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重点工作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12•【字号】曲政办发〔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各县(市、县)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曲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2日曲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和省、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推动解决基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1.建设高水平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
按照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标准,深入推进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云南曲靖医院建设。
建成中西医协同发展的肝病、肿瘤、甲状腺诊疗中心,争取建设1个以上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2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组织开展恶性肿瘤、肛肠、肺病3个重大疑难病种中西医临床协作诊疗项目。
积极申报争取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和中医药重点实验室项目。
〔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曲靖市中医医院和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具体负责〕2.建设高质量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8.22•【字号】闵府发〔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闵府发〔2024〕1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有关单位:现将《闵行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22日闵行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提升闵行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的引领力、显示度,根据上海市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推进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特制定闵行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化创新协同联动,打造价值创造的前沿阵地(一)壮大战略科技力量1.加强基础创新策源平台建设,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低碳能源等领域,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协同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牵头单位:区科委。
配合单位:区经委)2.加快打造长三角技术市场开放平台,强化与江苏、浙江、安徽技术市场联通,深化对接长三角技术项目,推动创新资源跨区域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牵头单位:区科委。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局)3.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托上海国际技术交易市场,逐步完善全球技术供需对接平台功能,探索形成点对点对接的成熟机制,引导和鼓励跨境技术交易转化落地。
(牵头单位:区科委。
配合单位:南虹桥集团)4.持续深化“大零号湾”总体规划研究,形成科创策源功能区专项规划成果,发布“大零号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榜单,加快打造科技创新发展高地。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7•【字号】潍政办字〔2023〕38号•【施行日期】202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潍政办字〔2023〕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潍坊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7日潍坊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2〕19号),推动《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潍发〔2023〕7号)重点任务攻坚突破,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一、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1.高质量建设实验室体系。
抢抓国家和省实验室体系重塑机遇,统筹推进实验室建设工作。
重点支持内燃机与动力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潍坊现代农业山东省实验室建设。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2.推动创新平台建设。
推动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加大基础性、应用性、关键性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国字号和省级创新平台晋升。
力争年内新增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30家左右。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
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抚顺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2.27
•【字号】抚政发〔2024〕2号
•【施行日期】2024.0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
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2•【字号】浙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再出发之年。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以三个“一号工程”为总牵引,深入实施“十项重大工程”,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落实,确保政府工作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为全国大局勇挑大梁、多作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2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王浩省长牵头重点工作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2.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论坛、展会、节庆等活动,把更多财力用在帮企业、促发展、惠民生上。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牵头,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除标注为“牵头”单位外,列第一位的为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3.积极争取并高效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直部门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直部门改革
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2.05
•【字号】明政办〔2021〕6号
•【施行日期】2021.0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直部门改革发展重
点工作的通知
明政办〔2021〕6号
市直有关单位:
《2021年市直部门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直各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时,自我加压、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全力抓好96项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力争一些重大项目有新进展、重要领域有新突破、重点改革有新亮点,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市直部门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2021年市直部门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
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4.18
•【字号】绍政办发〔2023〕15号
•【施行日期】2023.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
分工的通知
绍政办发〔2023〕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由市长总负责,分管副市长分工负责,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政府工作落实年"活动要求,锚定目标、压实责任,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图更强、争一流、敢首创,确保全年任务高质量完成。
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易钉"督查督办系统,每月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举措。
附件:2023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
2023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重点工
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3.02
•【字号】朝政办发〔2024〕7号
•【施行日期】2024.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
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202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牵头领导要全面负责工作任务的推动落实,常态化调度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结合全面工作目标,夯实各项工作任务,台账化管理,工程化推进。
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务求实效。
二、统筹协调推进。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支持,加强部门间协同协作,形成推进合力。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发挥抓落实“主力军”作用,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三、加强督查考核。
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各项工作任务的调度、研判、协调和指导。
市政府督查室(绩效办)要将方案中的各项指标任务作为市政府考核各县
(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的重要内容,逐月调度督查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推进情况。
附件:202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6•【字号】舟政办发〔2024〕13 号•【施行日期】2024.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舟政办发〔2024〕13 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舟山部分)责任分解》《2024年市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舟山部分)任务分解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6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徐仁标市长牵头重点工作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2. 实施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属各国有企业(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3. 强化政府债务风险动态评估和监测预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二、毛江平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力争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能源指标完成省定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海洋经济局、市港航和口岸局2. 加快推进金塘原油储运基地项目、新奥LNG三期等项目建设,全年新增油品罐容26万方、LNG罐容88万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高新区管委会、金塘管委会3. 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深化产业链共建、科创协同、民生幸福圈建设,加快引入优质资源。
持续推动浙沪合作,加快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建设。
做深做实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嵊泗县政府4. 探索建立人才和科技项目融合贯通机制,遴选落地“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人才(团队)40个以上,新引进高校毕业生2万人以上。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接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接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12•【字号】盘政办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接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4〕3号),我市共承接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160项,其中,与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重复78项,剩余82项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承接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2日承接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序号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分管领导1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12月31日市发展改革委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辽滨经开区管委会盘锦高新区管委会刘占明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12月31日市发展改革委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辽滨经开区管委会盘锦高新区管委会刘占明3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抓好高铁网、新型电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等设施建设。
12月31日市发展改革委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辽滨经开区管委会盘锦高新区管委会刘占明4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争取更多优质项目落地辽宁。
12月31日市发展改革委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辽滨经开区管委会盘锦高新区管委会刘占明5推动一批省级示范步行街改造提升。
11月30日市商务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辽滨经开区管委会胡振乾6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配送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03•【文号】国办发〔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3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医改组织领导(一)加强医改工作统筹协调。
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
加强医改监测,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医改经验做法。
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二)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各地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结合实际加大探索,推进改革整体联动,促进服务上下协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支持指导三明医改向纵深推进。
(三)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
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
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
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2.20
•【字号】绍政办发〔2024〕5号
•【施行日期】2024.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
分工的通知
绍政办发〔202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由市长总负责,分管副市长分工负责,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深化“五创图强、四进争先”,扎实推进产业提档、项目提效、环境提质、民生提优等重点任务,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提供有力支撑。
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易钉”督查督办系统,每月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举措。
附件: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附件
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
王琴英常务副市长
王涛党组成员
程炜博副市长
教卫口分管副市长
鲁霞光副市长
陈伟军副市长
汤文全副市长
严钢党组成员
分管市领导
2024年市级政府(国企、平台)投资项目责任分工王琴英常务副市长
王涛党组成员。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31•【字号】黔府办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4〕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落地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政治任务《政府工作报告》是经省委同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部署推动全年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施工图”和“任务书”。
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重头戏”,作为检验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的“试金石”,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高位推动,在措施上具体深入,在成果上务实有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二、细化目标任务,合力推动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统筹抓总职责,厘清本单位和责任单位职责界限,既不能“挂空名”只做“自家事”,也不能层层转嫁责任;要坚持实化量化项目化,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季度研究制定进度计划,分地区分行业科学下达目标任务,逐项谋划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按程序报分管省领导审定后实施。
对所涉事项,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坚持“同题共答”,建立“双台账”,细化“双责任”,问题整改实行“双销号”,完不成任务实行“双担责”。
工作中要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得简单地把召开会议、出台文件、调研检查、追责问责作为抓落实的全部或主要内容,从源头上防止“上下一般粗”“工作走过场”等问题。
三、开展跟踪督查,强化结果运用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于2024年2月18日前在省政府督查督办系统填报涉及任务分季度进度安排。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
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1.22
•【字号】鸡政发〔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
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鸡政发〔2020〕1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0年《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细化任务落实。
各部门和单位要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工作台账(计划),实行工作任务销号管理。
二、密切协作配合。
各主办单位要做好情况综合汇总并向市政府督查室反馈,各协办单位要主动向主办单位反馈落实情况,共同配合落实好既定目标任务。
三、及时反馈情况。
反馈落实情况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
首次反馈时间2020年2月25日前,反馈内容为年度工作任务月工作计划,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25日前各反馈1次工作落实情况,从2020年4月25日开始每两个月反馈1次工作落实情况。
四、强化督办督查。
要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强化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对工作推诿扯皮、不实不力、迟报、漏报单位予以通报。
联系人:高小天,联系电话(传真): 2352498、155****7897,电子邮箱:**************。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01•【字号】嘉政办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嘉政办发〔20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以三个“一号工程”为总牵引,深入实施“十项重大工程”,全面落实“十大提升行动”,以嘉兴的“稳”“进”“立”为全省大局多作贡献,努力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勇挑大梁、勇立潮头。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牵头抓总责任,对标先进、拉高标杆,细化工作举措,把工作做成特色、做出亮点,确保重点任务高质完成、走在前列。
各相关单位要树牢“一盘棋”意识,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实干争先的浓厚氛围。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1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注: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21•【字号】德政办字〔2023〕9 号•【施行日期】2023.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德政办字〔2023〕9 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德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21日德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德州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攻坚突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1.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探索实施财政科技发展资金“先投后股”试点,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对接高校及科研院所,引进科技成果50项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90亿元以上。
以更活机制扩大成果应用,以优势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通过“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方式,实施10个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全力推进省基础农产品绿色高值化科技示范工程建设。
积极争创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德州中心。
用好国家级德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缩短专利审查周期,为企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服务。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68件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2.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链条孵化体系。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07•【字号】果政办〔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果政办〔2023〕19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确保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政府重点工作意义重大。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州“两会”安排部署,锚定“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斗目标和州委“一统领四推进”总体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实现共同富裕,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在抢抓机遇促发展中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聚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现代化新果洛。
二、压实责任细化任务《政府工作报告》经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是州政府向全州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军令状”“责任书”,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不折不扣完成。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全力落实的责任机制。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3.03.15•【字号】津商秩序〔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津商秩序〔2023〕3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协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商务部和天津市有关工作部署,依据《天津市2023年诚信建设工作要点》《天津市商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天津市2023年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现印送你们,供参考。
2023年3月15日天津市2023年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2023年,市商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推进全市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服务全市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发挥积极作用。
一、推动商贸领域信用评价加快构建商贸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建立健全领域内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制定《推进商贸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市商务局权责清单及行业需求,确定商贸领域推动开展信用评价首批行业。
通过开展广泛调研、科学设计指标、出台评价办法、开展信用评价、归集等级信息、强化结果运用等工作,逐步拓展商贸领域信用评价及信用监管的行业覆盖面,促进行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家政企业信用建设开展家政信用名片试点,鼓励家政企业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通过公示加入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等正面形式积极引导。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细化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细化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1•【字号】柳政办〔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细化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全面完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细化方案》(以下简称《细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书”和“作战图”已经确定,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解放思想、务本求实、创新求变,争先创优、争创一流,全面贯彻四个“抓落实”重要要求,扎实做好2024年政府工作,坚决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兑现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二、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强化协同配合,加强沟通协商,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
牵头单位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汇总情况等工作,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按照明确的细分任务主动履职,共同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评,压紧压实责任。
市政府督查室将《细化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分别建档立卡,纳入“桂在行”智慧督查系统按季度督查,同时,组建督查专班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进行“红榜”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完成效果不好的进行“黑榜”通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27•【字号】泸市府办发〔2024〕26号•【施行日期】2024.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4〕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27日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重点任务,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一)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学法要求,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全年学法不少于24件次,市级园区管委会、政府组成部门全年学法不少于10件次。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四川省线上平台学法考法。
健全述法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现场述法评议。
〔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体系,规范完成年度报告工作,围绕法治领域改革规划重点任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等实施精准法治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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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重点工作的通知
篇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名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整理:
日期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XX〕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XX年7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20XX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带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当前,社会各
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关注,本届政府部署的一些重要工作,
都对加强相关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工作部署,现就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
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中央编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要在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20XX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中央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
细化中央部门20XX年预算编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
各省(区、市)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并指导督促省级以下政府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争取20XX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二是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要在20XX年按款级科目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
三是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
在继续做好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主动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中央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财政部、审计署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20XX年所有市、县级政府都要按要求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
地级以上城市,要及时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
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查缉走私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
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尤其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
扩大公开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的城市数量,在继续做好目前74个城市监测信息发布的基础上,新增116个城市公开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
名。
继续做好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主管部门要明确相关要求,指导全国环保部门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
加大地方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
效果。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
(环境保护部牵头落实)
(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各级政府负责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都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在继续做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比例。
20XX年,要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
二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
负责组织事故处置、救援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
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
(安全监管总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要在继续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着力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工作。
加强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督促地方政府全面公开本地区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二是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公布查办情况。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八)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
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
篇二:关于印发公司20XX年四季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平朔办〔20XX〕442号
关于印发公司20XX年第四季度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今年以来,中煤集团领导多次深入平朔公司调研指导,对平朔公司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才战略、技术体系、项目建设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帮助平朔公司进一步理清了今后的发展方向和思路。
前期公司积极落实集团要求,共梳理出70条具体工作,其中45
条列入公司重点工作,并先后下文予以推进。
结合集团要求,公司先后召开了公司班子务虚会和战略研讨会,就公司战略规划、改革发展和企业管理等重大事项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
为持续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和存在的问题,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确保20XX年收好尾,开好头,圆满完成中煤集团下达的各项任务,结合中煤集团的要求、平朔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以及对明年生产经营的研判,公司确定了30项重点工作,涵盖公司战略规划、改革发展、企业管理、项目建设、明年计划等多个方面,明确了责任领导、主责部门、主要内容及时间节点要求,并经公司党政会议研究,现予以下发执行。
为确保30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提出如下要求:
1.公司确定的30项重点工作既包含企业存在的管理短板和发展瓶颈,又是“奋战四季度,实现‘七确保’”的核心内容,更是明年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敢于攻坚克难,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2.公司各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各主责单位和部门要调查研究,深刻领会工作要求,尽快分解任务,按照具体内容和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分工明确、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倒排工期,落实责任人,确保按计划完成工作。
3.公司督办室要做好重点工作的督办、跟踪、汇总工作,加强信息沟通,掌握工作进度。
要按照成熟一个讨论一个的原则,及时提报公司会议研究决策。
特此通知。
附件:平朔公司20XX年第四季度30项重点工作
-2-
平朔集团
20XX年9月30日
抄送: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分送:公司领导,首席专家,副三总师,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存档(2)。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XX年9月30日印发-3-
篇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
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XX〕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基本覆盖《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