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内因与外因的对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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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论文-内因与外因

马克思论文-内因与外因

内应与外因内容摘要:什么是内因?什么是外因?内因与外因辩证又统一关键词:内因、外因、重要性、辩证统一一、内因、外因的解释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即内部根据;外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即外部条件。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但不是惟一原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但不是惟一动力。

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

外因对于事物变化发展,能够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任何事物的发展,仅有内因是不够的;外因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不仅是不缺少的,有时甚至起非常重大的作用;外因的作用再大,也是第二位的原因,而决不能撇开内因独立地起作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待内因与外因的关系:要理解和掌握事物的发展过程,必须把握事物的内因。

事物的存在又不是孤立毫无联系的,它每时每刻都与外部的其它事物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着,从而构成外部条件,这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它通过影响事物的内部矛盾关系进而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和外因是辩证统一、互相联系、互相转化的。

二、内因与外因哪个更重要?我认为内因更重要。

以成功为例,很多人有个疑问:就是一个人成功是于这个人的内在有关还是与他的外部条件,或者说是在对一个人的成功的影响中,内因占的比重大还是外因占的比重大。

成功应有三种标准:1.自己的标准;2 他人的标准;3 社会的标准自己的标准:首先,必定要有一个预期的目标。

没有目标,成功当然就无从谈起了。

不同的人所预期的目标不同,同一个人不同时期的目标也不相同,因此,成功的内容或其现实的含义也随之而改变。

现在社会上公认的成功是有钱、有名、有地位。

也许,如果你不认同这一群体标,你追求的是平平淡淡,你可能说:"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呢?有钱有什么了不起。

" 他人的标准:有很多人总是在乎别人怎样看自己,因此在别人眼中算是成功才是成功,虽然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但有多少人能走出虚荣的怪圈。

马克思

马克思

内因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内因与外因即事物发展变化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

内因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也就是内部矛盾。

某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对立统一,则是外部矛盾,即外因。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和外因在事物的发展中是同时存在、缺一不可的,但二者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内因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运动的源泉和动力,它规定着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基本趋势。

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它通过内因而作用于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进程,但不能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发展的基本方向。

所以,内因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第二位的原因。

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在具体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时,既要看到内因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不可忽视外因的作用。

在坚持“内因论”的前提下,不忽视外因的作用。

形而上学则与之相反,主张“外因论”。

认为事物的运动和发展完全是由外力推动的。

人民群众杰出人物对历史发展有何作用?
马克思哲学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层面上,对促进生产力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历史人物是历史的创造者,否则就是历史的参与者,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重大推进作用的历史人物则称杰出人物!简言之,对社会发展起促进和推动作用的伟大人物就是杰出人物!作用:是一定历史任务的倡导者和发起者,是重大历史事件的组织者与参与者,对历史进程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加速了历史任务的解决。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它的基本观点是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因和外因的相互作用引起的。

事物的内因是指事物内部的矛盾和斗争,而外因是指由事物与外部环境的相互关系引起的。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矛盾斗争的过程,这种矛盾斗争既是事物变化的原因,也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还指出事物的发展是由数量变化引起的。

量变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的发展过程,当事物内部矛盾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变,即事物的本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发展的转折点和飞跃点,也是事物发展的推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还指出事物发展的自觉性。

事物的发展是由于事物自身的内在规律引发的,也是由于人们对事物进行的有意识的改造和调节引发的。

人们的社会实践是推动事物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是一种客观规律,它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中,并且是普遍存在的。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和方法论。

我们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才能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事物的矛盾和斗争,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在实际应用中,对立统一规律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如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内外矛盾,只有根据对立统一规律,正确把握矛盾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

在社会发展中,对立统一规律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处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总之,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和方法论,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矛盾和斗争,指导了我们正确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才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推动事物的发展。

高考政治对立统一规律考点

高考政治对立统一规律考点

高考政治对立统一规律考点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为帮助考生们复习好这部分内容,以下是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高考政治》考点:对立统一规律,供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考点:对立统一规律(一)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列宁得出这一论断的理由:(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唯物辩证法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对立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联系,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也是对立面之间的斗争和统一。

只有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才能深刻理解普遍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和实质。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理解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以及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等等,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3)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斗争的焦点,是它们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4)对立统一的方法即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二)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诸要素或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哲学范畴。

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是指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趋势和关系。

它具有两种基本含义:a. 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前提,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b. 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矛盾双方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a.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和趋势。

b.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广泛的哲学范畴,不能把它简单理解成政治领域里敌对势力之间的斗争。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a.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它们是对立面之间同时存在的两种相反相成的基本关系。

同一性离不开斗争性,同一性中包含着斗争性。

高三哲学对立统一知识点

高三哲学对立统一知识点

高三哲学对立统一知识点在哲学领域中,对立统一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包含着一系列的知识点,对于高三学生而言,了解这些知识点对于理解哲学思想和思考问题会有很大的帮助。

本文将介绍高三哲学对立统一知识点的相关内容。

一、对立统一的概念对立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也是辩证法的基础原理之一。

它指的是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相互对立的事物通过斗争相互排斥、制约,但又通过相互联系、渗透、转化,达到一个新的统一的发展过程。

二、对立统一的基本形式1. 肯定和否定的关系: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既有向前发展的肯定因素,也有限制、矛盾和否定因素。

这种肯定和否定的关系既相互排斥又相互渗透,推动事物的发展。

2.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主体通过认识客体而实现对客体的改造,同时主体的活动也受到客体的限制和制约。

3. 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内因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部动力,外因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

内因起着决定性作用,而外因则提供了发展的条件。

4.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事物的发展既有一定的必然性,又有偶然性。

必然性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和内在趋势,而偶然性是事物发展的非必然的因素和突发事件。

三、对立统一的意义1. 提供了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立统一的思维方式使我们能够看到事物的全貌和内在联系,有助于我们全面地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2. 推动事物的发展: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基本原理,它推动着事物的前进和变化。

3. 为社会变革提供理论支持:对立统一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理论基础。

四、对立统一的具体应用1. 社会领域中的对立统一:社会民主主义理论认为,社会矛盾是社会进步的动力,通过对矛盾的辩证把握和解决,推动社会的发展。

2. 自然科学中的对立统一:自然界中存在着许多对立统一的现象,如光的波粒二象性、物质的波动和粒子性等。

3. 人的思维中的对立统一:人的思维活动中,也存在着各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如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直觉和概念等。

高三政治知识点总结发展的内因与外因

高三政治知识点总结发展的内因与外因

高三政治知识点总结:发展的内因与外因高考最后的几轮复习,对于我们知识的掌握非常重要,对于基础相对薄弱的同学,如果能有效复习,在最终的高考上我们完全可以实现逆袭;对于成绩比较优秀的同学来说,有效地复习能让我们进一步超越自己。

知识点1.内因的含义:即事物的内部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知识点2.外因的含义:即事物的外部矛盾,是指一事物同其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知识点3.内、外因的关系:内因是指一个确定的事物或系统内部的各要素间的对立统一,即内部矛盾。

事物的发展首先是事物自身的运动和变化,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表现和结果。

内因决定事物发展的性质和方向,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第一位原因。

外因是指一个确定的事物或系统同其他有必然联系的事物或系统之间的对立统一,即外部矛盾,外因是事物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并且有时起着十分重要作用,但外因总是通过促使内部矛盾双方的变化而起作用,绝不能撇开内因而单独起作用。

因此,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

第一位和第二位的原因是就内、外因在事物发展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所起的作用而言的,决不能把内、外因之间的第一位和第二位之分混同于物质和意识之间的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内、外因之间不是谁先谁后的关系,不是“本原”和“派生”的关系。

内因是对事物性质和发展方向有决定作用并不是说内因对外因有决定作用,内外因的关系不是决定被决定的关系。

知识点4.内因不能离开外因而单独起作用: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即事物的外部矛盾。

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事物内部的矛盾双方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斗争,由此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和地位发生变化,从而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

内因,的确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但内因的这种作用还只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可能性,仅有内因事物也不可能发展,还必须要有外因。

只有具备了一定的外部条件,才能实现事物变化发展。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中的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原则之一。

根据马克思
主义的观点,对立统一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一种普遍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由于矛盾的存在和运动引起的。

任何事
物都包含着相互对立的因素,这些因素在相互斗争、相互排斥中形成了矛盾。

这种矛盾不仅反映了事物的不同方面和不同属性的对立,更重要的是在这种对立中存在着相互制约和相互转化的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中的对立统一规律进一步强调了事物内部的矛盾和斗争是推动事
物发展的动力。

当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发事物的转变和发展。

这种转变过程不是简单的线性累积,而是通过矛盾的斗争、对抗和转化来实现的。

对立统一规律也指出了事物的发展是由于内外矛盾的相互作用所致。

事物内部
的矛盾是内因,而事物与外界环境的矛盾是外因。

只有通过内外矛盾的不断作用和斗争,事物才能不断地产生新的变化和发展。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中的对立统一规律在思维方式上也具有重要意义。

它要求
我们要以辩证的方式看待问题,正确认识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复杂性。

只有在正确认识矛盾的基础上,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和对策。

总之,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中的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的矛盾和外因矛
盾的相互作用是推动事物发展的重要动力。

这一规律不仅适用于自然界,也适用于人类社会。

只有认识和运用这一规律,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趋势,并为实现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

简述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简述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简述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中的一项重要理论,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它阐述了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之间的辩证关系,揭示了内因与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内因是事物内部的属性、特点和规律,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

内因主要包括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

事物的本质是其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特征,内在规律则是由事物本身内部属性和特点所决定的、对事物自身合理运动的要求和制约。

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和环境,是事物发展的触发器和媒介。

外因主要包括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

物质条件主要指自然界的要素,如空气、水、光照等,它们对事物发展起到直接或间接的作用。

社会条件主要指社会环境、社会意识、社会制度等,它们通过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对事物的发展起到影响和决定作用。

内因和外因是事物发展中互为条件、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的。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外因则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和触发器,通过与内因的相互作用,使事物发展产生新的变化和发展。

具体来说,内因对事物的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内因包括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对立,它们是事物自身发展的内部动力源泉。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基础,也是事物能够适应和改变外界环境的根本依据。

而外因则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和媒介,通过与内因的相互作用,对事物的发展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外因主要通过创造和改变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来影响事物的发展。

物质条件通过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来影响事物的发展;社会条件通过社会关系的变化和社会制度的演进来影响事物的发展。

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表现为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通过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产生新的变化和发展。

内因和外因互为条件,内因决定了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外因则提供了事物发展所需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内因通过作用于外界,改变和利用外部条件,实现自身的发展。

外因通过创造和改变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为事物的内在规律的实现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媒介。

最新唯物辩证法中对立统一规律的探究

最新唯物辩证法中对立统一规律的探究

唯物辩证法中对立统一规律的探究唯物辩证法中对立统一规律的探索摘要: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

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

它认为世界万事万物是永远运动和普遍联系的,而运动的法则主要是依据一切事物内部的客观存在的“一分为二”的矛盾性构成的辩证运动法则,联系的纽带与方法主要是客观存在的又对立又统一为核心的一系列辩证原理形成的结构组成的纽带。

本文将借助于“我国计划经济到改革开放后的计划与市场并存”的案例深入理解唯物辩证法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关键词:对立统一规律的认知,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观察社会现象,具体案例分析一:对对立统一规律的认知矛盾(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双方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

恩格斯认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

”毛泽东更强调: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

换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据。

从一定意义上说,事物就是矛盾,世界就是矛盾的集合体;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的发展。

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概括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的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主要的特点或特征之一,甚至是它的最主要的特点或特征)。

”在这里列宁把这句话看成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同义语。

这就是说,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同时又分裂为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两个部分,也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一切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都是对立的统一。

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辩证法就是教导人们正确地认识矛盾、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它在辩证法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核心地位。

辩证法三大规律之对立统一规律

辩证法三大规律之对立统一规律

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个三辩证法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了客观存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具有的特点,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推动事物发展。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1)矛盾的涵义。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即矛盾是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

(2)矛盾的基本属性。

①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②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①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盾双方的共存依靠斗争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要靠斗争来实现。

②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和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A.理论意义(辩证认识的实质)①所谓辩证地思考问题,就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特别是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②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避免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绝对化和片面性。

③对任何问题都要辩证地思考,根据实际中的具体情况,多角度地或从相反方向去逆向思维,“换位思考”,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B.实践意义(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制定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①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着的各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②我们要全面地把握事物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既要重视斗争的一面,也要善于调和和妥协,进而解决矛盾。

③党的十七大深入系统阐述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以及“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理念,正是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典范。

对立统一规律(思维导图)

对立统一规律(思维导图)

对立统一规律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内因定义: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事物存在的基础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事物变化的根据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定义:是事物的外部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事物变化的条件能够加速或延缓甚至暂时改变事物发展的进程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二者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是我国实行独立自蛀、自助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矛盾问题的精髓普遍性内涵: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特点:共性、无条件性、绝对性方法论意义: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要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认识矛盾、研究矛盾、分析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特殊性内涵: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具体表现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特点:个性、有条件性、相对性方法论意义:分析和解决矛盾时,要具体间题具体分析,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二者的辩证关系相互区别:定义、特点不同相互联系现实存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通过个性表现出来一定条件下,共性和个性能够相互转化原理意义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⑦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区分依据:是否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事物发展中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是事物发展中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方面矛盾的不平衡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第五讲 关于对立统一的辩证法PPT课件

第五讲 关于对立统一的辩证法PPT课件

两点论:在分析事物和矛盾时,要看到矛盾 的两个方面。
辩证法的两点论不是均衡论,而是有“重点” 的两点论。
重点论:在看到事物存在着两点的同时,要 区分重点,紧紧抓住重点。
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
批判和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共性 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 它们的辩证关系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系统理论与内外因关系原理
两者是一致的。系统理论使矛盾学说关于外因作用的原 理进一步具体化。
系统有序化的内在根据(内因):系统各要素间的非线 性作用。
从系统理论看,内因是系统各要素之间的非线性作用, 外因是外界(环境)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流入、外涨落 等。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系统演化决定于随机涨落:外涨落和内涨落。外界微涨 落不易诱发系统结构的质变,而外界巨涨落引起系统功 能出现突变时有可能成为导致系统结构变化的直接原 因。——外因能够直接参与决定事物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即内因决定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性,而重大的外因是事 物发展某种可能性成为现实性的先决条件和关键性因素。
“相反相成”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 心
它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 发展的内在动力。
它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 中心线索。
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最根本方法。
它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所在。
二、矛盾及其规律
1、矛盾及其属性 2、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原理 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
一般是事物种属共有性的集合,个别是事物存在个性的集 合。
英国的威廉·奥康:个别和一般在本体论中是个性和共 性的关系,个别的事物外在于心灵。

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

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

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
辩证法一词源于古希腊,是西方哲学专有名词之一,一般指逻辑推理,描述,概念,解释的过程。

但广义辩证法其实就是辩论、证实的一套方法,所以对于不同的哲学家,就有不同的方法,而当今辩证法以唯物辩证法为主,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内容:
对立统一:解释事物发展的动力根源——内部的矛盾性。

质量互变:解释事物发展的形式,形态。

——量变与质变
否定之否定:解释事物发展的方向,道路。

——经历肯定,到否定,再到肯定(否定之否定就是肯定)三个阶段。

到了最后的肯定又是一个新的起点,再重新经历三个阶段,这就是事物发展的方向。

内因与外因
内因:事物的内部矛盾,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所以能引起事物的运动和发展。

外因:一事物和他事物两个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影响,这是外因。

事物的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事物的外部,而在于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在内因,外因双重作用下发展变化的。

两者的关系是: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对于两者的关系,举例说:鸡蛋因适当的温度能而孵出小鸡,但是温度却不能使石头变为鸡子,这是因为二者的根据是不同的。

对立统一规律的两大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的两大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的两大原理辩证法是一种认识和思维方法,它强调事物的发展是通过矛盾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

在辩证法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指的是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规律。

一、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指的是矛盾存在于事物的各个方面和层次中,是任何事物发展中都普遍存在的规律。

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矛盾的普遍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例如,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矛盾既受到国内经济结构的内因影响,又受到国际经济环境的外因影响。

内因矛盾和外因矛盾相互作用,推动经济的变革和发展。

2.事物发展中存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主要矛盾所解决的矛盾。

主要矛盾的解决会引起次要矛盾的解决。

例如,在一个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中,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次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内部的矛盾。

通过解决主要矛盾,可以推动次要矛盾的解决。

3.事物的发展是矛盾的逐步解决和演变的过程。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矛盾双方的斗争和转化来实现的。

矛盾双方通过一系列矛盾运动的过程,逐步解决和演变,最终达到新的质的飞跃。

例如,在一个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通过无产阶级的革命夺取政权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解决了这一矛盾。

随后,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生产力水平之间的矛盾。

二、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指的是矛盾在不同事物中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1.事物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

根本矛盾是事物存在和运动的基本矛盾,非根本矛盾是在根本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次要矛盾。

例如,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非根本矛盾可以是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或者是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

2.矛盾具有相对和绝对的性质。

相对性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存在的相对矛盾,绝对性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消除不了的绝对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旳作用原理
措施论: 事物旳发展不但体现为“相反相成”,而且体现为“相辅相 成”; 学会从事物旳对立面把握事物旳统一,逆向思索; 友好不是无差别旳一致。
考点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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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因和外因旳辩证关系原理
概念:事物旳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旳内因;事物旳外部矛盾是事物发展旳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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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对立统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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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
唯物辩证法旳实质和关键 同一性和斗争性旳辩证关系原理 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旳作用原理
内因和外因旳辩证关系原理 普遍性和特殊性旳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旳不平衡发展原理 矛盾分析法(措施论总结)
关系:对立统一 相互区别。内因即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旳基础,是事物发展旳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旳 条件,它能够加速或延缓甚至临时变化事物发展旳进程,是事物发展旳第二位旳原因。 相互联络。外因必须经过内因而起作用,两者共同推动事物旳发展。
措施论:事物发展是由内因决定旳,并受外因影响
考点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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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分析法
从事物旳对立面把握事物旳统一,反向思索,逆向思维 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福祸相依物旳对立面把握事物旳统 中庸、友好不走极端旳思索措施和态度 详细问题详细分析,对症下药,量体裁衣 求同存异;差别中谋求共识 两点论和要点论;抓关键,看主流
命题角度:根据题干材料判断矛盾分析法
考点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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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旳普遍性和特殊性旳辩证关系原理
关系: 相互区别。矛盾旳共性是无条件旳、绝正确,矛盾旳个性是有条件旳、 相正确。 相互联络。任何现实存在旳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旳有机统一,共性寓于 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旳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旳个性。

辩证思维的基本观点

辩证思维的基本观点

辩证思维的基本观点辩证思维的三个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这三个辩证法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一、对立统一规律:第一,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及其现实意义在以往考试末以大题形式出现过,应予以重视。

第二,内外因辨证关系中不要以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并不等于内因决定外因。

二、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第一,把握规律与认识、规律与真理的区别。

规律指的是事物自身具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本质必然联系,具有客观性。

真理则是对规律的认识,属意识领域。

第二,承认社会历史发展有规律,不等于承认历史事件可以重复出现。

社会历史规律的重复性是指同类历史事件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一再发生作用,并不是历史事件的重复发生。

历史事件是历史活动中主客体、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它总是个别的、具体的,它是不可重复的,这一点与自然发展的规律有所区别。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第一,明确否定之否定的含义。

第二,发展的上升性、前进性,这是事物发展的总的趋势。

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循环。

第三,事物发展呈现周期性,特别要注意出发点的确定,事物发展的周期性是事物自身具有的,并不是人为加在客观事物上的。

第四,重复性,但不是简单的重复,不是简单的循环。

辩证法的研究理论约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哲学各派论争之风盛行,哲学家们都比较注重争论的技巧和方法,这时,人们把论证或分析命题中的矛盾,以及在谈话中揭露对方论断中的矛盾并克服这些矛盾以求得真理的方法,叫做辩证法。

辩证法研究思维的过程,主要研究过程中概念之间的矛盾,所以辩证法逻辑与形式逻辑不同,而这种矛盾是概念间关系中的决定性因素。

辩证法包括三个发展阶段:指的是从抽象的一般概念开始(正),这个概念引起矛盾(反),矛盾的概念调和于第三个概念中(合),而辩证唯物主义是主要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理论,使黑格尔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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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因与外因的对立统一
摘要:事物发展变化是由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对立统一过程;在一种情况下内因可能起主要作用,另一种情况下,外因可能起主要作用。

关键字:内因外因对立统一
是什么推动着事物不断向前发展变化?在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是内因还是外因起决定作用呢?哲学界争论了很久也没有定论,一些人坚持内因论,他们认为事物的发展变化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的内部,是由内因所推动的,他们始终坚持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其本身的自我演化和自我展现的过程。

一些人却与之相反地认为事物的发展变化在外部,是外因推动的,牛顿第二定律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事物的变化是外部“力”的作用。

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对引起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深入研究后,慢慢地对以上两种说法表示出了质疑,而随着辩证法的流行,一些人对事物的发展变化的原因有了进一步的理解,逐渐将内因和外因结合起来考虑问题,这时就出现了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的结论。

辩证法大师黑格尔说过:“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

”[1]这里的相互作用即包括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包括外部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既包括内因和外因,这就告诉了我们,理解事物的发展变化的动因不是一项(内因或外因),而是两项(内因和外因)。

之所以在一些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只表现出外因或内因的单一作用,这是由于内因和外因的相互对立关系的,这种对立的关系决定了内因和外因所起的作用是不平衡的,而且往往是极不相称的。

当一方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起主导的、支配的、决定的作用,决定着事物的发展变化,另一方则处于从属的、隐性的、被支配的作用,但并不是完全没有作用,只是被隐藏起来了,不易被发现。

这就导致了往往在分析事物的发展变化时,只看到了其突出的部分,而忽略了隐含的部分。

随而事物的发展往往只表现出内因或外因中的一个,这使人们错误地认为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内因或外因单独作用的结果。

同时,人们的这种对事物发展变化的判断——不是内因就是外因,不会出现两项同时作用的观念,使人们在观念上把内因和外因作为一对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看待。

的确,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很多非此即彼的现象,如动物的个体发育,从受精卵到成熟的个体,这之间要经历囊胚、原肠胚、幼体等几个阶段,这种按一定程序和朝一定方向演化的过程,显然是内因主导作用,又例如,向日葵花的朝向随着太阳的东西移动,始终朝向太阳的方向,这则是外因起主导作用的结果。

这样自然界中即找到了事物的发展变化由内因主导的实例,也找到了外因主导的实例。

内因和外因站到了对立面,突出了内因和外因的对立性。

但是自然界中事物的发展变化并不是往往表现出内因和外因单作用,如遗传变异,强调了内部遗传和变异的作用,同时外部的环境变化也起到了相同的作用,生物的遗传变异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这时,不管是内因论还是外因论都不能很好地解释遗传变异的现象,使得一些人开始寻找能更好地解释该现象的依据!受到辩证法的影响,一些人开始把内因和外因结合起来看问题!这打破了传统的内因论或外因论的不能相容,开始了把其统一起来,内因和外因之间不断变化推动着事物发展变化,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其内部和外部的矛盾不断变化推动的,有时是内部矛盾起主导推动作用,有时是外部矛盾起主导作用,同时,有时还会是两则统一起作用。

这就会使事物在发展变化有时取决于内因,有时取决于外因,有时取决于两则统一。

内因和外因即对立又统一,这并不是有些论述中所说的那样“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事实是,外因和内因是对等的,他们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谁依附于谁,谁要通过谁来表现自己;他们的相互独立性表现出在任何情况下,内因和外因都必须独立看待,忽视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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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影响,或否认内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决定作用都是错误的。

由于这种独立性使我们看待事物的发展变化不能忽视任何一方,内因和外因就形成了对立统一的关系。

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在对事物发展变化的分析中很有意义,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能够把问题分析得更深入,更能发现事物发展变化规律和本质。

总之,内因和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个重要因素,它们的对立统一决定着事物的发展方向,使事物能够沿着“合理”的方向发展变化。

显然,内因和外因在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中的表现往往不对等,也不固定。

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变化经常可以互换其位置,当外因大于内因时,外因起作用,反之亦然。

同时,内因和外因也不是铁板一块,其内部也是由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多种因素组成的。

所以应该把内因和外因的对立统一关系来看待事物的发展变化。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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