缮制普通原产地证书及普惠制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的缮制
【课题】第五章第二节主要结汇单证原产地证书的缮制【教学目标】知识目标:掌握原产地征书各栏目的填制方法和普惠制原产地证使用的方法和范围.能力目标:培养在外贸实际操作过程中正确制作原产地证书的能力,尤其掌握在L/C 项下如何正确制作原产地证书。
【教学重点、难点】教学重点:L/C项下原产地证书各个栏目的填制。
教学难点:原产地证书货物描述、特殊条款的填写,各栏目日期的先后关系,两种原产地证的区别。
教学途径:1. 用单据的图片加深学生的直观了解。
2. 用实例分析加强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教学媒体及教学方法】PPT课件。
演示法、讲授法、分组讨论法、案例教学法。
【课时安排】4课时【教学过程】第一环节导入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原产地的书面文件。
它是进口国海关实行差别关税、采取不同的国别政策,或对某些国家采取控制进口配额的依据。
在对外贸易中原产地证书通常是由出口商向出口国政府的签证机构申请取得后,向进口商提供的,目前我国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有普惠制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和专用原产地证等,其中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使用最为广泛,下面我们就这两种产地证的制作方法进行介绍。
第二环节新课呈现一、普惠制产地证书的内容及缮制普惠制(GENERALIS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DOCUMENTS)简称G.S.P 普遍优惠制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给于优惠关税待遇的一种制度,普惠制产地证书称为FORM A,目前普惠制有40个给惠国,除了美国以外的其他39个国家都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
1. 出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GOODS CONSIGNED FROM)此栏按照信用证和合同填写出口公司的详细地址、名称和国家名。
2. 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GOODS CONSIGNED TO)此栏应按照信用证内容填制给惠国的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名称。
一般原产地证的缮制及样本
一般原产地证的缮制及样本一般原产地证的缮制及样本-1该一般原产地证是所发样本LC项下的提单。
一般原产地证的缮制:(一般原产地证的样本在一般原产地证的缮制及样本-2的文尾)在中国大陆地区,签发一般原产正证书(Certif icate of Origin,简称CO)的机构有官方机构和民间机构两种。
官方机构是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间机构是各地贸促会。
如果没有特殊要求,这两个机构签发的CO都可以接受。
不管是那个机构签发的,其缮制原则是相同的。
目前,两个机构的产地证申办业务已经全面实施电子签证。
检验检疫局的电子申报系统集成在九城单证里,贸促会的电子申报系统则是在贸促会的网络申办平台上。
都是由出口商登录系统,在制作完单证后,把电子报文发送给所述机构。
所述机构在收到报文后,会进行单证审核,审核无误后,会发送业务回执,通知申办人员可以去领证。
如果有错误,则会发回执,告诉错误之处,修改后可重新发送报文,直至通过为止。
目前,两个机构的产地证申办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考核通过后才能成为正式的申办员,为企业办理产地证的申办业务。
要在上述两个机构办理C O,都要事先注册,还要为所申请的产品进行备案。
已注册公司只能为已经备案的产品申办CO。
一般原产地证书的缮制原则1.出口商(Export er),该栏要写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其中地址必须要列明国家名称。
在该实例中,L C受益人为VIVA CORPOR ATION LIMITE D, 但是实际的生产商为其在大陆的工厂G UANGZHOUVIVA BICYCL E CORP. LTD.,因此该LC47A域第十三点规定“THIRDPARTYDOCUME NTS ACCEPT ABLEEXCEPT INVOIC E”,第三方单据可接受,发票除外。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简称普惠制(GSP),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贸易方面的一种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
即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予以免征或减征关税。
实施普惠制必须遵循三个原则,即:1、非歧视性原则(NON-DISCRIMINATION)即把原先称作落后国家、不发达国家或新兴国家统称为“发展中国家”(DEVELOPING COUNTRIES),亦称“受惠国”(BENEFICIARY COUNTRIES);而把过去称作的先进国家或工业化国家一律成为“发达国家”(ADVANCED COUNTRIES)或“给惠国”(PREFERENTIAL GIVING COUNTRIES)。
2、惠遍原则(GENERALIZED)即对发达国家由发展中国家所进口的初级产品、半成品及商品实行普遍优惠制,给予普遍的、无例外的、不厚此薄彼的、一视同仁的优惠待遇。
3、非互惠原则(NON-RECIPROCITY)即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普遍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发达国家提供反响优惠。
此外,实施普惠制还应该符合以下三项要求:1、产地原则(RULES OF ORIGIN)2、直接运输(DIRECT CONSINMENT)3、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简称GSP FORM A)实施普惠制必须遵循三个原则,即:1、非歧视性原则(NON-DISCRIMINATION)即把原先称作落后国家、不发达国家或新兴国家统称为“发展中国家”(DEVELOPING COUNTRIES),亦称“受惠国”(BENEFICIARY COUNTRIES);而把过去称作的先进国家或工业化国家一律成为“发达国家”(ADVANCED COUNTRIES)或“给惠国”(PREFERENTIAL GIVING COUNTRIES)。
外贸单证实务项目七缮制原产地证书
3. 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截至到2008年7月)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44个。
4. 申请单位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5.签发证书
二、普惠制产地证书申请书的填制
普惠制申请书是申请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普
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时需填写的专用申请表,申请单
二、一般原产地证书的缮制
(一)一般原产地证 (二)加工装配证书
工作任务三 申领与缮制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
一、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管理
1. 实施普惠制必须遵循的三个原则 (1)非歧视性原则 (2)普遍优惠原则 (3)非互惠原则(NON-RECIPROCITY)
2. 实施普惠制应该符合以下三项要求
位应如实、准确填写《申请书》中的各项内容,并 核实所填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正确。
三、普惠制产地证书的填制
四、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 明书(FORM E) (二)《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 (三)《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 明书(FORM P) (四)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五)专用原产地证书
2. 根据性质不同划分: (1)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2)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 (3)地区经济集团协定产地证书 3. 根据用途不同划分 (1)普通产地证 (2)普惠制产地证(GSP Certificate of origin)
工作任务二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的申领与缮制
一、一般原产地证书的申领
(一)原产地证的办理方法 (二)原产地证的办理程序 (三)注意事项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
如:From Shanghai to Loransshipped to Rotterdam By Vessel.(所有货物于2004年7月1日通过海运,从上海港运往伦敦港,中途在鹿特丹港口转船。)
由进出口检验机构填注。正常情况下,出口公司应将此栏留空。检验机构主要在两种情况下填注:一是后补证书,则加盖“ISSUED RETROSPECTIVELY”(后发)的红色印章;二是原证丢失,该证系补签,则此栏要加盖“DUPLICATE”并声明原证作废。但需注
如:800 CARTONS(EIGHT HUNDRED CARTONS ONLY)OF CANNED SWEET CORN
3060Gx6TINS/CTN
填写货物原料的成分比例。此栏用字最少,但却是国外海关审证的核心项目。对含有进口成份的商品,因情况复杂,国外要求严格,极易弄错而造成退证,故应认真审核。一般规定说明如下:
如唛头内容过多,可填在第7、8、9栏的空白处,或另加附页,只需打上原证号,并由签证机关授权人员手签和加盖签证章。
填写商品的数量、包装种类及商品名称与描述,应与信用证和其它单据保持一致。注意:请勿忘记填上包装种类及数量,并在包装数量的阿拉伯数字后用括号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例如上例商品名称应具体填明,其详细程度应能在HS的四位数字中准确归类。不能笼统填”MACHINE“,”METER“,”GARMENT"等。但商品的商标、牌名(BRAND)、货号(ART.NO)也可不填,因这些与国外海关税则无关。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末行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止加填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此栏结束符号下方的空白处。
第七章 原产地证书缮制
第10栏(发票号码及日期)
应按照申请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填写。该栏日期 应早于或同于实际出口日期。此栏不得留空。月 份一律用英文表述,以避免误解。如1995年12月 10日,表述为:DEC.10,1995。
第11栏(出口方声明)
该栏由申领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申领员签字并加盖 单位中英文印章,填写申领地点和日期。该栏日期不得 早于发票日期。
第7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 类)
应填写具体商品名称,例如:“TENNIS RACKET”( 网球拍);不得用概括性表述,例如: “SPORTING GOODS”(运动用品)。包装数量及 种类要按具体单位填写,例如:100箱彩电,填写 为“100(ONE HUNDRED CARTONS ONLY ) OF COLOUR TV SETS”,在英文表述后注明阿拉伯数 字。如货物系散装,在商品名称后加注“IN BULK”(散装)。
例如:证书号C4107080010040是注册号为 410708001的单位2008年办理的第40票CO证书。
2、收货方
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通常为合同的 买方或信用证中规定的提单通知人。 但由于贸易的需要,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 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不得留空。 若需要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 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示例: P100
第12栏(签证机构证明) 由签证机构签字、盖章,并填写签证地点、日期 签证机构签证人审核后在正本此栏处签名,加盖 签证印章。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10栏 )和申请日期(第11栏)。 印章不得与签字重 叠。
特别要求
1、已签发的产地证需修改时,企业必须将错证 先退还给签证机构,然后再重新申领(同样需要 提供申请书和发票)。
关于原产地证(CERTIFICATIONOFORIGINAL)和普惠制证(GSPFORMA)
关于原产地证(CERTIFICATIONOFORIGINAL)和普惠制证(GSPFORMA)关于原产地证(CERTIFICATION OF ORIGINAL)和普惠制证(GSP FORM A)FORM A----普惠制产地证,商检局出具的重要的官方证明文件,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减、免税待遇的有效法律证件。
Form A普通的是80--120块钱,有些产品在深圳办不下来的话要到外地办的话可能是400块。
C/O---- CERTIFICATE OF ORIGIN,叫一般产地证,是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有效证件。
C/O签发机关有两个:贸促会(即商会,在中国,贸促会和商会是一个机构)和商品检验检疫局。
C/O只能证明产地(不过进口国海关也可能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货物征收不同的关税)在商检局办的,只要把C/O的电子信息做好,发送过去,商检局通过后,打印出来。
再连同商业发票拿到窗口签字,盖章。
把商业发票和C/O第四联留在商检局。
其他三份拿回来。
共同点:都是产地证。
清关文件之一。
不同点: F.A.是属普惠制原产地证。
是互惠的,是主动的,主要是给发达国家,正本是绿色;C.O.是属一般原产地证。
仅证明产地,是被动的。
主要是发展中国家,正本是蓝色;1、尽量不要出现后发证。
因为能办出来的机会不多。
2、一定要缮制申请表,并注明申请人的名字。
3、提供的资料要求真实。
你在制单时候问好客人要什么就给提供什么就好了。
同属于产地证,都可由商检局出具,有固定的格式,一式三份,其中商检局留档一份。
可以先去商检局买空白证书,自己填写(用老式打字机或针式打印机,因为这种单证是自动复写的),再连同申请表、对应的发票一起交给商检局盖章即可。
当产品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性、非互惠的减免关税制度,是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税的优惠待遇。
即只有对咱们中国实施普惠制的国家才用得上。
普惠制证书和一般原产地证书详细介绍
普惠制简介普惠制是发展中国家经过长期的斗争后获得的胜利成果。
1968年第二届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上通过了建立普惠制的决议。
1971年7月,欧洲共同市场首先制定了普惠制方案,开始实施。
随之,28个国家先后实行普惠制,其中市场经济国家22个,计划经济国家6个。
目前享受普惠制待遇的有17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普惠制的主要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非互惠的。
目标是扩大发展中国家对工业发达国家制成品的半制成品的出口,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外汇收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
根据大多数给惠国的规定,享受普惠制必须持凭受惠国政府指定的机构签署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注:我国政府指定各地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产地标准。
一切商品均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完全原产地”,即商品完全是受惠国出产或制造,没有使用任何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另一类为全部或部份使用了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包括来源不明的原料和零部件)生产的产品。
从普惠制的角度来说,受惠国出口的商品要获得享受普惠制关税的待遇,该出口商品必须在受惠国进行生产和制造,其中所使用的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必经过充分的加工,使这些进口原料或零部件有了实质性的改变,或者符合给惠国提出的其他条件。
(2)商品要符合直接运输的原则。
就是说出口商品不但要在受惠国生产或制造,而且必须直接从受惠国家运往给惠国。
通过过境国的,必须在过境国海关监管之下,没有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更不能在那里进行其它再加工。
(3)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即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和证明联合)格式A,简称GSPFORMA,及其他有关的单证。
FORMA产地证书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的法律凭证。
FORMA产地证书不同于一般产地证书,简称C/O。
一般产地证是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有效证件,普惠制FORMA产地证,则是享受普惠制减、免税待遇的有效证件。
外贸之缮制普通原产地证书及普惠制产地证书
缮制普通原产地证书及普惠制产地证书一、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原产地证书,是证明本批出口商品的生产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的一种文件。
它由商务部统一规定和印制,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
如果信用证或合同对签证机构未作具体规定,一般由检验检疫局出具。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出口商最迟于货物出运前3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并按签证机构要求提供已缮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明书》一套、并随附出口货物商业发票一份及签证机构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
原产地证明书共有12项内容,除按检验检疫局指定的号码填入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以外,就其各栏目内容和缮制要点逐项介绍如下:1.Exporter(出口商)此栏包括出口商的全称和地址。
信用证项下的证书,一般为信用证受益人,托收项下的是卖方。
2.Consignee(收货人)填本批货物最终目的地的收货人全称和地址。
信用证项向的证书一般为开证申请人,如信用证有具体规定,应按要求填写。
3.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应填装运港和卸货港的名称,并说明运输方式。
例如,From Shanghai to London by sea。
如要转运,须注明转运地。
例如,By s.s. from Shanghai to London W/T Hongkong。
4.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Port(目的国家或地区)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目的国家或地区名称填制。
5.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供签证机构使用)本栏供检验检疫局根据需要加注说明,如补发、后发证书等事项。
6.一般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第六课一般原产地证书/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或生产厂商的一种文件。
包括品名,数量(或重量),装运货物价值(仅限于申请,在官方正本原件上不显示)和产地。
在我国常采用两种原产地证书: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和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普惠制产地证书格式A。
当货物出口到新西兰,加拿大,日本和欧盟成员国时采用普惠制产地证书格式A,可获得优惠的进口关税。
一、原产地证书的主要内容:1、证书号如果本栏空白,该证书无效。
2、出口人出口人的地址要求详细填写,包括街道、门牌号码、城市和国家。
如果货物需要转运,在出口商后面加via。
例如:SINOCHEM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 Trading Corp.40 Fucheng Road, Beijing, ChinaVia HongKong Daming Co., Ltd.656 Guangdong Road, HongKong3、收货人通常为买方或提单的通知方。
如果要求空白,应填写:“To whom It May Concern” 或“To order”,但不得留空。
如果是转口贸易,在收货人后面加via,例如:AL OTHAIANM TRADING CO.,LTD.P.O. BOX 23631DUBAI, U.A.E.VIA HONGKONG DAMING CO.,LTD.566 GUANGDONG ROAD, HONGKONG4、运输方式及路线填写目的港和装运港、运输方式。
如果允许转船,要标明转运地。
例如:FROM DALIAN TO ROTTERDAM VIA HONGKONG BY VESSEL.5、目的地国家/地区填写收货人或货物到达国家或地区(货物最终运抵港,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国别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
6、仅供官方使用申请单位通常留空不填。
原产地证书编号规则
通知
按照国家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原产地业务电子管理系统的通知》的要求,从07年8月1日起,新的原产地业务电子管理系统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用,为此,需要各企业注意以下事项:
1、产地证注册号由原来的5位变为全国统一的9位。
具体编号规则:4100+原注册号(5位),其中4100为河南局代码,注册号前两位代表注册年份,后三位为流水号。
2、证书号变为16位。
具体编号规则:证书种类代码(1位)+年份代码(2位)+注册号(9位)+证书流水号(4位,用数字表示)
3、原产地证书种类代码:
(1)C/一般原产地证书
(2)G/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3)B/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4)E/中国—东盟自贸区证书
(5)F/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6)P/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证书
(7)N/中国—新西兰原产地证书
(8)S/中国—新加坡原产地证书
(9)R/中国—秘鲁原产地证书
4、申请书,发票及证书由各企业自行缮制,缮制好的证书必须有条形码。
证书附页不再使用白纸,需用证书;更改证书使用新编证书号。
普惠制原产地证证明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证明书篇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1、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要求1.1 证书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G-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08-XX年 0-公司注册号0001-企业流水号1.2 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出口商公司名称应与注册时相同。
必须打上国名、地址。
例: ZHEJIANG NATIVE PRODUCE & ANIMAL BY-PRODUCTS I/E CORP. NO.368 NORTH ZHONGSHAN ROAD,HANGZHOU,CHINA1.3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除欧盟27国、挪威外,此栏须填上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此栏须打上国名。
欧盟27国、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若第二栏进口商国家和第12栏最终目的国都是欧盟国家,则可以与第12栏国家不同,也可以不填详细地址,只填上:To Order。
39个给惠国及输入代码为:欧盟27国(250 法国 France、3826 英国 United Kingdom、372 爱尔兰 Ireland、276 德国 Germany、208 丹麦 Denmark、380意大利 Italy、56 比利时 Belgium、528 荷兰 Netherlands、442 卢森堡 Luxembourg、300 希腊 Greece、724 西班牙Spain、620 葡萄牙 Portugal、40 奥地利 Austria、752 瑞典 Sweden、246 芬兰 Finland、616 波兰 Poland、348 匈牙利 Hungary、705 斯洛文尼亚 Slovenia Rep、203 捷克Czech Rep、703 斯洛伐克Slovak Rep、233 爱沙尼亚Estonia、428 拉脱维亚 Latvia、440 立陶宛 Lithuania、196 塞浦路斯 Cyprus、470 马耳他 Malta、642 罗马尼亚Romania、100 保加利亚Bulgaria)、792 土耳其 Turkey、756 瑞士 Switzerland、578 挪威 Norway、392 日本 Japan、36 澳大利亚 Australia、554 新西兰 New Zealand、124 加拿大 Canada、643 俄罗斯 Russia、804 乌克兰 Ukraine、112 白俄罗斯 Belarus、398 哈萨克斯坦 Kazakhstan、438 列支敦士登公国Liechtenstein。
产地证明书的格式和填制要求
产地证明书的格式和填制要求江苏汇鸿中鼎李若宾编一、通用填制要求1、产地证书的编号(CERTIFICATE NO.)此栏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
2、出口方(EXPORTER)填写出口公司的详细地址、名称和国家(地区)名。
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3、收货方(CONSIGNEE)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名。
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
如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此栏不得留空。
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4、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填写装运港和目的港、运输方式。
若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
例如:通过海运,由上海港经香港转运至汉堡港,应填为: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BY VESSEL VIA HONGKONG.5、目的地国家(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填写目的地国家(地区)。
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地)国别相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6、签证机构用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由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补发证书或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
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一般情况下,该栏不填。
7、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填写唛头。
应按信用证、合同及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填写“按照发票”(AS PER INVOICE NUMBER)或者“按照提单”(AS PEER B/L NUMBER)。
货物如无唛头,应填写“无唛头”(NO MARK)字样。
原产地证书缮制要点
原产地证书缮制要点第一篇:原产地证书缮制要点原产地证书缮制要点一、打印要求:原产地证书一般用英文填制,采用统一字形字号,字迹要清晰,打印位置要准确,不得叠印,不得涂改和污损。
二、签字盖章要求:申请人在证书出口商声明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签字盖章。
由在我局注册的申报员手签,要求证书正副本都要加盖签证印章,签证印章应已在我局注册(备案)。
盖章不可覆盖进口国名称及其他打印的文字。
三、“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Exporter’s name,address,country)栏的填写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等。
优惠原产地证:此栏不得出现港、澳、台等中间商的名称;一般原产地证:如需填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之后加填。
如: XXX CO., LTD.NO.XXX, QINGYUAN,CHINAVIA HONGKONG XXX CO., LTD.NO.XXX,XXX ROAD, HONGKONG四、“收货人”(Consignee’s name,address,country)栏的填写此栏应填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优惠原产地证书应填最终收货人, 不可出现港台中间商名称。
欧盟FORMA和亚太贸易证书可接受不填收货人,但需填TO ORDER;一般原产地证,当信用证指定“收货人”为空时应填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
五、“运输路线和方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栏: FORMA、CO和亚太证书,要求填写从装货港到目的港的详细运输路线,中转商品还须加上转运港。
FORMA该栏要求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
输往内陆国的商品,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填写时应注明,如:ON/AFTER NOV.6, 2009 BY VESSEL FROM GUANGZHOU TO HAMBURG W/T HONGKONG, IN TRANST TO SWITZERLAND.其他优惠原产地证书,装货港一般填大陆的港口;卸货港填最终目的国的港口,不得填写中转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训七缮制普通原产地证书及普惠制产地证书一、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原产地证书,是证明本批出口商品的生产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的一种文件。
它由商务部统一规定和印制,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
如果信用证或合同对签证机构未作具体规定,一般由检验检疫局出具。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出口商最迟于货物出运前3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并按签证机构要求提供已缮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明书》一套、并随附出口货物商业发票一份及签证机构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
原产地证明书共有12项内容,除按检验检疫局指定的号码填入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以外,就其各栏目内容和缮制要点逐项介绍如下:1.Exporter(出口商)此栏包括出口商的全称和地址。
信用证项下的证书,一般为信用证受益人,托收项下的是卖方。
2.Consignee(收货人)填本批货物最终目的地的收货人全称和地址。
信用证项向的证书一般为开证申请人,如信用证有具体规定,应按要求填写。
3.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应填装运港和卸货港的名称,并说明运输方式。
例如,From Shanghai to London by sea。
如要转运,须注明转运地。
例如,By s.s. from Shanghai to London W/T Hongkong。
4.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Port(目的国家或地区)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目的国家或地区名称填制。
5.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供签证机构使用)本栏供检验检疫局根据需要加注说明,如补发、后发证书等事项。
6.Macks and numbers of packages (唛头及包装件数)按信用证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缮制,且与发票和提单的同项一致,不得留空。
7.Description of Goods,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商品名称、包装件数及种类)填写具体的商品名称、包装件数和种类,如散装货物用“In bulk”表示。
8.H.S.code (H.S.编码)H.S.是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英文缩写。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根据H.S.分类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的目录对照表》,规定了商品名称和编码。
本栏应按该规定填入,不同商品应分别标明不同的H.S编码。
9.Quantity or weight(数量及重量)依据发票和提单有关内容填写。
重量应注明毛重和净重。
例,G.W.40000kgs,N.W 38000kgs。
10.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 (发票号码及日期)按发票实际号码和日期填写,月份应用英文缩写表示。
例如,BEC.3,2003。
本栏内容填写完毕,从第6项开始用“*”符号打成横线表示结束。
11.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出口商声明)出口商声明已事先印就。
内容为:“下列签署人声明,以上各项及其陈述是正确的,全部货物均在中国生产,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
”在本栏仅填入申报地点和日期,加盖申请单位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签字与图章不能重叠。
12.Certification (签证机构证明)签证机构证明事先已印制,内容为:“兹证明出口商声明是正确的。
”签证机构在此注明签证日期和地点,并由授权人签名,加盖签证机构印章。
两者不能重叠。
二、普惠制产地证书普惠制产地证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是指受惠国有关机构就本国出口商向给惠国出口受惠国商品而签发的用以证明原产地证的证明文件。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主要有普惠制证明书格式A、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59 A和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PR三种。
其中,Form A(格式A)使用范围较广,它由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统一签发。
下面以Form A 为例,予以介绍。
(一)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申请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运前五天,填制《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申请书》(见样例5-16)一份和普惠制产地证明书Form A(见样例5-17)一套,并随付商业发票一份,以及签证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递交给签证机构审核签发。
如果出口商品含有进口成分,还应交《含进口成分受惠商品成本明细单》一式两份。
(二)普惠制产地证书的内容和缮制方法本证书用英文填写,唛头文字不作限制。
证书编号(Reference No.)按检验检疫总局的编号填制。
其他缮制要点如下:1、Goods consigned from(Exporter’s business name, address, country)(发货人<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按信用证规定的受益人名称、地址、国家填制,如信用证未有详细地址,可填入实际地址。
</P< p>2、Goods consigned to(Con signee’s name, address, country)(收货人<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填给惠国的最终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信用证项下一般为开证申请人,如果其不是实际收货人,又不知最终收货人,可填发票抬头人。
3、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as far as known)(运输方式和路线<就所知而言>)应按信用证规定填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
例如:By steamer(海运)、By train(陆运)、By air(空运)。
如中途转运应注明转达运地,例如:Via Hongkong 。
不知转达运地则用W/T表示。
4、For official use(供官方使用)本栏留空,供签证机构加注说明。
5、Item number(项目号)</P< p>将同批出口不同种类的商品用阿拉伯数字进行顺序编号填入此栏,单项商品用“I”表示或不填。
6、Marks and numbers of packages(唛头及包装件数)唛头按信用证规定的填制,并与发票的内容一致。
7、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包装件数、方式和品名)填出口货物最大包装件数和商品名称,如信用证规定单据要加注信用证编号或合同号码等内容,可在此显示。
例如,信用证规定:All shipping documents must show the S/C No. T20031。
此栏应注明S/C No. T20031的合同号。
8、Origin criterion(原产地标准)根据货物原料进口成分的比例填制。
“P”珍示无进口成分;“W”表示含进口成分,但符合原产地标准;“F”指出口加拿大货物中的进口成分要在40%以下。
9、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毛重或其他数量)按发票和装箱单的内容填。
以重量表示的商品,此栏填写毛重数量,或再加注件数。
散装货净重数量,但注明“N. W.”。
</P< p>10、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发票号码及日期)按发票实际内容填制。
此栏填写完毕,从第5项开始用“*”符号打成横线示意完了。
11、Certification(签证当局证明)签证当局证明已印制,此栏由签证当局签章,由其授权人手签。
出证日期和地点由申报单位填写。
签证当局(检验检疫总局)只签发正本。
12、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申明)本栏有三个内容:A、生产国别:“China”已事先印妥;B、出口国别:填给惠国的国名(即进口国);C、出口商申请日期、地点及签章:申请单位盖章,由受权人手签并注明日期和地点。
申报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晚于提单日期。
(三)有关产地证的信用证条款示例1、certificate of origin separated单独出具的原产地证2、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普惠制格式“A”产地证明书</P< p>3、certificate of origin shipment of goods of … origin prohibited产地证不允许装运……的产品4、Photocopy of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Chinese origin or GSP Form A Required and such certificate combined with or referring to other documents not acceptable.提供中国产地证或普惠制产地证格式A正本的影印本,该产地证是独立的,不依附于其他单证格式。
5、Certificate of origin incorporated in the invoice is acceptable.与发票联合的产地证可以接受。
6、For imports from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 separated Certificate of origin is required along with the advising therein of name and address of the manufacturers. This certificate must be legalized by chamber of commerce.从中国进口货物应单独缮制产地证,并注明厂家名称、地址,由商会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