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东拆迁补偿标准

合集下载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建设也在不断加速,拆迁成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其拆迁补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拆迁补偿的范围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区内的拆迁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公共设施等各类拆迁项目。

拆迁补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补偿:对于被拆迁的住房,按照房屋面积、楼层、房龄、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补偿。

2.搬迁补助: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按照人均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3.临时安置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提供临时安置房,并按照临时安置房面积、楼层、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补偿。

4.土地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土地,按照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补偿。

5.其他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其他形式的补偿,如就业安置、教育补贴、医疗保障等。

二、拆迁补偿的标准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不同的拆迁项目和不同的情况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

具体标准如下:1.住房补偿标准(1)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补偿。

对于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2,000元至6,000元不等;对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至3,000元不等。

(2)按照楼层进行补偿。

对于高层住房,补偿标准高于低层住房。

(3)按照房龄进行补偿。

房龄越老,补偿标准越高。

(4)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搬迁补助标准(1)按照居民人数进行补助。

每人补助标准为2,000元至5,000元不等。

(2)按照居住时间进行补助。

居住时间越长,补助标准越高。

3.临时安置补偿标准(1)按照临时安置房面积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200元至600元不等。

(2)按照临时安置房楼层进行补偿。

高层临时安置房补偿标准高于低层临时安置房。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前进东产业单元农居安置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前进东产业单元农居安置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前进东产业单元农居安置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杭政函〔2018〕33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前进东产业单元农居安置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18〕33号市规划局、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你们《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前进东产业单元农居安置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杭规〔2018〕16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前进东产业单元农居安置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东三路,南至规划江东一路,西至规划前进大道,北至江东二路,总用地面积约31.59万平方米。

(二)发展目标:围绕“服务大江东、建设新前进”的总目标,以大江东分区规划为指导,结合安置区块实际,做到提前谋划、精准规划、精细实施,将安置区块打造成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的产业配套区块的样板区。

(三)功能定位:融多元居住、生活服务、休闲游憩于一体的品质生活社区。

(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五)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网按照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3级控制。

(六)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环卫、消防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3月7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因公共利益需要,是指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负责跨区、县(市)行政区域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建设活动涉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四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统称房屋征收部门。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发展和改革、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财政、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01•【字号】杭政函〔2023〕106号•【施行日期】2023.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3〕10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人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重新公布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占比不得超过40%、安置补助费不高于6万元/人。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被征地人员参保或重新安置生产生活的补助。

三、征地区片范围以公布的杭州市征地区片分布图为准(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另行公布)。

四、除林地和未利用地外,对相同区片内被征土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对林地和未利用地按照不低于所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60%计算。

五、全市征地区片分为一级至九级。

其中,一级至四级征地区片的安置方式分为开发性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

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行政范围内非撤村建居村(经市政府批准实行开发性安置的建设项目除外)以及申请采取货币安置的撤村建居村,执行货币安置的补偿标准;其他情形执行开发性安置的补偿标准。

六、需要安置的被征地人员数量按照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平均每亩耕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上的农村村民数量乘以被征收的农用地面积计算。

七、被征地人员应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新)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相关资金的筹集方式。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0]263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0]263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0)2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市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更好地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体现依据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的原则,根据《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6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调整如下: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标准不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一。

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区位补偿款标准不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二。

三、住宅房屋拆迁搬家费、自行过渡费和提前搬家奖励费等补偿标准1、搬家费:按被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2元,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2、自行过渡费:按被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6元,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过渡期超过两年的,超过两年部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8元计算,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800元的补足至800元。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但不申购安置房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过渡补助费。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7年度绍兴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7年度绍兴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7年度绍兴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31•【字号】绍政办发[2007]19号•【施行日期】2007.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7年度绍兴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通知(绍政办发〔2007〕19号)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07年度绍兴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已由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测算确定,现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公布。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2007年度绍兴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绍兴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经市场调查研究测算,并结合市区上一年度商品房价格增涨幅度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实际情况,确定2007年度市区城市各类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如下:一、市区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一类区域: 6141元/ ㎡二类区域: 5520元/ ㎡三类区域: 4876元/ ㎡四类区域: 4462元/ ㎡五类区域: 3784元/ ㎡五类区域以外: 2956元/ ㎡二、市区商业用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一类路段: 47040元/ ㎡二类路段: 35280 元/ ㎡三类路段: 22680 元/ ㎡四类路段: 12000 元/ ㎡五类路段: 7200 元/ ㎡五类路段以外: 5100 元/ ㎡三、市区办公用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一类区域: 4050元/ ㎡二类区域: 3730元/ ㎡三类区域: 3410元/ ㎡四类区域: 2960元/ ㎡五类区域: 2660元/ ㎡五类区域以外: 2170元/ ㎡四、市区工业用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一)厂房一类区域: 2035元/ ㎡二类区域: 1980元/ ㎡三类区域: 1925元/ ㎡四类区域: 1705元/ ㎡五类区域: 1595元/ ㎡五类区域以外: 1320元/ ㎡(二)仓储一类区域: 1760元/ ㎡二类区域: 1694元/ ㎡三类区域: 1639元/ ㎡四类区域: 1452元/ ㎡五类区域: 1276元/ ㎡五类区域以外: 1089元/ ㎡附件1:绍兴市市区非商业用房屋拆迁区域类别划分┌──┬─────────────────────────────────────┐│区位│范围││类别││├──┼─────────────────────────────────────┤│ 一│东起中兴路(胜利路至鲁迅路段),南至鲁迅路(中兴路至凤仪桥),西至内府桥河│││(胜利路至鲁迅路段),北至胜利路(宝珠桥河沿至中兴路路段)。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令狐采学(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建筑面积有房证依证,无房证按实测,装饰部分可协商。

如政府委托评估,则依评估报告结果协商。

总之,可谈价,自己的权益一定要争取。

还有猪舍、鸡舍等附属物也有价值,果树、地下窑,手压井、地上青草。

一)1:1.3是对单元楼房说的,如果是平房的话就不是这个比例了,补偿比例没有相关规定,单元房也有1:1.5的呢,要看房子的地段了.(2)房屋拆迁补偿是有合同的,他肯定要在合同期限内给你交新房的,要不你可以拿合同和开发商通过法律来解决!(3)按4350元/㎡,这个价格也是没有合理不合理的,关键是你觉得合适你完全可以要钱,不回迁的,大主意还是要自己拿的二,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你是XX(地方)的,可以去查查您所在地方当地的标准,另外有法律规定如果规定基于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助费和安置费的总和补色超过土地被征收琪娜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耕地征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公式:土司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

临安房屋拆扦补偿标准

临安房屋拆扦补偿标准

临安房屋拆扦补偿标准临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一些老旧、危险的房屋需要进行拆迁,以确保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城市的良好发展。

在临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市民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临安市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拆迁补偿标准,以便合理、公正地进行房屋拆迁补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临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临安市政府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屋征收补偿、过渡期租金补助、搬迁安置补助、临时过渡费用补助等。

其中,房屋征收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评估后,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以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过渡期租金补助是指在搬迁过程中,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提供一定的租金补助,以帮助其解决搬迁过渡期的住房问题。

搬迁安置补助是指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提供一定的搬迁安置补助,以帮助其重新安置居所。

临时过渡费用补助是指在搬迁过程中,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提供一定的临时过渡费用补助,以帮助其解决搬迁过程中的生活困难。

其次,根据临安市政府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金额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位置、建筑年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的。

一般来说,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按照每平方米的价格进行计算的。

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房屋情况,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评估后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

在确定补偿金额时,相关部门将充分考虑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金额合理、公正。

最后,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临安市政府将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补偿标准的执行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帮助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享有的补偿标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综上所述,临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确保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能够得到合理、公正的补偿。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正文:---------------------------------------------------------------------------------------------------------------------------------------------------- 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2013年10月31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已经2014年3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4月11日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2013年10月31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4年3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补偿管理第三章住宅用房补偿第四章非住宅用房及其他补偿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及其附属物补偿安置的(以下简称征地房屋补偿),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征地房屋补偿管理工作;市辖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内征地房屋补偿管理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被补偿人房屋所在地的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发展和改革、城乡建设、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商行政等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补偿管理工作。

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核建设用地范围时,对用地范围内的住宅用地和确需搬迁的企业用地以及乡(镇)村市政公用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同时统筹安排。

绍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绍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绍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首先,绍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总体上分三类:安置补偿、安置补助和农用地补偿。

一、安置补偿拆迁户有权利申请获得安置补偿,凡有安置需要的拆迁户,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按绍兴市安置补偿总值房屋拆迁补偿分级标准安排。

A、自住用房:1、本身居住的住房,其拆迁补偿标准,按绍兴市安置补偿总值房屋拆迁补偿分级标准,根据房屋拆迁补偿金额分为4个档次,分别是1、2、3和4档,根据所在地区市、县和乡村,拆迁补偿总价值为:2、市级拆迁补偿:以市级指标安置补偿的拆迁补偿标准,总价值为:(1) 2档标准:50万元/套;B、商品房:1、当本身房屋为商品房时,拆迁方到其所在建设项目现有的商品住房拆迁安置场所中安置,不另补偿房屋拆迁补偿。

2、原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不受另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可以与销售方自主协商退销售价款事宜。

3、安置方需向拆迁户补偿增加的转移安置与社会安置费,政府按照商品房拆迁安置安放补偿总值标准分档给付,按每平方米补偿50元计算,不足一档的按一档计算。

(二)安置补助标准:根据拆迁户的实际用于拆迁的有关费用,按政府补助标准补助拆迁户,补助支出包括: 1、落户费用补助:200元/人,按家给付。

3、安置费用补助:拆迁户安置期间,按每人20元进行补助。

二、农用地补偿标准(1)不含水田的农用地:按每亩1000元进行补偿。

2、划拨水田时的补偿标准:(1)划拨有坝,水闸,桥梁等其他固定设施的水田,按每亩5000元补偿。

(3)划拨有宅基地水田,按每亩2000元补偿,宅基地建房时,拆迁补偿总价值不得低于50万元,未建房的宅基地可按统一拆迁补偿价格进行补偿。

以上就是绍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的详细介绍,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在实施拆迁活动时,绍兴市安置补偿中心和拆迁指导中心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核实拆迁户的特殊条件,逐户协商后,分户给付安置补偿标准,以确保拆迁群众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现将《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年二月二十五日为进一步规范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市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作如下规定:一、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根据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计算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人均标准安置面积15平方米。

(一)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依据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的重置价格(以下简称“重置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成新、楼层、区位、建筑面积计算补偿金额。

(二)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拆一还一”,并按照被拆迁房屋有证建筑面积或按照人均标准安置面积15平方米就近靠档选择安置房。

被拆迁房屋小于人均标准安置面积15平方米的,按标准安置面积安置;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放弃安置的,按照货币补偿标准计算补偿。

实行产权调换面积部分,拆迁双方当事人应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的基准价格(以下简称“基准价格”)计算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之间结构、成新等差价。

其中结构和成新较低的房屋,在70平方米以内或人均标准安置面积1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结构和成新差价合计最高限额按300元/平方米计算。

1.结构差价。

不同结构房屋之间按重置价格计算差价。

安置到总层数8层以上的高层房屋,结构差价按25%计算;安置到7层以下的多层房屋,结构差价按50%计算。

2.成新差价。

按照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的成新系数结算成新差价。

3.区位差价。

不同区位安置,按照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中的区位价格(以下简称“区位价格”)计算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之间区位差价。

4.楼层差价。

被拆迁房屋不计楼层差价,安置房楼层差价由拆迁人确定。

5.面积差价。

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标准安置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基准价格的90%购买。

最新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最新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Others can make you a pair of super easy to wear shoes, but we have to walk the road by ourselves, and we have to bear everything in lif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最新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对房屋土地征收是有宪法允许公权力机关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同样对于公民财产的损失宪法也规定相应的补偿。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对于房屋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也在不断的增加。

以下我们就对最新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进行相关了解。

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一、珠海市产权交换式补偿:(一)珠海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珠海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杭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

杭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

杭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杭州市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一座现代化大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不断推进。

城中村改造是杭州市政府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的制定是确保城中村居民在搬迁过程中得到合理的补偿,并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环境中。

首先,杭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要考虑到居民的基本需求。

这包括居民的住房需求、生活设施需求以及居住环境需求等。

在搬迁前,政府应该为城中村居民提供同等面积或更好的住房,并保证基本的生活设施得到妥善的安排。

同时,新居民区域的环境要比原居民区更加美观、舒适。

其次,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还要考虑到居民的经济损失。

由于搬迁需要,居民可能会失去原有的工作机会或者商业机会。

政府应该通过提供就业机会或者创业扶持的方式来帮助居民解决就业问题。

同时,政府还应该为居民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帮助他们渡过搬迁期间的经济困难。

第三,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还应该考虑到居民的文化需求。

对于城中村居民来说,文化传统和社区文化是其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在改造过程中应该尊重和保护居民的文化传统,并提供相应的文化设施和活动,保证居民可以继续享受到自己熟悉的文化环境。

最后,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还应该考虑到居民的参与和意见听取。

政府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该广泛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确保居民对补偿标准的公平性和可行性有充分的了解和认同。

综上所述,杭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的制定应该综合考虑居民的基本需求、经济损失、文化需求和参与意见等方面。

只有通过合理、公正、可行的补偿标准,才能够保证城中村改造的顺利进行,居民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名师精品】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表解析.doc

【名师精品】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表解析.doc

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表单位:元/平方米类别等级基准价格商业用房住宅框架3100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1120 1070 990 940 890 810砖混一2950 1050 1000 920 870 820 740 二2800 1000 950 870 820 770 690 三2650 950 900 820 770 720 640砖木一2650 950 900 820 770 720 640 二2500 900 850 770 720 670 590 三2400 850 800 720 670 620 540其他结构房屋800 750 670 620 570 490 说明:1、本表适用一般民用建筑和各类区主干道沿街底层商业铺面。

2、办公、工业、仓储用房可参照住宅基准价格标准执行,不能参照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为准。

3、住宅基准价格的内涵包括房屋重置价和所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权益部分。

4、本表未涉及到的其他结构及用途的房屋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为准。

5、本表中基准价格是指城市规划区一至六类区域范围内的商业、住宅、办公、仓储等不同用途、不同结构房屋的市场平均价,具体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由具有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以此为参照,结合相关修正系数综合评估确定。

6、对于单门独院住宅的评估,建筑面积与土地使用权面积比小于1:1的,剩余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建筑面积)单独予以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宿州市基准地价表结合市场因素进行评估。

对于划拨土地,应扣除40%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4%的契税。

成新系数表1970年前1970-1979年1980-1989年1990-1999年20PP年后0.65以下(含0.65)0.66~0.750.76~0.850.86~0.950.96~1.0注:1、成新系数参与计算过程:房屋折旧=房屋重置价×(1+层高修正系数)×(1-成新系数);2、具体单宗被拆迁房屋的成新,由房地产估价机构结合被拆迁房屋状况综合确定。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The execution of an enterprise depends on disciplin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杭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耕地类土地村级补偿资金为:一级区片3万元/亩、二级区片2.8万元/亩、三级区片2.5万元/亩。

征收耕地类土地征地安置专项资金为:1.土地补偿费:一级区片3万元/亩、二级区片2.8万元/亩、三级区片2.5万元/亩。

安置补助费:各级区片均为4.5万元/人。

征地拆迁是为了更多更好的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使城市规划更加合理化。

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土地的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为了防止市场秩序出现混乱,各地政府都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比如下文中的杭州征地补偿标准,在杭州市的一切拆迁补偿均要按照下述的标准进行。

一、杭州征地补偿标准1、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征收耕地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为:一级区片2.5万元/亩、二级区片2万元/亩、三级区片2万元/亩。

征收非耕地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减半计算。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照以上包干价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由其据实补偿。

2、征地调节资金标准征地调节资金标准为:各级区片均为2万元/亩。

征地调节专项资金的50%由镇(街道)财政专项管理,另50%由村集体管理,用于征地过程中征地经济补偿费的平衡、征地遗留问题的处理以及征地补偿费的预支等征地补偿相关事宜。

征地调节资金按区域分区片筹措,列入征地成本。

3、“撤村建居”村征地补偿标准尚有农业人口和集体土地的“撤村建居”村的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已无农业人口、尚有集体土地的北干街道的高田、永久、柳桥、荣联社区,新塘街道的井头王、半爿街社区,宁围镇的金一、金二、宁安社区的“撤村建居”村,征收其内地耕地类土地按19.5万元/亩标准执行,征收其内地非耕地类土地按10.75万元/亩标准执行;征收其围垦耕地类土地按18.6万元/亩标准执行,征收其围垦非耕地类土地按10.3万元/亩标准执行。

杭州拆扦房屋的赔偿政策

杭州拆扦房屋的赔偿政策

杭州拆扦房屋的赔偿政策杭州作为浙江省的省会,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城市建设也不断推进。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拆迁工作在杭州市区内进行得比较频繁,为城市的更新和发展贡献了力量。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居民不可避免地需要接受拆迁,并放弃自己的原有住房。

为了保障居民的利益,杭州市制定了一系列的拆迁赔偿政策,以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首先,杭州市规定了拆迁赔偿的标准。

根据不同住房的性质和面积大小,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对于拆迁的住宅房屋,根据房屋的方位、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应的赔偿标准也不同。

例如,对于高楼居民,他们按照每平方米10000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赔偿;而对于小区居民,赔偿标准则根据小区面积进行计算,每平方米赔偿10000元人民币。

此外,对于商业用房、工厂厂房等非居住性质的房屋,赔偿标准也有相应规定。

其次,杭州市规定了拆迁过程中的补偿措施。

除了按照房屋的面积赔偿外,市政府还为居民提供了一系列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居民的生活困难。

例如,对于拆迁住宅周边的小商铺,杭州市政府提供了优先租赁政策,确保商户能够继续经营。

对于受拆迁影响而失业的居民,市政府也提供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此外,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市政府还为其提供相应的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

再次,杭州市规定了拆迁过程中的搬迁安置政策。

根据居民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市政府为他们提供了多种搬迁安置方式。

首先是货币补偿搬迁,即通过赔偿款购买新的住房。

市政府设立了住房供应中心,为居民提供购房顾问和房源信息,以便居民能够顺利找到适合自己的新居。

其次是房屋清退安置,即市政府根据居民的需求,在新的地段上重新修建住房,为居民提供安置。

此外,对于一些无房居民或经济困难的居民,市政府还提供了公租房和廉租房等购房补贴政策,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最后,杭州市规定了拆迁补偿的程序和监督机制。

在拆迁过程中,市政府将成立专门的拆迁指挥部和补偿评估委员会,负责对拆迁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