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承销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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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配股、增发和非公开承销比较

IPO、配股、增发和非公开承销比较

IPO 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债 非公开发行证券 1、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占本次发行股票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制(不少于12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等。

2、应当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1)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 (2)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 3、询价对象应当承诺获得本次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自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4、本次发行的股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发行完成后无持有期限的股票数量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5%;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达到一定规模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根据申购情况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比例。

应当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配售,且配售比例应当相同 1、主承销商可以对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机构投资者设定不同的配售比例,对同一类别的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相同的比例进行配售。

2、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明确机构投资者的分类标准;3、主承销商未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的,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回拨后两者的获配比例应当一致; 4、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发行对象及其数量的选择应当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2、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3、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对象不得配售股票:1、未参与初步询价;2、询价对象或者股票配售对象的名称、账户资料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不一致;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或者足额划拨申购资金;4、有证据表明在询价过程中有违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为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股票发行承销团协议(A股)6篇

股票发行承销团协议(A股)6篇

股票发行承销团协议(A股)6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地点)由以下各方签订:甲方:(发行人全称)乙方:(承销团成员全称)鉴于甲方拟在中国境内发行A股股票,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竞争性谈判或招标方式选定乙方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承销团成员,共同承担本次股票发行的承销工作。

为明确各方职责和权益,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本次A股股票发行过程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顺利进行。

二、承销团的组成及职责1. 承销团由乙方组成,负责本次A股股票的发行业务。

2. 承销团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工作,包括市场分析、定价、配售、宣传推介等。

3. 承销团应共同承担本次股票发行的风险,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承销任务。

三、发行股票的数量和价格1.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为(数量)股。

2. 发行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市盈率、公司业绩等因素确定,具体价格及定价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承销方式及费用1. 本次股票发行采用公开认购方式,承销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股票销售。

2. 承销费用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承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荐费、承销费、财务顾问费等。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提供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承销费用。

3. 甲方应积极配合承销团的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支持和协助。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组建专业的承销团队,负责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工作。

2. 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合理的发行方案,确保本次股票发行的成功。

3.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承销任务,确保认购资金的及时到账。

4.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合理审查,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5. 乙方应对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甲方进行报告和披露。

股票发行与承销

股票发行与承销

三、投资银行在股权融资中的角色
投资银行是专业化的信息生产者
由于其规模和专业优势,相对于分散的单个投资者而 言,它更容易了解和搜寻有关发行企业的信息,从而 可以避免单个投资者独立搜寻信息,减少独立支付信 息搜寻的成本。另外投资银行拥有大量的专业技术人 才,其分析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远远高于普通的投资者, 因此投资银行的存在可以克服投资者信息处理能力的 局限性。
股票承销方式的选择:
1.发行人的信誉状况、经营业绩和市场知名度;
2.发行人对发行证券所筹资金使用的急缓程度;
3.承销商的资信状况和承销能力,包括资本实力、 融资能力、业务素质和经验、销售网络、投资者客 户基础等;
4.发行风险和承销费用。
投资银行担任股票承销商的 资格
各国有不同规定(kb157) 我国对承销商资格有严格规定: 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有证券承销资格
鑫药业(002118)、绿大地这样一个个问题丛生甚至是造假上
市的垃圾公司送进了A股市场。
从离谱的券商报告到直投腐败,从包装企业上市到抬高发
行价格,从会计造假到律师的失职,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
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乱象丛生,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大
毒瘤。
第二节 股票发行与承销
一、股票发行 二、股票承销 三、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流程 四、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
3.承销商,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 需要聘请投资银行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这时投资银 行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承销商
4.证券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行业
性法规的起草负责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 易、中介机构的行为等依法实施全面监管,维持公 平而有秩序的证券市场。

证券发行与承销基础知识:第五章(3)

证券发行与承销基础知识:第五章(3)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作报告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作报告概述 1.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作报告是发⾏⼈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证券的必备⽂件。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对发⾏⼈本次发⾏上市的法律问题依法明确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作报告是对律师⼯作过程、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每⼀法律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的详尽、完成的阐述。

2.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作报告的同时,应制作⼯作底稿。

3.律师应对发⾏⼈是否符合股票发⾏上市条件、发⾏⼈⾏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以及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作报告的内容是否适当,明确发表总体结论性意见。

律师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发表肯定性意见的,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及对本次发⾏上市的影响程度。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作报告的基本要求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作报告所⽤的语句应简洁明晰。

不得使⽤“基本符合条件”或“除×××以外,基本符合条件”⼀类的措辞。

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律师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对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作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发表意见。

更换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作报告的必备内容 1.法律意见书的必备内容:(23项) 2.律师⼯作报告的必备内容:(25项) 例题6: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作报告所⽤的语句应简洁明晰,可以使⽤“基本符合条件”或“除×××以外,基本符合条件”⼀类的措辞。

( ) 答案:错误 例题7:( )是律师对发⾏⼈本次发⾏上市的法律问题依法明确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A.法律意见书B.律师⼯作报告C.核查意见D.推荐函 答案:A 九、辅导报告 1.辅导报告是保荐⼈对拟发⾏证券的公司的辅导⼯作结束以后,就辅导情况、效果及意见向有关主管单位出具的书⾯报告。

发行与承销知识点总结---第六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

发行与承销知识点总结---第六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

第六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股票的定价不仅仅是估值及撰写研究报告,还包括发行期间的具体(沟通、协商、询价、投标)等一系列定价活动(判断)。

股票首发通过(询价)确定发行价。

股票的估值方法:相对估值法(亦称可比公司法),绝对估值法(亦称贴现法)。

相对估值法:市盈率法、市净率绝对估值法:公司贴现现金流量法、现金分红折现法。

市盈率=股票市场价格/每股收益:1.全面摊薄法(全年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2.加权平均法(全年总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公开发行股本数x(12-发行月份)÷12))(必考)市净率=股票市场价格/每股净资产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询价对象应当在年度结束1个月内对上年询价情况进行总结机构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的其它条件:1.证券公司经批准可以自营或证券资产管理;2.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满2年,注册资本不低于4亿,12个月活跃;3.财务公司成立2年,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12个月活跃。

询价名单去除:1.不再符合相关条件;2.最近12个月内因违反监管要求被监管谈话3次以上;3.未按时提交年报询价完不能确定价格的情况:1.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2.发行4亿股以上,不足50家。

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

(必考)与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必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原则:“三公”原则、高效、经济首发股票4亿股以上的,可向战略投资者配售。

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并承诺配售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并应当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

(判断)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配售数量不超发行总量的20%;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向战略投资者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

股票承销合同范本(3篇)

股票承销合同范本(3篇)

股票承销合同范本股票上市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联系电话:第一条为规范股票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乙方符合上市条件,批准其股票上市。

第三条乙方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乙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五条乙方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其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乙方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委任一名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乙方董事会秘书和授权代表应当将其通讯联络方式报告甲方,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其它通讯联络方式。

第七条乙方解除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时,乙方董事会应当向甲方报告并说明理由。

同时,乙方董事会应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乙方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

乙方应当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及第七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十条当乙方上市股票成交量或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甲方认为有需要,需向乙方查询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如实答复甲方的查询,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向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应同时向甲方市场公开。

联合承销承诺书

联合承销承诺书

A股联合承销协议书甲方:主承销商(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副主承销商(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分销商(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即主承销商)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起人)签署了关于为发行人发行面值人民币______元的A种股票______股的承销协议;甲、乙、丙三方同意组成承销团,依据上述的承销协议负责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事宜。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为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达成本承销团协议,以资共同遵守:1.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1.1 股票的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面值人民币______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

1.2 股票的数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_________股。

1.3 股票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_________元。

1.4 发行总金额:本次发行的总金额为:_________元(即发行总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2.承销方式本次股票发行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即在承销期届满之时仍未完全售出所有股票的,各承销团成员按承销比例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认购。

3.承销比例3.1 甲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_%,共计_________股;3.2 乙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_%,共计_________股;3.3 丙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_%,共计_________股。

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知识点回顾(3)

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知识点回顾(3)

-第三章股票的发⾏与承销(1-4)第⼀节股票发⾏的⽬的和条件⼀、股票发⾏的⽬的。

股份的分割与合并。

⼆、股票初次发⾏的条件三、上市公司新股发⾏的条件应参考2001年3⽉28⽇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作的通知》。

《关于上市公司配股⼯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1999]12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21号)、《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办法》(证监公司字[2000]42号)、《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公司增资发⾏B股暂⾏办法》(证委发[1998]5号)已经废⽌。

上市公司申请配股,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设⽴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后的会计年度计算;公司⼀次配股发⾏股份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前次发⾏并募⾜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如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份,可不受上述⽐例的限制。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外,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和发展前景;新股发⾏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2、公司发⾏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前⼀年的⽔平,并应在招股⽂件中进⾏分析论证;3、公司在招股⽂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第⼆节股票发⾏与承销准备⼀、股票承销商应具备的条件,主承销商的资格。

承销资格的维持,信誉主承销商的评定。

⼆、股票承销前的尽职调查:发⾏⼈、市场、产业政策。

配股(增发)前的尽职调查。

三、股票发⾏与上市辅导。

上市辅导由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

辅导时间、内容,辅导机构的责任,《股票发⾏上市辅导报告》的报送。

证监会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拟发⾏公司辅导⼯作的监管,其职责。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附件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承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证券公司承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信息披露等业务活动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承销商承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实施自律管理。

第四条承销商应建立健全承销业务制度和集体决策机制,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定价和配售过程管理,落实承销责任。

第二章路演推介第五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意向(说明)书前,承销商不得自行或与发行人共同采取任何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与股票发行相关的推介活动,也不得通过其他利益关联方或委托他人等方式进行相关活动。

第六条在路演推介时,承销商可以和发行人向投资者介绍公司、行业及发行方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内容。

承销商的证券分析师可以向网下投资者推介其撰写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第七条承销商可以和发行人采用现场、电话、互联网等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路演推介。

采用公开方式进行路演推介的,应事先披露举行时间和参加方式。

第八条承销商应和发行人至少采用互联网方式向公众投资者进行公开路演推介。

在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开路演推介时,不得屏蔽公众投资者提出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问题。

第九条除承销商、发行人与投资者之外,其他与路演推介工作无关的机构与个人,不得进入路演现场,不得参与承销商和发行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活动。

第十条承销商和发行人在路演推介时,推介内容不得超出招股意向(说明)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的范围,不得对投资者报价提出建议或预测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承销商的证券分析师的路演推介应与发行人的路演推介分别进行,推介内容不得超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其他已公开信息的范围,不得对投资者报价提出建议或预测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股票承销协议通用版本5篇

股票承销协议通用版本5篇

股票承销协议通用版本5篇篇1甲方(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销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公开发行股票,乙方同意作为承销商协助甲方完成本次股票发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销方式甲方同意委托乙方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乙方承诺在约定的承销期限内,对未售出的股票余额部分进行包销。

第二条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及价格本次承销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承销数量为_______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_____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股。

最终发行数量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承销期限本次股票承销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月。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延长承销期限。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确保本次股票发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提供完整的发行申请材料。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承销费用及相关费用。

3.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本次股票发行的宣传推介工作。

4. 甲方应确保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任何影响乙方承销的不利因素。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本次股票承销活动。

2. 乙方应按时完成对本次股票发行的宣传推介工作。

3.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承销股票款项。

4.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发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5. 在承销过程中及承销期结束后,乙方应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第六条承销费用及相关费用1. 承销费用: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承销费用为______元人民币。

2. 其他费用:双方应明确其他相关费用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3. 费用支付时间: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的承销费用及相关费用。

承销商公开发行主承销协议模版

承销商公开发行主承销协议模版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保荐人))签订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200*年度配股/或增发/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主承销协议目录第一条定义和释义 (3)第二条证券种类、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方式 (4)第三条承销方式 (4)第四条承销期限 (4)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第七条费用、费用支付及股款划拨方式 (6)第八条先决条件 (6)第九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7)第十条不可抗力 (9)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和免责担保 (9)第十二条承销责任终止 (9)第十三条继承和转让 (10)第十四条放弃 (10)第十五条通知 (10)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1)第十七条以往协议 (12)第十八条解释与修改 (12)第十九条协议文本 (12)第二十条协议生效及有效期限 (12)注:若有内容增减,页码须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甲方:xxxx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法定代表人:x鉴于:1、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200_年度增发社会公众股并上市的议案》或《关于200_年度配股的议案》或《关于20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议案》),甲方拟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万股或可转债------万元。

2、乙方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保荐人;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保荐协议》确定。

3、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主承销业务资格。

4、甲方就其上述股票/可转债发行事宜,委托乙方作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承销,有些中小板项目可能不需要组团)本次发行之新股/可转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签定本协议,以资信守。

承销协议内容6篇

承销协议内容6篇

承销协议内容6篇篇1甲方(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销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公开发行债券,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本次债券的承销任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销方式乙方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本次债券的承销工作。

本次承销方式采用______(包销/代销)方式。

在承销期内,乙方负责本次债券的推介、定价、配售等工作。

承销期结束后,未售出的债券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处理。

第二条承销债券的种类、数量与金额本次承销的债券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承销数量为_____张,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具体发行条款和条件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三条承销期限本次债券承销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天(T+______)。

承销期届满,未售出的部分按照双方约定处理。

如因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承销期需要调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书面修改承销期限。

第四条承销费用1. 乙方承销本次债券的承销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

2. 双方另有约定的其他费用应按照约定支付。

第五条甲方声明与保证1. 甲方保证本次债券发行已经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和授权。

2. 甲方保证本次债券的发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不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承销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条乙方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本次债券的承销任务,并尽力推介本次债券。

2. 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者的需求进行定价和配售。

3. 乙方应对本次债券的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乙方应妥善保管承销过程中获得的甲方资料,并承担保密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次债券发行存在法律障碍或损害乙方利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承销任务,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

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

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一、背景介绍在金融领域,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是重要的合同文件,用于规范发行企业和承销商之间的关系,确保资金的有效募集和合规运作。

本文将介绍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定义、内容以及其在金融市场中的重要作用。

二、承销协议的定义和内容承销协议是指发行企业与承销商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用于规定承销商所承担的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义务和权益。

其目的是确保发行企业能够获得足够的资金,并保证承销商能够获得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合理报酬。

承销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发行股票或债券的详细说明•包括发行数量、面值、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等具体细节;•还可以包括股权结构、债券期限、利率等相关信息。

2. 承销商的义务和责任•承销商需要履行的职责包括推销、配售和分销证券等;•承销商需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合规运作,并提供必要的咨询和修正建议。

3. 发行企业的权益和义务•发行企业需要按照约定的规定支付承销费用;•发行企业需要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4. 条件和解除协议的规定•协议中通常会规定一些条件,例如最低发行数量、募资额度等;•协议中也会规定一些解除协议的情况,例如严重违约行为。

三、承销团协议的定义和内容承销团协议是指多个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队,通过签订协议以合作的形式共同承销股票或债券。

相比单一承销商,承销团协议能够使发行企业获得更大的市场覆盖和更高的承销能力。

承销团协议包括以下内容:1. 承销团队的组成和角色•协议中明确承销团的成员和其相应的角色和责任;•包括联席承销商、剩余承销商、联席管理人等。

2. 承销团协作方式和分配机制•协议中规定承销团成员之间的协作方式,例如信息共享和配售协调等;•协议中也会规定股票或债券的分配机制,确保公平合理。

3. 分销费用和承销费用的分配•协议中明确分销费用和承销费用的分配比例和方式;•通常根据承销商的贡献程度和市场份额进行分配。

4. 协议的期限和解除机制•协议中规定协议的有效期限;•协议中也会规定解除协议的条件和程序。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券发⾏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与承销管理办法 为规范证券发⾏与承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制定了证券发⾏与承销管理办法,下⾯是详细内容,欢迎⼤家阅读。

证券发⾏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章总则 第⼀条为规范证券发⾏与承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条发⾏⼈在境内发⾏股票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统称证券)、证券公司在境内承销证券以及投资者认购境内发⾏的证券,适⽤本办法。

⾸次公开发⾏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股转让)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发⾏与承销⾏为进⾏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制定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简称相关规则),规范证券发⾏与承销⾏为。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依据本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定价和配售过程管理,落实承销责任。

为证券发⾏出具相关⽂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员,应当按照本⾏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法定职责,对其所出具⽂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章定价与配售 第四条⾸次公开发⾏股票,可以通过向⽹下投资者询价的⽅式确定股票发⾏价格,也可以通过发⾏⼈与主承销商⾃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的⽅式确定发⾏价格。

发⾏⼈和主承销商应当在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下同)和发⾏公告中披露本次发⾏股票的定价⽅式。

上市公司发⾏证券的定价,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次公开发⾏股票采⽤询价⽅式定价的,符合条件的⽹下机构和个⼈投资者可以⾃主决定是否报价,主承销商⽆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下投资者应当遵循独⽴、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抬⾼价格。

⽹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

债券发行承销协议范文书(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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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发行承销协议范文书(精选多篇)第一篇:第九章债券的发行与承销·我国国债包括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试点商业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储蓄国债不可流通转让,但可以办理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目前,凭证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承购包销方式,储蓄国债发行可采用包销或代销方式,记账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记账式国债的招标方式如下:|1、“荷兰式”招标。

标的为利率或利差时,全场最高中标利率或利差为当期国债票面利率或基本利差,各中标机构均按面值承销;标的为价格时,全场最低中标价格为当期国债发行价格,各中标机构均按发行价格承销2、“美国式”招标。

标的为利率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票面利率,中标机构按各自中标标为利率与票面利率折算的价格承销;标的为价格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为当期国债发行价格,中标机构按各自中标标为的价格承销3、“混合式”招标。

标的为利率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票面利率,低于或等于票面利率,按面值承销;高于票面利率一定数量以内的标位,按各中标标位的利率与票面利率折算的价格承销;高于票面利率一定数量以上的标位,全部落标。

标的为价格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为当期国债发行价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标位,按发行价格承销;低于发行价格一定数量以内的标位,按各中标标位的价格承销;低于发行价格一定数量以上的标位,全部落标。

·对于投标:1、投标标位变动幅度。

利率或利差招标时,标位变动幅度为0.01%;价格招标时,变动幅度在当期国债发行文件中另行规定。

2、国债承销团成员:乙类成员最低、最高投标限额分别为当期国债招标量的0.5%、10%;甲类成员最低投标限额为当期国债招标量的3%。

对于不可追加的记账式国债,最高投标限额为当期国债招标量的30%;对于可追加的记账式国债,最高投标限额为当期国债招标量的25%。

《证券发行和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

《证券发行和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

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一、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发行人、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参与证券发行,还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的其他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保荐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第五条修改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应在发行公告中说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定价,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询价对象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主承销商自主推荐询价对象,应当按照本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规则的规定,制定明确的推荐原则和标准,建立透明的推荐决策机制,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

自主推荐的询价对象包括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和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

”三、第七条修改为:“机构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最近12个月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二)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三)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从事证券投资所必需的机构和人员;(四)具有健全的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并能够有效执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被中国证券业协会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的,自去除之日起已满12个月。

“个人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应当具备5年以上投资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主承销商应当严格按照既定的推荐原则、标准和程序进行推荐。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3.04.22•【文号】国务院令第112号•【施行日期】1993.04.22•【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112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和发展全国统一、高效的股票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股票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关于股票的规定适用于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

第三条股票的发行与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股票的发行与交易,应当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保障国有资产不受侵害。

第五条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以下简称“证券委”)是全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是证券委的监督管理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人民币特种股票发行与交易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将其股票在境外交易,必须经证券委审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股票的发行第七条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

前款所称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六)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充当股票承销机构的主要是什么

充当股票承销机构的主要是什么

充当股票承销机构的主要是什么在⽣活中,想必很多⼈都炒过股票,有的⼈在股市赚了钱,有的⼈亏的⾎本⽆归。

那么⼤家知道股票的承销机构吗?充当股票承销机构的主要是什么吗?今天,店铺⼩编就为您整理了“充当股票承销机构的主要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充当股票承销机构的主要是投资银⾏和证券公司。

我国的主要证券经营机构主要有以下三种:1、证券公司2、信托投资公司3、专门负责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

我国充当股票承销机构的是证券公司。

股票发⾏承销协议⼀、协议双⽅发⾏公司(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承销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署的时间和地点协议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协议主旨甲⼄双⽅就⼄⽅负责策划承销(以下简称承销)甲⽅计划成⽴的股份有限公司______种股票事宜。

四、承销⽅式甲⽅确定⼄⽅为甲⽅股票发⾏的主承销商和股票上市推荐⼈。

由⼄⽅负责组建承销团及总承销有关业务。

甲⽅本期股票的发⾏,甲⼄⽅以余额包销的⽅式进⾏。

五、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发⾏价格和发⾏总市值甲⽅本期发⾏股票种类为_________(即______股),每股⾯值为⼈民币壹元,每股发⾏价为_________元,社会公众股发⾏额度为_________万股(以国家和省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为准),发⾏总市值为_________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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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承销团协议(a股)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甲方:发行人,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住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主承销商,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住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a 股_______万股;乙方为依法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认可具有主承销商资格,2.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准备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_______万股,现委托_________ _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负责策划本次承销事宜,__________证券公司同意接受此委托。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销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a种股票发行的主销商和股票上市推荐人,由乙方负责总承销股票业务。

本次股票发行采用包销方式,即在承销期限内未能全数发行完毕,未售出部分股票由乙方全额购入。

第二条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发行价格和发行总市值2.1 甲方本次委托乙方代为承销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2 甲方本次委托乙方向社会公共发行的股票总额为__________股。

2.3 每股发行价格为__________元。

2.4 发行总市值为__________元(即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总额)。

第三条承销期限及起止日期3.1 本次股票承销期为__________天(不超过90天)。

3.2 承销期限自刊登公开招股说明书之日起至第__________天为止。

第四条承销付款方式及日期在本次承销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论是否全部发行完毕,乙方均应将全部股票款项(如未全部发行完毕,也包括自己包销部分的股款)在扣除承销费用后,一次划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第五条承销手续费的计算、支付方式5.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发行总值的_______%作为主承销费用(按证监会的收费标准,为1.5%~3%之间)。

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制作费(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文书的制作)、主承销协调费等。

5.2 承销费用由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股票款项时扣除。

第六条其他费用与承销有关的费用与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有关的其他费用,如广告宣传费、印刷费等费用由甲方确认后由其承担。

该等费用不包含在第7条所指的主承销手续费中。

第七条上市推荐费上市推荐费按本次发行面值_______%收取,由乙方一并在移交股款时扣除。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8.1 甲方的权利8.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勤勉,尽责地承销股票,并有权对整个承销活动进行监督。

8.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全部股票款项(在扣除承销手续费和上市推荐费以后)。

8.2 甲方的义务8.2.1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本次股票发行所需的所有详尽的、真实的、完整的资料和文件,以便乙方的工作顺利地进行。

8.2.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的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对其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等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9.1 乙方的权利9.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本次股票发行工作给予配合。

9.1.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为真实、完整、准确的。

如果甲方未尽此项义务而致使本次股票发行受阻或失败,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9.1.3 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收取有关承销手续费、上市推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9.2 乙方的义务9.2.1 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的规定,尽责、勤勉地完成本次股票承销活动。

9.2.2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发行股票的申报手续,制订发行时间表。

9.2.3 乙方负责组建承销团,制订股票发行具体方案,编制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或资料,并与有关方面签订分销合同,资料备忘录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文件,并负责处理、协调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9.2.4 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上市辅导(具体协议以后再签)和推荐上市等服务工作。

9.2.5 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即其对在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所知道甲方的商业秘密等不欲让外人知道的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十条甲、乙双方声明甲、乙双方保证,双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直到本次承销结束日为止,在事先未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以任何形式。

对外披露招股说明书以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发行的信息,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的承诺11.1 甲方保证其为乙方提供的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资料文件为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重大误解、虚假性陈述和重要遗漏11.2 甲方承诺,将视本次a股发行的进程,同意乙方提出的相关合理的要求,包括采取相应的行为和提供相应的文件。

以上目的是为了本次a股的顺利发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予以全额赔偿(有其他具体规定除外);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下为具体违约责任的规定:12.1 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又选择其他证券公司担任相同或类似的角色的,其与其他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无效,而且还应履行本协议下之全部义务;如果已无法履行该义务,则应支付股金总额的_________/万,作为赔偿金;12.2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本次a股未能发行,应向甲方支付股金总额的_________/万,作为赔偿金;12.3 乙方延迟划拨股款的,按同期银行利率+_______%来计收利息。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3.1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3.2 如果双方自友好协商开始后30日内未能达成一致,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其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自本协议签署日到承销结束日之间,如果发生任何政治、军事、经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重大变故,而且此等变故为双方所不可预料,不可避免,而且已经或者将会对甲方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本次a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可以决定暂时中止(不可超过30天)本协议或者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之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附则16.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四份作为报审材料。

<P&NBSP;ALIGN=RIGHT>甲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P&NBSP;ALIGN=RIGHT>乙方:__________证券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P&NBSP;ALIGN=RIGHT>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P&NBSP;ALIGN=CENTER>股票发行承销团协议(a股)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在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甲方:主承销商(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副主承销商(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分销商(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甲方(即主承销商)已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起人)签署了关于为发行人发行面值人民币1.00元的a种股票__________股的承销协议;2.甲、乙、丙三方同意组成承销团,依据上述的承销协议负责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事宜。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为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达成本承销团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1.1 股票的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

1.2 股票的数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__________股。

1.3 股票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__________元。

1.4 发行总金额本次发行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即发行总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第二条承销方式本次股票发行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即在承销期届满之时仍未完全售出所有股票的,各承销团成员按承销比例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认购。

第三条承销比例3.1 甲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共计________万股;3.2 乙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共计________万股;3.3 丙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共计________万股。

第四条承销期及起止日期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期为________天(不得多于90天),起止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 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在本次承销期届满30日内,甲方负责将全部股票款项(在扣除承销手续费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号。

此处的全部股票款项,包括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所得的股票,也包括未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而被甲、乙、丙三方以发行价购入的股款。

第六条承销缴款的公式和日期6.1 甲、乙、丙三方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所得股款应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6.2 如果本次承销的股票未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则乙、丙两方应在本次股票承销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包销股票余额款项全部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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