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的选择方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一、概述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科学、客观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以衡量各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情况,并为改进和优化义务教育提供指导。
二、评估指标⒈学校基础设施(1)教学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等设施的数量和质量。
(2)运动场地:评估学校的运动场地和体育设施,包括操场、篮球场、田径场等。
(3)生活设施:评估学校是否提供饭堂、宿舍、洗手间等生活设施。
⒉师资力量(1)教师数量:评估学校教师的数量是否足够,是否能满足学生的教育需求。
(2)教师素质:评估教师的学历、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等方面。
(3)教师培训:评估学校是否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⒊学生素质(1)学生数量:评估学校学生的数量是否合理,是否超过学校所能承载的范围。
(2)学生学业成绩:评估学校学生的学业成绩,包括各科成绩和升学率等。
(3)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情况,包括文化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⒋教育公平(1)教育资源分配:评估学区内不同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情况。
(2)教育质量差异:评估学区内不同学校之间教育质量的差异情况,是否存在贫富差距过大现象。
(3)民族和地区差异:评估不同民族和地区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
⒌家庭教育支持(1)家庭教育环境:评估学生家庭教育环境的良好程度,包括家庭教育资源和教育方式等。
(2)家长参与程度:评估家长对孩子学业和学校活动的参与程度,是否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
(3)家庭教育指导:评估学校是否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正确引导孩子的成长。
三、评估方法评估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数据统计分析等。
四、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对各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进行分级和排名,为改进和优化义务教育提供参考依据。
附件:⒉评估数据统计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⒈义务教育:指国家规定的必须受教育的阶段,一般为小学和初中阶段。
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说明
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说明一、评估指标体系的构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26号)要求确定。
初步均衡发展评估标准从“普及水平、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办学行为、教育质量”等5个方面设置指标,并根据相应要求确定16个评估要素,即5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
通过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形成一定的社会氛围,让社会群众能够体会政府的态度和决心,感受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逐步改善。
基本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由5项A级指标、15项B级指标组成,36项C级指标组成。
A级指标围绕“普及水平巩固提高”、“办学条件标准化配置”、“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提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等五个方面设置,可大致分成“义务教育普及”、“教育资源配置与管理”和“教育质量提高”等三大部分。
36项C级指标中,85%以上为约束性指标,且尽可能量化。
在评估标准设置上,坚持“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理念,凸显“均衡”和“发展”两大主题,突出均衡发展评估的特点,引入“差异性”评估理念,构建达标加差异的评估模式,关注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发展的差异情况,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通过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让社会群众感受校点配置、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改善与提高。
二、有关评估项目说明与要求初步均衡和基本均衡发展评估标准和要求不同,但政策背景及有关项目计算方法相同,为方便操作,就有关项目的评估标准和准备工作有关要求,按“普及程度”、“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教育经费”、“教育质量”等五个部分予以说明。
(一)“普及程度”部分1.有关指标说明(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待遇”是指:学生入学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就近免试入学”政策;收费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助学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评优评先、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一、总则为了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落实教育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的义务教育学校。
二、督导评估的目的1.了解县域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促进优质均衡发展。
2.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推动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
3.促进教育政策的落实,确保政策能够有效实施。
三、评估内容和指标1.学校规模和班额:评估学校的规模是否合理,班额是否过大或过小。
2.教师数量和质量:评估学校的教师数量是否足够,教师的专业素质是否符合要求。
3.课程设置和实施:评估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是否与教育要求相符合,课程实施是否完善。
4.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学生成绩是否稳步提高。
5.学生素质和特长发展:评估学校对学生的素质和特长发展培养是否有有效的措施和计划。
6.教育资源配置和利用:评估学校的教育资源是否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是否达到均衡发展的要求。
7.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衔接:评估学校与家庭教育的衔接情况,是否形成了良好的教育共同体。
四、评估方式和方法1.文件材料评估:对学校的规章制度、教学计划、学生成绩等文件材料进行评估分析。
2.现场观察评估:对学校教学、学生活动等进行现场观察评估,了解实际情况。
3.访谈评估:与学校负责人、教师、家长和学生进行访谈评估,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五、评估结果的使用1.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关学校,并向学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评估结果应当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供其参考。
3.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4.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的依据。
六、评估周期和频次1.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应当建立定期的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
2.对新建和改扩建的学校,在新校建成和投入使用后的一年内进行评估。
七、评估责任和管理1.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督导评估工作。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资源配置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1.所有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2000元以上;2.所有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2500元以上;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7.网络多媒体教室数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达到2.3间以上;2.所有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达到2.4间以上;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政府保障程度8.保障教育优先发展1.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5分);2.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规划措施完善,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人员编制、建设经费等得到优先保障(5分)。
B(10分)9.学校规划布局合理1.把义务教育网点布局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3分);2.规划建设一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有配置小学,规划建设三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有配置初中(3分);3.原则上每个乡镇应设有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自然村都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
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原则上农村小学、初中分别按服务半径2.5公里和3公里,科学合理设置寄宿学校和教学点(3分)。
B(9分)10.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四统一”标准1.按照《JX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城乡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为师生比1:19,初中统一为1:13.5;3.城乡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不低于省定标准,并逐年提高;4.城乡小学、初中基本装备分别按照《JX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进行统一配置。
A政府保障程度11.小学、初中音乐、美术专用教配备1.小学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2.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计算方式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计算方式一、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适龄儿童人口总数×100%说明:1、适龄儿童人口总数(校内外学龄人口数) 、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在校学龄人口数)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基础综 3121)填报数据和要求为准。
小学适龄儿童年龄全省除贵阳市各区县为 6-11 岁,其余各市州目前暂为 7-12 岁,逐步过渡到 6-11 岁。
2、在申报适龄儿童入学率时,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可以将“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的学龄人口在校生数据减去同一级全日制小学在校生的辖区外户籍学龄人口在校生加上辖区内户籍在外地同一级全日制小学上学的在校生人数加以说明。
在辖区外同一级小学就学的学龄人口在校生需要取证,否则不能视为学龄人口在校生计入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
3、适龄儿童中小学已毕业在校外或在中学上学的在校生和原已入学而现在辍学在小学校外的适龄儿童不能计入适龄儿童中在小学就读人数。
二、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适龄少年人口总数×100%说明:1、适龄少年人口总数(校内外学龄人口数) 、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在校学龄人口数)以国家统一编制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基础综 3131)填报数据和要求为准。
初中适龄少年全省除贵阳市各区县为 12-14 岁,其余各市州目前暂为 13-15 岁,逐步过渡到 12-14 岁。
2、在申报适龄少年入学率时,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可以将“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的学龄人口在校生数据减去同一级全日制初中阶段学校在校生的辖区外户籍学龄人口在校生加上辖区内户籍在外地同一级全日制初中阶段学校上学的在校生人数加以说明。
在辖区外同一级初中阶段学校就学的学龄人口在校生需要取证,否则不能视为学龄人口在校生计入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
3、适龄少年中初中已毕业在校外或在高中阶段学校上学的在校生和原已入学而现在辍学在初中校外的适龄少年不能计入适龄少年中在初中就读人数。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无删减范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引言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础教育阶段,为实现教育公平和国家发展的需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教育改革和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
为了评估和监测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情况,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1. 学校资源配置指标学校资源的合理配置是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之一。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学校资源配置指标:- 学校数量指标:评估一个地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可以考虑该地区的学校数量是否足够满足学生的需求,特别是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学校数量是否相对较少。
- 教师配备指标:评估一个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学习情况,可以考虑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以及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经验。
- 教育设施指标:评估一个学校的教育环境和学生学习条件,可以考虑教室数量和面积、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等学校设施的齐全性和质量。
2. 教育质量指标教育质量是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教育质量指标:- 学绩指标: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业水平,可以考虑学生的平均分数、及格率、升学率等指标。
- 教学质量指标: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可以考虑教师的教学评估结果、学生的教学满意度等指标。
- 学生参与度指标:评估学生的参与度和学习动力,可以考虑学生的课堂参与度、课外活动参与度等指标。
3. 教育公平指标教育公平是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指标之一。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教育公平指标:- 学生流动指标:评估学生的流动情况和转学率,可以考虑学生的流失率、转入率等指标,特别是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之间的学生流动情况。
- 教育资源分配指标:评估不同地区或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分配是否平衡,可以考虑不同地区或学校之间的学校资源配置指标的差异。
- 教育机会均等指标:评估不同学生之间的教育机会是否均等,可以考虑学生的家庭背景和学校背景对教育机会的影响。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办法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第三条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二章第五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第六条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具体包括:(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人以上;5.3人以上;1(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人以上;达到0.9 (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元以上;25002000元以上、(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间以上。
2.4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 五) 小学 、 初 中所 有 班 级 学 生 数 分 别 不 超 过 4 5人 、 5 0人 ; ( 六) 不足 1 0 0名 学 生 村 小 学 和 教 学 点 按 1 0 0
经 费预算总额 的 5 %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
( 五 )教 师能熟练运 用信 息化手段组 织教学 , 设施设备 利用率 达到较 高水平 ; ( 六) 所有 学校德 育工 作 、 校 园文 化建设 水 平
( 四) 所有 小学 、 初 中规模 不超 过 2 0 0 0人 , 九 年一贯制学校 、十 二年 一贯制学校义务教 育阶段
规模不超过 2 5 0 0人 ;
( 三) g 5 有学 校制定 章程 , 实现 学校 管理 与教
学信息化 ; ( 四) 全 县 所 有 学 校 按 照不 低 于 学 校 年 度 公 用
一
第五 条 县域 义务 教 育优 质均 衡发 展 督导 评 估认定 , 包括资源配置 、 政府保 障程度 、 教育 质量 、 社会认可度 四个方面 内容 。
第 六 条 资 源 配 置 评 估 通 过 以 下 7项 指 标 , 重
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 教师 、 校舍 、 仪器设 备
、
保持较高水平 。
第二章
评 估 内容 与 标 准
关法律 、 法规 、 政策要 求 , 推进 义务教 育均衡发 展 和城乡一体化 的工作成效 。具体包括 : ( 一 )县域 内义务教育学校 规划布局合理 , 符 合国家规定要求 ;
( 二 ) 县 域 内 城 乡义 务 教 育 学 校 建 设 标 准 统
( 一 )每 百名 学生拥有高于规定 学历教师数 : 小学 、 初中分别达 到 4 . 2 人 以上 、 5 . 3 人 以上 ; ( 二 )每 百名 学生拥 有县级 以上骨 干教 师数 :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解析
附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修订)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年月日申报:初评()复评()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2014年4月说明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32号)等相关教育政策、法规制定的。
二、本《方案》既是县(市、区)申请国家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申报书,也是撰写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均衡自评报告的依据。
三、本《方案》包括四部分:(一)《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填报说明;(三)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四)检查学校工作表。
四、本《方案》在申报时所附各表所有数据,应统一采用省教育信息平台上一年数据进行填写。
(一)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广东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市、区)报送时间:年月日报送单位:(盖章)省级督导部门:(盖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表I: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基本情况注:1、小学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___所,企业办学的有___所,民办学校有___所。
2、一贯制学校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___所,企业办学的有___所,民办学校有___所。
3、初中学校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___所,企业办学的有___所,民办学校有___所。
4、完中学校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___所,企业办学的有___所,民办学校有___所。
以附件表格为准表Ⅲ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表Ⅳ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表Ⅴ:义务教育经费情况表Ⅵ: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表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措施和成效自评报告市人民政府推荐意见(略)(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填报说明1.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基本情况(表Ⅰ)(1)“自然情况”和“经济情况”按评估前一年国家(地方)统计部门正式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填写。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办学条件评估查验办法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查验办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方案一、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县域内各类公办普通中小学(含教学点)。
同时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5号)规定,评估范围还包括辖区内的直属中小学、未纳入备忘录的开发区等部门和单位举办的中小学。
二、评估内容学校设置与校舍、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教育教学装备和师资配备4项指标。
指标体系:A1学校设置与校舍:B1学校设置与校园规划;B2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B3普通教室;B4学科专用教室;B5公共教学用房;B6学生生活用房A2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B7田径场;B8篮排球及其它运动场地、器材A3教育教学装备:B9实验仪器、器材;B10图书资料;B11教育信息化及现代教育技术设备;B12通用技术及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B13体卫艺教学设备;B14设施设备管理与使用A4师资配备:B15师资配备说明:A4师资配备和B11中的教育城域网是对县(市、区)的评估指标;其余三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是对学校的评估指标。
三、评估办法评估采取县级自评、市级评估、省级评估的办法进行。
四、评估结论认定(一)县(市、区)评估结论对县(市、区)的评估结论,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
达标条件:1.县域内所有学校均为“达标”和“基本达标”等次,且达标学校占学校总数的比例在70%以上;2.全县(市、区)师资配备、教育局域网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达到评估标准要求;3.中小学布局规划科学、合理。
以上三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认定为县(市、区)不达标。
(二)学校评估结论对学校的评估结论,分为“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3个等次。
学校评估结论认定标准:每项B级指标评价结论分为A、B、C三个等级。
达标学校:对学校的14项B级指标评估中,A等数量达到8个及以上,其余指标为B等;基本达标学校:对学校的14项B级指标评估中,A等数量大于等于5个,小于8个,其余指标为B等(中心城区学校允许存在因超班额和田径场跑道长度不符合要求的C等指标);不达标学校:对学校的14项B级指标评估中,A等数量小于5个或出现C等(不包括中心城区学校因超班额和田径场跑道长度不符合要求的C等指标)。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办法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办法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第三条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第二章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五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第六条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具体包括:(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人以上、人以上;(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人以上;(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间以上、间以上。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有关内容的说明一、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独立初中、完全中学(不含小学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二、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评估(8项指标),国家是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认定。
三、“差异系数”是指小学(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是8项指标差异系数的平均值。
小学(初中)的差异系数值越大,反映均衡水平越低;差异系数值越小,反映均衡水平越高。
小学(初中)各项评估指标的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各项评估指标的标准差/小学(初中)各项评估指标的平均数。
“标准差”是统计学通用的计量方法,反映了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某项指标的数值与该指标县域内所有学校平均值的离散程度。
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的县,方可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评估认定。
分别小于或等于0.75和0.65的县,方可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初步均衡的评估认定。
四、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先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拆分,再按小学和初中各一所纳入统计。
对完全中学,先根据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2”的比列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拆分,再将其初中部分按一所学校纳入统计。
五、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的总分为100分。
其中“入学机会”20分,“保障机制”25分,“教师队伍”35分,“质量与管理”20分。
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方可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评估认定;在70分至85分之间,方可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初步均衡的评估认定。
六、县级对照《黑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标准》进行自评,要将《标准》中各项指标的具体到达度在报表和自评报告中详细拆分后说明。
七、公众满意度调查,可通过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
问卷调查由市、县两级或委托当地政府统计部门的城市(农村)调查队、科研单位、专业调查机构等进行。
均衡发展指标解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说明一、评分办法:1.本指标体系共设4个A级指标,9个B级指标,45个C级指标,总分1000分。
A1-A3为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分值800分;A4校际间均衡为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督导评估指标,分值200分。
具体指标赋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
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2.申报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达标评估认定条件:(1)A1-A3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分值800分,总分不低于680分;其中,带“*”号的17项指标为国家指标(C2、C5、C6、C7、C12、C 13、C14、C19、C21、C22、C24、C25、C26、C27、C28、C29、C37)分值为370分,必须达到315分及以上。
(2)A4校际间均衡状况督导评估指标(8项C级指标)分值200分,为硬性指标,必须达到满分。
(3)C20、C22、有D级危房、当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弄虚作假为一票否决指标。
3.评估等级。
总分960分及以上为优秀、959-920分为良好、919-880分为合格、低于880分为不合格。
二、指标说明:A1组织领导(170分)A1—B 1领导职责(40分)A1—B1—C1优先发展(20分)评估标准:(1)确立“科教兴县(市、区)”战略思想,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做到“六个优先”。
(“六个优先”即: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保障教育用地,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解决教育问题);(2)有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并将教育改革和发展纳入其中。
评分细则: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县总体规划得10分;总体规划体现“六个优先”得10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1)查县级政府文件、规划、会议记录等;(2)召开县级各职能部门、人大、政协等参加的座谈会。
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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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配置
(10分)
C12按编制标准足额配备义务教育教师。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需求。(5分)
查阅有关编制、教职工名册、教师录用文件。
1.按省定编制标准足额配备义务教育教师(2分)。
2.义务教育教师学科结构合理,满足开足开齐课程的需要(2分)。
2.建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和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良好,校园校车安全(1分)。
☆经核实,义务教育学校当年发生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暂缓通过评估验收,待整改后复核确认。
C3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库和监测评价机制。(2分)
查有关文件、数据库和档案。
育资金,并在安排支出上向农村倾斜(2分)。
B3
经费管理
(5分)
C8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
算,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
教育。(3分)
查相关财政预决算报表。
1.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1分)。
2.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2分)。
C9县(市、区)政府围绕义务教育均
衡发展,建立义务教育经费审计监督
2.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教师校际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10%,计3分;占5%,计2分;否则计0分。
3.把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的必要条件的(2分)。
4.探索“一校制”、“联校制”、“学区制”、“集团化”、“协作区”等多种办学模式,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制度,不断缩小城乡、校际差距(2分)。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解读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解读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逐渐缩小,县域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愈发凸显。
为了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部出台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以推动各地方政府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改善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问题,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评估办法的目标和原则《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目标是全面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评估办法的原则包括突出质量为本、公正科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监督。
三、评估内容和指标督导评估办法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评估范围,并通过多个指标来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学校数量和布局、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师资队伍结构和师资培训情况、学生入学机会和平等待遇情况等。
指标方面,主要包括教育经费占地方财政预算的比重、学校数量和学生比例、教育资源配置指数、教师队伍结构指数、学生入学率和师生比等。
四、评估的方法和程序评估办法指出,评估要坚持数量与质量相结合的原则,要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进行评估。
评估程序主要包括立项调研、数据收集、指标计算、报告编写和评估结果反馈等。
评估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同时也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五、评估结果的应用和措施评估结果将作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参考和决策依据。
各地方政府根据评估结果,要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以推动县域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评估办法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如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数据真实性和权威性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评估办法需要进一步改进,可以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精细化指标设置,加强数据监测和核查,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七、总结和展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通过评估办法的实施,可以促使各地方政府更加重视教育投入,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改善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问题,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
测算均衡发展差异系数的两种方法lcz
测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的两种方法差异系数也叫变异系数或离散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平均值之比。
差异系数用来度量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程度,当指标差异系数的越大说明不均衡程度越大,反之不均衡程度越小。
其差异系数测算公式为:其中,CV 为差异系数, 为均衡指标体系中某指标的全县平均值,S 为标准差。
测算方法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实质上是以县域小学、初中学生个体享有教育资源均衡程度为对象的,县域教育资源的分布是按学校分组的,同一学校学生个体享有教育资源是均等的,标准差按分组频数计算(统计理论可参见湖南省教育督导室向宏业主编的《现代教育督导学》P142-145)的公式为:标准差 其中, 为第i 个学校该指标的原始值, 为第i 个学校的在校生数, = / 表示第i 个学校该指标的生均值。
= i X = 为某指标全县总值。
, 为全县初中(或小学)在校学生总数。
, 表示该指标的全县平均值。
S 100%CV X ⎛⎞=×⎜⎟⎝⎠i x i P i X X1ni =∑i x 1n i =∑i P N P X =1N n i i P P ==∑N P 1n i N i X x P ==∑XS =i x i P测算步骤1、按小学、初中分别计算8项指标县级总和 ;2、计算平均值:(1)每校的生均值 (2)按小学、初中分别计算全县的8项指标平均值 ;4、计算5、按小学、初中分别计算8项指标差异系数 6、计算8项指标差异系数加权平均值。
即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综合差异系数。
均衡发展的综合差异系数达标要求,小学小于0.65(65%)和初中小于0.55(55%)。
测算方法二: 由于 (X i - )2 P i = X i 2P i - 2 X i P i + 2 P i = X i 2 P i - 2 P N + P N 2 = P i X i 2 - P N 2 则有如下可采取原始值直接求标准差的等价计算公式:标准差 S=√ P i X i 2/P N - 2 “测算方法二”与“测算方法一” 仅3、4步不同,“测算方法二”是采取原始值直接求标准差的方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计算方式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计算方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计算方式第一章总体概述本文档旨在介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的计算方式。
通过对各个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进行说明,为教育部门和相关研究机构提供参考和指导。
第二章学校设置指标计算方式1.学校数量指标学校数量指标是评估一个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
其计算方式为将该地区的学校总数除以该地区的总人口数,得到该地区的学校数量指标。
2.学校区位指标学校区位指标是评估学校分布是否均衡的指标之一。
其计算方式为将学校所在地区的总人口数除以该地区的学校数量,得到该地区的学校区位指标。
3.学校规模指标学校规模指标是评估学校规模大小是否合理的指标之一。
其计算方式为将该学校的在校学生数除以该学校的教职工人数,得到该学校的学校规模指标。
4.教育资源配置指标教育资源配置指标是评估学校教育资源是否合理配置的指标之一。
其计算方式为将学校的教职工总数除以该学校的在校学生数,得到该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指标。
第三章师资队伍指标计算方式1.师资数字指标师资数字指标是评估一个学校师资力量是否充足的指标之一。
其计算方式为将该学校的教职工总数除以该学校的在校学生数,得到该学校的师资数字指标。
2.师资学历指标师资学历指标是评估一个学校师资队伍学历情况的指标之一。
其计算方式为将该学校的教职工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数除以该学校的教职工总数,得到该学校的师资学历指标。
3.师资专业分布指标师资专业分布指标是评估一个学校师资队伍专业配置情况的指标之一。
其计算方式为将该学校教职工中具有专业对口的人数除以该学校的教职工总数,得到该学校的师资专业分布指标。
第四章教育质量指标计算方式1.教育质量综合指标教育质量综合指标是评估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表现的指标之一。
其计算方式为将该学校的优秀毕业生人数除以该学校的毕业生总数,并加上该学校的教学水平得分和教学满意度得分,得到该学校的教育质量综合指标。
2.教学水平指标教学水平指标是评估一个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指标之一。
县域(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路径选择
公 平观 , 我 们 可 以把 公 平理 解 为 两层 含 义 。 第一 层是 平 等 、 平均; 第二 层是 公 正 、 合 理性 。 因此教 育公 平 并不是 绝 对的 平均 和平 等 , 而是 在追 求 平等 为主要 取 向 的相对 范畴 , 旨在 强调 一种 合 理性 。 教 育公 平 是 义务教 育均 衡 发展 的根 本价 值取 向。教 育公 平 是社 会 公 平的 一种 类型 。 其 并 不是 绝 对的 平 均和 平 等 , 旨在 强调 种舍 理性 。 而 义务教 育的均 衡发展 是 促进教 育公 平的 强有 力的 工具 。 因此 . 笔者认 为 义务教 育均衡 发展 实质 上是 最 大 限度 的 实 现教 育公 平是 , 对 教 育公平 的 一种 追求 。
考索・ 探 微
课程 育 研究
形 式进行 学 习教 育
加1 4 年2 月 下旬 刊
《 预 防未 成年 人犯 罪 法》 、 《 小学 生 日常行 为规 范 》 等 。二 是利 用校 会、 团会 、 队会、 班会 集 中 学 习 , 以专题 讲 座 、 报 告会 、 写 读后 感 等
t
县域( 农村)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路径选择
苏倩 董 旭 明
( 云 南师 范大 学 云南 昆明 6 5 0 5 0 0 )
【 摘要1 县城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 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突破口。 因此 , 要率先在县域 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本文 旨在建
立 义务 教 育均衡 发 展 的价 值 立场 , 针 对在 县域 内推 进 义务 教 育均衡 发 展 的过 程 中存 在 的 问题 , 提 出实现 义 务教 育均 衡 发展 的路 径 选 择。
9 . 防各种 流行 传 染病 的预 防技 能 演练 ; 1 0 . 其他 安 全知识 的技 能 演练 。 。 六、 硬 件 设 施 建 设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附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有关内容说明1.《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称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含教学点)、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特殊教育学校。
2.督导评估主要依据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和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数据进行。
3.《办法》第六条中对资源配置评估时,不含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及不足50人的教学点。
4.《办法》第六条中所使用的评估方法是计算小学(初中)各项指标的差异系数。
差异系数也叫变异系数或离散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并将学校规模对均衡程度的影响作为调节因素。
小学(初中)各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值越大,反映均衡水平越低;差异系数值越小,反映均衡水平越高。
5.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网络多媒体教室数、教学仪器设备值、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等四项指标需要做拆分处理。
九年一贯制学校,需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小学部、初中部占有部分分别作为单独小学、初中数据。
完全中学,需根据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2”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初中部占有部分作为单独初中学校数据。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需根据小学、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1:1.32”的比例进行拆分,将其小学部、初中部占有部分分别作为单独小学、初中数据。
对于少数地区存在的小学附设幼儿班、初中附设小学班、高中或中职附设初中班的情况,可按照上述办法做相应比例的拆分。
6.《办法》第九条社会认可度调查的抽样数量,原则上按被评估县常住人口的1.5‰确定。
问卷调查对象中,学生家长的比例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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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县级政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一方面承担县域内校际均衡发展的监测工作,另一方面又是均衡发展评估工作的评估对象。
而现有县域内校际均衡发展评估指标的选择方法单一、指标间关系不明确,其评估结果信度难以保障。
基于对全国14省42县中小学相关数据的分析得出,要完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体系,各地政府需注意以下几方面: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的选择应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和骨干教师配置应成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点;资源的多寡不是均衡程度的决定性因素;要避免新一轮的学校撤并。
[关键词]县域义务教育;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评估指标[中图分类号]G5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808(2011)09-0005-03热点问题研究中国教育学刊2011.09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的选择方法◆任春荣任春荣/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督导评估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北京100875)。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辖区内学校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监测是县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随着各省陆续签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省级政府承担起对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的责任,因此,加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目前,各省制定的县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从内容上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对均衡水平的评估;二是对促进均衡发展的措施的评估;三是对均衡水平和促进均衡所采取的措施的综合评估。
各省的评估指标均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有较强的地域特征,也比较全面。
但是,全面性的评估指标体系较为复杂,易出现指标间信息重叠现象,且有对教育进行全面评估之嫌,淡化了对均衡水平的评估。
其指标选择方法则采用文献法和专家咨询法,常出现指标信息量不够与指标间关系不明确的现象;其对均衡水平的计算以评估者打分为主,将单项指标的分值乘以权重整合成教育均衡发展总分,这使得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不高。
基于现有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存在的问题,应该如何选择评估指标才能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呢?由于我国国情复杂,不同选择方法将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因此,本文将讨论如何采用多种方法筛选适用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的指标,并以指标选择结果为例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行分析。
一、县域内校际均衡发展评估指标的选择本研究基于全国14省42县881所初中和3096所完全小学的数据,主要采用定量方法并辅以定性方法,对县域校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进行筛选和分析。
调查采用分层抽样方式,样本覆盖东中西部地区的发达、中等发达和欠发达各类区县。
样本区县的初中和小学全部纳入调查范围。
(一)指标选择的原则确立指标选择的原则是指标筛选工作的第一步。
指标选取的一般性原则是目的明确、切实可行、比较全面,同时指标体系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此外,考虑到均衡发展水平评估的特殊要求,指标还应具有敏感性和可靠性。
敏感性是指所选指标灵敏,区分度好,能够反映学校间发展水平的差异。
如果指标能够很好地反映教育发展水平,但学校之间没有差异,那么该指标就不具备评估均衡发展程度的能力,应该筛除。
可靠性是指所选指标能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所选指标应属于常规统计内容,不需要额外付出时间和人力去采集数据,否则数据容易失真。
(二)指标选择结果本研究采用文献法列出最初的评估指标,提交专家咨询会议讨论,确定出以下备选指标:教育经费类,包括生均教育经费支出、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教师年人均收入、教师年人均培训经费;办学条件类,包括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册数、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师生比、分组实验开出率;教师队伍质量类,包括本科及以上教师比例、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比例、参加区县级以上培训的5--教师比例。
相关系数法、主成分分析法是常用的指标筛选方法。
本研究首先采用这两种方法对上述备选指标特点进行评价,然后通过综合考虑各种方法的计算结果来确定指标的选择。
由于分组实验开出率、参加区县及以上培训教师比例缺乏明确的国家统一标准,数据填报混乱,统计口径不一,因此这些指标不参与分析。
1.相关系数法教育经费支出与教育事业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教师工资福利支出存在包含关系,指标间必然存在较高的相关度。
其中,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与生均事业费支出指标高度相关,样本小学和初中在此方面相关系数均达到0.98。
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与其他指标的相关程度也较高,相关系数之和分别排在第一、二位,其次是生均公用经费支出。
由于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包含基建支出,学校基建支出不是每年都发生,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不能够稳定地表现一所学校的经费水平。
又由于它与教育事业费相关度很高,因此其可以用教育事业费来替代。
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与生均公用经费和师均工资福利支出相关系数在0.6~0.9,因此可以考虑保留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或者保留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和师均工资福利支出,作为均衡发展评估的指标。
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和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的相关系数为0.71,初中为0.72。
笔者认为可以删除其中一个指标。
考虑到与教学质量的密切程度,删除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较为合适。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的相关系数在0.4~0.6,属于中等程度相关,表明这三个指标具有相同属性,但同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虽然教师队伍质量类指标与其他指标的部分相关系数达到显著性水平,但系数全部低于0.4。
这表明这些指标间信息重叠较少,可以全部保留。
2.主成分分析法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后,参考相关系数法的分析结果,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剔除双负荷指标。
本研究采用的主成分分析方法为正交旋转,特征根大于1。
初中的分析结果取得2个主成分表达原先的14个指标(KM O=0.84)。
其中,主成分1包含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生均图书册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师生比、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等指标,因子负荷处于0.59~0.82。
其主要反映办学条件和教育经费。
主成分2包括骨干教师比例、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等指标,因子负荷处于0.57~0.74。
其主要反映教师队伍质量。
小学的分析结果也取得2个主成分(KM O=0.83),各主成分的指标构成与初中相近。
主成分1的因子负荷处于0.54~0.85,主成分2的因子负荷处于0.66~0.74。
小学指标筛选结果与初中指标筛选结果的差异表现在师生比这个指标上。
师生比在小学阶段有较高负载荷,并且引起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负载荷。
这反映出部分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学生向优质学校集中的现象。
因此,小学指标体系中删除了师生比这个指标。
师生比在初中学校间的差异比其他指标小,但是能够较好地反映出办学条件的人力资源数量是否充足,其共同度也较高,达到0.6,这表明其能够被主成分解释的比例较高。
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和师均工资福利支出在两个成分上都有相近载荷,并且使方差解释比例降低,因此,本研究用生均教育事业费替代这两个指标。
教学仪器设备值是公用经费支出的重要结果,是稳定性较强的指标,因此,笔者认为可以考虑放弃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指标。
师均培训经费支出指标造成方差解释比例大幅降低,也被删除。
师均培训经费支出作为公用经费支出的一部分,二者相关系数过低(r小学=0.13,r初中=0.06)。
经与样本县数据收集人员讨论,笔者发现,其相关系数之所以过低,是因为“培训”的界定存在困难,并且教师在参加上级单位培训时,其所需的培训经费往往直接拨付到培训组织机构,学校无法提供准确的培训经费数据。
通过上述分析,本研究将以下指标作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中阶段的评估指标:生均教育事业经费支出差异系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差异系数、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差异系数、生均图书册数差异系数、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差异系数、师生比差异系数、本科及以上教师比例差异系数、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差异系数、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比例差异系数。
小学阶段的评估指标不包含师生比差异系数,其余与初中阶段的指标相同。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的应用评估指标既可用于评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6--平、政府工作绩效,也可用于分析均衡发展特征、诊断和反馈问题、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
本部分以初中数据为例进一步分析前文选择的指标。
均衡水平计算方法采用差异系数,即变异系数。
差异系数反映了指标值在学校间分布的相对离散程度。
差异系数大说明指标所反映的教育发展水平不均衡情况严重,也说明指标能够较好地反映教育发展不均衡的情况。
本研究分别计算每个区县的差异系数,根据差异系数的大小即可对每个区县在各指标上的均衡发展水平进行排序和评价(见表1)。
本处略去区县排序,仅呈现差异系数分布。
总体来看,对多数县来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骨干教师比例和生均图书册数是资源配置最不均衡的三个方面。
笔者通过对每个指标做县域生均值和县域差异系数值的相关程度检验发现,除了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和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两个指标外,多数指标的生均值与差异系数之间没有显著相关。
这说明义务教育的均衡水平与教育发展水平没有必然联系,县域内校际均衡可以在各种程度的教育发展水平上实现。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指标的县域生均值与县域差异系数显著正相关(r=0.34,p<0.05),生均值越高,差异系数越大,这说明生均值很高的区县资源分配不均衡。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指标的县域绝对值与县域差异系数呈显著负相关(r=-0.87,p<0.01),这表明高于规定学历教师越多,县域内学校间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差异系数越小,即教师资源分配越均衡。
通过分析区县所处东中西部地区、学生数量、学校数量、平均学校规模与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均衡水平的相关性,笔者发现,区县所处地区(r=0.15,p>0.05)、平均学校规模(r=0.04,p>0.05),不能预测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均衡水平,仅学生数量(r=0.46,p<0.01)和学校数量(r=0.53,p<0.01)有显著效应。
三、完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的策略评估工作必须全面考虑如何推动义务教育事业均衡、健康、高效发展。
根据研究结果,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均衡发展水平评估指标的选择应综合运用多种方法。
在复杂的国情背景下,研究者在指标筛选过程中应综合运用多种方法。
例如,对于结果性评估,采用量化方法较合适;而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过程性评估来说,则应考虑采用质性方法。
其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和骨干教师配置应成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点。
笔者调查发现,多数样本县在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和骨干教师配置方面的校际差异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