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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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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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工大教发[2007] 006号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为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免试为研究生的比例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生人数的5 %左右(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二.推荐免试为研究生的排序办法推荐免试为研究生依据智育积分进行排序。

积分为该生前三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所学课程加权平均分与科技竞赛获奖加分之和。

根据《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工大发[2007]11号)的规定,我校学生参加各级科技竞赛获奖,在计算学习成绩时给予奖励:获国际级科技竞赛奖、国家级科技竞赛一等奖加6分;获国家级科技竞赛二等奖加5分;获国家级科技竞赛三等奖、省部市级科技竞赛一等奖加4分;获省部市级科技竞赛二等奖加3分;获省部市级科技竞赛三等奖、校级科技竞赛一等奖加2分;获校级科技竞赛二等奖加1分。

大学本科期间竞赛获奖多于一项时,奖励分不叠加,取高值。

学校承认的国际级、国家级、省部市级和校级科技竞赛名单参见《北京工业大学认定的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名单》(工大教发[2007] 007号)。

三.推荐免试为研究生的条件1.入学以来智育积分在本班前三名;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体育课程考核及格。

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基础上,对于智育积分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或在校期间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或有较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含学术论文)、或取得其它突出业绩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四.推荐办法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志愿(专业及研究方向);2.班主任、辅导员或班导师根据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3.学生所在学院组织院级评审会,确定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名单,经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4.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公示后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公布。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代表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依据。

学位论文撰写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确定的规范认真执行。

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论文撰写应符合国家及各专业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符合汉语语法规范。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的要求制订。

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除在字数、理论研究的深度及创造性成果等方面的要求不同外,撰写要求基本一致。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一)书写规定1.字数要求:管理及人文学科一般为3~4万字,其中绪论要求为3000~5000字。

2.纸张要求:论文打印用A4纸(210mm×297mm),页边距为上25.4mm,下25.4mm,左31.7mm,右31.7mm。

书眉为9.5pt楷体,居中排。

学位论文一律要求双面印刷。

3.页码要求:页码在页面底端居中放置;摘要、目录的页码用罗马数字单独编排,正文以后的页码用阿拉伯数字编排。

4.行距要求:论文正文行距为1.3,为了章节体例统一,章排版时可直接点击标题1(3号黑体),1.1节标题排版时可直接点击标题2(4号宋体)。

5.翻译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的扉页、摘要都要求用中、英文两种文字给出,编排上中文在前。

扉页、摘要的英文部分另起一页。

(二)写作顺序和内容规定1.题目:应恰当、准确地反映本课题的研究内容。

学位论文的中文题目应不超过25字,并且不设副标题。

2.摘要: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要陈述,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

摘要应包括本论文的基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造性成果及其理论与实际意义。

摘要的字数一般为500~1000字。

摘要页不需写出论文题目。

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的内容应完全一致,在语法、用词上应准确无误。

3.关键词: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一、引言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价研究生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

为了激励研究生积极投入学术研究,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学校制定了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1.评选对象:所有已按时完成学业并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2.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学校制定的学位论文规范和要求,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创新性,能够体现研究生对所研究领域的深入理解和独立思考能力。

三、评选标准1.学术贡献: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虑论文对所研究领域学术的贡献程度。

如论文在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对学术领域有重要推动作用,将获得较高的评分。

2.方法和数据:评选委员会将评估论文的研究方法是否科学可行,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对于实证研究,关注研究设计、样本选择、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合理性。

3.文章结构和表达:论文应具备清晰的逻辑结构,准确全面地介绍研究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讨论。

论文的语言表达应准确、简明、流畅,形式规范,遵循学术写作规范。

4.学术影响:如果论文已在知名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或获得学术界或产业界的认可和引用,将有利于获得较高的评分。

四、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每年学校将组织对已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估,根据评选标准初步确定候选论文。

2.评选委员会评议:评选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将对候选论文进行评审和评估。

评审过程严密、公正,注重科学性和客观性。

3.评选结果公示: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论文,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两周,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4.颁奖典礼:在学术年会或其他重要学术活动上,学校组织颁奖典礼,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奖励与荣誉1.优秀学位论文奖:每年评选出的学术水平较高且得分靠前的学位论文,将授予优秀学位论文奖,并颁发证书和奖金作为奖励。

六、总结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制定,旨在提高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水平,激励他们积极投入学术科研。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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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教发[2007] 007号关于发布《北京工业大学认定的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名单》的通知
为配合《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工大发…2007‟11号)、《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工大教发 [2007] 005号)、《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工大教发 [2007] 006号)等文件的实施,现发布北京工业大学认定的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名单。

北京工业大学认定的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名单
本文解释权在教务处。

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研究生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7年5月25日。

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XXXX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条为鼓励研究生指导教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培养研究生的学术创新和探索精神,提高校(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XX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结合校(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原则及范围:(一)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为上一学年度在校(院)获得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或中、外文双语撰写。

涉密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三)校(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根据授予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位数量,按一定比例评选。

博士学位论文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年授予博士学位人数的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一般不超过授予硕士学位人数的5%。

第三条评选标准:(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课题,有明确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价值,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二)论文能体现作者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论文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数据可靠,文字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

(四)论文作者须在攻读学位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取得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创新成果。

参加评选者须为创新成果的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XXXX大学”,创新成果的通讯作者应为评选者导师。

(五)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成绩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第四条评选程序(一)个人或导师申请,培养单位推荐。

参加评选者填写《XXXX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各培养单位根据论文的创新点、论文评阅意见、答辩结果和申请者取得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分配限额内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择优推荐。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本学科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并写出评审推荐意见。

如有差额,按得票数顺序在限额内推荐。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拟推荐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北京工业大学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一、指导思想为了贯彻学校“科研导向,导师主导,鼓励创新,调整结构,保障质量,加强服务”的工作方针,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经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特颁布本办法。

二、评选规则(一)评选范围我校具有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的各专业学位类别或工程领域当年毕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称专业学位硕士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1.论文符合《北京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北京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等学校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和答辩管理的要求。

2.论文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或实用价值,并取得一些应用效果,论文研究内容来源于工程或社会实践。

3.超过学校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类别或工程领域对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

4.论文内容未涉密。

(三)名额1.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必须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2.以专业学位硕士生所在学院(或研究院所)为单位,严格控制在当年毕业专业学位硕士生的10%以内。

当年毕业生不足10人的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

(四)评选程序1.申请申请校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硕士生应至少在答辩两周前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已经完成的学位论文,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即可受理。

2.答辩委员会审理、推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委派至少1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参加该名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同意推荐其为校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方可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评选基本条件和学校规定的名额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评选,同意者超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含)方为通过。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应在当年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版 试行)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版  试行)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版试行)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学校每学年将对在学期间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为规范评选活动,特制定此办法。

一、参评对象具有北京工业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范围(一)成果范围1.学术论文:凡由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完成、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正式发表或可通过网络检索到、有检索号的学术论文。

2.专利:凡由我校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经中国专利局或其他国家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国家发明专利须初审通过方能参评。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凡由我校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我校为第一著作权人)、经中国版权局正式登记并授予证书的计算机软件。

4.科技奖:凡由我校研究生为主要参与人(有个人获奖证书)、我校为获奖单位取得的各种类型的科技奖。

5.专著:凡由我校研究生为主编或副主编出版的专著、译著(著或编著)。

仅仅参编部分章节不在本办法评选的范围之内。

6. 校外科技竞赛奖:凡由我校研究生为主要参与人(有个人获奖证书)、我校为获奖单位的校外正式科技竞赛活动获奖。

上述1-3某项成果,若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发明人、设计人)、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发明人、设计人),则评奖时等同于研究生为该项成果第一作者(或发明人、设计人)。

(二)时间范围在学期间正式取得且未申报过科技创新奖的成果均可参评。

“在学期间”指编辑部收到论文稿件、专利事务所受理专利申请时该研究生尚未毕业。

如评选时该研究生已经毕业,可委托其导师代为申请并转交奖金、证书。

三、奖励办法(一)奖项类别科技创新奖项类别设置为科技创新一等奖、科技创新二等奖、科研优秀奖三个等级。

(二)奖项设置1、科技创新一等奖:被SCI、SSCI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专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在国际比赛或国家级(包括国家一级学会)举办的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或前3名)以上。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第 1 页 共 1 页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一)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在完善研究生投入机制改革后,学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基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两部分构成。

基础奖学金由政府和学校投入、导师资助构成,主要用以提高研究生待遇,是研究生安心学习、研究的基本保证。

学业奖学金来源于政府和学校投入,以及研究生学费收入,是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的重要引导。

(二)基础奖学金研究生基础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委培生除外)。

博士生基础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 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2800 元,其中导师资助部分每人每月500 元(对于经济学、管理学、数学、统计学和理论物理学科,导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 元)。

硕士生基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

一等奖每人每年8000 元,二等奖每人每年4000 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700 元,其中导师资助部分每人每月200 元(对于人文社科类、经管类、数学类和理论物理学科,导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 元)。

研究生应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和研究,充分利用寒假和暑假阶段开展学习和研究工作。

相应地,研究生基础奖学金(含导师资助部分)按每年12 个月发放。

学院和导师应加强寒暑假期间对研究生的指导与考核。

(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

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励志奖、优秀研究生奖、社会工作奖、科技创新奖、博士生创新奖学金、科技之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奖等。

奖励标准及比例遵循“鼓励高端并调动积极性”的原则制定,各奖项评定及奖励办法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另行发布。

小提示:目前本科生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就业主体是研究生,在如今考研竞争日渐激烈的情况下,我们想要不在考研大军中变成分母,我们需要:早开始+好计划+正确的复习思路+好的辅导班(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北京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北京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第五部分奖惩机制北京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为了鼓励创新、表彰先进、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特颁布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各学科当年毕业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1. 论文符合《北京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和答辩管理的要求。

2. 论文工作具有创新性或取得突破性成果,在理论或实验上达到所在领域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或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有较重大的实用价值。

3. 超过学校公布的所在一级学科对博士生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

4. 论文答辩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同意推荐其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三、评选程序1.申请申优博士生应至少在答辩两周前向所在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已完成的论文,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即可受理。

2.答辩委员会审理、推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派至少1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参加该名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同意推荐其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即可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主持,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给一级学科限定的名额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同意者超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二分之一、且超过参加审议的成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即为通过初选。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初选结果应于会后三天以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开会三天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报送材料包括:通过初选的博士学位论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表》。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主持,申请人逐一答辩,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规定的总名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评选,且同意者超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参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方为有效。

若超过总名额,按得票排序选取(若出现同票者无法选取时,对这些同票者进行再次投票,直至选取出获奖者止)。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学位论文质量不仅是衡量学位授予质量的核心指标,也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

为了进一步培养我校硕士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研作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鼓励创新,表彰先进,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原则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本着科学、公正、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每学年在春季和夏季毕业研究生中各评选一次,评选工作结合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工作进行。

第二条基本条件(一)论文选题跟踪学科前沿,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二)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结论准确,层次分明,格式规范;(三)论文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四)校优秀硕士论文申请者要有显著的科研能力,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论文发表申请者作为****大学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期刊上发表(或已录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类(包括理学,工学,医学三大学科门类):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并且至少有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被SCI、EI、ISTP收录(需提交检索报告);人文社科类(包括经济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四大学科门类):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者有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被SSCI、A&HCI、ISSHP、ISTP收录;增刊、医学类的综述文章不在认定范围之内(被索引论文除外)。

已录用论文需提供纸质正式录用通知和编辑部详细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2)科研获奖申请者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含1项)以上(国家级奖励所有获奖人员,省部级一等奖前7名,省部级二等奖前5名,省部级三等奖前3名,市厅级前2名)。

(3)专利授权申请者获得发明专利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含1项)以上。

北京工业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告

北京工业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告

北京工业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告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北京工业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在综合科技楼408会议室举行。

会议批准授予博士学位122人;硕士学位1194人,其中全日制硕士学位1164人,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28人,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2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242人,其中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20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28人。

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分别见附件1-7)。

本次会议认定新引进博士生指导教师2人,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8)。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对以上人员名单公示7天,争议期为: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7月5日。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并具名向校学位办公室举报,举报信箱: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邮编:100124;举报电话:67396359。

现将本次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名单、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名单公示如下(分别见附件9和附件10)。

根据《北京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和《北京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评选结果公示7天。

对有争议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会议复议。

争议期为: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7月5日。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并具名向校学位办公室举报,举报信箱: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邮编:100124;举报电话:67396359。

附件: 1. 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2. 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授予全日制硕士学位人员名单3.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授予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名单4. 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授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5. 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授予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6. 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授予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7. 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8. 认定新引进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9. 2010年北京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公示名单10. 2010年北京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公示名单北京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附件1: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共6人)学科名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工程力学(共2人)李双宝杨晓丽机械设计及理论(共3人)付文宇高宗余于丽杰流体力学(共1人)王晶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共15人)学科名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共1人)徐萍萍电路与系统(共5人)冯金超贾懋珅李如玮徐晓昭赵士伟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共6人)蔡建羡李欣源潘海宁史斌孙粒张少白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共3人)马楠汪金辉杨玥建筑工程学院(共24人)学科名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共1人)贾鹏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共8人)高爱霞金珊珊李超刘金广彭建康王书云谢晓莉臧晓冬结构工程(共2人)孙国华于劲土木工程(共13人)常乐付昆明李建辉刘学春邱林波王冬梅王俊安王磊王作虎杨宇友尹海鹏张亚齐朱兆亮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共14人)学科名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环境工程(共3人)马娟孙洪伟叶柳环境科学(共8人)陈戈邓积光黄青王新灵夏云生谢佳杨涛周忠亮热能工程(共3人)蒋文明熊亚选许树学应用数理学院(共7人)学科名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共6人)范维丽杨建伟杨宜平赵军健赵培信庄智涛光学(共1人)张鹏计算机学院(共16人)学科名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计算机应用技术(共16人)高超李晨龙浩邱洪君石恒华司慧琳孙晓伟万培元王书锋王秀珍吴华瑞吴旭许鑫曾毅张驰张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共17人)学科名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材料加工工程(共5人)陈振华刘海云马力邰枫徐广臣材料物理与化学(共3人)董国波王超吴晓材料学(共9人)井琦李建辉李莉莉林双平卢年端纳薇王旭东杨建参赵世贤经济与管理学院(共12人)学科名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管理科学与工程(共12人)靳晓东兰卫国李东松李金玉李锦学单晓红王锋王启元薛健张瀚林张敬文张晓军激光工程研究院(共3人)学科名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光学(共2人)黄永光李维光学工程(共1人)吴世凯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共8人)学科名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流体力学(共1人)钟红刚生物医学工程(共7人)杜建军龚新奇何红秋刘明罗再刚马晶杨琳附件2: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授予全日制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共127人)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固体力学(共5人)陈明崔晓艳王卓茹徐金泉杨建江流体力学(共3人)靳庆华李坤邰永工程力学(共16人)陈众迎胡晓光金秋颖李芳芳李伟艳刘长亮刘佳刘鑫孟令图任超魏旭豪杨颂易桂莲张欣周李成左泽富机械工程(共85人)包名蔡斌陈长浩陈康昊陈振华程伟褚东志崔孝广邓毅董湘敏董雪娇杜斐斐范宗涛冯忠磊高强宫高霞管新勇郭学平何爱颖侯继儒侯涛侯小波胡建忠黄群霍清蒋金峰李风光李俊李攀峰李鹏李谦李太亮李伟李宇峰廖凌浩林志磊林忠波刘昊刘嘉刘先灿刘小冬刘阳柳会马琳潘冰心潘丹戚鹏秦德霖任志强任志全宋嵩孙德华孙志杰汤文亮唐斯扬田伟枫王波雷王凯王旭王艳君夏文杰肖毅川杨坤杨亚兰姚振尹红丽尹军茂张洁张静张利敏张圻张涛张文杰张学华张勇张振张志丹张倬赵佳丽赵小舟赵延龙赵元喜郑秋月周亮祝锦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共1人)李钊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共17人)郭文鑫胡勇李佳锐李昱昊林虎刘甜骆斌骆建伟王明明武颖向大超杨敬殷建杰曾宪超张白张悦超朱红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含嵌入式实验室)(共181人)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物理电子学(共3人)刘英明聂瑞芬闫静电路与系统(共19人)白杨董晨高俊巍巩金亮何宝林黄海燕李涛李晓明吕磊梅家麒史立坤舒毓宋彩霞王超亮王晓舟王啸伍毅杨蕾张炳超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共60人)柏璐陈飞揣东旭崔炜单尼娜邓思园丁南菁方瑢郭婧郭玉涵何瑞涛何勇贺明胡华栋胡宁黄春益黄璐黄毅文贾萃华解意洋孔璐孔昕李春伟李丁元李冬玲李江林李莉李瑞李婷婷李云林晓刘海东刘扬刘茵刘勇柳中原陆兆春马金辉马骏孟海杰缪晓雷缪祎晟秦园汤益丹王宝强王栋王璐魏莉魏韬吴军伟吴振兴张斌张敬兰张勇辉周明建周巍周阳周毅周中华朱超通信与信息系统(共38人)陈欣董大庆董燕段智彬高海辉郭英龙贺桀洪伟胡鹏黄钶李艳李燕刘超刘娟刘晓鹏刘园园牛继华牛晓晖沙永涛申永波孙帅孙祖鑫田健生田卫涂玲万婷婷王纯吴朝阳吴良肖竹徐颖薛丽于光宇张灿辉张进平张媛郑鑫周晓洁信号与信息处理(共1人)吴雪控制科学与工程(共60人)范艳锋蔡胜利陈启丽戴鹏飞董石峰封红鹏甘家飞耿涛公彦杰郭迎春韩佳彤侯友轩胡敬敏华瑾黄晓颖姜洪强雷杨杰李玲玲梁帅刘航刘磊刘帅刘扬吕婧彭晓光戚铁林乔德治申万义宋海滨孙启兵谭琴田秋芳田卫娟汪然王海春王欢王雷王胜王文星魏垚武超武卫霞闫杰杨洁杨金奎杨喜宁于常青郁建张诚张方堃张朋张文超张以骞赵卫杰赵小磊赵忠诚周慧朱明辉朱瑜辉OUATTA RASIE建筑工程学院(共194人)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水利水电工程(共4人)郭倩李小亮孙丹丹孙笑微土木工程(共157人)白胜伟鲍俊玲曹惠曹新恒陈东华陈立楠陈秋芳陈旭娈崔宏剑董方董晓阳窦国钦杜贺范磊付成云甘莉斯高等利高雅如耿海霞耿照亮龚远君顾炉忠管玉坤韩银山郝梦瑶郝晓敏何喜明侯本伟侯秋喜胡楚衡胡开连胡帅领胡洋黄堃黄兰兰黄黎黄湛贾雨苗焦阳焦杨靳卫恒李兵李波李程李聪李刚李继红李骥李健李亮李文博李文涛李喆栗志杰连宇梁劲廖俊林金地刘宝权刘洪洋刘会军刘杰刘艳刘叶刘赟卢飞芦澍陆瑶罗波罗海亮马晶马献领孟祥瑞潘城荣朴春君钱栋秦鹏飞任艳师亚军史慧婷舒正昌司峰军宋登鹏宋立新宋亮宿宁孙博孙敏孙艳坤田淼佟博王海媛王家唐王嘉莹王金王进王磊王力王庆学王世敏王微王文明王欣王学敏王阳王毅王永菲魏云吴春光肖婧谢冰谢小春邢金鹏邢丽云徐海滨徐淼徐树焕徐小燕杨崇臣杨岗峰杨明哲杨森茂杨信强叶新丰易鹏于立彬于雯静袁锋曾洪超张博张粲张长利张春苹张福萍张丽云张瑞云张盛张帅张腾飞张雪松张炎涛张毅张云鹏张志赵亮赵晓东赵源赵振宇钟林杭周玮周孝军周旭翔周忠发朱剑朱赞庄修伟邹飞龙结构工程(共1人)武艳霞市政工程(共1人)陶贤成道路与铁道工程(共8人)陈虎陈炜林孔静静梁燕林翔刘培华龙伟峰汪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共23人)蔡娜曹佳常书金陈春珍方雪娇房瑞雪侯典建贾金龙雷蕾李安刘士翠柳丽娜吕津燕孟虎史未名宋素娟肖青张利娜张壮赵晓娟钟园周洁朱丽丽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共83人)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物理化学(共8人)耿尧韩春卉胡朴蒋宁孟立静田瑞丽卫婷赵春松热能工程(共24人)陈磊崔世兵杜晓娟胡博胡青松李国强李翔梁晨刘林顶刘震裴媛骞大闯孙淑红孙天宝陶宇王道静王建勋许莹杨红昌杨娟娟杨瑞波曾秒赵化涛赵金钢制冷及低温工程(共7人)梁玉辉梁忠舒勇田昕王迪张强周玉明化学工程与技术(共15人)樊静何玮贺树民李国君李建婷孟雪阮振刚宋艳娜宋胤王丽娟张超艳张汝珍张姝赵珊珊赵振璇环境科学与工程(共28人)崔彦杰方宏萍付红玲高明郝慧铭郝粼波胡宏伟黄惠珺李磊李论李敏李悦刘伟罗才武钱文娇宋凌艳苏凯孙磊王飞王娟王丽王乃鑫王希明武联菊张静蓉赵凯峰钟嶷盛朱永超环境工程(共1人)韩昀峰应用数理学院(含固体微结构所)(共72人)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共1人)李曾数学(共38人)邓伟樊春燕葛美玲关小龙郭新林郭莹姜春艳焦素素兰楠李丁李蕊李雅男刘晨辉刘进财吕晓娜马业莉孟永彭朝霞石启宏王海丽王磊王伟芳王馨吴裕林闫凤玲闫肖丽杨召丽余春芽张丽丽张丽珍张琳张秋京张瑞芳张菽芬张兴华赵丽艳朱红梅朱美玲物理学(共31人)班文政常洋陈雪董繁龙窦菲高然郝晓东黄强菅彦珍李辉辉李南征李瑞李艳刘长庚宋伟苏雪琼孙明艳王鹏王玉霞吴宇鹏徐红巧徐智强杨冰杨帆杨婧杨俊丽易理希张晓章青赵卫平周智伟凝聚态物理(共2人)胡树韧邓青松计算机学院(共136人)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计算机应用技术(共2人)毛西峰周善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共132人)安华安雪妹毕晓波步国军蔡华元曹霆曹譞曹增明陈晨陈翠陈慧光陈凯陈尚佑陈亚琼代启国邓晓嘉邓毅丁璇丁志浩冯治强高雅奇高远高增琦谷立恒管磊郭犇贺警阳侯石柱黄宁玉纪文成贾毫杰蒋敏慧康永佳雷胜华李广奎李骏平李培强李瑞华李小艳李晓潭李雁鹏梁鹏梁天柱廖晓钟凌鹏程刘婕妤刘莉刘玲刘宁刘珊珊刘射彪刘苏毅刘铁英刘燕刘燕辉刘宇明刘智君马积才马乾梅杨聂文峰牛瑞贤彭蕾蒲江秦日强阮富生邵华盛丁强司薇宋强宋阳阳宋洋苏峰苏琳孙凯孙翘楚孙首乙唐满田晓燕汪寅王博王瑾王晶王丽娟王丽丽王楠王鹏王倩王首道王树伟王巍峰王先明王晓翠王欣王亚秀王振王志杰未宫瑾魏进锋文雯吴革吴湘伍华勋辛羽熊进徐花芬阳惠敏杨峰杨科朝杨山豹姚文集叶景发尹梅芳于志作张飙张伯张德栋张焕张建宗张敬武张雷张鹏飞张帅张涛张雪张雪张勇赵艳周清周晓东朱二夫竺小双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共2人)郭晓周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含固体微结构所)(共98人)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材料科学与工程(共95人)常虹常琳常艳丽陈春黾陈龙飞陈志凯程勋崔磊崔英亚崔子振房卫萍冯玉春高明高培阔宫博郭俊杰郭天旭韩丽辉郝金成胡建平黄川兰甲宁李琛李聪颖李慧群李霞李杨超李振杰李振青李志强李智丰梁海龙梁海宁林延勇刘甜甜卢兰志鲁浈浈吕文春罗建伟马然孟宪策牟淑坤欧阳明智潘远安裴明德秦亚灵任仁史树丽宋小波孙启华汤清琼汤潇王辉王继东王建宏王维王健王金业王磊王榕王燕王业飞韦小园魏崇斌魏建忠魏娜娜武世伟忻睦迪徐春利徐利春徐祥阳许伟伟闫俊伟杨纯艳杨建军杨哲叶文娟易波于东升曾昭锋张港张瑞张睿竑张喜珠张翔张晓丽张义张正杰赵雷赵明赵彦蕾赵宇昕郑学斌祝蕾左新浪材料学(共3人)刘镇洋马汝广张同亮经济与管理学院(含循环经济院)(共138人)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应用经济学(共53人)陈静邓颖高莎莎高艺铭谷征韩娜靳静李晓梅李艳李郁璞林海刘静婉刘柳刘杨刘玉宾柳杨马栋孟庆亮潘凌云彭磊齐晓玲任培宋秋文宋润冬宋扬阳隋伟涛孙红孙鑫邰春艳唐春艳王爱青王翀王海峰王建强王硕王振宇魏一豪温斌习芸夏亮许晓帆玄晶晶杨瑾元岳臧雅婷张小薇赵晗赵涛钟少颖周琦周媛朱明邹正祥国际贸易学(共1人)Maksimova Anastasia管理科学与工程(共49人)陈玲陈旎陈盛陈晔君程善宝段晓敏傅晓阳高飞剑顾成建郭旭亮胡晓钰黎朝晖李红李慧李江李强刘红霞刘佳媚刘兰翠刘宇马立端莽鹏程潘虹商晓坤邵亚平宋林孙宏玲孙莉莉孙莹唐坤良田秋汪南王冀王磊王立轻王晓慧王晓谊王召侠王茁毋晓霞谢建刚杨小叶杨洋姚振瑀袁盼盼袁通张建坤赵富成赵嘉澍企业管理(共29人)陈齐艳程宇冯叶高阳郭轶杰胡利红解伟肖李晨光李春佳李文静刘伟刘雪川孟博苏飞孙东涛孙伟仁田慧王立静王丽洁王丽娜吴冰冰息慧娇徐珉钰张薇张献锋张秀梅赵竹影周红波祝颖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6人) 陈冰梦董銮琛韩冬梅李新聂晓文王蕾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共36人)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共22人)边策陈理力褚奕爽窦姝雯冯琦禄金磊李汀滢梁志刚刘炎杰龙慧王卉鑫王薇王雅雅王昱吴琳姚强由广元张利赵翰文赵翔朱蕾OH SANGHEE城市规划与设计(共14人)白洁冯辽傅博郭英子黄婧李亚南马佳彭波宋晓宇徐磊杨乐杨树红杨欣张琰激光工程研究院(共23人)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光学(共7人)刘江宋禹肖利刚杨超杨威于广礼张赟珅光学工程(共16人)代京京贺雪鹏姜玉峰靳飞飞李海亮刘华东刘友强鹿堃吕鹏飞马建军王瑞泽王震于群于永明赵建哲赵伟芳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含高教所)(共28人)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科学技术哲学(共5人)李春李洋孙涛杨雨赵荃社会学(共8人)杜雯雯高雪刘建强孙芸王慧王勇旗王媛张子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共5人)迟萌刘鹏吴可佳张乐张丽娟高等教育学(共10人)袁文孙奇李晓旭董哲宇晋媛媛安戈锋尹淑娟韩孟青郑伟陈博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共38人)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共19人)崔祥龙郭利宁何珊黄雅理蒋维李敏马占福任婷宋晓辉孙晓娜孙智王霞薛骏轶杨东叶琛张从晓张凌斐张欣章杰生物医学工程(共12人)陈科陈宁宁崔进贯建春李硕刘小雪平大为宋维军脱妮娅张宏斌张倩朱皓生物物理学(共7人)李平乔辉王攀文严立成杨磊夫张蕾钟启迪软件学院(共10人)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计算机应用技术(共10人)李小龙刘秀路翠马甲明乔丽平涂良辉王以山肖春华许迦楠袁渊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授予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工学硕士学位2人)学科名称授予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机械电子工程(共2人)李转芳高琴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工学硕士学位9人)学科名称授予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共3人)宋瑞娟马可任建强电路与系统(共6人)赵宇刘昊范永胜许建平崔岳钱莉建筑工程学院(工学硕士学位1人)学科名称授予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市政工程(共1人)刘宏伟应用数理学院(理学硕士学位2人)学科名称授予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共2人)王晓波杨文娟计算机学院(工学硕士学位9人)学科名称授予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计算机应用技术(共9人)张媛媛谢江滑海孙改平朱文增潘武敏赵小航陈默贾海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学硕士学位1人)学科名称授予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材料学(共1人)姜德民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4人)学科名称授予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管理科学与工程(共4人)李彬蔡万春高蕾李可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授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建筑工程学院(工学硕士学位共1人)学科名称授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惠山林(共1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工学硕士学位共1人)学科名称授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共1人)王华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授予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学科名称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软件工程(共20人)白茹胡琳纪洪波李翔梁琼硕林媛刘佳刘世民乔柽苏建川孙川王丽吴倩肖鹏徐平许瑞杰余力张君张秋赵磊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授予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共4人)工程领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机械工程(共4人)仪忠坤王智泉赵志利刘威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共5人)工程领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电子与通信工程(共4人)郭华王峣尚斌刘永生控制工程(共1人)吕建军建筑工程学院(共28人)工程领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建筑与土木工程(共24人)王晓松裴晓然贾迪李伟张连普王长军张明哲白浩然郭京王维马文瑾孟银忠王秋瑾乔匡义韩嵩曾建柱史骏张志国杜占军李宜锋孙文博刘伟刘慧辛勇交通运输工程(共4人)邓捷刘旭林小涵李永胜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共3人)工程领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环境工程(共2人)姚珏君李少鹏动力工程(共1人)李晓辉计算机学院(共15人)工程领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计算机技术(共15人)倪秋平宋爽张志尧闫芳张利霞吴新跃李玉玲孙全辉任冉单奕王祥仲李洋陈玲余燕芳区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共4人)工程领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材料工程(共4人)相志磊黄小楼张艳丽刘大成经济与管理学院(共24人)工程领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物流工程(共2人)赵志军施文瑜项目管理(共22人)赵钢栓曹锐马福利王金龙刘彦文何嫚王高航李雪王顺利杨秀霞唐元庆李琳李海龙赵晔徐岳梁付娟姜殿斌高艳王亮王海明代海燕徐自力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共1人)工程领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建筑与土木工程(共1人)刘科激光工程研究院(共1人)工程领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光学工程(共1人)朱辰软件学院(共137人)工程领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软件工程(共137人)朱宝张永旺赵金明崔朝辉辜小红杨立波王欣唐正旭黄静王红卫沈晓荣安尼瓦尔·加马力郝飞刑宇柳国治何川张钰陈瑀张觥任慧琳郑新和曾华实孙冶陈亮刘波柏楠段志军龚华容张常青李骉王轶杰李智杨婕谢力李晓峰张宇宏马小军沈洪武巍张文婷任惠霞冯少冲司铁锋谢睿迟瑞霞王丽娟梁正科侯昌鹏安宇李娜宋杨龚仆杨硕韩亮塔莉陈莹彭磊黎峤徐瑶王唯一杨竹罗芳刘新梁栋吕建华孙乐郭志东朱光辉李学龙卢风顺曾双闵元元李焱何斌张国惠彭杰广超李玉成葛佳穆森林星华刘永立田雪娜冀松李岚李英普李伟魏嘉伟陈超韩俊喜曾维冯云付跃军安英林郑晓丽包长均任帅何相敏孟玮佳鲁茂秋张春梅张鲲郑杰谭钰子韩笑李丽华高桂生张桂荣刘学华刘欣刘明远邓西录姚英华肖娟谷丽伟董彦荣张晓民卢锡慧杜殿会国志强宋延东杨宏伟孙秀芬樊春友葛启彬周小媚杨弘峰康妍李静单冰孙亚辉马萍潘晓艳肖泽昌刘玉王安玲王海涛。

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1. 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 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学籍管理1. 注册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证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填写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

2)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3)各学院(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研究生注册登记表》,将研究生的到校情况报研究生部。

研究生开学两周内未注册又无正当事由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2. 请假1)研究生因病请假须凭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含)医院诊断证明。

病假1周以内由学科部(科研所)或导师批准,报学院(所)备案;病假1周以上、2周以内,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所)主管院(所)长批准,报研究生部备案。

2)研究生一般不应请事假。

如遇特殊情况请事假时,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2天以内由导师批准,报学院(所)备案;3天以上、1周以内经导师同意,学院(所)主管院(所)长批准,由学院(所)报研究生部备案;1周以上须报学校批准。

3)连续2周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研究生请假在一学期内累计超过四周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5)研究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

第五部分奖惩机制

第五部分奖惩机制

第五部分奖惩机制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版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办法》(教财[1994]50号)、《关于提高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教财[1996]85号)及《北京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是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引导研究生为祖国建设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鼓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并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科研活动,自觉锻炼成为品学能兼备的优秀人才为目的而设立的。

第三条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由学校统一设立并管理;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进行监督、审核。

第四条各学院根据此办法制定实施本学院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须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第五条奖学金种类(一)研究生奖学金分单项奖和综合奖两大类。

(二)单项奖奖励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设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优秀学生干部、励志奖、突出事迹奖、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等。

(三)综合奖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研究生,设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

第六条参评资格(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二)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三)在北京工业大学注册满一年的有学籍的研究生;(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1.评定学年违反校纪校规者;2.评定学年所学课程考试(含所选所有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3.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4.学院认为不宜参评者;5.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第七条评定原则奖学金评定工作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综合素质为衡量标准,同时遵循公开、公96平、公正的原则,以促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业务学习、实践、科研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一、总则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深入推进培养机制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评审一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我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北京市教委当年下达的任务执行。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杜绝弄虚作假。

二、参评范围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并具有北京工业大学正式学籍。

2.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3.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4. 为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5. 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可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可采取复试时组织专家和研究生导师对其进行评审答辩形式进行考察,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入学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北京工业大学(1)

北京工业大学(1)

北京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为了鼓励创新、表彰先进、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特颁布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各专业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1.论文符合《北京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北京工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及答辩阶段管理工作的规定》等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管理的要求。

2.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取得一些创新性结果,论文研究内容来源于指导教师在研的科研课题。

3.超过学校公布的所在一级学科对硕士生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

4.论文答辩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同意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三、评选程序1.申请申优硕士生应至少在答辩两周前向所在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已经完成的论文,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即可受理。

2.答辩委员会审理、推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委派至少1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参加该名硕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同意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即可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主持,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规定的名额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同意者超过分委员会全体成员二分之一实用文档以上、且超过参加审议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

为鼓励创新、保护创新,如果硕士生在学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影响因子为3.0以上的刊物上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论文,则其硕士学位论文经本人提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认后可直接通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且不占所在一级学科的名额。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应于会后三天以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开会三天以前用研究生部统一印制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简况表》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主持,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规定的名额进行审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且同意者超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参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方为有效。

北京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模板】

北京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模板】

**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水平,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每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活动。

具体办法如下:一、评选对象我校当年6月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保密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三、评选基本条件1.选题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研究结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推理严密,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论文格式符合《**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在15%(不含15%)以内,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在25%(不含25%)以内。

4.评阅成绩及答辩成绩博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平均分均须在85分(含85分)以上,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平均分均须在80分(含80分)以上或在本专业前30%以内。

5.学术成果原则上,理工科博士研究生评选至少有3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的学术论文被SCI收录,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的影响因子在5.0(含5.0)以上,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至少有3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的学术论文被SSCI或SCI或CSSCI收录。

理工科学术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至少有2篇(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国内外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或1篇A类期刊论文),人文社科类学术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至少有1篇(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国内外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以上成果均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大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优秀学位论文条件由学院根据本院情况自行规定。

四、评选比例原则上,优秀论文数量不超过当年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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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
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学校“科研导向,导师主导,鼓励创新,调整结构,保障质量,加强服务”的工作方针,增强研究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激励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取得创新成果,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经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特颁布本办法。

二、评选规则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各学科当年毕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学术学位硕士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论文符合《北京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北京工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及答辩阶段管理工作的规定》等学校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生培养和答辩管理的要求。

2.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取得一些创新性结果,论文研究内容来源于指导教师在研的科研课题。

3.超过学校公布的所在一级学科对学术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

4.论文内容未涉密。

(三)名额
1.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必须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2.以学术学位硕士生所在学院(或研究院所)为单位,严格控制在当年毕业学术学位硕士生的10%以内。

当年毕业生不足10人的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

(四)评选程序
1.申请
申请校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硕士生应至少在答辩两周前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已经完成的学位论文,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即可受理。

2.答辩委员会审理、推荐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委派至少1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参加该名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同意推荐其为校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方可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评选基本条件和学校规定的名额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评选,同意者超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含)方为通过。

为鼓励创新,如果学术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在JCR学科二区以上(含)刊物正式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刊物级别认定以出版论文当年的分区为准),则其硕士学位论文经本人提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可直接被推荐为校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且不占所在学院的名额。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应在当年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评选规则进行审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者超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参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方为审核通过。

5.公示
评选结果将公示3天。

(五)异议处理
为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对提出异议者予以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对有争议的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会议复议。

凡异议问
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表彰及奖励
1.学校表彰,分别给校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颁发荣誉证书。

2.分别给校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颁发奖金。

3.获奖情况记入研究生的档案,同时记入导师的业务档案。

四、附则
1.本办法自2013年1月起实施,原《北京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01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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