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

合集下载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8)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8)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8)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8)1. 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

结账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C.关某不应付款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格式条款、重大误解《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客房内备有酒水且有标价单,关某饮用洋酒即构成格式条款合同,该合同中的价款虽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但并未违反有关物价的法律、法规,不构成显失公平。

关某误将出售行为当作免费行为,系对行为性质发生错误认识,但在酒店内饮用洋酒应当支付相应价款,不能认为给其造成较大损失,难以构成重大误解,也不存在《合同法》第54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故关某应当按照标价付欺。

2.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

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参考答案】 D【参考解析】无效民事行为《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开放;(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甲与乙之间的协议中乙向甲赔偿医药费是承担其打伤甲的侵权责任,是合法有效的,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一.doc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一.doc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一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一1某日甲向朋友乙借轿车开车赴宴,乙明知道甲好酒贪杯,驾驶技术不过关,但碍于情面借车给甲。

甲在吃饭时遇到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丙,被丙频频劝酒,甲喝得烂醉仍然开车回家,在行驶过程中醉得不省人事,与驾车的丁相撞,发生交通事故。

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和丁的交通事故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B.甲因为丧失意识,没有过错,故不承担责任、C.乙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D.丙不该劝酒,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之间为过错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据此可以判定乙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C选项正确。

《侵权责任法》第33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甲应当承担责任。

丙劝酒不能预见到未来的后果,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除非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属于新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否则,法院对该证据不组织质证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迟延提交的证据,也可认定为新证据C.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属于新证据D.在举证期间内,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得一审法院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属于新证据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第1、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最新-2018年司法考试卷三(附答案解析)002 精品

最新-2018年司法考试卷三(附答案解析)002 精品

2018年司法考试卷三(附答案)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答案:C解析: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

但是这并不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所以A是错误的,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有的时候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

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B的说法太绝对,错误,不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D错误,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C是正确的,为本题答案。

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及解析答案:B解析: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还要负担义务。

所谓的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法人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清偿债务,而不是以设立人或其成员的财产去承担这份责任。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2018年司法考试将要来临!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真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1.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

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

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送达方式、缺席判决与中止诉讼的相关知识点。

《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受送达人不在家时,他的成年家属可以代收。

本题中,诉讼文书开始送达的时候,并没有说此时被告下落不明,只是不在家,他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其妻子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因此,A项正确。

法院已经对宋某进行了送达,不因审理时下落不明而重新公告送达。

因此,B项错误。

法院没有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义务。

因此,C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1、董事管理经营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己行为的最高准则,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是(C)。

A、认真管理义务B、勤勉义务C、忠实义务D、谨慎义务2、董事在处理公司事务时须以善良管理人的标准给予合理注意的义务是(B)。

A、认真管理义务B、勤勉义务C、忠实义务D、谨慎义务3、下列行为违反了董事忠实义务的是(A)。

A、董事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与本公司订立合同B、董事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C、董事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进行交易D、董事在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同公司进行了交易4、下列行为违反董事竞业限制义务的是(C)。

A、董事经股东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B、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不同类的业务C、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D、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不同类的业务5、董事如果违反了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B)。

A、全体股东B、公司C、国家D、其他董事6、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指定管理人的是(C)。

A、债权人会议B、清算组C、人民法院D、股东会7、确定管理人报酬的是(B)。

A、债权人会议B、人民法院C、股东会D、清算组8、我国破产法规定的受理债权申报机关是(C)。

A、人民法院B、债权人委员会C、管理人D、债权人会议9、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有一个公司(吸收方)存续,而其他公司(被吸收方)解散。

这种合并方式为(C)。

A、内部合并B、外部合并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10、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在合并各方均归于消灭的同时,另外创设出一个新的公司。

这种合并方式为(D)。

A、内部合并B、外部合并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11、下列有关公司合并与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D)A、公司合并与公司收购是相同的概念B、公司合并与公司收购都会产生法人资格消灭的后果C、公司合并与公司收购都要基于合并与收购的各方的同意D、在收购成功的情况下,如果收购公司将该目标公司撤销,则属于公司合并,目标公司法人资格消灭12、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范围,说法错误的是(A)。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2018年司法考试将要来临!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司法考试三卷真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1.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

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答案:B解析:诉由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理由构成。

诉讼标的指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做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的理由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判保护和进行诉讼的根据。

诉讼请求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请求。

本题中,甲、乙因租赁合同发生争议,甲放弃要求乙支付房租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在这个过程中,诉讼标的一直是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理由、原因、事实一直是乙拖欠房租,故诉讼标的、诉的理由和原因事实都没有变更,而仅变更了诉讼请求,因此选B是正确的。

2.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

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所以本题选A是正确的。

3.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民事诉讼法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民事诉讼法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民事诉讼法2018年司法考试将要来临!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民事诉讼法1. 田某和陈某合伙经营一打印社,由甲公司负责供应耗材。

田某发现甲公司送的一批货质量存在问题,经协商无果,田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接受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案件受理后,陈某得知此事,也向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属于诉的客体合并,法院应当合并审理B.法院应当受理陈某提起之诉,并作为另案处理C.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田某提起之诉,告知田某与陈某共同提起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陈某提起之诉,但应追加陈某为共同原告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第57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

本题中,田某和陈某合伙经营打印社,属于合伙关系,二人应该作为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且该共同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故法院应当追加陈某为共同原告,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2.甲对乙提起的返还借款的诉讼,就乙向甲借款事实的证明,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哪一选项属于直接证据?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答案:A解析: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A 项中“借据的复印件”,虽然其证明力比原件的证明力小一些,但是其能单独、直接证明借款事实,因此属于直接证据。

2018法考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

2018法考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

2018年法考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备战法考,模拟试题练习必不可少,可以帮助你查漏补缺,同时练习手感和状态,节约备考精力、时间,提高复习效率。

随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的临近,同学们的复习也慢慢进入状态,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练习自然必不可少,今年已经全面推行机考,大家可以多做练习寻找题感,尽快熟悉机考模式。

一、单项选择题1.甲死后遗产已经分割,其中乙按照遗嘱继承了5万元现金,丙按照受遗赠分得3万元现金,丁依照法定继承分得汽车一辆,价值10万元。

经查,甲生前欠李某债务2万元。

关于对李某的债务应如何清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由丁还2万元B.乙、丙各还1万元C.乙还5000元,丁还5000元,丁还1万元D.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答案】A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案件不得公开审理?()A.甲公司起诉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B.李某以丈夫王某经常殴打自己起诉要求离婚C.陈某以丈夫高某丧失性功能,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为由起诉离婚D.史某诉钱某在公开出版的书中虚构情节对其进行影射,侵害其名誉权【答案】C3.根据仲裁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A.当事人双方约定合同纠纷由南京仲裁委员会或者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必须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否则仲裁协议无效B.仲裁协议约定合同纠纷由地处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当事人未能通过补充协议方式选择向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该仲裁协议无效C.张三去世以前,曾与李四之间订立了一份仲裁协议,约定木材质量纠纷由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现在张三的儿子发现李四提供的木材质量有问题,他只能向法院起诉D.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曾约定合同争议由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在海北公司分立为甲公司和乙公司以后,该仲裁协议对甲公司和乙公司仍然有效【答案】C4.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

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2018年司法考试试题

2018年司法考试试题

2018年司法考试试题2018年司法考试是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认证的重要考试,它包括了法律知识、案例分析、法律文书撰写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考试的目的是选拔具备扎实法律基础和实际应用能力的法律人才。

以下是一些模拟试题的内容,供参考: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集会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财产权2. 以下关于合同法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A.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B.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但违约金过高的,法院可以调整C. 合同一旦签订,当事人不得单方面解除D. 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违反合同约定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无效?A. 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B.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C. 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D.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2.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A. 非法拘禁B. 非法搜查C. 侵犯公民的名誉权D. 侵犯公民的财产权三、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急需资金,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10%。

一年期满后,张某未按约定还款。

李某多次催要,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李某无奈之下,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偿还本金及利息。

问题:1. 李某是否有权要求张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 如果张某在法庭上提出,李某在借款时存在欺诈行为,张某是否可以据此拒绝偿还借款?3.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如何判断张某的还款责任?四、法律文书撰写题请根据上述案例,模拟撰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模拟试题,实际的司法考试试题会由国家司法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考试大纲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且每年试题内容都会有所变化。

考生在备考时应以最新的考试大纲和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系统的复习和准备。

同时,考生也应关注司法考试的最新动态,以便及时了解考试信息和要求。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套真题(包括客观题试卷一、试卷二、主观题试卷三和答案解析)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套真题(包括客观题试卷一、试卷二、主观题试卷三和答案解析)

2018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客观题)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第1题马锡五在审理“抢亲案”时发现,女方与男方两情相悦,定有婚约,女方父亲为了更多的彩礼将女儿许配另一人,男方父亲带领婚礼抢亲,马锡五判婚姻有效,男方父亲判徒刑半年,女方父亲判劳役半年,判决一出,群众无不交口称赞。

关于马锡五审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群众们不能理解的判决,很难具有公信力B.司法裁判要坚持走群众路线C.马锡五知民情知民意D.只要群众满意,不必恪守法律第2题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A.必须建立重大责任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B.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C.积极推进政*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D.为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行政机关可以法外设定权力。

第3题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要逐步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B.要逐步实行人*陪审员不单审理事实认定,而且还参与法律适用问题,切实保障人*群众参与司法。

C.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度变为立案等级制度D.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

第4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深人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下列哪一种做法不符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的做法?A.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B.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C.探索建立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D.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应当单独表决第5题近期,无人驾驶汽车在公共交通道路行驶,公众围绕其是否违法、事故后是否担责、如何加强立法进行规制展开讨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 全集

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 全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

|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

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

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

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

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无效B.效力待定C.可撤销D.有效4.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2】11.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

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

”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

本案应如何处理?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不当得利的后成据有以下要件:一方面取得财产利益;另一方面受有损失;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与另一方受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在本题中,王先生得到洗车服务确无法律上的根据。

但由于不是财产权益,且这种利益与一方受有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而不构成不当得利。

故A项正应排除。

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不要费用。

据此,停车场工作人员为王先生洗车虽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但不是为避免王先生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的服务,因而不属于无因管理。

故B项应排除。

根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冠词的协议。

据此,停车场工作人员与王先生之间并未就洗车达成协议。

故C项应排除。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停车场工作人员为王先生洗车无法律依据。

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钱。

12.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

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

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应如何处理?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根据《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项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3)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3)一、单项选择题1.甲是一书法爱好者。

乙前往韩国首尔出差,甲口头委托乙为自己代买某种高级毛笔10支,回来后甲如数支付款。

乙出国不久,甲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乙不知甲已经去世,仍精心挑选了甲需要的高级毛笔10支,价值5000元。

乙回国后,甲的儿子丙以父亲已经去世,自己不需要毛笔为由拒绝接受毛笔和支付价款。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甲已经死亡,乙的代理行为无效B.乙的代理行为经过丙的追认后有效C.丙有权决绝接受毛笔,并拒绝支付5000元价款D.丙应当接受毛笔,并支付5000元价款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被代理人死亡,并不当然导致代理关系的消灭,委托代理人不知情的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承担2.美羊羊参加灰太狼的生日Pany时很想吃比萨饼。

美羊羊在借用灰太狼的手机打电话时,又偷偷地以借用的手机给必胜客打电话,并以灰太狼的名义订购了3个比萨饼,要求必胜客送到灰太狼家中,必胜客如期送至。

关于美羊羊叫外卖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构成表见代理,必胜客有权要求灰太狼支付价款B.构成无权代理,灰太狼有权拒绝支付价款C.构成间接代理,必胜客有权选择要求美羊羊或者灰太狼支付价款D.构成自己代理,美羊羊应承担全部责任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美羊羊不具有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此处对于美羊羊借用灰太狼的手机,以灰太狼的名义订购比萨饼,必胜客是否有理由认为美羊羊具有代理权是关键一般认为表见代理有三种形态:一是外表授权的表见代理,即相对人持有被代理人盖有公章的合同书等,此处显然不属于外表授权的表见代理;二是特定关系的表见代理,即表见代理人具有某种商业上的身份关系,如客户经理等,此处也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三是容忍的表见代理,即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而不表示反对,此处也不属于此种情况因此本题所涉及的是一般的无权代理,依照《合同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无权代理,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而应由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故本题选项为B3.王某因装修房屋与甲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5万元,包括室内装修、墙面粉刷、洁具、灯具安装等内容。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10)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10)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10)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啦,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10)一、单项选择题1.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

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

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答案】D【解析】本题考自力救济。

现代社会以公力救济为原则,但公力救济有其缺陷,尤其是它无法满足某些紧急情况的要求,因此,法律亦允许当事人在一些来不及诉请公力救济的情况下采取自力救济措施。

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两种。

自助行为,即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约束或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毁损的行为,一般认为需具备四个要件:一是为保护自己的权利;二是情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三是采取的手段适当;四是事后及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本题中,住店客人未付房钱既要离开旅店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放,并打报警电话,该行为完全符合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不构成侵权。

2.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人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

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应定?A.构成不当得利B.构成侵权行为C.构成无权代理D.并无不当【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受损失的,应当将取得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投入到张某的奶箱中,这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不当得利,在王某与张某之间产生的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

但不能选A,因为题中问张某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指的是张某取而弃之的行为,这显然是不构成不当得利的。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综合试题八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综合试题八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综合试题八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综合试题,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综合试题八(一)2007年10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2007年11月3日、5日,甲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11月7日、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7年11月15日,甲向戊借款10万元,也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

戊要求甲再提供其他担保,甲的好友己交给戊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甲和戊的借款合同作保证人,戊收下后未做任何表示。

2007年12月1日,甲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甲均未偿还,乙、丙、丁、戊均对该汽车主张抵押权。

另查明,甲在2007年10月29日已经将该车租给了庚,租期2年,每月租金15000元。

2008年4月,在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经过法院拍卖,该汽车由辛拍得。

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1-3题。

1.关于甲的汽车上各抵押权的先后顺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①乙、②丙、③丁、④戊B.①丙、②丁、③戊、④乙C.①丁、②戊、③丙、④乙D.①丙、②丁、③乙和戊答案:D解析:本题包含两个考点:抵押权的成立、抵押权的清偿顺位,重点考查后一个问题。

《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题中以同一辆车作为标的物进行四次抵押,虽然有的进行了登记,有的没有,但是登记与否都不影响抵押权本身的成立。

《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本题中,乙的抵押权和戊的抵押权都没有办理登记,而丙的抵押权和丁的抵押权办理了登记,因此丙的抵押权和丁的抵押权优于乙的抵押权和戊的抵押权;又因为丙的抵押权优先于丁的抵押权登记,所以丙的抵押权最先受偿,其次是丁的抵押权。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综合试题八【2】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综合试题八【2】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综合试题八【2】(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

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

第25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

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

请回答10-12题。

10.下列关于甲、乙、丙之间关系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有效B.甲、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损害乙的利益C.甲不应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因为房屋系意外焚毁D.丙应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答案及解析:A 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没有其他合同生效的阻碍事由,所以合同是成立且生效的,所以A项是正确的。

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丙为善意第三人,甲和丙之间签订的合同也是成立且生效的,所以B项是错误的。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对于违约适用的是严格责任,除不可抗力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之外,只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甲应当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所以C项是错误的。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丙没有占有房屋。

丙不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所以D项是错误的。

11.下列关于甲、丁之间买卖合同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A.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B.合同因自始履行不能而无效C.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D.如果合同被撤销,则甲应向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答案及解析:ACD .我过《合同法》规定因欺诈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甲对合同被撤销有过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018司法考试三卷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八

2018司法考试三卷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八

2018司法考试三卷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八2018司法考试三卷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八1.李某和王某因租房合同发生纠纷,他们的纠纷有可能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解决?(ABCD)A.李某和王某二人和解B.请居委会的张大妈进行调解C.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D.一方起诉至法院2.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ABD)。

A.诉讼主体在实体法律关系上的平等性B.解决争议的性质C.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的平等性D.举证责任的负担3.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ACD)。

A.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民事审判权B.保证诉讼参与人切实履行诉讼义务C.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D.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4.民事诉讼程序的内在价值包括(ABD)。

A.程序自由价值B.程序公正价值C.秩序价值D.程序效益价值5.1990年2月,李兵借给王军1000元人民币,约定6个月之后归还。

到期后,经李兵多次催要,王军拒不偿还。

李兵遂于1991年4月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4月7日决定受理。

4月15日,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则对该案审理应当适用的法律包括:(AC)。

A.1991年《民事诉讼法》B.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C.《民法通则》D.《合同法》6.我国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围包括:(ABCD)。

A.我国的领海B.我国的领空C.我国领土的延伸部分D.我国驻外使、领馆7.民事诉讼程序的工具价值包括:(BC)。

A.程序公正价值B.实体公正价值C.秩序价值D.效率价值8.有关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CD)。

A.调解行为如有违法,人民法院有权纠正。

B.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人民调解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D.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9.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发生作用的范围,包括:(ABCD)。

A.对人的效力B.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C.对事的效力D.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10.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有:(ACD)。

2018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复习试题及答案(二)

2018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复习试题及答案(二)

2018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复习试题及答案(二)许多考生已经进入2018司法考试的备考阶段,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2018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复习题及答案”,供考生们参考复习,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更多司法考试资讯,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2018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复习试题及答案(二)1.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

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

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

对此,周围多有议论。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

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

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参考答案:D2.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参考答案:B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参考答案:C4.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

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

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C.乙归还电脑的行为是承诺D.乙送还电脑是义务,不能获得奖金参考答案:B5.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1.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

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由乙自行承担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参考答案】C【相关考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承担【参考解析】交通事故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据此,C项说法正确。

2.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

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

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对此,应如何处理?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参考答案】D【相关考点】民事责任的构成及其承担【参考解析】判断乙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首先应当判定甲乙之间是否已经成立合同。

本题中,无论要从要约还是从承诺的角度看,双方都没有订立合同的真是意思,亦没有受其意思表示约束的真是意思,因此甲乙的行为都分别不构成要约和承诺,双方亦不存在已经成立和有效的合同,故A项处理错误。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综合试题三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综合试题三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综合试题三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综合试题,希望能帮到你们,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综合试题三1.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某演员将其演出收入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行为是单方行为B.陈某去世前设立遗嘱的行为是身份行为C.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为他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是负担行为D.李某受领赵某错误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是实践行为答案:ABCD解析:以是否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单方行为是指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遗嘱、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的追认、抛弃所有权等。

双方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恩惠不能滥施于人”的理论,赠与实际上需要赠与方和受赠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选项A中的捐赠行为应属于双方行为,故A项说法错误。

根据发生的效果是身份关系还是财产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身份行为和财产行为。

身份行为是指发生身份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辞去委托监护、收养等。

财产行为是发生财产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物权行为,如抛弃、交付等;也有债权行为,如买卖、承揽合同等。

B项中陈某设立遗嘱的行为并没有发生身份变动的效果,而是发生了财产变动的效果,因此属于财产行为,故B项说法错误。

根据效力区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是直接发生财产权转移或者消灭的行为,处分行为的结果是权利的转移、权利内容的缩小或改变、权利上设定负担以及权利消灭等。

负担行为是发生给付义务效果的行为,负担行为的结果是权利不能直接实现,须经义务人的履行才能实现。

C项王某的行为为自己的所有权设立了限制,因此属于处分行为,故C项说法错误。

以意思表示之外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可以把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1.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

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由乙自行承担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参考答案】C【相关考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承担【参考解析】交通事故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据此,C项说法正确。

2.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

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

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对此,应如何处理?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B.Q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参考答案】D【相关考点】民事责任的构成及其承担【参考解析】判断乙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首先应当判定甲乙之间是否已经成立合同。

本题中,无论要从要约还是从承诺的角度看,双方都没有订立合同的真是意思,亦没有受其意思表示约束的真是意思,因此甲乙的行为都分别不构成要约和承诺,双方亦不存在已经成立和有效的合同,故A项处理错误。

因双方不存在要约和承诺的缔约过程。

根据民法原理,承担侵权责任需具备以下要件:损害事实;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

本题中,甲的损失并非由乙实施侵权行为所致,其主观上也不具有过错,因此B项处理错误。

综上所述,甲的损失只能由其自己承担,故D项处理正确。

3.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

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

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

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规定表见代理的意义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诚信基础,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民事流转秩序。

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相应的法律关系。

故选项D正确。

4.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

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照哪一价款回赎典物?A.5000元B.3万元C.1.25万元D.1.5万元【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对他人的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出典人的权利有:让与典物所有权;设定担保物权;回赎典物。

回赎是出典人向典权人提出以支付原典价消灭典权的单方行为。

回赎是出典人的权利。

它只需要出典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并支付原典价即可,不必取得典权人的同意即产生效力。

本题中,甲不必征得乙的同意,应按照原典价回赎。

故A正确。

5.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

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保证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因此,丙的担保责任起劫案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故应选D项。

6.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

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A.7万元B.6万元C.5万元D.4万元【参考答案】B【参考答案】《担保法》第28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很据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所获赔偿金有限受偿。

所以本案中,丙作为保证人的保证担保范围是房屋抵押担保10万元、汽车保险金3万元以及音响质押担保1万元以外的债务,应为6万元。

故B正确。

7.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

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

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

后甲发现,向丙追索。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设置于《物权法》颁布之前,其答案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规定:“拾得以实物、漂流物或则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偿还。

”《民通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归属又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题目中,奇石为甲的遗失物,乙将奇石配以基座行为属于添附行为,新物应归原物所有人甲所有,但甲应付给乙相应的补偿。

丙是通过接受赠与这种无偿方式取得奇石,因此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可取得奇石所有权。

故综上,A选项正确。

B、C、D均为错误的。

下面我们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来分析本题。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则动产转让给受让人时,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

”此外加上《民通意见》第86条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最终的结论仍然是奇石归甲所有,即A为正确答案。

8.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

”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

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根据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定金合同从实际脚骨定金之日起生效。

约定定金金额与实际交付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顶级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用不生效。

定金具有限额性,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的,并非全部无效,仅仅是超过的部分不以定金计。

故实际交付的定金是少于约定数额的,定金合同成立,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据此,C项正确。

9.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

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

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

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

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质押合同无效B.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C.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D.乙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在本题中我们首先要强调一下《物权法》对《担保法》的一个重大的修改。

《担保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担保法》第76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用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解释》第87条第1款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物权法》没有颁布之前,我国相关的法律和解释都混淆了物权行为和债券行为的生效要件。

质物或权利凭证的转移占有本来应当作为质权的生效要件,而不是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而合同的生效要件则根据《物权法》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的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为办理物权登记合同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可见,质权的生效要件和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物权法》第212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彻底纠正了以前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观点。

明确指出交付质押物或者权利凭证是职权成立的条件,而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

根据上述的论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本题选项B根据猿类的而法律规定是错误的选项。

而如今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则可以作为正确的选项。

由于甲已经将其出质的公司债券交付给了质权人乙,因此无论是当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还是现金根据《物权法》的规定,A项都是错误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