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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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残疾儿童“送教上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清零行动”要求和《学校精准控辍保学实施方案》精神,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我校将开展为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为了真正把此项工作做到实处,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对象和目标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在“清零行动”中清查出来的在我校服务范围内的三名一级残疾儿童。
送教上门服务是以学校教师为主的施教队伍,为重残少儿提供包括认知课程、适应性课程等教育课程,让重残少儿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发展其教育潜能,提高其逐步融入社会的能力。
二、工作原则
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协商一致原则。尊重重残少儿家庭的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上门服务,学校与重残少儿家庭进行平等深入协商,就各方需承担的工作责任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按协议开展服务。
定期送教原则。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按每个服务对象每两周1次,每次2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16个课时的时间,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开展工作。
采取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为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上门康复教育的同时,做好家长的康复知识培训,指导好家长正确教育、训练服务对象。
三、任务和措施
(一)入户家访,确定对象。
根据教育局“清零行动”的总体安排,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家访,了解具体情况(包括家庭成员、残疾和治疗、个性等情况),了解重残少儿是否有送教上门服务需求,从而确定服务对象。
(二)属地负责,任务到校。
送教上门实行“属地负责、任务到校”管理。由重残少儿所在学区的学校负责送教上门的具体工作。
学校将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工作,落实送教上门责任教师,填报《庄浪县各级各类学校残疾儿童分类登记花名册》,确保重残少儿接受义务教育。
(三)建立施教队伍,确保送教效果。
学校选取学校中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三名教师,作为送教上门的服务教师。同时,加大特教师资培训力度,逐步建设一支稳定的特教师资队伍,提高送教上门教育质量。
(四)结合实际,灵活选择服务方式。
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送教上门的服务方式,对于居住较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的重残少儿,学校责任教师到其家中进行一对一施教。
(五)因人施教,选择合适的内容和方法。
送教上门老师应根据每个重残少儿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送教内容和方法。送教课程主要以认知课程和生活基本技能课程为主,努力提高重残少儿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送教上门”既要重过程,也要重结果,但过程比结果重要;既要教学科知识,也要教生活常识,但生活常识比学科知识重要;既要靠教师传授,也要靠家长配合,特别是指导家长参与,持之以恒。
(六)推进时间。
2019年春季,3月初:确定对象,协商服务事宜,签订协议,制定计划;3—12月: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四、制度和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生均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拨付,送教上门生均公用经费用于送教上门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教具、学具、教材等),以及送教上门服务人员的交通费、劳务费、餐费等支出。
(二)保障教师权利和安全。
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次2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并适当倾斜。
每次到家庭开展送教服务由3名教师,学校要做好送教服务教师的安全工作。
五、管理和检查
(一)建立档案,加强管理。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学籍学校的学籍管理之中。学校要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计划、教案、教学过程资料等。
每次送教上门前,责任教师要认真做好备课工作,并编写计划、教案;服务结束后要填写《送教上门情况记录表》,学期结束交学校保管。
(二)定期检查,提高质量。
送教上门纳入学校学年度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和检查考核内容,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学年,学校至少2次到接受服务的重残少儿家庭检查上门服务情况,了解家长对送教上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同时学校还将采取电话回访、实地检查、推荐典型等措施予以保障。
附件:
1.庄浪县各级各类学校残疾儿童分类登记花名册
2.残疾儿童“一生一案”登记表
3.学校送教上门工作情况记录表
4.“送教上门”学生能力评估表
5.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协议
6.学校“送教上门”教师工作职责
7.“送教上门”活动时间表
8、“送教上门”教育教案
第一小学 2019.3
学校“送教上门”学校工作职责
一、落实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按照各级教育部门关于特殊教育要求,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校每学期的工作计划之中。整合学校各方力量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随班就读教师、骨干教师组成的学校特殊教育领导小组,在兼顾随班就读工作的同时,负责学校“送教上门”的师资选拔,确保责任教师的送教时间和其他相应工作的完成;对表现好的责任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时适当倾斜。
三、与残联一起协助责任教师对送教对象进行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督促责任教师按计划对送教对象进行送教服务。
四、协助责任教师对有康复需要且家长有要求的送教对象进行适当的康复训练。
五、为责任教师送教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以及对责任教师的管理考核,确保送教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六、负责建立服务对象相关的档案(含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计划、训练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