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安全规定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为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
1. 建筑物、设备和设施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检验和维护。
2. 建筑物、设备和设施应设置适当的防雷设施,包括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等,以规避雷电可能带来的危险。
3. 整个建筑物及其周围的环境应实施地线系统,并与大地有效接地。
接地体与设备的连接应保持良好的接触,确保电流的正常通过。
4. 当遇到雷暴天气时,建筑物、设备和设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断电、断网等,以防止雷击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
5. 静电的管理应包括以下方面:避免静电积聚、合理设置接地装置、选用防静电材料等。
特别是在易燃易爆场所,应采取更加严格的防静电措施,以降低静电引发火灾的风险。
6. 建筑物、设备和设施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相关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7. 建筑物、设备和设施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防雷防静电的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8. 在建筑物、设备和设施的周围,应设置清晰的防雷防静电标识,提醒人们注意安全事项。
9. 建筑物、设备和设施的设计、施工、检验和维护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委托专业的防雷防静电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和评估。
10. 违反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的一部分内容,具体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预防静电危害十条安全规定
预防静电危害十条安全规定
1. 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场所的空气湿度适宜,不宜过干燥,维持相对湿度在30%到50%。
2. 穿适当的衣物:避免穿着纯棉或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衣物,选择防静电服装。
3. 避免长时间站立或不移动:长时间站立或不移动易使身体积电,可适当活动身体,避免积聚静电。
4. 使用防静电设备:使用带有防静电功能的设备,如防静电地板、防静电脚垫、防静电手套等。
5. 控制电气设备的使用:避免频繁开关电气设备,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6. 使用除静电液:在处理带有静电的物件时,可以使用除静电液来降低静电的积聚。
7. 避免使用塑料袋等易产生静电的包装材料:采用抗静电包装材料,避免产生静电。
8. 定期清洁工作区:定期清洁工作区,包括桌面、地面等,避免灰尘、污渍等积聚导致静电产生。
9. 禁止吸烟:吸烟会产生静电,容易引发火灾,因此在工作区域内严禁吸烟。
10. 进行静电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静电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静电意识,学习如何正确处理静电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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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2024年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易燃、可燃液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预防静电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搬运、输送、加工过程中,对防静电安全管理的规范。
第三条易燃、可燃液体是指能够在常温下与空气形成可燃性混合物并能够燃烧的液体。
第二章防静电规范第四条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搬运、输送、加工设施应当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五条储存设施应当选择防静电性能良好的材料,并采取防静电措施,如静电接地、防静电涂层等。
第六条搬运、输送设施应当设立防静电保护装置,确保易燃、可燃液体的搬运、输送过程中不会发生静电火花。
第七条加工设备应当采用防爆型号,并且配备相关的防静电装置。
第三章防静电装备和工具第八条从事易燃、可燃液体工作的人员应当佩戴防静电鞋、防静电衣物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第九条作业现场应当配备防静电工具,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条所有从事易燃、可燃液体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防静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相关的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防静电安全演习,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第五章监管和执法第十二条工商、质监、安监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的监管和执法,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相关部门有权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并责令整改。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将被处以罚款、停产整顿、责令关闭等处罚。
第十五条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并未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奖励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防静电安全规定
防静电安全规定第一条通过接地的方法可将带电物体上的静电荷较迅速的引入大地,从而导除了静电荷的大量积聚。
在易燃易爆场所,凡能产生静电的金属容器、输送机械、管道、工艺设备等应接地;输送油类等易燃液体的管道、贮罐、过滤器及其它的有关金属物体或设备应接地;处理可燃气体或物质的机械外壳及一些金属设备应接地;装卸油站台、油品车辆、铁路轨道、浮顶油罐应接地;采用绝缘管道输送物料能产生静电的,在管道外的金属屏蔽层应接地,最好采用内壁衬有铜丝网的软管,并接地。
第二条油罐罐壁用焊接钢筋或扁钢接地;注油金属喷嘴与绝缘输油软管先搭接后接地;铁路轨道、输油管道、金属栈桥和卸油台等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在每隔50米处接地;输油软管或软管上缠绕的金属件应接地;油罐的输出,入油管间有一定的距离等,应先用连接件搭接后接地;在易燃液体注入容器时,注入器(如漏斗,喷嘴)应接地。
第三条防静电接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室外贮罐体如已有防雷接地,并互相有可结的电气连接,可不另装静电接地。
每个贮罐应有2处以上接地点,间距不得大于30米,接地点不应设在进液口附近。
2、地上或地下敷设的可燃、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管道的始端、终端、分支处及直线段每隔200-300米处均应设置接地点,车间内管道系统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3、两平行管道间距小于10厘米时,应每隔20米用金属线跨接,金属结构或设备与管道平行或相交间距小于10厘米,也应跨接,可用ф10毫米的圆钢件跨接线。
4、搭接线或螺栓连接处,其接触电阻不应超过0.03欧,并应采用铜片包垫。
5、如独立设置防静电接地时,与防雷接地装置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与易燃易爆物排出口也应保持3米以上距离。
6、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
7、设备、管道连接的跨接端及引出端的位置,应选择在不受外力损伤,便于检查维修且能于接地干线容易相连的地方。
8、在土壤中有强烈腐蚀性的地区,应采用铜或镀锌的接地体,一般铺设在地下的接地体不宜涂刷防腐油漆。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科研机构、公共建筑等。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效果良好的原则。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在建设、改造或维护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或施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防雷设施安全管理第六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避雷系统、防雷接地网、防雷装置等。
第七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雷设施;(二)系统完整:建设完整的防雷体系,包括接闪器、避雷带、引下线、接地体等;(三)安全可靠:确保电流不会对设备和人员造成危害;(四)防雷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材料,如耐腐蚀的钢材、避雷针等;(五)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系统不会影响防雷设施的功能;(六)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第八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静电接地、静电消除、防静电设备等。
第九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静电设施;(二)静电接地:对设备和设施进行静电接地,确保静电能够安全排除;(三)静电消除:采用合适的静电消除设备,如静电消除器、静电消除剂等;(四)防静电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静电材料,如防静电地板、防静电衣等;(五)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防静电规定
防静电规定防静电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防静电规定。
第二条:办公区域内,特别是易产生静电的区域,需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静电的产生和积累。
第三条:对于终端用户来说,使用带有防静电功能的设备和配件,如键盘、鼠标、电源线等,以降低静电的产生。
第四条:对于办公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人员来说,在进行设备安装和维护时,必须穿戴防静电服和相关防静电手套,以减少静电的对设备的损害。
第五条:对于敏感和易受静电干扰的设备和文件,需要放置在静电工作台或相关的防静电设备上,同时使用防静电袋进行包装,以保护设备和文件的安全。
第六条:对于进行静电实验的人员,必须在专门指定的实验室和相关设备下进行,严禁在其他区域进行静电实验,以防止对人员和设备产生伤害。
第七条:对于进行静电防护装置安装和维护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资质认证,才能进行相关工作,确保安装和维护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定期对办公区域内的静电防护装置进行检测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九条:严禁在办公区域内使用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和设备,如塑料布、尼龙地毯等,以免增加静电的积累和释放。
第十条:严禁在办公区域内进行脱衣和打喷嚏等动作,以减少带电颗粒的释放和静电的产生。
第十一条:每个员工必须在进入办公区域前,通过专门的防静电门,以消除身上的静电,确保进入办公区域后不会积累静电。
第十二条:员工在进入办公区域后,必须佩戴制定的静电防护装备,如防静电鞋、防静电地带等,以降低静电的带电量。
第十三条:员工必须定期参加防静电培训,了解静电的危害和防护措施,提高自己的防静电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并承担因违规行为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向全体员工公告。
总结:本防静电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且规定了严格的防静电措施,以降低静电的产生和积累。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范本(三篇)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确保易燃、可燃液体的安全使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设备财产的安全,制定本防静电安全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易燃、可燃液体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仓库、车间、生产线等。
三、定义1. 易燃液体:指其闪点在65℃以下的液体物质,如煤油、汽油、酒精等。
2. 可燃液体:指其闪点在65℃及以上的液体物质,如柴油、重油、润滑油等。
3. 防静电措施:指为降低或消除因静电引起的火灾和爆炸危险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四、防静电安全措施1. 储存和搬运1.1 储存易燃、可燃液体的仓库应设有防静电设施,包括地面导电涂层、静电地线等。
1.2 储存区域内易燃、可燃液体容器应标明内容物的种类和储存日期,定期清理过期或不合格的液体。
1.3 在搬运液体过程中应使用防静电容器和工具,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和容器。
2. 使用和操作2.1 使用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鞋,佩戴防静电手套等防护装备。
2.2 禁止在易燃、可燃液体周围进行吸烟、使用明火、产生火花的行为。
2.3 使用易燃、可燃液体的设备和工具应经过静电安全检查,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2.4 操作人员应接受静电安全培训,了解静电危险及应急措施。
3. 排放和处理3.1 将废弃的易燃、可燃液体进行必要的分装和标识,储存在规定的容器中,并定期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理。
3.2 避免将易燃、可燃液体排放到下水道或其他不合适的场所,以免引发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
3.3 定期进行油污清洗和保养,采取防静电措施,防止工作介质泄露污染环境。
五、应急处置1. 发生泄漏事故时,立即停止一切操作行为,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2. 在泄漏现场设置警示标识,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火花或其他火源的产生。
3. 使用专业防静电工具,将泄漏材料进行密封、集中,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清除和处理,以减少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4. 在必要时,使用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切勿使用不适宜的灭火媒介。
防止静电危害的规定(5篇)
防止静电危害的规定1)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
2)易燃易爆介质输送停止后,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量,采样等作业。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物擦拭设备。
4)容易产生化纤和粉尘静电的环境,其温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界限内。
5)易燃易爆区,易产生化纤和粉尘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混凝土的装置、设备、橡胶地板、导电鞋等要符合规定。
6)易产生静电设备的装置必须设静电消除器。
7)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登记存档。
8)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必须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
防止静电危害的规定(2)为了防止静电危害,许多行业已经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措施和规定:1. 个人防护措施:工作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静电防护服,并佩戴静电消除器具,如静电消除腕带或鞋底。
2. 设备和工具:静电敏感的设备和工具应该遵循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包括设计和制造防静电的材料和技术。
3. 电气设备接地: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的接地标准,以确保静电的安全释放。
4. 防静电地板:在静电敏感的地方,应使用防静电地板,以减少或消除静电的发生。
5. 防静电处理区域:在静电敏感的区域,应设立专门的防静电处理区域,对静电敏感的物品进行防护和处理。
6. 静电控制程序:在工作过程中,应制定和执行相关的静电控制程序,包括清洁和保养设备和工具、定期检查接地系统、培训员工等。
这些规定和措施旨在帮助预防静电带来的危害,并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不同行业和工作环境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标准,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防护措施。
防止静电危害的规定(3)为了防止静电危害,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规定,以减少静电危害。
1. 工作场所规定:在工作场所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止静电危害。
例如,对于容易产生静电的工作环境,可以在地面上设置导电地板或使用防静电地板材料。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储存规定:易燃、可燃液体应储存在防火防爆仓库或储罐中。
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高温物体。
2. 使用规定:易燃、可燃液体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与火源、高温物体和静电产生物体接触。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背部是清洁的。
同时,使用过程中应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 导电接地:储罐、储存设备和输送管道应接地良好,以及使用导电材料建造或涂覆导电涂层,以减少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4. 防静电设施:在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区域应有防静电设施,包括静电消除器、静电接地插口等。
5. 静电控制措施:在易燃、可燃液体的运输和输送过程中,应采取静电控制措施,如使用导电轮胎、接地线夹、防静电液体输送管道等。
6. 定期检查: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和使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易燃、可燃液体的安全储存和使用,防止静电产生和积聚,减少火灾和爆炸的发生。
同时,操作人员在使用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证工作的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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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现场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静电的存在可能会带来很多麻烦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在一些特定的场合,如化学工厂、石油气田等。
静电不仅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还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各个行业都制定了相应的现场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1. 携带防静电工具在需要防静电的工作环境中,工作人员应当携带防静电工具。
这些工具通常包括防静电手套、防静电鞋、防静电地垫等。
这些工具能够有效地降低静电产生和积聚的风险,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 防静电衣物的穿着在易产生静电的环境中,工作人员应当穿戴符合防静电要求的衣物。
这些衣物通常由防静电材料制成,能够有效减少或消除静电的积聚。
同时,工作人员还应确保衣物干燥,以避免静电导体材料受潮而影响其效果。
3. 安全接地措施为了有效地防止静电的产生和积聚,现场应当建立良好的接地系统。
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接地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良好的接地效果。
在接地系统上,还应当标注接地点的位置,并确保连接可靠。
4. 静电设备的规范使用在现场使用静电设备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使用。
工作人员在操作前应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并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
同时,应当定期检查设备的状况,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5. 定期检查和维护为了确保静电防护系统的有效性,现场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静电工具的状况、防静电衣物的损耗、接地系统的连接状态等。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换。
6. 人员培训和意识教育为了增强工作人员对防静电的认识和风险意识,在工作场所中应当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意识教育。
工作人员应当清楚了解静电带来的危害,并学习正确、安全地使用防静电工具和设备。
7. 其他措施根据不同行业和具体现场的情况,还可以采取一些其他的防静电措施。
例如,在易积聚静电的区域设置静电消除器,定期清理潮湿环境下的导电物质,增加通风设备等。
总结现场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是保障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严格执行防静电规定,可以有效地减少静电产生和积聚的风险,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1. 存放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应具备防静电性能,如使用带有接地装置的金属容器。
2. 存放易燃、可燃液体的区域应保持干燥,防止水分和湿气积聚。
3. 禁止在存放易燃、可燃液体的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4. 存放区域应设有有效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减少液体蒸气积聚的机会。
5. 在易燃、可燃液体操作区域内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培训,了解防静电的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置措施。
6. 在易燃、可燃液体操作区域内,应配备适当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泡沫灭火装置等。
7. 操作易燃、可燃液体时,应使用专门设计的防静电工具和设备,防止静电火花引发火灾。
8. 定期检查易燃、可燃液体存放区域的设备和容器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或泄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9. 在易燃、可燃液体操作区域内应设有明确的标志和警示标识,提醒工作人员注意防火和防静电。
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的防静电安全规定可能因地区、行业和液体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在具体操作前,查阅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符合当地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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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雷击和静电引发的火灾及其他危险情况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
1. 建筑物防雷规定:
- 建筑物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雷击防护设施的设计和建造。
- 高层建筑应设置避雷针,低层建筑应设置接地装置,确保建筑物及周边地区的安全。
2. 安全距离规定:
- 在雷电频繁区域和雷电重灾区域,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在过雷雨期间从事户外活动。
- 在雷雨天气中,在室外不得靠近高大的金属建筑物、敞开的空地、高压线、电塔等。
3. 防静电管理规定:
- 静电敏感区域应采取措施防止静电的积累和放电。
例如,使用导电材料铺设地面,定期清洁、除尘,避免使用非导电的物品等。
- 静电灭火器材的选择和使用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工作场所的静电安全。
4. 预防雷击的个人防护措施:
- 在雷雨天气中,不要站在高处、开阔地或者敞开的空地上。
- 避免接触金属物体,如金属桌椅、金属门把手等。
- 避免拨打电话、使用电脑等与外部设备连接的活动,以防止由于雷击引入电脑或者电话设备引发的电击事故。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差异,建议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操作和防护。
在实际操作中,还应加强员工的防雷、防静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1、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2、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3、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4、在有经典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5、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6、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7、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8、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10、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内喷射溶剂,必须采取自流方式.11、输送易燃液体,应根据管道内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12、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专门接地装置.13、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的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罐、机组等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14、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十平方毫米,单独的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姆,与其它目的的接地极共用时应满足其他接地及的技术要求.15、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互联接地.16、防静电接地体的安装,应在设备、机组、贮罐等底角边缘上钻孔攻丝,焊接端子或螺栓用不小于M10的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装置,均应涂上工业凡士林油;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缠绕连接时,应蜡焊,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 17、非金属的管道非导体的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带、网等,应紧贴其表面均匀的缠绕,并应可靠地接地.18、输送易燃液体的管道采用橡胶或塑料管时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导电塑料软管或有金属编织层的导电胶管,并必须可靠接地.19、生产设备及贮罐上的排空口应设有阻火器,进料管从设备上部进入时,应将其进料管延伸到接近设备底部以免产生静电.20、防静电生产工序及场所中,机械传动尽量采用齿轮传动.当采用三角带传动,必须选用防静电三角带;当使用普通三角带传动时,必须采用取提高其表面导电性能的措施.21、Q-1级、G-1级场所的管道之间与设备、机组、阀门之间的连接法兰,其接触电阻大于0.03欧姆时,应用金属线跨接.22、Q-1级、Q-2级、G-1级、G-2级场所,在非金属构架上平行安装的金属管道相互之间的净距离小于10毫米时,就每隔20米左右用金属绕跨接;金属官衔相互交叉的净距离小于100毫米时,也应用金属线跨越.。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5篇)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管理,规避因雷电、静电引起的事故风险,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
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
负责本部门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
4内容与要求4.1盛装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必须加设防静电装置,并经常检查,保障无损、好用。
4.2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必须做好防静电连接,并保证可靠。
4.3输送易燃易爆物料时,要严格控制流速,管道内流体的流速不准超过____米/秒,伸入贮罐的进料管道应加伸长管,从底部进料,以防发生事故。
4.4在装卸可燃液体过程中,禁止从槽车或其他容器中取易燃易爆液体样品,如需取样,应在停止取样____分钟后进行。
4.5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6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与避雷和电器保护的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应单独设置,并离开避雷的接地装置至少____米以上。
4.7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4.8为防止雷电可能造成的破坏,独立避雷针、避雷器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接地电阻的测定必须在每年的雷季前进行一次。
4.9每个避雷针应设单独的接地极板,避雷针装置必须与其所保护的所有金属物体绝缘。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2)防雷、防静电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落实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定十分必要。
以下是一份关于防雷、防静电管理的规定,共计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雷、防静电管理,预防雷击、静电引起的事故和损失,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经营、研发等各类场所和行业。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管理应该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涉及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易燃、可燃液体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进行而制定的。
以下是常见的防静电安全规定:
1. 严禁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操作区域进行吸烟、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易燃物品。
2.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操作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的警示标志,并进行定期检查。
3. 确保易燃、可燃液体存储、操作区域通风良好,防止液体蒸汽积聚和扩散。
4. 应当采取防静电装置和措施,如接地、静电消散器、避雷器等,有效地排除、消散静电。
5.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操作区域内必须配备防爆电气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6. 操作人员应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了解易燃、可燃液体的性质、危害和防护措施,遵守操作规程。
7. 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保持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和维护。
8.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操作区域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9. 易燃、可燃液体应妥善储存,严禁使用破损或泄漏的容器,禁止堆放过多液体,以防止火灾蔓延。
10.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操作区域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此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培训操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置,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防雷防静电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物、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需要进行防雷防静电工作的场所。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结合具体场所和设施特点进行合理的防护措施。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工作应由专业的防雷防静电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人员要接受必要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二章防雷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的防雷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雷电防护标准、建筑物防雷设施技术规程等。
第六条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的防雷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在雷雨天气条件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的防雷设施应及时投入使用,且相关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操作。
第八条雷击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并进行事故调查。
第三章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各类作业场所应根据静电危险程度进行静电防护区划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静电防护措施包括:防静电设备的使用、地面无缝导电铺设、有关车辆和设备的静电接地、防静电衣物和静电鞋等。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物品或爆炸危险区域,应设置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严格控制火源、防止静电火花产生、定期检测设备设施等。
第十二条若发生静电火花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同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第四章管理与培训第十三条防雷防静电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会议,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
第十四条防雷防静电管理人员应接受系统培训,学习防雷防静电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更新知识。
第十五条所有从事防雷防静电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专项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六条防雷防静电工作应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包括防雷防静电设施的验收记录、检测和维护记录、培训记录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的,根据情况轻重,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油库区防静电安全规定
油库区防静电安全规定
是指在油库一定范围内,为了预防和防止静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而制定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油库区防静电安全规定:
1. 静电接地:油库内的设备、容器、管道等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确保设备与大地之间的电位差小于设定值,防止静电积累。
2. 防静电装备:工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防静电鞋等装备,以降低身体带电的可能性。
3. 预防静电积累:油库内的车辆、工具和容器等应定期清洁和维护,防止静电的积累。
4. 限制火源:油库区内禁止使用明火和静电产生的设备,如明火点燃器、电动工具等。
5. 防爆设备:油库区内应安装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如防爆灯、防爆开关等。
6. 定期检查:油库区的防静电装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7. 员工培训:油库工作人员应接受防静电安全培训,了解静电的危害和防范措施,并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8. 报警系统:油库区内应配备静电火灾、爆炸等的报警系统,并进行定期测试和维修。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油库区防静电安全规定,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执行中,应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静电安全管理措施。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4篇)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包括以下几点:1. 库房设计:易燃、可燃液体库房应位于远离其他建筑物、人员密集区和易燃物品存储区的开放场地上,底部应筑设防火墙,顶部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并且要有足够的排水设施。
2. 进出库控制:易燃、可燃液体库房的进出口应设置阻隔装置,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库房。
进出口处应设有标志提醒人员注意易燃物品的存在。
3. 防静电措施:易燃、可燃液体库房内部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如地板涂覆导电涂料、使用导电地垫和防静电地带等。
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设施,确保其有效性。
4. 通风系统:易燃、可燃液体库房应配备可靠的通风系统,以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排除潜在的爆炸危险。
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维护应符合当地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5. 防火设备:易燃、可燃液体库房应配备灭火器、泡沫灭火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等防火设备,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采取救援措施。
6. 储存容器和包装:易燃、可燃液体应储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容器和包装中,防止泄漏和蒸气扩散。
液体容器应放置在固定的、防滑的基座上,并定期检查容器的密封性和完整性。
7. 紧急处理措施:易燃、可燃液体库房应制定紧急处理措施,包括紧急撤离程序、急救技术和火灾扑救方法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具体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和执行。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2)是为了避免电火花引发易燃液体着火或爆炸的安全措施。
常见的易燃、可燃液体包括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溶剂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静电安全规定:1.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区域内,禁止使用静电产生器或静电敏感设备。
2. 存储和使用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必须具有防静电设计,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
3. 在易燃、可燃液体存储区域内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
4. 静电有害区域应使用防静电地板、静电导电地板或其他可消除静电的地面材料。
5.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容器都应经常进行静电接地,以消除静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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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静电安全规定
1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的管线在进出生产装置时必须接地,接地的目的是防静电与防雷电感应。
这一接地应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考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2 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袜。
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应符合《防静电工作服》GB12014-1989与《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GB4385-1995规定要求。
3 生产装置区内的各种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其跨接接触电阻不大于0.03Ω。
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其法兰间的电阻值不大于0.03Ω。
4 生产装置区内的各种设备、容器的接地必须按防雷要求进行。
生产装置区内的各种设备、容器必须接地,接地点不得少于2处,其间距不应大于18m。
接地方式必须采用断接卡式,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5 油罐在卸油和装油作业后均应经过一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
50m3及以下油罐静置时间不得少于3min,50-5000 m3油罐静置时间不得少于10min,5000 m3以上油罐静置时间不得少于30min。
6 铁路罐车装油时,鹤管应深入到罐的底部。
鹤管出口与槽车的底部距离不应大于200mm,铁路罐车装油速度宜满足式VD≤0.8,装油完毕,必须静置时间不少于2min后,方可进行提取鹤管、采样、拆除地线等工作。
7 槽车在装卸油前必须先接好接地连线。
接地连线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槽车的泄露电阻值不应大于106Ω。
接地线的接地线夹与接地线间的接触电阻不应大于0.03Ω。
8 槽车在装卸油前必须先接好接地线。
接地线上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槽车的泄露电阻值不应大于106Ω。
接地线的接地线夹与接地线间的接触电阻不应大于0.03Ω。
9 用于运输成品油的汽车油罐车应使用橡胶拖地带,禁止使用金属拖地链。
10 汽车装油速度宜满足式VD≤0.5。
必须静置时间不少于2min后,方可进行提取鹤管、采样、拆除接地线等工作。
11 严禁在作业场所擦拭车辆、物品或地面等,以及进行有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各种临时性作业。
12 采样或测温设备的金属部件必须与罐连接。
13 不准使用绝缘和非绝缘材质的检尺、测温、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14 油罐采样、计量和测温前静置时间按下列要求进行:油罐装油完毕10min再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容积大于5000 m3时,应静置30min后作业。
15 进行油品检尺、测温、采样时,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得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得大于1m/s。
编制:王平
审核:
批准:化纤厂安环科
2003.10.25
防止物料跑、冒、窜安全规定
1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指标,不超温不超压。
2操作人员在倒流程过程中,首先要认真检查,做到“先想后干、干后复检”。
3新更换的阀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重新试压,车间要有人验收确认。
4对于新改的流程,以及生产方案变动时,由于工艺流程的改变,操作人员必须对流程中所有阀门、物料走向以及仪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所倒阀门的开、关情况,阀门上应有标记牌,标明物料的走向,防止互串。
5定时核对一次表、二次表的误差,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定时巡检,认真记录。
6对于原有停止使用的管线、设备等处理完后须两头打盲板,严防因漏量而造成冻、凝管线设备。
7管线之间的跨线,如长期不使用应打盲板。
8常压容器及管线上的盲板,严禁用铁皮和石棉板。
9对于年久未换的阀门、加温管和管线等,要加强巡检,防止因年久失修而泄漏。
10定期对防腐管线进行检测。
11装置、设施中的报警器及计算机中的报警系统必须保证完好和投用,严禁关闭和联锁。
12火车、汽车装物料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联系程序,装物料过程中,严禁操作人员离开岗位。
13对重新改造的工艺流程,车间技术人员要及时拿出操作规程,在流程使用前,应对相关操作工进行培训及技术讲课,以防误操作。
化纤厂安环科
2003.10.25
编制:王平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