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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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的确定

周文敏傅德黔孙宗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一、引言

面对我国水环境污染逐年加重的事实,国家环境保护局从”七五’开始,开展“中国环境优先监测研究”,加强水污染控制与监测,改善环境质量,“中国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研究”是该项目的一个分课题。

我国的水污染来自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非点源排放,但主要来自数十种类型的工业污染源排放废水对水体造成的污染。进入水环境的有毒化学物质成千上万,不可能一一予以控制,制定标准,限制排放,实施监测,只能是从众多有毒有害的化学污染物中筛选出那些面广量大,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平衡危害大的并具潜在威胁的污染物作为控制对象.这些优选出来作为水污染控制对象的有毒污染物就是本文所说的“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对优先控制污染物实施的监测即“优先监测”。

正因为水污染主要来自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因此,“中国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将首先用于对占全国等标污染负荷65%、75%、85%的3000家、6000家、9000家重点工业污染源排人废水污染物的控制与监测。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可参阅《重点工业污染源监测暂行技术要求(废水部分)》。抓源的污染控制与监测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污染控制,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这正是本项研究立题的主要目标:

环境水质和污染源排放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环境水质反映污染控制程度,而污染源排放又势必影响及至决定环境水质,因此,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黑名单’将逐步用到环境水质指标的制定与监测上来.必须看到,我国目前的地而水.地下水标准均还不能反映我国水环境污染是以有机污染为主这一基本事实,标准的指标体系仅相当于美国等先进国家六十年代末的水平。“黑名单”的建立为我国环境水质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提供了依据。

与先进国家比,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最大的不足是没有把那些具有“三致”毒性的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有毒有机物列入,如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溴仿、苯、甲笨、氯苯等。因此,“黑名单”的建立为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提供了科学依据。需要指出的是,不少外国友人对我国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提出异议,同时为保护我国人民的健康也有必要进行适当的修订。

水污染控制,科学标准体系的建立、依赖于配套的分析测试技术。“中国环境优先监测研究”立足于建立配套“黑名单”的监测技术。如采样技术,监测方法,有机标准物质,全过程质量保证技术等,它的推广、应用将促进我国水污染监测技术的发展。

二、筛选原则

污染物种类繁多、成千上万,如何才能从中筛选出我国水中优先控制的污染物黑名单呢?首先应当确定筛选原则。迄今,国内外大体上有二类筛选原则可供参考:其一是定量评分系统,如基于多介质环境目标值 (MEG)的模式法;基于暴露毒性、降解性的公式计算法等。

此类方法的局限性在于参数很多,欲想获得这些参数的真正全面的数据常常是很困难的,如迄今多介质环境目标值相当有限,暴露方面的数据很难得到,其最终结果仍然是半定量的。其二是实用模式属半定量的评分系统。这种方法强调从实际出发,在环境调查墓础上,结合毒性效应、产品产量、专家经验等确定筛选原则,是目前广为采用的方法。

本项研究从我国国情出发,面向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面向环境水质,面向饮用水;注重毒性效应,注重经济技术可行性,注重国外现存经验和资料,确定了比较实用的属半定量范畴的5条筛选原则。

1、优先选择的污染物应具有较大的生产量(或排放量),并较为广泛地存在于环境中。该原则具体表示为以下两个参数:“年产量”是最为常用的一个参数,因为该信息是定量的,而且一般根据生产量可以粗略地估计潜在的排放量。它的缺点是与实际排放量可能有较大差异,同时它也不能提供有关中间产物、杂质、降解产物、天然化学污染物等方面的信息。尽管如此,人们仍然将年产量作为主要参数加以考虑,而用其它参数与方法来弥补其不足。

“检出频率”为另一主要参数。通过对各个不同的水体进行检测、由某个污染物在不同水休中检出的频次,统计出该污染物的检出频率。这个参数反映了某种化合物是否存在于环境中,并且还能反映其存在于环境的广泛性。

2、优先选择的污染物应是毒性效应大的化学物质。过去,主要以急性毒性为指标衡量污染物的毒性强弱。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认识

到许多化学物质具有潜在性危害,对环境与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现代研究证明,与某些有毒化学物质接触,不仅会产生急性效应,而且会产生更为危险的滞后效应。如癌症、生殖效应、以及一些化合物可能损害生物体的遗传机制,引起突变作用等。故毒性效应不仅应考虑急性毒性,而且应包括慢性毒性,特殊毒性等因素。

致死剂量水平是最常使用的急性毒性指标,常用的参数LD50(半致死剂量)和 LC50(半致死浓度),这些参数是定量的,也比较直观。慢性毒性选用了比较直观和易于比较的参数 TDL0(最低中毒浓度)。三致毒性数据的收集至关重要,但由于数据不全,实验条件有差异,实验数据的准确性有时也需要加以分析等原因,国际上尚未完全采用其定量结果作为评分系统,本文也只是根据‘三致”证据存在与否进行判断。如在致癌方面分为“致癌”、“致肿瘤”、“可疑致肿瘤”三级差别。

3、优先选择的污染物应是在水中难于降解,在生物体中有积累性,具有水生生物毒性的污染物。

对污染物毒性的考虑,不能单就化合物本身性质而论,而且要考虑由于它的毒性而产生的环境效应、生物效应对人体的危害。因此,生物降解性,积累性,水生生物毒性应作为筛选优先污染物的重要指标。一般认为,难降解、残留期长的污染物在环境中更容易传播,且接触的可能性往往正比于在环境中的停留时间。因此,降解性发生是影响环境的一个主要参数;在生物体中,由干污染物的积累,会产生更大的毒性效应。由于有毒物质的富集,低等生物进人食物链后,对

人体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因为本研究是筛选水中优选控制污染物,所以在水环境中污染物对水生生物的毒性,也作为一个参数考虑。

4、应选择国内已经具备一定基础条件,且可以监测的污染物。

基础条件包括具有采样、分析方法、可获得标准物质、具备分析仪器等等。对于条件已经具备或在短期内可以具备的,则加以考虑。

5、采取分期分批建立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单的原则。

由于污染源的排放限制受到指责技术与经济力虽、管理法规等多方面的制约和影响,所以在目前条件下,诸污染物名单的建立,应分期进行,逐步实施。当前优选出来的污染物应符合以上原则,是最为成熟可行的污染物。

三、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名单

根据上述原则.从工业污染源调查和环境监测着手.汇总了约10万个数据,并且从全国有毒化学品登记库中检索出 2347 种污染物的初始名单。筛选程序见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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