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选拔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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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选拔通告

今年是建团90周年,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区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通过评选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引导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献身教育事业,区教育局、团区委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五四期间集中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各团组织中,开展评选表彰区级优秀青年教师的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推荐表彰的青年教师应是共青团员或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范围是中小学、幼儿园中在我区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满3年的青年教师包括已批办的、有成立团组织的民办校、园。

二、评选条件一能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强烈的创新意识,注重教育教学实践与教育理论研究的紧密结合,努力探索教书育人规律,有自己独到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不断开拓教改新境界。

三是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表率,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师德高尚,注重自身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重视学生的德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四教育思想端正,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

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五积极做好德育、团队工作,认真执行中小学《德育纲要》、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十不准》,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社会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努力转化有问题学生,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六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参加过区级教师基本功或区级以上主题班会比赛并获奖的,或指导学生在区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的;2必须在区级或区级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的,或在市区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有获奖的;所撰写论文在校级以上汇编、有获奖的;3曾获过区级以上教坛新秀、优秀教师、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师德标兵、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的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4是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有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辅导员工作,连续3年或累计5年以上的优先考虑;其中,1、2点为必备条件,3、4点为加分项目,我们将根据以上条件择优审核、确认。

以上条件涉及时限为近五年所具备的,必须注明于登记表上的主要事迹一栏。

三、推荐名额分配各单位要从35岁年月日以后出生的以下的青年教师中推选,符合条件的中学各推选2名,小学、幼儿园各推选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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