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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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利

(一)消费者权利概述

消费者权利,指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由法律、法规确认,受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在消费领域中,即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所享有的权利法。(作为一个消费者,如果不明了自己究竟应当享有什么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就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因此,今天就让大家一起来了解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注:此处可以不展示在PPT上,自己说出来。 PS:我不知道“权利法”这个说法对不对,上网搜的,若觉得别扭,那就删了“法”字,自己斟酌~)

视频:/v_show/id_XNzExNzg1MzI4.html?qq-pf-to=pcqq.c2c (导入视频)

视频标题:超市里的那些潜规则

超市放狠招,我们只能忍气吞声吗?当然不是!只要我们认真了解消费者的权利,我们一样能够成为自己的律师。(乱想的,丽娟你可以自己组织语言。)

PS:下面提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上第二次出现的时候可标注为《消法》。

(二)消费者权利

一、安全保障权

1、含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是消费者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利。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案例::2001 年某月某日,来到北京的王老汉带着其十岁的儿子在下了火车后,因为肚

子饿,所以直接到火车站旁边的麦当劳餐厅吃饭。来到麦当劳后,王老汉放下行李,嘱咐孩子小心保管后就转身去买食物,但当王老汉买回食物后,发现自己的行李丢了。王老汉急了。原来行李里面装有两万元, 那是家里所有的积蓄加上四处向亲戚朋友筹借准备给孩子他妈买药的钱。看到王老汉这么着急,麦当劳的员工指着旁边贴着的警示牌“小心保管随身财物”。并打电话报警, 但是由于麦当劳餐厅进出的人太多, 根本就找不到小偷。

分析:,王老汉在麦当劳餐厅里丢失了装有两万元的行李,其合法享有的财产权受到侵犯。这是不可争议的事实。并且我们知道,麦当劳作为经营者,其不仅仅提供快餐这样的商品,还提供服务(如空调、保安等)。为此,麦当劳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扩展到其提供的服务上,即其必须使其提供的服务尤其是保安措施在合理限度内确实能保证消费者的人身权与财产权不受侵害。据此,我们可断定如下事实:王老汉财产权受损害是在麦当劳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王老汉有权向麦当劳要求赔偿的权利。

二、知悉真情权

1、含义:知悉真情权即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存在意义:该项权利的设定旨在消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给消费者带来的不利影响。

3、知悉真情权包括询问权和真情权,

具体分为3个方面:

(1)销售状况。主要指价格和售后服务;

(2)商品的技术指标。主要指认证标志、使用方法、主要成分、等级、规格、性能、用途等;

(3)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主要有服务内容、包装、有效期限、生产日期、产地、生产经营者、商品名称等。

例子:(供选择)

1、1999年“五一”,某甲看到百货公司鞋帽柜台有一双标价为198元的旅游鞋,商品名称、产地、品质、规格等均未标出,就问售货员:“这鞋是真皮的吗?”售货员没有回答,问第二次,还是没有回答,又大着嗓门问了第三次:“这鞋是真皮的吗?”售货员一听也火了:“你喊什么,买就付钱。”某甲心想:“这鞋这么贵,应是真皮的。”于是,便掏钱买了这双旅游鞋,回家才发现是仿皮的。第二天某甲去退鞋,找到昨天那卖鞋的营业员,说明来意。售货员一口拒绝:“你自己挑的鞋,明码标价,出了门一概不退。“双方为此吵了起来。问:百货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要点:

百货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享有知悉真情权,《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作为生产者、销售者负有不作虚假宣传、明码标价的义务.本案中,某甲三次询问是在依法使用权利,而售货员没有正面回答是回避义务,百货公司对其职员的工作失误应当承担责任。

商品应明确标价,在标签上标明商品的名称、品质、产地、规模、规格,等级等,在本案中百货公司仅标明了价格,其余均未明码标出。

2、对消费者虚假告知

某商场打出清仓大处理”的广告,西服一套原价1888元,现价188元。小李立即购买了一套,但在其他商场,他看到同样品牌,同样质量的西服才88元,小李感到上当了,就对某商场进行了投诉,告其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这就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例。本案中,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蒙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蒙受了损失.这是一起典型的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告知的案例

3、对消费者的不完全告知

陆先生近期从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取新购的别克轿车时遭遇了一件怪事。他发现该公司出具的维修保养手册填写的提车日期、提车起始公里数均与实际不符,更怪的是客户签名处签的竟是别人的姓名。交涉中,公司员工称通用公司的产品质量因地域不同所以质量状况亦不同,签名事宜是公司内部流程,消费者无需也没有权利了解详细过程。听到如此的解释,陆先生一怒之下向消保委投诉要求解决。区消保委调查发现这一事件因该公司员工误操作所致,汽车销售商提供给消费者的维修保养手册应该与提车时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同时客户签名也应由消费者签署,并且必须与行驶证上的名称一致,这样新车才能进入正常的保养维修。该公司的行为显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公司员工“消费者无需也没有权利了解详细过程”的解释亦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本案中经营者没有对消费者进行商品的完全告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公平交易权

1、含义: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2、核心:公平交易的核心,是消费者以一定数量的货币换得同等价值的商品或服务。

视频:/show/h16CpWIIrB_m4yCd.html

视频标题:快递行业先签字后验货侵犯消费者权利

点评:快递行业先签字后验货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物流行业专家、正略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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