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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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规定(V1.0)
1.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基础业务,提高效率、防范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及下辖各分子公司的员工。各分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本规定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以不打破本规定的基本原则与管控要求为限。
3.主要责任单位、解释单位
3.1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事管理归口部门和最终解释单位,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流程的拟订、修改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2 公司各部门均为本规定的执行单位。
4.招聘与录用
4.1招聘管理
4.1.1公司聘用员工的基本原则:因事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有违法犯
罪记录者不予录用;身体有重大缺陷者不予录用;从公司自离者不予录用,被公司辞退者不予录用。
4.1.2员工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因业务发展需要,出现人员空缺时,各部门负责
人可提出招聘需求,填报《人员需求申请表》(见附件1),明确拟招聘岗位的名称、数量、工作职责、任职资格(学历、专业、经验、能力)等信息,由分管副总裁审核同意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复核编制情况,然后报总裁审批。如招聘需求超出原编制,则要提供书面增编申请报请总裁决策。《人员需求申请表》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需求编制《招聘简章》,并在指定招聘渠道上进行信息发布,同时保证公司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内容的一致性。
4.1.3招聘流程
4.1.3.1筛选简历。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要求进行简历筛选,对于筛选通过的人员可通
过电话面试的方式对人员的基本信息、离职动因、文化匹配性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可邀请来司面试,以提高工作效率。
4.1.3.2初试。面试人员首先需要填写《职位申请表》(附件2),并保证所填写信息的
完整和真实有效。初试一般由笔试和用人部门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试卷由用人部门负责编制,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用于对候选人专业知识的测评。用人部门面试一般由招聘岗位的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负责,主要对候选人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培养潜力、工作稳定性、离职动机、价值取向及企业文化的融合度等进行考核。面试结束后填写《面试评估表》(附件3),明确面试意见并签字。如果候选人通过初试,人力资源部可针对岗位需要组织素质测评,一般为在线答题的方式,测评结果作为初试意见的参考与补充。
4.1.3.3复试。复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原则上由公司总裁、副总裁、人力资源部
经理和拟招聘岗位的直接上级、间接上级担任面试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从文化
匹配性、专业能力、职业素质等多方面进行最终评估。一般管理岗位原则上至少有3个通过初试的候选人后,组织集体复试,按照“三选一”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副经理级及以上或市场稀缺的专业岗位可不受以上人数限制,只要通过初试的候选人即可适时安排复试,但在测评方式上可采取情景模拟、公文筐测试等评价中心技术进行深入评估。复试结束后,由全体面试官对照岗位任职要求,集体讨论决策拟录用人选。
4.1.3.4薪酬谈判。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负责与拟录用人
员进行薪酬谈判,具体定薪原则参见公司《薪资管理规定》。招聘人员必须真实、准确的告知拟录用人选公司的薪酬政策、岗位薪酬标准、福利情况及对方关心的其他问题,不得含糊其词,或夸大描述,避免后期不必要的误会和人事纠纷。
4.1.3.5录用。拟录用人员薪酬谈判达成共识后,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填写《录用审批
表》(附件4)和《入职通知书》(附件5),并附上候选人简历、笔试试卷、面试评估表等材料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及总裁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入职通知书》盖章扫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录用人员。
4.1.3.6背景调查: 为保证拟录用人员背景资料和工作经历真实可靠,招聘人员须对副
经理级及以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并填写《重要岗位背景调查表》(见附件6,)调查内容为拟录用人的教育背景、职称、工作经历和工作表现等信息,若有简历与事实严重不符者不予录用。
4.2入职管理
4.2.1招聘人员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拟录用候选人准备好入职书面资料,并以邮件形式
通知入职手续办理人员、用人部门负责人、录用人员直接主管、后勤服务等部门及人员,要求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4.2.2录用人员报到当日应提供如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半身免冠一寸照3张(蓝底),两寸照4张(白底)
➢原单位离职证明
➢健康体检报告(公司指定体检医院)
➢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公司指定银行)
➢入职通知书
以上资料缺失或是资料作假的人员,公司有权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对于提供虚假资料而已经录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4.2.3人事手续办理人员在办理录用的当天为新员工编排工号、录入指纹、建立书面人事
档案、办理饭卡。入职一周内办理好工牌。
4.2.4录用人员须经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完所有入职手续后方可上岗或参加岗前培训,否则
由此产生的用工风险或损失由责任人及用人部门负责人承担。
4.2.5录用人员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即为公司新员工,由招聘人员或用人部门指定专人引导
其与公司同事认识,并协助其办理租房、申领办公用品手续,并开通企业邮箱、电话、OA等信息化相关权限;
4.2.6新员工入职一周内,由直接上级与新员工沟通后编制《新员工试用期绩效目标表》
(附件7),并作为试用期考核的主要依据。应届毕业生或首次接触该岗位业务的人员,由直接上级指导编制《新员工培养计划表》(附件8),确保员工能快速进入工作角色。
《新员工培养计划表》、《新员工试用期绩效目标表》签批完成后,要将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2.7所有新员工入职转正手续完成后可以凭体检发票报销个人入职体检费,费用报销上
限参照人力资源部与指定医院谈定的收费标准。
5. 劳动合同管理
5.1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签订
5.1.1公司于正式员工入职二周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
般为一年,试用期限为1个月。为了便于管理,每年6月30日之前入职的人员,劳动合同截止日期为次年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之后入职的人员,劳动合同截止日期为次年12月31日。
5.1.2 第一次合同期满后,公司将对员工进行综合评审,凡审查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提前
三十日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第一次续签3年。凡审查不合格的,再视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或具体续签年限。
5.2派遣员工劳务派遣协议签订
公司将依据岗位性质来决定员工是否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员工入职一周内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一般情况下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派遣员工合同期满,经考核为“优秀”的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5.3实习生合同签订
实习生需在入职当天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附件10),实习期满经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考核成绩为“合格”的,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实习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是视情况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对于实习期间在我司工作满30天(工作日)的,可不设置试用期。
6.人事档案管理
6.1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电子档员工信息表与纸质档员工人事档案,可供随时查阅相关内容。如果个人资料发生任何变动,例如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址、联系方式等变更,员工应自变更情况发生之日起3日内邮件通知人力资源部。因虚报、误报或报告不及时而导致的后果由员工自负。
6.2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电子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工号、部门、姓名、职位、职级、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年月、年龄、户籍地、籍贯、民族、婚姻状况、政治面貌、文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