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机场春运安全要求
MH 7003-1995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附 录A 消 防 车 主 要 参 数表 ( 补 充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
MH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航 空 行 业 标 准
M H 7 0 0 3 一9 5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 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t a n d a r d s o f S e c u r i t y乙
Pr o t e c t i o n I n s t a l l a t i o n o f Ci v i l Av i a t i o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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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 7 0 0 3 -9 5
客隔离区及公安保卫工作 需要控制的其他 区域 。
3 . 2 封闭 管理 C l o s e d m a n a g e m e n t
封闭设施和有效制度相 结合对机场控制 区实施严 密控制 的手段 。
3 . 3 地区 航空运 输 R e g i o n a l a i r t r a n s p o r t a t i o n 我国内地城市到香港地区的航空运输。目 前地区 航空 运输在 操作上视同国际航空运输, 对航线上
1 0 安全检查站业务用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时间:2017-12-25 11:08:00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小|中|大字号分享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运输机场进行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机构(以下简称“民航安检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则,通过实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以下简称“民航安检工作”),防止未经允许的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危险品、违禁品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
第四条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航空货物、航空邮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得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
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
旅客、航空货物托运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航空邮件托运人应当配合民航安检机构开展工作。
第五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民航行政机关”)对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民航安检工作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查、规范执勤的原则。
第七条承运人按照相关规定交纳安检费用,费用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民航安检机构第八条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民航安检机构从事民航安检工作。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航空货物、邮件和进入相关航空货运区人员、车辆、物品的安全检查工作的,应当设立专门的民航安检机构。
第九条设立民航安检机构的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对民航安检工作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提供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规定的人员、经费、场地及设施设备等保障,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民航安检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确保民航安检机构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民航安检机构的运行条件应当包括:(一)符合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设施行业标准要求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和民航安检信息管理系统;(二)符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要求的民航安检设备;(三)符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员定员定额等标准要求的民航安全检查员;(四)符合本规则和《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要求的民航安检工作运行管理文件;(五)符合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发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8-11-16实施日期:2019-01-01《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8年11月9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8年11月1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91号)作如下修改: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二、将第一条中的“民用机场”修改为“运输机场”。
三、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适用于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运输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的运行安全管理。
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管理的要求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四、将第三章中所有“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统一改为“机场使用手册”,但第二十七条除外。
五、将第二十五条中的“附录三”修改为“附件3”。
六、将第二十八条中的“批准”修改为“审查”。
七、将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中的“批准”修改为“生效”。
八、将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三百零三条中的“民用机场使用手册”修改为“手册”。
九、将条文中所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统一改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所有“民航总局”统一改为“民航局”,但第三百一十七条除外;所有“民航规章”统一改为“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所有“《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统一改为“《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
本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07年12月17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根据2018年11月1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运输机场安全、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3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3)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八十一条违反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未按要求向旅客通告特殊物品目录及批准程序或者未按要求与民航安检机构建立特殊物品和信息传递程序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未按要求为旅客提供暂存服务的;(二)违反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供条件,保管或者处理旅客暂存、自弃、遗留物品的;(三)违反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未按要求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的。
第八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安检机构予以纠正,民航安检机构不履行职责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第十六条规定,民航安全检查员执勤时着装或者佩戴标志不符合要求的;(二)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民航安全检查员执勤时从事与民航安检工作无关活动的;(三)违反第五章第二、三、四节规定,民航安全检查员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
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行政机关的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未按要求审核民航安检机构运行条件或者提供虚假审核意见的;(二)违反第六十八条规定,未按要求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三)违反第七十条规定,未按要求建立民航安检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的;(四)违反第七十一条规定,未按要求建立或者运行民航安检工作奖励制度的;(五)违反第七十二条规定,未按要求建立或者运行民航安检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的。
第八十五条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及民航安全检查员违规开展民航安检工作,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机场作为现代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机场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科学合理的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一、人员管理1、机场工作人员所有在机场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飞行员、乘务员、地勤人员、安检人员等,都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和资质审核。
培训内容涵盖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方面,以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和应急能力来应对各种工作场景。
2、乘客乘客在进入机场时,应遵守机场的各项规定和指示。
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
同时,要配合安检工作,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和携带物品。
对于特殊旅客,如无人陪伴儿童、残障人士等,机场应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保障措施。
二、设备设施管理1、跑道和滑行道机场跑道和滑行道的维护是确保飞行安全的关键。
要定期检查跑道的平整度、摩擦力、标志标线的清晰度等,及时发现并修复破损和缺陷。
同时,要做好跑道的清扫工作,防止异物影响飞机起降。
2、航站楼航站楼内的设施设备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包括电梯、扶梯、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
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乘客在航站楼内的舒适和安全。
3、通信导航设备通信导航设备是飞机飞行的重要保障。
要确保这些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及时更新软件和硬件,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飞行需求。
三、飞行运行管理1、航班计划机场应根据自身的容量和保障能力,合理安排航班计划。
避免航班过度集中,导致运行压力过大。
同时,要考虑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预留足够的备份时间和应急处置空间。
2、飞行程序飞行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飞行程序进行操作。
在起飞、降落、巡航等阶段,遵守各项速度、高度、航向等限制。
同时,要密切关注气象条件和机场的运行状况,及时调整飞行计划。
3、空中交通管制空中交通管制员要根据航班情况和空域状况,合理指挥飞机的飞行。
确保飞机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间隔,避免空中冲突的发生。
同时,要及时向飞行员提供气象、航行通告等信息,协助飞行员做出正确的决策。
机场安全检查细则
机场安全检查细则一、旅客身份核实所有旅客在进入机场安全检查区前,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实。
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机场工作人员应对旅客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查验,确保证件照片与本人相符,证件信息真实有效。
对于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信息不符的旅客,机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安全检查区。
二、行李安全检查旅客在进入候机区前,必须将所有行李物品通过X光安检机进行检查。
机场工作人员应对旅客行李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行李内无违禁品、危险品等。
对于无法通过X光安检机检查或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行李,机场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旅客进行开包检查。
三、禁带物品清单机场应制定明确的禁带物品清单,并向旅客进行公示。
禁带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等。
旅客携带禁带物品进入机场的,机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理。
四、设施设备巡检机场应定期对安全检查设施设备进行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X光安检机、金属探测器、安检门等设备的性能、准确性、灵敏度等。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安全检查工作不受影响。
五、维修人员安检从事设施设备维修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维修人员在进行设备维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维修过程不会对旅客和工作人员造成安全隐患。
维修人员进入安全检查区前,也必须通过身份验证和行李安全检查。
六、机舱安全标准机场应制定严格的机舱安全标准,确保旅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
机舱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座位安全带、应急出口、灭火器等设备的配置和使用。
机场应定期对机舱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七、货物X光扫描所有进出机场的货物必须通过X光扫描机进行检查。
机场工作人员应对货物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货物内无违禁品、危险品等。
对于无法通过X光扫描机检查或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货物,机场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发货人或收货人进行开包检查。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07年4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正常运行,保证«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以及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通用航空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另行制定.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负责对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民航总局航空保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民航总局的规定,负责监管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支持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开展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其管理机场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第五条旅客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航空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机场管理机构是本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有关航空安全保卫规章、标准和措施,防止非法干扰行为,保证有关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在安全保卫方面的职责包括:(一)制定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确保方案的适当和有效(执行)。
(二)依法设有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与机场呑吐量相适应的人员和设施装备,并按照标准提供工作和办公场地,使之能够具体承担并完成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
(三)将安全保卫需求纳入机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设计和建设中。
(四)按照《国家民用航空保安培训大纲》对员工进行培训。
(五)按规定及时上报非法干扰民用航空信息和事件。
第八条机场应当按照规定成立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委员会,协调监督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机场租户等驻场单位实施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第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接受局方的在任何时间或地点对其进行的监督或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1) 本规则的规定;(2) 本单位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的要求;(3) 其他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有关安全保卫的相应要求。
乘坐民航旅客安全要求
乘坐民航旅客安全要求乘坐民航旅客的安全要求是保障乘客行程安全的重要措施。
随着航空业的发展,乘坐飞机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为确保乘坐民航旅客的安全,旅客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安全要求,并配合相关的安全检查和操作。
以下是乘坐民航旅客安全要求的一些重点内容。
首先,乘客需要在登机前接受各类安全检查。
例如,乘客需要通过安检,将个人物品和行李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携带违禁品、危险品等物品上机。
此外,乘客还需要接受身份确认、票证核验等安全检查,以保障登机人员的合法身份和有效的购票信息。
其次,乘客在机上需要遵守机组人员的安全指示。
机组人员根据航空安全的要求制定一系列的安全操作规定,乘客需要听从并配合执行。
例如,乘客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带,并遵守起飞、降落等关键时段的安全要求,不得在禁止吸烟、使用手机等机上限制行为。
再次,乘客需要尊重和保护航空器的设备设施。
航空器是复杂的机械系统,任何人为的损坏或滥用设备设施都可能对乘客和航空器本身造成危险。
因此,乘客需要正确使用和保护座椅、扶手、安全门等设备设施,并不得故意损坏或改变其功能。
此外,乘客还应认真听取和配合机组人员的紧急指示。
在紧急情况下,机组人员会发出各类紧急信号和指示,乘客需要快速、冷静地听从指挥,正确配合机组人员的安全疏散行动,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最后,乘客需要关注并遵守航空公司发布的航空旅客安全须知。
航空公司会向每位旅客提供安全须知,其中包含了乘客在机上的安全规定、各类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等内容。
乘客需要认真阅读并理解这些安全须知,确保自己在飞行过程中能够正确行使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总结来说,乘坐民航旅客的安全要求包括安全检查、遵守机组人员的指示、保护设备设施、配合紧急指示和关注航空公司的安全须知等方面。
乘客应该从个人角度出发,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起责任,并积极合作与航空公司和机组人员共同维护良好的飞行安全环境。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机场安全、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运行安全管理。
民用机场航空安全保卫管理的要求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民用机场(以下统称“机场”),包括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运输机场的运行安全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通用机场的运行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对全国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机场管理机构对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机场安全、正常运行的组织和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维护机场的运行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签订有关机场运行安全的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
第五条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对各自的有关机场运行安全的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的持续适用。
第六条在机场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机场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民航规章以及机场管理机构为保障飞行安全和机场正常运行所制定的并经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成立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
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及其他驻场单位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组成,负责人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
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对机场运行安全工作进行指导;(二)研究分析机场运行安全形势,评估机场运行安全状况;(三)协调解决机场运行中的安全问题;(四)对机场运行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
航站楼节前安全服务检查
02
航站楼安全设施检查
消防设施检查
消防栓、灭火器等设 备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在规定位置摆放。
消防报警系统是否正 常工作,定期进行测 试和维护。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无杂物堆放,无阻碍 物。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检查
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完好有效,亮 度是否足够。
疏散指示标识是否清晰、准确, 无损坏和模糊现象。
员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检查员工是否了解并遵守各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以及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和考 核。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检查
安全检查的频次和效果
检查航站楼是否按照规定频次进行了安全检查,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隐患排查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检查航站楼是否及时开展了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及时整改,以及整改的效果如何 。
航站楼节前安全服务检查
汇报人: 2023-12-16
目录
CONTENTS
• 引言 • 航站楼安全设施检查 • 航站楼服务设施检查 • 航站楼人员安全培训检查 • 航站楼安全管理制度检查 • 总结与建议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确保航站楼节前安全
通过节前安全服务检查,确保航站楼在节日 期间能够安全、有序地运行,为旅客提供良 好的出行环境。
旅客娱乐设施
检查书籍、杂志、报纸、 音乐、电影等娱乐设施是 否齐全,是否满足旅客需 求。
旅客餐饮设施
检查餐厅、咖啡厅、酒吧 等餐饮设施是否卫生,是 否提供优质的服务。
货物服务设施检查
货物存储设施
检查仓库、货架、托盘等 存储设施是否完好,是否 符合货物存储的要求。
货物装卸设施
检查吊车、叉车、传送带 等装卸设施是否正常,是 否能够高效地完成货物的 装卸。
MD-SB-2017-007 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管理规定
管理文件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管理规定《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管理规定》制定和修订记录表1.总则目录………………………………………………………………12.组织机构和职责 .................................................................................... 23.机场安全保卫等级和设施标准符合性 ............................................. 44.机场安保设施建设管理5.机场安保设施运行管理………………………………………… 5………………………………………… 86.监督检查 ............................................................................................... 117.附则 ........................................................................................................ 11附件1民用运输机场安保设施验收检测合格记录单附件2民用运输机场安保设施定期检测合格记录单…………13…………14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管理规定1.总则1.1目的为规范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安全保卫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保障民用航空运输安全,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a)新建、改建和扩建机场安全保卫设施(以下简称“ 安保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b)机场安保设施的更新改造、重大维修和日常运行管理。
1.3依据文件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b)《民用机场管理条例》;c)《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d)《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e)《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f)《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g)《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h)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中国国际航空安全须知
中国国际航空安全须知随着国际旅游业的发展和人们对出境旅行的需求增加,出国旅行已经成为很多人的选择。
而乘坐飞机是出国旅行的主要方式之一。
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航空安全须知,以提醒乘客注意飞行过程中的安全事项。
以下是中国国际航空安全须知的重要内容。
一、行李安全须知1. 携带行李时,务必确保行李包装完好,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2. 行李要放置在指定的行李舱或座位下方的行李舱内,不得阻塞出口或通道;3. 在登机前,请检查行李是否有破损或丢失,如有问题,请立即向工作人员反馈。
二、乘坐座椅安全须知1. 乘客在起飞、降落以及飞行过程中,务必系好安全带;2. 不要随意离开座位,避免对其他乘客和机组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干扰;3. 飞机起飞和降落时,请将座椅调整至直立状态,将扶手放下,关闭电子设备。
三、飞行过程中的安全须知1. 飞行过程中请保持座椅安全带系好,以防突发情况;2. 高空中请勿打开飞机舱门,不得吸烟或使用明火;3. 飞机起飞和降落时,请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以免干扰飞行导航系统;4. 在飞行过程中,请遵守机组人员的指示,确保飞行安全。
四、突发情况处理须知1. 在突发情况下,请保持冷静,听从机组人员的指挥;2. 如遇紧急情况,请按照机组人员的示范正确使用救生设备;3. 如果有乘客生病或出现不适,请立即向机组人员求助。
五、其他安全须知1. 乘客应遵守航空公司的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上飞机;2. 在飞行过程中,乘客应遵守基本的礼仪和行为规范,尊重其他乘客和机组人员;3. 在飞行过程中,乘客应保持飞机内的安静环境,不得大声喧哗或产生过多噪音。
中国国际航空安全须知是为了保障乘客的航行安全而制定的重要规定。
乘客在乘坐飞机前,务必详细阅读并遵守这些安全须知,以确保每一次航行都能顺利安全地进行。
在旅途中,乘客还应与机组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配合机组人员的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航空环境。
希望每一位乘客都能够享受到安全、舒适的飞行体验。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2017年2月7日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3号公布自2017年3月10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民航反恐怖主义工作,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公共航空旅客运输的航空器飞行中驾驶舱和客舱的安全保卫工作。
前款规定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全国范围内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对本辖区内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对其从事旅客运输的航空器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设立或指定专门的航空安保机构,负责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分公司应当设立或指定相应的航空安保机构,基地等分支机构也应当设立或指定相应机构或配备人员,负责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和管理航空安全员队伍。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航空安全员技术等级制度,对航空安全员实行技术等级管理。
第七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派遣航空安全员。
在航空安全员飞行值勤期,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其他岗位工作。
第八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经费保障应当满足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运行、培训、质量控制以及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需要。
涉及到民航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应满足反恐怖主义专项经费保障制度的要求。
第九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航空安全员配备装备,并对装备实施统一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管理工作制度,确保装备齐全有效。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8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 年5月22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6年4月21日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以下简称航空安保)工作,保证旅客、工作人员、公众和机场设施设备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与机场安全保卫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机场航空安保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一)督促和指导机场实施《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建立和运行航空安保管理体系;(二)督促和指导机场及其他民用航空有关单位的航空安保方案符合航空安保法规标准;(三)确定并划分机场及航空安保部门的职责,确定和建立不同单位之间协调的方法和渠道;(四)督促机场管理机构为其航空安保部门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包括人员、经费、办公场地及设施设备等;(五)指导、检查机场基础设施与建筑的设计及建设符合航空安保法规标准;(六)指导机场制定航空安保培训计划,并监督执行;(七)对机场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航空安保工作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八)收集、核实、分析潜在威胁和已发生事件的信息,负责对航空安全进行威胁评估,并指导、部署分级防范工作;(九)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措施,促进机场及其航空安保部门采用这些措施;(十)按规定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涉及机场的航空安保事件及其他重大事故。
第四条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航空安保法规标准在本地区机场的贯彻执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主要职责包括:(一)对辖区内的机场执行航空安保法规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二)按规定审查机场及其他民用航空有关单位的航空安保方案,并监督实施和督促及时修订;(三)审查辖区内机场预防和处置劫机、爆炸或其他严重非法干扰事件的预案,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按规定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辖区内涉及机场的航空安保事件及其他重大事故;(五)指导、检查和监督辖区内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六)检查、监督机场安保设施、设备的符合性和有效性;(七)指导机场按照《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计划》制定安保质量控制方案。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报审稿)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机场安全管理4第一节机场安全管理体系4第二节机场运行安全日常管理4第三节人员资质及培训6第三章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管理7第一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编制、审批7第二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发放和使用管理8第三节手册的修改8第四章飞行区管理9第一节飞行区设施设备维护要求9第二节巡视检查12第三节检查程序及规则14第四节跑道摩擦系数测试及维护16第五章目视助航设施管理17第一节目视助航设施的运行要求17第二节助航灯光系统的维护19第六章机坪运行管理20第一节机坪检查及机位管理20第二节航空器机坪运行管理22第三节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24第四节机坪作业人员管理27第五节机坪环境卫生管理27第六节机坪消防管理28第七章净空保护区的管理28第一节基本要求28第二节障碍物的限制29第三节障碍物日常管理30第八章鸟害及动物侵入防范32第一节基本要求32第二节生态环境调研和环境治理33第三节巡视驱鸟要求及驱鸟设备管理34第四节鸟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利用35第五节鸟情和鸟击报告制度36第九章除冰雪管理37第十章不停航施工管理39第一节基本要求39第二节不停航施工的审批程序42第三节一般规定43第十一章航空油料供应安全管理45第一节基本要求45第二节运行安全管理46第三节应急处置48第十二章机场运行安全信息管理49第一节基本要求49第二节机场运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50第十三章法律责任5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机场安全、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运行安全管理。
通用机场的运行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对全国运输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运输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机场管理机构对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机场安全、正常运行的组织和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 民用机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机场运行安全。
3. 机场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确保机场安全工作的全面、持续、有效开展。
4. 民用机场必须进行严格的飞行区域管理,确保跑道、滑行道和停机位清洁、无障碍,保证飞机起降和停靠的安全。
5. 民用机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设备,建立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
6. 机场员工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掌握逃生、灭火等应急技能,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7. 民用机场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和监控,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如确保严禁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机场。
8. 机场应建立安全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向机场内外人员发布有关灾害性天气、重大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
9. 民用机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10. 机场必须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形成机场运行安全的共同防范体系,共同维护机场运行安全。
11. 机场应建立、健全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对于每起安全事件,都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件。
12. 机场在飞行服务方面要求严格,包括航空器地面运行、航空器加注燃油、航空器维护、航空器出入库等各个方面,确保飞行安全。
13. 民用机场要进行场地安全检查,保障航行区域的安全。
确保跑道、滑行道、停机位等地面设施和设备的完好,并及时清理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障碍物。
14. 对于新建设的机场、机场接管和机场扩建项目,应当进行专业的风险评估,确保新建或改建的机场在设计、于结构安全性、用途安全性、设备安全性和服务安全性等方面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15. 机场需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飞行人员和机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机场安检宣传稿春运
机场安检宣传稿春运号称“史上最难抢票”的2017年“春运”在1月13日即将正式拉开帷幕,在归途车票屡被秒刷的同时,坐飞机回家与家人团聚自然成为更多人的选择。
为确保“春运”安检任务的圆满完成,首都机场安检结合2017年春运的特点,制定缜密的保障方案,采取多项举措,全体人员齐心协力,共同保障旅客平安出行。
结合今年“春运”客流的新特点,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首都机场安检集中发力精准管控措施,要求各区域的安检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对“春运”客流类别、特征等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有效应对措施,提升过检效率,并特别加大了对团队旅客、热点航线的干预力度,引导旅客错峰过检,有效缓解高峰压力。
较之往年,2017年春运期间,为使旅客出行更加顺畅,首都机场安检还对每日仅有1-2班飞机抵达地区的航班进行梳理关注,及时提示旅客关注航班信息变化,通过精准的航班信息源头管理,使旅客出行效率进一步得到提升。
在加强安检法规宣传等方面,首都机场安检与103.9北京交通广播于2017年联合推出的“晓强来了”专题栏目,也会及时在线上线下与广大旅客进行互动,就旅客如何快速过检、安检法规常识、春运过检指南等方面给出建议,方便旅客的出行。
在提升旅客服务质量的方面,首都机场安检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勤务模式,通过提高使用效率的方式使现场通道资源效果最大化,加大推行“女性通道”、“无行李旅客通道”力度,多管齐下,综合提升运行效率,实现旅客快速通行的愉悦安检体验。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了解节日前、后及高峰时段国内客流的变化,以及国际航线的客流变化。
各安检属地部门将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合理调配安检资源。
在旅客过检高峰时段,首都机场安检将启动志愿者活动,以确保勤务运行平稳顺畅。
各区域信息部门根据获取到的外部数据信息,做好运行态势分析及预判,为现场安检部门提供数据支持。
此外,现场人员还集中加强了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以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要务,强化全员应急处突能力,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为旅客打造更加高效、舒适、愉悦的春运出行体验。
航空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航空安全防范管理规定航空安全是各个国家高度关注的重要领域,航空安全防范管理规定是确保航空运输安全的重要基础。
本文将就航空安全防范管理规定进行探讨,从机场安全、飞行安全和紧急事件处理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Ⅰ. 机场安全机场安全是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对机场安全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检查规定机场安全检查是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确保旅客和机组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航空器设备的安全,对机场安全检查的规定应包括旅客行李安全检查、机组人员背景调查和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等。
(1)旅客行李安全检查对旅客行李的安全检查,应严格按照国际航空运输安全标准执行。
利用先进的安检设备,对随身携带物品和托运行李进行X光检查、手工检查和爆炸物品检测,确保旅客行李中不携带非法物品和可燃易爆物品等。
(2)机组人员背景调查对机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可以有效避免潜在威胁因素对航空安全的影响。
背景调查主要包括对机组人员的个人信息、从业经历、教育背景和家庭状况等进行详细核实,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3)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对机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是确保涉及航空器的设备和设施安全的重要环节。
安全管理规定应对飞机、登机桥、行李传送带、安全门等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2. 飞行器管理规定飞行器的安全管理规定是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核心要素。
针对飞行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机型审定和认证对新型飞机的机型审定和认证是飞行器管理的重要环节。
根据国际标准,对新型飞机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其在安全、性能和环保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2)飞行器维护和修理规定飞行器维护和修理规定要求航空公司建立健全的飞行器维护和修理体系,确保飞行器在飞行前、飞行中和飞行后的安全可靠。
(3)航空器备件管理规定航空器备件管理是维护飞行器安全的重要环节。
管理规定应包括备件采购、入库、出库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备件的安全和可靠性。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全文(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全⽂(2017年1⽉1⽇起施⾏)⽬录第⼀章总则第⼆章航班正常保障第三章延误处置第⼀节⼀般规定第⼆节航班出港延误旅客服务第三节机上延误处置第四节⼤⾯积航班延误处置第四章旅客投诉管理第五章信息报告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章附则《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3⽉24⽇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2017年1⽉1⽇起施⾏。
第⼀章总则第⼀条为提⾼航班正常率,有效处置航班延误,提升民航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航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航空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适⽤于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法律设⽴的承运⼈(以下简称国内承运⼈)、机场管理机构、地⾯服务代理⼈、航空销售代理⼈、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空管部门)、机场公安机关,以及航空油料企业、航空器材企业、航空信息企业等其他服务保障单位在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及旅客投诉管理⽅⾯的活动。
港澳台地区承运⼈、外国承运⼈航班始发点或者经停点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机场时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及旅客投诉管理⽅⾯的活动也适⽤本规定。
货邮航班不适⽤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中下列⽤语的含义:(⼀)“承运⼈”是指使⽤民⽤航空器从事旅客、⾏李或者货物运输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包括国内承运⼈、港澳台地区承运⼈和外国承运⼈。
(⼆)“航班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到港挡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三)“航班出港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四)“航班取消”是指因预计航班延误⽽停⽌飞⾏计划或者因延误⽽导致停⽌飞⾏计划的情况。
(五)“机上延误”是指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起飞前或者降落后⾄开舱门前,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机场规定的地⾯滑⾏时间的情况。
(六)“民航⾏政机关”是指中国民⽤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和中国民⽤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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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机场春运安全要求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篇一:[2017]春运期间驾驶员应注意事项[2017]春运期间驾驶员应注意事项每年春运,都是驾驶员最为辛苦和忙碌的时候,乘客的生命安全都系驾驶员一身,一旦不注意交通安全,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给驾驶员提个醒,不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希望驾驶员做到“手握方向盘,心中想安全”——勤检车、控车速、勿超载、劳逸结合、禁“三品”、开车不饮酒、注意防火。
一、勤检查勤保养车辆。
技术性能完好,是保障行车安全的基础和前提。
春运期间运输任务重,车辆使用频繁,车辆磨损加剧,所以驾驶员朋友更要勤检查,勤保养,使车辆时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不能让故障车带“病”运行。
二、注意严格控制车速。
超速行驶是安全行车的大忌。
发生在我省的交通死亡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由于超速所引发。
为适应春运期间道路交通环境的特殊性,司机在驾车时必须降低车速,特别是在驶经弯道、坡路、桥梁、窄路和视线不良、交通流量大的路段或遇到下雨、下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更要按照限速规定严格控制车速,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三、注意切勿超载。
车辆超载会使制动性能降低,制动距离增长,同时车辆各项技术指标的均衡也会遭到破坏,使车辆的重心前后移动,转向不易控制,遇有复杂路况极易发生侧翻等事故。
春运期间,驾驶员不能产生多拉快跑的思想,应该按规定装载、切勿超载营运。
四、注意劳逸结合。
春运期间客源增加,有些驾驶人员不惜体力“连轴转”,这种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
越是客运高峰越要注意睡眠和休息,只有劳逸结合,时刻保持充沛的精力,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请您记住,对超过600公里的长途客运班线,应当配备2名以上驾驶人员,确保连续驾驶不超过4个小时,防止疲劳驾驶。
五、注意“三品”不上车。
春运期间正值春运和元宵节前后,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车的旅客也将有所增加,驾驶员对此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发现有携带“三品”的旅客,一方面要积极教育、劝导、杜绝他们上车;另一方面要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对“三品”予以查禁、没收,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六、注意酒后不开车。
春运期间昼夜加班,有司机认为酒能解乏。
望驾驶员朋友一定牢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教训,做好开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
七、注意防火。
干燥的气候条件存在火险隐患,如果乘客在车中吸烟,极易引发火灾,所以您的车上一定要备齐消防设备,还要提醒乘客朋友车上禁止吸烟。
篇二:2017年春运实施方案文件2017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
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确保“安全、及时、有序、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满意”的疏运旅客,根据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道路运输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客为主,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在交通、运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个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安全、良好的交通环境,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机制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确保2017年春运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按照“安全、优质、有序、稳定”的要求,统一指挥、协调工作。
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司春运综合协调工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手机):2、为确保春运期间安全、有序、畅通、高效的顺利进行,公司实行值班制,早晨6:00-22:00点为正常值班时间。
全天24小时确保办公电话畅通(附:春运期间值班表)。
三、工作措施把春运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防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认真贯彻《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条例》以及县运管所关于春运期间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精神,以“亲情服务,温暖春运旅途”为主题,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精心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规范经营行为,对客货混载、强行“揽”客、“甩”客、“宰”客、“卖”客等各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清除出春运运输队伍,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全力打造春运“平安旅途”,让旅客放心出行。
2、道路客运车辆发车前,驾驶员要结合贯彻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承诺,承诺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 不超员,车辆乘员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不疲劳驾驶,晚上休息时间在23小时以前,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 不接打手机,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 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做到车辆运行实时在线; 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为旅途平安保驾护航。
以上承诺请大家监督。
监督电话:3、客运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坚持正常应班。
4、客运驾驶员上岗“十不准”;不准无证、证照不齐或持无效证照驾车;不准超载、超速和超时疲劳驾车或让车不让速、让速不让道;不准酒后驾车或在早晨行车前12 小时内从事影响休息的娱乐活动;不准驾驶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或防滑、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不齐的车辆上路;不准强行超车,在弯道、坡道、桥梁或繁华路段严禁超车;不准在雨雾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冒险开车;不准车辆在涉水、水毁、蹋方、泞滑、车渡等危险路段载客通过;不准驾车时打手机、戴耳塞听音乐或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驾车、饮食、抽烟和闲谈及其它防碍安全行驶的行为;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不准在车未停稳时打开乘客门以及夜间22 点~早晨6 点期间在三级(含三级)以下道路上行驶。
5、认真检查车辆安全技术专项检测,加强春运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二级维护并经过车辆技术检测合格的车辆,对技术条件达不到营运要求的车辆严禁参加春运并收回有关牌证,防止客车带“病”运营。
6、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严禁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或无春运准驾证的驾驶营运车辆。
严防疲劳驾驶,单程运距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营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
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7、严厉打击车辆超员超载行为。
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同时,加强路检路查,一经发现超载车辆就地调配车辆进行分流卸载,分流卸载所产生的费用由车主承担,并依法对违规驾驶员进行处罚,对一次性超员50%的车辆立即取消其春运资格。
8、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坚决杜绝危险品上车,保持车内卫生清洁,保证旅客乘车安全。
9、制定应急预案。
加强应急物质储备,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确实增强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如果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应对突发事件,并在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驾驶员谨慎驾驶,防止出现因路况原因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做好各种恶劣天气的安全预防工作。
10、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工作。
11、确保常规班车正常运行,不无故脱班、停班或减班。
12、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1)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旅客需求出发,转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
(2)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推行规范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解决道路运输不规范的经营行为。
13、加强对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保障GPS系统的正常运行。
实行工作人员16小时(公司客运营运车辆正常营运时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发现违规违章现象及时短信通知、提示或报告管理部门,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发现车辆终端有异常现象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14、强化春运值班制度。
对值班工作进行严格落实,认真安排好值班人员,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15、所有参营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完好无损,车厢内保持清洁卫生,完善车辆服务设施,喷涂服务监督电话。
驾驶员着装整洁、热情服务、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树立交通行业好形象。
四、规范信息报送及统计值班人员做好春运信息收集和数据统计,确保数据和信息的及时、准确、规范。
春运期间按照运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的报送春运情况。
春运结束后,要将春运总体情况作书面总结汇报。
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七年一月六日篇三:2017春运交通安全行车手册2017春运交通安全行车手册河北胜禹客运有限公司2017春运期间出行安全注意事项春运期间,车流、物流、人流高度集中,雨、雪、雾天气增多,机动车驾驶人要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平安出行。
一、做好出行前的准备1、增强冬季行车安全意识冬季霜多、雾多、雨雪多、气温低,环境复杂,对行车安全有较大影响。
驾驶人员应提高对冬季安全驾驶的认识,加强冬季驾驶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做到防冻、防滑、防事故,掌握处理冬季驾驶过程中常见问题的方法。
切忌在冬季仍以其他季节的驾驶习惯行车。
2、车辆换季保养要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工作,对车辆制动、转向、行驶系及气路管道、水路管道、油路管道等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为车辆装备必要的防冻装置,按规定添加机油、齿轮油。
(1)防冻液。
车辆在日常维护过程中,有可能在防冻液中加入过普通水,则必须更换防冻液。
冷却液不足的要补足,否则会使发动机水温过高,导致发动机机件的损坏。
更换防冻液要严格按产品使用方法操作,关键是要注意尽可能地放干净水,尽可能地排完气,不要产生“气阻”,要尽可能地加足,待发动车辆运转一会后观察情况,适量补足。
要做到勤检查,勤补充。
(2)蓄电池保暖及充电。
汽车的蓄电池多为铅酸电池,在严寒的环境里往往会因受冻而降低功效,可采取适当措施为蓄电池保暖和充电。
(3)注意检查轮胎。
冬季气温寒冷,橡胶在低温环境里相对变硬、变脆,因此气压是否合适直接影响轮胎寿命和行车安全。
气压过低,会使轮胎壁折曲度增大,加上低温很容易使胎壁橡胶发生断裂;气压过高会使轮胎抓地力降低。
要注意检查各个轮胎的充气是否均衡。
也可以考虑在冬季将车辆轮胎更换为冬季轮胎。
(4)冰雪天气安装防滑链。
冰雪天气,应在出行之前安好防滑链,不要在遇到冰雪路面之后再安装,因为临时停车安装防滑链比提前安装麻烦,也不利于安全。
安装、拆卸前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带。
如在繁忙的路上,需要设置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
安装防滑链后,行驶速度一般不要超过50Km/小时,并注意尽可能避免突然加速或减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