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003-《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11套-100分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和管理利益冲突,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
信息隔离墙制度应当覆盖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各项业务。
本指引所称信息隔离墙制度,是指证券公司为控制敏感信息在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不当流动和使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本指引所称敏感信息,是指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的内幕信息或者可能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将信息隔离墙制度纳入公司内部控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健全业务流程,对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敏感信息和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对违规泄漏和使用敏感信息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证券公司应当定期评价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和管理利益冲突的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的职责。
证券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对本部门和本机构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协助董事会和管理层建立和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并负有审查、监督、检查、咨询和培训等职责。
第五条证券公司采取信息隔离措施难以避免利益冲突的,应当对利益冲突进行披露;披露难以有效处理利益冲突的,应当采取对相关业务进行限制等措施。
证券公司对相关业务进行限制时,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
第六条证券公司各业务部门之间可以开展业务合作,但不得违反信息隔离墙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信息隔离墙的一般规定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需知原则管理敏感信息,确保敏感信息仅限于存在合理业务需求或管理职责需要的工作人员知悉。
第九条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应获取敏感信息,对已经获取的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利用敏感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内容C11003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防幕交易和管理利益冲突,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
信息隔离墙制度应当覆盖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各项业务。
本指引所称信息隔离墙制度,是指证券公司为控制敏感信息在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不当流动和使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本指引所称敏感信息,是指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的幕信息或者可能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将信息隔离墙制度纳入公司部控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健全业务流程,对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敏感信息和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对违规泄漏和使用敏感信息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证券公司应当定期评价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和管理利益冲突的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的职责。
1证券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2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对本部门和本机构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协助董事会和管理层建立和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并负有审查、监督、检查、咨询和培训等职责。
第五条证券公司采取信息隔离措施难以避免利益冲突的,应当对利益冲突进行披露;披露难以有效处理利益冲突的,应当采取对相关业务进行限制等措施。
(判断)证券公司对相关业务进行限制时,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
第六条证券公司各业务部门之间可以开展业务合作,但不得违反信息隔离墙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信息隔离墙的一般规定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需知原则管理敏感信息,确保敏感信息仅限于存在合理业务需求或管理职责需要的工作人员知悉。
第九条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应获取敏感信息,对已经获取的敏感信息负有义务,不应利用敏感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证券企业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企业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 防备内幕交易和管理利益冲突, 制定本指导。
第二条证券企业应当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
信息隔离墙制度应当覆盖互相存在利益冲突旳各项业务。
本指导所称信息隔离墙制度, 是指证券企业为控制敏感信息在互相存在利益冲突旳业务之间不妥流动和使用而采用旳一系列措施。
本指导所称敏感信息, 是指证券企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旳内幕信息或者也许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旳尚未公开旳其他信息。
第三条证券企业应当将信息隔离墙制度纳入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采用有效措施, 健全业务流程, 对与业务经营有关旳敏感信息和也许产生旳利益冲突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 加强对工作人员旳培训和教育, 对违规泄漏和使用敏感信息旳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证券企业应当定期评价信息隔离墙制度旳有效性, 并根据状况旳变化和管理利益冲突旳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四条证券企业应当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旳职责。
证券企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旳重要负责人对企业信息隔离墙制度旳有效性负最终责任, 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旳负责人对本部门和本机构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旳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企业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协助董事会和管理层建立和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 并负有审查、监督、检查、征询和培训等职责。
第五条证券企业采用信息隔离措施难以防止利益冲突旳, 应当对利益冲突进行披露;披露难以有效处理利益冲突旳, 应当采用对有关业务进行限制等措施。
证券企业对有关业务进行限制时, 应当遵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看待客户旳原则。
第六条证券企业各业务部门之间可以开展业务合作, 但不得违反信息隔离墙制度旳规定。
第七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企业信息隔离墙制度旳建立和执行状况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信息隔离墙旳一般规定第八条证券企业应当按照需知原则管理敏感信息, 保证敏感信息仅限于存在合理业务需求或管理职责需要旳工作人员知悉。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证券企业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企业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 防备内幕交易和管理利益冲突, 制定本指导。
第二条证券企业应当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
信息隔离墙制度应当覆盖互相存在利益冲突旳各项业务。
本指导所称信息隔离墙制度, 是指证券企业为控制敏感信息在互相存在利益冲突旳业务之间不妥流动和使用而采用旳一系列措施。
本指导所称敏感信息, 是指证券企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旳内幕信息或者也许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旳尚未公开旳其他信息。
第三条证券企业应当将信息隔离墙制度纳入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采用有效措施, 健全业务流程, 对与业务经营有关旳敏感信息和也许产生旳利益冲突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 加强对工作人员旳培训和教育, 对违规泄漏和使用敏感信息旳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证券企业应当定期评价信息隔离墙制度旳有效性, 并根据状况旳变化和管理利益冲突旳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四条证券企业应当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旳职责。
证券企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旳重要负责人对企业信息隔离墙制度旳有效性负最终责任, 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旳负责人对本部门和本机构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旳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企业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协助董事会和管理层建立和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 并负有审查、监督、检查、征询和培训等职责。
第五条证券企业采用信息隔离措施难以防止利益冲突旳, 应当对利益冲突进行披露;披露难以有效处理利益冲突旳, 应当采用对有关业务进行限制等措施。
证券企业对有关业务进行限制时, 应当遵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看待客户旳原则。
第六条证券企业各业务部门之间可以开展业务合作, 但不得违反信息隔离墙制度旳规定。
第七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企业信息隔离墙制度旳建立和执行状况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信息隔离墙旳一般规定第八条证券企业应当按照需知原则管理敏感信息, 保证敏感信息仅限于存在合理业务需求或管理职责需要旳工作人员知悉。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5篇)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5篇)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5篇)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不知道大家都了解多少呢这部分制度我们需要记住的有哪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内容,希望那个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到大家。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篇1)新员工入职指引制度1.总则1.1 制订目的为了科学、公正的评估员工试用期表现,使试用期员工尽快进入该岗位角色,减少公司用工风险,特制订本办法,以规范试用期员工考评管理工作,为员工转正和调整薪资提供有力依据。
1.2适用范围公司行政区域员工试用期考评均依本办法管理,制造部员工除外。
1.3权责单位(1)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考评管理2.2员工试用期考评流程进入试用期的.员工,需自行制定《试用期工作计划》(详见附件一),包含三个月内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每月进行工作总结,将未完成的工作及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
部门经理对应该员工的工作计划进行逐条考核,填写评语。
试用期满,由该员工填写《员工转正考评表》,小结试用期的工作表现。
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人事专员与该员工进行面谈,就该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标准、胜任标准等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并填写考评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3主管以上人员试用期考评主管以上人员试用期的工作计划统一由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负责跟踪进度及考评。
2.4试用期考评结果运用试用期内,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计划完成工作,或工作完成情况未达到预期标准,由该部门经理向办公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并和人事专员一起与试用人员进行面谈。
员工如工作完成出色,可由部门经理提出提早转正申请,报办公室审核,由办公室组织面谈,并报总经理审批。
转正人员调整薪资的幅度以该员工试用期间工作完成情况决定,具体如下:工作表现超出岗位任职要求胜任岗位任职要求符合岗位任职要求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转正情况提早转正正常转正正常转正延期或解除劳动关系薪资调整加薪2档加薪1档薪资不调整2.5资料存档《试用期工作计划》、《员工转正考评表》作为员工档案的内容,由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
C11003《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解读-100分
C11003《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解读-100分C11003《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解读100分一、单项选择题1.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采取信息隔离和披露措施难以有效管理利益冲突的,应当将敏感信息所涉及公司或证券列入()。
A. 观察名单B. 限制名单C. 控制名单D. 传言名单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2.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已经或可能掌握敏感信息的,应当将该敏感信息所涉及公司或证券列入()。
A. 观察名单B. 限制名单C. 控制名单D. 传言名单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3.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处于信息隔离墙两侧的业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之间对敏感信息进行交流的,应当履行()程序。
A. 跨墙审批B. 风险检测C. 跨墙备案D. 合规检查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二、多项选择题4.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需知原则管理敏感信息,确保敏感信息仅限于()知悉。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存在合理业务需求的工作人员B. 履行管理职责需要的工作人员C. 公司内的一般工作人员D. 公司的安保人员您的答案:A,B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5.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中所称敏感信息,是指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的()。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内幕信息B. 可能对投资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C. 可能对投资产生重大影响的已经公开的信息D. 所有信息您的答案:A,B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6.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发现敏感信息泄露的,应当视具体情况立即采取()等措施。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将有关工作人员纳入跨墙管理B. 促使敏感信息公开C. 对相关业务活动进行限制D. 对敏感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您的答案:C,A,B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题目分数:5此题得分:5.0批注:12. 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在投资银行业务部门与客户发生实质性接触前的适当时点,将相关项目所涉公司或证券列入观察名单。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和管理利益冲突,制定本指引.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
信息隔离墙制度应当覆盖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各项业务。
本指引所称信息隔离墙制度,是指证券公司为控制敏感信息在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不当流动和使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本指引所称敏感信息,是指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的内幕信息或者可能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其他信息.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将信息隔离墙制度纳入公司内部控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健全业务流程,对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敏感信息和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对违规泄漏和使用敏感信息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证券公司应当定期评价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和管理利益冲突的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的职责.证券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对本部门和本机构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协助董事会和管理层建立和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并负有审查、监督、检查、咨询和培训等职责。
第五条证券公司采取信息隔离措施难以避免利益冲突的,应当对利益冲突进行披露;披露难以有效处理利益冲突的,应当采取对相关业务进行限制等措施。
证券公司对相关业务进行限制时,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
第六条证券公司各业务部门之间可以开展业务合作,但不得违反信息隔离墙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信息隔离墙的一般规定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需知原则管理敏感信息,确保敏感信息仅限于存在合理业务需求或管理职责需要的工作人员知悉。
第九条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应获取敏感信息,对已经获取的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利用敏感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一)与公司工作人员签署保密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对工作中获取的敏感信息严格保密;(二)加强对涉及敏感信息的信息系统、通讯及办公自动化等信息设施、设备的管理,保障敏感信息安全;(三)对可能知悉敏感信息的工作人员使用公司的信息系统或配发的设备形成的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信息和其他通讯信息进行监测。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
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公司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客户和公司的利益,证券公司必须建立起信息隔离墙制度。
信息隔离墙制度是指证券公司在信息处理、存储和使用等方面,采取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使得不同层次和部门的信息之间得以分隔和保密。
这样一来,就可以保证证券公司内部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安全规定:明确了证券公司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包括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等方面。
二、信息分类管理:根据信息的保密程度和重要性,将信息分为不同等级,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措施,确保信息得到合理保护。
三、权限控制:在信息处理和使用过程中,设置不同的权限和角色,确保每个人只能访问和使用其需要的信息。
四、技术保障: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比如加密、防火墙、入侵检测等,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五、监督和检查:建立信息安全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信息隔离墙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总之,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是保障证券公司信息安全的重要措施。
证券公司应当认识到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建立完善的信息隔离墙制度,确保公司内部信息的安全和稳定。
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中国证券业协会(China Securities Association, CSA)发布了《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旨在规范证券公司的信息隔离墙制度,保护客户利益,防止信息泄露和利益冲突。
该指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信息隔离墙的定义和基本原则:信息隔离墙是指为防止内幕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泄露、制止利益冲突,建立的企业内部信息隔离与管控机制。
信息隔离墙应建立在法律、道德和行业规则的基础之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2. 信息隔离墙的建立与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与实施信息隔离墙制度,并设立信息安全与隔离管理岗位,负责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
3. 信息隔离墙的划分与权限设置:证券公司应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控制需要,划定不同层次和部门的信息隔离墙,并明确各部门的权限和职责。
不同层次和部门之间应建立信息传递和交流的制度和规则,限制敏感信息的传播和使用。
4. 信息隔离墙的监督与管理:证券公司应加强对信息隔离墙的监督和管理。
包括严格许可制度,规范对敏感信息的访问和使用,建立信息审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5. 违反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处罚措施:对违反信息隔离墙制度的行为,证券公司应予以处罚,包括警示、罚款、暂停营业等。
该指引的发布,进一步加强了中国证券市场的信息保护和风险控制,提高了证券公司的内部运作透明度和合规性。
【重要】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和管理利益冲突,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信息隔离墙制度应当覆盖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各项业务。
本指引所称信息隔离墙制度,是指证券公司为控制敏感信息在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不当流动和使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本指引所称敏感信息,是指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的内幕信息或者可能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将信息隔离墙制度纳入公司内部控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健全业务流程,对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敏感信息和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对违规泄漏和使用敏感信息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证券公司应当定期评价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和管理利益冲突的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的职责。
证券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对本部门和本机构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协助董事会和管理层建立和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并负有审查、监督、检查、咨询和培训等职责。
第五条证券公司采取信息隔离措施难以避免利益冲突的,应当对利益冲突进行披露;披露难以有效处理利益冲突的,应当采取对相关业务进行限制等措施。
证券公司对相关业务进行限制时,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
第六条证券公司各业务部门之间可以开展业务合作,但不得违反信息隔离墙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信息隔离墙的一般规定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需知原则管理敏感信息,确保敏感信息仅限于存在合理业务需求或管理职责需要的工作人员知悉。
第九条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应获取敏感信息,对已经获取的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利用敏感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一)与公司工作人员签署保密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对工作中获取的敏感信息严格保密;(二)加强对涉及敏感信息的信息系统、通讯及办公自动化等信息设施、设备的管理,保障敏感信息安全;(三)对可能知悉敏感信息的工作人员使用公司的信息系统或配发的设备形成的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信息和其他通讯信息进行监测。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证券企业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企业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 防备内幕交易和管理利益冲突, 制定本指导。
第二条证券企业应当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
信息隔离墙制度应当覆盖互相存在利益冲突旳各项业务。
本指导所称信息隔离墙制度, 是指证券企业为控制敏感信息在互相存在利益冲突旳业务之间不妥流动和使用而采用旳一系列措施。
本指导所称敏感信息, 是指证券企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旳内幕信息或者也许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旳尚未公开旳其他信息。
第三条证券企业应当将信息隔离墙制度纳入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采用有效措施, 健全业务流程, 对与业务经营有关旳敏感信息和也许产生旳利益冲突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 加强对工作人员旳培训和教育, 对违规泄漏和使用敏感信息旳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证券企业应当定期评价信息隔离墙制度旳有效性, 并根据状况旳变化和管理利益冲突旳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四条证券企业应当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旳职责。
证券企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旳重要负责人对企业信息隔离墙制度旳有效性负最终责任, 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旳负责人对本部门和本机构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旳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企业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协助董事会和管理层建立和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 并负有审查、监督、检查、征询和培训等职责。
第五条证券企业采用信息隔离措施难以防止利益冲突旳, 应当对利益冲突进行披露;披露难以有效处理利益冲突旳, 应当采用对有关业务进行限制等措施。
证券企业对有关业务进行限制时, 应当遵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看待客户旳原则。
第六条证券企业各业务部门之间可以开展业务合作, 但不得违反信息隔离墙制度旳规定。
第七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企业信息隔离墙制度旳建立和执行状况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信息隔离墙旳一般规定第八条证券企业应当按照需知原则管理敏感信息, 保证敏感信息仅限于存在合理业务需求或管理职责需要旳工作人员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