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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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
刘玉平
一、资产评估的特点
(一)资产评估的涵义
资产评估是指通过对资产某一时点价值的估算,从而确定其价值的经济活动。
具体来说,资产评估是指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过程。
◎资产评估的主体
◎资产评估的客体
◎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
◎资产评估的程序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的方法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资产评估定义:
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评估与估价、估值
Valuation Appraisal(评估) Evaluation(估价)
房地产估价real estate appraisal
Property Valuation
资产评估与评估
评估与评价、科技评估、项目评估、信用评估…
复核性评估追溯性评估预期性评估
2000年6月,国务院第287号令《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2006年12月25日,财企[2006]529号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四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指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评估基准日,对特定目的和条件下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
◎二者发生的前提条件不同
◎二者的目的不同
◎执行操作者不同
二、资产评估中资产的界定
对于资产的认识
(1)经济学对资产的定义
经济学中资产的概念相对而言是较宽泛的。如果按经济本质来定义,资产是指未来的经济利益。D.格林沃尔德主编的《现代经济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中文版,第25页)将资产定义为:“由企业或个人拥有并具有价值的有形的财产或无形的权利。资产之所以对物主有用,或者是由于它是未来事业的源泉,或者是由于它可以用于取得未来的经济利益。”
(2)会计学对资产的定义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85年公开发布的第六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 No.6)中的定义是:“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收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1993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资产定义为: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3)评估学对资产的定义
在《国际评估准则》和美国的《专业评估实务统一准则》(USPAP)中,虽然没有直接给出评估中资产的定义,但都对评估中的资产与会计学中的资产进行了比较,并明确其差异性。《国际评估准则》中指出:会计术语与评估师常用的术语存在一些差别。……从技术上说,被评估的对象是资产的所
有权或“所有者的权利”,而不是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本身。
(4)资产与财产
对比资产而言,财产则是法律概念,法学中财产是以所有权为核心,只有符合所有权要件,才能成为企业的财产,强调其法律形式。从资产评估的角度而言,一切具有商业价值或交换价值的各类财产和权利,只要由主体拥有或控制,就视为企业的资产,而不是看其在法律上是否符合所有权的要件。即资产评估的资产界定是以控制权为依据,而不以所有权为企业资产的界定依据。这也就明确了作为资产评估对象的资产界定原则,同时也揭示了资产与财产的区别。
《国际评估准则》中对于财产的解释是:“财产”是个法律概念。财产由具有排他性的业主所有权组成。……使用“财产”概念时,如果未加进一步限定或说明,可以指不动产,也可以指动产,或者两者之合称。根据本准则体系的侧重点,在准则中使用了“资产”概念。但在通常情况下“财产”概念也可替换使用。
[美]康芒斯:“财产的经济意义就是资产,而资产的法律意义就是财产。”也就是说,资产与财产的含义基本上相同,不过前者多用于经济,后者多用于法律。
(一)资产的涵义与类别
1.资产的涵义
作为资产评估对象的资产,与作为会计对象的资产,其涵义是不同的。一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资产是一种权利
面对不同类型和形态的资产,要估算其价值,首先应判断其价值的前提。正如美国人约翰·阿利柯主编的《机器设备价值评估》中所论述的:“……评估人员其实并不评估资产本身,评估人员评估的是所有权范围内各项权利的价值。”“因此,机器设备本身不是资产,所有权带来的权利才构成资产”。在《国际评估准则》中,资产是一个法律概念区别于会计原则所考虑的资产概念,并认为:从技术上说,被评估的对象是资产的所有权或所有者的权利,而不是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本身。可见,同样的资产载体,其权利是不同的。
评估者评估的不是资产本身,而是其某种权利。在评估师看来,笼统地说明某项资产的评估值是缺乏依据的。诸如商标权的评估,其所有权价值和许可使用权价值是不同的。再如最近几年进行的有关资产评估,涉及到地质矿藏、森林、旅游资源等。实际上,若要准确地评估出这些资源的价值是不容易的,甚至是做不到的。评估者要评估的不是这些资源本身,而应是这些资源的权利。因此,评估者面对的是各类具体的资源,评估的实际上是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