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制中专学校学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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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学校三年制中专
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一种有效的制约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和深化我校的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并以修满规定的下限学分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的课程管理制度。学分是评价学生学习份量和学习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升级和毕业的重要依据,以学期为计划单位。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
学年制是学年学时制的简称,即学生必须读满规定的学年,修满各学年规定的科目和时数,考试合格,获得毕业的一种制度。
学年学分制是学年制与学分制的结合或学年制向学分制过渡的一种形式。学年学分制基本上保留我校中专和专科的学习年限,但在课程设置上有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活动课程,并以学分来计量学生在规定学年中完成的学习量,即学生在一学年内修满一定的学分,就准予升级,否则就只能跟读或退学;分别修满各学年的学分则可以毕业。
我校实行的学分制计划为学年学分制,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所学的分量(修习的学分)。每门课程限定最低学分(因课程而异),作为升入高一年级学习的依据。
第二条我校实施学分制充分体现幼儿师范教育特色,在课程学分设置上贯彻以下原则:
一、基础性原则
学年学分制的实施,保证学生具备幼儿园或小学教师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二、差异性原则
学年学分制的实施,照顾到不同学生的素质基础和素质潜质,为学生形成幼儿教师专业特长服务。
学分制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充分调动各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为发展学生不同的教育才能、兴趣和特长创造条件,通过全面实施因材施教,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为培养一大批学有专长的高素质幼儿教育人才打好基础,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课程设置
第三条根据培养目标、人才规格与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和潜能,按必修课、选修课设置课程。
一、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学校的主体课程,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途径。它是同一年级的所有学生都必须学习的教学学科,它体现了学校对学生发展的共同的基本要求。必修课程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课程、文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学生必须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
核心课程是学校的主体课程的核心,是保证学生达到最低培养要求的学科,学生必须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核心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二、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是必修课程的延伸与补充。它并不要求学生人人都学,但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和能力倾向,通过选修方式朝某一领域钻研,以充分挖掘潜力,释放自身能量。通过选修课程,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特别是通过不同学科间的相互渗透,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生可根据个人的兴趣和能力,自主选择修读,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三、活动课程
活动课程是学校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别是在丰富学生的知识和课余生活,开阔学生视野,完善其心理结构,发展其个性,形成其专长,训练其技能,培养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计入学分的活动课程包括讲座、基本功训练等。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学科兴趣活动、讲座等,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四条关于核心课程的界定:
普通学前教育专业:学前卫生与保育教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教材教法、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教师口语、阅读与写作、音乐或美术、舞蹈。
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方向):学前卫生与保育教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教材教法、计算机基础与应用、舞蹈学科(部分学科)、教师口语、阅读与写作、音乐或美术。
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方向):学前卫生与保育教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教材教法、音乐学科(部分学科)、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教师口语、阅读与写作、美术或舞蹈。
学前教育专业(美术方向):学前卫生与保育教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教材教法、美术专业学科(部分学科)、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教师口语、阅读与写作、音乐或舞蹈。
学前教育专业(体育方向):学前卫生与保育教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教材教法、体育学科(部分学科)、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教师口语、阅读与写作、音乐或美术、舞蹈。
学前教育专业(英语方向):学前卫生与保育教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教材教法、英语专业学科(部分学科)、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教师口语、阅读与写作、音乐或美术、舞蹈。
第五条选修课程选课程序
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教学科研处应将《选课指南》(其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及代码、任课教师、课时学分、课程内容简介、上课地点、时间安排、学习方式、选课要求等)发到每个班,学生根据相关的要求进行选课,除必修课外,学生参照学校每学期期末公布的下学期预排课程总表(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开班容量),在所选课程的听课时间互不冲突的前提下进行选课,填写《选课单》,交由班主任汇总,最后交到教学科研处。
学生经批准已注册修读的课程应按时上课,退选修课程,须经教学科研处批准,在开课两周内办理退选手续,不及时办理手续又不修读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计入学生学习成绩档案。学生未办理选课审批手续而自行听课的课程,不得参加考试。
学生须按所学专业的教学计划要求确保完成必修课程的修读,对有先后顺序的课程,须先修读先行课程,再修读后续课程,先行课程考核不及格,不得修读后续课程;同一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验实践教学,原则上应同时修读。
第三章学分管理
第六条学分由基础学分和激励学分构成。
第七条基础学分
必修课程学分、选修课程学分、活动课程学分均为基础学分,是指学生毕业应修满的学分,各专业学分及比例见附件。
一、必修课学分由理论课程的基础学分和实践课程的基础学分构成。
理论课程的基础学分:理论课程指主要通过课堂教学来实施的课程,它的学分计算方式是每1个学分等于1个学期内每周一课时的课堂学习,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如果单从课时来说,则是1学分等于16课时。
实践课程的基础学分:实践课程主要指幼儿园保育和教育见实习。实践课程,每周为1个学分。
二、选修课学分
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程中按照选修课规定学分要求和个人的兴趣爱好选择选修课程,其学分的计算方式与必修课理论课程的基础学分计算相同。
三、活动课学分
学生在学校提供的活动课程中按照活动课规定学分要求和个人的兴趣爱好选择活动课程,分为必选活动课程和任选活动课程,参加即可获得相应学分。活动课程,每参加满16课时的学习即可获得1学分。
第八条激励学分,是指学生在某科学习成绩优秀获得的奖励学分(只适用于必修课)、学生参加各种教学比赛活动获奖而获得的奖励学分、文章获得公开发表而获得的学分、参加并通过社会认可与本专业有关的学习和考试获得的学分的总和。激励学分,可等值用来给不达标的同类学科或按2:1的比例给其它不达标的不同类学科(只适用于必修课)加分,进而获得“合格”过关。
激励学分的计算:
一、必修课学习成绩优秀获得的奖励学分的计算
A =(
B - D)÷ 10 × C
A为激励学分的总数,B为期评成绩,D由教研室主任组织科任教师根据本届学生的学业能力发展情况,在开学初定出本学期本学科的成绩优秀的基础分(成绩优秀的基础分的确定应以优秀率不超过15%为宜),C为该科达标的基础学分。
例如,某生数学期评成绩为95分,而理科教研室主任组织本届任课的数学教师根据该届学生的学业能力发展情况,在开学初定出本学期数学的成绩优秀的基础分80分,数学本学期该专业开课为4课时/周,那么,该生数学学科得到的奖励学分为:
(95-80)÷ 10 × 4 = 6(分)。
二、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奖而获得的奖励学分的标准
1.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奖而获得的激励学分的标准(单位: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