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0合同法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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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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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电子书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1.1 合同法的基本概念。

1.2 合同的要素和形成条件。

1.3 合同的效力和解释原则。

第二章,合同范本的基本要素。

2.1 合同的标题和主体。

2.2 合同的目的和内容描述。

2.3 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2.4 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章,常见合同范本。

3.1 购销合同范本。

3.2 租赁合同范本。

3.3 借款合同范本。

3.4 建设工程合同范本。

3.5 劳动合同范本。

第四章,合同法律条款解析。

4.1 合同中常见的法律条款解释。

4.2 合同中的风险提示和免责声明。

4.3 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保护。

第五章,合同法律实务指南。

5.1 合同起草注意事项。

5.2 合同签订和公证流程。

5.3 合同履行和违约处理。

5.4 合同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

第六章,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6.1 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解读。

6.2 合同法修订和最新动态。

6.3 合同法的典型案例分析。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将为您提供全面的合同法电子书,涵盖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范本的基本要素、常见合同范本、合同法律条款解析、合同法律实务指南以及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无论您是企业主、法律从业者还是普通公民,这本电子书都将成为您合同起草和理解的重要参考资料。

希望我的专业知识能够为您提供帮助,让您在合同领域更加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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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电子书第一章,合同的基本概念。

1.1 合同的定义和要素。

1.2 合同的形成和效力。

1.3 合同的解释和解除。

第二章,合同的主体和客体。

2.1 合同主体的资格和行为能力。

2.2 合同客体的内容和标的。

第三章,合同的类型和特点。

3.1 购买合同。

3.2 租赁合同。

3.3 委托合同。

3.4 借款合同。

3.5 劳动合同。

3.6 建筑合同。

3.7 合同的特殊类型。

第四章,合同的法律条款。

4.1 合同的格式和要求。

4.2 合同的保密条款。

4.3 合同的违约和赔偿条款。

4.4 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

第五章,合同的法律风险和预防。

5.1 合同的风险和诈骗。

5.2 合同的法律纠纷和解决。

5.3 合同的法律变更和更新。

第六章,合同的范本和示范。

6.1 商业合同范本。

6.2 劳动合同范本。

6.3 租赁合同范本。

6.4 建筑合同范本。

6.5 其他合同范本。

第七章,合同法的实务应用。

7.1 合同的起草和审查。

7.2 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7.3 合同的执行和履行。

7.4 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这本电子书,您将深入了解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和实务知识,掌握合同范本的撰写和应用技巧,为您的商务活动和法律事务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自考00230《合同法》授课笔记

自考00230《合同法》授课笔记

.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一种合意2.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3.合同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7.本约(本合同)与预约(预备合同)8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由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主要有15种: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是相对于有名合同或称典型合同的一个概念,即在法律.行政法规中未明文规定合同名称和调整范围的合同.即有名合同之外的其它合同..对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无名合同,则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另外,因为无名合同的内容可能涉及到有名合同的某些规则,因此,也可以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等对无名合同进行处理...;②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③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时间不同..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效....在有相互关联的合同中,凡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主合同.反之,必须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己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从合同如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都是从合同.合同的这种分类,其法律意义在于:从合同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主合同的消灭,从合同也将随之消灭.,又叫本合同.,又叫预备合同.a对预约的违反,预约权利人只能请求对方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能直接要求履行本约的义务 b 即使在预约中,明确了标的物及价金范围,也不能认为本约成立.: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式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合同相对性的突破b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在发生第三人违约时,仍遵守合同相对性..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合同主体的相对性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②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③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传统民法又称为非典型契约,例如广告中使用他人肖像.瘦身美容.信用卡.加盟店.企业咨询等现代新型合同都是法律没有规定的无名合同.从原则上说,合同法不仅不禁止当事人订立无名合同,而且还鼓励当事人订立无名合同.合同法关于有名合同的规定,并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也不是要求当事人必须按照有名合同的规定来订立合同,只是要求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才适用合同法的规则..《合同法》第124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它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它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这就确定了无名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规则.,其不同于其它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诉讼,也不能承担合同的义务或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约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且广泛体现在合同的各项制度之中,但概括起来一.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请求.具体的说,首先,由于合同关系仅是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彼此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与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诉讼.其次,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或诉讼.二.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说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合同说规定的义务.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内容的相对性还表现在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另一方承担义务才使一方享有权利,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的,因此权利人的权利必须依赖于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三.责任的相对性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义务是责任产生的前提,而责任则是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责任的表现,责任与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由于违约责任以合同债务的存在为前提,而合同债务则主要体现在合同义务之中,合同义务的相对性必然决定了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所谓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09条和第121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违反合同责任的相对性,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违约当事人应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根据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债务人应对其履行辅助人的行为负责.所谓债务履行辅助人,是指根据债务人的意思辅助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人.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债务代理人,二是代理人以外的根据债务人的意思事实上从事债务履行的人.履行辅助人通常与债务人之间具有某种委托与劳务合同等关系,但他与债权人之间并无合同关系,因此债务人应就履行辅助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责,如果因为履行辅助人的过错而致债务不履行,债务人应对债权人负违约责任.第二,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21条对此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债务人在承担违约责任以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责,既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所必需的.当然,如果第三人行为已经直接构成侵害债权,那么,第三人可依侵权法规定向债权人负责.我国民法也确认了债务人应就第三人行为向债权人负责的原则.第三,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同当事人.其它人因不是合同的主体,所以债务人不应对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为违约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损害的,债务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所以,在违约的情况下,法律为制裁违约当事人的行为,对违约方处以罚款.收缴其非法所得等,都不是违约责任,而是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尽管多种责任有时同时并存,但不丧失其各自固有的性质,违约责任依然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而罚款和收缴非法所得属于其它责任范畴.总之,合同相对性规则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但集中体现于合同的主体.内容.责任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相对性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即由合同法所确认和保护的财产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合同关系简单地说是一种基于合意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与所有的法律关系一样,合同关系也包括三方面的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平等性;任意性;等价有偿性,是债的相对性的体现.包括: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和合同责任的相对性物:对世权.绝对权.所有权.物的诉讼;债:对人权.相对权.请求权.人的诉讼.,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等问题.合同法以任意性规范为主.(2)合同法以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为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包括两个方面:⑴当事人的合意具有法律效力;⑵当事人享有订立合同和确定合同内容等方面的自由.包括:①缔结合同的自由;②选择相对人的自由;③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④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⑤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⑥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⑦选择裁判的自由.:当事人的合意具有法律的效力;当事人享有订立合同和确定合同内容等方面的自由. 合同自由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缔结合同的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选择裁判的自由..履行.变更.解除,甚至合同关系终止后,都应严格依照诚信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合同订立阶段,基于缔约联系而依诚信原则负有附随义务:忠实义务,不得欺诈.不得恶意谈判.相互照顾和协助.遵守允诺.(2)订立后履行前:严守诺言,认真做好履约准备(不得随意中止履行.不得擅自单方解约).(3)合同履行阶段:履行标的.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数量.履行方法.(4)合同的解除方面:不得随意解除.特定情形下提前通知.(5)合同的终止:后合同义务.,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合法原则首先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和履约中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2)在合同订立方面,尽管我国合同法没有采纳计划原则,在实践中当事人也极少按照指论性计划订立合同,但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国家利益和社会需要考虑,国家也可能会给有关企业下达指令性任务和国家订货任务,因此,《合同法》第38条规定:“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计划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它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而不得拒绝依据指令性计划任务或者订货任务的要求订立合同.(3)合法原则还包括当事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严格区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严格区分无效和效力待定;严格区分合同成立和生效;明确规定了事实合同;严格限制违约解除的条件..增进社会财富积累的手段.1.鼓励交易是促进市场发展所必须的;2.鼓励交易是提高效率.增进社会财富积累的手段;3.鼓励交易是与维护合同自由.实现合同当事人意志和订约目的密切联系在一起.订约主体存在多方或双方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一般应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从而阻止要约生效的意思表示.,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不可随意撤销.变更要约;(2)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获得承诺的资格,即承诺适格.,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间或者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达到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一般成为新要约;要约人如果及时通知,则承诺有效;特殊的迟延,一般为有效承诺;要约人如果及时通知不接受,则承诺无效.,常常会提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问题,即合同的确认订立.这种订立形式是指双方当事人采用信件.电报或电传方式达成买卖协议后,如果一方在要约或承诺中提出了签订确认书的要求,那么即使双方当事人已经以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协商一致,合同还是不能成立,只能将一方提供的确认书邮寄对方交换签字后,作为正式成立的依据,合同方告成立.但当事人所为的确认是否果真是对双方原有协议的“确认”,关系着合同的成立与否.而确认行为只有符合特定条件,合同才能成立.确认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基于约定而为的要式的承诺,是对要约所作出的最终的.明确的.肯定的承诺.具体而言,1.确认书原则上不能改变或增加来往函电协议的内容,如确认书对来往函电协议内容作了增改,只要增改并不构成实质性修改,其确认行为依然成立.2.对确认书的答复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间内作出,逾期答复无效.必须注意的是,签订确认书不是函电成立方式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在双方达成协议时,即在载有承诺内容的函电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 承诺应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以缄默或不作为的方式.,合同成立,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权利和义务.因此,承诺的生效时间至关重要法.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法.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法.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法.,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订约主体存在多方或双方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一般应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对于要式合同,必须履行特定的形式,合同才能成立.然而,在实践中,当事人虽未履行特定的形式,但已经继续履行了合同,则可以从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中推定当事人之间已经形成了合意和合同关系.因此,我国《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6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不得以未采取书面形式或未签字盖章为由,否认合同关系的实际存在.,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但的损害赔偿责任.;一方违反其依诚信原则所应负的义务;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其它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和内务的根据.即从法律文书而言,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的各项条款.因此,合同条款应当明确.肯定.完整,而且条款之间不能相互矛盾.否则将影响合同成立,生效和履行以及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所以准确理解条款含义有重要作用.根据合同条款的地位和作用1: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 又称主要条款,是指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所必须具备的条款,缺少这些条款将影响合同的成立.所谓非必备条款又称普通条款,是指合同的性质在合同中不是必须具备的条款,即使合同不具备这些条款也不应当影响合同的成立,如有关履行期限.数量.质量等条款在缺少这些条款情况下,完全可以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的规定填补漏洞.,〈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等八项条款,有的学者称这是合同的提示条款,这些条款中有的是合同必备条款,有的是非必备条款.2: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是指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与对方协商的条款.3: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 凡是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所享有的实体权利义务内容的条款都是实体条款.如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的规定等都是实体条款.而程序条款主要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程序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4:有责条款和免责条款指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当事人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条款,即违约条款.免责条款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排除}或限制其末来责任的条款.,除了在格式上要标准.规范之外,同时还必须注意遵守法律.符合常识.顾及对手等四个方面的关键问题.1首先,草拟合同必须遵守法律.2其次,草拟合同必须符合惯例.3再次,草拟合同必须合乎常识.4最后,草拟合同必须顾及对手.,是指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分析和说明.广义上,任何人都可以在必要时对合同进行解释,但只有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所作的解释,才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拘束力.原则主要有:以合同文义为出发点,客观主义结合主观主义原则;体系解释原则,把全部合同条款和构成部分看作统一整体;历史解释原则,斟酌签订合同时的事实和资料;符合合同目的原则;参照习惯或惯例原则;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补充的合同解释所探求的不是当事人的真意,而是所谓假设的当事人意思,即双方当事人在通常交易上合理所意欲或接受的合同条款.实践中,补充协议是弥补合同漏洞的最有效的方式,通过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可以全面彻底的弥补合同中漏洞.无疑是首选的方式.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1)通常理解规则.对格式条款的解释应以一般人的.惯常的理解为准,而不应仅以条款制作人的理解为依据,对某些特殊术语,也应作出通常的.通俗的.一般意义的解释,亦即依据订约者平均的.通常具有的理解能力予以解释. (2)不利解释规则.不利解释规则古已有之,现代各国民法均予以采纳. (3)非格式条款效力优先规则.非格式条款即个别商议条款,其效力应优先于格式条款,这样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责任的条款.,解释为只免除违约责任;未指明是免除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时,解释为只免除无过错责任;未指明是免除隐蔽性瑕疵责任或者不符合特定目的所生责任时,解释为只免除隐蔽性瑕疵责任;未指明是免除隐蔽性瑕疵责任或者不符合描述的瑕疵责任时,解释为只免除隐蔽性瑕疵责任;责任异议期间的约定,有效;除非特别指明,免除第三人责任的条款并不导致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向债务人请示给付并予以保有的权利.合同权利的特点是:请求权;给付受领权;相对权.A.请求力B.请求执行力C.依法自力实现力D.保持力.通说有请求力.(请求)强制执行力和保持力.,达到债权人的合同目的;欠缺某项效力的债权为不完全债权.法律对完全债权和不完全债权的保护力度.配置制度不尽相同.,合同权利.合同义务和合同责任三点一线,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明晰的合同关系运做系统.其中,合同义务连接着合同权利和合同责任二端,合同义务的违反必然成为合同权利实现的障碍,从而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不利益.所以,合同义务在整个合同关系中处于中心地位,关系合同关系的运转流畅与否,其在整个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明显至极.,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此外,还有支付违约金及定金责任等形态.,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就双务合同而言,此类主给付义务,构成对待给付义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履行自己的给付,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当事人一方减为或免为对待给付义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致使不能履行.逾期履行.不完全履行时,债权人得请求损害赔偿并解除合同.,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功能的义务.从给付义务的发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的约定.诚信原则和对合同的补充解释.从给付义务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获得最大满足.从给付义务的法律地位:可独立诉请给付;该义务对合同目的的实现直接相关时,其违反可导致抗辩权或解除权产生的后果.,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主要包括照顾.保管.协力.保密等义务内容.附随义务的功能:1.辅助功能,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最大可能满足权利人的给付利益;2.保护功能(社会安全义务),维护权利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给付义务分为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从给付义务,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的目的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②给付义务分为原给付义务和次给付义务.原给付义务,是指合同上原有的义务.次给付义务,是原给付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因特殊事由演变而成的义务.③合同关系在发展过程中,还会发生其它附随义务.这类义务的发生,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逐渐产生的.④合同关系上还有不真正义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违约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守约方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就是不真正义务.⑤就整个合同法而言,尚有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当事人为缔约而接触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各种说明.告知.注意及保护等义务.合同关系消灭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以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终了善后事务,此为后合同义务.⑥现行合同法以主给付义务为规范对象,基于诚实信用原则,逐渐发生从给付义务,以及其它辅助实现给付利益及维护对方人身和财产上利益为目的的附随义务,组成里义务体系.现代合同法的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合同关系上义务群的发展.,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客的载体.总的来说,在我国法律兼采要式与不要式的原则.依《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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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合同法电子版下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法电子版下载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6部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关联资料:关联案啊共97部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34部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03部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421部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00230)合同法

(00230)合同法

《合同法》(课程代码00230)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1、无名合同是指(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2、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3、合同因违约被解除,守约方受到的损失(A.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4、甲洗衣店为乙提供洗涤地毯服务,由于丙不慎,其烟头烫坏了甲洗衣店凉着的地毯,依照合同法承担修补地毯责任的是(B.甲洗衣店)5、合同解除引起的法律效力是(D.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6、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称之为( B.清偿抵充)7、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另一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种权利是( C 同时履行抗辩权)8、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分类标准是( C.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9、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

该权利属于(C.形成权)10、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B.授权性规则)11、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其权利和义务(C. 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12、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D.要约邀请)13、合同解除,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D.不受影响)14、可撤销合同,在未撤销之前,其效力( A有效)15、甲公司西安银行贷款50万元,现在甲公司分立成为加和乙两家公司,该笔债务因如何承担(D.甲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6、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B.有效合同)17、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多长时间消灭(C.5年)18、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B.债务人所地法院)19、买卖合同成立之后,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卖房无法履行合同,从而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如何承担(A.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20、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B.20%)21、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 ) B.同时履行抗辩权22、保险合同是(D.射幸合同) 不确定答案23、双方签定的合同没有约定标的,该合同(A、未成立)24、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D.无效合同)25、A为观看美国大选,于10月30日与华盛顿一家旅馆签订一租房合同,约定:旅馆提供临街能够观看大选的客房一套,租期为11月3日与4日两天,租金每日26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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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0 - 合同法(前两章样本)《合同法》王利明、崔建远主编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合同的分类第三节合同关系第四节合同法的概念和特点第二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合同自由原则第二节诚实信用原则第三节合法原则第四节鼓励交易原则第三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第二节要约第三节承诺第四节合同成立的其他问题第五节缔约过失责任第四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第一节合同的条款第二节合同的解释第三节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第四节合同的形式第五章合同的效力第一节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第二节合同的生效要件第三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第四节效力待定的合同第五节无效合同第六节可撤销的合同第七节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第六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合同的履行概述第二节合同履行的原则第三节合同履行的规则第四节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第七章合同的保全第一节合同保全概述第二节债权人的代位权第三节债权人的撤销权第八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节合同的变更第二节合同的转让第九章合同的解除第一节合同的解除概述第二节合同解除的条件第三节合同解除的程序第四节合同解除的效力第十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第一节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概述第二节清偿第三节抵销第四节提存第五节免除第六节混同第十一章违约责任第—节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三节违约行为形态第四节实际履行第五节损害赔偿第六节违约金责任第七节定金责任第八节双方违约和第三人的行为第九节免责事由第十节责任竞合第十二章转移财产的合同第一节买卖合同第二节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三节赠与合同第四节借款合同第五节租赁合同第六节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三章提供服务的合同第一节承揽合同.15种..,,,因此..,:订约当,,仍遵2合.法人.其它,又称非典,例.加盟店..合:“本,适用,其,在于合同,主要是指,只,但概括,只,,,权人享有订立合同和确定合同内容等方面的自由包括:①缔结合同的自由;②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④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⑤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⑥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⑦选择裁判的自由.要是指:当事人的合意具有法律的效力;有订立合同和确定合同内容等方面的自由.自由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缔结合同的自由;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合同的自由;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的自由;选择裁判的自由..行.变更.解除,甚至合同关系终止后,立阶段,务:忠实义务,不得欺诈.不得恶意谈判.协助.遵守允诺.(2)订立后履行前:严守诺言,做好履约准备(不得随意中止履行.解约).(3)合同履行阶段:履行标的.履行时间.地点.履行数量.履行方法.(4)合同的解除方面:得随意解除.特定情形下提前通知.(5)合同的终止后合同义务.活动中,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在订约和履约中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2)合同订立方面,则,合同,但在特殊情况下,考虑,和国家订货任务,因此,《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务的,有关法人.其它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合同.(3)德,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围;严格区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和效力待定;严格区分合同成立和生效;了事实合同;严格限制违约解除的条件..财富积累的手段.1.须的;2.鼓励交易是提高效率.的手段;3.鼓励交易是与维护合同自由.当事人意志和订约目的密切联系在一起.订约主体存在多方或双方当事人;(2)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承诺两个阶段.,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止要约生效的意思表示.约人并生效之后,将该项要约取消,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2.要约一经发出,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不可随意撤销.变更要约;(2)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获得承诺的资格,即承诺适格.约人并生效之后,将该项要约取消,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要约人..,1.,,合同成立,.,,..,.36条,,,(,有效;除非特,是指债:请求权;给付D.保.;欠.合同权利.合.,其在.,并有.赔偿损失,此.,是,在对,因不.因可.逾期履行.不..从.,其违反,以诚实信.保密等义,促进实现主;2.保.必备,并,仅具,是指合.③合同关.这类义,随着合同关,应当,无权就扩大,尚告宣传方案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有意、无意的接受着广告的洗礼,继而有意或无意的购买、使用广告中的产品和服务。

00230合同法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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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0合同法电子书篇一:00230《合同法》自考大纲(XX)00230《合同法》自考大纲(XX)(个人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出入,请予指正!)一、合同的概述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的概念;理解合同的特征;熟悉掌握合同法律关系的要素;了解合同相对性的原理;掌握合同的分类。

课程内容(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2.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3)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4)合同是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二)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1)合同主体(2)合同内容(3)合同客体2.合同的相对性(三)合同的分类1.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2.主合同与从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5.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6.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7.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8.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9.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10.预约与本约11.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12.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识记:合同的概念。

领会:合同的特征。

(二)合同法律关系识记:①合同主体;②合同客体;③合同的相对性。

领会:①主给付义务;②从给付义务;③不真正义务。

简单应用:附随义务。

(三)合同的分类识记:①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②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③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④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⑤预约与本约;⑥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领会:①主合同与从合同;②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

简单应用: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综合应用:①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②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③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本章关键问题揭示合同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别,合同与物权变动行为的区别。

分析合同权利的权能,合同义务的类型,不同类型义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00230《合同法》自考大纲(2015)

00230《合同法》自考大纲(2015)

00230《合同法》自考大纲(2015)(个人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出入,请予指正!)一、合同的概述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的概念;理解合同的特征;熟悉掌握合同法律关系的要素;了解合同相对性的原理;掌握合同的分类。

课程内容(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2.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3)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4)合同是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二)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1)合同主体(2)合同内容(3)合同客体2.合同的相对性(三)合同的分类1.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2.主合同与从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5.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6.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7.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8.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9.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10.预约与本约11.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12.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识记:合同的概念。

领会:合同的特征。

(二)合同法律关系识记:①合同主体;②合同客体;③合同的相对性。

领会:①主给付义务;②从给付义务;③不真正义务。

简单应用:附随义务。

(三)合同的分类识记:①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②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③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④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⑤预约与本约;⑥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领会:①主合同与从合同;②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

简单应用: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综合应用:①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②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③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本章关键问题揭示合同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别,合同与物权变动行为的区别。

分析合同权利的权能,合同义务的类型,不同类型义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合同相对性的原理的基本内涵,如何理解“相对性突破”之说。

每一种合同分类的意义何在。

2023年4月自考00230合同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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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自考00230合同法真题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课程代码:002301.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2.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选择题部分注意事项: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以招标方式缔约,构成要约的行为是A. 招标B. 投标C. 定标D. 开标2.以拍卖方式缔约,构成承诺的行为是A. 拍卖人叫价B. 竞买人应价C. 拍卖师落槌拍定D. 拍卖人交付拍卖物3.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绝对必要条款的是A. 当事人、标的、价款或者报酬B. 当事人、标的、数量C. 当事人、标的、质量D. 当事人、标的、违约责任4.甲乙订立的合同约定的履行时间是当年的2月29日,但是当年2月只有28天。

于是法官将合同履行时间解释为2月的最后一天。

法官解释该合同运用的方法是A. 文义解释B. 依交易习惯解释C. 整体解释D. 依诚实信用原则解释5.数人彼此独立、先后完成悬赏广告指定行为的,除广告另有约定外,具有报酬请求权的主体是A. 最先完成指定行为的人B. 最先发出完成指定行为通知的人C. 完成指定行为的数人D. 广告公司选定的人6.甲拨打120电话呼救,急救中心未拒绝救护的,急救中心的行为视为A. 要约B. 要约消灭C. 承诺D. 承诺撤回7.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对于下列情况,即使没有采取书面形式,也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的是A. 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B. 一方口头同意对方意思表示的C. 一方已经履行附随义务,对方接受的D. 一方已经履行从义务,对方接受的8.合同当事人之所以履行附随义务,是因为A. 公平原则之要求B. 诚信原则之要求C. 自愿原则之要求D. 平等原则之要求9.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后果是A. 中止履行合同义务B. 终止履行合同义务C. 解除合同D. 撤销合同10.代位权行使的“入库规则”是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所得财产A. 代位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B. 代位权人与其他债权人处于平等受偿地位C. 代位权人直接取得D. 代位权人劣后于其他债权人受偿11.下列属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务人行为是A. 继承的抛弃B. 支付高于当地标准的扶养费C. 赠与邀约之拒绝D. 低于合理价格转让财产12.下列不属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A. 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可以不予以返还B.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C.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D. 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3.下列不属于民法上的错误构成要件的条件是A. 须有意思表示B. 意思与表示一致C. 错误必须重大D. 错误发生在合同成立之时14.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A. 继续有效B. 效力待定C. 消灭1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合同终止原因的是A. 死亡B. 履行C. 提存D. 混同16.承租人甲欠出租人乙4个月租金共计1万元,现甲归还租金5千元。

合同法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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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专家提供的合同范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标题,明确合同类型和双方当事人信息。

2. 合同背景,简要描述合同签订的原因和背景。

3. 条款和条件,列出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包括权利和义务、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4. 合同有效期,明确合同的有效期限和终止条件。

5. 法律适用和管辖,指明合同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

6. 签署和生效,规定合同的签署程序和生效日期。

7. 附则,包括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合同范本专家应当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合同范本专家还应当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帮助他们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和影响,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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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电子版合同编号, [编号]甲方, [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乙方, [乙方名称]地址, [乙方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鉴于甲方与乙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同内容。

1. 甲方应当提供合同法电子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合同的效力和终止等内容。

2.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并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方式。

第三条合同费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合同法电子版的费用为 [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 [具体支付方式]。

第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具体期限],期满后自动失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第六条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范本专家,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以上为合同法电子版的范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自考本科合同法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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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合同法电子书下载合同合同方:甲方(电子书提供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电子书购买方):姓名:联系方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和乙方在自考本科合同法电子书下载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条合同标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自考本科合同法电子书一份,电子书内容和格式由双方协商一致。

第二章电子书交付第三条交付方式电子书交付方式包括:1.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下载链接;2. 通过在线平台提供下载链接。

第四条交付时间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应当在[填写交付时限]内向乙方交付电子书。

第三章付款第五条支付金额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电子书费用[填写费用金额]。

第六条支付方式乙方支付方式包括:1. 微信支付;2. 支付宝支付;3. 银行转账。

第四章电子书使用第七条使用范围乙方获得电子书后,仅限于个人学习和研究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或任何其他形式的盈利活动。

第八条著作权归属电子书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发行或传播电子书内容。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时交付电子书,应当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 甲方提供的电子书不符合约定的内容和格式,应当承担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时支付电子书费用,应当承担迟延支付利息;2. 乙方违反电子书使用范围,应当承担甲方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合同解除第十一条合同解除条件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对方重大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程序一方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填写解除通知时限]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收到通知的一方应当在[填写解除处理时限]内予以回应。

第七章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仲裁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填写仲裁机构名称]仲裁。

第八章其他条款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法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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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将为您撰写一本关于合同法的电子书。

本书将涵盖合同的基本概念、要素和法律条款,旨在帮助读者深入
了解合同法,并学习如何起草和理解各种类型的合同。

第一部分将介绍合同的基本概念,包括合同的定义、要素和形
成条件。

我将解释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解释,以及合同的分类和特点。

第二部分将深入探讨合同中常见的法律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付
款条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和合同终止条款。

我将解释这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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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合同、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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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电子书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1.1 合同法基本原则。

1.2 合同的定义和要素。

1.3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第二章,合同类型及范本。

2.1 购买合同范本。

商品购买合同。

服务购买合同。

2.2 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车辆租赁合同。

2.3 劳动合同范本。

全职劳动合同。

兼职劳动合同。

2.4 借款合同范本。

个人借款合同。

企业借款合同。

第三章,合同条款解析。

3.1 合同条款的重要性。

3.2 常见合同条款解释。

缔约方信息。

合同标的。

付款方式和期限。

违约责任和补偿。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四章,合同范本定制指南。

4.1 客户需求分析。

4.2 合同范本定制流程。

4.3 合同范本定制注意事项。

第五章,合同法常见问题解答。

5.1 合同法常见疑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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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00230《合同法》自考大纲(20XX)
00230《合同法》自考大纲(20XX)
(个人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出入,请予指正!)
一、合同的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的概念;理解合同的特征;熟悉掌握合同法律关系的要素;了解合同相对性的原理;掌握合同的分类。

课程内容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 合同的概念
2. 合同的特征
(1) 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 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
(3)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
(4) 合同是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二)合同法律关系
1. 合同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
(1) 合同主体
(2) 合同内容
(3)合同客体
2. 合同的相对性
(三)合同的分类
1.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2. 主合同与从合同
3.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5. 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
6.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7. 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8. 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
9. 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
10. 预约与本约
11. 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
12. 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识记:合同的概念。

领会:合同的特征。

(二)合同法律关系
识记:①合同主体;②合同客体;③合同的相对性。

领会:①主给付义务;②从给付义务;③不真正义务
简单应用:附随义务。

(三)合同的分类
识记:①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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