一章、求职应聘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劳动关系的确认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无效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 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1、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 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劳动者:16周岁以上至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前 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不能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有下列情 形之一时,更不能解除合同(严重违法乱纪者除外):
(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2)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述: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 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 关系。企业是用工主体,劳动者是劳动主体。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⑴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⑵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 ⑶劳动合同期限; ⑷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⑸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⑹劳动报酬; ⑺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
订立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
1 如实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告知的内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 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劳动者应当告知的内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 本情况(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
2 禁止性规定: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 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 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者不辞而别,从而影响企业生产、工作程序,给用人单 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赔偿责任,劳动者应 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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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每一个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 平等的权利和义务,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 会劳动。
第二,用人单位应以劳动为尺度,按照劳 动的数量和质量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劳动者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和种族, 等量劳动(包括数量、质量与贡献)应当取得等 量报酬。
在我国分配制度中,要真正贯彻按劳分配原 则,应当注意做到:①要体现奖勤罚懒、奖优 罚劣;②要体现多劳多得、鼓励多作贡献;③ 要体现效益分配优先兼顾公平;④要体现脑力 劳动与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之间的 差别。
第三,它必须在指导劳动立法和约束劳动执法中 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认依据: 首先是宪法;
其次,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还应以我国将长期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对劳 动法的基本要求为依据;
最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还应以对劳动者倾 斜保护理论为依据。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相结合的原则
封建主
② 农民
人身 依附
雇主

雇工
契约 关系 私法
① 奴隶主
奴隶
② 封建主
人身 所有 农民
④ 雇主
人身
契约
依附 雇工
关系
③ 劳工法规:规定工时下限 工资上限 强化剥削
三、18世纪末19世纪初
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学徒健康 与道德法》,标志着人类历史上劳动 法的起源。此后,以英国为首,新兴 的资产阶级国家开始大量颁布以保护 劳工利益为宗旨的调整工厂劳动关系 的法律。
3.通过实行按劳分配和其他激励制度,充分调 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4.通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并要求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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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辞退职工权 辞退职工权是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的有 机组成部分。它与招收录用职工权相配合, 解决职工能进能出的问题。用人单位有权按 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 和程序,通过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来实现辞 退权。
பைடு நூலகம்
第四章
促进就业制度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每一位劳动者生存的 经济基础和基本保障,是每一位劳动者融 入社会、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基本条 件。 我国《就业促进法》以实现充分就业和公 平就业为追求目标,就业促进制度是劳动 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用人单位用人权 (一)招收录用职工权 用人单位有权依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需 要择优录用职工,并有权自主决定招工方式、 招工数量、招工条件和招工时间。 (二)合理组织调配权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生产规模、生 产特点,自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活 动、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的地位具有平等 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特点。 3.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 的双重意志,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 4.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 实现的. 5.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力的使用和劳动 者的保护展开的。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
4.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单位劳动卫生条 件极为恶劣,以致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劳动者有权拒绝投入生产劳动,直到劳动条 件得到改善; 5.因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致劳动者伤、残 或患职业病的,单位有义务负责给予治疗, 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单位有责任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不断改善 劳动条件和提高劳动保护标准。 此外,休息权也属于广义的劳动保护权范畴。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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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未约定工作终止日期,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合同 一直有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合同期限,任务完成合同即终 止。
集体合同
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报酬 等事项的协议。
试用期合同
用人单位与新员工签订的,用于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 求的短期合同。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01
02
03
用人单位违约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 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劳动者违约
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解除合 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Part
03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资法
工资法的基本原则
仲裁的特点
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裁决的强制执行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
调解与仲裁的关系
调解和仲裁是两种相互补充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进行处理。在仲裁过程中,调解也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通过调解能够促使双方当事人 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争议。
THANKS
医疗保险的管理与运营
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待遇水平根据不 同地区和保险种类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 ,缴费越高,待遇越好。
医疗保险基金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运 营,以确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概 述
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 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 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 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 复的权利。
中国劳动法的发展

《社会保障和劳动法》课件

《社会保障和劳动法》课件

3 促进社会和谐
4 推动经济发展
缓解社会压力,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和社会 认同感。
为劳动力提供稳定收入和医疗保障,从而 促进经济发展。
劳动法的定义和作用
保障劳工权益
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享有基本 权利,如工资、休假和工作保 护。
管理用工关系
规范和优化员工和雇主之间的 合作关系,保证劳动力的充分 利用和发展。
维护企业利益
为企业提供法律保护和法律咨 询,使企业更加规范、稳定、 可持续发展。
社会保障与劳动法的关系
保护劳动者
社会保障制度是劳动法落实的具体手段,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用工环境
劳动法规范并保护用工关系,确保公平的薪资体系、公平的职业晋升和公正的解雇程序。
推进经济稳定发展
为劳动者提供一定 范围内的工伤医疗、 伤残赔偿等保障。
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和规定
1
工作时间规定
规定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法定假期。
2
劳动报酬规定
规定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保障工人的权益。
3
劳动合同规定
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程序,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用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障和劳动法的改革和发展
社会保障和劳动法的有效执行有助于维护稳定的劳动力市场和健康的经济发展。
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和制度
医疗保险
为参保者提供基本 医疗保障,支付医 疗费用和补偿。
养老保险
为参保者提供退休 金或其他形式的养 老金,保障老年人 的生活。
失业保险
为劳动者提供一定 期限内的失业救济 金,保护劳动者的 使用权益。
工伤保险
数字化社保政策
性别平等

第七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第七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收入
第一,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不得作为 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①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② 中班、夜班、 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③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第二,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而发放给职 工的防护用品,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特别困难补助,因住 房改革发给的职工住房补贴均不属于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第三,《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用人 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 括在最低工资内。
3
工资具有以下特征: ① 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② 工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履行劳动给付义务的物质补偿,支 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③ 工资量的确定必须以劳动法规、劳动政策、集体合同和劳动 合同的规定为依据,即必须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工资标准。 ④ 工资必须以法定方式,持续的、定期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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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辅助工资 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在工资构成中处于辅助地位的 工资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 1.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是对基本工资的补充。 2.津贴 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 和生活费用而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3.补贴 补贴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特殊因素的影响而支付给 职工的劳动报酬。
4
(二)工资的基本职能
分配职能


保障职能


激励职能

杠杆职能
5
二、工资分配的原则

按劳分配


同工同酬

的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

第四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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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条款是指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立法明令禁止的条 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歧视条款 歧视条款是约定给予劳动者歧视待遇的合同条款。这种条款违背 了劳动者权益平等精神,被各国立法明令禁止。我国劳动立法精 神也禁止歧视条款。 2.保证金条款 保证金条款又称为押金条款,是约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缴纳一定 数量货币或其他财物而在有特定违约或解约行为时不予退还,并 以此作为缔结劳动关系之前提条件的合同条款。 3.生死条款 生死条款是指约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 免责或减轻责任的条款。
1.试用期条款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 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 否适合自己进行了解的期限。 2.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 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竞业限制亦称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防止 劳动者离职后泄露商业秘密或其离职后到具有竞争关系企业工作 的一种措施。 3.服务期条款 服务期条款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特殊待 遇而应为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合同条款。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含义不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 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在平等协 商的情况下,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2.合同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既可是法人,也可是社会组织或自然 人,而劳动合同的一方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 3.劳动者一方所处的法律地位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在合同签订前后,其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而劳 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在合同签订前地位是平等的;但在劳动合同 签订后,则是隶属关系。 4.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方向劳务接受方提供的是劳务行为的成果, 而劳动过程和劳动条件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ppt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ppt版)
第十二页,共五十一页。
二、劳动合同 的内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láo dònɡ hé tónɡ)
• 〔一〕必备条款
• 〔二〕可备条款 • 1.试用期条款 • 2.效劳(xiào láo)期条款 • 3.保密条款
• 4.补充保险
• 5.竞业限制条款
• 6.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
第十三页,共五十一页。
三、劳动合同 的效力 (láo dònɡ hé tónɡ)
四、劳动关系(guān xì)中的三方原那 么
•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通过(tōngguò)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 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 问题。〞
第九页,共五十一页。
四、劳动关系(guān xì)中的三方原那 么
• 三方机制应当由三方组成,即由代表政府的劳动行政部 门、代表职工的地方总工会和代表用人单位的企业代表 组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等〕。
第五单元(dānyuán)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 制度
+ 本单元只有一章,即第十章。在市场经济 条件下,本单元内容与维护经济自由和保 护、鼓励创造财富的法律制度并行不悖, 而且其作为(zuòwéi)维护人权、表达人本关心 和实现劳资两利的一项根本法律制度。
+ 因此,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乃自由或经 济自由的应有之义,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 (1)联系
• 都是由当事人一方提供劳动力给另一方当事人使用, 并由另一方当事人支付劳动报酬
• (2)区别
•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fǎlǜ)关系不同
• 风险责任承担不同
• 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不同 • 对劳动成果的要求不同
第五页,共五十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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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动法的体系与地位
一、劳动法的体系
• (一)劳动法体系划分的观点比较 • 劳动法的体系:劳动法的体系是指劳动法的各组成部
分之间所构成的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 目前我国劳动法学界对于劳动法体系的界定: • 一是劳动法的法律体系,即从不同位阶的劳动法律规
范的角度,来确定劳动法体系。 • 二是劳动法规范的功能体系,即以不同劳动法律规范
然而并非所有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都属于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 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 (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方提供 劳动力,另一方提供劳动报酬的社会关系。 • (1)人身性与财产的兼容:形式上的财产性, 实质上的人身属性。 • (2)从属性与平等性的兼容:形式上的平等性, 实质上的从属性。
第一章 劳动法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劳动法概述
一、劳动法产生的社会背景
• (一)圈地运动:雇主和雇员形成的前提 • (二)身份解放:实质平等的需求 • (三)工业革命:社会关系的转变 • (四)工业劳动社会化的法律调整——劳动
法的产生
二、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 (一)劳动法的概念 • 1、劳动法中的劳动 • 广义的劳动,谓人间之有意识的一定目的之肉体的
的功能为标准确定劳动法的体系。 • 我们认为:从劳动法规范的功能来确定劳动法体系更
能体现劳动法的部门法特点。
• (二)本书关于劳动法体系的划分
二、劳动法的地位
• (一)概述
• (1)劳动法的调整模式具有公私兼容的属 性。
• (2)劳动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 (二)劳动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 1、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
•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 1、立法准则——指引劳动法律规范体系的 形成及其秩序性的维护
• 2、法律适用准则——指引劳动法律规范的 解释,弥补规范漏洞
• 3、行为准则——提示人们行为的基本方向 和基本模式
• (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 1、劳动权平等原则
• 劳动权平等原则是宪法的平等原则以及劳动权的规 范性在劳动法中的具体体现。
• 2、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 • 根据劳动关系的相关人的性质不同,劳动法所调整
的其他社会关系主要包括: • (1)劳动行政关系。 • (2)社会保险关系。 • (3)劳动市场服务关系。 • (4)劳动团体关系。 • (5)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三、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 • (1)内容的根本性。 • (2)效力的贯穿始终性。
三、我国宪法中劳动权的法律效力
• 我国《宪法》中有关劳动权的条文主要包括 第42条规定和第43条规定。
• 我国宪法中的劳动权,除了具有自由权属性, 即排除国家权力的不当侵害之外,还具有社 会权属性。
• 从应然层面来看,宪法劳动权的纲领性条款 的效力还应该包括限制国家降低现行法律的 保护标准,恶化法律对于劳动者保护,或者 制定限制或者妨碍公民劳动权实现的法律。
• (2)在集体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体 现为结社自由与团体自治。
• (3)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体 现为禁止强迫劳动。
• 3、倾斜保护原则 • 倾斜保护原则是指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合
法权益。 • (1)在劳动合同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要
体现为解雇保护。 • (2)在劳动基准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要
• (2)传统民法的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 关系或财产关系,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则是形式上 平等的财产关系而实质上隶属的人身关系。
• (3)传统民法对民事关系的调整主要采取自治的 调整模式,而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模式具有自 治与强制的兼容性。
体现为基准法定。 • (3)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倾斜保护
原则主要体现为对于劳动者的救济保障。
第二节 劳动权 一、劳动权概述
• 人权理论和人权保障运动的冲击,是劳动立 法得以兴起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劳动 立法在一定意义上则是对人权理论的落实。
二、劳动权的性质与体系
• (一)劳动权的性质 • 劳动权首先是宪法所确认的基本人权,接着
或精神的操作。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 • (1)从属性。(2)契约性。 • (3)职业性。(4)有偿性。 • 2、劳动法的概念 •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
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里的劳动关 系与从属劳动关系具有同等意义。
•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 1、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第四版)
绪论
• 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社会法属性 • 二、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功能与价值 • (一)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 • (二)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 (三)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 三、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的方法 • (二)实证分析的方法 • (三)价值分析的方法 • (四)比较分析的方法
才是社会权和受益权。尽管“自由权”和 “社会权”存在较大的区别,但是二者并非 完全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二者在确保人 的自由和平等,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的理念追 求上是相同的。故劳动权的性质是基本自由 权和社会基本权。
• (二)劳动权的体系 • 劳动权的体系应该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 1、宪法中的劳动权 • (1)个体劳动权。 • (2)集体劳动权。 • 2、劳动法中的劳动权
• 一方面,劳动法源自传统民法传统民法之间有传承 关系:
• (1)劳动法(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法) 中的制度设置源自传统民法中的债法。
• (2)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源自属于传 统民法调整对象的雇佣关系。
• 另一方面,劳动法又超越了传统民法:
• (1)传统民法以形式平等为价值追求,而劳动法 则是以实质平等为价值追求。
• (1)在就业促进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 平等就业。
• (2)在劳动基准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 待遇均等。
• (3)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 劳动条件平等。
• 2、劳动自由原则
• 劳动自由作为基本原则,其内容的根本性和 效力的贯穿始终性体现为:
• (1)在劳动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体 现为契约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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