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 3.管径:指管道内径。
?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精品文档,超值下载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那是心与心的交汇,是相视的莞尔一笑,是一杯饮了半盏的酒,沉香在喉,甜润在心。
我无所谓成功不成功,但我在乎我自己的成长;我无法掌握别人,但我可以掌握自己。
我唯一能把握的,是我会一直尽力走下去,不为了别人,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握的,你不知道谁明天会离开,你不知道意外和你等的人谁先到来。
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费用定额勘误
意外保险
P23
续表中
4.45m以下灌注桩5.15m以上人工挖孔桩
4.45m以下灌注桩;5.15m以上人工挖孔桩
P23
续表下,倒数第27行
(增列)其他工程:为上述规定以外的工程,均按二类确定。
P23
倒数第14行
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
10~15
P18
D2-3
费率,二类
21~26
.
P18
D2-6
项目名称
防洪护岸工程
防洪及护岸工程
P18
D2-7
费率,三类
—
9~14
P18
D3-1
费率,二类
—
9~14
P18
D3-6
项目名称
防洪护岸工程
防洪及护岸工程
P18
D3-7
费率,三类
—
1~6
P19
D4-3
项目名称
以外保险
意外保险
P19
D4-3
项目名称
P23
倒数第13行
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m以上小于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P24
装饰装修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
单独幕墙工程
专业幕墙工程
P27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中
≥3000m3
≤3000m3
P28
续表中
路灯工程
路灯或交通设施工程
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费用定额勘误
页数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安徽200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总说明一、为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方便快速报价和简化计价过程,根据 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编制了“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单价)。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
其中安装工程(常用册)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界定成本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企业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四、本综合单价编制的原则。
遵循“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宏观调控”的工程造价管理原则。
综合单价表现形式实行“量”“价”合一,方便使用;项目设置对传统定额项目进行适当综合、调整、合并,力求简明;计量规则和费用计算程序力求简化;价格水平适中,能够充分反映市场。
五、本综合单价主要编制依据。
1.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DBJ/T-206-2005)。
2.2005 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有关标准图集及典型工程案例。
六、本综合单价消耗量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入相应损耗。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 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12.定额指引 对构成清单项目计价的具体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子目编号或定额子目范 围的说明或引导。 13.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设 置的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计量规则等,结合项目特征和 工程内容,来确定可能组合的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名称、步距、定额编号或项目计 价方法的说明或引导。 14.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简称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的一种方 法,是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方式,编制和确定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或控 制价、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合同价、工程结算的计价方法。 15.综合单价法 是指项目单价采用综合单价,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2
(6)《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7)《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3.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1)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2)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3)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4)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5)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构成清单计价依据的还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工程类别确认通知书;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 数等。 1.0.5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编制依据 (1)国家《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 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07 号)、《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 府令第 145 号); (2)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建 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TP—101—95)、《全 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GYD—301~308—1999)、《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施工机械 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 号)、《全 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定[2000]239 号)。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1998 年)、《全国统一建 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0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 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1999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 表》(2000 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0 年)、《安徽 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2000 年)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5)外省市清单计价依据和其他资料。 1.0.6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术语或涵义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34 T—206—2005
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 —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1.0.2本清单计价依据的适用范围(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1)《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3)《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4)《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5)《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6)《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2)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TP—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定[2000]239号)。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34 T—206—2005
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 —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05清单及定额详细解析
《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工程类别划分
人工费调整问题
2000定额 定额人工费25.84元/工日 05消耗量定额 定额人工费31元/工日 09综合定额 定额人工费39元/工日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新工艺、新技术的出现、物 价的上涨,人工费不是一成不变,人工费也会随着 时间而改变。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 (DBJ34/T-206-2005)
组成: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 程)》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 古建筑工程)》
人工费调整问题
)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0‟211号)文件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7元/ 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 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按调整定额人工费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调整增 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以由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 但不得超过每工日70元。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 价由39元/工日调整到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39元/工日调整到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 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47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和定额项目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47元/工日,其价差 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 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3、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 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 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0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14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 总价。 6、施工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应根据相应的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工程量,分析机械台班用工后,进行人工价差调整,其 调整部分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五、调整的定额人工费单价,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跨年度的工程按工程合同约定办理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类别工程一类二类三类工业建筑单层高度H(m)H>1818≥H>12H≤12跨度L (m)L>3636≥L>24L≤24多层高度H(m)H>3535≥H>2OH≤20面积S(m2)S>200002000O≥S>10000 S≤10000民用建筑居住建筑高度H(m)H>8888≥H>45H≤45层数NN>2828≥N>14 14≥N>6地下室层数N N>11半地下室公共建筑高度H(m) H>6565≥H>25H≤25层数NN>1818≥H>6N≤6地下室层数N N>11跨度L(m)L>3636≥L>24L≤24面积S(m2)S>10000 10000≥S>5000 S≤5000钢结构单层跨度L(m)L>4545≥L>30L≤30多层层数NN>1818≥N>6构筑物及其他单独车库层数N(m)N>66≥N>2N≤2面积S(m2)S>20000 20000≥S>10000 S≤10000冷库容积Q(m3) Q>50005000≥Q>1000 Q≤1000锅炉房单炉总蒸发量Q(t/h)Q>5050≥Q>10Q≤10变电所变压器总量Q(kV.A)Q>1000Q≤1000水塔容量Q(m3)Q>100100≥Q>50Q≤50高度H(m)H>7070≥H>30H≤30烟囱高度H(m)H>120120≥H>70H≤70贮油(水)池容量Q(t)Q>30003000≥Q>1000Q≤1000贮仓高度H(m)H>3030≥H>15H≤15续表类别一类二类三类专业工程土石方工程深度6m以上的基坑开挖1.深度6m以下的基坑开挖2.平基土方打桩工程1.接桩二次;2.25m以上预制桩;3.36m以上钢筋混凝土管桩;4.45m以上灌注桩。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类别工程一类二类三类工业建筑单层高度H(m) H>1818≥H>12 H≤12跨度L (m) L>3636≥L>24 L≤24多层高度H(m) H>3535≥H>2O H≤20面积S(m2)S>200002000O≥S>10000 S≤10000民用建筑居住建筑高度H(m)H>8888≥H>45H≤45层数NN>2828≥N>14 14≥N>6地下室层数N N>11半地下室公共建筑高度H(m) H>6565≥H>25H≤25层数NN>1818≥H>6N≤6地下室层数N N>11特殊建筑跨度L(m) L>3636≥L>24L≤24面积S(m2)S>10000 10000≥S>5000 S≤5000钢结构单层跨度L(m)L>4545≥L>30L≤30多层层数N N>18 18≥N>6 N≤6构筑物及其他单独车库层数N(m)N>66≥N>2N≤2面积S(m2)S>20000 20000≥S>10000 S≤10000冷库容积Q(m3)Q>50005000≥Q>1000 Q≤1000锅炉房单炉总蒸发量Q(t/h)Q>5050≥Q>10Q≤10变电所变压器总量Q(kV.A)Q>1000Q≤1000水塔容量Q(m3) Q>100 100≥Q>50 Q≤50高度H(m) H>7070≥H>30 H≤30烟囱高度H(m) H>120 120≥H>70 H≤70贮油(水)池容量Q(t)Q>3000 3000≥Q>1000 Q≤1000贮仓高度H(m)H>3030≥H>15H≤15续表类别工程一类二类三类专业工程土石方工程深度6m以上的基坑开挖1.深度6m以下的基坑开挖2.平基土方打桩工程1.接桩二次;2.25m以上预制桩;3.36m以上钢筋混凝土管桩;4.45m以上灌注桩。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类别工程一类二类三类工业建筑单层高度H(m)H>1818≥H>12H≤12跨度L (m)L>3636≥L>24L≤24多层高度H(m)H>3535≥H>2OH≤20面积S(m2)S>200002000O≥S>10000 S≤10000民用建筑居住建筑高度H(m)H>8888≥H>45H≤45层数NN>2828≥N>14 14≥N>6地下室层数N N>11半地下室公共建筑高度H(m) H>6565≥H>25H≤25层数NN>1818≥H>6N≤6地下室层数N N>11跨度L(m)L>3636≥L>24L≤24面积S(m2)S>10000 10000≥S>5000 S≤5000钢结构单层跨度L(m)L>4545≥L>30L≤30多层层数NN>1818≥N>6构筑物及其他单独车库层数N(m)N>66≥N>2N≤2面积S(m2)S>20000 20000≥S>10000 S≤10000冷库容积Q(m3) Q>50005000≥Q>1000 Q≤1000锅炉房单炉总蒸发量Q(t/h)Q>5050≥Q>10Q≤10变电所变压器总量Q(kV.A)Q>1000Q≤1000水塔容量Q(m3)Q>100100≥Q>50Q≤50高度H(m)H>7070≥H>30H≤30烟囱高度H(m)H>120120≥H>70H≤70贮油(水)池容量Q(t)Q>30003000≥Q>1000Q≤1000贮仓高度H(m)H>3030≥H>15H≤15续表类别一类二类三类专业工程土石方工程深度6m以上的基坑开挖1.深度6m以下的基坑开挖2.平基土方打桩工程1.接桩二次;2.25m以上预制桩;3.36m以上钢筋混凝土管桩;4.45m以上灌注桩。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类别工程一类二类三类工业建筑单层高度H(m)H>1818≥H>12H≤12跨度L (m)L>3636≥L>24L≤24多层高度H(m)H>3535≥H>2OH≤20面积S(m2)S>200002000O≥S>10000 S≤10000民用建筑居住建筑高度H(m)H>8888≥H>45H≤45层数NN>2828≥N>14 14≥N>6地下室层数N N>11半地下室公共建筑高度H(m) H>6565≥H>25H≤25层数NN>1818≥H>6N≤6地下室层数N N>11跨度L(m)L>3636≥L>24L≤24面积S(m2)S>10000 10000≥S>5000 S≤5000钢结构单层跨度L(m)L>4545≥L>30L≤30多层层数NN>1818≥N>6构筑物及其他单独车库层数N(m)N>66≥N>2N≤2面积S(m2)S>20000 20000≥S>10000 S≤10000冷库容积Q(m3) Q>50005000≥Q>1000 Q≤1000锅炉房单炉总蒸发量Q(t/h)Q>5050≥Q>10Q≤10变电所变压器总量Q(kV.A)Q>1000Q≤1000水塔容量Q(m3)Q>100100≥Q>50Q≤50高度H(m)H>7070≥H>30H≤30烟囱高度H(m)H>120120≥H>70H≤70贮油(水)池容量Q(t)Q>30003000≥Q>1000Q≤1000贮仓高度H(m)H>3030≥H>15H≤15续表类别一类二类三类专业工程土石方工程深度6m以上的基坑开挖1.深度6m以下的基坑开挖2.平基土方打桩工程1.接桩二次;2.25m以上预制桩;3.36m以上钢筋混凝土管桩;4.45m以上灌注桩。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类别工程一类二类三类工业建筑单层高度H(m)H>1818≥H>12H≤12跨度L (m)L>3636≥L>24L≤24多层高度H(m)H>3535≥H>2OH≤20面积S(m2)S>200002000O≥S>10000 S≤10000民用建筑居住建筑高度H(m)H>8888≥H>45H≤45层数NN>2828≥N>14 14≥N>6地下室层数N N>11半地下室公共建筑高度H(m) H>6565≥H>25H≤25层数NN>1818≥H>6N≤6地下室层数N N>11跨度L(m)L>3636≥L>24L≤24面积S(m2)S>10000 10000≥S>5000 S≤5000钢结构单层跨度L(m)L>4545≥L>30L≤30多层层数NN>1818≥N>6构筑物及其他单独车库层数N(m)N>66≥N>2N≤2面积S(m2)S>20000 20000≥S>10000 S≤10000冷库容积Q(m3) Q>50005000≥Q>1000 Q≤1000锅炉房单炉总蒸发量Q(t/h)Q>5050≥Q>10Q≤10变电所变压器总量Q(kV.A)Q>1000Q≤1000水塔容量Q(m3)Q>100100≥Q>50Q≤50高度H(m)H>7070≥H>30H≤30烟囱高度H(m)H>120120≥H>70H≤70贮油(水)池容量Q(t)Q>30003000≥Q>1000Q≤1000贮仓高度H(m)H>3030≥H>15H≤15续表类别一类二类三类专业工程土石方工程深度6m以上的基坑开挖1.深度6m以下的基坑开挖2.平基土方打桩工程1.接桩二次;2.25m以上预制桩;3.36m以上钢筋混凝土管桩;4.45m以上灌注桩。
安徽200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总说明一、为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方便快速报价和简化计价过程,根据 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编制了“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单价)。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
其中安装工程(常用册)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界定成本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企业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四、本综合单价编制的原则。
遵循“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宏观调控”的工程造价管理原则。
综合单价表现形式实行“量”“价”合一,方便使用;项目设置对传统定额项目进行适当综合、调整、合并,力求简明;计量规则和费用计算程序力求简化;价格水平适中,能够充分反映市场。
五、本综合单价主要编制依据。
1.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DBJ/T-206-2005)。
2.2005 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有关标准图集及典型工程案例。
六、本综合单价消耗量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入相应损耗。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详]
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三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的。
(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
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间与屋顶水箱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
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与层高在2.2m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
(6)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
(7)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8)地下室:指室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9)半地下室:指室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2.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凡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3.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4.六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别墅按三类工程费率外,其他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5.地下室三层与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规定提高一个类别。
6.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1/4 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7.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房按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8.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9.各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传达室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附属工程时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系数0.8。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类别工程一类二类三类工业建筑单层高度H(m)H>1818≥H>12H≤12跨度L (m)L>3636≥L>24L≤24多层高度H(m)H>3535≥H>2OH≤20面积S(m2)S>200002000O≥S>10000 S≤10000民用建筑居住建筑高度H(m)H>8888≥H>45H≤45层数NN>2828≥N>14 14≥N>6地下室层数N N>11半地下室公共建筑高度H(m) H>6565≥H>25H≤25层数NN>1818≥H>6N≤6地下室层数N N>11跨度L(m)L>3636≥L>24L≤24面积S(m2)S>10000 10000≥S>5000 S≤5000钢结构单层跨度L(m)L>4545≥L>30L≤30多层层数NN>1818≥N>6构筑物及其他单独车库层数N(m)N>66≥N>2N≤2面积S(m2)S>20000 20000≥S>10000 S≤10000冷库容积Q(m3) Q>50005000≥Q>1000 Q≤1000锅炉房单炉总蒸发量Q(t/h)Q>5050≥Q>10Q≤10变电所变压器总量Q(kV.A)Q>1000Q≤1000水塔容量Q(m3)Q>100100≥Q>50Q≤50高度H(m)H>7070≥H>30H≤30烟囱高度H(m)H>120120≥H>70H≤70贮油(水)池容量Q(t)Q>30003000≥Q>1000Q≤1000贮仓高度H(m)H>3030≥H>15H≤15续表类别一类二类三类专业工程土石方工程深度6m以上的基坑开挖1.深度6m以下的基坑开挖2.平基土方打桩工程1.接桩二次;2.25m以上预制桩;3.36m以上钢筋混凝土管桩;4.45m以上灌注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第三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的。
(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
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间及屋顶水箱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
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m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
(6)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
(7)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8)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9)半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2.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凡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3.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4.六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别墅按三类工程费率外,其他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5.地下室三层及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规定提高一个类别。
6.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1/4 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7.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房按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8.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9.各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传达室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附属工程时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系数0.8。
10.双曲线冷却塔均按水塔一类,其他冷却塔均按水塔二类。
11.专业工程也适用于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第二节装饰装修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说明
1.装饰工程类别是根据建筑装饰标准划分的。
2.宾馆、饭店星级是执行国家旅游局或其他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
项目 , 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 70%以上者为高级装饰。
2.中级装饰:墙面、楼地面、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是2个及2个以上中级装修项目 , 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为中级装饰。
第三节安装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一、安装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安装工程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
符合以下规定者为单位工程:
(1)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物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同建筑工程类别(不包括单位锅炉房、变电所)。
(2)新建或扩建的住宅区、厂区的室外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建筑管道安装工程;室外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路灯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均为单位工程。
(3)厂区内的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煤气管道安装;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安装;龙门起重机、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安装;拱顶罐、球型罐制作、安装;焦炉、高炉及热风炉砌筑等各自为单位工程。
(4)工业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安装工程各自为单位工程。
(5)工业建筑室内的上下水、暖气、煤气、卫生、照明等工程由建筑单位施工时,应同建筑工程类别执行。
2.安装单位工程中,有几个分部(专业)工程类别时,以最高分部(专业)类别为单位工程类别。
分部(专业)工程类别中由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3.在单位工程内,如仅有一个分部(专业)工程时,则该分部(专业)工程即为单位工程。
4.一个类别工程中,部分子目套用其他工程子目时,按主册类别执行。
5.安装工程中的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不单独划分类别,归并在所属类别中。
单独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按相应工程三类取费。
6.智能化安装工程均按一类工程取费。
第四节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一)土石方工程
附属于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或填方量不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按土石方工程类别执行;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分别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执行专业土石方工程。
(二)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按道路交通功能分类:
1.高速干道:城市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
2.主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
3.次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与主干路相连接,构成完整的城市干路系统。
4.支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干路以外联系次干路或供区域内部使用的道路。
5.街道:在城市范围全部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各式建筑物,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6.居民(厂)区道路:以住宅(厂房)建筑为主体的区域内道路。
(三)桥涵工程
1.单独桥涵工程按桥涵分类,附属于道路工程的桥涵,按道路工程分类。
2.单独立交桥工程按立交桥层数进行分类;与高架路相连的立交桥,执行立交桥类别。
(四)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按隧道类型及隧道截面宽度进行分类。
隧道截面宽度指隧道内截面的净宽度。
(五)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
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按单独排洪工程、单独护岸、护坡及土堤工程分类。
1.单独防洪工程包括明渠、暗渠及截洪沟。
2.单独护岸护坡包括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台阶以及附属于本类别的土方附属工程等。
(六)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1.顶管工程包括挤压顶进。
2.在一个给水或排水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径时,按最大管径取定类别。
3.给、排水管道包括附属于本类别的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及设备安装。
(七)燃气、供热工程
燃气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供热工程按供热管径大小分类。
1.一个燃气或供热管道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外径管道时,按最大管外径取定类别。
2.燃气、供热管道包括管道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
(八)其他有关说明
1.某专业工程有多种情况的,符合其中一种情况,即为该类工程。
2.除另有说明者外,多个专业工程一同发包时,按专业工程类别最高者作为该工程的类别。
3.在同一单位工程中,有两种以上不同外径的管道时,其工程类别应按工作量最大的管道外径取定。
4.道路或桥涵工程附属的人行道、挡土墙、护坡、围墙等工程按道路或桥涵工程分类。
5.单独附属工程按相应主体工程的三类取费标准计取。
6.与其他专业工程一同发包的路灯或交通设施工程要单独划分工程类别。
7.交通设施工程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监控工程等,一律按二类取费标准计取。
第五节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综合性园林建设:是指景观、公园、游乐场、公园式墓地等地域内的园林建设,包含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微缩模仿、园路等。
不包括绿化、绿化养护、室内外安装工程等,其占地面积以工程立项批文为准。
(1)园林小品:是指门楼、景墙、景壁、景门、景窗、人工塑假山、树、竹、凳、椅、台、墓、花架等小型工艺建筑。
(2)微缩模仿工程:是指特定建筑物、景区、石景、自然树、动植物等景观的缩小、模仿、塑造工程。
(3)园路:是指园林、绿化区域内宽度小于2m的步行路。
2.园林建筑工程:是指亭、廊、舫、榭、厅堂、楼、阁、殿、斋、馆、轩、塔等建筑工程。
3.绿化工程:是指住宅区、工厂、宾馆、洒店、别墅等绿化布置工程,以及市政绿化和迁移树木工程。
其工作内容包括道路两旁绿化带、花坛、草皮、绿篱、乔灌木等。
4.单位工程在同一类别中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即可执行该取费类别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