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无烟校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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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无烟校园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县文明委《关于印发创建无烟机关(医院、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文明委发〔2014〕2号)、松教通〔2014〕1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全面开展创建无烟校园工作,到2014年11月20日前达到《无烟学校标准》要求。
二、创建内容
1.以《无烟机关(学校、医院)创建工作指引》为蓝本,建立健全控烟组织机构,制定控烟计划和工作制度,明确控烟工作人员和职责,广泛进行控烟宣传和培训,全面开展无烟环境建设。
2.对照《无烟机关(学校、医院)验收评价标准》第一至第八项及第十一至第十二项进行自查和完善,确保2014年11月底创建达标。
三、具体措施
(一)健全禁烟控烟组织机构和人员。
1.成立学校禁烟控烟暨创建无烟校园工作领导小组。以吴广胜校长为组长,杨光勇、邹志红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学校校长副组长,各校中层领导、少先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禁烟办在大坪中学政教处,邹志红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万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学校禁烟宣传和教育,检查监督日常工作的开展。
2.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1)控烟监督员由禁烟控烟暨创建无烟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指导和监督禁烟控烟工作。
(2)控烟巡查员由禁烟办、政教处、保卫科、少先队、各班班主任及班委会全体人员组成,负责加强巡视和规劝。
(二)制定控烟计划和实施方案。
1.将建设无烟校园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1)将创建工作与学校日常工作和管理相结合,实行学校、科室两级管理。
(2)制定禁烟控烟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
(3)制定控烟监督员及巡查员职责,定期检查记录禁烟控烟落实情况。
(4)明确全体师生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三)规范无烟校园建设。
1.召开创建“无烟校园”启动动员大会,发出控烟倡议,公布无烟制度,在整个学校掀起创建无烟校园的热潮。
2.统一无烟环境布置。
(1)学校入口处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走廊、楼梯、卫生间、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告知师生及来访者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2)校园内禁止设吸烟区,禁止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四)开展禁烟控烟知识宣传
1.利用网站以及例会等形式,向师生进行控烟宣传。
2. 设立禁烟控烟宣传栏,走廊张贴宣传语(画),向来访者开展宣传。
3.适时安排戒烟讲座及培训。
(五)无烟校园监督和巡查
1.禁烟监督员加强对各办公室的禁烟控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控烟巡查员加强巡视及劝阻吸烟。
2. 禁烟办要认真做好创建无烟校园日常工作,每月组织1次无烟校园的监督与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及时通报结果。
(六)进行总结评估和申报。
1.对照《无烟机关(学校、医院)验收评价标准》,对开展创建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总结。
2.认真整理资料,接受县教育局、县健教办的评估验收。
四、管理办法
在创建期间以及创建结束后的巩固维护阶段,本学校控烟工作均依据《大坪中心校禁烟管理规定》和《大坪中心校禁烟考核与奖罚办法》严格加强管理。
本实施方案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大坪中心校全面禁烟领导小组名单
2.大坪中心校禁烟管理规定
3.大坪中心校禁烟考核与奖罚办法
4. 禁烟监督员职责、禁烟巡视员职责
大坪场镇中心校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大坪中心校全面禁烟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吴广胜
常务副组长:杨光勇、邹志红
副组长:刘昌文、各小学校长
成员:各校中层领导、少先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禁烟办在大坪中学政教处,邹志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万华同志任副主任,邹志红同志负责具体办公。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都是禁烟监督员。
禁烟办、政教处、保卫科、少先队、各班班主任及班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均为禁烟巡视员
附件2:
大坪中心校禁烟管理规定
一、学校成立全面禁烟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禁烟工作。
二、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校长及校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不吸烟。党、政、工、团(队)组织齐抓共管我校的禁烟工作。
三、校园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校园所有活动场所和室内场所设置明显的禁烟警语和标志。
四、学校范围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禁烟区域包括学校所有场所。
五、校园范围内禁止摆放烟缸烟具,不做烟草广告,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教学楼。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六、学校利用世界无烟日、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课堂、讲座、党团活动等对师生开展禁烟教育。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成为时尚,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七、积极倡导戒烟,教职工做到不接受来客敬烟、不向来客敬烟。
八、把遵守禁烟规章制度纳入教师考核和学生评价的重要内容。
九、学校主动和学生家长配合,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和国家对禁烟控烟工作的有关法规。倡导学生规劝家长戒烟、禁烟。
十、每位教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教育,对吸烟者耐心劝阻,坚决制止。
十一、学校禁烟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检查和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3:
大坪中心校禁烟考核与奖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