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1.财权、财力在各级政府间的分配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央、地方政府各自利益的满足程度。
2.总体上说,中央与地方在财权的分配上是存在着一定矛盾的。
2.1 这种矛盾主要表现在我国的“分税制”上。
2.2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后,名义上是实行“分税制”,但实际上,真正的“分税制”是税种分开,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中央政府有中央政府的主体税种,地方立法机构有地方税种的立法权。
而我国的税种立法权都集中在中央,这就决定了税收的绝大部分利益都归集到了中央,对地方来说有点不公,有可能会降低地方政府进行税收征管的积极性。
3. 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分布情况3.1 在中国,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
3.2 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等;3.3 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
例如增值税地方分享25%,中央分享75%,证券交易税地方分享20%,中央分享80%;3.4 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被充实为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包括: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小税种,以及不含银行总行、铁道部门、各保险总公司所缴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城建税等。
3.5由上可见,中央与地方各自的职责和提高征收效率的原则是分配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原因。
4.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支出划分情况4.1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包括:国防费、武警经费、中央级行政管理费、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等。
4.2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部分武警经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价格补贴支出等。
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财政行为的关系研究
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财政行为的关系研究财政分权是指中央政府将一定范围内的财政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在相应范围内享有财政自主权。
这种财政分权的做法在许多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并且在地方政府的财政行为中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围绕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财政行为的关系展开探讨。
一、财政分权的背景与意义财政分权在现代国家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其背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财政分权可以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异。
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具有较大差异,中央政府无法完全照顾到各个地区的特殊情况。
因此,将财政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可以使地方政府更加灵活地调控和使用地方财政资源,更好地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
其次,财政分权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责权一致。
在中央政府授权的范围内,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更好地解决地方经济和社会问题。
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将承担更多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责任,也会更加注重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效能。
财政分权的意义在于,它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更大的财政自主权,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加主动地参与经济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财政分权也有助于平衡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减少中央对地方的过度干预,提高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财政行为的影响1. 提高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财政分权的核心是将财政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使其拥有更大的决策自主权。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特点和需求,自主决定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的规模和结构。
这种财政自主权的提高,使得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解决地方民生问题。
2. 增加地方政府财政责任财政分权使得地方政府承担了更多的财政责任。
地方政府需要自主决策并保障地方财政收支的平衡,积极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这种财政责任的增加促使地方政府更加注重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使用效率。
3. 加强地方政府与市场经济的互动财政分权的实施,使得地方政府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探析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探析摘要: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是国家治理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域下,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需要进行深入的探析和研究,以找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以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现代化。
二、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现状分析1. 现状描述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是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收支关系。
在我国,中央政府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方式掌握着大部分财政资源,而地方政府则依赖中央政府的财政支持来开展各项工作。
在目前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财政转移支付不均衡、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大等。
2. 现状问题(1)财政转移支付不均衡:我国各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一些地方经济相对较弱,财政收入不足以支持本地区的发展需求。
而中央政府在进行财政转移支付时,没有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些地方的困难,导致财政转移支付不均衡的现象。
(2)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大:在目前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中,地方政府承担了大部分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支出,而中央政府则主要负责宏观调控和基础设施建设。
这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相对较大,经常出现财政收支不平衡的情况。
三、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现代化需求1. 现代化的背景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现代化已经成为了一个迫切的需求。
现代化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可以更好地适应国家治理的需要,实现财政收支的均衡和合理配置,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中央政府的调控能力。
2. 现代化的意义(1)实现财政收支的均衡:现代化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可以通过改革和创新的方式,实现财政收支的均衡。
中央政府可以适度增加对地方的财政支持,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使得各个地方的发展更加均衡。
(2)合理配置财政资源:现代化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财政政策,实现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
中央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制度等方式,将财政资源更好地分配给各个地方,同时加大对民生事业和社会保障的投入,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益。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划分研究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划分研究财政是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的核心,财政划分是一个国家治理和发展的基础问题。
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划分是一个经常被讨论的话题。
中央与地方在财政方面的关系密不可分,二者的互动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划分问题展开讨论。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划分主要涉及财政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
财政收入包括税收、非税收入、转移支付等,而财政支出包括公共经费、政府采购、补贴、投资等。
中央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包括税收和收益,而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也是税收。
与此同时,中央政府还有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转移支付,旨在补贴地方政府的运行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划分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之间还有较大的差异,尤其是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二、财政划分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财政划分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合理的财政划分可以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加强对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
例如,通过调整税收政策和转移支付机制,中央可以引导地方政府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适当的财政划分可以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推进政策的实施。
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央政府提供大量政策储备,协调各地政府的防控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最后,合理的财政划分还可以提高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经济安全和稳定。
例如,中央政府可以通过金融监管、税制调整等政策措施,宏观上调节经济波动。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在实际运营中,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划分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首先,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分配上存在不均衡性。
尤其是在一些贫困地区或者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常常无法负担必要的公共服务,而中央政府也不能给予他们合理的补贴。
其次,财政划分机制的不够灵活,也给政策的实现带来一定的困难。
例如,地方政府推行民生补贴和社会保障机制时,财政划分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这些政策落实。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8.16•【文号】国发〔2016〕49号•【施行日期】2016.08.1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必要性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包干制,再到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渐明确,特别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为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总体看,我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依法治国提供了有效保障,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看到,新的形势下,现行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一些本可由市场调节或社会提供的事务,财政包揽过多,同时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不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一些本应由中央直接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一些宜由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过多,地方没有担负起相应的支出责任;不少中央和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交叉重叠,共同承担的事项较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规范;有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缺乏法律依据,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
我国自1994年起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是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改革史上一次重大制度创新。
经过九年多的实践与探索,分税财政管理体制运行平稳、成效显,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逐步规范。
尤其是$%%$年中央功实施所得税分享改革,进一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系,政府间财政关系日趋完善。
是在分税制改革实践中也存在些问题,如政府间财政支出职划分不够明晰,收入分享还不科学合理,转移支付结构不够化等。
所有这些问题,都直接涉到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深化改革,需要在实践中加以究解决。
笔者拟结合地方实际,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相问题加以分析。
一、关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出职责划分问题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出责任划分缺乏明确的法律依,从而导致政府间支出职责不、上级政府随意下放支出责任、方基本公共服务不能有效供应诸多问题。
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政体制改革,基本上是在政府事和支出范围未作调整的情况下行的,尽管在财政体制文件中对政支出责任作了划分,但划分比笼统,并没有大的突破。
总体上,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职责上互有“越位”与“缺位”,职责划分并不稳定。
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地方承担中央支出职责。
实践中比较明显的事例有:1、三峡移民搬迁工程,以及对口支援西藏、新疆,以及黄淮海综合开发等受益范围大规模外溢、关系到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中央要求地方给予资金配套。
2、由中央财政垂直管理的部门经费,如气象部门经费、地震部门经费、武警系统经费等,要求地方负担一部分。
3、由中央负担的部属高校建设,要求地方给予共建资金配套。
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向地方转嫁负担。
出于改革需要,中央企事业单位频繁下划,将中央支出责任下移,对地方财政支出格局以及收支平衡也产生很大影响等等。
(二)中央承担地方支出职责。
目前,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补助相对于一般转移支付补助而言,规模要大得多。
中央专项补助中,有许多是对地方性项目的补助,如地方企业技术改造、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旅游事业发展等等,事实上这等于中央介入地方事务。
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分析
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分析经济084 吴梦琳3080115158 政府间财政关系是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政府制定、实施财政政策的重要基础之一,因此,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改革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之一。
1994年,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它较为科学地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关系,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两个比重”的提高,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但是,我国的政府间财政关系还具有一定的过渡性质,要真正明确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统一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完善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从而建立起完善、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任务非常艰巨。
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政府的职能还有待进一步清晰定位;第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还有待进一步明晰;第三,对于政府间财权的划分还有待进一步调整,财政纵向不公平和横向不公平两方面的问题也有待解决;第四,科学、规范、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还有待建立并进一步完善。
展望今后的改革,中央政府还需要进一步调整与地方财政收支比例的关系,提高中央政府财政收支的比重,提高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强化宏观调控能力。
二十一世纪政府的作用在了解政府的角色转换和职能调整之前首先应该来了解下我国政府的作用。
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政府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角色及职能定位是非常清楚的,它是全部经济与社会事务的控者与组织者。
在经济领域,政府不仅控制几乎全部经济资源,也直接通过国有企业以及农村经济集体组织各种具体的经济活动,并且决定社会财富在不同群体中以及社会不同成员间的分配;在分配领域,不仅各种公共服务都是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同时也对各种社会事务乃至个人行为进行控制和管理。
简而言之,几乎所有的经济与社会管理控制和管理权力都是由政府掌握的。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全面的改革开放,虽然从表面上来看这次改革主要是围绕经济体制,但改革的结果却并不单纯影响到经济活动的组织方式以及经济增长,而是影响到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关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几点意见
关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几点意见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问题也逐渐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这方面,我有以下几点意见:一、应该保障地方政府财政独立性地方政府在进行经济发展时需要有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
因此,为保证地方政府的财政独立性,中央政府应对地方财政进行必要的支持,给予地方以一定的财政自主权。
同时,地方政府也应该积极探索多种可行的财政筹资模式,保障其发展与建设的资金来源,优化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管理,实现财政管理的合理。
二、应该加强中央与地方财政间的信息沟通与协调为减少财政间矛盾,中央与地方应该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
在财政预算分配和决策安排方面,中央应该更加重视地方政府的财政需求和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特点,对公共财政资金进行更加合理有效的分配和使用。
三、应该建立并完善地方政府财政预警机制为了预防和化解地方政府财政风险,救治财政危机,应该建立完善的财政预警机制。
加强地方政府财经政策的研讨和分析,建立财政危机预警机制,及时修正和调整地方政府财经政策,防止财政风险的发生。
四、应该加强地方政府财政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基层财经管理的重要人才力量,地方政府财政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与财务发展,也是事关基层财经工作的关键。
因此,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人才队伍的关注,培养和提升其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水准,助力解决地方政府财政管理难题。
五、应该合理调整地方中央收费纳税比例制度根据中央和地方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履行职责不同,应适度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费分配比例。
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公共收费的统一,避免地方在财务收益与财务负担方面失衡。
同时,适当降低对地方的财政过度压力,防止因财政过度集中而导致地方经济的不平衡和不稳定。
综上所述,我们需要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进一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以上几点意见仅代表我个人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一些看法,也是大家共同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问题。
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的关系与协调
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的关系与协调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在我国经济运行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地方财政是指各地方政府层面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而中央财政则是指国家层面的财政运作。
两者之间的关系与协调是保障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探讨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的关系与协调。
一、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的关系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彼此之间相互依存。
地方财政的发展依赖于中央财政的支持和调配,而中央财政则需要地方财政的积极配合和协调。
具体来说,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在财政收入方面存在着紧密联系。
中央财政通过税收和其他财政手段,直接或间接地获取财政收入,并将部分收入下放给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则依靠中央财政的资金支持来满足本地区的财政需求。
这种财政收入上的关系使得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形成了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
其次,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在财政支出方面互相补充。
中央财政通过预算分配的方式,将资金投入到各个地方政府的建设和发展中。
地方政府则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将这些资金用于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从而促进本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可以说,中央财政的支持是地方财政能够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关键。
第三,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在财政管理方面需要协调一致。
中央财政需要对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监管和调控,确保财政运作的规范和合理。
地方政府则须遵守中央财政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效益。
只有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密切配合和互相协调,才能保障国家财政体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的协调机制为了加强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之间的协调,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协调机制,确保两者之间的顺畅合作。
下面就列举几个比较重要的协调机制。
首先,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中央财政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将一部分财政收入下放给地方政府,用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
这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既保障了地方财政的运转,又保持了中央财政的调控能力。
浅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浅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作者:陈硕峰吕晓聪来源:《沿海企业与科技》2008年第01期[摘要]文章结合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体制的发展,探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变动情况。
要重塑中央与地方关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必须实行中央适度集权和地方适度分权相结合的混合体制。
因此,要合理平衡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还要发挥法律和政策在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过程中的作用。
[关键词]事权;财权;分税制;转移支付[作者简介]陈硕峰,广西财经学院教务处助理工程师,中央财经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学,广西南宁,530003;吕晓聪,广西财经学院两办行政科助教,中央财经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学,广西南宁,530003[中图分类号] F8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08)01-0043-0003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以集权与分权划分为中心的物质利益基础上的社会政治组织——国家的一种政治关系。
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是随着国家的产生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形成而出现的,并随着国家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仅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我国行政体制设置与合理划分行政权力的重要内容。
它是一个事关国家的稳定与动乱、统一与分裂、兴盛与衰亡的问题。
以下将结合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历史和现状,从合理平衡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浅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一、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现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在理论上结束了双轨制的经济体制。
与此同时,国家确立了分税制的财政体制。
分税制是对财政包干体制的根本否定,涉及中央与地方财力和财源的分配、调整,触及各地方的既得利益。
分税制按照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由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经济虽然高速发展,但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腐败领域也越来越广,这些都是影响中国科学发展、民族复兴的决定因素,如何彻底根除这些不良现象,这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我觉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制度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解决中央和地方责权关系,统筹兼顾,平衡发展。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包括: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即中央集权的程度问题;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问题,包括控制能力和控制手段等,其中包括中央对地方的监督问题。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制”特征。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地方政府在法律上根据中央授予的权限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政治上完全从属于中央,政治领导由中央任命。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呈现着不同的态势。
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实质上形成了党统帅下的政治集权结构,各级地方政治权力结构实际上是中国政治中枢各基本要素的放射。
中央通过对国家纵向与横向的政府机构在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进行领导,同时,通过各级国家机构中的党组,通过上下对口机构设置,使党的组织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公共决策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党作为领导力量和执政力量,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将整个社会整合在党的组织网络之中,形成一个执政党高度集权的权能共同体。
党的权力的过度膨胀使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不能形成实质上的政府权能结构,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体系有其名而无其实。
党的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组织代替了国家机构的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陷入了繁杂的行政事务中,即无法有效容纳不断膨胀的领导事务,也无法集中精力调查研究做好党的决策。
一、中央和地方在政权管理的矛盾分析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是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也就是主管部门负责工作业务的“事权”,而地方政府管“人、财、物”。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问题与纠正方式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问题与纠正方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中国政治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由于不同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中央和地方之间可能存在紧张的关系,这可能有潜在的负面影响,如政策落实不足、不合理的财政开支、腐败等等。
因此,如何纠正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以促进政府效能和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一般来讲,中央政府在法律和政策制订上有绝对权力,但在执行和监督过程中,地方政府具有相对独立性。
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政策制订、财政分配、监察考核和信息沟通等方面。
首先,政策制订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最重要的关系之一。
中央政府应根据国情和发展需要,制订长期和中期经济、政治和社会政策,以全国和各地区的发展需求为主要考量。
同时,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和人口状况,确定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项目。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地方政府可能会根据地方政治和经济利益,采取不合理的政策和行动,这可能给经济、社会和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中央政府应通过解释和强制手段,确保地方政府的实践符合中央政策制订者的意图。
其次,财政分配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第二个重要的关系。
中央政府通过税收和其他收入,提供资金支持地方政府的公共事业和经济增长。
然而,地方政府可能会在财政开支上透支和浪费,追求政治和个人利益。
因此,中央应建立有效的财政监管机制,确保地方政府的开支透明和财政收入充足。
同时,地方政府应严格遵守财政规则,加强预算管理和项目评估,防止财政浪费和腐败。
第三,监察考核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最基本的管理方式之一,也经常被广泛关注和评论。
地方政府通常会对中央政府的指导和规定不予理会,或者是特意间接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政治利益执行。
对于这种情况,中央政府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确保地方政府依据中央政策制订实质进行管理工作。
同时,监察考核制度应该更加细化和科学化,以确保地方政府的监管效果。
最后,信息沟通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关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思考
专题研究 ● Monographic study新会计(月刊)2017年第5期(总101期)18政府间财政关系,是指在财政体制上划分各级政府之间财政管理权限的根本制度,规定了各级政府筹集资金以及支配使用资金的权力、范围和责任。
作为确定政府职能和公共资源配置方式的体制性安排,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反映了国家权力在各级政府间纵向配置的状况。
合理界定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一、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概述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进行了多次重大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各级政府间的财权事权划分存在的不合理、不清晰、不规范等问题逐渐显露,现行体制已经不完全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
如何深化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是当前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改革历程1978年以前。
计划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及其决定的政府间财政关系。
这一阶段资源配置方式,是国家通过分配实物计划指标来指挥经济运行,与之相适应,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特点是:财政高度集中在中央,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的框架。
1978年至1993年。
“双轨制”的资源配置方式及被动适应的政府间财政关系。
这一阶段联产承包制等改革率先在农村启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和农业领域资源配置方式;以“双轨制”为特征的价格改革拉开序幕,对国有企业实行“利改税”、“拨改贷”等税制改革,相应地,财政实行地方向中央包干,“分灶吃饭”、财政“大包干”等体制打破了原来财政“统收统支”的局面。
这一时期财政体制频繁变动,是由于在原有资源配置方式改变后,政府间财政关系处于被动适应的结果。
1994年以后。
市场资源配置基础的建立及相应的政府间财政关系。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从1994年起进行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一系列改革。
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
广泛借鉴发达国家政府治理成功经验,又不能简单否定
一
些经过多年探索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财政两个 比重 新 中国成立 6 0 余年来 ,中央与地方政治关系的总
我们好不容易才提高到 目 前水平 ,不能轻易放弃 。 体稳定 ,决定 了中央 与地方 财政关 系的总体稳定 。变
化 的是 中央与地方 、地方各级 政府 之间政治经济和社
政府都 承担着重要 的发展任 务 。因此 ,保 持较高程度
的中央集权 ,保证 中央政令畅通 ,保持各级政府运转 高效 、行政有力 ,是 中央与地方政治关系 的一项基本 要求 。体现在 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上 ,要求财政收入
会事务管理权 限的调整 ,以及随之而来的财政分权与
通过 改革 完善预决算制度和财政 监督 制度 ,进一步提 高中央与地方的财政 效能。
【 关键词 】中央与地方 财政 关系 政 治关 系 政府治理 【 中图分类号 】F 8 1 0 . 2 【 文献标 识码 】A 【 文章编号 】1 0 0 8 — 1 7 4 7 ( 2 0 1 3 ) 1 1 — 0 0 3 4 — 0 4
保证 深化 财政体 制改革 不出现大的偏 差 ,我们需
要科学冷静地分析国 内外和社会各界关于 中央与地方 财政关系的各种观点 ,实事求是地看待 中央与地方财 政关系现状和 问题 。科学合理 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
了这一 点。新 中国成立 6 0 余年特 别是改革 开放 3 0 余 年 ,我 国经济社会现代化 已经取得举世瞩 目的伟大成 就 ,但是 今后 的发 展任 务仍 然 十分艰 巨复杂 。整体
在较为明显的差异 。
浅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浅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是我国政府体制中的两种不同而又有着密切联系的两种机构。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者在作用上不可替代,要求两者在明确划分两者权限的同时,赋予中央控制地方政府的相应权力,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体制因素的条件下形成的,这种关系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体制的转型,正在发生改变。
为此,在当前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在我国进行政府职能改革的趋势下,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了。
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有助于我们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了解它们的职能,有助于我们认识它们之间职能发挥的机制,从而更好的进行政府职能的改革,提高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并且建立一个较好的政府决策机制,促进我国政治水平的发展。
当前学术界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的研究主要从两个主要的方面进行研究。
一个是对中央与地方在权限上的划分进行的研究;一个是从中央控制的角度进行研究。
一、权限划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格局安排主要内容是权限划分。
但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地位与作用,规定了它们存在的相互不可取代性,也规定了两者的某些权限是不可缺少的。
因此,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权限划分,实际上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因此,中央与地方在权限划分上必然存在一个极限,即有些权限必然只可能由其中一个来承担,即存在一种应有的权限。
例如有些维护国家统一和独立的权限只能由中央政府来行使。
同样的,如一些与居民的日常生活直接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它只可能由基层地方政府完成。
如何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权限的划分,这与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地方体制、政府层次、历史传统相联系。
对于各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安排中权限划分的比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不同结构国家和不同地方体制国家之间,就其中央与地方两者所拥有的基本权限进行比较;一是在国家结构、地方体制相同国家间,在其他权限划分的差异上进行比较。
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思考
2、过度确认会虚增企业净利润、净资产。
在企业里,若确认了大量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并报表中也确认了很多子公司的资产,则会使得企业的资产大增,若以后年度无法转回,则其并非真实的存在,有虚增嫌疑;同时,若递延所得税资产过多,则会使所得税费用为负,从而造成净利润大于利润总额、少数股东巨亏归母公司净利润巨大的现象。
该现象就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粉饰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常见措施有关联方交易等。
综上所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合理性需要依据宏观条件、行业、企业自身等多个条件来进一步确认。
主要参考文献:[1]刘华.乐视网所得税与盈亏疑云[N ].中国会计报,2018.1.12.[2]邹奕萍.9290万元以资抵债乐视危机现死结[N].通信信息报,2018.1.10.[3]曹中铭.乐视网复牌后三大悬念待解[N].金融投资报,2018.1.19.[4]刘磊.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N ].中国税务报,2008.[5]张晶迪.乐视网市值管理应用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6.我们所要建立的现代财政制度是要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的积极性,各级政府之间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
这一点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社会主义大国尤为重要。
有的国家虽然也是多级政府、多级财政,也存在着中央和地方的财政矛盾问题,但是我国的情况最为特殊,从中央到乡镇,五级政府,财政关系相当复杂,必须通过合理有效的财政制度,才能调动和保护各级政府的积极性,使各级政府都能有效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功能和责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的目标(一)明确界定政府职能职责与财政职能。
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关系的正确处理决定政府职能的合理化,政府职能、职责及履责权限决定政府支出责任。
因此,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划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必须尊重市场规律,让市场充分起作用,以公众利益最大化和维护社会正义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恰当、适度地发挥政府作用。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摘要:中央和地方关系是与国家政治生活息息相关的,他体现了了国家国内政府间关系,并且决定着整个国家政府间关系的基本格局。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是指在财政体制上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
它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筹集资金、支配使用资金的权力。
范围和责任,使各级政府在财政管理上有责有权。
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负责组织征收的收入,不是按财政体制计算的收入分成数。
关键字:财政收入、支出预算管理税收1 从财政收入方面来说1.1财政收入的概念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
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
财政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财政收入的充裕状况。
1.2财政收入的原则1.2.1发展经济,广开财源原则1.2.2兼顾三者和两级利益原则所谓“兼顾三者利益”是指财政在处理国民收入分配,并相应取得自身收入的过程中,不能只顾财政收入的取得,还应将必要的财力留给单位和个人,以调动和发挥它们的积极性。
“兼顾中央与地方两级利益”是指国家财政在处理国民收入分配,并相应取得自身收入的过程中,应该同时兼顾中央级财政和地方级财政的利益关系。
按目前的财政管理体制,我国的国家财政是分别由中央预算和地方总预算构成的两级财政。
两级财政有各自具体职能,也形成各自的利益关系,因此在组织财政收入时应兼顾两级利益关系。
1.2.3“合理负担”原则“合理负担”原则主要体现在税收中,就是指在组织财政收入时,按纳税人收入的多少,采取不同的征收比例,实行负担能力强的多负担,负担能力弱的少负担,它通常采取不同的征税范围,不同的税率,减免税等方式来实现[1]。
实行合理负担,是实现企业公平竞争的需要,也是保证国家财力的需要。
营改增——如何协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三 、探 索 中 央 与 地 方 双赢 实现 模 式 ( 一) 重构一 个科 学、合理 的增值税收 入分 享体 制。增值税 是对增
值额部分进行征税 ,并 最终将税 负转嫁给消费者 。因此 ,增 值税的分 享 收入理应归为消费者所 在政府 。但在按照销售地课税原则统一 征收增值 税的情况下 ,增值税 的征收地 与最终 消费地往往并不一致 ,中央财政 根 据各地居民的实际消费额进行分配 ,将原有 的以征税地 点为基础的增值 税收人分享体制转变为以消费地为基 础的分享原则才 是一种更科 学 、合
关 键 词 :营 改 增 ; 地 方 财政 ;主体 税 种
一
、
前 言
自我国 1 9 9 4年 的税制改革后 ,流转税并 行两 大税种 即增值 税和 营 业税 ,分别适用于制造业 和服 务业。其 中营业税属 于地方税 ,增值税 属 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但 由于营业 税相 比增值税存 在重 复增 税的现 象 , 由此造成了制造业与服务业之 间的税 负水平差 异 ,以及 在整个流转环 节 中逐渐显现出的内在的不合理与缺陷。为了锵 决这 一问题 ,中央便推 出 了营改增政策。这一改革将原属地方 的营业税 转变为中央与地方共 享的 增值税 ,这势必影响地方政府原有的财政收入 ,不利于地方政府 职能的 有效履行 。因此 ,必须有相应 的配套措施 ,才能推 动改革 的顺利进 行 , 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共赢 。 二 、营改增对中央与地方带来的影响 ( 一 ) 主 要 的 不 利 影 响 1 .财政补贴支出压力加大。试点过程 中,对税负增加 的企业,大部分 地方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设立专项资金 、给予财政补贴 的做法,这有利于缓 解和消化改革增加的税负,顺 利推进改革试点。但财政补贴加重了财政负 担 ,会 进一 步增 加财 政 支出 ,从而形 成 减税 和增 支两 方面 压力 。 2 . 影 响 到 中 央 与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划 分 比例 。 营 改 增 是 我 国 税 制 体 系 的重大变革 ,作为流转税的两大主体税种 ,营业税和增值税 在我 国财政 收入 中占有重大 比例 。营业税是地方主体税种 ,而现在我 国增 值税在 中 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按 7 5 :2 5的 比例分 配 ,营业税 除部分 铁路 、银行 总 行 和保 险公 司总部缴纳 的营业税 归中央外 ,其 他 的营业税归 地方政 府。 并且 ,数据显示 ,大部分省份 营业税 的收入远高 于增值税 的收入 。因此 营改增必将影 响到地方政府 的税收收入 。 3 .试点企业纳税收入 下降 。为 了改革 的顺 利推行 ,营改增 目前 是 将 原有 的营业税改 为增值税后 的税 收收入仍划归地方 的过渡办法 ,看 似 不会对 地方财政 收入构成 影 响。但 “ 营 改增 ”鼓 励更 多企 业专 业化 经 营 ,细化产业 分工 ,理性的纳税人会 出于企业利 益最大 化的考虑 而改 变 企业组织结构 ,从而形 成更 多抵扣项 目,或通过 购进试 点服务可 获得较 以前更多的进项税抵扣 ,减 少缴纳增值税 ,从而减 少地 方政府 收入。 4 . 非 试 点地 区 财政 收 入 可 能 会 减 少 。 对 于 非 试 点 地 区 , 没 有 进 行 营改增 ,地方财政也会收到影响 ,因为各地经济是紧密联 系的 ,随着试 点范围及地区的不断推 进 ,这种影响会变得更加明显。首先 ,试 点地 区 的政策优势吸引非试点地区一 般纳税人 购买试 点地 区的生产性服 务业 , 使一部分生产性服务需求 由非试点地区转移到试点地区 ,从而 提高试点 地 区生产性服务业的竞争能力 ,而消弱非试点地区 的企业 竞争能力 ,使 得 试 点 地 区企 业 业 务 量 增 加 的 同时 ,必 然 会 减 少 是 非 试 点 地 区 企 业 的 业 务 量 ,进 而 影 响 非 试 点 地 区 企 业 的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税 收 收 入 的 较 少 ,也 就会相应减少地方政府 的财政收入 。 同时 ,非试点地 区一般纳税人 向试点地 区购买生产性 服务后要在本 地 区抵扣进项税额 ,本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 了重复征税 ,减轻 了税 收 负 担 , 同 时这 也 相 当 于减 少 了非 试 点 地 区政 府 的财 政 收 入 , 试 点 的 过 程 也 是税 收利益重新分配 的过程 。试 点范 围越 广、试 点地 区越多 ,非试 点 地 区企业选择余地越 大,生产性服务需求转移趋势将越 强烈 ,非试点 地 区 减 收效 应可 能就 会 越 明 显 。 ( 二 ) 长期 的有利影响 。我们也应看 到营改增 在长期 给经济带来 的 有利影响。营改增有利于服务业 的发展 ,推动 了产 业结构 的优化 调整 , 减少财 政收入 随工业 经济的波动性 ,增强 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 性。由于 “ 营改增 ”试点行业属 于生产性服 务范畴 ,在整个 产业链 条 中处 于中游 位置 ,抵扣链 条打通后 ,使上下游行业均可受益 ,将推动二三产业 融合 发展 ,带动试点行业及上下游企业互相作用 、共同发展 ,促进 各类投 资 和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聚集 对服务业发展将产生政策引导 和结构优 化的作用。
关于处理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关系建议
关于处理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关系建议财政体制改革的背景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热点和难题。
回顾历史,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财政收支并不对称,地方财政相对贫困,中央政府大张旗鼓地帮助地方发展。
但是,自1980年代之后,地方大力发展经济,地方财政收入显著增加,财政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也发生了转变。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属地责任,中央财政逐步减少对地方的支持和扶持,地方财政逐渐独立运行,实现管理自负。
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冲突点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地方政府重视GDP考核等原因,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和社会建设时过分依赖土地财政和债务。
如今地方财政收入依然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土地出让和债务发行等地方自身权力范围以内的财政收入渠道,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过分强调“GDP至上”,为了追求高增长而不惜铤而走险,形成“财政万能论”。
由于中央与地方财政性质不同,地方政府往往存在特殊的财政需求,又具有一定的自主权,但是,过分自主则会带来政策风险解决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建议1.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给予地方政府必要的财政支持和帮助,同时避免地方财政收入过于依赖土地出让和债务发行等渠道,降低政府办事成本,提高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
2. 遏制“财政万能”的想法推进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如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加强债务管理等,以遏制“财政万能”的想法。
这也让不良债务得到有效处理,保证了国家财政安全与稳定发展。
3. 推动地方政府绩效管理转型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状况对发展经济和社会建设起到重要作用,将绩效管理视为推进地方政府改革的重要一环,强调倡导公正、合理、透明、风险可控的财政管理方式,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把权力和财政的关系进行有效锁定,杜绝相关经济主体越权行为。
4. 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监管机构合作在中央与地方财政虽有一定权力分散化和相互约束性,但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部分利益格局。
财政分权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
财政分权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财政分权是指国家税收、财政收支事权的分配与管理权的下放,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
财政分权的实行,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等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却是分权这个普世制度的实践中的难点之一。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经历了多次重大改革,其中财税体制改革的推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经济逐渐走向市场化,并探索出符合国情的财税体制,此时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是中央掌握税收和拨款决策权,地方主要负责财政支出的落实与管理。
但是,在此种模式下,地方政府往往难以满足经济社会的需求,预算过程不透明,地方财政困难加剧。
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所得税分配制度改革,将所得税的征收权下放至各地,并规定一定比例的所得税归地方自主支配,地方政府的财力得到大幅度提升,这也被认为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不断提高,财政分权政策也出现了新的问题。
一个显著的问题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调配不足够公平,地方在面对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时,财政困难凸显。
而地方又必须满足经济建设、社会服务的需求,所以地方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过度、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现象也随之出现。
为了扭转财政分权政策的一些负面影响,我国在2013年启动的“新常态”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中央与地方财政管理条例》的颁布是不可忽略的一环。
该条例对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权和支出权作出了细致的界定,进一步优化了财政分权政策的实施。
然而,实现财政分权的目标还是有诸多挑战。
首先,中央和地方在财政管理中权力对比及分配不均导致不合理的支出;其次,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的预算和治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第三,如何在财政分权的基础上更好地理顺中央和地方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关系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
针对上述难点,应该加大政策创新和改良,并进一步优化地方财政体系和市场经济体制,使财政分权能够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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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作业如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系别:财政金融系专业班级:财政12-1学生姓名:狄汶康学生学号:201201061306指导老师:段治平山东科技大学目录1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的一般分析2从财政收入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2.1财政收入的定义2.2财政收入的三原则2.3中央财政收入的内容2.4地方财政收入的内容2.5从财政收入上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3 从财政支出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3.1 财政支出的概念3.2 财政支出的三原则3.3 财政支出的分类3.4 如何从财政支出上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4 从预算管理体制建立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4.1政府预算的分类4.2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4.3如何从预算管理体制建立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5 关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的建议参考文献如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摘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是指在财政体制上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
它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筹集资金、支配使用资金的权力。
范围和责任,使各级政府在财政管理上有责有权。
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地方政府职能和公共财政体制密不可分。
良好的政府服务是经济发展的必需品,有效的政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
本文从政府收入与支出及预算管理体制建立等方面讨论了二者的财政关系。
关键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财政关系,预算管理,税收正文:1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的一般分析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世界现代化和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央权利的逐步下放,地方政府的自主意识开始觉醒,由于自身利益驱动,地方要求扩张权力的呼声日趋高涨,但是传统的中央高度集权政治体制惯性作用阻碍了两者关系的合理化,科学化,由于改革前期的放权让利政策使得“诸侯经济”形成,损害了中央权威。
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在新世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要让地方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发展,更要让地方政府自主发展,活跃经济,拉动经济,促进经济的发展。
中央政府,管理一个国家全国事务的国家机构的总称,在联邦制国家,即称“联邦政府”。
中央政府通常的作用负责全国事务,如起草国家宪法和适用全国的法律、负责国防、外交以及代表本国和其他国家签署条约等。
汉语中,相对中央政府而言即有地方政府简称“地方”。
地方政府指管理一个国家行政区事务的政府组织的总称,通常对应于中央政府的称谓。
2 从财政收入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2.1财政收入的定义政府收入是政府运行的“血液”,主要是为了满足支出的需要,是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补偿。
俗话说得好:有钱好办事。
同样,政府也难为无米之炊。
①财政收入是一定量的公共性质的货币资金,是国家占有的以货币表现的一定量的社会产品价值,主要是剩余产品价值。
②财政收入是财政收支中组织收入、筹集资金的阶段,它是财政分配的第一阶段或基础环节。
财政收入按经济成份分类,可分为国有经济收入、集体经济收入、私营经济收入、个体经济收入、外资企业收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财政收入按经济部门分类,可分为来自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服务旅游业等部门的收入。
【1】按预算科目分类1、一般预算收入科目,2000年共设置了31个类级科目,如增值税等各种税收,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海域场地矿区使用费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一般预算调拨收入。
2、基金预算收入科目,共有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商贸部门基金收入、文教部门基金收入、农业部门基金收入、土地有偿使用基金收入、其他部门基金收入、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基金预算调拨收入等8个类级科目。
3、债务收入,共有国内债务收入、国外债务收入两个类级科目。
2.2财政收入的三原则一、发展经济,广开财源原则,这是把蛋糕做大的问题。
二、兼顾三者和两级利益原则。
所谓“兼顾三者利益”是指财政在处理国民收入分配,并相应取得自身收入的过程中,不能只顾财政收入的取得,还应将必要的财力留给单位和个人,以调动和发挥它们的积极性。
“兼顾中央与地方两级利益”是指国家财政在处理国民收入分配,并相应取得自身收入的过程中,应该同时兼顾中央级财政和地方级财政的利益关系。
三、“合理负担”原则。
“合理负担”原则主要体现在税收中,就是指在组织财政收入时,按纳税人收入的多少,采取不同的征收比例,实行负担能力强的多负担,负担能力弱的少负担。
它通常采取不同的征税范围,不同的税率,减免税等方式来实现。
2.3中央财政收入的内容中央财政的收入主要包括(1)地方财政的上缴;(2)中央各经济管理部门所属的企业,以及中央、地方双重领导而以中央管理为主的企业(如民航、外贸等企业)的缴款;(3)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5%部分,海洋石油资源税的50%部分和证券印花税的75%部分;(4)银行结益的缴款、国债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2】2.4地方财政收入的内容地方财政收入包括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
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内容:(1)主要是地方所属企业收入和各项税收收入。
(2)各项税收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证券交易税(印花税)的25%部分和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
(3)中央财政的调剂收入,补贴拨款收入及其它收入。
2.5从财政收入上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分级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的,这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市场竞争要求财力相对分散,而宏观调控又要求财力相对集中。
这种集中与分散的关系,反映到财政管理体制上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与分权关系问题。
分税制较好的解决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
1994我国开始实施分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这一改革,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税收征管,保证财政收入和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也存在一些有待于深化改革和加以完善的地方。
财政分级分税制的特征主要有(1)规范化(2)法制化 (3)相对稳定。
分级分税预算体制是实行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预算管理体制。
预算管理体制是规范上下级政府之间收入划分、支出职责以及调节收支关系的制度,其实质是正确处理上下级政府在财权上的“收”与“放”、“集中”与“分散”之间的关系,涉及中央和地方、地方政府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其变革会引起各个集团之间利益的重新分配。
我国建国以来,财政体制经历了收放的不断反复、多次调整,但总体趋势是从高度集中向分权化的方向发展。
分税的基本原则是,将一些关系到国家大局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税种划归中央,把一些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以及适合于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归地方,同时把收入稳定、数额较大、具有中性特征的增值税等划作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
重视中央政府与各级政府之间的收入分配方式问题第一,地方政府之间收入分配不均衡。
这是由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根据收入来源分享增值税造成的,这往往导致资源的不公平分配。
目前的增值税收入分享安排因有利于富裕省份,而导致省际间收入分享不均衡问题加重。
第二,增值税征收范围问题。
即属于地方政府的来自增值税未覆盖的其他一些部门的“营业”税或销售收入税的存在。
从税收政策角度看,显然应该取消营业税,而将增值税的范围扩展到以前征收营业税的部门。
按销售收入征税是不符合效率原则,在增值税体系下对服务业征收更有效率。
第三,企业所得税的归属问题。
企业所得税是一种不稳定的税收来源,所以并不适合地方政府。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很可能会转移到其他地区的纳税人身上,这将有损于收入分配的公平原则。
3 从财政支出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3.1 财政支出的概念什么叫财政支出?简单:财政支出,也称政府支出或公共支出,是指政府为履行职能而消耗的一切费用的总和。
具体:财政支出是以国家为主体,以财政的事权为依据进行的一种财政资金分配活动,集中反映了国家的职能活动范围及其所发生的耗费。
财政支出的范围财政支出的目的是满足政府执行其职能的需要,因此政府职能范围的大小决定了财政支出的范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范围必须限定在市场失灵领域,从而决定了财政支出的范围也只限于市场失灵领域。
3.2 财政支出的三原则一、效率原则:应能够有助于资源的配置,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二、公平原则:应能够有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提高社会大多数人的福利水平。
“马太效应”。
从社会稳定角度出发,就要求进行社会的再分配,实现社会的相对公平。
三、稳定原则:应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一般情况:追求效率兼顾公平保证稳定3.3 财政支出的分类按经济性质分类购买性支出是政府向企业和个人购买产品和劳务的支出,对市场需求和价格产生直接影响。
购买性支出也称耗尽性支出,具有耗尽和占用社会经济资源的特性。
购买性支出是政府调节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在市场经济中既有挤出效应,又有引入效应或乘数效应。
如果购买性支出在财政支出总额中的比重较大,则财政活动对生产和就业的影响就大些,直接通过财政所配置的资源规模也就较大,执行配置资源的职能较强;转移性支出是政府将财政资金无偿地支付给某些企业和个人的支出,对市场需求和价格不产生直接影响。
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如果转移性支出所占比重大,财政活动对社会收入分配的直接影响就大,具有较强收入再分配职能。
3.4 如何从财政支出上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主要应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要合理界定政府职能范围,基本上限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收入再分配和经济稳定三个领域;二要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经济管理权限,建立起合理分工、协调统一的经济管理体制;三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的支出范围,主要包括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的投资性支出、政府行政管理支出和教育、文化、卫生以及科学事业经费支出范围。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是均衡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中央对地方的特殊政策目标和中央对地方进行财政制衡的重要手段,各国都非常重视。
在我国,目前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包括多种形式,总的金额也相当大,但是,大量的转移支付资金是通过不规范的形式转移给地方的,没有地区均等化效果。
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虽然比较科学和合理,具有均衡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在机制,但是实施时间不长,特别是由于受中央财力的限制,力度不够大,转移的资金非常有限,对缩小地区间财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难以起到实质性的作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