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钻具分级使用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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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具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钻具分级使用技术规定
文件编号:CNPC-GWDC-ZJ/WD19-2013
版本/修改状态: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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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30 发布2013-04-30 实施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具公司发布
目录
方钻杆技术规定———————————————————————————2 钻杆分级技术规定——————————————————————————3 加重钻杆分级技术规定————————————————————————6 钻铤、无磁钻铤、螺旋钻铤分级技术规定————————————————7 钻具各级别适用井深—————————————————————————9 钻具的选择—————————————————————————————10 检验方法及步骤———————————————————————————12 附录:钻具各种常用数据表——————————————————————13
钻具分级使用技术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钻井用钻杆、对焊钻杆、加重钻杆、钻铤的分级与使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钻具公司企业内部现有各种规格钻具的分级。
2 引用标准
SY/T 5369-94 石油钻具的使用与维护方钻杆、钻杆、钻铤
SY/T 5956-2004 钻具报废技术条件
SY/T 5824-93 钻杆分级检验方法
SY/T 5146-2006 整体加重钻杆
SY/T 5144-2007 钻铤
SY/T 6288-2007 钻杆和钻铤的选用做法
3 方钻杆技术规定
3.1 方钻杆表面不应有裂纹、结疤、剥层,不允许在表面焊补缺陷或焊标尺。
3.2 5-1/4″方钻杆对边宽不得大于136mm。
3.3 管体方部和圆角要平整。
3.4 表面磨损后,大于或等于5-1/4″(133.4mm)的方钻杆其对边宽减少量不得大于12mm;小于或等于4-1/4″(108mm)的方钻杆其对边宽减少量不得大于8mm。3.5 方钻杆螺纹、台肩使用标准与钻铤相同。
3.6 方钻杆扭曲后应用套筒量规检查。见以下套筒量规尺寸表:
表1 方钻杆套筒量规尺寸(单位:mm)
3.7 方钻杆直线度不得超过下表规定范围。
表2 方钻杆允许直线度 (单位:mm )
3.8 方钻杆本体折断或弯曲无法校直、有刺穿、水眼堵塞无法通开、经无损探伤有裂纹的应予报废。
3.9 方钻杆应对加厚部位、驱动过渡段和螺纹进行无损探伤,探伤周期1000±100小时。
3.10 方钻杆公接头长不得少于160mm ,母接头长不得少于180mm 。 3.11 方钻杆公接头外径限定尺寸。
表3 方钻杆公接头外径限定尺寸
4 钻杆分级技术规定
钻杆探伤检验分级参照SY/T5824-93标准,结合钻具公司现有钻杆状况执行企
业内部标准,28
7
英寸及以下钻杆参考SY/T5824-93标准按钢级分类。
4.1 钻杆分级技术规定
表4 5英寸(127mm )钻杆分级数据表
表5 52
1
英寸(139.7mm )钻杆分级数据表
表
6 32
1
英寸(88.9mm )钻杆分级数据表
4.2 小钻杆检验技术规定
表7 32
1
英寸E75及以下钻杆磨损后的最小尺寸数据表
4.3 对焊钻杆分级技术规定
表8 对焊钻杆分级数据表
4.4 钻杆接头体长度最小值技术规定
表9 钻杆接头体长度最小值标准
4.5 管体外伤及内外腐蚀坑
4.5.1 一级:管体外部凹伤、压痕、缩颈、变粗、卡瓦损伤及其直径减小不得超过公称外径的3%;刻痕、铲凿其深度不超过平均临界壁厚的10%,内外腐蚀坑其剩余壁厚不小于同尺寸的最小壁厚值。
4.5.2 二级:管体外部凹伤、压痕、缩颈、变粗、卡瓦损伤及其直径减小不得超过公称外径的4%;刻痕、铲凿其深度不超过平均临界壁厚的20%,内外腐蚀坑其剩余壁厚不小于同尺寸的最小壁厚值。
4.5.3 钻具管体内外腐蚀的判定,原则上按SY/T5824-93《钻杆分级检测方法》表2执行,对于部分管体腐蚀面积大坑又较深,影响使用的视情况降级使用。
4.5.3.1管体内壁必须逐根检查腐蚀情况,发现内涂层脱落已形成腐蚀坑的,必须设法测量坑深,当坑深大于1.8mm应判为三级,小于或等于1.8mm应判为二级,小于1.0mm判为一级,两端0.8m以内坑深超1.0mm判为三级。
4.5.3.2 外表腐蚀坑深大于 2.3mm判三级,大于 1.4mm判二级,小于或等于1.4mm判一级。
4.5.3.3 大面积腐蚀坑是指互相贯通,呈块状,其宽度大于15mm、深度大于1.5mm,周向长超过圆周1/2判三级,坑深小于1.5mm,周向长小于圆周1/2判二级,坑深小于1.0mm,周向长小于圆周1/2判一级。
4.5.3.4 腐蚀坑较密集,但未相互贯通,也未成块,间接形成轴向长大于300mm,
宽大于30mm,坑深大于1.8mm,判三级,小于或等于1.8mm判二级,小于1.0mm判一级。
4.6钻杆允许直线度
表10 钻杆允许直线度单位mm
4.7 钻杆螺纹台肩技术规定
4.7.1接头螺纹密封台肩因粘接或碰撞呈凸凹不平状,用专用工具修磨时,内外螺纹的台肩面最大修磨量应小于0.8mm,修磨后,修磨面应从里向外连续完整,修磨后环形面宽,对于钻杆应大于标准面宽的60%;其余部分允许有不影响密封的个别凹痕、划痕;修磨面与螺纹轴线的垂直度公差为0.05mm;平面度公差为0.2mm.
4.7.2台肩面必须平整无毛刺,如遇有飞边毛刺、金属堆积物等不平者可用平挫将其沿圆周挫平。
4.7.3 台肩面在满足最小宽度要求下,其余部分允许有不贯通的划痕、磨痕或弧形凹痕,但深度不得超过0.5mm,宽度不得超过1.5mm。
4.7.4 螺纹正常磨损后,剩余牙顶宽度小于表18的规定必须修扣。磨尖牙数不超过4扣。
4.7.5 螺纹粘扣、严重腐蚀或有泥浆刺痕的必须修扣。
4.7.6 外螺纹轻度外伤,可用三角锉刀修复,其缺陷长度不得大于10mm深度不得超过原扣得1/3,连续缺损不得超过2扣。
4.7.7 内螺纹镗孔处因撞击等原因径向变形,镗孔大端直径不得超过±1.5mm,对于2-3/8″、2-7/8″钻杆和3-1/2″钻铤不得超过±1.2mm。
4.7.8 发生外螺纹伸长,当外螺纹螺距伸长量在50.8mm内超过0.15mm必须修扣。
4.8钻杆报废的判定:
参照钻具报废标准。
5 加重钻杆分级技术规定
5.1 一级加重钻杆(新加重钻杆及接头外径和管体外径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