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1)

合集下载

市行政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服务窗口,承担着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公务用车作为行政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为了规范车辆管理,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公务用车的管理。

三、组织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车辆管理小组,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车辆管理小组由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下设车辆管理员一名,负责具体执行车辆管理工作。

四、车辆管理职责1. 车辆管理员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整洁、性能良好。

2. 车辆管理员负责公务用车的调度,根据公务活动需求,合理安排车辆使用,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3. 车辆管理员负责公务用车的加油、保险、年检等事务的办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4. 车辆管理员负责公务用车的费用报销,按照规定的报销程序和标准,及时完成费用报销工作。

5. 车辆管理员负责公务用车的档案管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购买、维修、保养、保险、年检等信息。

五、车辆使用规定1. 公务用车仅限于服务中心的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2. 公务用车使用前,须向车辆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 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 公务用车使用后,驾驶员应及时向车辆管理员报告使用情况,包括行驶里程、油耗等信息。

5. 公务用车不得随意更改车辆标识,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形象。

六、车辆维护与保养1. 车辆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2. 车辆维护和保养应选择正规的维修机构,确保维修质量。

3. 车辆维护和保养的费用按照规定的报销程序和标准进行报销。

七、车辆保险与年检1. 车辆管理员负责办理公务用车的保险和年检手续,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车辆管理制度路政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路政车辆的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道路设施完好,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车辆管理范围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属于路政部门的车辆,包括巡逻车辆、执法车辆、清障车辆等。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一节:车辆保养与维修1.车辆保养:每辆车辆需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保持车辆的正常工作状态。

2.车辆维修: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送修,并按需进行维修。

3.车辆保险:所有车辆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第二节:车辆使用1.车辆使用范围:车辆仅限于在路政执法工作中使用,禁止私自使用或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车辆驾驶员:车辆使用时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关驾驶证的驾驶员驾驶。

3.车辆使用登记:每次使用车辆前,需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记录车辆的使用时间、地点等信息。

4.车辆巡查:车辆使用期间需要定期进行巡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状况。

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一节:行驶安全1.严禁超速行驶和违法变道。

2.驾驶员应保持驾驶专注,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第二节:车辆保管1.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应选择合适的地点,保证车辆安全。

2.车辆钥匙:每辆车辆的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私自带走或交给非相关人员。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附件:1.车辆使用登记表2.路政车辆保养维修记录表3.路政车辆违规处理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撤销驾驶证:指被交通管理部门撤销的驾驶证。

2.第三者责任险:车辆保险中的一种险种,用于保障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路政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路政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路政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路政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路政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路政车辆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和安全等工作。

第三条路政车辆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节能环保、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路政车辆的管理工作。

车辆管理部门应当明确职责,加强对车辆使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车辆采购和管理第五条车辆采购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择合格供应商,确保车辆质量。

第六条车辆使用人应当熟悉车辆性能,遵守交通规则,爱护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第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购置时间、使用状况、维修保养记录等,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三章车辆使用和调度第九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工作需要合理使用车辆,节约燃油,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规定进行车辆调度,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用车申请,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将车辆私借他人,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活动。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完成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绕道或延时,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车辆维修和保养第十三条车辆维修应选择合格的维修厂家,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四条车辆保养应按照保养周期和项目进行,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第十五条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应当详细记载,包括维修保养时间、地点、项目、费用等,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五章车辆安全和事故处理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速,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使用人进行安全考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整改。

市政管理处车辆管理办法

市政管理处车辆管理办法

市政管理处车辆管理方法市政管理处车辆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管理处车辆管理,保障市政管理工作的顺当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市政管理处车辆管理,应当遵从“安全、高效、节省、环保”的原则,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利用效率。

第三条市政管理处所属全部汽车,包括公务用车、特种车、工程车辆、客车等,均适用本管理方法。

第四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管理水平和科学化水平。

第五条各车辆用户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安全法》等有关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公司的车辆使用制度和规定。

第二章车辆的购置、保险和注销第六条市政管理处购置车辆,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择优选用,选择有生产厂家信誉、车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好、技术配件完善的汽车。

第七条购置车辆时必需通过招标公告或拍卖方式进行采购,并依照有关规定向国家税务、财政部门依法开具发票、结算款项。

第八条在使用期间,车辆必需进行定期检测、保养等维护保养操作,确保车辆的技术情形和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能保证安全行驶和经济效益。

第九条车辆保险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订立保险政策。

在购置车辆时,必需依照国家规定购买强制保险,并依据实际情况选购相应的保险。

第十条当车辆退役、报废或出售等需注销时,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上报有关国家机关注销。

第三章车辆保养、维护和修理和保管第十一条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和修理应当依照国家标准和车辆操作手册的规定执行,确保车辆技术情形和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适时除去设备损坏和故障。

第十二条车辆保管工作要求车辆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保管职责,做好保管工作。

车辆保管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保管职责,保管车辆保持完好,保证安全和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车辆外派或出差使用,车辆保管责任人应当出具车辆使用申请,经车辆管理部门批准后使用。

第四章特种车辆管理第十四条特种车辆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执行。

市政管理车辆管理制度

市政管理车辆管理制度

市政管理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市政管理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共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市政管理机关及其下属单位所属的公务用车。

三、管理原则1. 合理使用:公务用车应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合理使用,不得私用。

2. 省约节流:公务用车应按照经济、实用、公平的原则进行配置和使用,节约开支。

3. 公开透明:管理车辆的配置、使用和费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 制度约束: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凡有违反者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四、管理责任1. 市政管理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公务用车管理机构,负责公务用车的配置、使用和管理。

2. 各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公务用车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3. 公务用车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并报告市政管理机关。

五、公务用车配置1. 配置原则(1)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公务用车。

(2)体现经济与实用,对于同一类别的单位,应当按照工作需要配置适当数量和类型的公务用车。

(3)公务用车应当根据使用频度和工作需求进行配置,并且应当符合车辆国家标准。

2. 配置程序(1)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公务用车配置计划,经过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申请购置。

(2)购置公务用车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或者合同制定方式进行采购。

3. 使用原则公务用车配置后应当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使用,不得私用。

六、公务用车使用1. 使用范围公务用车应当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活动;除非经过批准和获得允许使用。

2. 使用程序(1)公务用车使用前应当经过正式审批,有明确的公务活动任务。

(2)使用单位应当将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公务用车管理部门。

3. 临时使用(1)临时有公务需要的单位,应当提前向公车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才能临时使用。

(2)临时使用公务用车应当如实填写使用情况,并在结束后及时报告公车管理部门。

政务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中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政务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中心所有车辆及其使用人员。

第三条政务中心车辆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规范使用、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政务中心车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车辆管理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和措施;(二)审批车辆购置、报废、调拨等事项;(三)监督车辆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四)协调解决车辆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车辆购置、报废、调拨等手续的办理;(二)负责车辆使用、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三)负责车辆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四)负责车辆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

第三章车辆购置与报废第六条车辆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政务中心工作需要;(二)性能优良、安全可靠;(三)经济合理、符合预算。

第七条车辆购置程序:(一)提出购置申请;(二)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分析;(三)报政务中心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四)签订购置合同;(五)办理购置手续。

第八条车辆报废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车辆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二)车辆因事故等原因导致无法修复;(三)车辆技术性能严重下降,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第九条车辆报废程序:(一)提出报废申请;(二)车辆管理部门进行鉴定;(三)报政务中心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四)办理报废手续。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维护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合法的驾驶证件;(二)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三)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规定:(一)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二)车辆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三)不得将车辆用于私事;(四)不得擅自转借他人驾驶。

第十二条车辆维护保养:(一)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进行日常保养;(二)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三)车辆保养、维修记录应齐全。

市政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市政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市政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车辆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政公司所有车辆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政公司车辆管理工作遵循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安全行车、节约用车的原则。

第四条负责市政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的部门是行政部门。

第五条所有驾驶员及乘客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严格履行职责。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市政公司车辆使用分为公务用车和企业用车。

第七条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单位领导参加会议、出差等公务活动,企业用车主要用于公司工作业务。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必须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表。

第九条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整洁,合理使用油耗。

第十条每台公务用车都应有专门的用车人员,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第十一条企业用车的管理采取借车制度,借车公司必须按时还车,并保持车辆完好。

第十二条企业用车的管理由公司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车辆排查,检查车况和油耗情况。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和企业用车的使用都要经过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车辆维护管理第十四条市政公司车辆的维护工作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负责,每台车辆都有固定的维护周期和维护台账。

第十五条每辆车的维护工作主要包括定期保养、装备检查、事故处理等。

第十六条车辆维护工作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维护时间表进行维修,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沟通行政部门。

第十八条行政部门要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车辆保险管理第十九条市政公司所有车辆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商业险。

第二十条所有车辆保险的购买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及时更新保单和保险金额。

第二十一条购买车辆保险时必须提供车辆的相关信息和证件,确保保险购买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车辆使用单位要妥善保管保险单和相关证件,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备。

第五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车辆安全是市政公司车辆管理的首要任务。

路政工作车辆管理制度

路政工作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路政工作车辆管理,确保路政工作车辆安全、高效、有序地服务于路政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路政工作车辆,包括路政巡查车、路政执法车、路政养护车等。

三、车辆使用规定1. 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制动、灯光、转向等关键部件齐全有效。

2.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 车辆行驶时,驾驶员应保持车距,不得超速、超车、逆行、疲劳驾驶。

4.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车容整洁,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外观。

5. 车辆不得用于非路政工作活动,如私人出行、接送亲友等。

6. 车辆在执行路政工作任务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擅自改变任务。

7. 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应遵守现场指挥,服从路政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

四、车辆维护保养1. 车辆维护保养应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和保养手册进行,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 车辆保养周期为每行驶10000公里或每6个月进行一次,保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机油、机滤、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等。

3. 车辆保养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保养记录应完整、真实。

4. 车辆保养费用由单位承担,驾驶员不得擅自使用车辆进行保养。

五、车辆报废1.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年限,应立即报废。

2. 车辆报废前,应由单位组织进行技术鉴定,确定报废资格。

3. 报废车辆应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严禁擅自处理。

4. 报废车辆的处理费用由单位承担。

六、车辆保险1. 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

2. 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保险到期前一个月,驾驶员应提前办理续保手续。

3.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4. 保险理赔手续齐全后,驾驶员应及时领取理赔款项。

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2篇

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2篇

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精选2篇(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行政管理需求的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的使用越来越频繁。

为了规范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行车安全,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车辆管理制度。

安全优先: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效率为重: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满足工作需求。

节约成本: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成本,避免资源浪费。

规范操作:建立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和维护行为。

用车申请用车人员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表》,明确用车时间、地点、事由及预计行驶里程。

申请表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备案。

车辆调度车辆管理部门根据用车申请,合理安排车辆调度计划。

紧急任务需优先保障用车,必要时可临时调用非任务车辆。

车辆使用用车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车辆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执行,不得私自改变用途或路线。

车辆归还用车结束后,应及时归还车辆,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

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确保车辆整洁、油量充足。

定期保养车辆管理部门应制定车辆保养计划,确保车辆定期接受专业维护。

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机油、检查刹车系统、轮胎更换等。

故障维修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联系专业维修人员或机构进行维修。

保养记录每次保养和维修后,应详细记录保养和维修内容、费用等信息。

保养记录应作为车辆档案的一部分,妥善保存。

安全教育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新驾驶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检查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应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轮胎、刹车、灯光、雨刷等关键部件。

事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报警,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车辆管理部门应协助处理事故,并负责后续的保险理赔等工作。

费用预算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制定年度费用预算。

市政办车辆管理制

市政办车辆管理制

市政办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市政办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管理条例》和市政办相关规定,制定本车辆管理制度。

二、车辆管理基本原则1.节约原则:车辆使用应以需求为基础,合理安排行车任务,杜绝无效行车和浪费资源。

2.安全原则:车辆行车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3.环保原则:车辆排气污染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车辆。

4.公平原则:车辆使用应公平合理,不得将车辆资源用于个人私利。

5.公开透明原则:车辆管理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车辆使用范围市政办车辆主要用于公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会议、调研、巡视、接待等。

车辆使用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做好记录。

四、车辆使用流程1.申请:车辆使用人员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并经上级负责人批准。

2.调度: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车辆使用需求,合理安排车辆,并通知使用人员。

3.行车记录:车辆使用人员应在行车前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记录行车里程、用车时间等信息,并报备车辆管理部门。

4.行车安全: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5.维护保养:车辆使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保养车辆,保证车辆正常使用。

6.违章处理:车辆使用人员如有违章行为,应及时处理,并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7.车辆归还:车辆使用结束后,车辆使用人员应按时归还车辆,并填写《车辆使用归还表》。

五、车辆管理责任1.上级领导:负责对车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对车辆使用申请的审批和把关。

2.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度、维护保养、违章处罚等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营。

3.车辆使用人员:严格遵守车辆使用规定,安全驾驶,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合理使用车辆资源。

六、车辆管理信息化建设车辆管理部门应建设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车辆使用情况、行车记录、维护保养等信息的统一管理和查询,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路政执法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路政执法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路政执法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政执法车辆管理,提高执法效率,保障路政执法车辆安全运行,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路政执法车辆是指由交通管理部门专门配备、用于路政执法工作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路政执法车辆应当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下列要求:(一)装备专用执法器具,并在车身上喷涂统一的标识;(二)具备执法人员专用座位,并安装有执法工作需要的通讯设备;(三)符合相关交通安全标准,车辆性能良好,安全有效。

第四条路政执法车辆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依章办事的原则,保证依法履行执法职责。

第五条路政执法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保证车辆的安全可靠。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

第六条路政执法车辆驾驶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确保执法安全、效率和准确。

第七条路政执法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区域进行执法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八条路政执法车辆的购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保证车辆的质量和性能达标。

第九条对于路政执法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的登记台账、维修保养记录、操作日志等。

第十条路政执法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当由专门负责的机构或单位负责,确保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路政执法车辆的更新更换应当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车辆性能的优化。

第十二条路政执法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考核。

第十三条路政执法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交通法规、违章执法。

第十四条路政执法车辆的使用范围应当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三章执法行为第十五条路政执法车辆的执法行为应当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执法或者恶意追赶。

第十六条路政执法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得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第十七条路政执法车辆在执法中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及时做出记录和通报。

行政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行政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中心车辆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高效、有序,提高车辆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中心所有车辆,包括公务车、租赁车、临时借用车辆等。

第三条行政中心车辆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使用、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编制与审批第四条行政中心车辆编制应根据工作需要、车辆性能、行驶里程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五条车辆编制需经行政中心领导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车辆购置、更新或报废,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一)车辆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车辆购置(更新、报废)申请表》。

(二)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行政中心领导审批。

(三)审批通过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购置、更新或报废手续。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七条车辆使用实行预约制度,使用部门需提前一天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预约申请。

第八条车辆使用时,驾驶员需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第九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需将车辆驶回指定地点,并做好车辆交接工作。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四章车辆维修与保养第十三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由行政中心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车辆维修、保养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二)车辆管理部门根据故障情况,安排维修或保养。

(三)维修、保养完成后,驾驶员需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车辆保险与赔偿第十六条车辆保险由行政中心统一购买,保险期限为一年。

第十七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拨打报警电话。

第十八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需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一)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公共交通大型车安全管理制度

公共交通大型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共交通大型车(以下简称“大型车”)的安全运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2. 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3. 严格执行,持续改进。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大型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大型车安全管理工作,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 驾驶员:负责驾驶大型车,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 乘务员:负责维护车厢秩序,保障乘客安全;协助驾驶员做好行车安全工作。

4. 维修保养人员: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四、运行管理1. 车辆管理:大型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取得合法营运资格;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 驾驶员管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驾驶资格,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3. 乘客管理:驾驶员和乘务员负责维护车厢秩序,保障乘客安全;乘客必须遵守乘车规定,不得在车厢内吸烟、乱扔垃圾等。

4. 行车路线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行车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路线;行驶过程中,注意观察路况,遵守交通信号。

五、应急处理1. 事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和乘务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人员。

2. 应急救援: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应急救援设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监督检查1. 定期检查: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对大型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大型车管理制度

大型车管理制度

大型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大型车辆的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大型车辆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管理机构1.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大型车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政策,保证大型车辆的安全运行。

2. 公安交管部门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对大型车辆进行巡查和监督,严格查处违反交通规定行为。

四、大型车辆的运行管理1. 大型车辆必须进行合格检测、年度审验,并按时办理检测合格标记。

2. 大型车辆必须按照相应的运输路线和时段行驶,不得越线行驶和擅自改变原定行车路线。

3. 大型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驾驶。

五、大型车辆的维护管理1. 大型车辆必须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 大型车辆配备必备的安全设备,如防抱死系统、安全气囊等,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乘客安全。

六、大型车辆的运行安全1. 大型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规行为。

2. 大型车辆在行驶中不得疲劳驾驶,必须按照规定的驾驶时长和休息时间进行驾驶。

3. 大型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装载规定,牢固固定货物,确保在行驶中货物不至于倒塌或移位。

七、大型车辆的管理处罚1. 对于违反交通规定的大型车辆,将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扣分、停驾等处罚措施。

2. 对于严重违法的大型车辆及其驾驶员,将采取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逮捕等严厉处罚措施。

八、大型车辆的事故处理1. 对于发生事故的大型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事故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2. 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经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制定,并于公告后生效。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对于未规定的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1)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1)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1)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第一条车辆的申购评估车辆的申购需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比对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从而进行不同型号车辆的选购。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购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条车辆的购买车辆购买必须根据申请审批意见进行购置。

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

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件作为附件。

第三条车辆的验收车辆必须送到项目指定位置,验收时必须由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市政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进行车辆验收。

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完备,随车所送易耗品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

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

所有存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

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条车辆资料管理车辆验收完成后,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将所有车辆相关资料收齐,完成如下工作: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保管好备用钥匙等;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完好放置;3、编制《》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进行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第二章车辆保险管理制度第一条车辆保险类别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

版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方案

版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方案

版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方案一、市政车辆的管理目标1.提高市政车辆的使用效率,减少闲置时间和浪费。

2.加强市政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3.提高市政车辆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防止腐败和滥用行为。

4.注重市政车辆的环保性,推行绿色出行理念。

5.推动市政车辆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精确度。

二、市政车辆的申请和使用管理1.市政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市政车辆使用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2.市政车辆的使用需提前登记申请,通过审批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使用。

3.使用市政车辆时,驾驶人员应按规定呈报使用目的、行驶路线和时间等相关信息,并做好驾驶安全和车辆保养工作。

4.回收闲置市政车辆,优化和完善市政车辆使用计划,提高车辆利用率。

三、市政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管理1.市政车辆保养和维修实行定期计划,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市政车辆保养和维修工作需委托给合格的维修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维修质量和维修费用。

3.市政车辆保养和维修费用应由使用单位或部门负责支付,不得使用公款私用。

4.加强市政车辆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和统计,建立车况档案,及时了解车辆状况和需修理的项目。

四、市政车辆的管理责任和监督1.市政车辆的使用责任由使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承担,应对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2.监督部门应对市政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使用或管理不善的单位进行纠正和处罚。

3.建立健全市政车辆管理考核制度,将市政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单位考核和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

五、市政车辆的信息化管理1.市政车辆管理应推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市政车辆管理系统,实现车辆信息的集中管理和监控。

2.车辆使用人员应对车辆信息进行真实、准确和完整地记录和填报。

3.市政车辆管理系统应具备查询和统计功能,实现对车辆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实时监控和报表生成。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市政车辆管理制度方案,该制度方案的实施可以提高市政车辆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市政车辆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推动市政车辆的环保性和信息化管理,以达到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形象的目的。

工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

工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

工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一、市政车辆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市政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行驶资格和手续,所有操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安全第一原则:市政车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是工程施工的首要保障,任何违章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3.节约用车原则:市政车辆的使用必须合理高效,避免浪费和滥用,降低成本。

4.统一管理原则:所有市政车辆必须经过统一管理、调度和监督,确保车辆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5.技术规范原则:市政车辆的选用和维护必须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和使用寿命。

二、市政车辆的分类及管理市政工程涉及到的车辆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施工车辆、运输车辆、工程车辆等,每种车辆都有其独特的使用特点和管理要求。

针对不同类型的市政车辆,需要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制度,确保其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1.施工车辆管理:施工车辆是市政工程施工中最常用的车辆之一,主要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等,需经过专业操作人员驾驶和操作。

施工车辆管理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车辆在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工作状态。

2.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主要用于市政工程物资的运输和运送施工人员,如货车、客车等。

管理者应制定明确的调度计划,合理安排车辆的行驶路线和时间,确保运输效率和安全,节约用车成本。

3.工程车辆管理:工程车辆主要包括机械设备、车辆工具等,用于配合市政工程的施工和维护工作。

管理者应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三、市政车辆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措施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市政工程车辆必须经过统一注册登记,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技术参数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变更。

2.车辆保险投保:所有市政车辆必须购买相应的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和保障权益。

3.车辆维护保养:市政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机械设备的润滑、更换易损件等,确保车辆的正常工作状态。

市政办车辆管理制度

市政办车辆管理制度

市政办车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办公室驾驶员及车辆管理,保证州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工作用车,制定本制度。

一、车班实行班长负责制。

车班要强化内部管理意识和安全意识,驾驶员要树立安全第一、优质服务的思想,讲职业道德,讲奉献精神。

二、加强车辆管理。

公务用车要说明用途、去向、乘车人数、用车时间,以便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切实保证州政府和办公室领导公务用车。

三、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用车,如遇特殊情况私人用车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四、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车库内,否则,如发生车辆被盗、损坏等情况,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五、车辆的修理实行申报制度,驾驶员发现车辆部件老化或损坏需修理时,首先提出申请单和修理意见,交由车班班长鉴定并出具车辆修理单,由州政府办公室领导同意,报经州采购中心许可后方可修理。

不按程序,擅自修理车辆的,其修理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六、因公差旅费除住宿、燃料费发票由行政财务科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实报实销,其它不确定的发票必须由所服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未经领导签字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七、驾驶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有出车任务时,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工作要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八、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平时要坚持勤检查、勤擦洗,出车前必须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状态,车表洁净光亮,车内清洁舒适。

九、驾驶员要忠于职守,遵守政治纪律,不该间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做好保密工作。

十、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十一、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准酗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由其它人员驾驶。

否则,按有关规定对该驾驶员严肃处理。

凡酒后开车或私自出车而肇事的,除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个人因伤残而支付的医疗费用自理。

十二、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单位和个人吃、拿、卡、要、报、以及拨弄事非、破坏团结、参与赌博、进出娱乐场所,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限期调离。

市政公司大型车辆管理制度

市政公司大型车辆管理制度

市政公司大型车辆管理制度大型车辆管理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率,同时降低运营成本。

为实现这些目标,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车辆登记与档案管理每辆大型车辆都应有详细的登记信息,包括车辆型号、购置日期、使用状态等基础信息。

车辆的维修记录、年检情况、事故记录等也应纳入档案管理,形成完整的车辆生命周期档案。

二、驾驶员管理驾驶员是大型车辆运行的直接操作者,对其管理同样重要。

制度应规定驾驶员的资质要求、培训计划、考核标准以及健康监测等内容。

确保驾驶员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和健康检查,以保障驾驶安全。

三、车辆维护与保养大型车辆的维护与保养是保证其良好运行状态的关键。

制度中应明确车辆的日常检查、定期保养、故障处理等流程。

同时,应设立专门的维护团队,负责执行维护保养计划,并记录相关活动。

四、作业规范为了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效率,制度应制定具体的作业规范。

这包括车辆的作业时间、路线选择、载重限制、作业速度等。

特别是在城市繁忙区域,更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避免对交通的影响。

五、安全管理安全是大型车辆管理的首要原则。

制度中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如安装必要的安全设备、实施安全监控系统、制定应急预案等。

同时,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环保要求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大型车辆的环保管理也不容忽视。

制度应强调车辆排放标准的遵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辆,减少污染物排放。

七、监督与考核有效的监督与考核机制是制度执行力的保障。

制度应明确监督责任部门,定期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应建立考核体系,对车辆管理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管理措施。

八、法律法规遵循在制定大型车辆管理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管理措施均符合法律框架。

这不仅有助于避免法律风险,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重型车管理制度

重型车管理制度

重型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型车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交通效率,确保重型车安全行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行驶于道路上的重型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重型车管理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车辆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重型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重型车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

第六条未经授权擅自驾驶或使用重型车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处以相应处罚。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二章重型车的管理第八条重型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和制造,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明和号牌。

第九条重型车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应当清晰明确,不得存在转让、出租、挪用等情况。

第十条重型车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技术状态。

第十一条重型车的保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保障车辆和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重型车的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和驾驶执照,同时持有车辆行驶证明和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重型车的装载和运输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违反交通法规。

第十四条重型车的日常管理应当做到车辆清洁、整洁、安全,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完好和良好。

第三章重型车驾驶员管理第十五条重型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2.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和驾驶执照;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技能;4.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保持车辆和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重型车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重型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当注意车距、车速,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重型车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不得违反交通法规。

第十九条重型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配合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第一条车辆的申购评估车辆的申购需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比对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从而进行不同型号车辆的选购。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购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条车辆的购买车辆购买必须根据申请审批意见进行购置。

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

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件作为附件。

第三条车辆的验收车辆必须送到项目指定位置,验收时必须由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市政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进行车辆验收。

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完备,随车所送易耗品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

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

所有存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

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条车辆资料管理车辆验收完成后,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将所有车辆相关资料收齐,完成如下工作: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保管好备用钥匙等;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完好放置;3、编制《》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进行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第二章车辆保险管理制度第一条车辆保险类别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

另外还有车船税。

由于环卫作业车辆要求行驶速度较慢,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考虑不购买。

第二条购买车辆保险原则车辆保险由公司指定保险公司进行购买,并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确定险种、赔偿限额、费率、折扣、理赔方式、理赔过程各阶段所需时间等内容。

交强险按文件规定执行。

商业险由综合部与保险公司进行确定购买。

第三条出险及理赔流程出险后报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电话或指定保险公司的统一保险电话,经过定损后与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进行联系,按保险公司预先给于的优惠条件确定修车与理赔的先后顺序,理赔事务与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进行联系进行理赔。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1、车辆使用前必须进行油箱的改装,加装防盗油箱盖,油箱盖钥匙由市政项目负责人保存,需要加油提前领取,加油后归还。

2、在进行车辆作业安排时,市政项目必须保证所安排的驾驶员为驾驶合格驾驶员,有资格及能力驾驶所安排的车辆。

3、综合部必须保证所有车辆必须要在保险的保单时间期限内,否则出现事故由综合部第一责任人承担。

如因故无法及时购买保险,综合部必须以文字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市政项目负责人接通知后应进行应急调整,不得安排非保险期内车辆出行,否则出现事故由相关人员承担。

4、任何人不得私配车辆钥匙,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

5、车辆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此工作由驾驶员完成,并如实填写《车辆使用检查表》,每月上交部门进行备案。

如因驾驶员未检查或检查不认真造成车辆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第四章驾驶员的管理第一条驾驶员招聘、考核及上岗要求1、严把驾驶员招聘关,驾驶员招聘时认真审核身份证、驾驶证,并进行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等既往病史,且无酗酒的不良生活习惯,所持驾驶证为A1、A2及B牌,并有三年以上大型货车或环卫车辆实际驾驶经验,符合资格方可参与笔试,经笔试合格后进行相关试驾。

试驾选择无人空旷处。

在测试过程中,监考人必须时刻紧盯驾驶员操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制止。

2、驾驶员培训,经试驾合格的驾驶员,参与市政车辆的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与实操培训。

理论培训必须达到课时,实操培训课时必须达到小时。

驾驶员必须充分熟悉市政作业车辆的构造原理及各部件的功能,并能正常操作。

经笔试及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习期。

3、驾驶员见习作业:经驾驶可合格驾驶员可跟车见习,见习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熟手驾驶员作业,见习驾驶员在副驾驶位置跟车观摩作业,此过程必须经过天,第二阶段由见习驾驶员驾驶,熟手驾驶员在副驾驶位陪驾,此过程必须经过天。

两个阶段均正常完成后,方可发放上岗证,进行单独作业。

驾驶员正式入职必须签订《车辆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

第二条驾驶员的日常管理1、驾驶员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及操作培训,并作好培训记录。

培训工作由项目进行安排,综合部根据情况列席。

2、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行驶,不得为早下班开快车降低作业质量。

3、驾驶员必须根据项目安排领取钥匙,作业完毕后按要求将钥匙进行归还。

4、驾驶员必须按公司要求如实填写加油表等公司要求的表格,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

5、驾驶员之间应相互交流,提升技术及作业效率。

6、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要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备胎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更换机油等。

车辆警示牌、灭火器要配备齐全,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驶员要对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7、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一切设备,熟悉市政车辆性能,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生故障部位,初步判断故障原因,并同时向综合部汇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维修流程。

8、按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拟定车辆保养计划,以半年为一个周期,逐月落实。

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

9、驾驶员按公司安排驾驶车辆,严禁私自与人换车或将车交予他人驾驶,否则出现一切事故与公司无关,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公司将对相关驾驶员作开除处理。

10、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因违法驾驶产生的一切事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发生车辆损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11、驾驶员严禁利用公司车辆从事盈利性活动,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

第三条事故责任与赔偿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交通事故或致使车辆损坏,驾驶员应及时如实报告相关负责人,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执行任务发生交通事故的,我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由事故直接责任人赔偿实际损失的30%,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赔偿实际损失的10%。

(2)经批准因私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未经批准擅自出车或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由他人(含本公司员工)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实际损失的100%。

(3)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报经交警部门处理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负。

(4)驾驶员因违章被交警部门处罚的,或在交通事故中不能报销的部分,一切费用由本人负责。

2、车辆因停放不当,致使车辆被盗,驾驶员除负责办理理赔手续外,按以下比例赔偿:(1)任务用车的,赔偿实际损失的30%;(2)经批准私人用车的,赔偿实际损失的60%;(3)未经批准擅自用车的,赔偿实际损失的100%。

实际损失是指原车价每年以10%折旧后,与保险公司理赔之差额。

3、经批准用车,因驾驶不当或明知车辆由故障而强行驾驶,致使车辆损坏的,按修理费用的50%赔偿;未经批准擅自出车或擅自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由他人(含本公司员工)驾驶,致使车辆损坏的,按修理费用的100%赔偿。

车辆因停放不当而被他人车辆撞损的,驾驶员应负责向对方或保险公司索赔,如无法找到肇事方或保险公司又拒绝赔偿的,由驾驶员按修理费用的50%赔偿。

第五章车辆停放管理1、车辆进出停放地点应如实等级,包括车辆里程、油表信息、车辆外观情况。

综合部及财务部有权力及义务及时抽查。

2、车辆在非作业事件钥匙由项目管理员管理。

3、车辆进出停车地点,驾驶员应与项目管理员共同检查车辆状况。

4、车辆停放必须按场地划线停放,车头对外,同种类型的车摆放一致,做到整齐划一。

停车地点周边姚放置灭火器设备。

第六章车辆加油管理第一条加油卡的办理和充值1、油卡办理:油卡办理由综合部办理,采用一张主卡,多张副卡方式,每台车对应一张副卡,卡对应车牌号加油,驾驶员加油保留加油小票,每月上交,同时认真如实填写《车辆加油记录表》。

2、油卡充值:市政项目每月底至油站打印本月各卡加油清单,综合考虑前几个月每台车油耗,拟定下月《油卡月充值计划表》,并附油站打印的卡加油清单,驾驶员填写的《车辆加油记录表》,由综合部及财务部进行审核,经公司批准后进行充值,第二条加油方式所有车辆加油必须凭油卡加油,并在指定加油站进行加油,综合部在办理加油卡时就限定定点加油。

在项目所在失去范围内严禁使用现金加油,财务不得报销现金加油费用。

车辆加油:驾驶员凭卡加油,在卡上今儿充足情况下必须将车辆油箱加满。

加油后取小票,将小票放置在油表旁边清楚拍照发至综合部手机作为加油凭证。

第三条加油的管理制度1、财务部门每月将审批后的《油卡月充值计划表》、《车辆加油记录表》,油站打印的卡月加油清单复印一份到项目负责人处。

2、市政项目必须在车辆作业三个月内测算车辆每月、每周、每公里基本油耗,并将测算值报予综合部、财务部处进行备案。

3、综合部审核时需收集汇总由车辆管理员每月上交的车辆日作业安排表。

4、综合部及财务部有权力及义务每月抽查《车辆加油记录表》,并检查车辆油表及里程数,确认是否及时如实填写,发现空填或虚假填写视为偷油行为,对驾驶员做直接开除处理。

第七章作业车辆维护保养制度第一条基本保养制度为了减少车辆各部件的不正常磨损,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作业车辆的使用寿命,降低燃料、配件及轮胎的消耗使车辆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应加强对作业车辆进行保养,车辆保养大致分为三类: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

1、例行保养:指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进行保养,作业内容有:(1)打扫、清洗车辆内外卫生,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2)检查安全机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3)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冷却水。

2、一级保养(在修理厂完成):车辆每行驶3000-5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清洗、检查、润滑、紧固为主,内容是:(1)清洗化油器、空气、汽油滤清器,更换机油。

(2)按规定对润滑部位进行润滑脂润滑,检查变速器、转向器、差速器的润滑油油面高度,不足时添加。

(3)检查转向紧固情况,离合器自由行程,制动器摩擦片间隙和各部件连接部位的紧固情况。

(4)检查灯光工作情况,以及电池液液面高度。

(5)放出贮气筒的积水。

3、二级保养(在修理厂完成):车辆每行驶8000-12000公里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二级保养是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内容外,调整、检查发动机和底盘各部件工作情况,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