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敲诈勒索辩护罪二审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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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敲诈勒索罪无罪二审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无罪二审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无罪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至高的立法机关:
面对今天上海市一审法院对我当事人李某和他在2015年11月27日涉嫌犯下敲诈勒索犯罪一案的审判,我代表当事人提出
上诉,申请改变原判,要求宣判无罪。

根据证据,事实是:当事人李某在2015年11月27日向B公
司经理发出起诉状,要求其立即支付欠账款20万元,并提出
暴力威胁,但李某实际上并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去实施敲诈勒索,而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运用法学原理来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因此,他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犯罪。

此外,本案中,当事人李某并未实施暴力,也并未犯有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敲诈勒索犯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勒索他人财物,或者勒索他人做某种不正当行为的行为;而当事人李某的行为则明显不在此范围内,故不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犯罪”,应宣判其无罪。

上述事实和理由,表明当事人李某没有构成敲诈勒索犯罪,望法院以依法独立审判为原则,以公正审判为目的,加以慎重考虑,撤销一审宣判,宣判当事人李某无罪。

此致
敬礼!。

上海律师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辩护词

上海律师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辩护词

上海律师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
大家好,我是上海律师,今天我代表被告,在这个庄严的法庭上,就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为被告进行辩护。

我要明确指出被告并没有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威胁他人财产安全,强迫对方交付财物或者为其提供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然而,本案中的被告并不存在这样的行为。

我们需要仔细审视本案的证据链。

在法律程序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然而,在本案中,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检方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被告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

我们需要一份完整、可靠的证据链来支持指控,而目前,这样的证据链并不存在。

第三,我们还需审视被告的动机和人品。

被告是一个无辜的人,他并没有任何犯罪前科,也没有过敲诈勒索的行为记录。

他在社会上是一个受人尊敬的人,每天忙于工作和家庭生活,根本没有时间和动机去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

我要提到的是,我们不能单纯从表面行为来判断一个人的罪行。

在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可能只是个别误会或者是被他人的陷害。

我们
不能因为被告的行为看起来像是敲诈勒索而就断定他有罪。

我们需要更全面地审视案件的细节和背景,才能做出公正的判断。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我相信您们是公正的,您们会在审理本案时客观地看待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

我请求您们撤销对被告的指控,释放他回归社会,恢复他的名誉和尊严。

以上是我作为上海律师代表被告在此提出的辩护词。

我希望您们能够全面客观地审视本案,做出公正的判决。

谢谢大家。

上海敲诈勒索罪从犯无罪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从犯无罪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从犯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检察官,尊敬的陪审员,大家好!
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今天在这里向大家提出一项辩护意见。

本案中,被告人被控犯有敲诈勒索罪从犯罪名,但我认为被告人不应该被定罪。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证:
一、案件事实不清
本案中,检方指控被告人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向受害人索要财物,属于敲诈勒索罪。

但是,我认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受害人的证言存在矛盾和漏洞,无法证明被告人的罪行。

另外,检方也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因此,本案中的事实应该被认为是不清楚的。

二、被告人没有实施敲诈勒索行为
在本案中,被告人没有实施任何敲诈勒索行为。

被告人只是在受害人的面前说了一些话,但并没有实际上采取任何行动。

因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被告人的行为并不属于从犯
在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并不属于从犯。

虽然被告人在受害人的面前说了一些话,但是被告人并没有实际上采取任何行动。

因此,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未遂犯,而不是从犯。

根据我国刑法,未遂犯不应该被定罪。

四、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造成重大损失
在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造成重大损失。

虽然被告人在受
害人的面前说了一些话,但是被告人并没有实际上采取任何行动,也没有得到任何财物。

因此,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造成受害人的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并不属于敲诈勒索罪从犯,也不应该被定罪。

希望法庭能够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决。

谢谢大家!。

诈骗罪辩护词(二审改判成功案件)

诈骗罪辩护词(二审改判成功案件)

诈骗罪辩护词(二审改判成功案件)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孙德通律师、北京长安(上海)律师事务所丁俊涛律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上诉人李政涉嫌诈骗罪二审程序中担任其辩护人,结合一审期间阅卷情况、一审庭审情况、二审庭审情况,结合本案的事实、法律、司法实践情况,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评议时进行参考。

总辩护意见是:本案的量刑畸重,畸重的原因是一审判决未甄别上诉人在本案中的角色、地位、作用、获益情况,且有利于上诉人的相关量刑情节大部分都未予考虑,机械地适用两高的司法解释,导致本案的判决结果远超全国司法实践中判例刑期的一倍以上,8年的判决结果显著违反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也不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该判决非但不能起到特殊预防的刑罚打击目的,反而会被后续法院错误的仿效,该范例的不利影响作用将会愈演愈烈。

该辩护词是以上诉状为基础,结合庭审情况及相关案例的搜集汇总情况,进行归纳和补充后,辩护人最终定稿的辩护词,恳请合议庭参考该辩护意见。

一、一审判决量刑畸重,未考虑实际案情,对上诉人在本案中的角色、地位、作用、获益没有甄别,上诉人的犯罪情节在伪基站相关犯罪中属于情节最轻微的一种犯罪类型。

1、一审判决未甄别上诉人的真实身份为“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仅起到帮助作用,仅仅是因为雇主没有归案,就直接以主犯的严苛程度来对上诉人予以量刑。

退一步讲,即使不能将上诉人认定成从犯,至少也可以认定成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在减少10%基准刑幅度内与雇主进行区分。

上诉人对于2015年5月至7月期间,利用短信群发设备发送涉嫌诈骗短信的事实与条数均认可,一审判决没有甄别的是:上诉人群发短信的收入是按天收费,每发送一天短信上家支付1000到2000元的劳务费,付费人——即雇佣上诉人发短信的雇主——才是真正实施诈骗的主犯,因为诈骗项目的确定、诈骗方法的采取、诈骗时间地点的选择,诈骗赃款的支配均与上诉人无关,上诉人对所发短信的内容虽然没有尽到审慎排除的义务,但是上诉人在本案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受害者”,一审判决是将上诉人作为诈骗罪的主犯,同时作为实施诈骗罪的实行人来对待的,非但不认为上诉人是从犯,退一步讲按照较小作用的主犯来量刑也没有做到。

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辩护词---律所整理

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辩护词---律所整理

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辩护词---律所整

概述
本案涉及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

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我们整理了以下辩护词,以维护被告人的权益。

敲诈勒索罪辩护词
被告人被控犯有敲诈勒索罪,但根据以下理由,我们认为被告人应当被宣告无罪:
1. 缺乏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

我们要求检察官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具有针对受害人敲诈勒索的故意和行为。

2. 受害人的证词缺乏可信性。

受害人的证词存在矛盾之处,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

我们要求法庭对受害人的证词进行进一步调查和评估。

3. 被告人与受害人之间的争议可能源自其他纠纷。

我们认为被告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其他纠纷,导致了此次指控。

我们要求法庭对相关纠纷进行综合审查。

诈骗罪辩护词
被告人被控犯有诈骗罪,但根据以下理由,我们认为被告人应当被宣告无罪:
1. 缺乏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诈骗行为。

我们要求检察官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具有欺骗、骗取财物的故意和行为。

2. 无法证明被告人从中获得了非法利益。

诈骗罪需要证明被告人通过欺骗行为获得了非法的财物或利益。

目前的证据不足以支持此项指控。

3. 被告人的行为可能存在其他合法解释。

我们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可能存在其他合法解释,不应当被单纯归咎于诈骗行为。

我们要求法庭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结论
根据上述理由,我们坚信被告人应当被宣告无罪。

我们将采取一切合法手段,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的判决结果。

请法庭慎重考虑以上辩护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上海律师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辩护词

上海律师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辩护词

上海律师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辩护词尊敬的法庭,尊敬的法官,我作为上海律师为被告辩护,就涉嫌敲诈勒索罪提出以下辩护词。

我想强调被告并非敲诈勒索的主体,其行为并不符合敲诈勒索的定义。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他人交付财物。

然而,在本案中,被告并没有使用任何威胁、恐吓或强迫的手段来获取财物。

被告的行为可以被解释为合理的经济交易,而非敲诈勒索。

被告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一份合同,该合同规定被告向被害人提供某项服务,并且被害人同意支付相应的费用。

被告并未对被害人进行任何威胁或恐吓,而是通过正常的商业交流与被害人达成了协议。

被告在与被害人交涉过程中并未使用任何不当手段。

被告并没有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也没有对被害人进行人格侮辱。

被告只是以法律规定的方式,通过双方自愿的合作达成了交易,并没有侵犯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我想提请法庭注意到被告的经济困境。

被告在进行与被害人的交涉时,并非出于恶意或非法目的,而是为了解决自己的经济困境。

被告在此过程中并未追求不当的利益,而是希望通过正常的交易方式获取合理的报酬。

因此,被告的行为并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定义。

被告的行为并非敲诈勒索罪。

被告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双方自愿的合同关系,被告并未使用任何威胁、恐吓或强迫的手段来获取财物。

被告的行为可以被解释为合理的经济交易,而非敲诈勒索。

被告在交涉过程中并未使用任何不当手段,并且并未追求不当的利益。

因此,我请求法庭判被告无罪。

在此,我代表被告向法庭保证,被告将遵守法律的裁决结果,并且将改正自己的错误,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感谢法庭的审理。

上海敲诈勒索罪未遂二审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未遂二审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未遂二审辩护词
我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我代表被告人就本案提出辩护意见。

本案中,被告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起诉,经过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事实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在在二审庭审中。

首先,我们认为一审对被告人的认定并不准确。

据本案审理过程中的证据显示,被告人并未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其所谓的“勒索”行为也没有达成预期的效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人犯罪。

同时,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认罪态度较好,应当予以从轻处罚。

其次,本案中的证据存在问题。

据我们了解,本案中的证据主要来自于被害人的陈述、短信记录等,但这些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

被害人的陈述存在矛盾和不确定性,短信记录也无法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因此不能作为定罪的唯一证据。

最后,我们认为本案中的量刑过重,不符合法律规定。

据我们了解,被告人并未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其所谓的“勒索”行为也没有达成预期的效果,因此应当从轻处罚。

同时,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认罪态度较好,应当予以从轻处罚。

因此,我们认为一审判决的刑期和罚金应当予以减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被告人并未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其所谓的“勒索”行为也没有达成预期的效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人犯罪。

同时,本案中的证据存在问题,不能作为定罪的唯一证据。

最后,本案
中的量刑过重,不符合法律规定。

我们请求法庭能够认真审查本案的证据和事实,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以上是我们的辩护意见,谢谢法庭的审理。

敲诈勒索罪辩护词

敲诈勒索罪辩护词

敲诈勒索罪辩护词尊敬的法庭,尊敬的检察官,尊敬的陪审团:我代表被告,就本案的主要指控——敲诈勒索罪,向尊敬的法庭提出辩护词。

在此,我将展示被告的无罪辩护的主要理由,并说明为何指控敲诈勒索罪并不成立。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敲诈勒索罪必须满足两个基本要件:即勒索和恶意敲诈。

然而,被告并不符合这两个基本要件。

针对勒索的要件,被告并未实施任何威胁、暴力或其他强迫手段,也没有对被害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伤害。

勒索是指以非法手段胁迫他人交付财物,而被告并没有实施任何形式的强迫行为。

因此,勒索这一要件并未得到满足。

其次,敲诈的要件也未能得到满足。

敲诈是指以非法手段向他人索取财物,并以此来获取不正当利益。

被告并未以非法手段索取被害人的财物,也没有以此来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因此,敲诈这一要件也未能满足。

此外,我还想强调被告的无罪理由。

根据相关证据和调查,我们可以得知,被告并非故意从被害人处索取财物。

事实上,被告与被害人的财务纠纷是源于一系列误解和信任的缺失。

并且,在案发前,被告与被害人之间存在过多次和解谈判,试图达成一致。

这表明被告并无故意敲诈的意图。

更进一步,我想提请法庭注意到被告的个人背景和品行。

被告是一位没有前科记录的年轻人,素来以善良正直而闻名。

他在社区里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曾多次被表彰为模范市民。

他的朋友、家人和同事都对他的品行和人格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些证据表明,被告并非一个违法犯罪的人,他不可能故意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我们的辩护并不是试图为被告的错误行为开脱,而是要求法庭将被告的行为置于正确的背景下进行理解。

我们呼吁法庭对本案进行公正审理,严谨考虑所有相关证据,不受个人和情感因素的干扰。

在结束时,我要再次强调,被告并没有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他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要件,并且缺乏故意进行勒索和敲诈的意图。

我们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无罪,给予他一个公正、公正的审判。

谢谢各位尊敬的法庭、检察官和陪审团对我们的听证。

上海敲诈勒索罪帮助犯辩护意见

上海敲诈勒索罪帮助犯辩护意见

上海敲诈勒索罪帮助犯辩护意见敲诈勒索罪是我国刑法中的重要罪名之一,其主要指的是以非法手段获取财物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应用中,敲诈勒索罪涉及到的案例形式多样,刑事责任的追究也存在着一定的争议。

本文以上海敲诈勒索罪帮助犯案例为基础,对其辩护意见进行探讨。

二、案例分析某公司员工小王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上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小王与其同事小李共同实施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

小王和小李在公司内部负责协调业务和客户关系,他们借此机会向某客户(下称“甲方”)敲诈勒索300万元,威胁其不支付则会泄露其公司机密。

甲方不得已支付了300万元,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经过侦查,最终将小王和小李抓获。

三、案情分析根据上述案例,小王与小李的犯罪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但是,在法律意义上,小王和小李的行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帮助犯”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帮助犯”的概念。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帮助犯是指在犯罪行为中,帮助主犯实施犯罪的人员。

而在敲诈勒索罪中,主犯通常是敲诈勒索的发起人,而帮助犯则是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协助者。

回到本案件中,小王和小李的行为符合帮助犯的构成要件。

他们在敲诈勒索行为中起到了协助作用,具体表现为:一方面,他们是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重要参与者,直接参与了敲诈勒索的过程,向甲方威胁、勒索并收取了300万元财物;另一方面,他们是主犯行为的协作者,通过协调业务和客户关系等方式,为主犯提供了敲诈勒索的便利条件。

尽管小王和小李的行为符合帮助犯的构成要件,但是我们也需要注意到他们的行为与主犯的责任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主犯在敲诈勒索行为中起到了决策和组织的作用,而帮助犯则是在实施过程中提供协助。

因此,在判定小王和小李的刑事责任时,应当考虑到他们的行为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和重要程度。

四、辩护意见基于上述案情分析,我们认为小王和小李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但是不能以帮助犯的身份进行定罪。

具体而言,我们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 小王和小李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但不具备帮助犯的身份。

二审辩护词范文

二审辩护词范文

二审辩护词范文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我是被告的辩护律师,今天我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进行二审的辩护。

在一审中,我相信法庭已经听取了原告和被告双方的陈述和证据,但我认为一审法庭在审理本案时存在了一些错误和疏漏。

因此,我请求法庭对本案进行二审,以便更加公正地审理本案。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被告并没有犯下原告所指控的罪行。

在一审中,原告提出了一些证据来支持他们的指控,但这些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被告的有罪。

例如,原告提出了一份录音作为证据,声称这是被告对他们进行威胁的证据。

然而,这段录音并没有清晰地表明被告的身份,也没有证明被告是在威胁原告。

因此,这份录音并不能作为证明被告有罪的有效证据。

其次,我要指出的是,一审法庭在审理本案时,并没有充分考虑被告的辩解和证据。

被告提出了一些证据来证明他们的清白,但这些证据在一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审理和考虑。

例如,被告提出了一份证人证词,证明他们在案发当天并没有出现在现场。

然而,一审法庭并没有对这份证词进行充分的审理和考虑,导致被告的辩解并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本案中的一些证据存在着疑点和矛盾。

在一审中,原告提出了一些证据来支持他们的指控,但这些证据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存在着矛盾。

例如,原告提出了一份视频作为证据,声称这是被告对他们进行威胁的证据。

然而,这份视频并没有清晰地显示被告的身份,也没有证明被告是在威胁原告。

因此,这份视频并不能作为证明被告有罪的有效证据。

综上所述,我认为一审法庭在审理本案时存在了一些错误和疏漏,导致被告没有得到公正的审判。

因此,我请求法庭对本案进行二审,以便更加公正地审理本案。

我相信在二审中,法庭会更加慎重地审理本案,并作出符合法律和事实的裁决。

谢谢!以上就是我为当事人进行二审辩护的辩护词,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地审理本案。

上海未成年人敲诈勒索罪辩护词

上海未成年人敲诈勒索罪辩护词

尊敬的法庭:
本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起诉,现在进行辩护,向尊敬的法庭提交如
下辩护意见:
首先,本人承认在此次事件中存在过错行为。

但是,本人的行为并非
是故意为之,也非出于恶意,更不是为了以此谋取不当利益。

事实上,本
人最初的行为是出于一时冲动和无知,没有想到会给被害人带来那么大的
影响和后果。

同时,本人也已经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愿意承担自己
应当承担的责任。

其次,本人从小在单亲家庭中长大,没有得到足够的家庭照顾和关注。

在学校中也不是很受欢迎,孤独无助的情感状态长时间存在。

在社交媒体
上非法盗取他人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勾搭的行为,也是出于一种自卑的心
理和想求得他人关注的心理。

本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已经向家人、朋友、老师等身边人坦诚自己的错误,真诚悔过。

最后,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应当尽量保护未
成年人自身的利益。

本人虽然犯了错误,但是在法律责任方面应当具有相
应的退让、宽容措施。

在审判过程中,希望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
对本人给予相应的解决和保护。

以上是本人的辩护意见,谢谢法庭的审理。

敲诈勒索罪二审辩护词的写法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二审辩护词的写法是什么

Only in boiling water, tea can develop the rich aroma of lif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敲诈勒索罪二审辩护词的写法是什么导读:关于敲诈勒索罪二审辩护词的写法是先把标题写好,然后辩护人依然要向二审法官解释清楚自己行使辩护权的合法依据,对本案的调查工作进行大概的介绍,二审的辩护理由是需要着重陈述一审判决的不恰当之处的,辩护词的结束语也有固定的格式。

一、敲诈勒索罪二审辩护词的写法是什么?(一)标题。

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

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ls)。

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

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

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

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敲诈勒索罪如何定罪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上海敲诈勒索未遂罪二审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未遂罪二审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未遂罪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陪审员,大家好!
我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今天我来到这里,为被告人辩护。

首先,我想就本案的事实进行说明。

本案中,被告人因为一时的贪念,采取了错误的行为方式,企图通过敲诈勒索的手段获取不义之财,但是最终未能得逞,也未对被害人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

在这一点上,被告人的行为虽然不可取,但是也并没有对社会造成太大的危害。

其次,我想就被告人的个人情况进行说明。

被告人在平时的生活中,是一名勤劳、诚实的工人,他一直以来都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益。

然而,这次被告人的行为确实犯了错误,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是一个彻底的坏人,他仍然有改正错误的机会。

最后,我想就被告人的量刑情况进行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敲诈勒索的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到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

在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虽然不可取,但是并没有对社会造成太大的危害,同时被告人也有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

因此,我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总之,我认为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虽然不可取,但是并没有对社会造成太大的危害。

同时,被告人在平时的生活中也是一名诚实、勤劳的工人,他有改正错误的机会。

因此,我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被告人,让他有机会改正错误,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

谢谢大家!。

上海敲诈勒索罪认罪认罚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认罪认罚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认罪认罚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
非常感谢您给予本人这次审判机会,我是被告人XXX,为此案件自行辩护。

事实上,我承认自己曾犯下了敲诈勒索罪,当时是因为严重的经济困境,我一时错误地采取了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

我深知我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不仅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基本权利,因此在此我向受害方表示道歉,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此,我衷心希望得到法官仁慈的态度,我也准备服从法官的处罚,不论是罚款还是拘役,我都会好好配合。

再次感谢法官的审判,谢谢!。

上海敲诈勒索罪积极退赃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积极退赃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积极退赃辩护词
被告宋某因受贩毒和吸毒贩子影响,在2013年夏至2015年二月
被证实,犯下威胁要索取财物等敲诈勒索罪,我们向本院提出如下辩护:
一、被告宋某未获得敲诈勒索罪所需要的精神动机。

其实,据被
告宋某本人及被害人在庭审中口供,宋某拐骗并未真正取得任何财物,宋某之所以被控敲诈勒索罪,并非出自宋某主观上的勒索动机,而是
受贩毒和吸毒贩子的附庸而行。

宋某在拐骗时未取得任何财物,也未
取得实质的利益,故可认定其无精神动机,我们希望本院能够充分认
可宋某此辩护意见。

二、被告宋某个性上具有极大的自我恐惧,原本应属普通犯罪,
但受贩毒和吸毒贩子影响而造成,宋某在进行拐骗时表现出极大的恐惧,故未存在恶意和敲诈勒索动机。

宋某未达到法定精神动机,也无
动机抑制能力,可以根据教育改造辩诉,从而获得本案减于惩罚或者
依法免除惩罚的判决,我们希望本院充分考虑宋某的情况,减轻对宋
某的惩处。

三、被告宋某具有积极退赃行为,宋某拐骗未取得任何财物,其
向受害者道歉,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缓解害怕,本院可以根据积极退
赃行为考虑减轻宋某的处罚。

四、被告宋某充分了解自身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并上述在法庭上
的积极表现,做出了及时的思考和检讨,承认行为的错误,毋庸置疑,宋某有选择改正坏毛病,从而达到自我改正的功效,本院可以考虑是
否应加以善意表示,以此赞赏宋某及时弥补错误的行为和顽强拼搏,
我们希望本院充分考虑宋某此辩护意见,依法给予减刑或者免刑处理。

上海敲诈勒索罪从犯无罪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从犯无罪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从犯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控上海敲诈勒索罪从犯的被告人辩护律师,现就本案进行辩护:但是,在本案中,被告人的具体作用并不明朗。

并没有能够充分证实
被告人与主犯之间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犯罪协议,而且被控的犯罪行为也
不应当具有主犯的程度和性质。

因此,被告人不应当承担敲诈勒索罪的从
犯责任。

其次,就被告人的确切行为负有犯罪责任也应当根据事实和证据加以
评断。

本案中,被告人是否存在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行为以及其是否协
助主犯实施犯罪并不明确,因此,对于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以无罪推定原则
加以处理。

最后,作为辩护律师,我坚信法律判决应当以证据为根据。

如果不能
凭借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从犯行为,那么被告人就不应当被定罪。


本案中,存在若干证据不足或者犯罪行为未得到充分证实的情况。

因此,
我建议法官判定被告人无罪。

谢谢法官!。

上海敲诈勒索罪从轻减轻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从轻减轻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从轻减轻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代表被告人 XX 提交上海敲诈勒索罪从轻减轻辩护词。

首先,我认为被告人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而是在经济上对受害人施压,这种行为虽然不当,但并未造成受害人身体或财产上的严重损失,因此应当从轻处理。

其次,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且表示自己的行为非常错误,将积极改正,这显示出了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应当给予相应的减轻处理。

最后,被告人无前科记录,家庭情况稳定,也是一名有着良好职业操守的人,这也应当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我认为被告人应当从轻处理,以期能够更好地改正错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请法官大人慎重考虑,给予公正的判决。

- 1 -。

上海敲诈勒索罪减轻从轻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减轻从轻辩护词

上海敲诈勒索罪减轻从轻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
敬礼!
在我国刑法中,“敲诈勒索罪”是被视为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和人类道德问题。

针对最近发生在上海地区的敲诈勒索罪案件,我代表被告人提出辩护。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被告人所犯下的敲诈勒索罪事实确凿,但是我们认为,有些情况下,被告人的罪行可以减轻从轻处理。

一:可能存在情节轻微的情况
在一些情况下,敲诈勒索罪的事实可能并没有达到严重的程度。

譬如,被告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没有威胁到被害人的安全、生命等重大利益;或者被告人的行为是在某种强制因素的牵制下进行的,如受到家庭暴力的威胁、掌握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等。

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应当减轻处罚。

二:可能存在自首情节
在一些情况下,被告人在被发现前主动投案自首,能够表现出一定的悔过之意。

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被告人应当减轻处罚。

三:可能存在立功表现
在一些情况下,被告人有相应的立功表现,表现出对于犯罪的自我改造和对于社会的贡献。

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被告人应当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尽管被告人所犯下的敲诈勒索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的罪行可以减轻从轻处理。

我们希望法院能够充分考虑到这些情况,对于被告人进行公正的惩罚和帮助,让被告人有机会在未来重新回归社会,为社会创造出更美好的未来。

再次感谢法庭清闲。

敬礼!。

上海本案构成合同诈骗罪辩护词

上海本案构成合同诈骗罪辩护词

上海本案构成合同诈骗罪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我代表被告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如下:
首先,被告人此案只实施了与合同牵扯较轻的活动,并没有采取明显虚假手段。

被告人并没有意图欺诈,虽然物品未及时发放,但之后已积极补偿你方的损失,并全数退还了你方的款项,甚至赔偿了你方的受到的损失。

其次,被告人的行为未实质影响到你方的根本利益,因此,他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另外,在被告人的行为中也没有任何营利行为,他也没有发挥任何不正当影响力甚至不正当手段,他也没有采取任何手段非法获利。

最后,我再次衷心向你方深深地歉意,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所以,我最终请求,以此次案件,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请法官对此案件作出仁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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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敲诈勒索辩护罪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
我获知自己被控上海市的敲诈勒索罪是非常震惊的。

作为一个现代社会中的普通人,我一直以诚实守信为自己的座右铭,绝对没有任何敲诈勒索的行为。

在第一审庭审中,我已经对自己的清白进行了辩护。

但遗憾的是,在法院的判决中,被认定了我有关涉嫌敲诈勒索罪,据此我决定上诉。

首先,这个案件的起因是因为我与被害人因一桩商业合同发生了分歧。

然而在合同中,我已经遵守了合约内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

因此,我并没有理由赔偿任何金额。

但被害人却不断地向我施压,试图要我松口。

他试图利用感情和人际关系威胁我,以迫使我付款。

这种行为明显属于恶意的敲诈勒索,我没有任何法律、道德和人格上的理由对其屈服。

其次,被害人提出了一些所谓的证据来反驳我的辩护。

但是这些证据却不可信。

首先,仅仅是文字记录并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他们是真实的,目前互联网上非常容易操作和制造这些类似证据。

其次,这些证据明显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提出。

尽管法院未能在第一审庭审中接受我的辩护,但是我相信这个地方在二审中将会得到认真
的考虑。

因为我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和公正性,我认为法院一定能够撤销一审判决,并恢复我的声誉。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我诚实守信、勤劳朴素的品德。

我从来没有敲诈勒索的行为,也从来没有去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为我恢复公正的裁决。

荣幸的是,上海法院体现了高度的公正和正义,同时也体现了司法公正的优势。

感谢法庭对我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公正、合理的调查和研究,并撤销了一审判决。

让我再次肯定了法院的公正和司法公正的优势,这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的重要保障。

非常感谢法庭的耐心倾听和负责任的判决。

我将永远记得这件事情,并以此为动力,继续做一个法律和社会秩序的守卫者。

最后,我想告诉你,我不会因这次的审判而失去对法律和公正的信心。

我会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您的工作,支持维护社会公正、法律权益和社会正义。

我相信,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社会将会变得更加美好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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