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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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1.20•【字号】京发改规[2013]5号•【施行日期】2013.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发改规〔2013〕5号)各有关单位: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部署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北京为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

2012年10月,本市试点实施方案率先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

为规范有序推进试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重要意义实行碳排放权交易是节能减排的重要市场机制,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提升企业节能减碳管理水平,推广应用节能减碳新技术、新产品,形成新的金融创新产品和金融活动,有效降低综合节能减排成本,促进企业升级发展。

二氧化碳和大气污染物PM2.5的主要成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主要来源于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燃烧,两者同根同源,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时,可相应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PM2.5等大气污染物,建设碳交易市场可协同治理大气污染,对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的总体安排1.市场交易机制。

试点期间,本市实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机制。

2.交易产品。

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只针对二氧化碳一种温室气体,主要交易标的为二氧化碳排放配额。

允许参与主体通过项目交易获取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一定比例的配额。

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经有资质的核证机构核定,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项目减排量,单位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计。

3.市场参与主体。

本市碳排放权交易主要针对行政区域内源于固定设施的排放。

三批低碳试点工作总结

三批低碳试点工作总结

三批低碳试点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在低碳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中“三批低碳试点工作”更是
成果显著。

这一系列试点工作旨在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总结这三批低碳试点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展望未来低碳发展的前景。

首先,第一批低碳试点工作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低碳城市建设、低碳交通、
低碳产业等。

通过试点工作,一大批低碳示范城市和地区得以建设,低碳技术和产品得到推广应用,低碳交通体系逐步完善。

这些工作为低碳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积累,为后续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其次,第二批低碳试点工作聚焦于碳市场建设、碳排放核算和减排管理等方面。

通过试点工作,我国的碳市场逐步建立,碳排放核算和减排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工具和技术支持。

这些工作为我国低碳转型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和技术基础。

最后,第三批低碳试点工作聚焦于低碳农业、低碳能源和低碳生活等领域。


过试点工作,低碳农业模式得到推广,低碳能源产业迅速发展,低碳生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这些工作为我国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支持。

总的来看,三批低碳试点工作为我国低碳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和技术积累,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未来,我们需要继续深化低碳试点工作,加大政策和技术支持力度,推动低碳发展取得更大的成就。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将成为低碳领域的领军者,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碳减排政策效应研究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碳减排政策效应研究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碳减排政策效应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重,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有效的市场机制,其在推动碳减排、促进绿色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设立与运行,不仅对于国内碳减排政策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碳减排政策效应。

通过梳理和分析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政策背景、发展历程和现状,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全面评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推动碳减排、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能源结构等方面的政策效应。

本文将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政策背景进行梳理,阐述其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通过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分析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运行现状,包括交易规模、覆盖范围、市场活跃度等方面的情况。

在此基础上,运用计量经济学等方法,评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对碳减排、经济发展、能源结构等方面的影响,揭示其政策效应的内在机制和路径。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入理解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政策效应,也为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动碳减排政策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参考。

本文的研究结果对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文献综述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严峻,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有效的市场机制,在推动碳减排、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激励企业减少碳排放,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国内外学者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碳减排政策效应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国外研究方面,主要集中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运行机制、价格形成机制以及政策效应评估等方面。

例如,有学者通过构建经济模型,分析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碳减排的激励作用,并指出合理的碳价设定是实现减排目标的关键。

同时,也有学者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价格波动性进行了研究,认为市场供需关系、政策干预等因素均会对碳价产生影响。

我国碳交易试点的成效分析与政策建议

我国碳交易试点的成效分析与政策建议

我国碳交易试点的成效分析与政策建议碳交易是解决碳排放问题的一种市场机制。

本文系统总结了我国碳交易试点的成效,结合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我国碳交易自2011 年开展试点以来,已经历5期履约,目前控排主体行业覆盖面较广、碳配额线上交易已达到一定规模,交易价格趋于稳定,履约率不断提升,碳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但碳交易试点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碳配额分配不够合理、碳交易受到履约驱动、存在推迟履约和不履约现象,以及碳市场信息不够透明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需要提升碳配额的有偿分配比例,保证碳配额的稀缺性; 降低碳市场的不确定性,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 建立处罚与激励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并完善碳市场的MRV 机制。

气候变化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早在1997 年12 月,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 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通过了《京都议定书》,把碳排放权交易( 下文简称碳交易) 作为解决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的市场履约机制之一。

[1]在此后掀起的节能减排浪潮中,我国主动承担起了碳减排的责任。

2011 年10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七个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

[2]之后,《“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等文件陆续发布,为碳交易市场的制度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7 年12 月19 日,发改委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发电行业) 》,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开始逐步推进。

在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之际,归纳总结我国碳交易试点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对建立和完善全国碳交易市场机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 我国碳交易试点的成效分析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等省市于2013年陆续启动了碳交易试点工作,重庆、湖北于2014 年也启动运行碳交易市场。

截止2018 年底,我国碳交易试点已经历5 期履约。

碳交易工作总结

碳交易工作总结

碳交易工作总结
碳交易是一种通过买卖碳排放权来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机制。

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的关注不断增加,碳交易作为一种有效的减排工具,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应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碳交易工作进行总结,探讨其在减排工作中的作用和挑战。

首先,碳交易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减排机制,可以激励企业和个人主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通过建立碳排放权市场,政府可以对排放行为进行监管和调控,同时也为减排行为提供了经济激励。

这样一来,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购买和出售碳排放权来实现减排目标,从而推动全社会的减排行动。

其次,碳交易也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商业机会。

随着碳排放权的价格不断上涨,一些企业开始将碳减排作为一种新的盈利模式。

他们通过减少自身的排放量,获得了多余的碳排放权,可以在市场上出售获利。

这种商业模式不仅可以带来经济效益,还可以推动企业更加积极地参与减排工作。

然而,碳交易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碳排放权市场的监管和管理需要政府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源。

同时,市场中存在一些不法行为和欺诈行为,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其次,碳排放权的定价也面临着不确定性和波动性,这给企业的经营和投资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总的来说,碳交易作为一种有效的减排机制,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在未来的发展中,政府和企业需要共同努力,加强碳交易市场的监管和管理,推动碳减排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

希望通过碳交易,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中国碳交易试点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碳交易试点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碳交易试点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碳交易试点是中国政府推动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试点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中国碳市场的规模相对较小。

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在不断扩大试点范围,但仍然受到地方政府对碳市场的不理解和不支持的问题。

建议加强对地方政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其对碳市场的认识和支持度。

碳市场的交易机制仍然不够完善。

目前,碳交易主要以定额分配为主,缺乏灵活的市场机制。

建议加强对碳市场交易机制的研究,引入更多的市场机制,如碳排放配额拍卖、碳排放配额交易等,提高市场的灵活性和效率。

碳市场监管体系还不完备。

目前,碳交易监管主要由环保部门负责,但由于碳市场的专业性较强,环保部门的人力和技术资源有限。

建议加强对碳市场监管的组织建设,建立专门的碳市场监管机构,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碳市场的健康发展。

碳交易参与主体的参与热情还不高。

虽然中国已经建立了碳排放交易制度,但企业对碳交易的参与热情仍然较低。

一方面,企业对碳市场的了解程度有限,对碳交易的风险和机会没有足够的认识。

企业参与碳交易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和精力,尤其是在信息披露、数据收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建议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其对碳交易的认知和参与意愿。

中国碳交易试点面临的问题既有政策和机制层面的问题,也有市场主体的参与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政府对碳市场的宣传和支持,完善碳市场的交易机制和监管体系,提高企业对碳交易的认识和参与热情。

只有这样,中国碳交易试点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中国碳交易试点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碳交易试点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碳交易试点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中国碳交易试点是中国政府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而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试图通过市场机制来促进温室气体的减排。

在发展过程中,碳交易试点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对策。

碳交易市场存在供需失衡的问题。

目前碳排放权的供给量过大,而需求量相对较小,导致碳交易市场价格低廉,缺乏市场活跃度。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促进碳排放权的需求增长。

政府可以引导企业逐步提高碳排放权的价格,并且鼓励企业进行碳减排投资,提高对碳排放权的需求。

政府还可以通过减少或限制碳排放权的供给,来有效控制碳排放的数量,从而逐步推动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碳排放权市场监管不到位是中国碳交易试点的另一个问题。

由于监管力量和能力的不足,一些企业存在逃避碳排放限制的问题,导致碳交易市场的规范程度较低。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加强碳交易市场的监管力量,增加监督和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可以进一步健全相关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的意识,增强市场参与主体的合规意识。

碳交易试点仍然缺乏市场参与的活跃度。

目前,大多数参与碳交易的主体都是政府和大型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参与度相对较低。

为了鼓励更多的市场参与,可以通过降低碳排放权的门槛,简化碳交易流程,减少操作成本等措施来吸引更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参与市场。

在市场推广和宣传方面,也可以加大力度,提高市场参与主体对碳交易的了解和认同度。

碳交易试点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测和核查体系。

由于温室气体排放的特殊性,监测和核查工作具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监测和核查体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这方面,可以加强监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监测设备的精度和灵敏度,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关的数据传输和数据共享机制,确保数据的及时传输和共享,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中国碳交易试点在发展中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通过增加碳排放权的需求,加强市场监管,增加市场参与活跃度,建立完善的监测和核查体系等措施,可以推动碳交易试点的发展,并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做出积极贡献。

中国碳交易试点运行情况总结(2021年)

中国碳交易试点运行情况总结(2021年)
CDM项目必须满足额外性评价,即这种项目活动在没有外来的CDM支持下, 存在诸如财务、技术、融资、风险和人才方面的竞争劣势 和/或障碍因素, 靠国内条件难以实现, 因而该项目的减排量在没有CDM时就难以产生。反言之, 如果某项目活动在没有CDM的情况下能 够正常商业运行, 那么它自己就成为基准线的组成部分, 也无减排量的额外性可言。
图13:全国碳市场建设进程
2
表3:国内七大交易试点交易机制比较
启动时间
配额发放
控排单位
纳入标准
CCER抵消比例
CCER项目规定
惩罚措施
北京
2013年11月28 日
逐年免费分配
843家 (2019,
下同)
限制 HFCs、PFCs、
大于等于5000吨的 排放单位
不超过当年核发配额的5% (>50% 来自北京)
中国碳交易试点情况介绍
1
中国碳交易试点运行情况
国内碳市场发展大致分为三阶段 2011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
圳“两省五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4 年 6 月起,两省五市碳交易试点全部开始实际交易。 ✓ 第一阶段为2011年至2013年的地方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起国家发改委先后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启动7
N2O、SF6 等工业气体项目及水电 项目,CCER、节能项目减排量 于2013年1月1日后产生,碳汇项
根据其违规碳排放量,按照市 场均价的3—5倍予以处罚
目于2005年2月16日后开始实施
上海 广东 深圳 天津 湖北 重庆
2013年11月26 日
新旧区分,免费发放

碳汇 北京政策

碳汇 北京政策

碳汇北京政策
北京市在碳汇方面有一系列的政策,主要涉及碳排放权交易、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和碳市场监管机制等。

首先,碳排放权交易是其中的重要部分。

北京市规定了碳排放权交易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源单位和能源消费单位。

这些单位在大气污染源和能源消费过程中会产生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碳排放责任。

通过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这些单位可以通过买卖碳排放权来控制自身的碳排放量,从而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其次,林业碳汇是北京市碳汇建设的另一重要方面。

通州区成为全国首批林业碳汇试点市(县)之一,计划通过多种方式增加碳汇,包括扩碳、增碳、保碳和用碳等。

到2025年,通州区平原森林增汇减排经营技术模式成熟,林业碳汇效益补偿机制基本健全,成为全国林业碳汇先行示范标杆。

最后,北京市还建立了碳市场监管机制。

为了保障碳排放权交易的公平和公正,北京市加强了对碳市场的监管,确保碳排放权交易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同时,对于违反碳市场规定的行为,北京市也将依法进行处罚。

总的来说,北京市在碳汇方面的政策主要是通过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来推动碳减排,同时加强碳市场监管,保障碳排放权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这些政策将有助于推动北京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要点及启示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要点及启示

行业观察•聚焦碳中和NDUSTRY INSIGHTS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要点及启示■张海军王墨陆浩然因过量的人为的温室气体排放而引起的全球气候 变化问题,已经成为全人类面临的重大生态挑战。

为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许多国家和地区实施了碳排放权 交易体系(Emissions Trading Scheme,E T S)。

E T S是一 项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其思想渊源可追溯至外部性 理论和科斯定理。

其核心思想是将环境资源视为一种 商品,政府等主管部门是此商品的所有者,通过将定量 的碳排放权分配给排放主体,并允许其在市场参与者 间进行自由交易,使得减排成本低的主体可承担更多 的减排任务并由此获益,而减排成本高的主体可通过 购买排放权而完成减排任务,从而降低整个社会的减 排成本,实现帕累托最优。

我国E T S建设历程为应对气候变化,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控制温 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ETS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我国在2011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的《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要“建 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 市场”。

同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E T S试 点,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启了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建设。

2015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签署的《中美元首气候 变化联合声明》中,明确了我国将于2017年正式启动全 国ETS。

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 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我国正式启 动全国E T S建设。

该方案将全国E T S的建设分为三个 阶段,即基础建设期、模拟运行期、深化完善期。

2021年1月5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 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最终版本,连同2019年12月30日印发的《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 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人2019-2020年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标 志着我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式启动,其第一个 履约周期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纳人2225家发 电企业,预计将纳入4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占全国碳 排放总量的40%。

碳交易方面的工作总结

碳交易方面的工作总结

碳交易方面的工作总结
近年来,碳交易已成为全球范围内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工具之一。

作为一种市场机制,碳交易通过设立碳排放配额和允许碳排放权交易的方式,鼓励企业减少碳排放并提高能源效率。

在这个领域,我们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碳交易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以支持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企业需要积极参与碳交易,采取有效的减排措施,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

公众需要加强对碳交易的理解和支持,以推动碳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碳交易市场的监管和监测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碳排放数据的监测和核查,确保碳交易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同时,监管部门还需要对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管和管理,防止市场操纵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此外,碳交易市场的国际合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碳交易市场已经成为了全球性的市场,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国际合作可以促进碳交易市场的互通互认,降低碳排放成本,推动碳减排目标的实现。

总的来说,碳交易作为一种有效的减排工具,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需要继续加强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合作,加强市场监管和监测工作,加强国际合作,推动碳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国碳交易试点的成效分析与政策建议

我国碳交易试点的成效分析与政策建议

我国碳交易试点的成效分析与政策建议碳交易是一种通过建立碳排放权市场来实现碳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的机制。

作为全球最大碳排放国家之一,中国于2024年启动了碳交易试点工作,并逐步推进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的碳交易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我国碳交易试点的成效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首先,我国碳交易试点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动了企业减排意识的提升。

通过建立碳交易市场,企业需要购买相应的碳排放权,从而增加了减排的成本,引导企业加强碳减排工作。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采用清洁能源等手段,以降低碳排放水平,推动了企业减排意识的提升。

二是促进了能源结构优化和低碳经济转型。

碳交易将企业的碳排放纳入市场化机制,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企业在购买碳排放权的过程中,如果排放较高,将增加成本,从而促使企业转向低碳发展路径。

这对于我国的能源结构优化和低碳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提升了政府监管和执法的效果。

碳交易试点使政府能够对企业的碳排放情况进行实施监管和执法,使企业违反减排规定将面临相应的惩罚。

这有效提升了政府监管和执法的效果,强化了减排政策的执行力度。

然而,我国碳交易试点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不容忽视。

一方面,碳交易市场尚未完全成熟,缺乏必要的监管和执法能力,导致市场秩序不够健全。

另一方面,企业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不高,市场化机制运行不够顺畅,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一是完善碳交易市场的监管和执法机制。

加强对碳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加强市场信息透明度,有效防范市场操纵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企业遵守减排规定的成本,以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二是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提升企业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

可以逐步降低碳排放权的供给量,逐步提高碳排放权的价格,增加企业购买碳排放权的成本,从而刺激企业采取减排措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1.04.09•【字号】•【施行日期】2021.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今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再次强调,要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要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大宣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强化重点碳排放单位责任,发挥市场机制对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促进作用,切实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做好2021年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调整事项在总结2013年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以来运行情况的基础上,为优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支撑碳排放控制目标,并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本年度对碳排放权交易工作调整如下:(一)关于重点碳排放单位范围重点碳排放单位范围按我局与市统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2021年北京市重点碳排放单位及报告单位名单的通知》(京环发〔2021〕4号)执行。

纳入全国碳市场报告范围的火力发电企业明年起将参加全国碳市场履约工作。

(二)关于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为固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本市针对电力生产业、水泥制造业、石油化工生产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服务业、道路运输业及其他行业发布了《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电力生产业》(DB11/T 1781-2020)等7个地方标准(具体见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地方标准),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的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原则上按照已发布标准执行,重点排放单位的移动设施(交通运输行业除外)和外购热力的碳排放仅列入核算和报告范围,不计入履约边界。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3.04.19•【字号】京环发〔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3〕5号各有关单位:碳排放权交易是激励碳排放单位采取措施减少碳排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工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规政策,统筹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碳排放单位范围按照市生态环境局与市统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2022年度北京市重点碳排放单位及一般报告单位名单的通知》(京环发〔2023〕3号)确定碳排放单位范围。

二、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及配额核发(一)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电力生产业、水泥制造业、石油化工生产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服务业等行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按照《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电力生产业》(DB11/T 1781-2020)等8个地方标准(具体见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地方标准)执行。

重点碳排放单位中数据中心和热水炉的核算边界、道路运输业报告要求等按照附件1执行。

重点碳排放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的绿电碳排放量核算为零。

(二)配额核发按照《北京市重点碳排放单位配额核定方案》,核发本市碳市场2022年度配额。

配额将按照免费和有偿两种方式发放,免费为主、有偿为辅。

免费发放配额分行业核定,其中交通运输行业中出租车客运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首次纳入配额分配和清缴范围,按照2023年发布的基准值执行。

重点碳排放单位设置配额富余和亏缺20%上限。

有关细则详见附件4。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实践的成就、不足及对策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实践的成就、不足及对策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实践的成就、不足及对策*作者:刘明明来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21年第03期关键词:碳排放权;碳市场;微观规制;宏观调控摘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创建和运行需要国家适度干预。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实践的成就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基本形成了总量控制型交易与自愿减排交易相结合的模式、碳排放权交易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积累了碳排放配额总量设定和初始分配的经验、设立了履约机制以确保碳减排目标的达成。

但是,试点阶段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微观规制和宏观调控方面也暴露出诸多问题。

微观规制层面,应当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监管体制、信息保障机制、价格干预机制以及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初始分配机制。

宏观调控方面,建议从碳泄漏的法律应对、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链接以及制度融合方面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2345(2021)03-0119-06Achievements,Deficienci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hina’s Carbon Emission Trading PracticeLIU Ming-ming(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Development Studies,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Beijing 100083,China)Key words:carbon emission right;carbon market;micro-regulation;macro-controlAbstract:Moderate intervention is necessary to the creation and operation of the carbon trading market. The achievements of China’s legal practice on carbon trading are as follows:the model of cap-and-trade with voluntary carbon trading has been basically established,the trading capacity of carbon emission rights has been significantly improved,and the experience of total allowances and initial allocation have been accumulated,as well a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pliance mechanisms to ensure the achievement of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goals. However,the carbon trading market in the pilot phase also exposes many problems from the dimensions of micro-regulation and macro-control. At the micro-regulation level,China should further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following institutions:supervision system of carbon trading,information security mechanism,price intervention mechanism,emissions cap and allowances initial allocation mechanism. As for macro-control,it is suggested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legal and regulatory system from three aspects:the legal response to carbon leakage,the linkage of carbon trading system and system integration.碳排放權交易是绿色金融的一个分支[1],是国家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通过金融创新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的市场机制。

碳排放相关工作总结汇报

碳排放相关工作总结汇报

碳排放相关工作总结汇报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重,碳排放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作为一
个负责任的企业,我们一直致力于减少碳排放,保护环境。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碳排放相关工作,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绩。

首先,我们对企业内部的能源消耗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通过对生产线、
办公区域以及员工生活区域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监测,我们发现了一些潜在的节能减排的空间。

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优化设备运行参数、更新能效更高的设备、加强员工的节能意识等,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其次,我们还加大了对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我们在企业周边建设了一座太阳
能发电站,利用太阳能资源为企业提供清洁能源,减少了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大大减少了碳排放。

同时,我们还引入了一些新的节能环保技术,比如高效照明系统、智能空调系统等,进一步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了碳排放。

此外,我们还积极参与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购买碳排放权来补偿自身的
碳排放量,同时也鼓励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加入到碳排放权交易中,共同为减少碳排放贡献力量。

总的来说,我们在过去一年里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清楚地意识到,减少碳排放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不断创新和努力。

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碳排放相关工作的投入,积极响应国家的环保政策,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绿色交易的“北京经验”

绿色交易的“北京经验”
14 年过去了,从促 成中国自愿 减 排 第 一单交 易、研 发首个自愿减排标准—“熊猫标准”,到发行中国首张 低碳信用卡、打造首个碳中和银行,北京绿色交易所一 直 致 力于推 动 北 京 绿 色低 碳 发 展,更 助力 北 京冬 奥会 和冬残奥会全面实现了“碳中和”。
说 起中国自愿碳减排第一单交 易,时间要回溯到 20 09年8月,正值北京环境交易所成立一周年之际,上
据她介绍,此次冬奥会期间,北京冬奥组委 通 过 采 取低 碳场 馆、低 碳能源、低 碳 交 通等 多 项措 施,努力 减 少 赛 事 筹 办和 举 办过 程中的 碳 排 放;举 办地 北 京 市 和 河北 省政 府向冬 奥会 也 捐 赠了一 部 分 的 碳 汇,用于 中和超标的碳排 放;此 外,一些中方的企业合作伙伴 也 积 极向北 京冬奥 组 委 捐赠了2 0万 吨 的 碳汇 抵 消 量。 “总体上说,通过林业碳汇、企业捐赠、社会参与等方 式,补 偿 减排量以外的排 放量,努力实现北京冬奥会 碳中和目标。”
北京绿色交易 所的交易大厅
放 配 额 开始富余,2 0 2 0 年富余 3 . 9万 吨 碳 配 额,市场 价 值 近 2 70 余万元。
2 0 21年 8月18日,北 京公 交 集团发布了2 0 2 0 年 社会 责任报告。报告透 露,截至20 20 年底,北京公交公共 电汽 车 2 3 9 4 8 辆,其 中 新 能 源 和 清 洁 能 源 公 交 车占比 87.3 4%。“这是 公司连续 第8年发布企业社会 责任报 告,接 受公 众 监 督,也 见证了公司在 北 京城市绿 色 发 展 过 程中所做出的努力,”北 京公 交 集团科 技信息部 副总 经理 刘宝来说。他进一步解释 道,最核心的是车辆能 源 结 构 改 造 升 级,淘 汰 高 耗 能 排 放 的柴 油车,更 新为 节 能 环 保 的 纯电动、增 程 式 和 氢能 的车 辆。“为此,我 们还 加快了加 气 站、充电 站(桩)、加氢 站 等 配 套 设 施 建设。”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总结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总结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总结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总结⾸都北京是全国政治、经济和⽂化中⼼。

2015 年其地区⽣产总值(GDP)约2.3 万亿元,其中第三产业占⽐79.8%;能源消费总量为6850.7 万吨标煤,化⽯能源消费产⽣的⼆氧化碳排放约1 亿吨。

北京作为全国七个碳交易试点之⼀,于2013 年11 ⽉28 ⽇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前,北京市碳交易体系覆盖了⽕电、热⼒⽣产和供应、⽔泥、⽯化、其他⼯业以及服务业等多个⾏业,954 家重点排放单位,完成了三个履约期,累计实现配额交易量1168 万吨,交易额约4.5 亿元。

本⽂将对2013⾄2016 年北京市碳交易试点的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进⾏分析和总结,提出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国家碳市场建设的启⽰。

⼀、实施特点及成效北京市在碳交易试点期间,通过建⽴政策法规和管理机制、制定总量⽬标和覆盖范围、确⽴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MRV)制度、实施严格监管措施、建设跨区域碳市场等各⽅⾯努⼒,形成了政策和管理体系较完善、碳排放总量控制严格、经济社会⾏业覆盖⼴泛、运⾏平稳的碳市场,并呈现以下特点。

1、注重顶层设计,构建“1+1+N”政策法规体系针对碳交易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北京市注重顶层设计,⾸先制定了“1+1+N”的政策法规体系,即⼀个地⽅法规、⼀个部门规章和若⼲配套实施细则。

2013 年12 ⽉,北京市⼈⼤出台《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作的决定》,在地⽅层⾯确⽴了碳交易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效⼒,并且是七个试点中唯⼀提出“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的地区。

市⼈⼤的这项决定明确了北京市实施总量控制、配额管理和交易、报告和核查三项基本制度及相关处罚规定,使碳交易制度对所有参与⽅形成强⼒的法律约束。

依据地⽅上位法,政府出台了部门规章《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规定了碳交易制度的各项实施要素以及各类参与⽅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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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总结首都北京是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2015 年其地区生产总值(GDP)约2.3 万亿元,其中第三产业占比79.8%;能源消费总量为6850.7 万吨标煤,化石能源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约1 亿吨。

北京作为全国七个碳交易试点之一,于2013 年11 月28 日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目前,北京市碳交易体系覆盖了火电、热力生产和供应、水泥、石化、其他工业以及服务业等多个行业,954 家重点排放单位,完成了三个履约期,累计实现配额交易量1168 万吨,交易额约4.5 亿元。

本文将对2013 至2016 年北京市碳交易试点的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国家碳市场建设的启示。

一、实施特点及成效北京市在碳交易试点期间,通过建立政策法规和管理机制、制定总量目标和覆盖范围、确立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MRV)制度、实施严格监管措施、建设跨区域碳市场等各方面努力,形成了政策和管理体系较完善、碳排放总量控制严格、经济社会行业覆盖广泛、运行平稳的碳市场,并呈现以下特点。

1、注重顶层设计,构建“1+1+N”政策法规体系针对碳交易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北京市注重顶层设计,首先制定了“1+1+N”的政策法规体系,即一个地方法规、一个部门规章和若干配套实施细则。

2013 年12 月,北京市人大出台《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地方层面确立了碳交易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并且是七个试点中唯一提出“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的地区。

市人大的这项决定明确了北京市实施总量控制、配额管理和交易、报告和核查三项基本制度及相关处罚规定,使碳交易制度对所有参与方形成强力的法律约束。

依据地方上位法,政府出台了部门规章《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碳交易制度的各项实施要素以及各类参与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随后又制定了配额核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交易规则、抵消管理等多项配套政策和技术文件,构建了完善的碳交易政策法规体系,保障了碳交易政策的实施和有效运行。

2、制定严格的总量目标,广泛覆盖排放行业和企业北京市作为全国政治、文化、国际交往中心,其城市战略定位决定了必须大力推进生态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因此,北京市提出了“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原则,并确定了“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约7700 万吨标准煤、碳排放总量2020 年左右达峰、2020 年万元GDP 碳排放比2014 年下降约20% 等严格目标。

据估算1,2013-2015 年试点期间,北京碳交易市场的碳排放配额总量分别约为5400 万吨、5500 万吨和6000 万吨二氧化碳。

覆盖的行业包括热力生产和供应、火电、水泥、石化以及服务业中的多个子行业,如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1北京未公布碳市场配额总量。

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等。

纳入的重点排放单位标准从年排放1 万吨二氧化碳逐步降至5000 吨,覆盖的企事业单位数量从2013 年的415 家逐年增加至2014 年的551 家和2015 年的954 家,三年内覆盖范围扩大一倍多,是七个试点中覆盖主体最多的地区。

由于北京市第三产业比重较高,纳入碳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除传统工业企业外,还包括了数量众多的服务业企业以及国家机关和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等事业单位。

3、分配配额结合历史排放与行业先进,适度从紧截至当前,北京市排放配额全部采用免费分配,共分为既有设施配额、新增设施配额和调整配额三部分。

对于既有设施,主要采用历史排放总量或历史排放强度法,并通过设置0.90~1 不等的控排系数收紧数值,使大部分既有设施在2013-2015 年间的配额总量相对历史排放水平下降3%~4%;新增设施则需满足碳排放总量超过5000 吨或超过2012 年重点单位碳排放总量20%的条件才能获得配额。

配额分配须采用行业先进值法,并扣减上述“5000 吨”或“20%”的量2,因此,绝大部分新增设施获得的配额量不足;此外,由于以电力消耗为主的服务类企业和公共机构数量多、电力间接排放量大,为避免重复计算,电力碳排放系数取值时扣除了本地发电排放部分,最终数值低于全市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值近1/3,因此配额总量相应减少。

以上多重措施使北京市碳市场形成了配额总量供应偏紧、刚性需求较旺盛的局面。

相对于其他试点,北京市实行严格的配额分配为其形成稳2按照北京市发改委2016 年9 月发布的《关于重点排放单位2016 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核定事项的通知》,对于扩容进入碳市场且2015 年排放量不足1 万吨的新增重点排放单位,新增设施在2016 年排放总量超过2500 吨或超过2012 年本单位排放总量10%的,可申请扣除2500 吨或10%后的配额。

定的碳市场和碳价格做出了重要贡献。

4、注重数据质量,强化测量、报告与核查制度建设北京市碳交易体系覆盖的工业直接排放源数量较少,但第三产业间接排放单位数量却很多,这些都为准确测量、报告与核查排放数据带来了挑战。

为了提高数据质量,北京针对行业、企业排放特点,制定了分行业、分层级的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方法和标准,即《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指南除了要求活动水平数据需按照国家有关计量标准和器具收集外,还要求对排放因子等相关数据尽量做到实测。

此外还要求企业在测量和报告排放数据过程中,必须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并实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

为了检验企业数据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北京市首先严格遴选第三方核查机构,对26 家核查机构和349 名核查员采取双备案制度,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其次对核查流程、核查内容、报告格式等做出了具体的严格规定和要求,对核查费用予以足够的财政资金支持;第三,组织专家对所有第三方核查报告进行评审,并抽查其中的30%由第四方机构进行现场复核。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手段,北京市对排放数据的每个环节严格把关,极大地提高了数据的可信度。

5、形成了价格稳定的碳交易市场,开展碳金融创新相对于其他试点,北京碳市场交易品种多样,不仅包括地方配额、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还纳入了林业碳汇项目和节能项目减排量等。

北京市还规定1 万吨以上的交易必须采用协议而非公开交易的方式。

从开市截至2016 年8 月31 日,北京碳市场累计配额交易量约1168 万吨(其中公开交易占40%,协议交易占60%),交易额4.5 亿元,分别占七个试点总量的10%和15%3;CCER 交易量约852 万吨,占七个试点交易总量的12%,交易额约5971 万元;林业碳汇交易量约7.3 万吨,交易额约266 万元。

2013 至2016 年,北京碳市场交易总量分别为4 万吨4、211 万吨、316 万吨和637 万吨配额(图1),交易量逐年递增,说明碳市场日趋活跃。

同期,配额年平均价格分别为50 元/吨、50 元/吨、41 元/吨和33 元/吨,呈逐步下降趋势。

相对于其他试点,北京碳市场供需关系总体偏紧,碳价维持在较高水平,整个试点期内碳配额平均价格约为38.5 元,比七个试点总体平均价格26.4 元高出46%,是试点中碳价最高的地区。

图1 北京碳市场配额交易情况(2013 年11 月28 日至2016 年8 月31 日)注:2013 年数据为11-12 月,2016 年数据为1-8 月。

数据来源:北京环境交易所。

3所有交易数据统计包括了公开交易、协议交易和拍卖。

4北京碳市场2013 年11 月底开市,因此当年交易只是一个月左右。

北京鼓励重点排放单位或其它配额持有者加强碳资产管理,探索开展了配额抵押式融资、配额回购式融资、配额场外掉期等碳金融交易方式(表2),提升了社会对碳配额资产价值的认可,为活跃碳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表2 北京试点碳金融交易6、严格执法,促使重点排放单位积极履约北京市不仅在人大决定中规定对逾期仍未完成履约的企业将按碳市场配额均价的3-5 倍处以罚款且不封顶,还制定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明确了重点排放单位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等,由市节能监察大队负责执法。

监察大队建立了从调查立案、取证审核到处罚执行等一系列执法程序,对每个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管。

主管部门还在每年6 月15 日履约日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履约单位的名单,责令其限期整改。

在2013-2014 首个履约年度,北京市对9 家未履约单位共罚款约654 万元5,并通过媒体曝光使之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广泛影响,一定程度上促进了2014 年度实现“100%履约”的成果。

通过严格执法和采取宣传培训等措施,2013-2015 年试点期间,尽管北京市覆盖的排放单位数量最多,监管难度较大,但是北京碳交易试点仍实现了很高的履约率,三年期间履约率分别达到97%、100%和99%。

7、发挥试点示范作用,探索建立跨区域碳市场北京市在全力实施碳交易试点的同时还发挥了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带动周边地区探索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并与之开展跨区域碳市场合作。

2014 年底以来,北京市启动了与河北省承德市以及与内蒙古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市的京冀、京蒙跨区域碳排放交易。

目前,承德市6 家水泥企业和内蒙古两市26 家电力和水泥企业纳入了京冀、京蒙区域碳市场,该三个城市与北京实行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规则、碳排放报告系统、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开展区域碳交易。

8、切实实施碳交易制度,积极推动全市二氧化碳减排碳交易制度的实施为北京市碳减排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北京市通过建立严格的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碳市场,实施重点排放单位既有设施碳排放总量逐年下降等措施,提高了各行业的节能减碳意识。

此外,碳交易政策与各项节能、低碳政策的协同实施,也为实现地区碳减排目标做出了贡献。

据统计,纳入碳交易体系的重点排放单位2013-2015 年累计实现碳减排1000 万吨;2015 年,单位GDP 碳排放相比2014 年下降9.3%,超额完成了2.5%的年度目标;整个“十二五”5参见: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探索开展碳排放监察保障碳交易试点顺利推进.节能与环保[J].2015 年8 月.期间,单位GDP 碳排放累计下降了30%,大幅度超出18%的规划目标。

二、存在问题北京市碳交易试点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同时也暴露出以下问题和难点。

缺乏政策透明和预期。

北京市在“1+1+N”的碳交易政策体系建设过程中总体上做到了及时、公开和透明,但是对于配额总量等关键信息一直没有公开。

配额总量是评估碳交易政策效果以及参与市场交易各方所需基本信息,大部分的试点省市都公布了配额总量目标及其组成部分的量化数据,这有利于市场参与者本身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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