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磁同步电动机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永磁同步电动机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编号:CEL 038—2020 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工业用一般用途永磁同步电动机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具体包括:(1)1140 V 及以下的电压,50 Hz 三相交流电源供电、额定功率为

0.55 kW~375 kW,极数为2 极、4 极、6 极、8 极、10 极、12 极

和16极、单速封闭自扇冷式,连续工作制(S1)的异步起动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

(2)1000V及以下的电压,变频电源供电,额定功率为0.55 kW ~

110 kW电梯用永磁同步电动机;

(3)1000 V及以下的电压,变频电源供电,额定功率为0.55

kW~90 kW变频驱动永磁同步电动机;

(4)再制造工业用一般用途永磁同步电动机

不适用的电动机主要包括:

(1)与其它设备如泵、风扇、压缩机、曳引机和减速箱等完全嵌合而不能单独分离测试的电动机;

(2)制动器在电机机壳内的电动机(风扇罩内算机壳外)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45 mm宽度为30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 ),异步起动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包括以下内容:( 1 )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

( 2 )规格型号;

( 3 )能效等级;

( 4 ) 效率(%);

( 5 ) 额定功率(kW);

( 6 ) 极数;

( 7 )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 8 )能效信息码;

( 9 )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 目录的产品)。

电梯用永磁同步电动机、变频驱动永磁同步电动机包括以下内容:

( 1 )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 2 )规格型号;

( 3 )能效等级;

( 4 )效率(%);

( 5 )额定功率(kW);

( 6 )额定转速(r/min);

( 7 )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 8 )能效信息码;

( 9 )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 目录的产品)。

2.3 标识样式示例见附件1,可从“ 中国能效标识网”下载

3 能源效率检测

3.1 效率等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的检测方法应当依据

GB30253《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现行有效版本。

3.2《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可从“中国能效标识网”下载。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保证其检测实验室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并鼓励其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3.4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制件。

授权机构应当对生产者和进口商使用的能效标识及产品能效检测报告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确定

4.1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规格型号应当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效等级和效率等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应依据GB30253

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标识标注的效率应当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

4.4 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指GB30253的现行有效版本。

4.5 生产者或进口商在备案时由标识信息系统直接生成产品能

效信息码。

4.6 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 目录的产品,应当标注能效“领跑者”

信息。

5 标识的印制、加施和展示

5.1 出厂或进口的每一台电动机均应当加施标识。

5.2 生产者或进口商自行印制标识,并对印制的质量负责。

5.3 标识应当采用80克及以上铜版纸印制或其它耐久性材质印制。

5.4 标识应当粘贴或悬挂在电动机的正面明显部位,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产品通过网络商品交易的,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标识。

5.5 加施在电动机上的标识应当符合本规则第2条的规定,图案、文字和颜色不得进行更改。标识规格可在本规则第2.1条规定的基础上按比例放大。

5.6 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网络交易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以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的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纸质版可以单色印刷,标识中的文字应当清晰可辨。

5.7 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 目录的产品,在目录发布30日后出厂的产品应使用包含能效“领跑者”信息的能效标识。

6 标识的备案

6.1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按产品规格型号逐一备案。类型结构相同的产品,每个系列按机座号(或法兰号) 或转矩、转速等技术参数划分备案单元,备案单元划分见表1 ~表3。

相同备案单元的产品填写一份备案表,提交规定规格型号的检测报告,其它规格产品可不再提交检测报告。

表2 电梯用永磁同步电动机备案单元划分要求

注1:类型结构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系列号、机座结构、电动机转子结构(内、外转子及隐极、凸极结构)、外壳防护等级、冷却方法等。

注2:变频驱动永磁同步电动机额定转速为500-3000 r/min,但GB 30253 中表3未列出额定转速的变频驱动永磁同步电动机,其效率值由线性插值法确定。

6.2 生产者、进口商应当向授权机构申请备案,并同时在“ 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填写《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见附件3 )等《办法》所规定的相关备案材料。

备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6.3 产品标识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向授权机构重新备案。

6.4 对不符合本规则第6.2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通知生产者或进口商及时补充材料或更换已使用的标识。

6.5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7 标识的公告

7.1 授权机构应当核实并撤销能效不合格产品生产者或者进口商的相关备案信息并及时公告。

7.2 授权机构应当建立产品信息数据库,向生产者、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等提供产品信息查询服务,及时核实并公告标识的核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7.3 企业、消费者等相关方可通过以下方式对标识违规情况进行投诉和举报:

网络:“ 中国能效标识网”

附件:1. 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样式示例

2. 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3. 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

永磁同步电动机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永磁同步电动机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编号:CEL 038—2020 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工业用一般用途永磁同步电动机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具体包括:(1)1140 V 及以下的电压,50 Hz 三相交流电源供电、额定功率为 0.55 kW~375 kW,极数为2 极、4 极、6 极、8 极、10 极、12 极 和16极、单速封闭自扇冷式,连续工作制(S1)的异步起动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 (2)1000V及以下的电压,变频电源供电,额定功率为0.55 kW ~ 110 kW电梯用永磁同步电动机; (3)1000 V及以下的电压,变频电源供电,额定功率为0.55 kW~90 kW变频驱动永磁同步电动机; (4)再制造工业用一般用途永磁同步电动机 不适用的电动机主要包括: (1)与其它设备如泵、风扇、压缩机、曳引机和减速箱等完全嵌合而不能单独分离测试的电动机; (2)制动器在电机机壳内的电动机(风扇罩内算机壳外)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45 mm宽度为30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 ),异步起动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包括以下内容:( 1 )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 ( 2 )规格型号; ( 3 )能效等级; ( 4 ) 效率(%); ( 5 ) 额定功率(kW); ( 6 ) 极数; ( 7 )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 8 )能效信息码; ( 9 )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 目录的产品)。 电梯用永磁同步电动机、变频驱动永磁同步电动机包括以下内容: ( 1 )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 2 )规格型号; ( 3 )能效等级; ( 4 )效率(%); ( 5 )额定功率(kW); ( 6 )额定转速(r/min); ( 7 )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 8 )能效信息码; ( 9 )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 目录的产品)。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规定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规定 为规范能源效率标识的管理,最新版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能效标识),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 第三条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效标识管理。具体产品实行目录管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效标识样式和规格。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内能效标识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授权机构)备案能效标识及相关信息。 第二章能效标识的实施

第六条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效标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能效标识样式、规格以及标注规定印制和使用能效标识,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通过网络交易的,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能效标识。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网络交易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以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的能效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并清晰可辨。 第七条能效标识的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Energy Label),能效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 (二)产品规格型号; (三)能效等级; (四)能效指标; (五)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六)能效信息码。 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还应当包括能效“领跑者”相关信息。 第八条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和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企业自有检测实验室应当依据相关产品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和要求进行检测,如实出具产品能效检测报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生产者和进口商的委托,应当依据相关产品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和要求进行检测,保证检测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保守受检产品和企业的商业秘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检测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保证其检测实验室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并鼓励其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检测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和进口商,对其检测实验室出具的产品能效检

2.电饭锅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附件2 编号:CEL 016—2017 电饭锅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质检总局第3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常压环境下工作,以电热元件或电磁感应方式加热,额定功率不大于2000 W的电饭锅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66 mm,宽度为45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能效标识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热效率值(%); (5)待机功率(W); (6)保温能耗(W·h); (7)内锅材质(金属或非金属); (8)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9)能效信息码; (10)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 —1—

注:不具有待机功能/保温功能的电饭锅无需标注待机功率/保温能耗。 带有WIFI、蓝牙等通讯协议功能的电饭锅无需标注待机功率。 2.3 标识样式示例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 3.1 热效率值、待机功率和保温能耗等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的检测方法应依据GB 12021.6的现行有效版本。 对于一个以上内锅的产品,按照GB 12021.6中规定的测试方法,分别测试单锅及多锅运行工况下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 3.2 《电饭锅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保证其检测实验室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并鼓励其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3.4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 —2—

能效标识规则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总则 1.1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本规则适用于GB19153的现行有效版本规定的电动机驱动的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全无油润滑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直联便携式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滑片空气压缩机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2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80mm,宽度最小为54mm。 2.2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ENERGYLABEL),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产品型号规格; (3)能源效率等级; (4)机组输入比功率[kW/(m3/min)]; (5)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3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能源效率检测 3.1机组输入比功率的检测方法依据GB19153的现行有效版本。 3.2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3.3对产品的检测,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可以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应对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核验。 4标识信息的确定 4.1生产者名称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产品型号规格依据JB/T2589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编制,亦可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能源效率等级应依据GB19153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

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版

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版 摘要: 一、引言 二、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 版的目的和意义 三、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 版的主要内容 1.标识的样式和颜色 2.标识的尺寸和位置 3.标识的申请和审核流程 4.标识的使用和管理 四、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 版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1.对企业的意义 2.对消费者的意义 五、结论 正文: 一、引言 随着电动机在工业和民用领域的广泛应用,能效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 版对提高电动机产品的能效水平,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 版的目的和意义 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 版的制定旨在规范电动机能效标识的实施,引导企业生产高效电动机,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通过标识的推

广,让消费者更容易识别高效电动机,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技术进步。 三、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 版的主要内容 1.标识的样式和颜色: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电动机能效标识采用特定的图形和颜色,以区别于其他标识。标识应清晰可见,易于识别。 2.标识的尺寸和位置:电动机能效标识应放置在电动机产品明显部位,尺寸应符合规定。标识不得遮挡产品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 3.标识的申请和审核流程:电动机能效标识的申请和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企业需提供相关资料,经过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标识。 4.标识的使用和管理:企业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标识,确保标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企业应加强标识的管理,防止标识被非法使用。 四、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 版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1.对企业的意义: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 版的实施,将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能效水平,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企业需加强标识的管理,确保产品符合规定。 2.对消费者的意义: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 版的实施,有助于消费者更容易识别高效电动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五、结论 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 版的制定和实施,对提高电动机产品的能效水平,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0版

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能源管理机构或标准化组织制定和发布,目的是为了提高电动机的能效,并鼓励消费者选择高效的电动机。2020年版的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可能包含以下一般内容: 1. **能效等级**:规定了电动机的能效等级,通常使用字母或数字等级表示,例如"A++"、"1"等。高等级表示更高的能效。 2. **测试方法**:详细描述了电动机能效的测试方法和程序,包括测量电动机的额定功率、效率、功率因数和启动性能等参数。 3. **能效标识要求**:规定了电动机能效标识的内容和格式,包括标识上应包含的信息,如制造商、型号、能效等级等。 4. **能效要求**:规定了不同能效等级的电动机应满足的最低性能要求,通常以效率和功率因数为主要标准。 5. **产品范围**:明确适用于电动机能效标识的产品范围,包括电动机的类型、额定功率范围等。 6. **实施日期**:规定了能效标识的实施日期,通常在规则发布后的一定时间内制造和销售的电动机必须符合标识要求。 7. **市场监督和合规检查**:阐述了如何监督市场上电动机的合规性,以及可能的处罚和惩罚措施。 8. **标识认证**:规定了制造商如何获得电动机能效标识的认证,包括测试要求和文件提交等。 9. **信息披露**:规定了制造商或供应商应向消费者提供的关于电动机能效的信息,以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10. **更新和修订**:规则可能包含了更新和修订标准的机制和程序,以确保标准保持最新和符合技术发展。 请注意,不同国家或地区可能会制定自己的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这些规则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地区或国家的电动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建议您咨询该地区的能源管理机构、标准化组织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最新的

欧盟电机能效标准

欧盟电机能效标准 从2011年6月16日起,新的针对低压电机的欧盟最低能效标准法规开始生效。新法规涉及的功率0.75~375kW、50Hz和60Hz的2极、4极、6极交流电机。 第一阶段(从2011年6月16日起),新法规所涉及的电机在欧盟市场上出售时,都必须至少达到国际能效等级2级(IE2)标准。 第二阶段(从2015年1月起实施),要求输出功率在7.5-375kW的电机必须达到IE3能效等级,或者在达到IE2等级的同时加装变频器。 第三阶段(从2017年1月起实施),涉及范围扩展到输出功率0.75-375kW的电机,它们必须达到IE3能效等级,或者在达到IE2等级的同时加装变频器。 美国“能源政策法令”(EPACT法令) 20世纪70年代第一次能源危机后,美国能源部组织相关机构积极研究开发高效电动机,并采用市场方式推广高效电动机的应用。但到1988年时发现高效电动机的推广应用速度甚缓,市场占有率还不到20%。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美国政府于90年代初决定采取行政干预的方式。199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能源政策法令”(EPACT法令)。该法令对电动机的最低效率值做出了规定,并要求在60个月后正式生效。从1997年10月24日起,凡是在美国销售的通用电机,都必须达到最新制定的最低效率指标,即EPACT效率指标。EPACT效率指标是根据美国全国电气制造商协会(NEMA)1990年的标准NEMA12- 10(即NEMA12-6C)的规定制订的。EPACT所规定的效率指标为当时美国主要电动机制造商所生产的高效电动机效率指标的平均值。 加拿大电动机能效标准

1992年加拿大议会通过了能源效率法令(EEACT),其中包括了电动机的最低能效标准,并规定该标准在1997年开始正式生效,其电动机效率指标和美国EPACT 指标相同。 由于此标标准依据法令固定强制实施,所以高校率电动机在加拿大得到了迅速的推广。 澳大利亚、新西兰电动机能效标准 澳大利亚政府为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自1999年起开始对家用电器和工业设备实施强制性能效标准计划(Mandatory Energy Efficiency Per-formance Standards),或称MEPS计划,由澳大利亚政府下属温室气体办公室会同澳大利亚标准委员会进行管理。 澳大利亚的电动机强制性标准于2001年10月批准生效。标准号:AS/NZ 1359.5 2000。新西兰也执行此标准。在澳洲和新西兰生产和进口的电机均需达到或超过此标准所规定的最低效率指标。该标准除规定了强制性的最低标准外,还规定了高效率电机指标,为推荐性标准,并鼓励用户采用。其数值与欧盟的Eff1及美国的EPACT相近。 中国电动机能效 标准名称:GB18613-2006《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适用范围:电压低于1000V,50Hz三相交流电源供电,额定功率在0.75~375kW 范围内,极数为2极、4极、6极,单速封闭自扇冷式,N设计、连续工作制的一般用途电动机或一般用途防爆电动机。 试验方法:电机效率按照GB/T1032中的B法—测量输入和输出功率的损耗分析法测量。 根据标准GB18613-2006要求,自2011年7月1日起我们全面淘汰三级能效的电动机。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 年1 月

30253- 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30253- 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一、引言 在今天的社会中,能源和环保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电动汽车作为一种环保和节能的交通工具,正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青睐。而永磁同步电动机作为电动汽车的核心动力,其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也变得至关重要。 二、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 1. 什么是永磁同步电动机的能效限定值? 永磁同步电动机的能效限定值,简而言之,就是它在运行时消耗的能量与输出的有用功率之比。通俗地说,就是电动机在转动时能做多少有用的功,与其消耗的能量的关系。能效限定值越高,表示电动机的能耗越低,性能越好。 2. 永磁同步电动机的能效等级

根据国家标准,永磁同步电动机的能效等级被分为I类、II类、III类和IV类。其中,I类为最高等级,IV类为最低等级。在实际应用中,根 据不同的需要和环境条件,我们可以根据电动机的使用情况,来选择 不同能效等级的电动机。 三、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的影响因素 1. 负载率 永磁同步电动机在不同的负载率下,其能效限定值表现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电动机在满载工况下能效限定值较高,在轻载工况下能效 限定值较低。 2. 磁铁矿物质 永磁同步电动机中的磁铁矿物质对其能效限定值也有一定的影响。选 用高性能的磁铁材料,可以提高永磁同步电动机的能效限定值。 3. 控制技术 控制技术是影响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的关键因素之一。优秀的 控制技术可以提高电动机的效率,减少能耗。

四、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的未来发展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永磁同步电动机的能效限定值也在不断地提高。未来的永磁同步电动机将更加智能和高效,能效限定值将得到极大的提升。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 作为永磁同步电动机的文章写手,我深刻理解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的重要性。在未来的发展中,我相信永磁同步电动机一定会成为电动汽车领域的主流技术,并且能效限定值会不断提高,为环保和节能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总结 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对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在选择永磁同步电动机时,我们需要考虑其能效等级,并且在实际应用中,也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提高其能效限定值。希望本文可以为读者带来有价值的信息和启发。 在文章的写作中,我按照知识的文章格式进行撰写,从浅入深地介绍了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相关内容。并且在文章中多次提及了“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这一关键词,以便读者更

高效率电机及电动机能效标准

高效率电机及电动机能效标准 高效能电机 一、引言二高效率电机及电动机能效标准三、中小型电机发展及现状四、高效电机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五、高效电机节能分析与应用 高效能电机 一、引言 2022年11月26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8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8次缔约方会议在卡塔尔多哈开幕,12月8日结束。中国政府提出,到2022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 高效能电机 一、引言 节能减排在当今世界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影响着 世界经济的发展。作为节能减排重点的工业领域。其中,电机系统节能潜力巨大,用电量约占全国用电量的60%,引起各方关注。 高效能电机 一、引言 YE3超高效电机效率平均值为91.7%Y某3高效电机效率平均值为90.3%Y系列电机效率平均值为87.3% 高效能电机

一、引言 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06)国家标 准的颁布实施,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凡是能效标准达不到国标强制要求的产品将不能继续生产、销售。 高效能电机 1何为高效率电机高效率电机出现在上世纪70年代第一次能源危机时,它与一般电动机相比其损耗下降约20%左右。由于能源供应的持续紧张,近年又出现了所谓超高效率电机,其损耗又比高效率电机下降 15%~20%。这些电机的功率等级与安装尺寸关系,以及其他性能要求则与一般电动机相同。 高效能电机 2电动机能效标准目前世界上己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颁发了电动机能效标准,主要有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和中国的电动机能效标准。2022年6月1日,中国由发改委和质检总局颁布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电机必须标识能效等级。 高效能电机 美国1992年颁发能源政策法令(即EPAct)规定,从1997年起在美国生产和从国外进口到美国的电动机必须达到EPact规定最低效率指标(IE2高效电机)。2002年,美国电机制造商协会(NEMA)在制订了超高效率电机的能效标准,一般称为NEMAPremium标准,2007年通过立法,2022年12月17日后执行IE3超高效能效限定值。

电焊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电焊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一、背景介绍 电焊机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和家庭的设备,在电子、汽车、建筑等 领域都有大量的应用。然而,电焊机使用电能进行工作,能源消耗较大, 若不能合理利用能源,将对环境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制定电焊机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成为迫切需要的事情。 二、实施规则的内容 (一)能源效率评定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电焊机能源效率评定方法,包括对电焊机各项能耗进行测试和计算等。 (二)能源效率标识要求:确定电焊机能源效率标识的内容和形式, 精确、醒目地体现电焊机的能源效率等级。 (三)能源效率等级划分:将电焊机能源效率划分为几个等级,使用 户能够清晰地了解电焊机能源消耗的大小。 (四)能源效率标识认证与监督制度:建立电焊机能源效率标识的认 证和监督制度,确保标识的准确可信。 三、标识示例 (一)能源效率等级:用A、B、C、D等字母表示,其中A表示最高 能源效率等级,D表示最低能源效率等级。 (二)能源消耗:用数字表示,单位为千瓦时(kWh)或焊接电弧系 数(WA),用户可以通过该信息了解电焊机在工作中的能源消耗。 示例标识:A级能源效率,能源消耗为6.4kWh。

四、预期效果 (一)提高企业和用户的节能意识:通过能源效率标识,用户能够直 观地了解电焊机的能源消耗,从而提高节能意识,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二)促进绿色制造和消费:电焊机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将推动电焊 机制造企业绿色制造的发展,同时也鼓励用户购买能源效率更高的产品, 实现可持续消费的目标。 (三)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通过提高电焊机的能源效率,可减 少电焊机的能源消耗和相关排放,从而减少环境污染。 (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将促进电焊机制造企 业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方面的投入,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 总之,电焊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电焊机 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明确的能源效率评定 方法和标识要求,并建立认证和监督制度,能够实现电焊机能源消耗的科 学管理和优化利用,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吸油烟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统一规则

编号:CEL——034 吸油烟机能源效率标记实行规则

1 总则 1.1 本规则根据《能源效率标记管理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如下简称《措施》)制定。 1.2 本规则合用于安装在家用烹调炉具、炉灶或类似用途旳器具上部,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旳外排式吸油烟机旳能源效率标记(如下简称“标记”)旳使用、备案和公示。 2 标记旳样式和规格 2.1 标记为蓝白背景旳彩色标记,长度为80 mm,宽度为50 mm。2.2 标记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记(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涉及如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级别; (4)全压效率(%); (5)待机功率(W); (6)关机功率(W); (7)常态气味减少度(%) (8)油脂分离度(%); (9)根据旳能源效率国标编号。 2.3 标记旳具体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 3.1 全压效率、待机功率、关机功率和常态气味减少度旳检测措施应根据GB 29539《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级别》旳现行有效版本。油脂分离度旳检测措施应根据GB/T 17713-《吸油烟机》。 3.2 检测报告旳格式见附件2-《吸油烟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如下简称“检测报告”)。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运用自身旳检测资源,也可委托经中国合格评估国家承认委员会承认旳实验室对产品进行检测。 出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旳实验室(检测资源)应提交检测能力备案材料,材料应涉及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可对未经中国合格评估国家承认委员会承认旳检测资源旳能力进行核验。 4 标记信息旳拟定 4.1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旳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产品规格型号与铭牌上旳标注相一致。 4.3 全压效率、待机功率、关机功率、常态气味减少度和能效级别应根据GB 29539《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级别》旳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拟定。油脂分离度应根据GB/T 17713-《吸油烟机》和检测报告拟定。

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 总则 1.1 本规则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进展改革委与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下列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500L及下列的电机驱动压缩式电冰箱(下列简称电冰箱)的能源效率标识(下列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与公告。 2 标识的样式与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为162毫米,宽为98毫米。 2.2 标识名称之: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之CHINA ENERGY LABEL),包含下列内容: (1)生产者名称; (2)产品规格型号; (3)能源效率等级; (4)耗电量(千瓦时/24小时); (5)所有类型间室的容积(升),如冷藏室容积、冷冻室容积、保鲜室容积等; (6)根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3 标识的具体样式与规格见附件1。 3 标识信息的确定 3.1 生产者名称是指产品的品牌所有者。 3.2 产品规格型号应根据GB/T8059.1-4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编制,亦可同时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3.3 能源效率等级应根据GB12021.2的现行有效版本与《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下列简称检测报告)确定。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3。 3.4 耗电量应根据GB/T8059.1-4的现行有效版本与检测报告确定,不应大于能源效率等级的上限值。 3.5 所有类型间室的容积应根据GB/T8059.1-4的现行有效版本与检测报告确定。 3.6 根据国家标准为GB12021.2的现行有效版本。 4 标识的印制与粘贴 4.1 生产者或者进口商自行印制标识,并对印制的质量负责。 4.2 标识应使用100克及以上铜版纸印制。 4.3 标识应使用不干胶方式粘贴,去除后不应玷污面板。 4.4 出厂或者进口的每一台电冰箱均应粘贴标识。 4.5 标识应粘贴在电冰箱正面面板的右上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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