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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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合规管理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1.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指保监会制定的保险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保险公司应遵循的证监会制定的相关规定、指引和上市地监管机构发布的监管规则等);2.行业自律规则:包括保险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制定的适用于全行业的规范、标准、惯例等;3.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以及企业的各种内部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包括保险公司必须恪守的诚信经营原则,以及保险公司的员工和营销员应当遵守的诚实、守信、正直、不弄虚作假的职业道德。

保险公司的合规管理,简单说,就是通过建立一整套机制,使公司能够有效识别、评估、监测、防范、控制、化解合规风险,从而免受法律制裁或财务、声誉损失的活动。

合规管理属于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合规风险与法律风险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既有重合的部分,又有不同的地方。

比如,保险公司因某项业务的开展违反了国家法律或保监会的强制性监管规定而遭受处罚时,它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同时也是一种法律风险;但是,如果公司的经营行为因不遵守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或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而可能遭受经济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只能称为合规风险,而不是法律风险。

相应的,企业因合同纠纷而导致损失的风险也只能称为法律风险,而不是合规风险。

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也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内部控制的重点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主要是财务、业管、IT等)的操作流程进行科学设计和严格执行来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营运的效率、效果。

而合规管理更加侧重对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违反已有的外部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等进行有效的识别和监控,以避免企业遭受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

可以说,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一个侧重外部监管遵循,另一个侧重内部流程监控,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保险公司防范经营风险,实现长远发展的基石。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推荐下载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推荐下载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合规相关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准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本办法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管理】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通过建立合规治理机制,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风险监测、合规考核及合规培训等措施,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合规文化建设,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第四条【合规文化】保险公司应当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努力培育公司全体保险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保险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五条【集团合规管理】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建立集团整体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全集团合规管理的规划、领导和监督,提高集团整体合规管理水平。

各成员公司应当贯彻落实集团整体合规管理要求,对自身合规管理负首要责任。

第六条【合规外部监督】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合规职责 第七条【董事会合规职责】保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政策,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二)审议批准并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公司年度合规报告,对年度合规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采取措施解决; (三)决定合规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及报酬事项; (四)决定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 (五)保证合规负责人独立与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进行沟通;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办法。

下面是整理的关于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准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本办法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通过建立合规治理机制,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风险监测、合规考核及合规培训等措施,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合规文化建设,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努力培育公司全体保险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保险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五条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建立集团整体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全集团合规管理的规划、领导和监督,提高集团整体合规管理水平。

各成员公司应当贯彻落实集团整体合规管理要求,对自身合规管理负首要责任。

第六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

保险行业规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保险行业规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保险行业规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保险行业规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行业在我国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保险是风险的转移和分担方式,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我国对保险行业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和管理。

本文将就保险行业规范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保险公司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合规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依法合规经营,遵循诚信原则,通过有效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确保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和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形象,提高消费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合规管理的原则和内容1. 诚信原则保险公司应当以真实、准确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保险产品和服务,并且不得在产品销售、理赔等环节欺诈消费者。

公司应当遵循“诚信经营、诚信服务、诚信互助”的原则,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 内部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加强对保险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公司应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和权限,规范员工的行为,防止以权谋私、挪用资金等行为发生。

3. 风险防控和合规培训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报告等,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

公司还应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合规意识,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能力。

4. 信息披露和公平交易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及保险产品的关键信息进行披露,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做出明智的选择。

公司还应当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不得利用不公平的条款或者行为限制消费者的权益。

5. 合规监管与处罚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合规监管,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司及时进行处罚和惩戒,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行业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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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发挥公司治理机制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的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员的保险经营管理⾏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本办法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为引发法律责任、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通过建⽴合规管理机制,制定和执⾏合规政策,开展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风险监测、合规考核以及合规培训等,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为。

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风险管理的⼀项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项基础性⼯作。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合规⽂化建设,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化,努⼒培育公司全体保险从业⼈员的合规意识,并将合规⽂化建设作为公司⽂化建设的⼀个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公司董事会和⾼级管理⼈员应当在公司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推⾏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保险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五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应当建⽴集团整体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全集团合规管理的规划、领导和监督,提⾼集团整体合规管理⽔平。

各成员公司应当贯彻落实集团整体合规管理要求,对⾃⾝合规管理负责。

第六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第⼆章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合规职责第七条保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以下合规职责:(⼀)审议批准合规政策,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年度评估;(⼆)审议批准并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公司年度合规报告,对年度合规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案;(三)决定合规负责⼈的聘任、解聘及报酬事项;(四)决定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五)保证合规负责⼈独⽴与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沟通;(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2006
2007
2009
2016
2017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监发[2007]91号 统一规范了保险行业的合规工作,确保保险公 司稳定经营。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合 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 [2016]38号
完善保险公司合规负责人任职条件和禁止 任职情形;全面梳理任职资格申请材料申 报要求;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 支持和配合合规负责人的工作提供必要的 物力、财力和技术保障。
第十条 保险公司总经理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组 织架构,设立合规管理部门,并为合规负责人和合 规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充分条件; (二)审核公司合规政策,报经董事会审议后执行; (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公司合规风险的识别和 评估,并审核年度公司合规管理计划; (四)审核并向董事会或者其授权的专业委员会提 交公司年度合规报告; (五)发现公司有不合规的经营管理行为的,应当 及时制止并纠正,追究违规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并 按规定进行报告; (六)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第九条 保险公司总经理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组 织架构,向董事会提名合规负责人,设立合规管理 部门,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条件; (二)审核合规负责人提交的公司合规政策,报经董 事会审议后执行; (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公司合规风险的识别和 评估,并审核年度公司合规风险管理计划; (四)审核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公司年度、 半年度合规报告; (五)发现公司有不合规的经营管理行为的,应当 及时制止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追究违规责任人 的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进行报告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发挥公司治理机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本办法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通过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风险监测、合规考核以及合规培训等,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合规文化建设,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努力培育公司全体保险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保险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五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应当建立集团整体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全集团合规管理的规划、领导和监督,提高集团整体合规管理水平。

各成员公司应当贯彻落实集团整体合规管理要求,对自身合规管理负责。

第六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合规职责第七条保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行以下合规职责:(一)审议批准合规政策,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二)审议批准并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公司年度合规报告,对年度合规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决定合规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及报酬事项;(四)决定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五)保证合规负责人独立与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沟通;(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13.合规审核管理办法

13.合规审核管理办法
第六条对合同类文件应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包括经营范围,特许经营资格等。
(二)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相关权利义务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三)公司的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的保护,是否存在不利于公司权益的问题。
(四)文件涉及的要素是否齐全,相关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内容之间是否匹配。
(五)对补充合同、附加协议等文件,应提供原已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文本。
(六)其他相关背景资料。
原则上承办部门应一次性提供审核所需要的全部文件。
(四)图片、文字、字体的使用是否具有合法授权。
(五)行文是否通顺易懂,是否存在逻辑错误、语法错误、错别字和表达不清等问题。
(六)公司介绍是否与官网披露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
(七)其他有关的法律合规问题。
第十条凡是应当进行合规审核的事项,承办部门在签署或实施之前应将相关文件、资料提交合规部进行合规审核,审核未终结的不得提前实施,对于提前实施的审核事项,合规部有权拒绝签署审核事项签批文件;承办部门在审批、签署或实施之后再提交审核的,合规部有权拒绝审核。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规审核是指合规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监管规定,对本办法规定的经营管理事项及相关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相关合规风险进行识别、提示,提出合规风险防控措施或建议的专门工作。
第三条合规审核工作由合规部主要负责,合规部根据送审事项的具体情况及疑难复杂程度指派审核人员对送审事项开展独立审核,或委托外部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条合规部及审核人员应当客观独立地进行合规审核和发表意见。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市场竞争、业务拓展等理由干预审核工作,不得以回避或掩盖风险为目的,要求合规部或审核人员修改或重新出具意见,应当进行合规审核的文件未经合规审核的,不得颁布或执行。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壮大,保险行业在我国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与此同时,保险市场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的保险市场,保险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合规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两个方面进行讨论:第一部分将介绍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重要性;第二部分将探讨保险公司如何做好合规管理。

一、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重要性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是指保险公司在业务运作中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确保其经营行为合法合规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具体来说,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险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合规管理办法的出台和执行能够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违规操作,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和形象保险行业是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有助于提升保险行业的整体形象,树立行业的专业和可信赖性,为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3. 防范和减少风险保险行业存在着各种潜在的风险,例如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操作风险等。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执行有助于规范业务操作,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提高公司经营风险抵御和应对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二、保险公司如何做好合规管理保险公司在实施合规管理时,应该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1. 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和规定保险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合规管理制度和规定,明确组织架构、内控机制、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公司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加强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制度和流程,确保公司经营的合规性和风险的可控性。

同时,还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内部信息共享和监管效能。

3. 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法律法规素养。

保险合规监管加码

保险合规监管加码

保险合规监管加码作者:何佳艳来源:《投资北京》2017年第03期2017年1月4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8年1月开始施行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监发〔2007〕91号)同时废止。

对比旧版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办法》主要涉及四方面修订:明确“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要求公司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合规管理的“三道防线”;提高对公司合规部门设置、合规人员配备的要求;提升合规管理的履职保障;加强合规的外部监督。

正式明确“三道防线”此次修订以后,《办法》明确了险企“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

第一道防线:保险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构成合规管理的第一道防线。

《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主动进行日常的合规管控,定期进行合规自查,并向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提供合规风险信息或者风险点,支持并配合合规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二道防线: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构成合规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应当按照合规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向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提供合规支持,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开展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三道防线: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构成合规管理的第三道防线。

《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独立审计。

《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合规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之间建立明确的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

一名业内人士表示,“三道防线”其实是国际上一直沿用的合规标准,在国内保险公司内部也一直存在,只是少数保险公司轻视大意,这次以《办法》形式正式明确,标志着国内保险业真正实现与国际接轨。

合规负责人不得兼管财务此外,《办法》还规定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当设置合规管理部门,并对保险公司专职合规人员和兼职合规人员的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2金融机构财产保险公司合规风险及管理办法(23P)

2022金融机构财产保险公司合规风险及管理办法(23P)

财产保险公司合规风险及管理办法1231.中国汉语的解释所谓合规,就是指符合一定的规范,符合一定的标准的做法。

2.国际语言的解释(金融业)舶来词。

起源于国际银行业。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简称巴塞尔委员会。

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一个由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当局为成员的委员会,主要任务是讨论有关银行监管的问题。

成员国家包括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

巴塞尔委员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国际清算银行的总部所在地瑞士的巴塞尔。

3.有关合规的几个国际协议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 1997年《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1998年《银行机构内部控制系统评估框架》2005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银行的合规: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合规风险衍生出来的关于银行如何规避此类风险的管理方式的一种界定。

巴赛尔协议的定义:“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金融机构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4.金融机构四大风险信用风险:信用是通过承诺在将来某一确定时间内支付对价而获取资金、物和服务。

信用风险指因受信方不能按承诺支付对价的风险。

广义来讲,信用风险还包括由于借款人的信用评级的变动和履约能力的变化导致其债务的市场价值变动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指因价格、利率、汇率等的变动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由于不正确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包括:因办理业务或内部管理出了差错,需要对客户做出补偿或赔偿;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外部人员欺诈得手;电子系统硬件软件发生故障,网络遭到黑客侵袭;通信、电力中断;地震、恐怖袭击等原因导致损失的风险等。

合规风险合规风险不同于金融机构的其他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营规则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资本实力,确保偿付能力充足。

第六条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有效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各类风险。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各项准备金,确保公司的财务稳定和偿付能力。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合理定价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正当价格竞争。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险销售管理制度,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在开展保险业务活动中,应当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保险条款的内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欺诈保险消费者。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得拖延或者拒绝赔付。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的股东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者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负最终责任,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保险公司的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忠实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保险行业重要规章制度

保险行业重要规章制度

保险行业重要规章制度一、《保险法》《保险法》是我国保险行业的基本法律,明确了保险公司的立法定位和职责,规定了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保险公司的监管制度、保险合同的解释等方面的规定。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设立、经营、合同解释、互助关系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是保险行业的立法基础。

二、《保险公司法》《保险公司法》是对我国保险公司进行管理监督的重要法律依据,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监管机构、监管职责,保险公司的设立、经营、监管、处置等方面的规定。

《保险公司法》对保险公司的出资额、资本金比例、主营业务范围、监管机构的职责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是保险公司经营的基本法律依据。

三、《保险行业管理条例》《保险行业管理条例》是对保险行业的管理进行统一规范的重要法规,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资格、经营范围、财务制度、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的规定。

《保险行业管理条例》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经营方式、资本金要求、投资运营、产品设计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保障了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四、《保险产品管理办法》《保险产品管理办法》是对保险产品设计、销售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规定了保险产品的设计要求、产品核算要求、销售宣传要求等多个方面的规定。

《保险产品管理办法》对保险产品的设计、销售、核算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保障了消费者权益,维护了保险市场秩序。

五、《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办法》《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办法》是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规范监管的重要规章制度,规定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范围、原则、方式、投资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办法》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了保险资金的安全运用和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

六、《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是对保险公司的合规管理进行规范的重要规章制度,规定了保险公司的合规管理机构、监督检查、违法违规处置等方面的规定。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对保险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合规文化建设、合规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强化了保险公司的内控管理和合规意识。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促进保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明确合规管理目标、原则、组织架构、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等,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合规政策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制定合规政策,明确合规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管理要求等,作为公司合规管理的基础和指导。

第五条合规政策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相一致,并随着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变化及时调整。

第三章合规管理架构第六条保险公司应设立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合规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合规管理部门应配备与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相匹配的合规管理人员,确保合规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四章合规风险管理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机制,识别和评估合规风险,制定应对措施,确保业务活动合规。

第九条合规管理部门应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合规风险管理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章合规培训与宣传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定期开展合规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合规宣传,提升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章合规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建立合规监督机制,对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公司应将合规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合规管理工作成效进行量化评估。

第七章合规责任与追究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合规责任,对违反合规政策的行为进行追究。

第十五条对严重违反合规政策的行为,公司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保险公司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合规管理办法仅为框架性内容,具体实施时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公司内控监管规范试题和答案

公司内控监管规范试题和答案

题目1、根据《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下列不属于合规风险的是()。

(单选)A、保险公司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的风险B、保险从业人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财务损失的风险C、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声誉损失的风险;D、保险公司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客户流失的风险题目2、根据《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职责,向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提供合规支持,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开展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单选)A、保险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B、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C、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D、保险公司稽核部门题目3、《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将风险偏好落实到投资决策流程中,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以收益率作为终极投资目标和考核依据。

()(单选)A、正确B、错误题目4、《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公司客户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主动接纳经营困难企业的风险。

()(单选)A、正确B、错误题目5、根据《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保监发〔2015〕80 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A、得分9分,为A类机构B、得分6分,为B类机构C、得分4分,为C类机构D、得分1.5分,为D类机构题目6、根据《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相关责任人退休不到()的,仍应当追究其案件责任。

(单选)A、1年(不含1年)B、2年(含2年)C、2年(不含2年)D、3年(不含3年)题目7、根据《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推行()等合规理念,促进保险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单选)A、保险姓保、保监会姓监B、为民监管、务实高效C、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D、集约发展、可持续发展题目8、根据《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保监发〔2015〕75号),下列关于保险公司服务评级A类公司说法错误的是()。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规章制度,是指保险公司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员工行为等方面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操作性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所有保险公司。

第四条保险公司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公平性、透明性、可操作性原则,确保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规章制度体系第五条保险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公司章程、基本管理制度、具体操作规程。

第六条公司章程是保险公司的根本规章制度,应当明确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财务会计、盈余分配、解散和清算等内容。

第七条基本管理制度是保险公司规章制度的核心,应当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业务运作、信息安全、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第八条具体操作规程是保险公司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是基本管理制度的补充,应当包括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工作规范、职责分工、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章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第九条保险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或修订提议: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的建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公司管理层。

(二)制定或修订草案:公司管理层对提议进行研究,形成规章制度草案,明确制度名称、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具体内容等。

(三)征求意见:将规章制度草案发送给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员工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四)审批:将修改后的规章制度草案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五)发布与实施: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通过后,正式发布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管理与监督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修订、发布、实施、监督、检查、评估等。

保险公司营销宣传合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营销宣传合规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营销宣传合规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营销宣传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银发〔2019〕316号)、《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27号)、《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保监发〔2012〕87号)、《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3号)等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并将其予以印发,各部门及各机构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营销宣传合规管理办法年月日附件营销宣传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营销宣传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银发〔2019〕316号)、《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27号)、《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保监发〔2012〕87号)、《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3号)等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营销宣传”是指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各级人员和公司销售从业人员(含个人代理人)及合作的第三方机构针对公司产品及服务进行宣传推广的一切活动,包括产品信息披露、各类广告、辅助销售的印刷品、音像视频制品、产品培训课件、网络直播、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等与产品及服务有关的一切行为。

第三条公司营销宣传管理采用集中归口管理、分类负责、统一审核、实事求是的原则。

集中归口是指所有营销宣传工作均由一个部门牵头统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开展营销宣传均需对牵头部门进行报批。

合规管理办法

合规管理办法

合规管理办法(总1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机制,防范与控制合规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员工、营销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员工、营销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而引发法律责任、监管处罚、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规管理是公司通过设置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监测和合规培训等措施,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五条公司倡导以诚信、守法为中心的合规文化,推行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理念,培育全体员工和营销员的合规意识,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引导各分支机构、公司全体员工及营销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合规是公司每一位员工和营销员的共同责任。

合规从公司高层做起。

公司高层应率先垂范,言行一致,主动合规,促进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七条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总裁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政策》的规定履行各自的合规职责。

第二章合规管理组织构架第一节合规负责人第八条公司建立多层次的合规负责人体系,由公司合规负责人、省级分公司合规负责人、地市级分公司合规负责人,以及总公司、省级分公司、地市级分公司部门合规负责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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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发挥公司治理机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本办法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第三条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通过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风险监测、合规考核以及合规培训等,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合规文化建设,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努力培育公司全体保险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保险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五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应当建立集团整体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全集团合规管理的规划、领导和监督,提高集团整体合规管理水平。

各成员公司应当贯彻落实集团整体合规管理要求,对自身合规管理负责。

第六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合规职责第七条保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行以下合规职责:(一)审议批准合规政策,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二)审议批准并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公司年度合规报告,对年度合规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决定合规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及报酬事项;(四)决定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五)保证合规负责人独立与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沟通;(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八条保险公司董事会可以授权专业委员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一)审核公司年度合规报告;(二)听取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部门有关合规事项的报告;(三)监督公司合规管理,了解合规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职责.第九条保险公司监事或者监事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一)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职责的情况;(二)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及决策流程是否合规;(三)对引发重大合规风险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向董事会提出撤换公司合规负责人的建议;(五)依法调查公司经营中引发合规风险的相关情况,并可要求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协助;(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第十条保险公司总经理履行以下合规职责:(一)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设立合规管理部门,并为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充分条件;(二)审核公司合规政策,报经董事会审议后执行;(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公司合规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并审核公司年度合规管理计划;(四)审核并向董事会或者其授权的专业委员会提交公司年度合规报告;(五)发现公司有不合规的经营管理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纠正,追究违规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进行报告;(六)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职责.保险公司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应当履行前款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的合规职责,以及保险公司确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三章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部门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设立合规负责人。

合规负责人是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合规负责人不得兼管公司的业务、财务、资金运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可能与合规管理存在职责冲突的部门,保险公司总经理兼任合规负责人的除外。

本条所称的业务部门指保险公司设立的负责销售、承保和理赔等保险业务的部门。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任命合规负责人,应当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及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核准其任职资格。

保险公司解聘合规负责人的,应当在解聘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说明正当理由.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合规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全面负责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领导合规管理部门;(二)制定和修订公司合规政策,制订公司年度合规管理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核;(三)将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的合规政策传达给保险从业人员,并组织执行;(四)向总经理、董事会或者其授权的专业委员会定期提出合规改进建议,及时报告公司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违规行为;(五)审核合规管理部门出具的合规报告等合规文件;(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总公司及省级分公司应当设置合规管理部门。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业务规模、组织架构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在其他分支机构设置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部门、合规岗位对上级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负责,同时对其所在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负责。

保险公司应当以合规政策或者其他正式文件的形式,确立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的组织结构、职责和权利,并规定确保其独立性的措施。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确保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的独立性,并对其实行独立预算和考评。

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应当独立于业务、财务、资金运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可能与合规管理存在职责冲突的部门。

第十六条合规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合规负责人制订、修订公司的合规政策和年度合规管理计划,并推动其贯彻落实,协助高级管理人员培育公司的合规文化;(二)组织协调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制订、修订公司合规管理规章制度;(三)组织实施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四)组织实施合规风险监测,识别、评估和报告合规风险;(五)撰写年度合规报告;(六)为公司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提供合规支持,识别、评估合规风险;(七)组织公司反洗钱等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八)开展合规培训,推动保险从业人员遵守行为准则,并向保险从业人员提供合规咨询;(九)审查公司重要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规程,并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的变动和发展,提出制订或者修订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规程的建议;(十)保持与监管机构的日常工作联系,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十一)组织或者参与实施合规考核和问责;(十二)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合规岗位的具体职责,由公司参照前款规定确定。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保障合规负责人、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享有以下权利:(一)为了履行合规管理职责,通过参加会议、查阅文件、调取数据、与有关人员交谈、接受合规情况反映等方式获取信息;(二)对违规或者可能违规的人员和事件进行独立调查,可外聘专业人员或者机构协助工作;(三)享有通畅的报告渠道,根据董事会确定的报告路线向总经理、董事会授权的专业委员会、董事会报告;(四)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权利。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合规管理部门、合规岗位和合规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合规管理部门、合规岗位和合规人员不因履行职责遭受不公正的对待。

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业务规模、人员数量、风险水平等因素为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配备足够的专职合规人员.保险公司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应当为合规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各部门配备兼职合规人员。

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应当为省级分公司以外的其他分支机构配备兼职合规人员.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兼职合规人员激励机制,促进兼职合规人员履职尽责。

第十九条合规人员应当具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资质和经验,具有法律、保险、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开展系统的教育培训,提高合规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四章合规管理第二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确保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有效参与合规管理,形成合规管理的合力。

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职责,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合规管理负有直接和第一位的责任。

保险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主动进行日常的合规管控,定期进行合规自查,并向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提供合规风险信息或者风险点,支持并配合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的合规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职责。

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向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提供合规支持,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开展合规管理各项工作.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三道防线职责,定期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独立审计。

第二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合规管理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之间建立明确的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结束后,应当将审计情况和结论通报合规管理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合规风险的监测情况主动向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开展审计工作的建议。

第二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制订合规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合规政策是保险公司进行合规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进行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二)公司倡导的合规文化;(三)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责任;(四)公司合规管理框架和报告路线;(五)合规管理部门的地位和职责;(六)公司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的主要程序。

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对合规政策进行评估,并视合规工作需要进行修订。

第二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通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保险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落实公司的合规政策,并为保险从业人员执行合规政策提供指引。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工作岗位的业务操作程序和规范。

第二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定期组织识别、评估和监测以下事项的合规风险:(一)业务行为;(二)财务行为;(三)资金运用行为;(四)机构管理行为;(五)其他可能引发合规风险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明确合规风险报告的路线,规定报告路线涉及的每个人员和机构的职责,明确报告人的报告内容、方式和频率以及接受报告人直接处理或者向上报告的规范要求。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合规审核:(一)重要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规程;(二)重要的业务行为、财务行为、资金运用行为和机构管理行为.第三十条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规负责人、总经理、董事会或者其授权的专业委员会的要求,在公司内进行合规调查。

合规调查结束后,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就调查情况和结论制作报告,并报送提出调查要求的机构.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合规考核和问责制度,将合规管理作为公司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其人员的合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并追究违法违规事件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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