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的设置与服务管理的规范
菜市场管理措施及方案
4.环境卫生管理
(1)制定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和环境卫生标准。
(2)加强市场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卫生设施配备水平。
(3)定期开展市场环境卫生检查,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5.服务质量管理
(1)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2)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消费者需求,改进服务质量。
3.安全卫生:保障食品安全,提升市场环境卫生。
4.优质服务:以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为目标,提供优质服务。
三、具体措施
1.市场准入与经营主体管理
(1)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经营主体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建立经营主体档案,定期对其经营情况进行评估。
(3)实施信用评价制度,鼓励诚信经营,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3)加强市场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四、实施方案
1.组织保障
成立菜市场管理小组,负责方案的实施、监督和评估。
2.时间计划
明确方案实施的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3.资源配置
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五、评估与调整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加强市场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卫生设施配置水平。
(3)定期对市场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市场环境卫生。
4.食品安全管理
(1)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2)加强对经营户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3)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企业经营管理)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和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
场内环境、建造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运营、市场管理、诚信运营等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范合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和管理。
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规范。
1.菜市场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运营管理,有多个运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运营场所,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2.不可食用肉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无害化处理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者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
4.水产品“二去”服务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5.农产品废弃物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份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1.选址要求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且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
菜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和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且选择于交通便利处。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 1km 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wei)险品的场所。
2.建造新建菜市场应选择单体建造或者非单体建造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造、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者新型材料结构。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造的层高不小于 6 米;非单体建造的层高不小于 10 米。
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 3 米,购物通道不小于 2.5 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 2 米。
出口不少于 2 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 4 米。
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璀璨,自然采光好。
菜市场管理菜市场管理制度
菜市场管理菜市场管理制度菜市场是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保障市民正常生活和满足他们对食品的需求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菜市场的管理水平,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营和食品质量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菜市场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菜市场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二、注册与准入制度菜市场管理制度应建立起注册与准入制度,要求所有的菜市场都必须经过注册和准入才能够正常经营。
菜市场的注册要求包括市场的基本信息、场所的安全设施、卫生条件、经营者的资质要求等。
准入要求包括市场的规划和布局、市场的经营模式、市场的经营者要具备的能力和资质等。
三、市场规划与布局菜市场管理制度应明确市场的规划和布局要求,确保市场的合理利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市场的规划和布局要考虑市场的容量、交通便利性、市场的卫生设施等因素。
同时,市场的规划和布局要符合城市的整体规划,确保市场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
四、市场秩序与管理菜市场管理制度应建立起市场秩序与管理的机制,包括市场秩序的监督和检查、市场管理的责任人制度、市场管理的执法机构等。
市场秩序的监督和检查要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经营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确保市场的秩序良好;市场管理的责任人制度要明确市场管理的具体责任和权限,确保市场管理工作的及时高效;市场管理的执法机构要加强对市场违规行为的查处,确保市场规则的严格执行。
五、卫生与环境管理菜市场管理制度应设立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机制,对市场的卫生和环境进行管理。
要求市场必须做到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市场环境的整洁和卫生;要求市场必须建设使用科学规范的卫生设施,确保市场的卫生条件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市场必须配备专业的环境管理人员,负责市场环境的管理和监控。
六、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菜市场管理制度应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机制,对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管理。
要求市场必须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市场内的食品进行检验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市场必须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资质和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确保市场内经营的食品真实、合法、安全;要求市场必须负责抽查市场内的食品流通环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农贸市场规章制度设置
农贸市场规章制度设置一、市场管理1.1市场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向市场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市场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向市场管理主管部门报备相关经营信息和经营计划。
1.2市场管理单位须按规定设置市场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确保市场秩序井然。
二、市场秩序2.1市场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市场秩序管理方案,保障市场内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2.2市场内不得设置违法乱纪的店铺,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进行价格欺诈和欺诈消费者行为。
2.3市场内不得有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不得露天销售或乱贴乱画,不得从事违规经营活动。
三、卫生管理3.1市场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卫生人员,定期对市场内部环境进行清洁卫生消毒处理,确保市场内部环境整洁干净。
3.2市场内设立公共厕所,保证消费者能够方便、卫生地解决生理需求。
3.3市场内食品销售商家应当配备专业食品卫生操作人员,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确保销售食品的卫生安全。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4.1市场内销售商家应当公示产品价格信息,明码标价,不得设置虚假价格或隐形消费。
4.2销售商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信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4.3市场内销售商家应当保证产品质量,对于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安全管理5.1市场内销售商家应当配备合格的消防设施,确保产品和人员的安全。
5.2市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巡视和监控,确保市场内部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
5.3市场内销售水产品、肉类等易腐败食品的商家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法规,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安全。
六、监督管理6.1市场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市场监督巡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6.2市场管理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内经营单位、产品和流通环节进行抽查和检测,确保市场上的产品合法合格。
6.3市场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场内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商务部财政部2009年6月16日印发商商贸发〔2009〕290号)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一)菜市场。
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二)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三)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
(四)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五)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三、场地环境(一)选址要求。
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
菜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二)建筑。
新建菜市场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
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下面是一个可能的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菜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农产品流通和消费升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菜市场。
第二章:市场设施和环境第三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建设良好的市场设施,提供充足的摊位,确保摊位间距合理。
第四条:市场内应设置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和清洁工具,保持市场环境整洁。
第五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市场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新,确保设施安全和运行正常。
第三章:市场秩序管理第六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制定市场入场管理制度,规定摊贩进场的时间、地点和手续。
第七条:摊贩进场前应经过身份审核和相关培训,持有效证件、健康证明等进场。
第八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摊贩的日常管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违法食品。
第九条:市场管理部门应组织定期的卫生检查和食品质量抽查,对不合格的摊贩进行处罚。
第四章:市场价格管理第十条:市场管理部门应依法监督市场价格,禁止不合理的涨价行为。
第十一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建立价格监测系统,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十二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批发商和零售商的价格行为监管,打击价格操纵和垄断行为。
第五章:市场宣传和服务第十三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菜市场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四条:市场管理部门应提供相关咨询和投诉服务,及时解决消费者和商户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五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农产品合作社、农户等的合作,扩大市场供应,提高市场的公平竞争能力。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六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摊贩和市场经营者,给予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等处罚。
第十八条: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
2019年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doc
2019年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篇一: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44-20XX前言为规范本市菜市场的设置建设与经营管理行为.改善市民购买副食品环境,提高菜市场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副食品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桂铭、王子迅、孔庆源、郁麟驹、张建秋、卢国俭、张惠明。
本标准于20XX年5月首次发布。
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菜市场的场地要求、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陈列与销售要求、商品准入、包装要求、卫生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与改建菜市场的设置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l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l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DB31/19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3术语和定义3.1菜市场是指用于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蛋、肉类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3.2不可食用肉俗称垃圾肉,即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等有毒有害肉。
3.3无害化处理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胴体或其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的要求。
3.4副食品废弃物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4场地要求4.1选址要求4.1.1菜市场选址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市容、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规划建设相结合。
菜市场设计规范
菜市场设计规范菜市场是城市中人们购买食品和生活用品的重要场所,设计规范能够提高菜市场的功能性和舒适性。
以下是菜市场设计规范的一些建议。
1.整体规划:菜市场的整体规划应该合理布置主要区域,如水果、蔬菜、肉类、海鲜等。
不同区域之间应设置合理的通道,便于顾客流动,并确保安全。
2.摊位排布:菜市场的摊位应合理排布,不同种类的食品宜分开摆放,以便顾客更好地辨别和选择。
同时,摊位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间隔,便于顾客购物和摆放购物车。
3.采光和通风:菜市场应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系统,保证空气流动,并排除异味。
同时,应注意遮挡阳光,以免食品变质。
4.设施设备:菜市场应提供充足的设施设备,如冷藏设备、照明设备、照明设备等。
特别是在肉类和海鲜区域,应设置冷链设备,确保食品新鲜。
5.卫生管理:菜市场应加强卫生管理,如定期清洁、消毒、废物处理等。
同时,摊位经营者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按照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6.服务设施:菜市场应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设施,如购物车、贷款设备、纸巾等。
还可以设置休息区,供顾客休息和品尝食品。
7.交通和停车:菜市场应考虑到顾客的交通和停车需求,如设置充足的停车位、交通指示牌等,方便顾客购物。
8.安全管理:菜市场应加强安全管理,如安装监控设备、设置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等,确保顾客在购物过程中的安全。
9.环境保护:菜市场应关注环境保护,如减少噪音、污染等,同时推动资源的节约和再利用。
10.便民服务:菜市场应提供便民服务,如提供上门派送、在线订购等,方便居民购买食品。
综上所述,菜市场设计规范应注重整体规划、摊位排布、采光和通风、设施设备、卫生管理、服务设施、交通和停车、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便民服务等方面。
通过合理的规划和设计,菜市场能够提升顾客购物体验,推动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发展。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2篇)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标准化菜市场的管理,提高市场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标准化菜市场,包括传统菜市场和农贸市场。
第三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依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提供优质、安全的菜品和服务。
第四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定期进行自查自评,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杜绝欺诈行为。
第二章菜市场管理第六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人员权限。
第七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制定规范的运营制度,包括市场秩序管理、价格管理、物资采购等。
第九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商品分类体系,制定菜品质量标准,并进行公示。
第十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的进货渠道,保证菜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确保菜品的安全卫生。
第十二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监测设备,对菜品进行监测和抽检。
第十三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十四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倡导绿色食品消费理念。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五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安全的菜品和服务。
第十六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七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十八条标准化菜市场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采取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标准化菜市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管理机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停营业或吊销执照等处罚。
第二十条标准化菜市场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标准化菜市场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范文
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范文商务部于2021年2月10日发布了《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以规范菜市场的设置和管理,提升菜市场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安全。
本文将对该规范进行详细解析,以期加强读者对该规范的理解和应用。
一、规范的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我国全国范围内的各类菜市场的设置、布局、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一)菜市场的设置菜市场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规划,尽量向居民区和交通要道靠近;2. 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如停车场、公共厕所、消防设施等;3. 符合环保要求,如采用清洁能源、截污净化等手段;4. 实行管控机制,如限制经营场所的数量、面积、种类等。
(二)菜市场的布局菜市场的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区设置,如交易区、摊位区、服务区等;2. 布局合理,如交通便利、地面平整、通风良好等;3. 标识完善,如设置指示标志、标识牌等。
(三)菜市场的建设菜市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结构合理,如防火、防盗、防漏水等;2. 设备齐全,如照明设施、通风设备、供暖设备等;3. 卫生安全,如排水清洁、垃圾分类、病虫害防治等。
(四)菜市场的运营和管理菜市场的运营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经营户管理,如招商引资、准入管理、考核评价等;2. 服务保障,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3. 安全管理,如物品储存、火灾防控、应急管理等。
三、规范的实施商务部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行该规范的实施:1. 加强标准化培训和宣传,提升菜市场从业人员的规范化意识和水平;2. 制定实施细则和评估标准,明确各主体的职责和权利;3. 加大监督力度,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菜市场进行制止和整改。
四、规范的效果该规范的实施将产生以下效果:1. 提升菜市场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安全;2. 规范菜市场的设置和管理,减少乱搭乱建,降低城市形象的乱象;3. 促进菜市场集聚和优化,提高菜质量量和价格水平,增强经济活力。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菜场管理制度,维护菜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菜市场内的所有商户和经营者。
第三条菜市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菜市场管理主管部门为市、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五条为了保障消费者和商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监管,所有在菜市场经营的商户必须按规定申领相关执照和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商户开展经营活动,须按照市场管理部门的规定摆放货品,保持货品的整洁和卫生,保证货品的质量安全。
第七条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经营数据和场地信息,按规定缴纳相关管理费用。
第八条商户应当遵守市场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标注商品价格,不得向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第九条商户应当自觉维护菜市场的卫生环境,不得随意丢弃垃圾,不得在公共场合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喧哗、斗殴。
第十条商户如有违规行为,市场管理部门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一条菜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保障,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便利的经营条件,促进商户的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菜市场管理部门应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保障菜市场内设施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三条菜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商户的服务指导,提供市场经营的相关政策法规政策,协助商户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四条菜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市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安全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菜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菜市场卫生的监督和检查,保障市场卫生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菜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对经营行为进行记录和评定。
第十七条菜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内商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重大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菜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市场内的投诉进行及时的调查和处理。
农贸市场(菜场)物业服务方案
农贸市场(菜场)物业服务方案一、背景农贸市场,又称菜市场,是城市中提供农产品交易的重要场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贸市场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增长。
然而,由于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安全隐患等问题,农贸市场的发展面临困境。
因此,为了提升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改善市场环境,保障市场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物业服务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提供一种完善的物业服务管理机制,通过规范农贸市场的运营,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改善市场环境,保障市场的安全与卫生,并促进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服务内容1.市场管理与规划:–设立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市场规划、经营管理、服务监督等工作。
–制定农贸市场规划,包括市场布局、商铺划分、交通布置等。
–对市场商户进行严格的资质认证和管理,保证商户的合法经营。
2.市场环境卫生:–加强市场清洁和垃圾分类管理,定期进行环境清扫和消毒。
–安装垃圾桶和分类垃圾桶,并定期清运垃圾。
–加强对商户的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检查商户的卫生状况。
3.市场安全管理:–安装监控摄像头,加强对市场的安全监控。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措施。
–加强市场入口和出口的管理,确保市场的人员出入的安全和顺畅。
4.市场设施维护:–定期维护和保养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维护市场的设施设备,如照明、排水、电力等设备的正常运行。
–维护市场的消防设备,确保灭火器等设备的完好并定期检修。
5.市场服务管理:–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如公共卫生间、休息区、儿童活动区等。
–组织市场内的活动,如商户推广、特色展销等,促进市场活跃度。
–提供公示栏,发布市场规章制度、通知公告、市场动态等信息。
四、物业服务机构为了保证农贸市场物业服务的专业化和高效性,可以建立专门的农贸市场物业服务机构。
该机构由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和执行物业服务方案;2.组织和协调市场管理工作;3.维护市场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4.监督市场商户的经营行为和环境卫生;5.提供市场内的便民服务和活动组织。
菜市场地管理规章制度
菜市场地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菜市场地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依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菜市场地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市场秩序管理、市场卫生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菜市场地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条菜市场地管理应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确保市场畅通有序,安全卫生。
第五条菜市场地管理应加强对市场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服务水平。
第六条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菜市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菜市场地规范管理第七条菜市场地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包括市场管理办法、市场秩序管理规定、市场安全管理规定等具体内容。
第八条菜市场地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完善管理制度。
第九条菜市场地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市场安全。
第十条菜市场地应设置规范的出入口,明确入口出口的功能,并进行合理布局。
第十一条菜市场地应明确通道、货架等设施的摆放位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第十二条菜市场地应加强对商家的管理,保障商家合法经营,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第三章菜市场地卫生管理第十三条菜市场地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市场卫生情况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四条菜市场地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场卫生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菜市场地应配备专业卫生人员,负责卫生检查和卫生宣传工作。
第十六条菜市场地应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确保垃圾分类投放,做到垃圾清运及时。
第十七条菜市场地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菜市场地服务管理第十八条菜市场地应提供便民服务,如提供购物车、货物搬运等服务。
第十九条菜市场地应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制度,及时解决市民的投诉问题。
第二十条菜市场地应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市场经营策略。
第二十一条菜市场地应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升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
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菜市场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2.不可食用肉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无害化处理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
4.水产品“二去”服务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5.农产品废弃物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三、场地环境1.选址要求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
菜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2.建筑新建菜市场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
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
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
菜市场的设置与服务管理的规范
菜市场的设置与服务管理的规范菜市场是人们购买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市民的权益和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菜市场的设置与服务管理应该遵循以下规范:一、合理设置市场布局1.遵循“便民、利民、保民”的原则,合理规划市场的位置和面积,保证市场周边的居民都能够方便地到达市场。
2.根据市民消费需求和口味偏好,合理配置市场内的摊位,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3.设立专门的场地供应美食熟食,避免食品污染问题。
二、提供良好的环境与设施1.为市场提供清洁、卫生的环境,定期清理垃圾、消毒场地,保持市场的整洁和卫生。
2.安装标准化的市场展示设施,使商品能够有序陈列,并提供充足的放置空间,方便顾客浏览和选购商品。
3.提供充足的公共设施,如厕所、休息区和停车场,方便市民的停留和交流。
三、营造文明、有序的市场氛围1.建立规范化的市场秩序,禁止摊贩私设摊位和乱停车等不文明行为。
2.加强市场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执法,对于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营业规范的摊位进行整顿和处罚。
3.鼓励摊贩进行诚信经营,对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对于摊贩提供的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对于采购、加工和销售的食品进行记录,并留存相关资料,以便消费者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找到责任方。
3.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摊位,实施整顿和关闭,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五、提供优质的服务1.培训摊贩的销售技能和服务意识,提高售货员的服务水平和友好度,确保顾客得到良好的购物体验。
2.提供便民服务,如提供购物车、提供免费配送等服务,方便市民的购物和携带物品。
3.创新服务方式,如提供预订、外卖等服务,满足市民个性化的需求。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1.与市场监管、食药监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进行信息共享和问题反馈。
2.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对市场管理和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解决问题。
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菜市场作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场所,对于保障居民的食品安全、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城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提升菜市场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以确保菜市场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二、菜市场基本要求1. 地理位置:菜市场应位于城市主干道或居民密集区域,交通便利,方便居民购买。
2. 布局设计:菜市场应合理规划,设有干净整洁的摊位和过道,保证顾客的舒适度和便捷性。
3. 市场面积:菜市场的面积应根据周边居民人口密度和需求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摊位数量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4. 市场设施:菜市场应配备充足的停车位、卫生间、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确保市场的安全和便利性。
三、菜市场管理规定1. 摊位管理:a. 摊位设置:摊位应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设置,包括摊位面积、摊位数量等,确保摊位的合理利用和摊贩之间的公平竞争。
b. 摊位租赁:摊位租赁应进行公平、透明的招标或竞价,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买卖或转让。
c. 摊位经营:摊贩应按照市场管理规定进行经营,保持摊位的整洁和卫生。
严禁销售过期食品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2. 卫生管理:a. 卫生检查: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摊位和市场环境的卫生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b. 垃圾处理:市场应设立垃圾分类和收集设施,摊贩应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清理和处理垃圾。
c. 环境清洁: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市场清洁工作,保持市场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3. 安全管理:a. 消防安全:市场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市场的消防安全。
b. 电气安全:市场摊位的用电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
c. 交通安全:市场应设立交通标识和交通引导设施,确保市场周边的交通秩序和行人安全。
4. 服务管理:a. 服务态度:市场管理部门和摊贩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解答顾客的疑问和需求。
b. 投诉处理:市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和意见。
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菜市场是人们购买蔬菜、水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探讨。
一、市场环境卫生管理1.1 垃圾处理:规定菜市场内每天清理垃圾,分类投放,并定期清理市场周边环境,保持市场卫生。
1.2 环境消毒:要求市场内定期进行环境消毒,特殊是肉类、蔬菜等摊位,以确保食品安全。
1.3 昆虫防治:制定昆虫防治方案,保证市场内无害昆虫的滋生,减少传染疾病的风险。
二、食品安全管理2.1 食品质量检测:规定市场内食品必须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后才干上架销售,杜绝劣质食品。
2.2 食品保存:要求摊位经营者妥善保存食品,避免食品变质,定期清理冰柜、冷藏设备。
2.3 食品溯源:建立食品溯源体系,追溯食品来源,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三、市场秩序管理3.1 摊位规划:规定菜市场内摊位的规划布局,保证通道畅通,便于市民购物。
3.2 经营许可:要求摊位经营者持有效证照,依法经营,杜绝无证无照经营。
3.3 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管机制,防止价格欺诈,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四、安全管理4.1 消防安全:规定菜市场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市场内安全。
4.2 人员安全:要求市场内摊位经营者和工作人员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3 突发事件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市场内人员和财产安全。
五、服务管理5.1 服务态度:要求市场内经营者服务态度友好,解答消费者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5.2 投诉处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
5.3 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菜市场管理的认识。
结论: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对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宣传和执行,确保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菜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菜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菜市场作为城市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由于管理不善、环境脏乱、秩序混乱等问题频频出现,使得菜市场的形象逐渐受损,影响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市场经济发展。
因此,加强菜市场的物业管理是当务之急。
二、目标通过改善菜市场的管理服务,提高市场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使市民购物更加便捷、安全、卫生,提升菜市场的竞争力,为城市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方案1. 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是提高菜市场管理水平的关键。
可以设立菜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主导,市场主办方和商户代表参与,共同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权利,增强管理效能和执行力。
2. 加强安全防护菜市场是人员密集的场所,安全事故可能随时发生。
因此,应加强安全防护工作,安装监控设备、消防设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3. 提升环境卫生菜市场的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市民的身体健康。
应加大环境清洁力度,定时清扫地面、清洗墙面、垃圾分类处理,消除污水积水,提高空气质量,使市场环境更加整洁、舒适。
4. 优化经营结构菜市场的经营结构决定了市场的竞争力。
可以引进优质商户,制定资格审核标准,鼓励农产品直供,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高市场商品档次,吸引更多消费者,形成良性竞争格局。
5. 提升服务品质优质的服务是吸引消费者的关键。
可以培训商户和服务人员,提高服务意识和技能,增加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如提供会员制度、送货上门、在线订购等服务,满足市民个性化需求,提升市场的服务品质。
6. 加强宣传推广宣传推广是提升市场知名度和吸引力的有效手段。
可以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发布市场最新信息和活动,开展促销活动和营销策略,提升市场形象和号召力,吸引更多消费者前来购物。
四、预期效果通过上述管理服务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改善菜市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提升市场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增强市场活力和吸引力,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菜市场管理方案
菜市场管理方案一、引言菜市场作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形象。
然而,目前许多菜市场存在着环境差、卫生不达标、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居民的购物体验,也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挑战。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菜市场管理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管理目标1. 提升菜市场环境卫生水平,确保食品安全;2. 提高市场服务质量,增强居民满意度;3. 促进市场经营的规范化、专业化,提高市场竞争力;4. 推动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
三、管理措施1. 优化市场布局:根据市场需求和城市规划,合理设置菜市场数量和布局,确保居民方便快捷地购物。
2. 完善卫生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增加垃圾处理设施和清洁水源,确保市场环境整洁。
3. 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食品来源、储存、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4. 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市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态度和专业水平,为居民提供优质的购物体验。
5. 创新经营模式: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推行连锁经营、品牌战略等模式,提升市场竞争力。
6. 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市场运营的智能化、高效化管理。
7. 加强政策扶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菜市场建设和管理。
8.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协作,共同推进菜市场管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1. 调研摸底:对现有菜市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制定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2. 制定方案: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3. 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菜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居民和市场经营者的参与意识。
4. 组织实施:按照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5.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菜市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总结经验:及时总结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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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锦秀苑综合市场的设置与服务管理的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的场地要求、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陈列与销售要求、商品准入、包装要求、卫生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规范仅适用于本早市的设置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CJJ14《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3、场地概述3.1地理位置:昌吉市人民公园早市是昌吉市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工程,位于宁边东路人民公园内部靠南侧。
与公与公园有一门相连,早市设独立出入口两个。
3.2规模:早市长约100米,宽约80米,面积为8000M2左右。
内设标准水冲公厕一座。
地面彩砖硬化,统一路灯亮化。
是昌吉市区一处中小型蔬菜副食品综合早市。
3.3市场应配置商品卸货场地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
非机动车停放统一安排,作到停放有序。
3.4市场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地面应保持无污水、清扫及时无赃物。
3.5本市场选址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手续齐全。
3.6本市场晨练者为主要消费群体和附近居民,年龄结构偏老的非主流消费群体。
主要以蔬菜消费为主。
交通便利、环保、消防符合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3.7以本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设施设备4.1 供排水设施4.1.1 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
4.1.2 水产柜应供水到摊,肉柜应供水到经营区,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供水点。
所有供水点要管理到位,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4.1.3 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再排入三级过滤处理设施。
4.2 供电设施4.2.1 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
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4.2.2 柜台灯光照明亮度达到100Lx,除柜台上方设有照明灯光外,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
4.2.3 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的电源插座。
并安装计量。
4.3公共设施4.3.1 本市场应设置不低于CJJ14《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二类标准的公共厕所。
4.3.2 公共厕所要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持清洁卫生。
4.4 柜台设置4.4.1 活水鱼摊位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盆)上沿20cm。
4.4.2柜台外侧可设置不锈钢栏杆。
4.4.3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或在柜台上方统一位置设置电子秤不锈钢架。
4.5垃圾处理本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
4.6 消防安全4.6.1不得在市场交易场地内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4.7 冷藏保鲜设备4.7.1 销售冷冻冷藏食品应配备冷柜。
4.7.2 经营生鲜肉类、豆制品、半制成品应配备18℃以下冷柜。
5场内布局5.1 总体布局要求5.1.1 本市场的经营范围为蔬菜、蛋品、肉食品、水产品、豆制品、冻禽、活鸡、腌腊制品、水果、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等食用农产品,非相关商品不得在本市场内经营。
5.1.2 场内大类商品布局合理,并严格按商品种类划分区域,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供应区应相对集中,分区销售。
5.1.3 同类商品设集中供应区,并配置明显标识,供应区之间应有通道分隔。
5.1.4 本市场设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肉类食品的专柜或专间。
5.1.5 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鸡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10m。
6商品质量安全6.1 蔬菜类6.1.1 蔬菜加工整理要求蔬菜上柜销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需保鲜的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需扎把的蔬菜采用无毒绳锁均匀、整齐捆扎;需包装的蔬菜采用可降解、无毒的材料包装。
6.1.2蔬菜陈列要求6.1.2.1 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6.1.2.2 扎把蔬菜排放应根向下叶朝上,不出框、不出边。
提倡一格放置一层菜,排列整齐。
6.1.2.3 包装蔬菜排放应保持新鲜,排列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6.1.3 蔬菜包装管理要求6.1.3.1 新鲜蔬菜的包装应采用利于保鲜的环保材料包装。
6.1.3.2 包装蔬菜的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
6.1.4蔬菜废弃物处理要求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
6.2 鲜冻肉类6.2.1 鲜冻肉类商品销售的设施设备。
6.2.1.1 本市场单独设置用于肉类预分割的整理间。
6.2.1.2 肉类销售柜台须配备根据销售品种需要的各类冷柜。
销售所用的工具、盛器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6.2.1.3 设置有明示标识的不可食用肉专用盛器,配置适于实际使用的水龙头。
6.2.2 肉类商品的销售6.2.2.1 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6.2.2.2 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
6.2.2.3 保持销售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
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天清洗消毒6.2.2.4 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包括“三腺”等垃圾肉)应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6.3 水产品类6.3.1 水产品销售的设施设备6.3.1.1 水产品销售点宜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合理,地面铺设防滑砖,应保持水不撒向地面。
6.3.1.2所销售的活鲜水产品应饲养在水缸或瓷砖砌成的水池中。
该处宜使用防水电器开关和插座。
6.3.2 水产品的销售6.3.2.1 水产品零售点均不得销售国家规定的野生保护水产品和各类违禁水产品,严禁有毒、有害水产品从任何渠道流入菜市场。
6.3.2.2 水产品零售点均不得使用、销售添加了各类危害人体健康的色素、添加剂和保鲜剂的水产品。
6.3.2.3 水产品的包装应使用可降解、无毒环保型包装物,实行水产品净重销售。
6.3.2.4 水产品零售点必须从符合水产品安全、卫生、优质条件的水产批发市场或养殖场进货。
6.3.2.5 水产品零售点所购的水产品应当持有产地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核发的产品合格证或批发市场所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所注品种和数量应当与采购的水产品相符。
6.3.2.6 水产品在交易中发现质量异常应由菜市场管理人员立即报告有关监督部门,并采取隔离措施。
6.3.2.7 水产品零售点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菜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
6.3.2.8 水产品零售点每日交易结束,必须对交易区域和设备设施、包装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
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6.3.3 水产品“三去”服务6.3.3.1 水产品“三去”服务必须在操作台上进行,严禁在地上进行操作。
6.3.3.2 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要经常冲洗和消毒,保持清洁。
6.3.3.3 三去”后的水产品用清水冲洗干净,外套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袋6.4 清真类6.4.1 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民族政策。
6.4.2 清真类食品进场应有检验检疫合格证,并符合清真食品供应的“四专”特殊要求。
6.5 熟食类6.5.1 熟食卤品经营要设专间,专间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5.2 熟食品应向有资质的熟食品生产企业进货,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严格按进货流程操作,并取得与货同行的“熟食品送货单”。
6.5.3 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5.4 熟食类商品应使用食品袋密封包装或密封型容器包装。
6.5.5 熟食从业人员进入熟食室应在消毒水盆内清洗双手,应坚持实施熟食从业人员“三白”,熟食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6.5.6 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台和销售间的分离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钱币。
7市场准入7.1 商品进场应由管理者进行品控管理,场内经营者应向供货商索取进货商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合格证及检测结果单。
菜市场管理者应对货单(证)进行验证复核,当日单(证)应交经营者保管。
7.2 菜市场严禁出售自制加工的散装肉糜和肉丸等半成品,严禁出售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8 包装管理8.1 新鲜蔬果包装应采用利于保鲜的环保材料包装。
8.2 场内切割销售的鲜肉应用食品袋包装。
8.3 需包装展示的商品应用保鲜膜包装。
8.4 菜市场应使用可降解、无毒的环保型包装材料。
严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塑料袋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8.5 经营定型包装商品,其标签应符合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
9 不可食用品回收管理9.1 市场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每天回收,集中管理,统一处理,并做好台帐记录。
9.2 市场严禁出售河豚鱼、毛蚶等有毒有害水产品。
若发现有毒有害水产品混入市场,菜市场管理者要回收,交有关部门销毁。
10 食品整理加工10.1 整理加工设备10.1.1 肉类食品整理加工销售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和相应设备。
10.1.2 鲜活水产品整理加工应配备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尼龙操作台(板)和水池等设备。
10.2 专用工具及盛器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应有防尘、防蝇、防蟑螂设施,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和盛器。
11 定牌食品经营11.1 市场鼓励引进有资质的品牌副食品进场经营。
11.2 应督促经营者对食品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数量、质量状况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可追溯12卫生管理12.1 卫生设施要求12.1.1 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用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需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
12.1.2 活水鱼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应定期清洗。
12.1.3 本市场设有收集副食品废弃物的垃圾箱(桶)12.2 环境卫生要求12.2.1 本市场的环境卫生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
12.2.2 地面坚固、干燥、清洁、无虫害,场内无异味。
12.2.3 本市场内外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地面积水等现象。
12.2.4 场内卫生应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负责人。
12.2.5 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