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法学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一、判断(每题1分,共7分)1.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宪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和地方性规范。
答案:错解读:中国法的渊源是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行政法、刑法、经济法属于部门法,不是法的渊源。
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法律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错解读: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法律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部代表的过半数通过3.商朝前期在继承上实行“兄终弟及”制度。
答案:对解读:商朝前期在继承上实行“兄终弟及”制度,后改为父死子继为主。
到商朝晚期,出现嫡长子继承的趋势。
“嫡长子继承制”取代“兄终弟及制”,逐渐成为一项固定制度。
4.根据我国宪法第43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答案:错解读:根据我国宪法第43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5.本人知道他人擅自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但未作否认表示的,应当对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对解读:《民法通则》第66条1款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此刻他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
答案: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因此是正确的,虽然学者对该规定纷纷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但是在法律做出修改之前,我们必须以现行法律规定为规范。
7.与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关系密切的非近亲属或朋友,依法也可以担任其监护人。
答案:对解读:《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综合真题及解析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 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 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 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 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A. 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 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 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 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4.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B. 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C. 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D. 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5.“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 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 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 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 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定,自由便荡然无存6.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B. 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C. 提升司法公信力升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 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7.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
2017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7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1、债权属于( )A.公权利B.对人权C.对世权D.绝对权2、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 )A.事件B.物质财富C.精神财富D.法律权利3、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表现为( )A.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目的B.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力量源泉C.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原则D.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4、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有权制定( )A.法律法规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以下诸项中,关于法学产生和特征的正确描述是( )A.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有法就有了法学B.法学是超阶级的、超政治的C.职业法学家的出现是法学产生的标志D.法学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6、关于公、私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公、私法的划分是普通法法系划分部门法的方法B.罗马法学家帕比尼安首先提出划分公法和私法的学说C.公法一般是指宪法、行政法、民法和程序法D.私法包括商法7、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是( )A.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载体B.一个法律规范就等于一个法律条文C.一个法律规范不能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D.一个法律条文可以包括几个法律规范8、以下法典中,突出地反映法律社会化精神的是( )A.法国民法典B.德国民法典C.英国宪法D.美国宪法9、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是靠( )A.社会舆论B.领导的威信C.自觉遵守D.国家强制力的保证10、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分为 ( )A.国内法和国际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 一般法和特别法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11、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适用法律时( )A.就不应以党的政策为指导B.有时也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C 仍然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D.法律应无条件地服从党的政策12、美国的法属于( )A.法典法系B.罗马一一日耳曼法系C.大陆法系D.英美法系13、法的本质是()决定的A.社会生产力水平B.社会经济基础C 全体社会的共同意志D.执政党的意志14、甲是法学院教授.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及指南》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所有权)【圣才出品】
第九章所有权5.9.1 复习笔记一、所有权概述1.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依《物权法》第39条,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对物最全面的支配权,是自物权。
所有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所有权的客体是有体物、独立物和特定物。
(2)所有权是最广泛的支配权。
(3)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所有人可以在其物之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在这些他物权消灭以后,所有权又恢复其圆满状态。
(4)所有权具有无期限性。
所有权是无期限的物权,而他物权是有期限的物权。
2.所有权的内容根据《物权法》第39条的规定,所有权包括如下权能:(1)占有权能。
它是指权利人对物进行的管领和控制。
占有本身是事实(参见《物权法》第十九章),而所有权是权利。
这里所说的占有,仅指所有权的一项权能。
(2)使用权能。
它是指依据物的性质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需要。
(3)收益权能。
它是指权利人通过利用物而获取经济利益。
收益权能主要体现为,获取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
(4)处分权能。
它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①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对物进行实质上的改造或者毁损等事实行为,例如食品的消费。
事实上的处分会导致所有权的绝对消灭。
②法律上的处分,是指移转、限制或者消灭所有权,从而使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例如在房屋之上设立抵押权。
处分权能是所有权的核心权能。
3.所有权的类型(1)国家所有权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对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其是作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一种所有权形式,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
国家所有权的特点表现在:①主体的特殊性。
国家既是主权的享有者、政权的承担者,又是国家所有权的主体。
但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存在时,与其作为主权者的身份应当是相分离的。
②客体的广泛性。
我国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范围相当广泛,包括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无线电频谱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文物等。
③取得方式的特殊性。
2017法律硕士综合答案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1.【解析】C。
社会法学派强调研究“现实的法学”,研究法律现实的各个方面。
2. 【解析】A。
中华法系是主要特点之一是礼教是法律的最高原则,体现了立法结合的精神。
3. 【解析】B。
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在:(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的继承性。
(2)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
(4)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
4. 【解析】A。
诉讼法律关系是依据诉讼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之中的法律关系。
当基本法律关系和普通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或引起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时,由于提起诉讼,诉讼法律关系便产生了。
诉讼法律关系既存在于诉讼程序中出现的各司法机关之间,也存在于各诉讼参与人之间,还存在于各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之间。
5. 【解析】D。
法学上的自由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法律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一。
6. 【解析】A。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当前有六个方面的改革要求:(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3)是推进严格公正司法;(4)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6)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7. 【解析】A。
有效补救免责,指对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
8. 【解析】C。
类比推理是一种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它是根据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的相似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具有相似性的推理活动,也是一种或然推理。
在法律推理中,法院有时可以在确定两个案件的事实存在相似性的情况下,推定两个案件适用的法律以及判决结果也应相似。
这就是所谓的“类似案件,类似处理”。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及指南》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犯罪客体)【圣才出品】
第五章犯罪客体4.5.1 复习笔记一、犯罪客体概述1.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其具有下列重要意义:(1)有助于认识犯罪的本质,揭示犯罪的阶级属性;(2)有助于划分犯罪的类型,建立刑法分则的科学体系;(3)有助于认定犯罪的性质,分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4)有助于评价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正确裁量刑罚。
2.犯罪客体的种类(1)一般客体。
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
犯罪的一般客体体现了一切犯罪的共性。
(2)同类客体。
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
我国现行刑法分则分十章将犯罪分为10类,基本依据即是犯罪的同类客体。
(3)直接客体。
指某一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即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①根据具体犯罪行为危害具体社会关系数量的多少,可分为:a.简单客体,指某一种犯罪行为只直接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b.复杂客体,指犯罪行为直接侵犯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
②根据直接客体在犯罪中的重要性程度,可分为:a.主要客体,指该种犯罪行为同时侵犯的不止一种社会关系中,为刑法着重予以保护的社会关系。
b.次要客体,指该种犯罪行为同时侵犯的不止一种社会关系中,非刑法着重保护的社会关系。
二、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1.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概念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物。
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两者联系密切,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作为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的承担者,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作为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形式。
一般而言,犯罪客体总是通过一定的犯罪对象表现它的存在。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则未必。
(2)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对象。
2017年同等学力法学学科考试真题及答案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2017年真题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至少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该小题不得分)1、作为国家治理方式,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A、是否具备完备的法律体系B、是否有专门的法律实施组织和程序C、权力是否必须服从法律D、法律是否体现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目标2、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包括()。
A、行为动机B、行为目的C、行为方式D、行为认知3、法社会学通常采用的研究方法是()。
A、价值分析方法B、逻辑分析方法C、实证研究方法D、文本分析方法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一规定属于()。
A、任意性规则B、委任性规则C、调整性规则D、相对确定性规则5、一国法律体系的目的价值取向主要表现在宪法和法律()。
A、对国家结构形式的规定B、对财产所有制的规定C、对社会财富分配关系的规定D、对国家立法体制的规定6、西周离婚制度中的“七出”包括()。
A、“天子”B、“乱”C、“问名”D、“妒”7、下列关于唐律中刑事法律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A、区分公罪与私罪B、自首原则C、累犯加重D、类推原则8、宋代中央的司法主审机关不是()。
A、刑部B、大理寺C、御史台D、申明亭9、传统法典中“准五服制罪”的原则包括()。
A、以尊犯卑者从重B、以卑犯尊者从轻C、以卑犯尊者从重D、以尊犯卑者从轻10、有关清代秋审,说法正确的是()。
A、在紫禁城内审理B、在天安门附近审理C、清中叶以后废止了D、审理的仅仅是京城一地的死刑监候人犯11、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正案有()。
A、11条B、18条C、29条D、31条12、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包括()。
A、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B、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C、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国外缔结的条约D、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重要协定13、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专业基础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狐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
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A.属地管辖原则B.保护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3、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是()A.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B.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疾病死亡C.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死亡D.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而溺水死亡4、甲想用水果刀伤害张三,却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
这种情形在我国刑法中属于1()A.因果关系错误B.打击错误C.行为性质错误D意外事件5、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A.对未成年人判处的罚金,不得由其监护人垫付B.是否判处罚金,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C.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处罚金的数额D.对累犯应当并处罚金6、甲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主动供述自己曾入户盗窃。
甲供述盗窃的行为属于()A.坦白B.一般自首C.立功D.特别自首7、下列选项中,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冒用他人信用卡情形的是()A.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B.使用作废的信用卡C.使用伪造的信用卡D.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8、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是()A.抢劫未果却造成被害人轻伤的B.强奸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的C.刑讯逼供时造成犯罪嫌疑人伤残的D.拐卖儿童过程中造成被拐卖儿童重伤的9、下列选项中,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的是()A.甲多次煽动他人在镇政府门前广场非法聚集B.乙为了解决医疗纠纷,带领多人封堵公立医院大门C.丙纠集多人打砸警车,阻止警察带走涉嫌诈骗的丈夫D.丁纠集多名亲友,在村口阻碍警察带走被收买的儿童10、甲(建委主任)与妻子乙商议后,由乙出面收受请托人现金300万元,甲为请托人办理建筑审批手续。
完整版同等学力法学申硕历年真题及答案
以下是我们从题库中精选的历年真题,供各位同学参考学习。
1. 作为国家治理方式,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2017年真题】A. 是否具备完备的法律体系B. 是否有专门的法律实施组织和程序C. 权力是否必须服从法律D. 法律是否体现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目标【考点】法治和人治的主要区别【解析】法治和人治主要区别在于:①领导人或统者的地位不同。
在法治中,法律至高无上,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
即使领导人或者统治者认为法律有所不妥,在法律未改变之前,也必须遵守法律,而不能随意改变法律的规定。
而在人治中,领导人或者统治者就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拥有否定法律的特权。
②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这主要体现在法律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在法治社会,法律优先于权力;而在人治社会,权力则优先于法律。
法律只是统治工具。
③是否具有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不同。
法治总以民主作为自己的基础和目标,并以民主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同时把自由、平等、人权等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加以贯彻。
而人治总是与专制相联系,不但不具有自由、平等和人权的价值目标,甚至是反自由、反平等、反人权。
2. 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包括( )。
【2017年真题】A. 行为动机B. 行为目的C. 行为方式D. 行为认知【答案】ABD【考点】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解析】从宏观来看,法律行为在结构上可以分解为法律行为主体、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
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是指法律行为的意志方面的内容或因素,根据其对行为发生的影响不同,这些因素可以分解为三个基本方面:①行为认知与控制能力。
行为认知是指行为主体对行为本身和行为意的了解;控制能力是律确认法律行为及种类的一个因素。
②行为动。
人们的行为都是由动机推动的,动机是深层的主观因素为目的。
行为行为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时在主观上所追求的目标或后果。
3. 法社会学通常采用的研究方法是()。
【2017年真题】A. 价值分析方法B. 逻辑分析方法C. 实证研究方法D. 文本分析方法【答案】ABC【考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具体研究方法【解析】法社会学是研究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的科,是法学与社会学相互结合的产物。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过关必做习题集(用益物权)【圣才出品】
第十章用益物权一、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2010年真题]A.承包人只能是农民B.可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C.承包人不得任意改变土地用途D.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必须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答案】BC【解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不得任意改变土地用途。
根据第15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A项,第9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D项,根据第33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时间是()。
A.承包合同生效时B.承包合同登记时C.承包合同公证时D.主管机关批准时【答案】A【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自然人或者社会组织依据承包合同对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无论采取何种取得方式,发包方都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通常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3.根据物权法规定,自登记时设立的用益物权是()。
A.地役权B.宅基地使用权C.建设用地使用权D.土地承包经营权【答案】C【解析】ABD三项,根据《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I,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屡F猎户彳辰儿追捕潜殆卸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謝贮11港是为了实现刑迭的A.规制机就B窃障机能匚酚机能0补偿机能z-甲国公民赴己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科,般打中国藉乘音刘幕致耳重伤,曰国公民适用我II刑法的依掘杲A.尉管瑤圍HlB.保护辭原则CJBA^S原则D.普遍商原则3.T列邈顶中,构成奘1E不作为征罪的是乩甲埒三话不能巨理的母亲裁在霞礼外出数天致母亲M死B.乙C纳锐人)少樂纳F磐燉翱巨大目占回內税额的20唸c.丙(司凯・驾蠻寸,宫开公交车尊嫌位与乗害斗殿,造咸交通事故D. 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案容心脏病锲缭予庙救,该集客不治身亡収甲基幵人故參施的R忻为#与乙觎亡之I頤有刑;去上因果关系锂扎甲劝乙乘坐仪症汽车去山区旅存』乙旅行眄因汽车坠克死亡B.甲作狂驚咒与耳可矛盾的乙:后乙突发疾病死匸C.甲殴打乙致其區忻,乙在去医阮途中硕鬲搂丄坠落柯花誌砸丰死亡D.甲持卞棍对乙穽追不會,Z迫不得已毬八冰冷的河中因痉擊而瀝水兀匸5.用浬用水果刀住書钱三,却矢手将张二旁的至囚撞伤。
歯申懂册在我国刊決中屢于A. 因果关系错惧时:击错淇匚行为性灰错误6耳纹乙去倚笔记本电羸乙不載云筍但答应员责找销跟甲得手后將盗得知0台电脑交给乙Ztt 到经営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協的来路不明,就以丄网臥的价略收购了价值458叭的电热对此,下列说:去正确的是扎孔乙的行为构成盗窃址筑同犯罷出甲、乙丙鸽砂松成鈿谍的共同狠罪UZM诙欄資宙屈CW仏aWEnfiffl罪D.Z,丙的行为袍感掩师、隐購犯許M律罷鍛同犯罪儿下歹咲于罚金E懐述、苻討涸刊出规5:的是扎疋未成年判处朋釦不得由耳监护人垫勺乩是否判址気全,不虑考虑犯罷人的竖癖* 匚圃驅犯毘情节,康运判胡金繼嘟D对黑犯应当并处罚金8•甲皿期回赢J目瞌一畀将一女運行拉进小巷,女于却H:散幵我!坪決为男子欲厅神,逐冲上去,用砖快将畀亍打成轻处事石查明,i繰女系夭妻关筋事发G標于阻止女于回姐執甲的^为成豈扎事前防卫B泪想防卫匚正当防卫D•防卫过当£形燧^已不層于世当饰腮博政「椒和的是人危害盘共安全甸已罪势子艮視妣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匚■危害国尿安全的犯Ji分子暦内旋醱球D禍越凤刑的犯罪分子. . DEDECMS'fflLl1()•甲为涉嫌JM J说公安机•艾这抽后。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及答案(完整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 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 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 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 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A. 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 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 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 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4.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B. 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C. 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D. 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5.“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 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 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 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 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定,自由便荡然无存6.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B. 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C. 提升司法公信力升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 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7.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
2017年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真题与答案及解析(部分)
2017年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真题及解析(部分)名词解释1、学校文化答案:学校文化是指围绕着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所建立起来的一整套价值观念、行为方式、语言习惯、制度体系、知识符号、建筑风格等的集合体。
学校文化既具有文化的一般属性,又具有自身的一些特征。
2、《毛雷尔拨地法》答案:1862年,美国国会批准了《毛雷尔拨地法》。
该法案规定:联邦政府按各州在国会的议员人数,以每位议员拨三万英亩土地的标准,向各州拨赠土地,各州应将赠地的收入用于开办或资助农业和机械工艺学院。
《毛雷尔拨地法》颁布后,美国大多数州创办了农工学院或在原有的大学内附设农工学院。
农工学院的出现,改变了美国高等教育的结构,也改变了美国高等教育重理论、轻实际的传统。
3、社会助长作用答案:社会助长作用是指个人的活动由于他人同时参加或者在场旁观,从而活动效率得到提高,也称社会促进。
社会助长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同他人共同活动时,活动效率的提高,这叫共同活动效应,另一种是当他人在场旁观时活动效率的提高,这叫观众效应。
4、质的研究答案:质的研究是与传统的定量研究相对应的一种研究方法。
它指的是研究者针对自然发生的事件或现象,进行系统的观察与记录,将所得资料加以分析整理,并将结果予以归纳叙述的一种研究方法。
简答题:1、简述教育的相对独立性?答案:教育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教育具有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和能动性。
不了解教育的相对独立性,就不能很好地说明教育的发展变化过程以及教育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
教育的相对独立性最主要表现为教育与生产力和政治经济制度发展的不平衡性。
教育的发展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并不完全是同步的。
教育的发展依存于社会存在的发展,这是从根源上和发展的总趋势上说的,是从主导方面讲的。
但在一定阶段,教育发展的某些方面或某些环节,会表现出与社会生产力和政治经济制度发展不平衡的现象。
2、简述斯宾塞的科学教育理论思想及其意义?答案:科学教育思想的基本主张,斯宾塞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科学知识,科学知识在指导人们生活的各种活动中具有最重要的价值。
2017年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7年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简2017.51}51.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51.(1)假释的撤销及处理:①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②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③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刑法》第85条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3)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
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简2017.52}52.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52.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共同特征:(1)侵犯客体: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
少数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罪主体一般是自然人,但少数犯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
个别犯罪的主体则只能是单位,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I,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屡F猎户彳辰儿追捕潜殆卸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謝贮11港是为了实现刑迭的A.规制机就B窃障机能匚酚机能0补偿机能z-甲国公民赴己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科,般打中国藉乘音刘幕致耳重伤,曰国公民适用我II刑法的依掘杲A.尉管瑤圍HlB.保护辭原则CJBA^S原则D.普遍商原则3.T列邈顶中,构成奘1E不作为征罪的是乩甲埒三话不能巨理的母亲裁在霞礼外出数天致母亲M死B.乙C纳锐人)少樂纳F磐燉翱巨大目占回內税额的20唸c.丙(司凯・驾蠻寸,宫开公交车尊嫌位与乗害斗殿,造咸交通事故D. 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案容心脏病锲缭予庙救,该集客不治身亡収甲基幵人故參施的R忻为#与乙觎亡之I頤有刑;去上因果关系锂扎甲劝乙乘坐仪症汽车去山区旅存』乙旅行眄因汽车坠克死亡B.甲作狂驚咒与耳可矛盾的乙:后乙突发疾病死匸C.甲殴打乙致其區忻,乙在去医阮途中硕鬲搂丄坠落柯花誌砸丰死亡D.甲持卞棍对乙穽追不會,Z迫不得已毬八冰冷的河中因痉擊而瀝水兀匸5.用浬用水果刀住書钱三,却矢手将张二旁的至囚撞伤。
歯申懂册在我国刊決中屢于A. 因果关系错惧时:击错淇匚行为性灰错误6耳纹乙去倚笔记本电羸乙不載云筍但答应员责找销跟甲得手后將盗得知0台电脑交给乙Ztt 到经営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協的来路不明,就以丄网臥的价略收购了价值458叭的电热对此,下列说:去正确的是扎孔乙的行为构成盗窃址筑同犯罷出甲、乙丙鸽砂松成鈿谍的共同狠罪UZM诙欄資宙屈CW仏aWEnfiffl罪D.Z,丙的行为袍感掩师、隐購犯許M律罷鍛同犯罪儿下歹咲于罚金E懐述、苻討涸刊出规5:的是扎疋未成年判处朋釦不得由耳监护人垫勺乩是否判址気全,不虑考虑犯罷人的竖癖* 匚圃驅犯毘情节,康运判胡金繼嘟D对黑犯应当并处罚金8•甲皿期回赢J目瞌一畀将一女運行拉进小巷,女于却H:散幵我!坪決为男子欲厅神,逐冲上去,用砖快将畀亍打成轻处事石查明,i繰女系夭妻关筋事发G標于阻止女于回姐執甲的^为成豈扎事前防卫B泪想防卫匚正当防卫D•防卫过当£形燧^已不層于世当饰腮博政「椒和的是人危害盘共安全甸已罪势子艮視妣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匚■危害国尿安全的犯Ji分子暦内旋醱球D禍越凤刑的犯罪分子. . DEDECMS'fflLl1()•甲为涉嫌JM J说公安机•艾这抽后。
同等学力申硕《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历年真题详解【圣才出品】
同等学力申硕《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历年真题详解【圣才出品】第二部分历年真题及详解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考生须知1.本试卷满分100分,包括公共基础部分和专业知识部分。
公共基础部分满分30分,每位考生必答;专业知识部分含行政管理学、社会保障学、教育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学五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70分,考生可根据自己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选择其中一部分作答,多选者只按前选部分计分。
2.请考生务必将本人姓名和考号填写在本页方框内。
3.必答题部分的单项选择题的答案一律用2B铅笔填涂在指定的答题卡上,凡做在试卷或答题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其它题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按要求作答,未做在指定位置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4.在答题卡上正确的填涂方法为:在代表答案的字母上划线,如[A][B][C][D]。
5.监考员收卷时,考生须配合监考员验收,并请监考员在准考证上签字(作为考生交卷的凭据),否则,若发生答卷遗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一部分公共基础部分(共30分,每位考生必答)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一般认为城市街道的路灯属于公共物品,其理由之一是()。
A.消费的排他性B.消费的非排他性C.生产的公共性D.生产的非公共性【答案】B【解析】公共物品具有两个特性:①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使用该物品不会减少其他人使用该物品;②非排他性,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2.某地一农民在自己的承包山地发现了一种贵金属矿产资源,其产权属于()。
A.农民个人所有B.村集体所有C.乡镇所有D.国家所有【答案】D【解析】公共物质资源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由国家或者公共机构拥有的土地、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以及其他一切属于非私人所有的物质资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除农民集体所有的之外,其余则归国家所有,而地下埋藏的所有矿物资源则都归国家所有,属于物质性的公共资源。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及指南》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法的价值)【圣才出品】
第四章法的价值1.4.1 复习笔记一、法的价值的概念法律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包括三种含义:(1)法的目的价值。
通过法的制定和实施所要达到的目标,如自由、正义、秩序、人权、和谐等。
(2)法的形式价值。
即法自身应具有的良好品质和属性,如法律应当逻辑严谨、简捷明了、公之于众。
(3)法的评价标准。
即法律对各种事物进行价值判断时所遵循的准则,如人道主义、现实主义、社会进步、社会主义等。
二、法与秩序1.秩序的概念马克思主义认为,秩序是一定的物质的、精神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社会固定形式,因而使它们相对摆脱了单纯偶然性和任意性的形式;建立社会秩序的目的归根到底是要创造一种安居乐业的条件。
2.秩序作为法的价值的意义(1)社会的秩序需求和秩序维持是法之所以产生的初始动机与直接目的。
(2)秩序作为法的目的价值,是社会在消解社会矛盾、缓和社会对立中所追求的最低限度的可见的社会目的状态。
(3)秩序作为法的目的价值,体现了作为社会存在的理想状态的一种必备要素,即一种理想的社会目标,来鼓励社会合作,促进社会和谐。
3.法对社会秩序的建立的意义(1)在事实上,法律的规范和制度设计本身是在描绘着一个理想的社会所需要或者向往的社会秩序的基本蓝图。
这个蓝图是该社会建立其社会秩序的标准与参照。
(2)现代社会中的法律首先是通过给社会主体以最大程度的自由和法律权利的赋予来引导社会主体的各种行为,使这些行为在行为方式上和行为结果上能够彼此协调和顺应,从而使相应的社会秩序得以建立。
(3)现代社会中的法律给予社会主体施加一定的使赋予主体的法律权利和自由能够达至平衡的法律义务约束与法律责任负担的方式,使主体对自身的行为加以必要的克制与自我约束,从而建立相应的社会秩序。
4.法对社会秩序的维护的意义(1)维护阶级统治秩序。
法律作为国家的重要的统治手段,首先必然要以维护统治阶级的整体的根本利益为核心来建立和维护阶级统治秩序,以最大程度地实现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主观题_真题-无答案
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主观
题)
(总分80,考试时间180分钟)
名词解释
(每小题3分,共12分)
1. 学校文化
2. 《毛雷尔拨地法》
3. 社会助长作用
4. 质的研究
简答题
(每小题7分,共28分)
5. 简述教育的相对独立性。
6. 简述斯宾塞的科学教育理论思想及其意义。
7. 挫折的定义及其遇到挫折后的反应。
8. 好的研究课题应具备的特点。
论述题
(任选3小题作答,每小题10分,共30分;如4小题均答,以回答的前3小题计分)
9. 论述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及其教育意义。
10. 论述马克思主义的教育思想的基本主张及其意义。
11. 论述并分析“访谈”的技巧和艺术。
12. 王雪学习动机很强,态度认真,勤奋刻苦,但学习成绩一般。
老师上课讲过的题目,如果考试有考就做得出,如果考试有些改动,就做不出来。
问:王雪出现了什么问题,如何帮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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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详解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作为国家治理方式,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A.是否具备完备的法律体系
B.是否有专门的法律实施组织和程序
C.权力是否必须服从法律
D.法律是否体现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目标
【答案】CD
【考点】法治和人治的主要区别
【解析】法治和人治主要区别在于: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
在法治中,法律至高无上,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
即使领导人或者统治者认为法律有所不妥,在法律未改变之前,也必须遵守法律,而不能随意改变法律的规定。
而在人治中,领导人或者统治者就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拥有否定法律的特权。
②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这主要体现在法律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在法治社会,法律优先于权力;而在人治社会,权力则优先于法律。
法律只是统治工具。
③是否具有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不同。
法治总以民主
作为自己的基础和目标,并以民主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同时把自由、平等、人权等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加以贯彻。
而人治总是与专制相联系,不但不具有自由、平等和人权的价值目标,甚至是反自由、反平等、反人权的。
2.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包括()。
A.行为动机
B.行为目的
C.行为方式
D.行为认知
【答案】ABD
【考点】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
【解析】从宏观来看,法律行为在结构上可以分解为法律行为主体、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
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是指法律行为的意志方面的内容或因素,根据其对行为发生的影响不同,这些因素可以分解为三个基本方面:①行为认知与控制能力。
行为认知是指行为主体对行为本身和行为意义的了解;控制能力是法律确认法律行为及种类的一个因素。
②行为动机。
人们的行为都是由动机推动的,动机是深层的主观因素。
③行为目的。
行为目的是指行为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时在主观上所追求的目标或后果。
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根据行为的一般过程和法律调整特点,可分为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两个部分。
3.法社会学通常采用的研究方法是()。
A.价值分析方法
B.逻辑分析方法
C.实证研究方法
D.文本分析方法
【答案】ABC
【考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具体研究方法
【解析】法社会学是研究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的学科,是法学与社会学相互结合的产物。
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探讨法社会学通常采用的研究方法,可类推适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其具体研究方法包括:①价值分析方法。
价值分析方法就是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
②实证分析方法。
在法学中运用的实证分析方法有许多具体形态,其中最主要的有:社会调查的方法、历史考察的方法、比较的方法、逻辑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等。
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一规定属于()。
A.任意性规则
B.委任性规则
C.调整性规则
D.相对确定性规则
【答案】D
【考点】法律规则的分类
【解析】法律规则的分类包括以下几种:①按照指令性法律规则在法律调整中的不同作用,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调整性规则和保护性规则;②根据法律规则是否允许个别调整以及允许个别调整的程度,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绝对确定性规则与相对确定性规则;③根据法律调整是否允许当事人进行自主调整,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④按照法律规则中是否直接规定了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A项,任意性规则是指在规定主体权利义务的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协商自行设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律规则的规定。
B项,委任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某一行为规则的具体内容,只是委任某一国家机关加以规定的法律规则。
C项,调整性规则就是直接体现法对社会关系调整职能的规则,包括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D项,相对确定性规则是对主体权利、义务或法律责任做出概括规定的同时,又允许执法人员在规则规定的范围以内根据具体事实状态进行选择,做出一定自由裁量的规则。
本题
中,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选择管辖法院,适用自由裁量的规则。
故该规定属于相对确定性规则。
5.一国法律体系的目的价值取向主要表现在宪法和法律()。
A.对国家结构形式的规定
B.对财产所有制的规定
C.对社会财富分配关系的规定
D.对国家立法体制的规定
【答案】ABCD
【考点】法律体系
【解析】法律体系的目的价值,是指法律的目的是什么,想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A项,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和政权组织形式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
B项,财产所有权制度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的制度。
中国《民法通则》对财产所有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财产所有权的类型主要包括:国家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
CD两项,一切对社会财富分配关系以及国家立法体制的规定等都能在宪法中找到原则性规定,而法律则是对这些原则性规定的具体细化。
而整个宪法和法律体系构成了国家立法体制。
以上均体现了一国法律体系的目的价值取向。
6.西周离婚制度中的“七出”包括()。
A.“无子”
B.“乱”
C.“问名”
D.“妒”
【答案】AD
【考点】七出
【解析】据史籍记载,西周时期在解除婚姻方面有一套完整的制度,称为“七出三不去”。
其中,“七出”又称“七去”“七弃”,是西周时期男子可以休妻的七项条件。
具体是指:①不顺父母去;②无子去;③淫去;④妒去;⑤有恶疾去;⑥口多言去;⑦盗窃去。
7.下列关于唐律中刑事法律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A.区分公罪与私罪
B.自首原则
C.累犯加重
D.类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