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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语文)专业
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在思想素质方面,培养硕士生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分析问题,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培养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的意识,具有学术对话的能力和科研合作的精神。
在专业素养方面,培养硕士生专门的教育理论素养和解决语文教育现实问题的能力。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构建其适应新课程理念的语文教育知识结构。
硕士生毕业后,能够胜任语文教育研究机构的课程设计、开发与研究工作,能够胜任师范院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能够从事语文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能够成为中小学骨干语文教师。
二、研究方向
语文课程与教学研究方向:旨在培养解决中小学语文教育与教学实际问题的研究型专门人才。重点研修课程为课程理论、教学设计、学业评价、教育心理学等与中小学语文教学现状密切相关的课程,主要研究中小学语文教育与教学的现象与规律。分别针对语文教师、语文教材、语文教学、语文学业评价几个方面展开专门探讨。揭示语文教育应然与实然状态之间的原因,探讨解决语文教育现实问题的对策。
文学审美教育研究方向:旨在培养能够从事文学审美教育的专门人才。文学审美教育突出语言文字符号在审美能力建构中的价值。强化了语文教育中的人文要素,同时也有益于语文工具性实现。文学审美教育方向在突出文学价值功能的同时,也将联系到其他艺术门类(例如音乐、美术、戏剧、影视)等同文学价值的联系。培养对象的人格健全也有赖于文艺审美教育。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特别优秀硕士生可提前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时间)不超过4年。
四、培养方式
硕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同时要充分发挥所在学科导师集体指导的优势,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采取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
1.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要定期了解硕士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硕士生的成长。
2.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课程学习与研究计划,包括选课计划、文献阅读、文献综述、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实验研究、论文撰写等内容。课程学习与研究计划应在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
3.硕士生的理论课学习,采取课堂讲授和自学、seminar(学术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学习环节应注重硕士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注重案例分析、方案设计、分析报告、研讨等多种方式学习。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攻读本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课学分23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于7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总学分为33学分。
六、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硕士生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的第一步,是做好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必要准备。要求每位硕士生在开题前提交一份与论文选题有关的不少于4000字的书面文献综述报告,由导师组评定成绩,文献综述不合格或未完成者,不得进行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硕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硕士生在阅读大量专业文献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就论文选题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方案等向导师组进行汇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为必修环节,计1学分。
2.教学实践或专业实践
教学实践:在导师指导下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其工作量约折合讲课学时16个学时,其中讲课至少6学时,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教学实践以“合格”为通过,计1学分。
不适合教学实践的专业,导师可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安排硕士生参加专业实践(实习)。
3.社会实践
硕士生应结合专业特长,充分利用节假日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了解国情,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校集中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由研究生处会同校团委统一安排,结合专业学习和论文写作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学院安排。社会实践不计学分。
4.学术创新活动
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学术活动10次以上,未完成学术活动者不准参加论文答辩。学术创新活动内容包括:发表学术论文以及参与学科举办的学术研讨(SEMINAR),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工作,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有明确任务的学术性野外调查、社会调查等。学术创新活动由硕士生所在学院(学科)负责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
七、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以硕士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和论文开题后,对硕士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经过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具体操作按照《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八、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既是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衡量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1.选题
硕士生应在广泛阅读文献和深入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和本人主攻研究方向现状的基础上,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选择尽可能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相结合。研究课题选择可以多样化,可以是基础研究,也可以是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研究等,但必须具有较强的科学理论意义或实践应用价值。
2.开题
学位论文正式撰写前,必须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文献综述)、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方案、预期成果及创新点、计划进度、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3-5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并明确是否通过。开题报告应重点考查硕士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开题报告应安排在第四学期完成。
3.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导师小组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硕士学位论文的字数不低于2.5万字,其余学科硕士学位论文不低于3万字。
学位论文内容应反映硕士生已经掌握了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学位论文审查
硕士学位论文研究须经过三次审查,一是前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审查,二是中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三是学位论文完成后的质量和水平审查。
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校内外专家盲审评阅、随机抽检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5.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硕士生在申请学位前,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其学科研究方向内容相关的署名为重庆师范大学的论文至少1篇,或专著至少1部,或专利至少1项,硕士生署名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署名第一作者、硕士生署名第二作者。对于艺术类学科的硕士生,可按上述要求发表论文、专著或申请专利,也可以提交本人公开的艺术创作作品(具体公开展示形式和水平由所在学科认定)。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十、主要阅读书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Z].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
[2]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语文课程标准研制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解读(实验稿)[Z].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
[3]课程教材研究所.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语文卷[Z].北京:人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