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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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大冶市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地区全面发展,做好我市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试点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利用城乡建设用地,促进农村经济可持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用途管制,按照“撤并小型村,拆迁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的总体要求,合理安排农村田、水、路、林、村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现“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目标。

(三)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的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充分体现当地群众愿望。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调整居民点布局,保持地方民居特色,避免大拆大建,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3、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各项建设用地尽量不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

4、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年度、有计划地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

二、规划期限、单元范围与规划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

(一)规划期限、单元范围

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的期限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相一致。规划期限内,重点做好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以行政村为单元。具体范围为灵乡镇坳头村、长坪村、大畈村、宫台村;陈贵镇铜山口村、陈贵村、李河村、袁伏二村;还地桥镇秀山村、还桥村、高垴村、土库村;金山店镇燕山村、土桥村;金牛镇沈畈村;保安镇农科村、金塘村;汪仁镇汪仁村;大箕铺镇新屋下村;殷祖镇花市村。

(二)规划的主要任务

根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行政村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农村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村庄土地利用,逐步形成“田成方、渠成网、树成行、路相通”

的土地利用格局。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居民点用地规模和布局,制定宅基地用地详细规划;

2、确定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和布局;

3、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面积,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责任人;

4、确定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区;

5、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三、规划步骤和方法

(一)准备工作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建规划队伍,确定工作方案,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审查规划方案,筹措编制经费等。市国土资源局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组织技术培训,明确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准备技术工具。

(二)调查研究

1、资料的收集和核实调查

收集居民点布局、道路布局、水利设施等基础资料。对收集的资料,应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可靠性较差的应进行复查核实。调查的结果须经过村委会确认。2、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分析影响土地的自然与社会经济背景,分析土地资源数量和质量、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以及动态变化,总结土地利用的特点和变化规律,评价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明确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

3、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分析

分析居民点用地数量、布局以及动态变化,总结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特点和变化规律,明确规划需要解决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

4、土地需求量预测

预测规划末期人口规模,确定宅基地用地指标,分析宅基地用地规模。

(三)确定规划目标

1、规划目标具体量化指标一般包括:农村宅基地的用地规模;居民点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数量;旧居民点的改造数量;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交通、水利设施用地规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规模。

2、确定规划目标的依据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其它相关规划。

3、土地利用分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居民点用地区(用地引导区、限制区、控制区)、林业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区、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区、其它用地区(军事用地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用地区)。

4、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规则: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居民点用地区管制规则、林业用地区管制规则、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区管制规则、其它用途区管制规则。

5、安排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耕地(重点是基本农田)布局、居民点用地布局(宅基地详细规划)、农村道路水利设施用地等基础设施布局、落实上级规划的其它用地。

(四)编制规划

1、拟定两个以上供选方案

根据规划目标和供需状况,对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数量和布局进行综合平衡,拟定各类用地调整草案。与村镇规划、村村通工程规划、水利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完善各类用地布局草案。以经核实和补充调查后的基期年土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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