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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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实验动物的规章制度

完善实验动物的规章制度

完善实验动物的规章制度一、实验动物选用1.1 严格按照实验目的和方案要求选择适宜的实验动物种类和数量。

1.2 优先选择与实验目的和方案相关的正常健康动物,避免使用有疾病或其他异常的动物。

1.3 选择实验动物时,应考虑动物个体的性别、年龄、体重等因素,保证实验结果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1.4 禁止使用濒危动物和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作为实验动物。

二、实验动物管理2.1 实验动物的来源应当合法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2.2 实验动物应当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饲养,保证动物的饲养、养护和管理符合动物福利要求。

2.3 实验动物饲养场所应当保持清洁、通风和温度适宜,确保动物健康和生活质量。

2.4 实验动物应当定期体检,确保动物健康状况良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

2.5 实验动物的喂养应当根据动物种类和体重量定量定时,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合理的饲料。

2.6 实验动物的操作和处理应当由经过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的人员进行,避免造成动物的不必要痛苦和伤害。

三、实验动物使用3.1 实验动物使用前必须经过伦理审查和获得相关机构的批准,确保实验目的符合伦理道德标准。

3.2 实验动物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3 实验动物使用中,应当充分考虑动物的福利,减少动物的痛苦和压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4 实验动物使用后,应当给予适当的康复和关爱,确保动物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四、实验动物安全4.1 实验动物安全是实验工作的基本要求,任何对动物做出的伤害,必须得到科学合理的解释。

4.2 实验动物实验操作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3 实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技能,避免对自身和他人造成危害。

4.4 实验动物实验操作过程应当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以上便是一份完善的实验动物规章制度,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可以保障实验动物的福利和实验的科学性,提高实验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实验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要工具选择
根据实验动物的特点和数量,选择合适的运输工 具,如笼具、保温箱等。
运输过程监控
对实验动物的运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动物 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惊吓、不缺水、不缺食。
到达目的地检查
到达目的地后,对实验动物进行身体状况检查, 确保动物健康无损。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 程
2023-11-04
目录
• 实验动物管理总则 • 实验动物繁殖与饲养管理 • 实验动物采购与运输管理 • 实验动物应用管理 • 实验动物废弃物处理与生物安全管理 •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监督与执行
01
实验动物管理总则
目的和意义
确保实验动物质量
通过规范实验动物的管理,保证实验动物的质量和健康状况,为 科研实验提供可靠的动物模型。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定期对实验动物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重、体 温、呼吸频率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实验动物饲料与饮水管理
选择合适的饲料
根据实验动物的不同品种 和生长阶段,选择适宜的 饲料,确保其营养需求得 到满足。
控制饲料质量
定期对饲料进行质量检测 ,确保饲料的新鲜度和营 养成分的稳定性。
提供清洁饮水
为实验动物提供清洁的饮 水,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确保饮用水的安全性。
03
实验动物采购与运输管理
实验动物采购管理
供应商资质审核
确保实验动物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 和动物质量报告等。
动物质量评估
根据实验需求,对实验动物的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品种、遗传 背景、健康状况等方面。
采购合同签订
05
实验动物废弃物处理与生 物安全管理
实验动物废弃物处理

实验动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1.实验动物来源:实验动物的采购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购买未获得合法饲养许可的实验动物。

2.实验动物的品种:根据实验需要选择适合的实验动物品种,并确保动物来源可靠。

3.实验动物的数量:实验前须根据实验目的确定实验动物数量,不得超标使用实验动物。

4.实验动物的饲养:实验动物应该在洁净、通风良好、温度适宜、湿度适中、光线光照充足、动物饲料清洁无霉变的环境中饲养。

5.实验动物的健康状况:实验动物的健康状况应该每日监测,一旦发现实验动物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予以处理。

6.实验动物的行为:实验动物的行为也是其身体健康的一种反映,需要加以重视。

二、实验动物的操作规定1.实验前的准备工作:测量实验动物的生理指标、体重等,保证实验的准确性。

2.实验操作的注意事项:操作实验动物时需要注意操作技巧,减少实验动物的伤害风险。

3.实验后的处理:实验结束后需要对实验动物进行适时处理,包括回收实验动物的尸体、及时清理实验设备等。

三、实验动物的福利保护1.保障实验动物的生命安全:实验动物在实验过程中不得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和折磨,确保实验动物在实验操作中不受伤害。

2.保障实验动物的生存环境:实验动物应该在适宜的生存环境中饲养,保障其生理、心理健康。

四、实验动物管理安全管理的层级制度1.制定实验动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实验动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验动物的使用规定和管理办法。

2.实验动物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实验动物管理人员的职责,保障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实验动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实验动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依法依规管理实验动物,防止违规情况发生。

五、实验动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优化措施1.建立实验动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体系化:对实验动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细化和规范化,确保制度的实施有效。

2.加强实验动物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实验动物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操作技术,提高实验动物管理水平。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38号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38号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正文:----------------------------------------------------------------------------------------------------------------------------------------------------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 1988年11月14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质量,适应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的研究、保种、饲育、供应、应用、管理和监督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实验动物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分工,有利于促进实验动物科学研究和应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全国实验动物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本地区的实验动物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实验动物工作。

第六条国家实行实验动物的质量监督和质量合格认证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七条实验动物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

第二章实验动物的饲育管理第八条从事实验动物饲育工作的单位,必须根据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方面的标准,定期对实验动物进行质量监测。

各项作业过程和监测数据应有完整、准确的记录,并建立统计报告制度。

第九条实验动物的饲育室、实验室应设在不同区域,并进行严格隔离。

实验动物工作的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工作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动物质量,保障实验动物福利,促进实验动物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实验动物饲养、繁育、实验、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实验动物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下设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实验动物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负责实验动物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三)负责实验动物采购、饲养、繁育、实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四)负责实验动物福利的保障工作;(五)负责实验动物信息的管理和统计;(六)组织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七)处理实验动物工作中的投诉和纠纷。

第六条实验动物饲养员负责实验动物的日常饲养、繁育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负责实验动物的饲养、繁殖、实验等工作;(二)负责实验动物设施的清洁、消毒和通风等工作;(三)负责实验动物的饲养记录、健康状况监测和死亡报告等工作;(四)参与实验动物福利保障工作。

三、实验动物设施与设备第七条实验动物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动物房、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设施等。

第八条实验动物设施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动物福利要求;(二)具备必要的通风、照明、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三)具备安全防护设施,如隔离设施、防护屏障等;(四)具备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第九条实验动物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实验动物采购与供应第十条实验动物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第十一条实验动物采购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采购申请;(二)审核采购申请;(三)选择供应商;(四)签订采购合同;(五)验收实验动物。

实验动物房管理规定(暂行)

实验动物房管理规定(暂行)

实验动物房管理规定(暂行)1.实验人员须事先填写饲养动物的数量与起止时间表,并签字,报实验室主任审批后,方可进行动物饲养。

2.实验人员进出实验室需从管理人员处登记,拿钥匙;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3.动物进入动物房后,应根据动物种属、日龄以及实验目的不同分笼,在笼上标记清楚动物种属、日龄、数量、实验目的等,且必须标明负责人。

不允许出现无名笼子。

4.饲养动物超过24小时,本实验室人员每天每只大鼠需交0.4元饲料费。

非本室人员每天每只大鼠需交0.6元饲料与维护费(小鼠0.2/0.4元每天,兔子0.8/1.0元每天)。

超过计划饲养时间的动物,由饲养员通知委托饲养的人员,或变换饲养时间;或另行处理。

通知后3天内不进行处理的动物,动物房有权自行处理其饲养的动物。

5.动物饲养必须保证排风畅通,合理光照,饲养器具要摆放整齐。

饲养环境应保持干净,垫料应2-3天更换一次,以免造成疾病传播。

6.饲养人员每天早晚到实验动物房清理卫生,添加水料,检查动物健康程度,若有死亡动物及时拣出,非正常死亡应及时上报。

每周对实验动物房进行清扫,用84进行地面和台面的消毒。

7.实验用过的废弃物、垫料、动物尸体等必须立刻清理并放入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

尤其垫料更换后必须移出动物房,否则会污染动物房的环境。

观察生存率的实验也不允许动物尸体留放在动物房,必须第一时间清出。

用过的鼠笼必须及时清洗消毒并放到指定位置,如不能及时清洗,须先把垫料清出动物房,否则不允许在动物房内放置。

8.饲养员只负责动物房清洁、动物的饲养及动物尸体的处理。

对动物给药、日常护理或其它特殊处理,需由实验者自己完成。

动物房只保障动物在良好状态下饲养,因疾病或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动物死亡,不予赔偿。

9.实验结束后要将实验室地面和台面清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用过的器械及时清洗干净。

检查用过的仪器发现异常现象时及时报告实验管理人员。

最后将钥匙归还实验管理人员。

爱护动物人人有责!维护好动物的生活环境,动物才会回馈好的数据!。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制度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制度概述实验动物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工具,在科研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确保实验过程的科学性、可复制性及动物福利,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制度被广泛应用于实验室研究中。

本文将针对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和解析。

1. 实验动物选择与来源实验动物的选择和来源是实验动物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它直接影响着实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实验动物的福利。

实验室在选择实验动物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动物种类的选择应当符合实验需求,且来源于正规的养殖机构或供应商。

选择的实验动物应该符合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的审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进行实验动物选择时,应该考虑到动物的健康状况和适应性。

2. 实验动物饲养与环境实验动物的饲养与环境是实验动物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良好的饲养与环境条件有利于实验动物的生长发育,提高实验的可靠性和结果的准确性。

实验动物的饲养应该遵循以下原则:提供良好的饲料和饮用水,确保实验动物的正常生长和发育。

定期清洁和消毒饲养环境,预防疾病的传播。

提供良好的空气质量和温度湿度环境,保证实验动物的舒适性。

3. 实验操作和监测实验操作和监测是实验动物质量管理的核心环节。

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实验人员应该严格遵循操作规程,保证实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实验操作和监测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在进行实验操作前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减少实验动物的不适。

定期监测实验动物的生理指标和行为特征,及时发现实验动物的异常情况。

在实验操作中应该严格控制实验动物的疼痛和苦难,保护实验动物的福利。

4. 实验结果分析与披露实验结果分析与披露是实验动物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科学的结果分析和披露有助于促进科研成果的传播和科学研究的发展。

实验结果分析与披露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对实验结果进行客观准确的分析,确保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将实验结果进行科学披露,遵循学术诚信和道德规范。

对实验结果进行公开交流和讨论,促进科学研究的开放和共享。

实验动物房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动物房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动物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保证实验动物的福利和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实验动物房的管理工作,旨在规范实验动物的使用和保护,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实验效果。

第二章实验动物的来源和管理1. 实验动物的来源:实验动物应当从合法渠道采购,保证动物的品种、数量和健康状态满足实验要求。

2. 实验动物的登记管理:实验动物应当进行登记管理,包括实验动物的品种、数量、来源、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3. 实验动物的生活和环境:实验动物的生活环境应当符合动物福利的要求,包括饲养箱的大小、通风、温度、湿度等条件,确保实验动物每天的饲养和活动水平符合生理需求。

第三章实验动物的使用1. 实验动物使用的目的:实验动物使用应当明确实验的目的,合理选择实验动物种类和数量,确保实验的科研目的和合法性。

2. 实验动物使用的程序:实验动物使用应当按照实验计划进行,严格遵守实验动物伦理和规范,保证实验动物的福利和健康。

3. 实验动物使用的监督:实验动物使用应当有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实验动物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条件,确保实验动物的使用符合规定。

第四章实验动物的保护1. 实验动物的健康保护:实验动物应当定期检查健康状况,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和疾病防控,确保实验动物的健康和安全。

2. 实验动物的精神保护:实验动物应当确保每天有足够的活动和休息时间,避免实验动物受到惊吓和伤害。

3. 实验动物的合理使用:实验动物使用应当权衡风险和利益,选择合理的实验方法和操作,减少实验动物的痛苦和损伤。

第五章实验室安全管理1. 实验室环境的卫生和消毒:实验室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实验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 实验室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实验室设备应当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实验的质量。

3. 实验室事故和应急预案:实验室应当建立事故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确保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和救援。

兽用管理制度

兽用管理制度

兽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实验动物的管理,保护实验动物的权益,保障实验研究的科学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实验动物使用与管理的所有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实验动物是指用于科学研究、生产、教学、检验及其他用途的哺乳动物、鸟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鱼类和其他动物。

第四条实验动物的使用必须经过合理的科学评估,严格的伦理审查和合法的行政许可。

第五条实验动物的使用必须符合科学道德原则和保护动物权益的原则,并遵循实验动物的三R原则:减少(Reduce)、替代(Replace)、改进(Refine)。

第二章实验动物管理第六条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必须设立实验动物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动物管理人员,并制定实验动物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实验动物饲养场所、设备及技术人员,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实验动物管理档案及信息系统。

第八条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负责审查实验动物使用计划、提供伦理指导,监督实验动物的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实验动物饲养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动物的健康、饲养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第十条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实验动物发生的突发事件、疫情及意外事故。

第三章实验动物使用第十一条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验研究的需要,合理利用已得到批准的实验用动物,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应在实验动物的使用前,对实验动物做好相关的饲养和培训工作,并做好实验动物健康状况的监测。

第十三条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实验动物使用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定,防止实验动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

第十四条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必须对实验动物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疫苗接种和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实验动物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稳定。

第十五条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应及时报告实验动物患病、死亡及意外事件的情况,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报告。

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实验动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实验人员的安全,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实验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工作。

三、实验动物的来源和管理1. 实验动物的来源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严格按照实验室设立的证件和规范要求采购,不得擅自购买或者私人买卖实验动物。

2. 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实验动物管理记录系统,包括动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养护情况等信息,并定期检查更新。

3. 实验动物的养护应当严格按照相应规程进行,保证实验动物的饲养和环境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实验动物的生命和健康。

四、实验动物的使用1. 在进行实验前,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实验合法合规。

2. 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实验计划进行,不得私自变更实验方案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其他实验操作。

3. 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实验动物环境,进行消毒和清洁工作,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安全。

五、实验动物的安全1. 实验动物应当受到良好的保护,确保其不受外界伤害,实验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操作技能,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实验动物受伤或者死亡的情况。

2. 实验动物应当保持适宜的饲养环境,包括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确保实验动物的生命和健康。

3. 实验动物的使用过程中,应当定期检查实验动物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实验动物的安全。

六、实验动物的福利1. 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实验动物福利制度,包括对实验动物的饲养和保护,确保实验动物有充足的食物和水源,合理的休息和活动。

2. 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实验动物的行为观察和心理测评,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矫正,保证实验动物的心理健康。

3. 实验动物的实验结束后,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实验动物进行合理的处置,不得任意抛弃或者饲养。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处罚处理,严重情节的,将依法处理。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1988年11月14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质量,适应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的研究、保种、饲育、供应、应用、管理和监督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实验动物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分工,有利于促进实验动物科学研究和应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全国实验动物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本地区的实验动物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实验动物工作。

第六条国家实行实验动物的质量监督和质量合格认证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七条实验动物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

[1]第二章实验动物的饲育管理第八条从事实验动物饲育工作的单位,必须根据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方面的标准,定期对实验动物进行质量监测。

各项作业过程和监测数据应有完整、准确的记录,并建立统计报告制度。

第九条实验动物的饲育室、实验室应设在不同区域,并进行严格隔离。

实验动物饲育室、实验室要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实验动物的保种、饲育应采用国内或国外认可的品种、品系,并持有效的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实验动物必须按照不同来源,不同品种、品系和不同的实验目的,分开饲养。

第十二条实验动物分为四级:一级,普通动物;二级,清洁动物;三级,无特定病原体动物;四级,无菌动物。

对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应当按照相应的微生物控制标准进行管理。

实验动物实行的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实行的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实行的管理制度一、实验动物的来源实验动物的来源一般分为两种:自行繁殖和购买。

自行繁殖通常是在实验室内部进行的,动物繁殖的数量和种类需得到管理部门的批准,确保数量适当且符合规定。

购买实验动物需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对购入的动物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病和其他健康问题。

二、实验动物的饲养环境实验动物的饲养环境应该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保证动物的健康和舒适。

例如,温度、湿度、通风、饲料和饮水应该符合动物的需求,且保持清洁卫生。

对于不同种类的动物,应该提供适合其生理和行为的饲养环境,比如提供足够的空间和设施,以满足其活动和休息的需要。

三、实验动物的质量管理实验动物的质量管理包括对动物的健康状况、品种纯度和遗传背景进行监测和保障。

定期对动物进行身体健康检查,预防和治疗传染病和其他疾病。

此外,确保实验动物的品种纯度和遗传背景,以减少变异和干扰实验结果的可能性。

四、实验动物的使用和保护实验动物的使用必须遵守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确保对动物的使用是合理、合法和合乎伦理的。

在进行实验之前,需要进行合理的道德评估,确保实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尽量减少对动物的使用和痛苦。

在实验中,动物应该得到适当的麻醉和镇痛,最大程度地减少其痛苦和不适。

同时,需要对实验动物的生理和行为进行观察和记录,及时调整实验方案,以保护动物的福祉。

五、实验动物的养护和养护人员的培训实验动物的养护是保障其福祉的关键环节,养护人员应该接受专业的培训,了解动物的生理和行为特点,熟悉动物的养护和实验操作技术,掌握对动物进行健康检查和护理的方法。

同时,定期进行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工作符合标准。

结语:实验动物的管理制度是保障实验得到准确可靠结果的重要保障,也是对动物权益和福祉的尊重和保护。

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确保对实验动物的合理使用和保护,使其在实验中获得最大程度的福祉和尊重。

同时,也能够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推动科学研究的进步和发展。

实验动物管理组织规章制度

实验动物管理组织规章制度

实验动物管理组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动物管理制度,提高实验动物使用效率,保障实验动物福利和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规定了实验动物管理组织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管理制度等内容,适用于所有从事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科研单位、实验室等组织。

第三条实验动物管理组织应遵守国家有关实验动物使用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实验动物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实验动物的生存和福利。

第四条实验动物管理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验动物的伦理审查和审批程序,保护实验动物的权益,提高实验动物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实验动物管理组织应设立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验动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具体组成和职责由实验动物管理组织确定。

第六条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应有综合学科的专家学者、实验动物管理人员和动物保护专家等组成,制定实验动物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等。

第七条实验动物管理组织应设立实验动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实验动物的采购、饲养、使用和废弃等工作,确保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实验动物管理组织应设立实验动物保护部门,负责监督实验动物的生存和福利情况,提出保护建议和改善措施,加强实验动物保护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实验动物管理组织应编制实验动物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动物的管理和使用流程,确保实验动物的生存和健康。

第十条实验动物管理组织应定期进行实验动物监测和评估,了解实验动物的健康状况和行为表现,及时调整饲养和使用方案。

第十一条实验动物管理组织应建立实验动物登记和识别系统,对实验动物进行登记和标识,保证实验动物的身份和来源清晰可查。

第十二条实验动物管理组织应建立实验动物健康档案,记录实验动物的疾病历史、治疗情况和观察结果,做好健康管理和诊疗工作。

第四章实验动物使用第十三条实验动物管理组织需在审批程序下,进行实验动物使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实验动物使用符合伦理和科学原则。

第十四条实验动物管理组织应保障实验动物的生存和福利,提供适当的饲养和环境条件,保证实验动物的健康和安全。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所需,保护实验动物的福利和权利,规范实验动物的使用和管理,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进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验动物是指用于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的动物,包括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无脊椎动物等。

第三条实验动物的使用应该符合伦理学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保护实验动物的生命和福利。

第二章实验动物的来源与管理第四条实验动物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的要求,其中野生物种的使用必须获得国家专门机构的许可。

第五条实验动物的管理应该建立动物管理机构,负责实验动物的购买、饲养、管理、使用和养殖,同时负责实验动物的健康监测和防疫工作。

第六条实验动物应该经过健康检测和疾病筛查,确保其健康状况良好,并且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保证实验环境的无菌状态。

第七条实验动物的养护和使用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的要求,并且应该遵守动物福利规范,确保实验动物的生命和福利的受到保护。

第三章实验动物的使用第八条实验动物应该选取相应物种和规格,确保实验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实验动物的使用应该进行谨慎考虑,充分评估实验动物的生命和福利。

第十条实验动物的使用应该尽可能地避免痛苦和伤害,同时采取减轻痛苦和伤害的措施。

第十一条实验动物的使用应该进行详细记录,在实验的过程中及时记录实验数据和相关信息,并且保存实验动物的样本和剩余物质。

第十二条实验动物使用完毕后,应该采取必要的安乐死措施,确保实验动物的福利和生命权受到有效保障。

同时,应该对实验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且发布实验报告。

第四章监管和处罚第十三条动物管理机构应该对实验动物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并且确保实验动物的正确标识、记录和使用。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的实验,应该及时纠正,并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故意和恶意伤害实验动物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实验动物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要求或者未能保障实验动物的福利和生命权,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规定(3篇)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实验动物作为科学研究和医学实验的重要资源,其生物安全管理关系到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科研人员的健康安全。

为规范实验动物的使用和管理,预防和控制实验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实验动物科研、教学、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1. 实验动物单位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实验动物单位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生物安全责任,确保生物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3. 实验动物单位应定期对生物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生物安全培训1. 实验动物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生物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动物疫病防治等。

3. 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实验动物生物安全操作(一)实验动物引进1. 引进实验动物前,应了解其来源、品种、遗传背景、健康状况等信息。

2. 引进的实验动物应经过隔离检疫,检疫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引进的实验动物应具有合法来源,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

(二)实验动物饲养1. 实验动物饲养环境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实验动物的健康和舒适。

2. 实验动物饲料、饮水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实验动物的营养需求。

3. 实验动物饲养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疫病传播。

(三)实验动物使用1. 实验动物使用前,应了解其品种、遗传背景、健康状况等信息。

2. 实验动物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实验动物使用规范,确保实验动物的福利。

3. 实验动物实验结束后,应进行合理处理,防止疫病传播。

(四)实验动物疫病防治1. 实验动物单位应建立健全实验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制度。

2. 发现实验动物疫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

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细则

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细则

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细则第一部分:实验室环境1.实验室应配备适当的设施和设备,如温度、湿度和光照控制器、通风设备等,以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

2.实验室应保持清洁和卫生,每日进行定期消毒,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3.实验室应安装警告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与实验动物相关的危险。

4.实验室应定期检查设备状态,并进行维护和修理,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部分:实验动物管理1.实验动物应有足够的空间和舒适的生活条件,以确保其基本需求的满足,如干净的饮用水、合适的食物、适当的空间和活动设施等。

2.实验动物应根据其物种和个体特点进行合理的分组和饲养,以减少社会压力和竞争。

3.实验动物的健康状况应得到监测,并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如疫苗接种、寄生虫防治等。

4.实验动物的行为和心理需求应得到考虑,提供适当的环境刺激和丰富的环境,以减少压力和疾病的发生。

5.实验动物应定期接受行为评估和健康检查,以确保其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

第三部分:实验操作1.实验操作应严格遵循法律和伦理要求,确保实验动物受到最小化的痛苦和伤害。

2.实验操作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实验者熟悉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

3.在实验操作中应使用适当的防护设备,如手套、面罩、安全眼镜等,以保护实验者的安全。

4.实验过程中应定期监测实验动物的生理指标和行为反应,及时采取措施减轻其痛苦和压力。

5.实验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和消毒实验动物的笼子和设备,并妥善处理实验动物的尸体和废弃物。

第四部分: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理1.实验室应设有紧急情况预警系统,并配备相应的紧急救援设备和药品。

2.实验室人员应接受紧急情况处理培训,并熟悉逃生路线和救援程序。

3.在发生实验动物逃脱、病变或死亡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置。

4.实验室应建立事故报告和事故记录制度,以便事后分析和改进管理方法。

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细则的目的是确保实验动物在实验过程中的福祉和安全,并促进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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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管理规定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常用到实验动物,因此,切实从购入、饲育、使用、环境、处理等全过程加强对实验动物的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安全、有效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条利用实验动物从事教学、科研、生产、检定、检验和其他活动的实验室和个人,应当按照使用许可证许可范围,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

实验前应对实验动物作常规检查(体重、体温、常见病等)和观察,所用动物应符合实验条件要求。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第三条实验动物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分工,有利于促进实验动物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动物的质量监督和质量合格认证制度的具体办法参照国家有关制定。

第五条实验动物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等方面的标准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

第六条实验动物购入1.根据教学计划,各实验室每学期末提交实验动物使用品种、数量等计划单,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批,交材料采购供应室采购。

2.购入或领取实验动物时,实验人员应向供应部门索取所用动物相应等级的由国家主管部门所颁发的质量合格证书、动物的遗传背景资料、动物微生物检查资料及动物年龄和健康等方面的资料。

3.动物健康检查,以外观为主。

主要内容包括:皮毛:有无光泽、出血、干燥;眼:有无眼屎、流泪、白内障、角膜损伤等;耳:有无外伤、耳壳曲折、中耳炎等;四肢:有无弯曲、脱臼、外伤、关节炎;肛门:有无下痢、血便、脱肛等。

4.实验动物购入后,实验教师要负责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实验动物饲养室及饲养器具准备1.饲养室面积应根据所购入动物的数量来确定。

面积太小,室内氨浓度很易超过20m g·L-1,对实验的动物疾病控制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2.饲养动物的器具等,应在动物购入前准备好。

准备的数量、规格应根据动物的品种和数量。

每笼收养动物数和分组情况而定。

垫料、饲料应按购入动物数量准备。

各笼箱的编号及卡片、饲喂动物所用器材,如给饵器、粪便托盘、搬运车、台秤、电子天平、饲料捅、电源插板等也应准备放好。

3.笼具要求:(1)舒适和卫生:必须勤换窝,每2~3天换一次。

分单养繁殖盒及群养盒两种。

要求光滑、无毒、耐高温、易消毒、规格统一。

(2)坚固耐用:笼具应坚固耐用,不易被动物损坏、变形,避免动物逃逸。

(3)操作使用方便:包括笼、盒的放置、启闭、动物的投拿、添加饲料、饮水及垫料的更换等。

(4)经济使用:力求工艺简单,造价低廉,规格力求统一标准化。

(5)笼架:必须牢固、稳定,不宜过大,便于拆卸、组装。

下面应有小轮,方便移动。

便于清洗、消毒、不生锈。

4.动物饲养室的环境应根据所计划使用动物的微生物控制级别来进行准备,不同的实验动物级别应配备相应的实验条件。

属于屏障系统的则应调整好送排风系统、空气净化系统。

控制好温度、湿度、风速、噪声等环境因素。

(1)气温:目前我国对环境气温的控制要求在20~29℃范围内,可以满足大多数哺乳动物对温度的要求。

其中大、小鼠的最适值为23±l℃,推荐值为23±3℃,允许范围为23±5℃(2)空气湿度:我国规定最适湿度为50﹪±5﹪,允许湿度为40~70%;(3)气流:我国规定的气流值为0.13~0.18立方米·秒-1,换气次数为10~20次·时-1。

(4)空气洁净度:饲养清洁级以上实验动物的空气必须经过有效的过滤,S.P.F级的空气洁净度要达到1万级(即空气中>0.5微米的颗粒物应<350个·升-1),而清洁级动物的饲养室空气洁净度达到10万级。

空气中最多的有害气体氨气的浓度必须在20克·立方米-1以下。

(5)噪声:我国标准为<60分贝。

(6)采光及照明:一般可采用日然光照,避免直射阳光的照射,如用人工照明一般应控制在12:12或13:11的明晴交替比例内。

照度要求室内离地面1米处达到150勒克斯。

5.动物饲养室在启用前,应对设施、笼具及用具等统一进行彻底消毒。

制定消毒计划、药液消毒详见附录。

第八条实验动物饲养1.从事实验动物饲育工作的实验室,必须根据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方面的标准,定期对实验动物进行质量监测。

各项作业过程和监测数据应有完整、准确的记录,并建立统计报告制度。

2.实验动物的饲育室、实验室应设在不同区域,并进行严格隔离。

实验动物饲育室、实验室要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实验动物必须按照不同来源,不同品种、品系和不同的实验目的,分开饲养。

4.实验动物分为四级:一级,普通动物;二级,清洁动物;三级,无特定病原体动物;四级,无菌动物。

对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应当按照相应的微生物控制标准进行理。

5.实验动物必须饲喂质量合格的全价饲料。

霉烂、变质、虫蛀、污染的饲料,不得用于饲喂实验动物。

直接用作饲料的蔬菜、水果等,要经过清洗消毒,并保持新鲜。

6.一级实验动物的饮水,应当符合城市生活饮水的卫生标准。

二、三、四级实验动物的饮水,应当符合城市生活饮水的卫生标准并经灭菌处理。

7.实验动物的垫料应当按照不同等级实验动物的需要,进行相应处理,达到清洁、干燥、吸水、无毒、无虫、无感染源、无污染。

8.饲料:二级以上实验动物饲料用纸袋或无毒塑料桶盛装,经高压蒸汽灭菌后再烘干,或用钴60照射,经抽样微生物学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9.饮水要求及设备:采用饮水瓶(无毒塑料瓶或玻璃瓶)饮水瓶由于结构简单、价格低、容易生产、便于清洗,为最常用的饮水设备。

饮水嘴用不锈钢管而不用玻璃管,以免碰碎后刺伤动物及工作人员。

瓶盖、瓶塞均应耐高温、高压消毒。

大动物的饮水盆、罐应固定,以免弄翻。

普通级动物饮水质量应达到城市饮用水标准。

清洁级动物应饮用高压灭菌水。

10.常用实验动物喂养小鼠属杂食动物,胃的容积较小,一般为1~1.5mL,有随时采食的习性,尤以夜间最活跃。

因此可经常保持小鼠饲槽内有饲料,瓶中有饮水,不一定采用定时定量的作息制度。

饮水瓶要勤换,经常洗刷、消毒。

饮用水应符合标准,要经常进行观察,有无水瓶漏水,或饮水管堵塞不下水的情况,发现后应及时处理。

大鼠常采用成天供水供料法。

大鼠的采食量为20~30g·d-1,泌乳母鼠采食量应大一些。

大鼠的饮水量为10~25mL·d-1。

饲喂颗粒饲料比较方便,根据笼中大鼠数量估计饲料量,每周加料两次即可。

饮水瓶中灌满饮用水,任鼠自由饮用。

豚鼠属粗纤维饲料动物类型,维生素C需要量为每日1mg·100g-1体重。

维生素C的投喂可通过内含充足维生素C的颗粒料.也可溶在饮水个(200一400mg·L-1.新鲜配制) 和投喂富含维生素的新鲜水果蔬菜三种方法。

由于维生素C易氧化不稳定,饲料不能久放,贮存的地方要干燥凉爽。

实验用兔是由性成熟到体成熟阶段的家兔也叫做中兔或育成兔。

为防止早配、乱配的现象,这个时期的家兔雌雄要分开饲养。

为防止公兔圈在一起互相咬架,造成伤亡,最好是单笼饲养。

饲养中兔的笼具不能太小,一定要使家兔有一定的运动。

在喂饲中兔的饲料中,粗蛋白质的成份可低于繁殖用饲料,能保持12~l5%即可,但粗纤维的成份要略高,可达l7%以上。

尽量做到环境、饲料条件、喂饲方法及管理制度与生产单位一致,这样才能减少其他的干扰因素,保证实验的准确性,可靠性。

狗是已家畜化的食肉动物,动物性饲料不能缺少,饲料要烹调,不可用生料(除青饲外)或夹生料喂狗。

一般喂法是,实验用狗每天喂饲二次,每次喂饲时间:上午八点钟左右,下午五点钟左右。

两栖类饲养的水质要保证无污染和低菌数,—般采用单向慢流速连续流水系统或循环过滤流水系统。

成体饲养的水中可加低浓度氯,幼体不能添加。

成体蛙和蟾蜍投以昆虫性饲料或切碎煮熟的动物肝脏。

鱼对水质要求较高,一般鱼的适宜水温为8~16℃,溶解氧最低5~6 ppm,多数鱼可耐受的最高游离氨浓度为0.02 ppm, pH值范围为6.6~8.5。

每天喂1~2次,一周喂4~5天。

11.排泄物处理和垫料排泄物是造成饲养环境恶化的主要因素,必须及时消除。

使用盒、罐饲养的实验动物,必须用合格垫料吸附动物排泄物。

每周应更换垫料2—3次。

垫料必须达到下列要求:对动物无毒、无刺激;吸水性强,能有一定的吸附臭气作用;容易获得,使用方便,价格低廉;经高温消毒(如80℃烘烤8h).Ⅱ级以上必须经高压灭菌、经检测无菌后才能使用;常用的垫料有组木屑、碎刨花、打碎的玉米捧、吸水纸、谷壳及棉花。

第九条实验动物的检疫和传染病控制1.对引入的实验动物,必须进行隔离检疫。

为补充种源或开发新品种而捕捉的野生动物,必须在当地进行隔离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

野生动物运抵实验动物处所,需经再次检疫,方可进入实验动物饲育室。

2.对必须进行预防接种的实验动物,应当根据实验要求或者按照《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预防接种,但用作生物制品原料的实验动物除外。

3.实验动物患病死亡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记录在案。

实验动物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必须立即视情况分别予以销毁或者隔离治疗。

对可能被传染的实验动物,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对饲育室内外可能被污染的区域采取严格消毒措施,并报告上级实验动物管理部门和当地动物检疫、卫生防疫单位,采取紧急预防措施,防止疫病蔓延。

第十条实验动物的应用1.应用实验动物应当根据不同的实验目的,选用相应的合格实验动物。

申报科研课题和鉴定科研成果,应当应用合格实验动物作为基本条件。

应用不合格实验动物取得的检定或者安全评价结果无效,所生产的制品不得使用。

2.供应用的实验动物应当具备下列完整的资料:品种、品系及亚系的确切名称;遗传背景或其来源;微生物检测状况;合格证书;饲育单位负责人签名。

无上述资料的实验动物不得应用。

3.实验动物的运输工作应当有专人负责。

实验动物的装运工具应当安全、可靠。

不得将不同品种、品系或者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混合装运。

第十一条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1.实验动物室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科技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饲育人员。

各类人员都要遵守实验动物饲育管理的各项制度,熟悉、掌握操作规程。

2.实验动物室对直接接触实验动物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组织合格检查。

对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宜承担所做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换工作。

3.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对实验动物必须爱护,不得戏弄或虐待。

第十二条实验动物处死1.实验动物处死原则及注意事项(1)实验动物处死原则应遵循动物安乐死的基本原则:实验动物的处死,有的是因中断实验而淘汰动物的需要,有的是因实验结束后做进一步检查的需要,有的是为保护健康动物而处理患病动物的需要。

(2)注意事项:①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当用乙醚或三氯甲烷处死动物时,从人的安全及实验室条件来看还有不少问题,尽量不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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