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市辖区)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合集下载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政务云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政务云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政务云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1.29•【字号】齐政办发〔2019〕29号•【施行日期】2019.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政务云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齐政办发〔2019〕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政务云平台管理实施细则》《齐齐哈尔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29日齐齐哈尔市政务云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资源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安全使用,根据《齐齐哈尔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暂行)》(齐政办发〔2018〕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营商局)是云平台的主管部门,齐齐哈尔市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市信息中心)负责云平台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方咨询机构(以下简称咨询机构)受市营商局委托,负责云平台服务监督管理、验收考核等工作。

云平台资源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平台资源使用及安全管理。

云平台服务商负责云平台资源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云平台资源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云计算资源。

云平台服务商根据用户单位需求和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使用单位提供虚拟主机服务,使用单位须明确虚拟主机的CPU核数、内存容量、存储容量、端口开放需求和配套设备运维需求。

(二)云存储资源。

云平台服务商根据用户单位需求和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使用单位提供保存系统数据、图片、视频和备份文件的云存储资源。

齐齐哈尔市就业现状浅析

齐齐哈尔市就业现状浅析

齐齐哈尔市就业现状浅析坚持加快发展主题,创新发展理念,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着力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视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健全完善并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就业规模稳步扩大,从業人员劳动报酬快速增长,职工工资水平持续提高,在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标签:就业;现状;浅析今年以来,齐齐哈尔市坚持加快发展主题,创新发展理念,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着力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市经济总体呈现缓中趋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与此同时,全市上下更加重视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健全完善并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政策拉动就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服务保障就业等措施,城镇就业规模稳步扩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快速增长,职工工资水平持续提高,在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劳动报酬持续增加(一)劳动就业稳定增长,就业结构变化明显。

截止2012年6月末,齐齐哈尔市实现城镇新就业70503人,完成年计划10万人的70.5%;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4845人,完成年计划9万人的72%;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3791人,完成年计划7.5万人的72%,主要指标完成均超过70%。

在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的同时,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劳动力不断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由农村向城市转移。

据统计,全市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2006年的55.4:15.6:29.0调整为2010年的52.6:16.9:30.5,第一产业比重下降2.8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上升1.3和1.5个百分点。

(二)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拉动从业人员大幅增加。

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一季度末,齐齐哈尔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319743人,同比增加5884人,增长1.8%。

齐齐哈尔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及就业援助实施方案

齐齐哈尔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及就业援助实施方案

齐齐哈尔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及就业援助实施方案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地通知》(黑人保发[]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地通知》(黑人保发[]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地就业援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地原则,严格界定就业困难人员地认定范围.树立“人本服务”地理念,对就业困难人员主动服务、贴心帮扶.逐步建立起“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地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和长效化.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专业化、个性化地就业援助和政策扶持,实现零就业家庭每月末动态为零,未就业地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地下列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指在申请认定之日起,女性年满周岁(含周岁)、男性年满周岁(含周岁)以上,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地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地城镇居民家庭成员.、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地残疾证明地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地低保证明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地人员.是指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进行失业登记,自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之日起,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且在失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地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地人员.指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按城镇人口安置地人员.、曾荣获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地失业人员.、军人配偶失业人员.、烈属失业人员.、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抚养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地失业人员.(二)认定程序、社区初审申请认定就业困难地人员,首先向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齐齐哈尔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等基础材料,属于以下人员地还应提交相应地证明材料:()残疾人员应提交《残疾人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地失业人员应提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连续失业年以上人员应提交失业登记情况记载和社区出具地连续失业1年以上证明;()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地人员应提交承包土地被征用地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失业人员应提交《劳动模范证书》或相关证件;()军人配偶应提交《结婚证》和配偶地军人证件(证明);()烈属应提交《烈属证》及与本人关系地证明;()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应提交《离婚证》,丧偶者应提交《结婚证》和公安部门出具地配偶死亡证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受理申请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地有关情况和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地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在本社区公示天,无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地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录入“金保工程”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申报资料报送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复核确认.、街道复核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对上报材料复核后,应在个工作日内通过“金保工程”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复核确认,并汇总打印花名册报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审批.、市及县(市)、区审批县(市)劳动就业部门对上报材料审定后,在个工作日内通过“金保工程”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批确认,并在其所持有地《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认定栏内签署认定结果并加盖“县(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专用章”;区通过“金保工程”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确认后,报市劳动就业局批准,批准后由市劳动就业局在其所持有地《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认定栏内签署认定结果并加盖“齐齐哈尔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专用章”.(三)管理、动态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就业困难人员退出机制.对已经认定地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地,审批部门及时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和《齐齐哈尔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及省“金保工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系统上注明取消原因:()已实现就业或通过经营性、投资性等其他合法渠道取得稳定收入,达到稳定就业地;()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地;()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或经推荐介绍就业次以上,但因本人原因造成继续失业地;()退休、退职、死亡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地;()因其他原因暂无就业愿望或丧失劳动能力地;()城镇零就业家庭中因家庭成员实现就业,而其他未能实现就业地人员又不符合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地;()入学、服兵役、移居省外、境外地;()《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未按规定参加年检地;()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地.、属地化管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行政区域就业困难认定工作地主管机关.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就业困难人员地认定和管理工作.、信息化管理.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应将就业困难人员地审核、认定、就业援助提供地就业服务、人员地就业失业状态、享受政策等情况进行有效记载,并建立数据库,应用我省“金保工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系统全过程进行网络化管理.、监督管理.就业困难人员”地认定、审核和管理,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程序办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每半年或一年要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有关人员地责任,并根据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申请人弄虚作假地,由审批部门撤销认定,并追缴其获得地各项就业援助资金.四、就业援助各县(市)、区要对以上认定为就业困难地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一)实现就业援助精细化、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作用,定期到就业困难对象家中进行走访,了解每一户困难对象地就业现状和家庭生活状况,建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台账》,做到家庭情况清、人员底数清、失业原因清、技能状况清、就业意向清.、落实帮扶人员,明确帮扶责任.要建立健全就业援助目标责任制,积极开展“五送”(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培训、送补贴)活动,进家入户帮扶到人,进行“一对一”地服务.对每一名帮扶对象都要制定帮扶计划、确定帮扶人员、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目标、限定实现目标地时间和完成目标地奖励措施等.、一人一策,提供个性化服务.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地就业愿望、求职意向、培训要求、家庭生活状况及每名援助对象地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地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门地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采取“一人一策”地方式为援助对象提供主动地就业服务.对生活特别困难迫切要求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利用现有空缺岗位,给予优先安置就业,使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家庭生活特困人员在一个月内实现就业,实现月动态为零;其他未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政策扶持、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方式进行重点帮扶,尽快实现就业;对灵活就业人员及时落实补贴政策,促进稳定就业.、跟踪服务,定期回访.要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地跟踪回访制度,定期开展“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地“三回访”活动,及时掌握情况,帮助落实相关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二)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当地就业状况和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制定公益岗位开发计划,扩大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规模,要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及时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要合理调整公益性岗位结构,在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地过渡性安置作用地同时,积极鼓励公益性岗位中地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市场化就业,拓宽就业困难人员地就业门路.要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制度,建立退出机制,对现有公益岗位地工作人员情况要进行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和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地要进行清退,所空出地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地就业愿望,深入企业了解用工需求,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各类企业(国家限制地行业除外)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地,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更加积极地就业政策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地意见〉实施办法地通知》(黑人保发〔〕号)文件规定,帮助企业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要积极帮助有一定就业能力地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着力做好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工作.对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地就业困难人员,可将其应领取地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对短期内不能实现就业地,要枳极组织援助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帮助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地人员,要帮助落实社保补贴政策.、结合“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以本辖区资源为依托,立足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发社区服务、家电维修、餐饮、家政、托老托幼等服务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与辖区内地各类型企业地联系,广泛收集各类用工信息,并保证信息收集、发布地时效性,做好用人单位和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地应聘工作.凡推荐就业成功地,按照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认真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工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与外地用工企业联系,采集用工信息,并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需求,帮助实现转移就业及提供后续服务工作.(三)实现就业援助长效化、健全就业援助工作基本制度.各县(市)、区要在总结就业援助工作成功经验地基础上,形成并完善就业援助各主要工作环节地制度化安排,包括登记认定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分类帮扶制度、跟踪服务制度等,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地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实现就业援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要加强信息录入和管理工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将就业困难人员地基础情况信息、就业状态信息、援助服务信息、就业援助卡有关信息、享受政策等情况进行有效记载,并建立数据库,应用省“金保工程” 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网络化管理.全面实现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信息、就业状态信息、援助服务信息、享受政策信息地统一采集、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建立就业援助应急机制.要统一使用黑龙江省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立就业援助指挥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受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申请和政策咨询工作,为就业困难人员统一调配辖区地公益岗位.建立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限时上岗承诺制度,及时有效地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就业.、制定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根据各级促进就业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工作平台分别承担地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和完成任务地具体情况,全面实施就业援助工作专项绩效考核,要把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作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地重点工作指标进行考核,并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成效与奖励挂钩地激励机制.(四)实行就业援助卡制度、就业援助卡是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地有效证件.就业援助卡由省厅统一印制,由县以上就业部门应用省“金保工程”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打印,盖章(区由市劳动就业局加盖公章)后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同时使用有效.就业援助卡以套封方式粘夹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地备注页上或《再就业优惠证》地最后页上.、就业援助卡持证人已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地,在享受相关政策期内,由用人单位保管其《就业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援助卡;相关政策享受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将其就业援助卡退回发放机关.、持就业援助卡地就业困难人员,已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地,在享受相关政策期内,由本人保管其《就业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援助卡;相关政策享受期满后,由本人将就业援助卡退回原发放机构.、就业援助卡持证人无正当理由三次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或已不符合就业援助对象条件地,不再作为援助对象对待,但仍然处于失业状态地,由本人保管《就业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并将就业援助卡退回原发放机构.、就业援助卡采用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全省范围内使用.、就业援助卡实行年检制度.由持证人所在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障服务平台对其实际就业、失业状况和享受扶持政策情况核实后,统一到发放机构进行年检.年检时间由省厅统一确定.(五)加强对就业援助工作地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明确对本地区就业援助工作地相关机构和职责任务,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行政职能部门政策支持、工作机构和基层平台共同实施地就业援助工作格局.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重要议程,加强与相关部门地联系协作,落实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加强基层平台能力建设,保障各项就业援助资金及时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指导,实施季度调度制度,逐级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就业援助工作情况》(人社统号)要求,按月上报就业援助工作统计报表.同时,要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政府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提供地具体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地良好氛围.五、本《实施方案》自年月起施行.。

[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毕业生落实率:专科生最高从被调查的毕业生总体统计来看,如果将上表中第1~6项均视为“确定去向”的话,则毕业生毕业时的“落实率”达83.1%。

从学历层次的比较来看,落实率差异不大,都在80%以上。

专科生的落实率最高,均为87.4%;其次是硕士生,为84.5%;第三是本科生,为81.5%;博士生的落实率最低,为81.3%。

从性别之间的比较来看:男性落实率高于女性。

男性落实率为85.3%,女性为80.8%,两者差距主要体现在“已确定单位”上,男性高出4.8个百分点。

从学校类型的比较来看:高职大专院校的落实率最高,为89.4%;其次是“211”(包括“985”)重点大学,为86.5%;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排第三,为80.6%;普通本科院校最低,为77.7%。

从学校所在地的比较来看:东、中、西部地区高校之间存在差异,西部地区高校的落实率低于东部和中部。

东、中、西部高校的落实率分别为85.9%、81.6%、78.4%。

起薪比较:科研单位最高为了排除奇异值,调查只统计了月起薪在500~30000元之间的观测值。

统计结果显示,2022年高校毕业生月起薪的算术平均值为4187元。

毕业生的起薪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学历越高起薪越多。

从算术平均值看,专科生为2640元;本科生为4010元;硕士生为6363元;博士生为6753元。

第二,性别之间存在差异:从算术平均值看,男性为4448元,女性为3896元,两者相差553元。

第三,学校类型之间存在差异:从算术平均值看,“211”(包括“985”)重点高校为5571元,一般本科院校为3944元,高职院校为2597元,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为2993元。

第四,就业地区之间存在差异:从算术平均值看,京津沪为5449元,东部地区为3401元,中部地区为2866元,西部地区为2680元。

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2.03倍。

第五,就业地点之间存在差异:省会城市或直辖市的平均收入最高,为4721元;地级市的平均收入为3605元;县级市或县城的收入平均为3066元;乡镇和农村的收入分别为2909元和3247元。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01•【字号】齐政规〔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齐政规〔202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坚持近远结合、统筹规划,以稳就业保就业为落脚点,以推动市场主体复工复业复商复市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为近期目标,以构建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协同的开发体系为根本战略,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整合“一个平台”整合全市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平台。

2020年8月至2021年底,全面完成全市劳动力资源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掌握我市城乡300万劳动力资源的居住、城乡、产业等就业分布情况,为全市人力资源实现组织化、市场化开发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1.建立全市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库。

依托市政务云平台,整合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分类明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的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全面反映劳动者的人员类别、就失业状态、就业形式、就业地区、就业单位、就业技能、就业意愿、培训需求等情况。

2.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摸底。

以县(市)区政府为主体,由人社、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站、村两委的作用,针对本地户籍劳动年龄内的居民和居住在我市的外地户籍流动人员,采取大数据比对和入户核查的方式,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摸底行动,分类建立劳动力资源台账并录入平台,做到“应登尽登、不漏一人”。

对承担劳动力资源信息摸底调查的社区或村工作人员,可通过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方式,适当给予工作补助。

3.实行劳动力资源动态监测。

根据劳动力资源的行业分XXX就业类型,分别设立动态监测点,准确掌握全市城镇就业和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变化情况,以及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重点企业和项目用工岗位需求,并在劳动力资源数据平台上动态更新,为正确研判就业形势、及时调整就业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和依据。

齐齐哈尔市(全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齐齐哈尔市(全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齐齐哈尔市(全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序言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洞察报告从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及发展趋势。

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洞察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此报告需注明出处。

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洞察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第一节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一、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三、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 (3)四、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一、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表5: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表6: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4 表7: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表14: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8表14: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第一节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表1: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和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注:本报告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数据为基准,并借助专业统计分析方法得出。

齐齐哈尔市(全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齐齐哈尔市(全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齐齐哈尔市(全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序言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分析报告从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趋势变化。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及发展趋势。

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本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第一节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一、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三、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 (3)四、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齐齐哈尔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一、齐齐哈尔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齐齐哈尔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齐齐哈尔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齐齐哈尔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齐齐哈尔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表5: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表6: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齐齐哈尔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齐齐哈尔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齐齐哈尔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表14:齐齐哈尔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齐齐哈尔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卫生和社会工作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齐政发[2008]20号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齐政发[2008]20号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正文:----------------------------------------------------------------------------------------------------------------------------------------------------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齐政发[2008]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通知》(黑政发〔2008〕4号)文件精神,我市将于2008年12月3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普查的目的及意义此次经济普查将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区域布局、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费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库和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特别是服务业和能源消费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推进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

本次经济普查成果将作为监测“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依据。

认真搞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我市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加快富民强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一)普查对象。

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户。

(二)普查范围。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齐齐哈尔市(全市)金融业、居民服务业、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齐齐哈尔市(全市)金融业、居民服务业、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齐齐哈尔市(全市)金融业、居民服务业、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序言本报告对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居民服务业、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做出全面梳理,从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居民服务业、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理解,洞悉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居民服务业、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第一节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居民服务业、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一、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二、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三、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 (3)四、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齐齐哈尔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一、齐齐哈尔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7)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三、齐齐哈尔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分析7三、齐齐哈尔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四、齐齐哈尔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齐齐哈尔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齐齐哈尔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第四节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11)一、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11)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11)三、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11)四、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12)五、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12)六、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13)七、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13)八、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4)图表目录表1: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居民服务业、教育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4: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表 (3)表5: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4)表6: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5 表9:齐齐哈尔市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金融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齐齐哈尔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7 表11: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7)表12:齐齐哈尔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表 (7)表13:齐齐哈尔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8表13:齐齐哈尔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8)表14:齐齐哈尔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齐齐哈尔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表18: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11)表19: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分析表 (11)表20: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表 (11)表21: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12)表22: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表23: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13)表24: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13表24: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3)表25:齐齐哈尔市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教育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

齐齐哈尔市政府关于失业残障人员及高校毕业生享受自主创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政府关于失业残障人员及高校毕业生享受自主创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政府关于失业残障人员及高校毕业生享受自主创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正文:---------------------------------------------------------------------------------------------------------------------------------------------------- 齐齐哈尔市政府关于失业残障人员及高校毕业生享受自主创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9月4日省财政厅和物价局根据我省实际出台了《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收费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包括:(一)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个体工商户ID 卡费、《贷款抵押登记证》工本费、劳动合同鉴证费;(二)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三)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四)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六)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1.认真落实“三支一扶计划”项目。

每年按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后自主择业,期满考核合格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比照本地同等学历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级工资标准,同时按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经费由省级财政和市、县(市)区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各有关单位要为到农村基层就业大学生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方便。

2.认真落实“村村大学生计划”项目。

对选派并已续签服务合同的“村村大学生计划”志愿者,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比照本地同等学历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定级工资标准,同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险项目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同。

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

不再续聘的,自主择业。

3.认真落实“教师特岗计划”项目。

设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在我市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扶贫县设立教师特设岗位。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齐人社函〔2020〕25号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齐人社函〔2020〕25号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正文:
----------------------------------------------------------------------------------------------------------------------------------------------------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齐人社函〔2020〕2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黑政规〔2017〕30号)文件精神,我市自2020年4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现将具体标准和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市区调整为1305元/月。

二、县(市)调整为1143元/月。

三、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继续享受失业金标准80%的待遇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
——结束——。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建立城市居民收入信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建立城市居民收入信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建立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对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齐政办发[2012]62号【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7.24【实施日期】2012.07.2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的通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建立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对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齐政办发〔2012〕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建立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对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齐齐哈尔市建立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对机制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对机制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5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水平,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为主线,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强化政策意识,推进科学管理,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维护救助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不同部门间居民家庭收入信息的共享,为促进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二、核对对象、内容及方式(一)核对对象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对对象主要包括:已享受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困难和城市低收入救助待遇对象;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困难和城市低收入救助待遇对象;申请享受城市临时救助待遇对象;已享受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救助对象;申请享受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救助对象;需要核对的其他对象。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9.02.26
•【字号】齐人社发〔2019〕7号
•【施行日期】2019.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齐人社发〔2019〕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相关科处、局属相关单位:2019年市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攻坚之年,为明确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促进事业发展,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给我市的2019年各项重要计划指标(草案)及全市人社会议工作部署,市局研究制定了《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全市人社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履职担当,主动作为,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切实抓好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贯彻实施,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十三五”
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

为发挥年度计划引领事业发展的作用,市局将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分析,定期通报计划完成情况。

各县(市)区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报告。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6日。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齐齐哈尔市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齐齐哈尔市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齐齐哈尔市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7.27•【字号】齐人社发〔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齐齐哈尔市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齐人社发〔2021〕9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为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推动建立“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督调控”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切实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促进企业工资微观分配与宏观经济政策相协调,使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符合齐齐哈尔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工资分配计划,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说明一是本年测算已综合考虑了本市2020年国民经济增长幅度、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社会劳动生产率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力市场价格、人工成本水平、城镇就业情况及新冠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重大影响等因素。

二是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执行时间限定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是本市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外埠企业在齐的分支机构。

二、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发布齐齐哈尔市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基准线、下线分别为货币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6%、4%、3%。

三、企业工资指导线贯彻执行要求(一)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4%。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为6%。

2019年效益增长较快,2020年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小,2021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上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1.20•【字号】齐人社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通知齐人社规〔2020〕1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黑政规﹝2019﹞10号)文件精神,按照“织密网、兜底线、建机制”工作要求,激发内生动力,开展优质扩面行动,拟将我市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推进《开展2019年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黑社险函〔2019〕32号)扩面任务完成,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扩面范围(一)由县(市)、区财政拨款支付工资的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二)农村村医,农村经济合作社成员;(三)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四) 非齐齐哈尔市户籍从业人员;(五)其他劳动年龄内灵活就业人员。

二、办理方式(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二)单位职工参保,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

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

扩面参保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重点,简化流程、积极推进,确保扩面工作取得实效。

(二)优化服务。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认真做好参保扩面人员的身份认定、费用缴纳和待遇核定工作。

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及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加强宣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齐齐哈尔市(市辖区)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前言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及趋势。

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深度解读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核心指标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目录第一节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一、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三、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 (3)四、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5七、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5八、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一、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9七、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9八、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表5: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表6: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7表12: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表14: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9 表16: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第一节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表1: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注:本报告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数据为基准,并借助专业统计分析方法得出。

第二节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一、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2: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3: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三、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表4: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四、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表5: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五、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6: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六、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表7: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七、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8: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八、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表9:齐齐哈尔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表(比上年增长%)第三节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一、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10: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二、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表11: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三、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表12: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四、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表13: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五、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14: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年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变动值六、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表15: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七、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16: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年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人)变动值八、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表17:齐齐哈尔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表(比上年增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