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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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填写规范
1.“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2.“出生年月”须如实填写。年龄为系统自动生成,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健康状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4.“籍贯”、“出生地”。“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注意要按照现行行政区划填写省(直辖市)+市或县(市)填写。
5.“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专业有何专长”。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本人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可选填。
6.“学历学位”。已获得学位者应明确填写“文学学士”、“理学学士”等具体学位名称;大专及以下学历等未获得学位者应填写“无”。“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写与学历相对应
7.“现任职务(职级)”。兼职团干须将团内职务写在其他职务之前,如须填写职级的,请填写附后。
8.“任现职务时间”、“任现职级时间”。“现任职务时间”填写担任现任职务的时间,“任现职级时间”填写担任当前职级的时间,如县处级、乡科级。
9.“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月份须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如待分配等情况须填写),填写时间以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