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建筑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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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07-3-22 17:04:4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12月1日8.3 室内消火栓等的设置场所8.3.1 除符合本规范第8.3.4条规定外,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2 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3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4 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5 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8.3.2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

8.3.3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8.3.4 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物和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其它建筑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一般规定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一般规定
疏散指示标识是建筑内用于指引人员疏散的重要设施,能够 在火灾发生时提供人员逃生方向。建筑防火规范对疏散指示 标识的设置要求包括位置、内容、亮度等方面,确保清晰可 见。
消防设施比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覆盖范围广 灭火效率高
喷淋灭火系统
适用于特定区域 灭火剂选择灵活
火灾报警系统
及时发现隐患 传输方式多样
疏散指示标识
03 工业建筑
用于生产制造的建筑
● 04
第四章 建筑构件的防火要求
墙体防火要求
01 防火等级
根据建筑用途和高度等因素确定
02 材料选择
选用符合防火标准的建筑材料
03 封闭性能
保证墙体在火灾中不易受损
屋面防火要求
防火材料选择
使用具有良好阻燃 性能的材料
防火层设置
设置防火层提高屋 面整体防火性能
防火涂料使用
03 建筑构件的防火要求
深入了解构件的防火性能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总结
建筑防火设计
基本原则 分类要求 材料要求 装修要求
消防设施设置
灭火器材 消防通道 消防电梯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建筑构件防火要求
墙体 楼梯 屋面 门窗
防火检测与报警
烟雾报警器 火灾报警器 气体灭火系统 火警电话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总结
规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施范围
涉及的建筑类型
安全检查
定期检查建筑防火 措施的重要性
应急预案
建筑火灾应急处理 措施
技术要求
建筑防火设计的具 体技术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总结
总结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的重要性,该规范 为建筑防火设计和施工工作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导,建筑单 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以确保建 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有效的防火保障。规范实施范围 涉及多种建筑类型,技术要求细化建筑防火设计的具体要求, 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是防火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管理责任界 定了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办公室防火管理制度(2篇)

办公室防火管理制度(2篇)

办公室防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办公室及其周围环境的安全,防止火灾发生,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和场所。

第三条办公室防火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公司应提供必要的防火设施和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公司应加强员工的火灾防护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第七条本制度的具体制定和修改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章办公室建筑和布局第八条办公室建筑和布局应符合相关防火规定。

在建筑物内应设置合适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并配备合适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

第九条办公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如油漆、气缸、汽油等。

第十条办公室内的电线、插座、电器设备等应符合安全要求,不能私拉乱接电源线。

第十一条楼层、墙面和天花板不得随意储存杂物,以免影响火灾发生时的疏散和灭火。

第十二条办公室应进行定期的消防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火灾风险控制第十三条办公室内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在电脑旁吸烟或者使用明火照明等。

第十四条办公室内应设立特定的吸烟区,并设置防火器材,加强对吸烟区的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室内的电线、插座、电器设备等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办公室内严禁在办公桌上或办公室内随意放置热饮,避免引发火灾。

第十七条办公室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

第十八条办公室内应安装合适的烟雾和火焰探测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九条办公室内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以确保员工疏散的安全性。

第四章火灾应急预案第二十条办公室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火灾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火灾报警程序和方法;2. 火灾疏散和逃生程序;3. 呼叫消防和医疗救援的联系方式;4. 各种消防器材和设备的使用方法;5. 不同灾情下的应急措施。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商业建筑应根据建筑面积和功能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都应有独立的疏散通道,并设有防火门、防火墙等防火设施,以隔离火灾蔓延。

2.防火门和防火墙:商业建筑的防火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一定的防火时间,能有效阻挡火灾的蔓延。

防火墙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使用功能进行设置,以防止火灾烟气和火势的扩散。

3.电气系统的防火设计:商业建筑的电气系统应采取防火措施,如电缆穿越防火墙处应采用防火套管,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减少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商业建筑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报警,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建筑物内应配备适当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灭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灭火设施。

5.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商业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6.应急照明和标志系统:商业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防火门等应配备应急照明和标志系统,当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和指引,以方便人员疏散。

7.防止火灾的设计和装修:商业建筑的设计和装修应符合防火规范,如使用阻燃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料,合理设置照明设施,避免电路过载等,以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8.定期检查和维护:商业建筑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如检查防火门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正常等,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总结起来,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要包括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防火门和防火墙、电气系统的防火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标志系统、防止火灾的设计和装修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等内容。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规范,才能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保障建筑物及人员的安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3.8 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小时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8.2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平方米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 平方米时,可设置1个。

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二、自动喷淋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第二节仓库的喷头布置第4.2.1 条喷头溅水盘与其下方被保护物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距可燃物品的堆垛,不应小于90 厘米;二、距难燃物品的堆垛,不应小于45 厘米;第4.2.2 条在可燃物品或难燃物品堆垛之间应设一排喷头,且堆垛边与喷头的垂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30 厘米。

第4.2.3 条高架仓库的喷头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 条和4.2.2 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置在屋面板下的喷头,间距不应大于2 米;2、货架内应分层布置喷头。

分层布置喷头的垂直高度,当储存可燃物品时,不应大于4 米;当储存难燃物品时,不应大于6 米;3、分层板上如有孔洞、缝隙,应在该处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板。

第4.4.2 条喷头距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应小于 10 厘米,并不应大于15 厘米,距边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5 厘米,并不应大于10 厘米。

办公楼消防设计规范

办公楼消防设计规范

办公楼消防设计规范办公楼消防设计规范办公楼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建筑,为了确保办公楼及其内部人员的安全,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消防设计。

以下是办公楼消防设计的规范要求:一、消防设施配置1. 建立完善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烟感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等,以便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安装消防水系统,包括消防栓、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等,以便在火灾发生时提供足够的灭火水源。

3. 配备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器具箱等,以供人员使用。

4. 建立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办公楼。

5. 安装自动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等,以在火灾发生时自动进行灭火。

二、建筑结构和防火隔离1. 办公楼的建筑结构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包括使用防火材料、设置防火墙、承重结构防火涂料等。

2. 办公楼应划分成不同的防火分区,通过防火墙、防火门等设施隔离,以减少火灾的蔓延。

3. 办公楼应设置室内消防水带,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使用消防水进行灭火。

三、电气设备和用电安全1. 办公楼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防雷击、防短路、防过载等功能,以减少火灾的发生。

2. 电气线路应采用优质材料,具备一定的耐火性能,防止因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4. 办公楼应配备有效的供电和电气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电气设备的故障,防止火灾的发生。

四、人员培训和消防演练1. 办公楼的相关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了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知晓疏散通道的位置等。

2. 办公楼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模拟火灾场景,进行疏散逃生,以检验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人员应变能力。

3. 演练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消防设计和应急预案,提高办公楼的火灾防范能力。

通过以上办公楼消防设计规范,可以提高办公楼的消防安全性能,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办公楼及其内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办公楼消防设计规范

办公楼消防设计规范

办公楼消防设计规范
办公楼消防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办公楼内的人员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

下面是办公楼消防设计规范的相关内容。

1.消防设备配置:
(1) 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应设立独立的消防控制室,配备至少1套自动报警系统,1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1套排烟系统。

(2) 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应设立集中的消防控制室,配备多套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

2.建筑结构设计:
(1) 办公楼应采用防火分区设计,将楼层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并设立防火墙,保证火势不能跨越分区传播。

(2) 办公楼的外墙应采用防火材料,选择A级或B级防火材料进行装饰。

3.疏散通道设计:
(1) 办公楼的疏散通道应保证通畅,设置合适的宽度,每个楼层应至少设置两个疏散通道,并设置标志和照明设备。

(2) 疏散通道的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指示疏散方向,使用耐火材料进行装修,保证通道不易受到火灾波及。

4.消防水源和供水系统设计:
(1) 办公楼应设置消防水池或消防水泵房,保证消防水源的充
足供应。

(2) 办公楼应设置消防水枪和消防栓,每个楼层应设置至少两个消防栓,并保证其正常工作。

(3) 办公楼的消防水源和供水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可靠。

以上是办公楼消防设计规范的部分内容,总结起来就是要确保办公楼内的消防设备配置齐全,建筑结构具备防火功能,疏散通道通畅,消防水源供应充足,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只有按照规范进行设计和维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办公楼内人员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1987.08.26•【文号】计标[1987]1447号•【施行日期】1988.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标准化正文*注:本篇法规先后被《建设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4号--关于修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公告》(发布日期:1995年8月21日实施日期:1995年11月1日)、《建设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7号--关于修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公告》(发布日期:1997年6月24日实施日期:1997年9月1日)、《建设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7号--关于修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公告》(发布日期:2001年4月24日实施日期:2001年5月1日)修订*注:本篇法规已被《建设部公告第45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发布日期:2006年7月12日实施日期:2006年12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5月1日附件:关于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计标[1987]1447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5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同时废止。

本规范只规定了建筑设计的通用性防火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施行中,必要时可根据本规范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报国家计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贯彻实施。

办公环境消防设计规范文件

办公环境消防设计规范文件

办公环境消防设计规范文件1.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办公环境消防设计规范,以确保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

办公环境消防设计规范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并提供适当的逃生通道和设备。

2.设计原则2.1.火灾风险评估在办公环境消防设计中,需要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分析办公场所的火灾风险等级。

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和建筑设计。

2.2.合规性要求办公环境消防设计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设计时应参考相关法规,确保消防系统的设计和设备符合合规性要求。

2.3.设计简洁性办公环境消防设计应遵循简洁性原则,避免过于复杂的设计和装置。

简洁的设计能够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易于维护性。

2.4.灭火设备布局根据办公场所的特点和布局,合理布置灭火设备,确保灭火设备的易见性和易操作性。

灭火设备应满足相应的标准,定期检测和维护。

3.设计要求3.1.建筑设计办公楼的建筑设计应考虑以下因素:-合理的建筑布局,确保容易疏散和逃生;-防火墙的设置,防止火势蔓延;-火灾报警系统的布置,及时发现火灾;-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的设置,确保员工的安全疏散。

32火灾报警系统办公环境应配备可靠的火灾报警系统,包括以下要求:-火灾报警器的选择和布置;-火灾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火灾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测和维护。

3.3.灭火设备办公环境应配备适当的灭火设备,包括以下要求:-灭火器的选择和布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灭火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

34疏散通道办公环境应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包括以下要求:-安全出口的设置和标识;-疏散通道的宽度和通畅性;-疏散通道的防火门和应急照明。

1.1.实施1.2.目管理办公环境消防设计应有专门的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推进设计实施过程,确保设计规范的执行和项目进度的控制。

1.3.设计审核办公环境消防设计应进行专业的设计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4.设备采购和安装根据设计方案,采购符合要求的灭火设备和消防系统,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和调试。

建筑设计知识:高层办公建筑标准层设计有哪些防火要求.doc

建筑设计知识:高层办公建筑标准层设计有哪些防火要求.doc

建筑设计知识:高层办公建筑标准层设计有哪些防火要求高层办公建筑标准层设计有哪些防火要求?
1.安全疏散要求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BG50045-95)中关于办公楼的安全疏散有以下规定。

(1)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为4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为20m。

(2)大空间办公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远的疏散口的直线距离应30mm。

2.防火分区要求
高度超过50m或重要办公楼(属一类高层),每个防火分区最大面积为1000m2,不超过50m的普通办公楼(属二类高层),每个防火分区最大面积为1500m2。

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

根据防火分区的要求,通常标准层只分为一个防火分区,若盲目扩大面积,将标准层分为两个防火分区,则徒然增加交通面积和消防电梯数量,造价也会随之增加。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1 总则
1.0.8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 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
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 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1.0.9 违反本规范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 处罚。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4 建筑平面布置与防火分隔
4.1.3 下列场所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
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 1 住宅建筑中的汽车库和锅炉房;
2 除居住建筑中的套内自用厨房可不分隔外,建筑内的厨房; 3 医疗建筑中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3.4 消防车道与消防救援场地
3.4.5 消防车道或兼做消防车道的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道路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快
速通行的要求; 4 坡度应满足消防车满载时正常通行的要求,且不
应大于10%,兼做消防救援场地的消防车道,坡度尚 应满足消防车停靠和消防救援作业的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2.2 消防救援设施
2.2.6 除城市综合管廊、交通隧道和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 械式汽车库可不设置消防电梯外,下列建筑均应设置消防电梯, 且 每个防火分区可供使用的消防电梯不应少于1部:
1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 5层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 第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4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丙类高层厂房; 5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封闭或半封闭汽车库; 6 除轨道交通工程外,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 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公共建筑防火规范

公共建筑防火规范

公共建筑防火规范公共建筑是指供公众使用的建筑物,如商场、学校、医院、体育馆等。

由于公共建筑人员数量众多,人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公共建筑的防火规范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公共建筑防火规范的主要内容。

首先,选材是公共建筑防火规范的基础。

公共建筑的主体结构和装饰材料应选择防火性能好的材料,如混凝土、石膏板等。

对于易燃材料如木结构,应进行防火处理,如使用阻燃涂料或体系。

其次,公共建筑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逃生设施。

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置多个疏散通道,并明确标示出口的位置和方向。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能被障碍物阻挡。

此外,公共建筑中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

再次,公共建筑应进行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和检查。

消防设施是防止火灾蔓延和限制损失的关键,因此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

如消火栓的堵塞情况、灭火器是否正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等,都需要定期检查并及时修复。

另外,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可以及时发现火灾,以便人员及时疏散。

系统应包括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可以全天候监测和提醒火灾情况。

同时,公共建筑还应与消防部门建立紧密联系,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和调动消防力量。

最后,公共建筑应加强消防教育和培训。

公共建筑管理员和员工应定期接受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理培训,提高他们处理火灾紧急情况的能力。

此外,还应加强公众消防宣传,提高公众对火灾防范和逃生方法的认识和掌握。

综上所述,公共建筑防火规范是保障大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选材、设置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并加强消防教育和培训,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和损失。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2020新版)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2020新版)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

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商业物业消防安全布局有什么要求?a,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b,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c,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d,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

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e,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8、商业物业安全出口有什么规定?a,商场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b,商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9、商业物业对各种走道、楼梯、通道的疏散宽度有哪些要求?a,商场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b,单层、多层商场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走道单面布房)或1.6m (走道双面布房)。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物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包括感烟、感温和感光等类型的火灾探测器,以及声光报警装置和联动控制措施。

2. 防火分区:建筑物应划分为若干防火分区,每个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或隔墙,以阻止火势蔓延。

3. 防火门窗:建筑物内部的防火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门,以限制火势的传播。

防火门和防火窗应符合相应的防火等级要求。

4. 防火维护通道:建筑物内部应设置防火维护通道,以保证消防人员和救援人员能够快速进入建筑物,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5. 消防系统:建筑物应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有效的消防系统,以及应急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

6. 紧急疏散通道:建筑物内部应设置充足且明显的紧急疏散通道,通道应保持畅通,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

7. 防火材料:建筑物内部的墙体、地面和天花板等部位应采用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的材料,如防火板、防火涂料等。

8. 防火安全设施:建筑物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防烟帘等防火安全设施,以增加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仅为常见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具体要求还应根据当地的建筑法规和消防法规进行制定。

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结构、建筑用途、人员密度等因素,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3.3.5 (强)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

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楼梯间应独立设置,不能共用。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办公部分的楼梯间至少独立设置一部。

)3.3.9 (强)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楼梯间应独立设置,不能共用。

)5.4.4(强)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高层内楼梯间应独立设置,不能共用。

多层内宜独立设置,不宜共用。

)( 本条规定中的“儿童活动场所”主要指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

这些场所与其他功能的场所混合建造时,不利于火灾时儿童疏散和灭火救援,应严格控制。

托儿所、幼儿园或老年人活动场所等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一旦发生火灾,疏散更加困难,要进一步提高疏散的可靠性,避免与其他楼层和场所的疏散人员混合,故规范要求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要完全独立于其他场所,不与其他场所内的疏散人员共用,而仅供托儿所、幼儿园或老年人活动场所等的人员疏散用。

这里的“老年人活动场所”主要指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等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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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建筑防火规范
首先我们先看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计等级的要求:
注:
①以木柱承重且以非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②高层工业建筑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其节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③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吊顶,如采用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④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规定有困难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非燃烧体。

⑤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规定执行有困难时,可采用0.75h非燃烧体。

⑥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二确定。

第2.0.2条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2的房间,其梁、楼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一级耐火等级的要求,但设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其梁、楼板的耐火极限仍可按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

第2.0.3条承重构件为非燃烧体的工业建筑(甲、乙类库房和高层库房除外),其非承重外墙为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可降低到0.25h,为难燃烧体时,可降低到0.5h。

第2.0.4条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楼板(高层工业建筑的楼板除外),如耐火极限达到1h有困难时,可降低到0.5h。

上人的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

第2.0.5条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顶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承重构件有困难时,可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构件。

但甲、乙、丙类液体火焰能烧到的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第2.0.6条建筑物的屋面面层,应采用不燃烧体,但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其不燃烧体屋面基层上可采用可燃卷材防水层。

第2.0.7条下列建筑或部位的室内装修,宜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一、高级旅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
二、演播室、录音室及电化教室;
三、大型、中型电子计算机机房;
总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内容,火灾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如果在建筑设计中,对防火设计缺乏考虑或考虑不周密,或者有考虑但没有认真执行,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

为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各种类型建筑均应进行防火设计,设计措施立足自防自救,从积极的方面预防火灾的发生及其蔓延。

附件: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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