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祭日期间xx区环境质量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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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期间xx区环境质量保障方案
为保障国家公祭日活动顺利进行,确保活动期间全区环境质量整体达标,展示南京良好的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的通知》(宁政传〔2017〕13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PM2.5等主要指标日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城市主要水体感官良好。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优良;主要水体感官良好。
(三)确保环境安全。
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环境安全事件。
二、保障原则
(一)全面保障与重点防控相结合。
突出抓好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主城区水体水质保障和重点污染企业管控,兼顾整体水环境、危废等环境要素及全区域环境安全。
(二)本地管控与区域联防相结合。
在扎实做好全区污染防控的基础上,落实污染联防联控措施,形成区域管控整体合力。
(三)临时管控与冬春季管控相结合。
公祭活动期间,在实施冬春季管控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临时管控措施,在极端气象条件下实施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三、保障时段
12月9日至15日
四、保障措施
(一)重点行业停产。
船舶修造企业涂装工段停产(名单见附件)。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相关企业)
包装印刷企业非水性油墨的印刷工段停产。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园区,相关企业)
各类汽修企业喷漆工段停产。
(责任单位: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园区,相关企业)
未按期完成VOC治理任务,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园区,相关企业)
(二)工业企业停止检修作业。
工业企业不得进行设备、管道清洗、清扫、放空等可能产生废气污染的维修保养作业。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园区)
(三)加大机动车污染管控。
除城市运行保障类车辆外,全区全天禁止混凝土罐车、危化品运输车运行。
(责任单位:交警五、六大队;实施单位:相关街道、园区)
(四)严控油气污染。
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含水上)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的监管,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实施停业。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园区,相关企业)
(五)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全区范围内的建筑、园林、
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停用。
(责任单位: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城管局、征收办、滨江办、水务局、区各建设公司)(六)实施工地停工。
对停工工地裸露地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责任单位: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环保局、城管局、水务局、征收办、滨江办;实施单位:各街道、园区)
全区市政、小区出新、建设领域装饰装修等涂装作业环节停工。
(责任单位: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城管局、;实施单位:各街道、园区)
特别说明:各街道(园区)根据属地原则,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工地停工停产通知到位、巡查到位。
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城管局、水务局、征收办、滨江办、区属各建设公司等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各自管辖工地停工通知到位并巡查落实情况。
(七)停止渣土运输。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交警五、六大队;实施单位:各街道、园区)
(八)停止沙石等易扬尘物料运输、装卸作业。
全区范围内暂停沙石等易扬尘污染物料运输、自卸车倾倒作业,以及码头和船舶煤炭、矿石、砂石等物料装卸作业。
(责任单位:区交警五、六大队;实施单位:相关街道、园区)
(九)加强道路保洁。
对全区主次干道不间断进行冲洗、保洁作业,加大冲洗频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实施单位:xx 环卫、滨江环卫、各街道、园区)
(十)禁止露天烧烤。
全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和落叶等。
(责任单位:
区城管局;实施单位:各街道、园区、xx环卫、滨江环卫)(十一)加强水体巡查。
加强重点水体水质监测、巡查,掌握水质动态信息。
对夹江水源地、公祭点周边等重点保障水体做到每日巡查,严密监控水质状态。
(名单见附件)(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园区)
(十二)实施水体全面养护。
主要水体水面和岸边落实每日保洁,重点保障水体及岸边实施全时段保洁,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和水底沉积物,实现水清岸洁。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城管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园区)
(十三)实施生态补水。
对河西“五河四沟”和金川河、大庙沟等水系实施常态化引水补水,保障城市河流湖泊生态景观功能。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
(十四)严管严控危化品企业。
全区所有涉及危化品企业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严控危化品使用、销售、运输。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交警五、六大队;实施单位:各街道、园区)(十五)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演练,落实工业企业污染、水体污染、化学品泄漏等应急方案。
严格24小时值守制度,迅速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安监局;实施单位:各街道、园区)
(十六)实施联防联控。
积极协调周边城区同步开展严控高架源排放、机动车和扬尘等污染,落实区域大气环境应急联动。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五、应急措施
(一)启动条件。
公祭活动期间,接到市公祭活动环境保障指挥部总指挥批准指令后,及时响应启动相关应急保障措施。
(二)解除条件。
接到市公祭活动环境保障指挥部总指挥批准解除指令后,及时响应解除相关应急保障措施。
(三)具体措施
1.加大企业停限产力度。
在原有停限产基础上,列入市级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全部停产,区重点涉气企业实施停产(见附件)。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园区,相关企业)
2.强化道路交通控制。
除城市运行保障类车辆外,全区域范围内所有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外地车辆等全部禁止行驶。
(责任单位:交警五、六大队;实施单位:相关街道、园区)3.减少公务用车出行。
停止50%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
(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4.减少人员流动。
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实行弹性上下班,鼓励所有企业、单位实施弹性上下班,降低社会活动强度。
(实施单位:全区各单位)
5.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积极协调周边城区强化高架源排放、机动车污染管控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实施单位:相关街道、园区)
6.其他措施。
执行市、区公祭活动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措施。
(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区公祭活动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各责任部门、各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区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长兼任副主任。
各街道、园区要相应成立公祭活动环境保障指挥部,进一步梳理会期保障管控企业名单,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将辖区内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查检查。
各责任部门、各街道(园区)要加强对各项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限产停产企业、停工工地等重点管控对象派专人驻点监管。
区公祭活动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实施量化问责。
本方案规定的保障时段内,相关部门、各街道(园区)落实保障措施不到位1次及以上的,对分管负责同志实施问责;2次及以上的,对主要负责同志实施问责;3次及以上的,对主要领导及地方党工委主要领导实施问责。
区公祭活动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结合专项督查情况,根据部门的建议,对保障措施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办,情况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国家公祭活动环境空气质量管控企业名单
2.国家公祭活动重点保障水体名单
南京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
国家公祭活动重点保障水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