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规章守则_共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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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园区规章制度_共3篇

1。物流园区财务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体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自觉抵制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以及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娴熟的专业技术。

3、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4、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部门的业务操作规则要求。

二、具体要求

(一)制单原则:摘要简明,字迹工整、借贷平衡、附件签章齐全。

1、原始单据的合法性,收付业务时,要认真审核原始单据,做到票据合法、印签齐全、业务性质相符。

2、原始单据的合规性,原始单据要有经手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齐全。

3、原始单据的正确性,单据各栏字迹清晰、正确、计算无误、大小写金额相符。

4、对不合法规的单据应予拒付。

5、现金银行收付业务需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转帐业务需盖转帐收(付)讫章。

6、记帐凭证内容填写齐全,摘要、金额和原始凭证要相符。(二)复核:

1、要认真复核每一张会计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

2、按填制凭证日期序时编号,不得重号、跳号。

3、对审毕的记帐凭证需加盖复核人印章。

4、检查监督会计人员制单、记帐、转帐的规范性。

(三)记帐

1、审核编号后的记帐凭证方可记帐。

2、记帐时需按序时、序号登记,不得跳号、插号。

3、材料帐需按附件逐笔记帐,不得汇总登记。

4、对记帐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与有关人员和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解决。

5、现金银行日记帐需做到日清月结,现金要每日盘点核实,银行帐需每月做调节表。

6、费用帐、往来帐、材料帐等需按规定做好月结、季结、年结。

7、凡记帐后的记帐凭证,记帐人均应在所记科目前打“√”,并在凭证“记帐”处盖章。

8、往来、费用、材料等帐,应及时与有关单位、部门对帐,发现问题及时查找,不得拖压。

9、每月底各明细帐均主动与总帐对帐,需做到帐帐相符。(四)总帐及其他

1、审查当月记帐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完整,按期汇总记帐凭证并及时登记总帐。

2、及时装订记帐凭证,做到不少单、不跳号。

3、每月底组织各明细帐对帐,确保收支平衡,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核查。

4、按期出具报表,确保帐表相符、数字准确、表面清晰、报送及时。

5、定期将会计凭证、帐表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并造册登记,办理交接手续。

(五)财务人员

1、及时、准确、高效的完成日常财务结算、核算业务。

2、向企业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详尽地会计报表数据。

7、凡记帐后的记帐凭证,记帐人均应在所记科目前打“√”,并在凭证“记帐”处盖章。

8、往来、费用、材料等帐,应及时与有关单位、部门对帐,发现问题及时查找,不得拖压。

9、每月底各明细帐均主动与总帐对帐,需做到帐帐相符。(四)总帐及其他

1、审查当月记帐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完整,按期汇总记帐凭证并及时登记总帐。

2、及时装订记帐凭证,做到不少单、不跳号。

3、每月底组织各明细帐对帐,确保收支平衡,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核查。

4、按期出具报表,确保帐表相符、数字准确、表面清晰、报送及时。

5、定期将会计凭证、帐表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并造册登记,办理交接手续。

(五)财务人员

1、及时、准确、高效的完成日常财务结算、核算业务。

2、向企业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详尽地会计报表数据。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遵守各项财务收支制度。

4、科学、合理、高效的使用好企业自有资金,保证日常正常结算、工资发放及其税金上交的顺利进行。

5、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6、定期参加企业物资盘点工作,做好资产保值增值及其闲置资产再利用工作。

7、按规定及时准确向市场上报财务经营情况,完成好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任务。

2。物流园区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章制度

一、为加强培育和规范管理园区,提升站场形象与服务质量,促进站场规范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站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二、本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在本站场从事货运经营的业户。

三、站场经营者应制定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员工纪律、财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四、站场经营者须持证经营,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统一规范悬挂于办公场所明显位置。

五、站场经营者应按站场的设计货物吞吐量合理设置仓储、车辆停放和办公区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场地。

六、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和有效期限对货

物包装和分类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七、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货物的搬运装卸,保证作业质量。搬运装卸作业应当轻装、轻卸,堆放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严禁有毒、易污染物品与食品混装。

八、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随意改变货运站用途和服务功能。

九、站场经营者实行有偿服务,应当严格执行价格规定,按照规定向经营者收取费用,严禁乱收费。

十、站场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货物运输经营者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十一、站场经营者不准欺行霸市、垄断货源、抢装货物。

十二、进入货运站经营的经营业户及车辆,经营手续必须齐全与货运站经营者签订合同。十三、货运配载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提供的货源信息和运力信息应真实、准确、及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货主选择运力和车主选择货源的需求。

十四、站场经营者不得超限、超载配货,不得为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者提供货物配载服务;货物配载不得混装危险货物或国家禁运物品。

十五、站场经营者应消除“三合一”(住宿、仓库和营业场所合为一体)、“二合一”(住宿和营业场所合为一体)的经营现象。

十六、站场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站(场)安全检查和登记检验制度,防止超限、超载车辆的车辆出站,禁止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十七、货运站场内车辆停放应确保足够的安全间距,并维护场内车辆停放和行驶秩序,站场内货物堆放应整齐有序,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和堆放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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