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现场检查内容及方法对策(PPT 3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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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污染源现场检查内容
4、污染自动监控系统检查。按照《污染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要求检查 。(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文件汇编)
5、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一查排污口是否规范,是否按照国家规范要求 建设排污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二查是否有暗管排污行为 ;三查雨水排口、清净下水排口。 6、环境应急管理。查应急预案是否符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 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规定;查是否按预案配置落实应急处 置设施及物资;查是否定期开展演练;查雨污外排口有无应急措施。
(一)现场检查的准备
3、根据具体任务,环境监察人员应当选择配备必要 的装备。记录本及执法文书,通讯器材,录音、 照相、摄像器材,现场采样设备,快速分析设备 ,便携式电脑(无线网卡)、打印设备等。
(一)现场检查的准备
4、人员。现场监察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环境监 察人员必须取得环境监察资格证书,检查时出示 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或湖北省行政执法证,按既 定的监察方案进行现场检查。
水污染源现场检查
(2)设施的历史运行情况。检查设施的历史运行记录,结合记录中的运 行时间、处理水量、能耗、药耗等数据,综合判断历史运行记录的真 实性,确定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历史运行情况。 (3)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检查计量装置是否完备;处理能力是否能够 满足处理水量的需要。核定处理水量与生产系统产生的水量是否相平 衡。如处理水量低于应处理水量,应检查未处理废水的排放去向(可 能有偷排的行为)。 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了计量装置和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其运行 是否正常;检查污水计量装置是否按时计量检定,是否在检定有效期 内。
3、证人证言。 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环办[2011]66号)
(二)现场调查取证
4、当事人陈述 。提供当事人陈述作为认定违法行为的证据 使用时,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年龄 、性别、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 (2)当事人就违法事实所作的客观陈述;(3)当事人 的签字。 5、环境监测报告及其他鉴定结论。 6、现场笔录 。重点三个方面内容:查了什么、存在什么问 题、提出处理意见。(现场检查记录的规范性是环境监察 稽查的要求;是领导掌握一线工作最直接的材料;是行政 处罚不可缺的证据)
污染源现场检查内容及方法对策
一、污染源现场监察规范
二、部分非法排污的检查与对策
三、污染源监察的建议
一、污染源现场监察规范
(一)现场检查的准备 (二)现场调查取证
(三)污染源现场检查
(四)视情况处理
(一)现场检查的准备
1、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对象、时间、目的、重点内容 ,有针对性的做好准备工作。(精细化、痕迹化管理的要 求,做到有事前有计划、事中有实施、事后有结果) 2、收集相关材料和信息。首先,了解企业行业产排污特性 ,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对行业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各类环保标准;其次,了解企业的环评情况、 “三同时”验收意见、排污申报登记情况、历史现场检查 记录、历史环境违法问题处理以及投诉等信息;另外,安 装在线监控的,调阅历史趋线。
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7.5亿;62人死亡、136人受伤。 处理结果: 处分48人(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记过,青鸟市委书记警告),15人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
水污染源现场检查
• 水污染防治设施检查 • 污水排放口检查 • 排水量核实 • 排放水质检查 • 排水分流
• 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
• 废水的Biblioteka Baidu复利用
例:中石化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主要原因:
一是隐患排查不彻底。管道腐蚀多年,隐患排查了多年均未发现,事故发生后 原油泄漏进入市政排水管网,管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 二是应急处置不力。应急预案执行不到位,对事故风险评估出现错误,爆炸8个 多小时没有警戒和疏散周边群众; 三是规划混乱靠近生活区。86年建成投产的管道,规划控制不严。
(二)现场调查取证
污染源检查活动中取得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 、当事人陈述、环境监测报告等等。 1、书证。文件、报告、计划等,要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应注明出处, 经核对后加盖其印章。
2、物证。现场采集的污染物样品或其它物品。采集样品要符合采集样品 规范要求。采样时要做好记录,通过摄像等方式记录过程,并在现场 检查记录或专门的采样单明确,让企业认识。
(三)污染源现场检查
1、环境管理手续。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有效,企业过去的不 良记录是否得到消除(居民的投诉等),整改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 。
2、了解生产情况。产品产量变化情况、工艺设备运行情况、原辅材料使 用情况。(通过了解这些数据,基本判断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3、污染治理设施检查。检查水、气、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 治设施情况。了解污染治理设施的类型、数量、性能、基本运行原理 和工艺;查是否符合环评文件的要求;查设施管理运行维护情况,是 否有运行记录、是否有操作规程、是否有管理制度;查污染物处理量 、效率、排放去向等。
水污染源现场检查
1、水污染防治设施检查内容 (1)设施的运行状态。检查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状态及运行管理情况,是否 不正常使用、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排污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 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将部分或全部废水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
——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将废水不经处理而排入环境; ——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 ——将未经处理的废水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入环境; ——将部分污染物处理设施短期或者长期停止运行; ——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 ——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者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 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 ——违反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条件,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其 他情形。 《水污染防治法》73条:不正常使用、擅自拆除或闲置设施的,处应缴排污费1 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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