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规范是怎样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土方回填规范是怎样的
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下表规定。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二、土方回填是否要缴纳资源税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进行场平及路基土石方工程涉及的土方开挖和回填,不缴纳资源税。
法律依据
《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第八条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
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第九条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土方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1)须提前查明周边地下设施及管线分布情况,做好记录;若在挖土时发现新管线,须及时上报;
(2)深度超过时须在临边设置防坠落措施及警告标志,并配备监护人员;夜间施工时须设置信号灯;
(3)控制槽段开挖坡度,以及特殊支护作业符合设计方案,保证支护效果;
(4)在基坑、巷道施工时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坑采用坑外降水以杜绝积水;
(5)雨后作业须先检查边坡土体及支护情况,必要时进行边坡加固;
(6)在开挖坑周边进行清理,留出足够的余度,避免土石回落伤人;人工清理时须应按相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