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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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渝劳社办发〔2004〕211号文件

待遇一览表

项目待遇备注

计算基数月份比

例支付渠道

疗期间停工留薪

12个月用人单位

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

遇。

医疗费用

100%基金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

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本单位因

工出差住

院伙食补

助标准

70%用人单位

转院费用按本单位

因公出差

标准

用人单位交通、食宿费用

辅助器具按国家规

定标准(鉴

定委员会

确认)

基金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

轮椅

完全护理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50%基金按月计发

大部分护理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40%基金按月计发

疗终结

部分护理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30%

基金按月计发

一次

性伤

残补

助金

一级本人工资

24个月基金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

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

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

工资60%分别按比例计算。

二级本人工资

22个月基金

三级本人工资

20个月基金

四级本人工资

18个月基金

每月

伤残

津贴

一级本人工资

90%基金

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基金补差二级本人工资

85%基金

三级本人工资

80%基金

四级本人工资

75%基金

一次

性工

伤医

疗补

助金

一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20个月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

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

其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可实行

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两种

办法。一次性支付需由工伤

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

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终止

工伤保险关系。

二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18个月

三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16个月

四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14个月

五至六级一次

性伤

残补

助金

五级本人工资

16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六级本人工资

14个月基金

每月

伤残

津贴

五级本人工资

70%用人单位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

享受,

底线同一至四级六级本人工资

60%用人单位

一次

性工

伤医

疗补

助金

五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12个月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

动关系时给付。距法定退休

年龄10年以上:100%,9年

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

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

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

10%支付。

六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10个月用人单位

一次

性伤

残就

业补

助金

五级每月伤残

津贴

5-15

用人单位

六级每月伤残

津贴

5-15

用人单位

七至十级一次

性伤

残补

助金

七级本人工资

12个月基金

八级本人工资

10个月基金

九级本人工资

8个月基金

十级本人工资

6个月基金

一次

性工

伤医

疗补

助金

七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8个月用人单位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

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距

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

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

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

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八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6个月用人单位

九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4个月用人单位

十级全市上年

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2个月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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