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效能监察力度,扎实推进建设系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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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效能监察力度,扎实推进建设系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年终工作
总结
中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围绕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管理,加强效能
监察,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了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推动建设系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市建设系统的实际,注重运用效能监察手段,完善行政效能监察体系,以解决当前建筑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规划效能监察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行政效能监察涉及建设领域的方方面面,具有监督领域宽、工作对象复杂、监察难度大的特点,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按照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监察厅的统一部署,以规划效能监察为重点,我们成立了市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组长、
副组长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机关科室和规划局科室负责人。为全面推进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狠抓制度建设,强化效能监察的规范化。
为建立健全规划效能监察制度,完善规划效能监察体系,市规划局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年”活动。并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全面推进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一是建立《违法建设通报制度》。二是实行《行政执法行为投诉制
度》。三是制定《重大项目规划批前听证制度》。四是完善《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五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六是实行《建设项目批后公示制度》。通过“规划效能监察年”活动的开展,使规划编制更加科学,规划审批更加规范,规划执法更加严格。
根据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征求意见、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中所查找出的突出问题以及行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我们把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加以补充完善,并根据新形势,全系统共制定新制度188个。仅建委就制定了《市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行为“十不准”》、《党委任免干部表决办法》、《市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市建委机关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市建委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市建筑企业资质审查管理规定》、《市建委职称申报审查管理制度》、《市建设系统“十要十不要”》、《市建设系统政务“八公开”》、《市建设系统文明用语》和《市建设系统忌语》、《市建委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文件打印管理办法》、《机关水电管理制度》等28项制度。通过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推荐、民意测评和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任前公示制度,坚决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提拔和任用干部上的腐败现象。
(三)强化监督制约,加大责任追究。
坚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等有效地结合起来,并重视和发挥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初步形成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规则,做到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次是组织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促领导班子成员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这些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在规划的审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运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干部的提拔、资金的运行等权力比较集中、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重点部位上,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认真对《行政许可法》、《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用法律和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权力的运行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行为,通过教育、制度、监督的相互支持、相互作用,实现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行使权力的有效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始终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和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紧紧围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三审”即资质、资格审查,评优评奖的审定,规划的审批;“两交易”即工程承发包市场的交易,房地产市场交易;“一服务”即市政公用事业的各项服务),建立制约机制,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资质管理和审批工作,我们采取“四个公开”,即标准公开、程序公开、评审公开、结果公开,提高了资质评审和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大大减少了行政干预。
市规划局在办理规划许可时,针对报建办事难的问题,公开办事政策、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同时实行报建科、规划科、审批科互相牵制,各负其责,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市房管局积极学习苏州、上海等地的先进经验,在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实行全程电脑网络化办公,规范交易,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市建管处将建设工程的建管程序、报建手续、收费文件、项目及标准,企业、中介机构备案、特种设备备案、工程竣工备案等业务工作全部公开,凡涉及到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造价、检测、市场行为的职责及内容全部公示上墙,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优化便捷的运行机制,并建立廉政监督岗、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的问题还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