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收益如固定资产投资、转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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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收益,具体包括:一、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利润;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股应分得的股利;三、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家作为出资者按照出资比例应分取的红利;四、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收益应上缴国家的部分;五、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六、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包括配股权转让)收入;七、对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出资转让的收入;八、其他非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应上缴的收益;九、其他按规定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第三条国有资产的收益的收缴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国有资产收益应按中央、地方产权关系和现行财政体制,分别列入同级政府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第五条国有资产收益分别下列情况收缴入库。

一、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利润,由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企业情况核定收缴方案后下达执行。

二、股份有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时,应坚持同股同利的原则,国家股的持股单位不得放弃国家股的收益权。

国家股股利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后及时上缴。

三、有限责任公司分配红利时,国家按出资比例分取的红利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后及时上缴。

四、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收人(包括配股权转让收入)以及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出资转让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合同财政部门确认后上缴。

五、其他非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应上缴的收益,应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的比例上缴。

六、其他应缴的国有资产收益按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上缴。

第六条中央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工作,由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授权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负责,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监缴。

第七条地方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

报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方案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方案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国有资产是国家所有的资产,其收益分配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合理的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对于保障国家权益、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有资产收益的构成国有资产收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有企业的利润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净利润,是国有资产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部分利润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配。

2、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所获得的收入,如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资产出售等。

3、国有资产租赁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所获得的租金收入。

4、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国家通过对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所获得的分红、股息等收益。

5、其他国有资产收益如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开发收益、国有资产的增值收益等。

二、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的原则1、国家利益至上原则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收益分配应首先保障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需求。

2、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在分配过程中,既要注重公平,确保各方面的合理权益得到保障,又要注重效率,激励国有企业提高经营效益。

3、可持续发展原则分配方案应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国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国家提供长期稳定的财政收入。

4、分类管理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和企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收益分配政策,提高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的主体1、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国家有权参与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

2、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但应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

3、社会公众国有资产的收益应当用于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使社会公众受益。

四、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的用途1、充实国家财政将一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纳入国家财政,用于支持国家的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国防等方面。

2、国有企业的发展留存一部分收益用于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扩大再生产、改善经营管理等,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会计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会计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会计核算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实施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办法》和《事业单位办法》)对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行政职能履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尚未公布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方法。

笔者拟就其涉及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会计核算予以探讨,以促进《行政单位办法》和《事业单位办法》的贯彻落实,为制定相关会计核算规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供参考。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核算(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核算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偿使用收入具体包括:(1)行政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所获得的收入;(2)行政单位附属机关服务中心等后勤服务单位,经审批同意,使用国有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上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收入;(3)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上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等收入;(4)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有偿收入。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其他资金收入,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及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外的收入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讲座》指出:“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上述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如固定资产临时出租出借和变价收入、非独立核算的后勤部门服务性收入、报刊发行的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等。

”(上述范围指“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

而《行政单位办法》则规定:“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方案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方案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方案一、国有资产收益的构成国有资产收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有企业的利润: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净利润。

2、国有股权的分红:国家作为股东从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中获得的红利。

3、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收益:国有资产如土地、房屋等的出租所得以及国有资产出售所获得的收入。

4、国有资源的开采收益:如矿产资源、水资源等的开采和使用所产生的收益。

二、分配原则1、国家利益优先原则:保障国家在国有资产收益分配中的主导地位,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战略利益。

2、公平公正原则:在分配过程中,兼顾各方利益,避免出现分配不公的情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分配收益,既要满足当前的需求,也要为国有资产的长期发展留存必要的资金,推动国有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4、社会效益原则:分配应考虑对社会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支持,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分配用途1、补充国家财政收入:用于支持国家的一般性公共支出,如国防、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以满足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

2、国有经济的再投资:投入到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扩大生产规模等方面,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活力。

3、基础设施建设:用于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促进经济发展和区域协调。

4、社会民生领域:加大对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5、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建立储备基金,以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况,保障国家的稳定和安全。

四、分配比例1、对于国有企业的利润,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确定一定比例上缴国家财政。

例如,对于垄断性行业的国有企业,可适当提高上缴比例;对于新兴产业或处于发展初期的国有企业,可适当降低上缴比例。

2、国有股权的分红,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国家所得部分纳入国有资产收益分配体系。

3、国有资产出租、出售收益,在扣除相关成本和税费后,大部分应上缴国家财政。

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方案

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方案

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方案一、分配原则1、效益优先原则国有资产投资的首要目标是实现资产的增值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在分配收益时,应优先考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和回报率,确保国有资产的高效利用。

2、公平公正原则分配方案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对于不同的投资主体和利益相关者,应按照其在投资中的贡献和承担的风险进行合理分配。

3、可持续发展原则分配应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留存一定比例的收益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4、宏观调控原则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的分配应服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的需要,通过合理的分配手段引导资金流向重点领域和关键行业。

二、分配对象1、国家财政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国家财政有权获得国有资产投资的部分收益。

这部分收益将纳入国家预算,用于国家的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

2、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和经营管理者,在完成国家规定的上缴任务后,可按照一定比例留存部分收益,用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改革。

3、职工根据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相关政策规定,适当向职工分配一定的收益,以激励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分配比例1、上缴国家财政的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确定上缴国家财政的比例。

一般来说,对于垄断性行业和盈利水平较高的企业,上缴比例可适当提高;对于竞争性行业和处于发展初期的企业,上缴比例可相对较低。

2、企业留存的比例企业留存的收益比例应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来确定。

通常,留存比例应足以满足企业的研发投入、设备更新、市场拓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3、职工分配的比例职工分配的收益可以采用奖金、福利等形式,分配比例应根据企业的效益和劳动贡献来确定,同时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四、分配方式1、现金分配以现金形式直接向分配对象支付收益,这是最常见的分配方式。

2、股权分配对于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向国家或其他投资者转让部分股权的方式实现收益分配。

国资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国资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国资资产处置收益分析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中,国资资产处置收益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重要议题。

国资资产的合理处置不仅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更对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深远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国资资产处置。

简单来说,国资资产处置是指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清算、置换、出售等一系列操作,以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或变现。

而国资资产处置收益,则是在这些处置过程中所获得的经济回报。

国资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具有多样性。

一方面,通过出售闲置或低效的国有资产,如土地、房产、设备等,可以直接获得现金收入。

另一方面,对国有股权的转让或重组,也能够带来可观的收益。

此外,企业的清算、破产重组等过程中,对剩余资产的处置同样能够产生收益。

影响国资资产处置收益的因素众多。

资产的评估价值是一个关键因素。

准确、公正的资产评估能够确保资产在处置时以合理的价格成交,从而保障收益的最大化。

市场环境的变化也会对处置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在经济繁荣时期,市场需求旺盛,资产价格往往较高,处置收益相对丰厚;而在经济低迷时期,市场需求萎缩,资产价格可能下跌,处置收益也会受到压缩。

政策法规的变动同样不容忽视。

国家对于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会直接影响处置的程序、方式以及收益分配。

例如,对于某些特定行业或领域的国有资产处置,可能会有更加严格的限制和监管要求,这可能会增加处置的成本和难度,进而影响收益。

在分析国资资产处置收益时,我们还需要关注处置过程中的成本支出。

这些成本包括资产评估费用、交易手续费、法律服务费、员工安置费用等。

如果在处置过程中未能有效控制成本,可能会导致最终收益的减少。

为了提高国资资产处置收益,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闲置、低效资产,避免资产的贬值和浪费。

在资产处置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选择合适的处置时机和方式。

同时,建立健全的资产评估体系,确保资产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关于事业单位收入确认的两个问题

关于事业单位收入确认的两个问题

款 、预 算 外拨 款 ( 费 、住 宿 费 ) 些 财 政 拨 款 以外 , 学 这
单位 ,而非 附属单位 。
事业 单 位 的附 属 事业 单位 缴 款或 附 属企 业上 缴 的 利
还有拨入专款 、捐赠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 、其他收入等 自筹资金 ,增加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不全是由财政资金 , 但 固定资产的报废收入却要全额作为八项收入扣除相关
等新 增 的八项 收入 。

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 的非定 向
捐 赠 货 币收 入 ,不 包 括定 向捐 赠收 入 ,实 物捐 赠 收入 以 及 以不参 照 公 务员 法 管理 的事业 单 位 、不 代行 政 府职 能
的社 会 团体或 者其他 组织接 受 的捐赠 收入 。
照财 政 部 财预 [ 00 8 文 件 的要求 核 算 ,国有 资 产 2 1 ]8 号
处置 收入 为 回收 金额 1 . 5万元 ,减 去资产评 估 费 1 万元 后 为 05万元 ,这 05万 元应 该 上缴 市级 财政 ,按照 当年 上 . .
缴 第二 年 使 用 的原 则 ,在 第 二 年 的 “ 项 收入 ” 预算 中 八 可列 支 0 . 5万元 的支 出。收 到 国有 资产处 置收入 时 ,借 记
政, 还是应该按照财政部 、 教育部财预字 [9 8 14 19 ] 0号的
有关规 定增 加修购基 金?我个人 倾 向后者 ,在会计制 度没 有修 订之 前 ,还是按 照 《 中小 学校会 计制 度 ( 试行 )》的 有 关规 定执行 。
2 附属 单 位 缴款 与 投 资收 益应 有 区 别 。我校 下 属有 .
润 应作 为 附属 单 位缴 款 ,而非 投 资 收益 。附 属单 位 与 原 有 事业 单 位 间既 可能 存在 资 金供 求关 系 ,也 可 能存 在 人 员 编制 上 的联 系 ,还 可能 存 在诸 多 的业 务 间 的联 系 。附 属 单位 向事业 单位 缴 纳 的收 入并 不是 以其投 资 比例 为 基 础 上缴 ,附属 单位 对事 业 单位 提 供 的服 务 不完 全按 市 场

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

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

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资产投资是指国家将其拥有的资金、资产等投入到各类企业、项目或领域,以获取经济利益和实现国家战略目标。

而投资收益分配则是对这些投资所产生的利润、股息、红利等进行合理的划分和处置。

在进行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时,首先要明确其目标。

其主要目标包括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国家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以及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国有企业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公平原则是首要的,要确保不同的投资者在收益分配中得到公平对待,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和贡献获取相应的收益。

效益原则要求收益分配应与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相挂钩,激励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创造更多的利润。

可持续发展原则则强调在分配收益时,要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留存适当的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技术创新,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为了实现有效的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

完善的产权制度是基础,明确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防止产权不清导致的利益纠纷。

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能够准确评估国有资产的运营效果,为收益分配提供依据。

同时,还需要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的核算和监督,确保收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收益分配的方式上,常见的有现金分配、股票分红、留存利润再投资等。

现金分配直接为国家财政提供资金,可用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股票分红则增加了国家作为股东的权益,提升了国有资产的价值。

留存利润再投资有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为未来创造更多的收益奠定基础。

在实际操作中,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分配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国有资产处置收益上缴管理

国有资产处置收益上缴管理

国有资产处置收益上缴管理国有资产是全体国民的共同财富,其合理管理和有效利用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公共服务的提供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国有资产管理的众多环节中,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的上缴管理是一个关键环节,它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能否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简单来说,就是在国有资产进行出售、转让、置换、报废等处置行为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这些收益来源多样,可能包括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收入、国有资产的报废残值等等。

然而,如果对这些收益的管理不善,就可能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处置收益能够得到合理、规范的上缴,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应明确规定国有资产处置的程序、方式和收益上缴的要求,为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的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

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以起到威慑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要明确国有资产处置收益上缴的主体和责任。

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的主要运营者,应当承担起上缴收益的首要责任。

相关部门则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确保其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处置收益。

对于那些故意隐瞒、截留、挪用处置收益的行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建立科学、规范的国有资产处置收益评估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处置国有资产之前,应当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确定合理的处置价格。

这不仅能够保证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平性,也有助于防止国有资产被低价出售,从而保障处置收益的最大化。

同时,要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的财务管理。

设立专门的账户,对处置收益进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

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和分配,使收益能够真正用于国家重点领域的建设和发展,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造福于人民。

此外,强化监督机制也是国有资产处置收益上缴管理的重要保障。

内部监督方面,国有企业内部应当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对资产处置和收益上缴进行定期审计;外部监督方面,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对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的上缴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

国资资产处置收益上缴

国资资产处置收益上缴

国资资产处置收益上缴在我国的经济体系中,国资资产处置收益上缴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维护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以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国资资产处置收益。

国资资产,简单来说,就是归国家所有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

当这些资产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进行处置,比如出售、转让、报废等,所产生的收益就是国资资产处置收益。

那么,为什么要将国资资产处置收益上缴呢?这背后有着多方面的考量。

从国家财政的角度来看,国资资产处置收益上缴是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

国家的各项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通过将国资资产处置收益上缴国库,能够为国家提供更多的资金,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

从国有资产的管理角度来说,这有助于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如果国资资产处置收益不进行上缴,而是任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支配,可能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无法实现国有资产的最优配置。

上缴制度能够对国有资产的处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此外,国资资产处置收益上缴还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如果部分企业或单位能够随意处置国资资产并留存收益,可能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不公平的优势,扰乱市场秩序。

通过统一的上缴制度,能够使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推动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国资资产处置收益上缴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资产处置的评估和定价可能存在不准确的情况。

由于国资资产的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对其价值的评估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术。

如果评估不准确,可能会导致处置收益的高估或低估,影响上缴的金额和效果。

另一方面,部分单位可能存在隐瞒或截留处置收益的现象。

为了自身的利益,一些单位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规避上缴制度,这就需要加强监管和审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资资产处置收益上缴制度,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计算公式

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计算公式

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计算公式
国有资本收益是指国家所有的资本在企业中所获得的收益。

国有资本
收益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变化,下面将介绍其中一种常见
的计算公式。

国有资本收益计算公式:
国有资本收益=资本收入-资本成本-资本折旧和摊销
其中
资本收入=资本投资收入+资本运营收入
资本成本=固定资产成本+流动资金成本
资本折旧和摊销=固定资产折旧+流动资金摊销
具体来说,资本投资收入是指国家向企业投入资本以获得的收益,包
括利息、股息、红利和租金等。

资本运营收入是指国家通过运营资本所取
得的收益,如利息和股权的收益。

资本成本是指国家投入到企业中的资本所耗费的成本,主要包括固定
资产成本和流动资金成本。

固定资产成本是指国家投入到企业中的建筑物、设备、机器等固定资产的成本,一般可以通过折旧来计算。

流动资金成本
是指国家为企业提供的流动资金所耗费的成本,一般可以根据利息率计算。

资本折旧和摊销是指国家在企业中投入的资本的折旧和摊销的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国家投入到企业中的固定资产因使用年限的递减而减少
的价值,一般可以用线性折旧法或加速折旧法来计算。

流动资金摊销是指
国家为企业提供的流动资金所耗费的成本,一般可以根据使用时间来摊销。

国有资本收益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比如考虑到通货膨胀等因素对国有资本的影响。

但以上所介绍的计算公式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可以帮助我们对国有资本收益进行估算和分析。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汇报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汇报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汇报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收益情况汇报,具体情况如下: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目前,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XXX万元,其中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各类资产。

在过去一年中,国有资产的总体价值保持稳定,没有发生重大的增减变化。

二、资产收益情况。

在过去一年中,我单位国有资产取得了较为稳定的收益。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固定资产收益。

我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合理的管理和利用,通过租赁、出租等方式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同时,对于闲置资产进行了有效的处置,使得资产得到了更好的利用和增值。

2. 流动资产收益。

流动资产方面,我单位通过合理的投资和理财,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同时,对于资金闲置的情况进行了合理的运用,确保了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3. 资产经营收益。

我单位对于国有资产进行了有效的经营管理,通过自主经营和委托经营等方式取得了一定的经营收益。

同时,对于资产的开发利用进行了合理规划和落实,为资产的增值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资产收益分析。

在过去一年中,我单位国有资产的收益情况总体良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资产利用率不高、资产闲置率较高、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方面。

对于这些问题,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取得更好的收益。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进一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具体包括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加强资产利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还将加大资产收益的监测和评估力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综上所述,我单位国有资产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一定的收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取得更好的收益和效益。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加强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试行范围包括国资委所监管企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简称中央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收益,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具体包括:(一)应交利润,即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应当上交国家的利润;(二)国有股股利、股息,即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三)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即转让国有产权、股权(股份)获得的收入;(四)企业清算收入,即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五)其他国有资本收益。

第四条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应当按规定直接上交中央财政,纳入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

国家对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由财政部负责收取,国资委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第二章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与核定第六条中央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应当按规定申报,并如实填写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详见附表1-4)。

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如下:(一)应交利润,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由中央企业一次申报;(二)国有股股利、股息,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没有设立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为董事会,下同)表决日后30个工作日内,由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据实申报,并附送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文件;(三)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由中央企业或者国资委授权的机构据实申报,并附送产权转让合同和资产评估报告;(四)企业清算收入,在清算组或者管理人编制剩余财产分配方案后30个工作日内,由清算组或者管理人据实申报,并附送企业清算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五)其他国有资本收益,在收益确定后30个工作日内,由有关单位申报,并附送有关经济事项发生和金额确认的资料。

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

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

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是一个涉及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在中国,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从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的背景、目标和现状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有资产处置的背景和目标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将国有资产转让给社会各界,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价值最大化。

国有资产处置的背景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有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导致了国有资产过度集中、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的出现。

因此,为了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增强市场竞争力,国家决定通过国有资产处置来解决这些问题。

国有资产处置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优化国有资产配置。

通过国有资产处置,可以使国有资产更加合理地配置到各个行业和企业,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2.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国有资产处置可以促进国有经济向高效率、高附加值的产业转型,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3.促进市场竞争。

通过国有资产处置,可以引入更多的非国有资本和竞争机制,促进市场竞争,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创新能力。

4.增加财政收入。

国有资产处置可以通过转让收益等方式,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支持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

二、国有资产处置的方式和现状国有资产处置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出售、租赁、合作等形式。

在出售方面,国家可以通过竞拍、招投标等方式将国有资产转让给社会各界。

在租赁方面,国有资产可以以出租、租赁回购等方式进行处置。

在合作方面,国有资产可以与国内外企业、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发展和利益分享。

中国国有资产处置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有资产处置的力度加大。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得到了更多的重视和支持。

国家加大了对国有资产处置的政策支持和监管力度,推动了国有资产处置的顺利进行。

2.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扩大。

国家不仅对一些传统行业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还对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处置,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创新能力提升。

国有资本收益政策介绍

国有资本收益政策介绍

国有资本收益政策介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资本的运作和收益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国有资本的收益政策旨在通过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运作,实现国有资本的增值,并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一、国有资本收益政策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

国有资本的收益应当公平公正地分配给国家和国有资本的所有者,不能出现偏向一些特定利益群体的情况。

2.风险与收益相挂钩。

国有资本是一种风险投资,其收益的大小应当与其所承担的风险相一致。

高风险的投资应当有较高的收益,低风险的投资则应当有较低的收益。

3.收益最大化。

国有资本应当通过有效的运作和管理,追求最大化的收益,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的动力。

二、国有资本收益政策的具体内容1.国有资本的盈利分配。

国有资本运作获得的盈利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进行分配。

一般情况下,盈利的一部分用于补充企业资本金,以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经营风险的承受能力;一部分用于普通股东的分红;还有一部分上缴国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

2.收益再投资。

国有资本运作取得的收益可以部分或全部用于再投资,加大对核心业务的投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实现更大的价值增长。

3.监管和约束机制。

国家应当建立健全的国有资本监管和约束机制,确保国有资本的安全和增值。

其中包括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评估和核算,确保国有资产的估值准确和合理;加强对国有资本运作的监督,防止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

4.激励机制。

国家可以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相关人员积极进取,提高业绩和收益。

激励方式包括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股权激励等。

三、国有资本收益政策的意义和作用1.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

国有资本的收益可作为一种财政收入,用于支撑国家的各项开支和经济建设。

2.推动国有资产的增值。

通过有效的运作和管理,国有资本可以实现增值,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

3.增加投资回报率。

国有资本收益的增加,意味着国家的投资回报率也会提高,从而吸引更多国内外的投资。

国资收益 目标

国资收益 目标

国资收益目标(原创版)目录1.国资收益的定义与意义2.我国国资收益的现状与目标3.实现国资收益目标的措施与建议正文一、国资收益的定义与意义国资收益,即国有资本收益,是指国有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实现的利润、股息、红利等收益。

国资收益是国有企业为国家提供的重要财力支持,对于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保障社会公共福利和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国资收益的现状与目标1.现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在很多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企业发挥着主导作用,为我国经济增长、就业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然而,与此同时,国有企业的效益和收益水平尚有待提高,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仍需优化。

2.目标:根据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未来国资收益目标主要包括:提高国有企业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水平。

三、实现国资收益目标的措施与建议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公司制改革等措施,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

2.加强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业升级。

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3.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产业结构。

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引导国有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

4.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提高治理水平。

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完善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

5.加强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总之,实现国资收益目标,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与措施。

国资收益 目标

国资收益 目标

国资收益一、概述国资收益是指国有资产获得的收益,是国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产作为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的合理利用和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国资收益的目标、影响因素以及相关政策。

二、国资收益目标国资收益的目标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具体来说,国资收益的目标包括:2.1 保值增值保值增值是国资收益的首要目标。

国有资产作为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的保持和增值对于国家财政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合理的投资和管理,国有资产可以实现保值增值,从而为国家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

2.2 提供财政收入国资收益还可以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用于支持社会事业建设和经济发展。

国有资产的收益可以通过纳税等方式转化为国家财政收入,用于满足国家的各项开支需求。

这些财政收入可以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于国家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3 促进经济发展国有资产的收益可以通过投资和经营活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通过合理的投资和管理,国有资产可以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的增长和结构调整。

同时,国有资产的收益也可以用于扶持中小企业、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三、影响国资收益的因素国资收益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环境、政策法规、管理水平等。

以下是影响国资收益的主要因素:3.1 经济环境经济环境是影响国资收益的重要因素之一。

经济的发展水平、市场的需求状况、行业的竞争程度等都会对国有资产的收益产生影响。

在经济繁荣时期,国有资产的收益通常较好;而在经济低迷时期,国有资产的收益可能面临较大压力。

3.2 政策法规政策法规对国资收益的影响也十分重要。

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会直接影响国有资产的投资和经营活动。

政府的支持政策、监管要求等都会对国有资产的收益产生影响。

因此,及时了解并适应政策法规的变化,对于提高国资收益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

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

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是指国家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并根据规定对处置所得收益进行分配的一项重要工作。

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的情况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于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国家通过出售、转让、租赁等方式将国有资产进行转移或利用,实现国有资产的流动性和价值最大化。

国有资产处置的主要目的是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发展。

国家根据国有资产的性质和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确保处置过程的公平公正,促进市场竞争。

国有资产处置的方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企业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

其中,土地出让是国有资产处置的重要方式之一。

国家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将土地资产流转给社会各界,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企业股权转让是指国有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社会投资者,引入社会资本,增强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资产重组是指通过合并、分立、兼并等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整合和优化配置,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提升。

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国家对处置所得收益进行合理分配,既要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又要兼顾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利益。

国家根据不同的处置方式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收益分配政策,确保收益分配的公平合理。

一般情况下,国有资产处置所得收益的分配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经营单位或职工的收益。

国家财政收入是国有资产处置所得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依法依规对处置所得收益进行征税,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可以用于支持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加强社会保障等方面,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产处置所得收益也要合理分配给国有资产经营单位或职工。

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承担了一定的经营风险和工作成本,应当得到相应的收益回报。

职工作为国有资产经营单位的一部分,也应当分享国有资产处置所带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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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国家预算分为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的分类按来源税收收入是国家预算收入的最主要部分国有资产收益如固定资产投资、转让收益专项收入铁道专项收入、征收排污费收入、电力建设基金收入其他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政府基金、行政性收费等按归属(分享程度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地方预算共享收入(二)预算支出的分类按内容经济建设支出(主要)事业发展支出(科、教、文、卫、体、医)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按主体(支出级次)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

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例题2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预算法》中对预算收入划分的是()。

A.中央预算收入B.地方预算收入C.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D.部门和单位预算收入【答案】D【解析】我国国家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例题22·多选题】我国《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支出形式包括()。

A.经济建设支出B.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C.国家管理费用支出D.国防支出【答案】ABCD【例题23·多选题】下列属于我国《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收入形式的有()。

A.征收排污费专项收入B.铁道专项收入C.罚没收入D.电力建设基金专项收入【答案】ABCD【例题24·判断题】由于我国中央预算收入采用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因此我国国家预算收入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和地方预算收入两种形式。

()【答案】错误五、预算组织程序预算组织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

五、预算组织程序(一)预算的编制预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财政部门负责部署。

1.预算年度:(1)预算年度又称财政年度,是指国家预算的有效起止期限,通常为1年。

(2)财政年度均采用公历年制,即自公历l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⑴法律、法规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⑶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⑷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⑸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⑴法律、法规⑵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⑶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⑷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⑸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中央预算地方预算(1)中央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3)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支出(4)地方上解的收入本期+上期+尊老爱幼(1)本级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3)下级上解的收入(4)上解上级的支出(5)上级返还或补助的收入(6)返还或补助下级的支出本期+上期+尊老爱幼【例题2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的为()。

A.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B.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C.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D.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答案】ABCD【例题26·判断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答案】错误【解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是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例题27·单选题】中央政府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不包括()。

A.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B.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C.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D.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答案】B【例题28·多选题】下列属于中央预算草案编制内容的是()。

A.地方上解的收入B.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C.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D.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答案】AB(二)预算的审批(各级批各级)【提示】与预算管理的职权结合进行比较学习。

各级政府预算审批后,必须及时向相应的国家机关备案。

1.审批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2.批复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政府各部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记忆技巧】各级政府(行政机关)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权利机关)批准后,应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本级各部门再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3.备案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大批准后,必须依法向相应的国家机关备案。

(1)乡、民族乡、镇政府应当及时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及时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及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报上一级政府备案3.备案(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务院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例题29·单选题】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审查和批准。

A.上级人民政府B.本级人民政府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答案】C【例题30·单选题】预算的批复是指各级政府预算经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之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各部门批复预算。

A.上级政府B.本级政府C.下级政府D.国务院【答案】B【解析】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例题31·单选题】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天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各部门应当在()天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A.30;15B.30;20C.20;15D.15;15(三)预算的执行1.预算执行主体包括:各级政府(组织者)、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者)、预算收入征收部门(收钱的)、国家金库(存钱的)、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花钱的)。

2.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3.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依法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有预算收入上交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法将应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的上缴国库。

4.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法,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例题32•多选题】我国预算执行的主体包括()。

A.各级政府B.各级政府财政部门C.各级政府预算收入征收部门D.国家金库【答案】ABCD(四)预算的调整1.概念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的变更。

【提示】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2.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批预算调整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中央及地方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3.应注意问题(1)预算调整方案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编制。

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2)接受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款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3.应注意问题(3)政府有关部门以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拨付给下级政府有关部门的专款,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并办理预算划转手续(4)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

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5)年度预算确定后,企业、事业单位改变隶属关系,引起预算级次和关系变化的,应当在改变财务关系的同时,相应办理预算划转【例题33·单选题】预算法规定,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审查和批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财政部【答案】B【例题34·单选题】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负责具体编制各级政府预算调整方案的是()。

A.人民代表大会B.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政府税务部门D.政府财政部门【答案】D【例题35·多选题】关于预算调整原因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A.原批准的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B.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C.原批准的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减少收入D.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答案】ABCD六、决算1.概念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执行的总结,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

包括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

2.决算草案的编制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3.决算草案的审查批准决算草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中央及地方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同调整方案审批)。

4.批复各级政府决算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天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

各部门应当在自财政部门批复之日起15天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例题36·多选题】下列有关我国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表述正确的是()。

A.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B.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C.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D.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答案】ABC【解析】选项D,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例题37•单选题】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甲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乙部门审查和批准。

甲、乙分别指的是()。

A.省级人民政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省级人民政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答案】B七、预决算的监督预决算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各级政府的监督、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督和各级政府审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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