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在我国,要计算加班费则要先了解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这两者是计算加班费的重要依据。
那么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第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等所有工资项目。
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
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
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第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其实,将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职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只是法律规定,同时也符合《劳动法》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
另外,根据劳动经济学的观点,不同收入水平的职工对于自身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是不一样的,高收入职工对于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较高,如果不能按照职工的实得收入计算其加班费,特别是加班收入严重偏低时,职工会认为他加班所得与闲暇价值相比明显“不值”,就会削减其加班意愿,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本来就需征得员工的同意。
知识延伸——加班费的基数计算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加班工资按照职工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加班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标准工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43号第二条规定:关于“标准工资”的含义问题。
“标准工资”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职务)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员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和支付
员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和支付在如今快节奏的工作环境中,加班已经成为许多员工工作的常态。
而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对于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加班。
加班通常指的是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如果超出了这个时间范围,就属于加班。
那么,加班工资应该如何计算呢?这需要根据不同的加班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平时加班,也就是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 150%支付。
假设员工小王的小时工资基数是 20 元,某天他加班了 2 个小时,那么他当天的加班工资应该是20×15×2 = 60 元。
周末加班,也就是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 200%支付。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 天)。
比如小李的月工资是 6000 元,那么他的日工资基数就是6000÷2175 ≈ 27586 元。
如果他在某个周末加班了一天,且不能补休,那么他当天的加班工资应该是 27586×2 = 55172 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 300%支付。
例如,在国庆节加班一天,小张的日工资基数是 300 元,那么他这一天的加班工资就是 300×3 = 900 元。
接下来,我们说说工资基数的确定。
工资基数通常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那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那就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企业可能会试图通过一些不合理的方式来规避支付加班工资,比如将加班工资包含在所谓的“绩效工资”中,或者以“自愿加班”为由拒绝支付加班工资。
日薪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日薪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日薪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计算日工资: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其中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
天是52个双休日。
2.计算小时工资: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3.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的规
定确定,如果都没有,则按照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
4.计算加班工资:根据加班时间和加班类型(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同,计算方法也有所不
同。
具体来说,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计算公式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计算加班费公式?
We are always too polite to strangers and too harsh to close one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根据法律规定如何计算加班费公式?导读:加班费计算公式也就是按照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然后再乘以加班的时间以及加班的系数。
比如说如果是平时加班的话,直接乘以1.5倍即可,周末加班乘以两倍即可,法定节假日加班乘以三倍。
一、如何计算加班费公式?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个双休日),日工资=月薪÷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算出日薪与时薪后,再分别乘上3倍(法定节假日)或两倍(正常公休),就是当天应得的加班工资。
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
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基本工资为1600/21.75=73.56/8=9。
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来进行计算?按不低于员工本人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是什么?
If you tell a friend of happiness, you will get two happiness, and if you confide your sorrow to a friend, you will be divided into half of sorrow.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是什么?导读:加班费计算基数在我们国家实际上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但是各个地方的法院可能会有自己的司法实践规定。
比如说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加班工资的基数的话,就按照约定来进行执行,否则就是按照劳动者本人的月实际收入工资来进行计算。
一、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是什么?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
此处提供某地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供参考: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劳动者每月加班费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具体情况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以该约定为准;双方同时又约定以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劳动者主张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的,应予支持。
(2)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双方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高于原约定工资标准的,可以视为双方变更了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费计算基数。
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能够认定为双方变更了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3)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用人单位按月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
加班费基数是什么意思,如何计算
加班费基数是什么意思,如何计算加班费,相信对于经常加班的人来说是最关心的话题了,因为超出了正常工作的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所以加班费算是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补偿。
下面我为你整理了加班费基数是什么意思,如何计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加班费基数是什么意思,如何计算加班费基数,就是按多少的工资来计算加班费。
加班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的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
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X300%X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X200%X加班天数。
二、如何追讨加班费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
具体步骤如下:第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对于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都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规定》的有关条款,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如何确定?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
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中秋节(五)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但不愿意支付或足额支付加班费。
在劳务派遣用工中,加班费纠纷同样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希望能帮到你。
1.《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第9条规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2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5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第9条规定的是假期工资计算基数确定原则,不是假期工资计算原则。
3.劳动者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中约定的、按月固定发放的工资。
4.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都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从高原则确定。
5.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对工资都未约定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正常月工资性收入的70%确定。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内容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基数是怎么算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基数是怎么算(1)标准工时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①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②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③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需要指出的是,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就不仅影响劳动者休息,也影响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所以不能用安排补休的方式弥补。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则用人单位有两种选择,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也可以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选择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
(2)综合工时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时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的,不需支付加班工资,按照上海的规定,则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4)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以上标准工时制中①②③的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综合计算工时制,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制必须经过批准,未经审批,企业无权自行决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由于综合计算工时制以被批准的计算周期(周、月、季、年)来计算工作时间,所以其工作时间不受标准工时制最高额的限制。
加班工资的法律规定,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的法律规定,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1.《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第9条规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2)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5)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第9条规定的是假期工资计算基数确定原
则,不是假期工资计算原则。
3.劳动者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中约定的、按月固定发放的工资。
4.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都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从高原则确定。
加班费基数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加班费基数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加班费基数的定义
二、加班费基数的计算方法
1.个人劳动者的加班费基数
个人劳动者的加班费基数可以根据个人的月基本工资、小时基本工资
等不同方式进行计算。
1.1月基本工资方式
按照月基本工资方式计算加班费基数时,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工作岗
位上当地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例如,员工的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每月工作天数为22天,每天工
作小时数为8小时,那么加班费基数为:
1.2小时基本工资方式
按照小时基本工资方式计算加班费基数时,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小
时工资。
例如,员工的小时基本工资为20元
2.集体劳动者的加班费基数
对于集体劳动者,加班费基数的计算通常是根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或企业内部规定等进行约定。
三、加班费基数的规定
1.加班费基数不能低于劳动者工作岗位上当地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2.如果劳动者月工作时间不满标准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基数的计算按照能够出勤工作的天数、小时数进行计算。
3.对于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如小时工、派遣工、临时工等),加班费基数的计算方法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进行具体约定。
四、加班费基数的意义和影响
因此,确保加班费基数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对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和谐发展非常重要。
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应当遵守劳动法规定,合理制定加班费基数的计算方法,确保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
员工休息日加班费是怎么计算
员工休息日加班费是怎么计算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员工是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的,但要是被安排加班的就要有加班费,那加班费是怎么计算?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员工休息日加班费计算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员工休息日加班费计算加班费是用加班时间乘以每单位工资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再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乘以相应的倍数。
但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里,我们只能知道加班加点相对于正常工资的“倍数”,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分别按照工资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资,而没有每单位工资标准(即日工资标准或小时工资标准)的规定。
这也是有些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少发劳动者加班费的根源所在。
所以,我国还应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以免用人单位钻法律不尽完善的空子,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加班费(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1、延长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加班时间2、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加班时间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加班时间。
员工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以及标准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以及标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以及标准(通⽤10篇) 加班费对于我们职场⼈⼠来说是挺关⼼的⼀个话题,很多⼈对于加班费都不知道具体怎么计算,那加班费怎么计算才正确?接下来⼩编为⼤家整理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以及标准(通⽤10篇),欢迎⼤家阅读!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以及标准1 根据各地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就加班费计算的事务操作,总结如下⼏点: (1)法律允许⽤⼈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费计算基数作出约定,约定的标准原则上应为员⼯每⽉的规定⼯资收⼊,在实⾏结构⼯资制的企业,应包扣基本⼯资和岗位⼯资。
对于奖⾦和津贴、补贴等福利,可以约定不纳⼊加班费计算基数。
(2)⽤⼈单位直接约定以基本⼯资或最低⼯资标准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的,将不会得到⽀持。
(3)如果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对加班费计算基数和劳动者⼯资标准作出约定,北京、⼴东等地倾向于以劳动者本⼈正常⼯资时间所获得的全部应得⼯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包括:⼯资、奖⾦、津贴和补贴等福利。
上海、浙江等地倾向于以上全部应得⼯资70%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班费怎么计算才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付加班费。
《北京市⼯资⽀付规定》第14条规定,⽤⼈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作时间以外⼯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付劳动者加班⼯资: 在⽇标准⼯作时间以外延长⼯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时⼯资基数的150%⽀付加班⼯资; 在休息⽇⼯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或者⼩时⼯资基数的200%⽀付加班⼯资; 在法定休假⽇⼯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或者⼩时⼯资基数的300%⽀付加班⼯资。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以及标准2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资的150%,双休⽇是200%,国定假⽇是300%。
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资基数。
加班⼯资的基数⼜该如何确定 ⼈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所在岗位相对应的⼯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的基数
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的基数一、前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而加班费则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工作所应得的报酬。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的基数的概念、计算方法、法律规定以及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基数的概念和计算方法1. 概念劳动合同规定加班费基数,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工资计算基础。
通常情况下,加班费基数应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或者实际工资。
2. 计算方法(1)基本工资作为基数: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且没有其他约定的,应以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2)实际工资作为基数: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基本工资,或者劳动者的实际工资高于基本工资的,应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3)工资总额作为基数:在某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中可能规定以工资总额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三、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四、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1. 明确约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尽量明确约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产生纠纷。
2. 保存证据:劳动者应妥善保存有关加班的证据,如加班记录、工资条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3. 了解政策:劳动者应了解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政策,关注加班费计算基数的变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4. 维权途径: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五、结语加班费基数的约定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劳动者应关注自身权益的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应了解法律规定,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员工加班工资基数到底怎么算,HR你知道吗?
员工加班工资基数到底怎么算,HR你知道吗?大家好,我是你们的主讲人。
本期音频的主题是薪酬,分为设计企业奖金方案、调整招聘人员的薪酬结构,计算员工加班的工资基数三节内容。
今天为你分享的是第三节——如何计算员工加班的工资基数。
现在的工作很少说准时下班的,特别是在一线城市的互联网公司,加班更是家常便饭。
为了降低离职率,避免法律风险,我们作为HR一定要处理好加班工资基数这件事。
但在国家法规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工资的项目中,哪些项目是必须要列为加班基数的。
那我们该如何针对不同情况,例如普通职能员工、生产计件员工、营销人员等,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呢?身为HR又有哪些方法能够降低公司加班成本?今天我们将结合两个案例来讲一讲,员工加班工资基数到底怎么算。
你将学会明确制定变动收入较大的员工的加班工资基数,并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降低公司的加班成本,以保证企业的良好发展。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案例:小张入职A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5000元,如有加班,加班基数按2500元计算。
入职3个月后,小张认为公司加班太多,按2500元基数计算加班太亏,于是要求公司依据月工资5000元计付,公司以合同为由拒绝。
你认为该公司的做法合适吗?工资收入与核算基数是否相差有点远?如果按2500计算,其日常延时加班费才22.5元一小时,而小张正常的小时工资最少28.7元,这显然不合理,所以公司应该按5000元为基数。
但在司法仲裁实例中,也同样有认为其应该按合同约定的2500元作为基数。
这就是有约定从其约定的说法。
但事实上也有判例认为,其作为加班尚比平时工作收获都显低,那员工加班就失去了意义。
还不如都将工作拿到加班时间来做,还可以少付工资。
因此,从符合常理与人性人心来说,第一个案例以5000元作为基数,能取得大多数人群、司法机关的判定。
所以我们可以得知,在实际的劳资中,对于加班工资基数,有的地区有较为清晰的规定。
有的却还是依靠判例、人情人性来进行判定。
加班费基数协议书
加班费基数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且乙方同意在必要时进行加班工作,现就加班费基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加班费基数的确定1.1 乙方的加班费基数将根据乙方的月工资标准确定。
1.2 月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具体数额以甲方每月发放的工资条为准。
第二条加班费的计算2.1 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的,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支付加班费。
2.2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加班费基数×加班小时数×加班费率。
2.3 加班费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即平时加班为150%,休息日加班为200%,法定假日加班为300%。
第三条加班费的支付3.1 加班费应在乙方加班后的下一个月工资发放日一并支付给乙方。
3.2 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在下一个月工资发放日支付加班费。
第四条加班的记录与确认4.1 乙方加班时,应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加班。
4.2 加班结束后,乙方应填写加班记录表,并由甲方确认加班时间和加班内容。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5.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2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双方应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协议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是怎样的
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是怎样的如果劳动合同只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但没有约定加班工资基数,此种情况下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但是,这种情况也要考虑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是否合理。
因许多用人单位实际工资标准往往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且除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外,劳动者还可能从用人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奖金、津贴等。
如果仅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工资基数,实际上把劳动合同约定之外的劳动者在正常劳动情况下所取得的奖金和津贴等收入排除在了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之外。
这不符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规定。
2、劳动合同既约定了工资标准,又约定了加班基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既约定了工资标准,但同时又约定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工资基数,劳动者主张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工资基数的,实践中有些地方对此支持,比如北京。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约定的加班费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
(二)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1、劳动合同既未约定工资标准,也未约定加班基数。
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也未约定加班基数的,应当以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这种情况,通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津贴、补贴是否计入工资产生争议。
劳动者正常工作工资应为员工每月正常工作的固定工资收入,在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应至少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如果津贴、补贴每月固定发放,则应该计入工资总额。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除一次性的津贴补贴以外,其他津贴、补贴均属标准工资。
2、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资标准,但约定了加班费基数。
许多地方性规定,就加班费基数如何计算仅分为两类标准,一类是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标准,此种情况上边已经详述;另一类就是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资标准。
而对于是否约定了加班费基数没有做相应的规定。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基数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基数怎么算我国《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职工加班的是有加班费的,那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计算的基数要怎么确定?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基数的计算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基数的计算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顺序,共有三种确定方式: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按上述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除以8小时。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方法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实行计时工资的用人单位,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其计算方法是:用月基本工资除以月法定工作天数即得日工资,用日工资除以日工作时间即得小时工资。
热门城市:石嘴山律师盘锦律师榆林律师安阳律师黑河律师秦皇岛律师鹰潭律师佛山律师佳木斯律师
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一直以来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也是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话题。
那么。
大家对于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的相关知识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
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的法规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
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对于计算的基数,实行计时工资的用人单位,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其计算方法是:用月基本工资除以月法定工作天数即得日工资,用日工资除以日工作时间即得小时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指的是劳动者在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内应得的计件工资。
依据上述规定,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加班工资基数将按照本人的基本工资来计算,即以月基本工资除以月平均工作小时数,得出小时工资标准,然后再按照《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来计算。
综上所述,关于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这个问题,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来确定,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济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