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易激综合征中医诊疗共识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肠易激综合征(irritable bowel syndrome,IBS)是消化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近年来,肠易激综合征作为中医药治疗的优势病种之一在证候规律研究、辨证治疗方法等诸多方面取得了不少进展[1-2]。2008年开始,中华中医药学会脾胃病分会组织成立全国专科专病“肠易激综合征中医诊疗协作组”和“肠易激综合征中医诊疗共识意见”起草小组,在充分地讨论后,依据循证医学的原理,结合国内外现有诊治指南和中医的诊疗特点广泛搜集循证资料,并先后组织国内中医消化病专家就肠易激综合征的证候分类、辨证治疗、诊治流程、疗效标准等一系列关键问题按照国际通行的德尔斐法进行了3轮投票,制订了“肠易激综合征中医诊疗共识意见(草案)”。2009年10月16-19日,中华中医药学会脾胃病分会第21届全国脾胃病学术会议在深圳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近百名中医消化病学专家对共识意见(草案)再次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修改,并以无记名投票形式通过了《肠易激综合征中医诊疗共识意见》。核心专家组于2010年1月9日在北京进行了最后的审定。现将全文公布如下,供国内同道参考。

概念及主要发病机制

1. 定义肠易激综合征是指一种以腹痛或腹部不适伴排便习惯改变和(或)大便性状异常的功能性肠病,该病缺乏可解释症状的形态学改变和生化异常。属于中医“泄泻”、“便秘”、“腹痛”范畴。

2. 流行病学肠易激综合征发病率很高,是一种最常见的功能性胃肠病。各地研究的报道显示IBS是一种世界范围内的多发病,我国城市的患病率约为5%左右,在欧美国家则为1 0%-20%[3]。本病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以青壮年为多,多数研究显示女性发病率高于男性[4]。肠易激综合征是继感冒之后的第二大常见疾病,仅美国每年治疗IBS的相关费用就达300亿美元[5]。在我国,IBS患者在消化专科门诊中就诊的比例达20%-50%[6]。

3. 发病机制一般认为IBS是一种多因素引起的疾病,其病因和发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I BS的病理生理学基础主要是胃肠动力和内脏感知异常,而造成这些变化的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已知心理社会因素与IBS发病有密切关系。目前对其病因和发病机制的研究也从多方面开展,其病理生理学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肠道动力和肠道平滑肌功能障碍、内脏感觉异常、脑-肠轴机制、精神心理因素、消化道激素及全肠道感染、小肠细菌过度生长或小肠细菌移位等[7-8]。

4. 病因病机本病的发生多由素体脾胃虚弱或久病伤脾;饮食不节,损伤脾胃;情志不遂,肝气郁结,久则横逆犯脾;水湿不行,痰湿内阻;日久失治,损伤脾肾等所致。诸多原因导致脾失健运,运化失司,形成水湿、痰瘀、食积等病理产物,阻滞中焦气机,导致肠道功能紊乱;肝失疏泄,横逆犯脾,脾气不升则腹胀、腹泻;若腑气通降不利则腹痛;肠腑传导失司则便秘。因此,本病病位在肠,涉及肝、脾、肾三脏,脾胃虚弱和肝气疏泄障碍存在于肠易激综合征发病的整个过程,肝郁脾虚是导致肠易激综合征发生的重要因素[9-13]。

诊断

1. 临床表现[14-15]肠易激综合症主要临床表现是腹部不适或腹痛,与排便相关。根据罗马Ⅲ诊断标准肠易激综合征的主要症状包括腹痛频率、腹痛伴排便异常、排便后腹痛缓解及黏液便等有详细的描述。询问病史时需了解:①腹痛部位及其程度和频度;②症状的发生与排便的关系,有无夜间出现症状以及症状与体位的关系;③与进餐有无关系,有无体质下降以

及营养状况变化;④患者的进食行为、心理状态以及是否影响生活质量;⑤有无重叠症状,如烧心、反酸、焦虑、抑郁等;⑥引起腹泻或便秘的可能病因,注意有无报警征象。报警征象包括:发热、消瘦、贫血、腹部包块、频繁呕吐、呕血或黑便、年龄>40岁的初发病者、有肿瘤(结肠癌)家族史等。对有报警征象者建议及时行相关检查。对有精神心理障碍者,也建议及时进行心理评估,明确排除器质性疾病对解释病情更为有利。

2.相关检查[14-15]对初诊的肠易激综合征患者应在详细采集病史和进行体格检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择辅助检查。一般情况良好、具有典型IBS症状者,粪便常规(红、白细胞、隐血试验、寄生虫)为必要的检查,可视情况选择相关检查,也可先予治疗,视治疗反应,有必要时再选择进一步检查。建议将结肠镜检查做为除外器质性疾病的重要手段。其他辅助检查包括全血细胞计数、粪便潜血及镜检、粪便培养、肝、肾功能、红细胞沉降率等生化检查、腹部超声检查和消化系统肿瘤标志物检测,必要时行腹部CT扫描,钡剂灌肠检查酌情使用。对诊断可疑和症状顽固、治疗无效者,应有选择地做进一步的检查:血钙、甲状腺功能检查、乳糖氢呼气试验、72h粪便脂肪定量、胃肠通过时间测定、肛门直肠压力测定等对其动力和感知功能进行评估,指导调整治疗方案。

3. 诊断标准 IBS罗马Ⅲ诊断标准[15]:反复发作的腹痛或不适,最近3个月内每个月至少有3天出现症状,合并以下2条或多条:①排便后症状改善;②发作时伴有排便频率改变;③发作时伴有粪便性状(外观)改变。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IBS诊断多依赖于临床症状,“报警症状”不归咎于IBS,但可伴随发生,如果无报警症状,不须过多检查,即可做出诊断。患者临床表现个体差异性大,根据IBS患者的主要症状特点以及病理生理基础将IBS分为4个亚型,对临床治疗将有一定帮助。在IBS的诊断中还需注意与功能性消化不良(functional dyspepsia,FD)等胃肠功能性疾病的重叠。

4. 中医病名以腹痛、腹部不适为主症者,应属于中医“腹痛”范畴,可命名为“腹痛”;以大便粪质清稀为主症者,应属于中医“泄泻”的范畴,可命名为“泄泻”;以排便困难、粪便干结为主症者,应属于中医“便秘”范畴,可命名为“便秘”。

5. 证候分类标准

5.1 脾虚湿阻证主症:①大便时溏时泻;②腹痛隐隐。次症:①劳累或受凉后发作或加重;②神疲纳呆,四肢倦怠;③舌淡,边有齿痕,苔白腻;④脉虚弱。证候确定:主症必备,加次症两项以上即可诊断。

5.2 肝郁脾虚证主症:①腹痛即泻,泻后痛减,发作常和情绪有关;②急躁易怒,善叹息。次症:①两胁胀满;②纳少泛恶;③脉弦细;舌淡胖,也有齿痕。

5.3 脾肾阳虚证主症:①晨起腹痛即泻;②腹部冷痛,得温痛减;③形寒肢冷。次症:①腰膝酸软;②不思饮食;③舌淡胖,苔白滑;④脉沉细。

5.4 脾胃湿热证主症:①腹痛泻泄;②泄下急迫或不爽;③肛门灼热。次症:①胸闷不舒,烦渴引饮;②口干口苦;③舌红,苔黄腻;④脉滑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