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合格案例_对照7718强制性标识内容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3.1.6 可食用的包装物也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原始配料,国家另有法律 法规规定的除外。
1.3.2 下列食品配料,可以选择按表1 的方式标示。
标示内容
表1 配料标示方式
配料类别
标示方式
各种植物油或精炼植物油,不包 括橄榄油
“植物油”或“精炼植物油”; 如经过氢化处理,应标示为“氢 化”或“部分氢化”
各种淀粉,不包括化学改性淀粉 “淀粉”
加入量不超过2%的各种香辛料或 “香辛料”、“香辛料类”或 香辛料浸出物(单一的或合计的) “复合香辛料”
胶基糖果的各种胶基物质制剂 “胶姆糖基础剂”、“胶基”
3
200 mL < Q ≤ 1L; 200 g < Q ≤ l kg
4
Q> l kg; Q>1 L
6
标示内容
1.5.5 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
1.5.6 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且固相物质为主要食品配料 时,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以质量或质量分数的形式标示沥干物 (固形物)的含量(标示形式参见附录C)。C:\Documents and Settings\shouyanwang\桌面\标签 \IMG_20130420_095057.jpg
1.5.7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 的同时还应标示规格。
1.5.8 规格的标示应由单件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和件数组成,或只标示件 数,可不标示“规格”二字。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 (标示形式参见附录C)。C:\Documents and Settings\shouyanwang\桌面\标签\蛋黄派.jpg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解析
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
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 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 期和保质期
40
4.1.8 贮存条件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贮存条件 注:必选 食用方法
41
4.1.9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注:GB 255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HG 2616-2005 《食品添加剂 复合疏松剂》 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
20
复合配料在配料表中的标示?
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则不需 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 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 标准》(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 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但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 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推荐的标示方式为:在复合 配料名称后加括号,并在括号内标示该食品添加剂的通用 名称,如“酱油(含焦糖色)”。 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或者该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地方标准且加入量大于食品总量的25%,则应在配料表中 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并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 顺序一一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其中加入量不超过食 21
36
• 4.1.6.2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
者的联系方式应标示以下至少一项内容: 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等,或与地址 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
注:邮编+地址
37
4.1.7.1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和保质期……
食品标签常见问题案例
食品标签常见问题案例一、引言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径,正确的阅读和理解食品标签可以帮助消费者选择健康安全的食品。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食品标签常常出现问题,给消费者带来困扰和误导。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介绍食品标签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二、虚假宣传1.案例描述某牛奶厂家在产品包装上宣传:“含有大量蛋白质”,但实际检测结果显示,该牛奶中蛋白质含量并不高。
2.问题分析这种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和欺骗。
同时也损害了其他良心企业的利益。
3.解决方法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产品成分表和营养成分表来判断产品是否真正含有所宣传的成分。
同时也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此类虚假宣传行为。
三、不规范标示1.案例描述某饮料厂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了“无糖”、“低热量”等标示,但未注明相应的标准和具体数值。
2.问题分析这种不规范的标示会给消费者带来误解和困扰,同时也难以进行科学的比较和选择。
3.解决方法企业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标签,并注明相应的标准和具体数值。
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标示,并对比不同产品之间的具体数值,做出科学合理的选择。
四、过期标示1.案例描述某饼干厂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了过期日期,但日期不清晰或者已经被涂改。
2.问题分析这种不规范的过期标示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健康风险,同时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3.解决方法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使用过期日期,并确保日期清晰可见。
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过期日期,并选择没有过期或者临近过期但尚未到达保质期限的产品。
五、成分不实1.案例描述某饮料厂家在产品包装上宣传:“100%纯果汁”,但实际成分中含有较多的水和添加剂。
2.问题分析这种成分不实的宣传会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和欺骗,同时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3.解决方法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标签,并注明产品真实成分。
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成分表,并选择真正纯正的产品。
食品标签不合格案例
食品标签不合格案例
嘿,大家知道吗,食品标签可太重要了!可就有些食品标签不合格的例子,那真叫人傻眼!
比如说,有一次我去超市买牛奶,那包装上写着高钙,我心想这肯定能好好补补钙了呀!结果拿回家仔细一看,什么呀,营养成分表上钙的含量根本就不突出嘛,这不是误导人嘛!这就好比有人说自己跑得超快,结果比赛时却慢悠悠的,太让人无语了!
还有呢,有一款零食,标签上写的是无糖,我想着那挺健康的呀,适合嘴馋的时候吃点。
但吃的时候感觉味道甜滋滋的,不对劲呀!后来一查,才发现里面加了一堆能让食物变甜的东西,可不算真正的无糖呀!这就好像说一件衣服是纯棉的,结果却掺杂了很多化纤,这不就是欺骗消费者感情嘛!
我朋友还碰到过更夸张的,买了一包坚果,标签上写着保质期一年,结果呢,回家拆开发现里面有的坚果都有点变味了,这怎么能吃啊!这难道不是在拿我们的健康开玩笑吗?这像不像说好了要给你一个好东西,结果拿到手却是个残次品!
食品标签不合格,真的是太可恶啦!这不仅让我们消费者白花冤枉钱,还可能对我们的健康造成威胁!那些不良商家怎么能这样呢,难道他们就没有一点良心吗?我们消费者一定要多长几个心眼,仔细看看食品标签,别被那些虚假的信息给骗了!大家都要为自己的健康负责啊!别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在这里,我强烈呼吁那些商家,一定要诚信经营,认真对待食品标签,别再做这些坑人的事啦!不然,迟早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大家觉得呢?。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
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
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
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
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
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
常见错误
3
➢ 2.2 食品标签
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 物。
常见错误
16
• 4.1.3.1.1 按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要求标示各
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不 需要标示
注:添加未标 超范围使用(脱氢乙酸钠,乳酸链球菌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
常见错误
6
➢ 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
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注:喷墨打印(生产日期)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
常见错误
7
• 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
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 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 导消费者。
果该销售单元内的多件食品为不同品种时,应在外包装上
标示每个品种食品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可将共有信息统
一标示。
若外包装(或大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
(或大包装)能清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的所有或部分强
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
内容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
常见错误
9
➢ 3.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注:粘贴不严 打印标签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
常见错误
10
➢ 3.8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与另一产品混淆。
8.3 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 4.6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
必须清晰、简要、醒目。文 不得与包装物(容器)
字、符号、图形应直观、易 分离。
懂,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 4.7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
色。
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
8.4 食品名称必须在标签的 但不包括注册商标。
醒目位置。食品名称和净含 4.7.1 可以同时使用拼
“胶姆糖基础 剂”
添加量不超过 10%的各种蜜 饯水果
“蜜饯”
5.2.3 当加工过程中所用 5.1.2.3 当加工过程中所
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 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
时(指发酵产品,如酒、 分(指发酵产品,如酒、
酱油、醋等),为了表明 酱 油 、 食 醋 ) 时 , 可 用
产品的本质属性,可用 “原料”或“原料与辅料”
“原料”或“原料与配料” 代 替 “ 配 料 ” 、 “ 配 料
代替“配料”,并按
表”,并按5.1.2.1.2标示各
5.2.1.2条的规定标注。 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
剂。
5.1.2.4 制造、加工食品时
无
使用的加工助剂,不需要
在配料清单中标示。
5.1.3 配料的定量标
5.1.3.1 如果在食品标签或
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 确、有科学依据;不得标
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 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
的规定。
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
常识的内容。
4.4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4.4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
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 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
学。
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
8 基本要求
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
预包装食品标签配料表顺序典型处罚案例
预包装食品标签配料表顺序典型处罚案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而预包装食品成为现代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一些食品企业为了谋取利润,常常在食品标签上进行欺诈行为,特别是在配料表的顺序上作假。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用户的健康权益,同时也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对这种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典型的处罚案例来探讨预包装食品标签配料表顺序问题。
一、案例介绍2019年,某食品企业生产的一款豆浆饮料被检测出标签配料表的顺序有问题,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将一些便宜的添加剂放在了配料表的前面,而将主要原料的配料排在了后面,这导致了产品的质量和用户的健康受到了影响。
经查实,该企业的这种行为属于欺诈用户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用户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处罚结果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和论证,最终对该食品企业做出了以下处罚决定:1.罚款:对该企业处以数百万元的罚款,作为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
2.召回:责令该企业召回已经生产的有问题产品,并对产品进行销毁处理,以保障用户的健康权益。
3.责任追究:对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追责,依法予以处罚,并严格限制其在食品行业从业。
4.公示: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并警示其他食品企业不得以次充好,保障食品质量和用户健康。
三、案例分析这个典型的处罚案例体现了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企业欺诈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也为其他不法企业敲响了警钟。
针对预包装食品标签配料表顺序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全面排查和严厉处罚行动,以依法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食品企业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诚实守信地标注配料表的顺序,不得隐瞒或虚假标注,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与此用户也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学会阅读食品标签,选择健康、安全的食品,并积极监督和举报有问题的食品企业,共同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四、结语通过上述案例的介绍和分析,我们深刻认识到预包装食品标签配料表顺序问题对用户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也看到了相关部门对食品企业的严厉打击行动。
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七大典型案例
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七大典型案例一、食品名称与食品真实属性不相符案例一:2018年1月,东莞市食药监局发现东莞冠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壹格牌金桔汁葡萄干沙琪玛”,在标签上标注“金桔汁+葡萄干沙琪玛”食品名称和在配料表中标示“金桔汁”,但实际生产过程中没有加金桔汁或含有金桔汁的原料,仅添加金桔香精;生产的“壹格牌柠檬汁葡萄干沙琪玛”,在标签上标注“柠檬汁+葡萄干沙琪玛”食品名称和在配料表中标示“柠檬汁”,但实际生产过程中没有加柠檬汁或含有柠檬汁的原料,仅添加柠檬香精。
上述产品的标签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2.1“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案例二:2017年10月,东莞市徐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了沙琪玛(黑糖+燕麦),在包装标签面版上标注“黑糖+燕麦沙琪玛”食品名称,“黑糖+燕麦”与“沙琪玛”的字体和颜色不一致。
经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黑糖,而是使用黑糖香精。
因此,该产品标签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2.1“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案例三:2018年6月,东莞市食药监局发现东莞市添天米面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葱排骨面”、“玉米面”、“鸡汤面”等产品的标签上配料表未标注有香葱排骨、鸡汤、玉米或其制品,经查,该公司在生产上述产品过程中未添加香葱排骨、鸡汤、玉米或其制品。
预包装食品标签常见问题汇总
预包装食品标签常见问题汇总在预包装食品标签制作过程中,由于对标准法规不熟悉、部分条款理解不透彻等原因,导致市场上部分不合格标签的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中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轻则没收违法所得,重则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因此企业必须重视,确保标签合规。
一、食品名称1.产品名称误导消费者。
例如某款浓缩乳清蛋白固体饮料,它的真实属性是固体饮料,若在产品标签上仅标示“浓缩乳清蛋白”或者“浓缩乳清蛋白”字号大于“固体饮料”,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为”浓缩乳清蛋白粉“,应使用同字号标示产品名称为“浓缩乳清蛋白固体饮料”。
2.使用不能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
可以使用“新创名称”、“商标名称”、“奇特名称”等,但在上述名称不误导消费者的前提下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若易误导消费者,应在新奇名称邻近位置同字号标示出真实属性名称。
例如某款名叫“浪漫甜心”的食品,消费者从名称不能辨别出产品类别是“冰激凌”是“巧克力”还是“蜜饯”。
应在“浪漫甜心”同一展示面标示出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3.配料名称不规范。
食品标签配料表中的配料名称没有采用标准规定的专用名称。
例如,经巴氏杀菌的牛奶应标示为“鲜牛奶”,不能标示“牛奶”。
使用原卫生部、卫计委公告中的配料应标示为公告中的名称,如某配料标示为“红玫瑰”,在原卫生部《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中规定“允许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rugosacv.Plena)、凉粉草(仙草MesonachinensisBenth.)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因此企业应标示为“玫瑰花(重瓣红玫瑰)”或“重瓣红玫瑰”。
无论是产品名称还是配料名称都要使用反映其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否则应使用不误导消费者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与包装标签瑕疵有关的食品案例
与包装标签瑕疵有关的食品案例1 进口产品的外包装或标签应当用中文准确标识产品信息基本案情:苏某某在重庆某超市购买了1箱新西兰进口的奇异果,产品外包装入库标签标示:“到货日期:2015年5月1日”,产品价格标签标示:“生产日期:2015年5月1日”。
后苏某某再次在同一家超市购买了4箱新西兰进口的奇异果,外包装入库标签标示:“到货日期:2015年5月7日”,价格标签标示:"生产日期:2015年5月9日"。
苏某某遂以超市未用中文正确标识产品生产日期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给予3倍价款赔偿。
法院裁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着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涉案产品系经装箱包装进行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外包装上用规范的中文准确、清晰的标识品名、产地、生产日期等法定内容。
但涉案商品标识的到货日期早于生产日期,或者与生产日期相同,明显不符合生活常理,属于未明确、清晰标注生产日期的情形。
该超市作为销售者虽然对涉案产品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等进口手续进行了查验,但未能对存在明显遗漏中文标识的情形予以审查。
同时,该超市在应当知晓产品生产日期的情况下,仍然在价格标签上错误标识生产日期,其行为已构成欺诈。
人民法院遂判决该超市向苏某某退还货款,并给予3倍价款赔偿。
2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的,消费者可要求10倍价款赔偿基本案情:2015年5月29日,刘某某在重庆某百货商场消费588元购得六瓶进口商品"XXX无醇含气复合果汁饮料",均无中文标识。
刘某某以该六瓶饮料无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给予10倍价款赔偿。
法院裁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添加量不超过10%的各种果脯蜜 “蜜饯”、“果脯” 饯水果
食用香精、香料
“食用香精”、“食用香 料”“食用香精香料”
标示内容
1.4 配料的定量标示 1.4.1 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
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 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1.4.2 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 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1.4.3 食品名称中提及的某种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标签上特别强调,不 需要标示该种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1.5 净含量和规格 1.5.1 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标示形 式参见附录C)。 1.5.2 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按以下形式标示包装物(容器)中食品 的净含量:a)液态食品,用体积升(L)(l )、毫升(mL) (ml ),或用质量克(g)、千克(kg);
1.6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6.1 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 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 地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下列要求予以标示。
1.6.1.1 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应标 示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术语和定义
预包装食品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 预w先el定co量m包e t装o 以us及e t预he先se定P量ow制e作rP在oin包t 装tem材p料la和tes容, N器e中w并且 在C一on定te量nt限d范es围ign内, 1具0有ye统ar一s 的ex质pe量rie或nc体e积标识的食品。
b)固态食品,用质量克(g)、千克(kg);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解析
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
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 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 期和保质期
40
4.1.8 贮存条件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编号
33
4.1.5.7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
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 标示规格。 注:规格 附录C
34
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时,直接向消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 标签标示要求 ?
同时按照本标准要求标示。如果该销售单
元内的多件食品为不同品种时,应在外包 装上标示每个品种食品的所有强制标示内 容,可将共有信息统一标示。 若外包装(或大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 外包装(或大包装)能清晰识别内包装物(或 容器)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 外包装(或大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 2760 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 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注:酱油(…苯甲酸钠、山梨酸钾…)
25
4.1.3.1.5 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
的水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在加工过程中已 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需要标示 注:饮料 固液相食品 糕点
26
4.1.3.1.6 可食用的包装物也应在配料表中
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 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 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
注:果绿 吉士粉 面包乳化剂 巧克力(附录B)
19
4.1.3.1.3 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存在的问题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存在的问题(图片来源于网络)1、食品名称标示不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部分食品为追求包装的新奇,为使名称吸引消费者,用繁体字表示产品名称,未按要求使用规范汉字。
GB7718-2011要求,食品标签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商标。
“规范的汉字”指《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
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部分标称生产的茶叶、代用茶标签标识有“降压、醒酒”或“预防、治疗疾病”的内容。
GB7718-2011要求,“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如果该种食品要标示保健功效,则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使用权。
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例如,“香芋冰激凌”、“水果月饼”和“香蕉牛奶”等产品实以食用香料为主要赋香剂制成,应正确标注为“香芋味冰激凌”、“水果味月饼”和“香蕉味牛奶”。
特别注意的是某些乳饮料,一些厂家为迎合孩子口味,添加了一些国家允许的色素、甜味剂和酸味剂,却在食品名称标注上做文章,如标注为“XX牛奶”、“XX酸奶”,使其混淆为蛋白含量高的乳制品。
六岁以下的婴幼儿不适宜吃含有化学添加剂的食品,因其免疫系统尚未成熟,肝脏解毒能力较弱,易对肝脏造成损害。
家长们在购买时除关注食品名称标识外,还需注意产品执行标准区别乳制品与乳饮料。
乳制品是指液体奶(如鲜牛奶、纯奶和各种花色奶)、发酵奶和固体奶粉。
包装袋正背面产品名称不一致,名称多字少字情况普遍。
以茶叶举例,如包装前面名称是“高山毛峰”,包装背面名称是“高山毛峰茶”。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在编写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文章时,需要按照规范的格式进行写作。
以下是关于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1500字文章: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引言: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标准,旨在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内容和格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供准确、全面的产品信息。
本文将对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行详细解读。
一、标签内容要求1.1 产品名称与品牌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应清晰标注产品的中文名称,以及品牌名称。
产品名称应准确描述食品的种类和特征。
1.2 产品配料明细标签上应详细列出食品中所含的各种原料以及其所占比例。
对于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成分,应特别进行标注。
1.3 净含量和规格标签上应标明食品的净含量和规格,以便消费者正确选择产品。
1.4 保质期和储存条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是消费者购买时重要的参考指标,标签上应明确标注。
此外,对于需要特定储存条件的食品,也应在标签上进行提示。
1.5 生产日期和批号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预包装食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批号,方便追溯和召回。
1.6 食品生产许可证号预包装食品生产者应在标签上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保证产品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1.7 营养成分表为了让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标签上应标明食品的营养成分表,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指标。
二、标签格式要求2.1 标签布局标签上的各项信息应以整齐、清晰的方式排列,避免信息重叠或不易辨认。
合理的标签布局可以提高消费者对产品信息的理解和获取效率。
2.2 字体和字号标签上的字体应清晰可辨,字号应适中,以保证消费者能够清晰地读取标签上的信息。
2.3 标签颜色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颜色应与食品的特点相协调,遵循食品标识的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标签的视觉效果。
2.4 标签材质标签应采用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的材质,以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解读
八、关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的情形 一是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二 是生产者提供给餐饮业作为原料、辅料使用的预包装 食品。进口商经营的此类进口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 述规定执行。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九、关于不属于本标准管理的标示标签情形 一是散装食品标签;二是在储藏运输过程中以提供保 护和方便搬运为目的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三是现制 现售食品标签。以上情形也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七、关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 情形 一是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品经营者(包括餐饮服务) 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既提供给消费者, 也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进口商经营 的此类进口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二十六、复合配料需要标示其原始配料的,如果 部分原始配料与食品中的其他配料相同,如何标 示? 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标示:一是参照问答二十 五(二)标示;二是在配料表中直接标示复合配料中 的各原始配料,各配料的顺序应按其在终产品中的总 量决定。
基于rbi的检验策略制定基于rbi的检验策略是一种针对设备损伤机理风险等级而制定的检验策略对检验检测部位检测方法与检测比例的选择与制定是有科学依据与数据支持的其主要功能是检验的针对性强遵循20的设备占80风险的28理论调整检验的侧重点能否节约检验费用视具体装置而定通常炼油类装置的检验比例较高而大部分化工类装置的检验比例相对较低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二十、如何避免商品名称产生的误解 当使用的商品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 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 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 果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而易使人误解时,应使用同 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
糖、淀粉)
16
• 4.1.3.1.1 按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要求标示各
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不 需要标示
注:添加未标 超范围使用(脱氢乙酸钠,乳酸链球菌
素、磷酸盐类、蒸煮类糕点、油炸类糕点)
17
➢ 4.1.3.1.2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
荐性标示要求,以便于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科学选择
食品。
2
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 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
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 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 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3
➢ 2.2 食品标签
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 物。 注:防止歧义、误导
4
➢ 2.6 规格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 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注:组合食品,礼品盒
5
➢ 2.7 主要展示版面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
新标准完善的主要内容
➢修改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
者的预包装食品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不适用于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和食品储运包装的 标识
➢ 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标准修改了“预包装食品”
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增加了“规格”定义和“规 格”标示方式
注
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合格案例_对照7718强制性标识内容
食品标签不合格案例集锦食品标签不合格案例集锦一、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基本要求不合格案例:1、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1、喷墨打印字体容易被油脂、以及某些化学溶剂溶解;2、纸质的标签也容易受潮损坏、发霉等看不清2、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图片与实物不符,需标注:图片仅供参考加贴标签应与原包装标签容一致避免无依据、偏离事实的宣传语未经“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宣称3、不应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非单一成分食用油:核桃油(应注明食用调和油)豆制品、面筋制品(宣称牛筋、牛板筋,应注明产品属性)4、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包装说明书上的容夸大宣传治疗疾病作用5、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养生、瘦身、丰胸、养肝属于保健功效,普通食品不能宣传保健功效6、应使用规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
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外文,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外文同时应配中文应标注对应的简体中文标签7、标签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标签应采用不易脱落的形式,如印制、加贴在食品包装上二、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强制标示项目1、食品名称“杞里香”不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应再注明“枸杞”字样1、名称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2、采用新创、奇特、音译等名称的,要在旁边注明真实属性名称;3、同字号、同一字体颜色显示。
2、配料(表)原料类别西洋参、玉竹、银杏叶属于保健食引导词不对配料表的引导词不对,正确的应该为“配料”或者“配料表”配料名称不准确应真实反映食品的组成,“液态油”不直观,应使用“植物油”或“大豆油”等“晒干”不是配料,“新鲜”“精选”均为描述性词语,避免使用3、“食品添加剂”项格式不对“食品添加剂”不用另提行,隶属于“配料表”配料未进行完全标注:食品配料应按加入量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了不超过2%的配料可不按递减顺序4、强调营养成分的情况产品标签上含有某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含量声称时,“低卡路里”声称,需标示能量具体值应在营养成分标签上注明对应的营养成分信息5、净含量和规格1、无引导词,单位书写不对;2、不能用繁体字“克重”、“净重”均不是正确引导词应有对应中文引导词字符高度为1.2mm,不符合高度要求6、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无生产者信息缺少生产商地址信息缺少联系方式7、进口食品信息标示不规无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信息8、日期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具体标注形式:1、直接标注年、月、日2、直接标注“见包装物某部位”,并在“某部位”标注具体生产日期9、生产许可证信息2010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所有国生产的食品需使用新的生产许可标志必须标注生产许可证上的完整“证书编号”。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作者:刘然来源:《品牌与标准化》2014年第04期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实施已经一年多,但是很多企业在执行过程中还出现许多问题,笔者根据检验经验,归纳整理出食品标签容易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供企业和监管人员参考。
1 食品名称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造成食品名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管理人员对标准的规定不了解,或主观故意存在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等心理,从其标示的食品名称上无法判断产品属于哪一类,导致食品名称未反映产品真实属性或食品名称与配料表不符等情况发生。
2 配料(原料)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中各种配料、食品添加剂均应按要求标示具体名称。
造成配料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管理人员在GB 7718-2004被GB 7718-2011替代后,对新标准规定了解不够,不能按新标准规定执行;在新旧标准交替过程中,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仍使用旧包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复合添加剂等原辅材料时,将未知添加剂带入成品中,导致各种配料未标示具体名称、配料表各配料标示顺序不正确等等。
3 净含量和规格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规格的标示应由单件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和件数组成。
净含量和规格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管理人员对标签态度不严谨,导致净含量计量单位不规范,净含量未标示具体数值,外包装与合格证的净含量标示不一致等。
4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产地)食品标签应标示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其中联系方式应至少包括: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等,或与地址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
造成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产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管理人员在GB 7718-2004被GB 7718-2011替代后,对新标准规定的新增强制性标示内容了解不够,不能按新标准规定执行;在新旧标准交替过程中,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仍使用旧包装等,导致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产地)未标示;还有的企业由于所属地域重新划分的原因,外包装没有重新及时更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标签不合格案例集锦
食品标签不合格案例集锦
一、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基本要求不合格案例:
1、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1、喷墨打印字体容易被油脂、以及某些化学溶剂溶解;
2、纸质的标签也容易受潮损坏、发霉等看不清
2、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图片与实物不符,需标注:图片仅供参考加贴标签应与原包装标签容一致
避免无依据、偏离事实的宣传语未经“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的产品,不
得宣称
3、不应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非单一成分食用油:
核桃油(应注明食用调和油)
豆制品、面筋制品
(宣称牛筋、牛板筋,应注明产品属性)
4、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
用
包装说明书上的容夸大宣传治疗疾病作用
5、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养生、瘦身、丰胸、养肝属于保健功效,普通食品不能宣传保健功效
6、应使用规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
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外文,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外文同时应配中文应标注对应的简体中文标签7、标签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标签应采用不易脱落的形式,如印制、加贴在食品包装上
二、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强制标示项目
1、食品名称
“杞里香”不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
应再注明“枸杞”字样
1、名称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
2、采用新创、奇特、音译等名称的,要在旁边注明
真实属性名称;
3、同字号、同一字体颜色显示。
2、配料(表)
原料类别
西洋参、玉竹、银杏叶属于保健食
引导词不对
配料表的引导词不对,正确的应该为“配料”或
者“配料表”
配料名称不准确
应真实反映食品的组成,“液态油”不直观,应使用“植物油”或“大豆油”等
“晒干”不是配料,“新鲜”“精选”均为描述性词语,避免使用
3、“食品添加剂”项格式不对
“食品添加剂”不用另提行,隶属于“配料表”
配料未进行完全标注:食品配料应按加入量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了不超过2%的配料可不按递减顺序
4、强调营养成分的情况
产品标签上含有某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含量声称时,
“低卡路里”声称,需标示能量具体值应在营养成分标签上注明对应的营养成分信息
5、净含量和规格
1、无引导词,单位书写不对;
2、不能用繁体字
“克重”、“净重”均不是正确引导词
应有对应中文引导词字符高度为1.2mm,不符合高度要求6、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无生产者信息缺少生产商地址信息
缺少联系方式
7、进口食品信息标示不规
无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信息
8、日期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具体标注形式:1、直接标注年、月、日
2、直接标注“见包装物某部位”,并在“某部位”标注具体生产日期9、生产许可证信息
2010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所有国生产的食品需使用新的生产许可标志
必须标注生产许可证上的完整“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